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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帖 2008-05-18 10:35:58
Post #46
Re: 捐赠,今天出问题,大家帮忙怎样解决、、、、 ...
偶还是叫胖子 wrote:
这个的话,如果发给员工,然后再以员工的名义捐助呢?
我不懂税务!不过总会有解决办法吧!



发给员工,按税法规定同样是要交税的,当公司销售处理。查到同样罚款的。


这些都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大家说再多也没用。

唯一的办法是所有出去的东西不能进公司帐。直接捐就行了,不能在公司的任何地方反映出来。

其实你们进货时也有相应的17%的进项税,你出去了也是按17%的销项税计算,是可以抵扣的,这样来说进出一抵是不需要交税的。这点作为你们公司的会计应该会知道这一点呀。


捐出去后,如果你想在所得税上扣除,这也是有比例的,而且是必须取得受赠方正式的收据或发票才行,不然也是不能抵。
旧帖 2008-05-18 13:10:00
Post #47
Re: 捐赠,今天出问题,大家帮忙怎样解决、、、、、急急
偶无语,,,,真心想捐助的话,,,什么都不是问题,,,
想想老百姓个人捐助的现金,,,难不成也要递减个人所得税吗?
一切都靠自愿为原则,,,若是为了避税,,,,此心有某种嫌疑,嘿嘿
国家定的法律不是为你个人的某种特殊行为服务的
旧帖 2008-05-29 12:18:56
Post #48
Re: 捐赠,今天出问题,大家帮忙怎样解决、、、、 ...
wutong wrote:
偶无语,,,,真心想捐助的话,,,什么都不是问题----问题很多,不是有心就行了,有时一些额外的东西可以让热心变冷血.


一切都靠自愿为原则,,,若是为了避税,,,,此心有某种嫌疑,嘿嘿------避税手段很多,有必要避到灾区去吗?毕竟这批货物的直接目的地是灾区而不是转来转去的.

国家定的法律不是为你个人的某种特殊行为服务的
-----这不是个人的某种特殊行为这么简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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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到回到往昔岁月...

旧帖 2008-05-29 12:48:22
Post #49
Re: 捐赠,今天出问题,大家帮忙怎样解决、、、、 ...
孤独的野狼 wrote:
-----这不是个人的某种特殊行为这么简单吧??




approve不止某种特殊,而是的确实施了N种平时看来很特殊的特殊。免通讯费,免邮费,机场绿色通道。。。

在这种灾难面前,是制度的坚持还是人心的固执?不得而知。

对于LZ的问题,没有解答方法。但据我所知,企业捐赠的物资,如果需要做帐的,红十字会会提供一个专用收据,那个收据就是可以抵税的了;对这批物资如果企业无须做帐就更简单了,直接送到灾区,或者捐给民间组织,你所提的问题就更加不存在了呀。这也是目前为止对于你的这个帖子我一直困惑和不解的地方。莫非贵公司的年度利润总额不足584万?那我真的很佩服你们老板的,第二季度还没完就已经捐出年利润总额12+Percent的物资.假若我的老板这么的用心和有心,我会建议重新考量捐赠物资的申报价值,或许这上面有“解”。

我不相信,因“爱”而生的温暖会传递不出去smile

再就这问题转一帖:http://hi.baidu.com/%D3%FB%CD%FB%D3%EB%D7%D4%D3%C9/blog/item/92f820a4abca72f29152eec6.html


企业和个人捐款如何抵税?


在网上和朋友们讨论5.12地震捐款的问题,突然想起了国家税收规定中是否有救济性捐赠的抵税规定。

查阅了一下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释义中提及的非常少。现整理了一下网上搜集的相关资料。

【企业捐款抵税】

公益救济性捐赠,原来在表中的“营业外支出”列支,现在单独填列,基数从原来的纳税调整前所得变为纳税调整后所得。自2008年开始,公益救济性捐赠的基数变为会计利润的总额,比例由过去的1.5%(金融保险企业)、3%(一般)、10%(文化艺术)、100%(红、农村教育、老、青)统一为12%。 (这是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旧企业所得税的区别)

新企业所得税规定: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注意事项:捐赠要向正规机构进行,并取得捐赠专用收据用于入帐,不用履行其他手续。

个人理解:即

A = 捐款额

B =(应纳税所得额*12%)

如果 A < B,则【抵扣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A

如果 A >= B,则 【抵扣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B

=============================================================================================

注:企业所得税是按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计算缴纳的。
1、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业务成本-主营业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应纳税所得额=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3、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4、适用税率问题: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在3万元(含)以内的适用25%,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5%,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2008年起新企业所得税规定统一为25%)。

==============================================================================================

【个人捐款抵税】

根据税法的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假设其捐赠对象、方式符合上述税法的规定,

A = 捐款额

B =(应纳税所得额*30%)

如果 A < B,则【抵扣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A

如果 A >= B,则 【抵扣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B

假设该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则

【实际缴纳所得税】= 【抵扣后应纳税所得额】 * 20%
薇妮 于 2008-05-29 13:08:1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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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象一场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而是沿途的风景,以及看风景的心情。

旧帖 2008-05-29 13:46:53
Post #50
Re: 捐赠,今天出问题,大家帮忙怎样解决、、、、 ...
方爱静 wrote:
看来,怪不得那些制造业的企业不愿意捐了,原来是这样,郁闷



可能方法不对吧,不然也不会那么多企业捐的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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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调,低到海里去冲浪~

旧帖 2008-05-30 12:14:10
Post #51
Re: 捐赠,今天出问题,大家帮忙怎样解决、、、、、急急
感觉前面的跟贴中,驴友"同指山河"说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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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识途!

