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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话题已被锁定。
管理员提示: 该话题已被锁定 - Predator, 2004-11-04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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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ked 本帖已锁定
旧帖 2004-11-03 13:25:43
Post #1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下图为证。
  
该位斑猪公然将我与搅屎棍相比。存在明显的侮辱人格的动机。
  
我将保留将该位斑竹提起法律诉讼的权利!
  
从不曾想到我们的磨房竟然有这么一个素质及其差劲的斑猪存在。我为磨房悲哀,本人以为如果磨房还想发展的话,就不要让这种随时进行人身攻击的败类继续存在。
  
http://forum.doyouhike.net/ut/threaded_show.cgi?tid=109742&h=1&bpg=1&age=30
  
水车 于 2004-11-03 13:30:12 编辑
旧帖 2004-11-03 13:51:16
Post #2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小DD你也太臭P了disapprovedisapprove
语言理解能力也不佳deaddead
典型不知天高地厚的新驴evilevil
dnhit 于 2004-11-03 13:54:24 编辑
旧帖 2004-11-03 13:54:09
Post #3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这里有没有法律界同胞?如果真去法庭,有几成胜算?
  
事实上我只需要得到斑竹的公开道歉!!
  
如果斑竹有度量的话,他就应该公开道歉!!
旧帖 2004-11-03 13:56:36
Post #4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人家说的搅屎棍是第一个跟你帖的那个GG(MM?),网名尔,不是一根棍approveapprove
你菜你菜你菜菜菜coolcool
dnhit 于 2004-11-03 14:12:17 编辑
旧帖 2004-11-03 13:56:59
Post #5
回复: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dnhit wrote:
小DD你也太臭P了disapprovedisapprove
语言理解能力也不佳deaddead
典型不知天高地厚的新驴evilevil

  
谁是小弟弟,看看ID不久得了?
旧帖 2004-11-03 14:03:19
Post #6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我觉得楼主的思路有问题。
  
本来你的第一贴已经被人笑话了,
还紧接着来第二。。。。
  
什么:赤脚第一人、李登辉、法律诉讼、注册时间。。。。
  
拉磨开心就行。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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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过一页读一页

旧帖 2004-11-03 14:07:01
Post #7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我应该算是法律界人士吧big smile
  
第一,搅屎棍乃一老驴之ID;
  
第二,搅屎棍的历史的确比你久得多;
  
第三,要算人身攻击的话,我觉得也应该是人家搅屎棍出来叫委屈,怎么会是你呢?我觉得单从照片上看,他可比你可爱的多了,不信让大家评评理!evil
  
建议斑竹将此贴置顶,因为WZ到如此程度的家伙,甚少有机会见到耶!
葛巾香染 于 2004-11-03 14:08:5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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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了,我看到了,我被征服了

旧帖 2004-11-03 14:10:15
Post #8
回复: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斑竹骂你了吗?我觉得你的大脑进水了。
(“搅屎棍”是一个人的网名。比方说:如果有人叫牛屎,那说你不如他,难道你就理解为:你不如一坨牛屎不成?)
艾海 于 2004-11-03 14:13:10 编辑
旧帖 2004-11-03 14:17:57
Post #9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
  
哈哈哈!
  
求求楼住不要再回帖了,息事宁人:)
旧帖 2004-11-03 14:21:31
Post #10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楼主不知是故意炒作还是没有理解斑猪意思,做人有必要这么认真嘛?尤其是在网上。我真不希望把社会上种种的不正之风带到磨房,那我觉得在这里就没有意思了,大家认为呢?
旧帖 2004-11-03 14:21:34
Post #11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如果是你,你未必能开心的起来! “搅屎棍”本身就是一个恶物!岂能将它在公众的眼前晃来晃去。如果你认为这还不算侮辱的话。那公众的眼睛总该是雪亮的!
旧帖 2004-11-03 14:25:15
Post #12
回复: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心中有粪,所见皆粪
  
水车 wrote:
如果是你,你未必能开心的起来! “搅屎棍”本身就是一个恶物!岂能将它在公众的眼前晃来晃去。如果你认为这还不算侮辱的话。那公众的眼睛总该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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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了,我看到了,我被征服了

旧帖 2004-11-03 14:28:22
Post #13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我觉得楼主的自信心是不是有问题?
旧帖 2004-11-03 14:29:38
Post #14
回复: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水车 wrote:
如果是你,你未必能开心的起来! “搅屎棍”本身就是一个恶物!岂能将它在公众的眼前晃来晃去。如果你认为这还不算侮辱的话。那公众的眼睛总该是雪亮的!

