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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帖 2007-03-23 00:53:51
Post #1
一个跟大家有那么点关系的报道
《深圳两会首议“驴友”话题 救助探险该谁买单?》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傅大伟)在深圳,参与登山探险等户外活动的“驴友”越来越多,随之产生的事故也屡屡发生。已经有多人因登山事故丧失生命。当事故发生的时候,报警成为遇险“驴友”唯一的求助方式。接警后,公安、消防、街道办要组织大量人力参与救助。这些救助由谁买单?在07年深圳人大会议中,有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案,违法探险者,事后要买单。
  
    人大代表建议:违规遇险应该付出代价
  
    人大代表贺安兰、许四虎、冯树新、陈东平提出了关于率先在我市设立政府救助违规探险者事后收费制度的建议,建议案指个人违规旅游和探险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有增多的趋势。对这些安全事故的救助,政府是最重要的力量,其投入的各种资源无疑是必要的。但这些危难事件的救助都需要耗费相当大的资源,政府的行政资源都来自纳税人的纳税,正确地使用政府资源无疑是需要严肃和认真对待的问题。
  
    建议提出,违规遇险者应该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因此对明知故犯的违法遇险者,收取救助费用,一方面补偿政府资源的不必要的支出,另一方面可以震慑其后的违规行为,也可以对来自全体纳税人的纳税资金的用途有合理的交待。
  
    接受救助,到底要交多少钱?
  
    建议案没有对如何操作做出具体的建议。如果接受了救助,到底要交多少钱呢?据南澳派出所算的一笔账,山里营救,按一般营救行动估算,出动50人,总耗时约10小时。其间,使用车辆至少4台,加上食物和开水,费用大约2万元。海上营救,“大飞”跑了3个多小时,7000元打水漂了。为最大限度接近山体,民警花500元从渔民手中租来小舢板,又请海胆捕捞高手驾船带路绕开礁石,方才救得遇险者。
  
    一年下来,南澳派出所出动多次进行大小营救,累积下来也超过百万的营救费用。2002年“5•19”深圳驴友在七娘山遭遇突发山洪,“蛋白质”、“鲤鱼”两名驴友不幸遇难,当天的救援行动在市领导的现场指挥下,各相关单位近800人会集在一起,出动特警部队和直升机,不惜一切代价挽救遇险驴友的生命。不知道其中涉及费用有多少。
  
    另外如何确定责任人也是一个难题。深圳许多登山探险活动多是自发组织,成员基本来自网上召集,甚至彼此间都不知道真实名字。如果遇险,是“头驴”负责呢?还是集体负责呢?这样的收费有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呢?因此建议案的操作性还有待探讨。
  
    不同声音:救助遇险遇难市民,当然是政府买单
  
    深圳是改革开放发展较早的地区,也是经济发展比较快的地区,市民参与户外运动和探险的比例比较高,登山遇险是一件十分不幸的事情,对参与户外运动的市民造成很大的痛苦。对他们的全力救助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也体现出政府对市民的关爱。如果出险救助要收费,是不是不给钱就不救人呢?对于涉及市民生命的重大事故,是不应该进行纯市场化操作的。政府应该责无旁贷地全力抢救,并承担相关费用。例如在发生火灾时,消防部门全力救援,还向火灾单位收费吗?
  
    至于营救费用对政府财政造成负担的问题,政府应该成立事故救援基金。该基金来源可以来自各种旅游收费和进山费。每年事故发生量并不多,这不是一个经常性支出,相信基金完全可以应付部分救援费用。其他费用应该由财政支出。
  
阿古顿巴 于 2007-03-23 01:18:0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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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帖 2007-03-23 08:03:08
Post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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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国外是如何做法的呢?
希望户外成立救援组织.
旧帖 2007-03-23 14:05:32
Post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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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人@ wrote:
不知道国外是如何做法的呢?
希望户外成立救援组织.

  
国外是遇到不可抗外力的遇险,而遇险人员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的,由政府买单。
  
非法情况下遇险的,(比如违法攀爬艾菲尔铁塔被挂住了)也是政府买单,但是事后会追究法律责任,或是高额罚款,直到进大牢!
  
中国政府的税收是基本不负责老百姓的医疗费用的,所以救助要收钱是可以理解的,比如120的急救车,出动一次就收200元,觉得不可理解,如果是这样那我们还交什么税啊?
  
关键是晃版转这篇文章想说什么?
旧帖 2007-03-23 17:30:02
Post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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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晃版转这篇文章想说什么?

看来爬山的:在那几个鸟代表眼里,比满大街横行的土匪小偷还可恶哈。
避重就轻:全国四分之一的案件发生在广东,公仆们拿着我们纳税人的钱,让我们走在街上有安全感才是正事。
泛沧浪 于 2007-03-23 20:06:09 编辑
旧帖 2007-03-23 18:51:06
Post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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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d,每个月扣偶们税的时候,可是比周扒皮都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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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群11066427

旧帖 2007-03-23 19:05:53
Post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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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仔 DAN wrote:
  
关键是晃版转这篇文章想说什么?