旧帖 2008-05-30 16:44:34
Post #52
Re: 捐赠,今天出问题,大家帮忙怎样解决、、、、 ...
方爱静 wrote:
这批货,定价较低原材料料进来的时候供应商都是按不开票价给货的(大家到江苏南通一带拿货看下就知道有没有给票),工厂的工费也是要出的。但是最后还是捐到灾区去了,今天物流他们去排队送货回来说捐的人很多,都要排队,在此倡议大家尽量捐现金较好(1.有利于帮助灾区的紧急采购物资。2.有利于像今天遇到的税金问题的企业方便)


不清楚LZ是不是财务,但这觉得这个贴说得没什么道理。
我的理解是:
1、LZ公司的货进来的不开票的,那请问怎么入帐啊?即然货没在帐上,那出去的时候就不存在交税的问题了;
2、国家财税法规都规定,没有发票的支出是不可以入帐的,LZ公司小心被查到喔;
3、假如货能入帐,那么捐赠70W是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的,新税法暂定深圳的税率是25%,那么LZ公司就能免17.5W的企业所得税了!
4、在已经违规的情况下,有一些企业的做法是直接找相关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只给他们一些手续费,一般是1-5%,70W最多也就3.5W费用。当然,这是犯法的,不建议取用!

但正如上面大家所说的,捐款其实可以很单纯的,应该没必要计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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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立足之地只有5平方,心此终远行万丈!

旧帖 2008-05-30 16:45:52
Post #53
Re: 捐赠,今天出问题,大家帮忙怎样解决、、、、、急急
不好意思,25%企业所得税是关外两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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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立足之地只有5平方,心此终远行万丈!

旧帖 2008-05-30 17:48:22
Post #54
Re: 捐赠,今天出问题,大家帮忙怎样解决、、、、 ...
国家税收是国家的主要收入来源。
为什么会想着不交税呢?
税法怎么规定的,按照法律做就好了。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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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杯 咖 啡 ⊙ 勝 過 一 千 個 熱 吻┆

不要走在我的前面 我會跟不上你 不要走在我的後面 我會帶不好路 請你走在我的身旁 只要你做我的朋友

旧帖 2008-05-30 17:55:01
Post #55
Re: 捐赠,今天出问题,大家帮忙怎样解决、、、、 ...
shwx wrote:
以上讨论只有骆驼符合实际。

换位思考一下,不排除某些厂利用捐赠逃税,实际是否捐赠是另外一回事。目前慈善法规不完善。

基本是无解的。

只能是一个不相干的企业买下来捐赠出去,例如红十字,这样就符合法律了。

买下来,要开发票的,没发票一样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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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S原始流浪贴:
http://www.abbs.com.cn/bbs/post/view?bid=18&id=8223166&sty=1&tpg=1&age=0

旧帖 2008-05-30 18:43:54
Post #56
Re: 捐赠,今天出问题,大家帮忙怎样解决、、、、、急急
感谢:
薇妮
winnie3155


我拜读,谢谢。
也请楼主不要因为困难而不为,谢谢你们公司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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羡慕:看了喜爱,想照做或希望得到。

旧帖 2008-05-31 00:28:29
Post #57
Re: 捐赠,今天出问题,大家帮忙怎样解决、、、、 ...
转载:

            正确认识公共关系——致面临救灾考验的中国企业

早20年,中国很少有企业知道公共关系(PR),今天许多企业对PR早已近驾轻就熟。5.12大地震撼动世界,媒介高密度报道,公众注意力高度集中,这确实是企业进行公共关系的大好时机。

但是,我想提请企业注意的是,世界上有些东西是超越经济学的,比如生命、信仰和爱。经济学是建立在人人都趋利避害的假设之上的,而生命、信仰与爱是对他人的关照,是对人生价值的终极守望。

PR有个通俗说法,叫做“雷锋叔叔做了好事不留名,公共关系为了留名做好事”,这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公共关系。如果企业以这一层面公共关系来考量面对这场灾难的付出与得到,必然会给自己带来真正意义上的公共关系灾难,会遭到媒介抵制、民众唾弃和员工的鄙视。

所以,建议企业在救灾行动中尽可能地放弃商业企图心,尤其是少做秀,最好是不做秀。请记住,在这种时刻,商业企图为零,赢得的民众善意与好感则为百,反之亦然。

                    by 孔繁任:   http://g-spenor.globrand.com/20085239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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