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01-08 22: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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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1
关于举办深圳第一届滑翔伞锦标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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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外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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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是深圳的飞行季节,协会经研究,定于2005年元月15、16日,在海丰狮山自然风景区举办“深圳第一届滑翔伞锦标赛”。 现将本次比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报名截至日期:1月15日 报名方法:跟贴或者起飞场报名 二、报到: 报到日期:1月15日 报到地点:海丰狮山自然风景区 三、暂定裁判员名单:阿强、捍马、铁罗汉 附: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5年1月15日-16日 海丰狮山 二、比赛规模: 国际、国内各省、市滑翔伞飞行员50-100名 三、竞赛项目: 设定点结合滞空飞行比赛 四、参赛资格: 所有国内参赛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并持有中国航协会员证书(2005年前注册),A级滑翔伞运动证书,不分男女,健康证明和有效人身保险证明,并签定免责条款。 五、竞赛办法: 本次竞赛采取滞空结合定点的比赛办法如下: 赛程2-3轮,定点、滞空满分各1000分,单轮总成绩满分2000分,暂定滞空8分钟,超时或不足均扣分,以秒为单位,1秒为1分;定点以2厘米为单位,2厘米为1分,原点20米外无成绩,屁降也算成绩,但须扣掉200分,赛程至少满2轮有效,赛后以2-3轮总成绩为准。 六、裁判员和仲裁: 须无条件服从现场裁判员安排,否则裁判员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录取个人定点滞空赛前3名; (二)本次比赛设立奖金。 八、器材: (一)参赛选手所使用的器材必须是合格产品并具有适航证明; (二) 参赛选手须配带保护性头盔、备份伞、GPS、对讲机等必备装具(对讲机频率为高频); (三)使用滑翔比1:5 以上的伞具; (四)裁判员有权对不合适参赛的伞具(旧、破)给予禁止飞行。 九、经费: (一)参赛选手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二)参赛选手每人交纳报名费100元; (三)用于奖杯和奖金。 十、本次大赛统筹由组委会主席铁罗汉负责,未尽事宜请与他联系。 深圳市滑翔伞运动协会 2005、1、8
金牛座 于 2005-01-10 16:46:1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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