  
不想说什么,只是告诉大家一个信息而已。最近两会很热闹啊。
  
你是问我的个人意见吗?
  
我的意见是政府应该建立起一个长效机制。比如火灾,消防员出动救人救物,也没有事后要钱的,为什么?因为有一个长效机制。这个机制就是,有火灾就出动,费用由政府埋单,同时政府长期养着消防部门。
  
遇险救助显然不像火灾那么频繁,损失也没那么大。但也需要一个长效机制。深圳有政府支持的外来工救助基金,用来救助外来工的。所以,政府牵头成立紧急救助基金是一个办法。报道的最后一段建议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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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帖 2007-03-23 19:10:57
Post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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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另一个信息,我们国家一些省份,比如青海、甘肃、新疆、西藏这种地方,地广人稀。经济都不发达,偏偏这些地方吸引不少探险者走入大山,走进沙漠和戈壁。
  
记得有官员抱怨说,一旦出险,他们必须动用飞机搜救。而政府给他们的补助连飞机油费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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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帖 2007-03-23 20:54:20
Post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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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排出所出援一次就要花费纳税人2万块,向人民代表建议一下,以后这种事包给我们磨房了,政府只要支付我们1万5千就好了,省了5000。我们除去成本后可以充实磨房公益基金。
旧帖 2007-03-23 21:12:43
Post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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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谁使用谁买单是一种合理的政体,不过这让我想起无政府主义的政治理念。干脆我们也试验一下吧,大家都不用交税,警察通通被私人保安公司代替,公路也都私有化,走人行道都要买月票。现在的体制绝对不合理,很多东西都不公平,比如说我,在家里上班,很少使用公共道路,可政府没退给我钱,好几年都不看一次病,却被因为抽烟喝酒得肺癌肝癌的白白占用了我的资源。不过我经常去笔架山公园走走,绝大多数市民的周围没公园,我也占用了他们有权使用的公共资源。我倒是觉得笔架山这类的公园收一点门票是合理的(笔架山公园年预算少说上千万元吧?),不过住在免票附近的人大代表肯定不这么看big smile
黑心 于 2007-03-23 21:31:24 编辑
旧帖 2007-03-23 22:31:44
Post #10
一个跟大家有那么点关系的报道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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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鸟向东飞....寻寻我的大草原。

旧帖 2007-03-23 23:43:00
Post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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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想做愤青
只是今天看到新闻,说要加强工薪阶层的税收,有点感触而已
工薪阶层的资产,能占整个资产的多少?
而税收,据说是超过1/3的
很不巧,我们成了负担最重的一个阶层
  
关于民生关于民生,不是我们普通老百姓要讨论的了~·
不说不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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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群11066427

旧帖 2007-03-24 10:53:46
Post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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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 到时候110 119出警收不收费big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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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美女 赏美景 品美食 快乐伴一生

旧帖 2007-03-27 19:30:13
Post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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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政府省钱是对的,可是不靠政府,又能靠谁呢?big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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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履者行远

旧帖 2007-04-01 10:38:23
Post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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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提案其实挺合理的,和110出警是两回事吧。
  
政府给予的救助和服务首先应该在公平的基础上的,110当然不会收费,因为它提供的服务是面向全社会的,任何一个人都存在需要110救助的可能性。
  
但是探险救助服务就不是面向全社会的,探险行为是少数人的行为,探险本身就意味着风险,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于个人意愿选择进行一次风险活动,凭什么要求政府为他的个人风险行为埋单?
  
税收来自于全民,也应该用于能为全社会造福的事情上,关键的是公平。
  
当然,任何公民参加的任何风险活动出事了,政府都是有义务救助的,但救助所产生的费用就不应该完全由政府承担,个人绝对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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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约的物质,丰富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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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帖 2007-04-02 09:22:52
Post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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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smile
  
西边雨 wrote:
这个提案其实挺合理的,和110出警是两回事吧。
  
政府给予的救助和服务首先应该在公平的基础上的,110当然不会收费,因为它提供的服务是面向全社会的,任何一个人都存在需要110救助的可能性。
  
但是探险救助服务就不是面向全社会的,探险行为是少数人的行为,探险本身就意味着风险,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于个人意愿选择进行一次风险活动,凭什么要求政府为他的个人风险行为埋单?
  
税收来自于全民,也应该用于能为全社会造福的事情上,关键的是公平。
  
当然,任何公民参加的任何风险活动出事了,政府都是有义务救助的,但救助所产生的费用就不应该完全由政府承担,个人绝对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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