  
    按照你的思维方法,那么网友“搅屎棍”也得去告你才行!
况且,你理解广东话里面“搅屎棍”的意思吗,我看你也不理解。
楼主的狂妄已让我吃惊,想不到你钻牛角的工夫也是我从没见过的。
佩服,佩服!
旧帖 2004-11-03 14:32:27
Post #15
回复: 回复: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 ...
  这么多人的立场还说明不了问题吗?楼主好好反省吧。
旧帖 2004-11-03 16:33:42
Post #16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从史料来看 早在1600年前,深圳地区就曾有过移民浪潮,内地人曾为开发新安立下了汗马功劳。在东官郡所辖六县中,第一个就是宝安县,县治与郡治同在一处,系江海交通要冲,海防军事重镇。新安故城开创了深圳城市发展的源头,成为深圳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中心。历史的变迁经常表现在“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新安故城的发展变化也是如此。梁天监六年(507年),东官郡改为东莞郡,陈将郡治移至增城。唐肃宗至德二年(757年),将宝安县名改为东莞,县治从南头移到今天的东莞市。到了五代,宋、元以后,深圳在行政方面的隶属关系都发生过一些变化。今天我们所看到的南头城,即明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广州左卫千户崔皓在原旧城址上修建的“东莞守御千户所城”。明万历元年(1573年)从东莞县又分设新安县,以该所城为县城。/据近几年的考古发现,深圳迄今已有6000年的历史。据有关地下考古挖掘和地面古代遗址的资料表明,深圳的历史源远流长。在大黄沙、大梅沙沙丘遗址发现的陶器、石器显示,早在五六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生息在这片美丽富饶的土地上。 创造了深圳光辉灿烂的历史文化。目前已查明,深圳有文化遗址103处,古墓葬234处,古建筑和历史纪念建筑68处,近现代史迹和革命纪念建筑97处,旧海关税 站和界碑等有12处。经过筛选,市政府已分3批公布了36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的大鹏城和“中英街”界碑于1989年被省政府确认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好象搅屎棍同学的历史确实比楼主强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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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悯、慈悲

旧帖 2004-11-03 17:35:14
Post #17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黄导就是专业啊,PF啊PF
  
估计远古人类没少上梧桐山追野猪
  
裸奔啊裸奔
  
楼主没戏争第一
葛巾香染 于 2004-11-03 17:36:1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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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了,我看到了,我被征服了

旧帖 2004-11-03 17:35:37
Post #18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1979年2月,国务院发布38号文件,提出在若干年内把深圳建设成为相当水平的工农业结合的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建设成为吸引港澳游客的旅游区;建设成为新型的边境城市。3月,中央和广东省委决定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受惠阳地区和省委双重领导.
  
也就是说25年前,还没有深圳这个地方呢!
  
你能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主席当成中华民国第一主席吗?显然不成立!
水车 于 2004-11-03 17:37:20 编辑
旧帖 2004-11-03 17:40:04
Post #19
回复: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不管是民国还是人民共和国,不管是宝安县还是深圳市,都轮不到你称第一!还不明白?!
  
水车 wrote:
1979年2月,国务院发布38号文件,提出在若干年内把深圳建设成为相当水平的工农业结合的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建设成为吸引港澳游客的旅游区;建设成为新型的边境城市。3月,中央和广东省委决定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受惠阳地区和省委双重领导.
  
也就是说25年前,还没有深圳这个地方呢!
  
你能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主席当成中华民国第一主席吗?显然不成立!
葛巾香染 于 2004-11-03 17:46:3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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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了,我看到了,我被征服了

旧帖 2004-11-03 18:03:00
Post #20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不是我非得要当第一。而是你拿不出证据说明我不是第一。
  
我知道这里有很多高人。可斑竹不能以为自己是斑竹,就随便锁人家的贴,并随便发表具有人身攻击嫌疑的言论啊!
旧帖 2004-11-03 18:14:04
Post #21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我只知道磨房有一位前辈在你之前做到过,这也没什么了不起,人家没站出来吹牛,如此而已。
  
第一又如何?有什么值得如此争取的?大家改天是不是该比赛滚钉板了?
  
斑竹有如何侮辱你了?你哪一点比搅屎棍同学高贵了?相提并论都不行了?我还要替搅屎棍骂清凉呢,简直是侮辱搅屎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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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了,我看到了,我被征服了

旧帖 2004-11-03 19:55:29
Post #22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千不该万不该, 楼主不该把自己比喻成"李登辉", 如此犯众怒的比喻, 版主不锁贴的话楼主还不知道挨多少砖头呢. big smilebig smilebig smile: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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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铁久炼也成钢

旧帖 2004-11-03 20:55:17
Post #23
回复: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水车 wrote:
不是我非得要当第一。而是你拿不出证据说明我不是第一。
  
我知道这里有很多高人。可斑竹不能以为自己是斑竹,就随便锁人家的贴,并随便发表具有人身攻击嫌疑的言论啊!

  
还真看不出斑竹有人身攻击嫌疑的言论。
搅屎棍同学不单英俊潇洒、玉树临风,而且学识渊博、谈度得体,拿水车同学你和他比较只有抬举你的嫌疑。
  
PS:如果按照楼主的理论,中华民族5000年历史的灿烂文化,可能要大打折扣,从产生中华民族这个正式的词语开始计算啦。香港历史上的第一面奥运会金牌还是0。
旧帖 2004-11-03 20:59:30
Post #24
回复: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葛巾香染 wrote:
我只知道磨房有一位前辈在你之前做到过,这也没什么了不起,人家没站出来吹牛,如此而已。
  
第一又如何?有什么值得如此争取的?大家改天是不是该比赛滚钉板了?
  
斑竹有如何侮辱你了?你哪一点比搅屎棍同学高贵了?相提并论都不行了?我还要替搅屎棍骂清凉呢,简直是侮辱搅屎棍!

  
接受葛巾同学的批评!
PS:水X同学,相信你的历史比我好,我还不知道李XX是什么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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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悯、慈悲

旧帖 2004-11-03 21:08:38
Post #25
回复: 抗议磨房某位斑猪进行人身攻击!
淫家搅屎棍棍同学好像蛮冤呐。平白无故做了一回反面道具。。。。shockedshockedbig smilebig smilebig smile
秦可 于 2004-11-03 22:15:4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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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回头,何必不忘;既然无缘,何需誓言。
昨日种种,似水无痕;明夕何夕,君已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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