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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4 11: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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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1
「三孤」安置多方參與就近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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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utdo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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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www.takungpao.com/news/08/06/04/ZM-914565.htm 汶川大地震後出現大量孤兒、孤老和孤殘人員(簡稱「三孤」人員),當局將根據「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就近為主、異地為輔」的原則安置他們。據民政部透露,遇難學生家庭中有收養地震孤兒意願的,將獲優先安排。 【大公報訊】綜合新華社、中新社三日消息:民政部今天公布了與四川省政府共同制定的《關於汶川大地震四川省「三孤」人員救助安置的意見》。《意見》明確了臨時安置和長期安置相結合的辦法和措施,對「三孤」人員提出全面的安置渠道,同時明確了安置「三孤」人員的福利機構設施建設、福利機構日常經費、分散安置費用、心理撫慰和疏導工作等細則。 安排親屬優先收養孤兒 針對孤兒和暫時無人認領的兒童,《意見》提出要將其與其他受災群眾分開,一方面協助查找父母和親屬,一方面把他們安置到四川省內條件較好的福利機構和公辦學校,暫時集中養育或在學校寄宿。省內安置有困難的,由民政部協調安置。 確認孤兒身份後,將採取五種辦法進行長期安置: 一、親屬監護。採取親屬優先的原則,如孤兒親屬有監護意願但生活困難,將給予生活保障,確保孤兒可在熟悉的家庭環境成長。 二、家庭收養。遇難學生家庭中有收養地震孤兒意願的,可優先安排。收養年滿十周歲以上孤兒的,會先徵求孤兒本人的同意。為保障孤兒生活、學習,收養人除具備法定條件外,還應具備教育收養孤兒和與收養孤兒交流的能力;收養殘疾孤兒的,應具備有關的康復知識。 三、家庭寄養。對於無法被家庭收養的孤兒,將通過家庭寄養的方式安置,為孤兒提供家庭化的照料模式。《意見》提出,當地民政部門要根據民政部《家庭寄養管理暫行辦法》,選擇有愛心、有條件、有能力的家庭接收孤兒,並加強對這些家庭的監督、指導和服務。 四、類家庭養育。招募社會上符合條件的愛心家庭,通過建立集中或分散的家庭式設施養育孤兒。每個家庭為三至五名孤兒提供養育服務,使孤兒能夠在家庭環境中成長。 五、集中供養。《意見》要求,要充分利用四川省內災區和其他地市條件較好的兒童福利機構,妥善安置孤兒。同時,根據災後孤兒的身心特點照料孤兒,使他們在親情化的環境中生活,促進其身心健康發展。 殘疾孤兒將享送教到府 另外,不能到學校就讀的殘疾孤兒,將由本行政區的學校提供送教到府服務。對殘疾孤兒除及時治療和協助康復外,凡具有手術適應症的,全部納入民政部「殘疾孤兒手術康復明天計劃」實施手術矯治和康復;需要安裝假肢、矯形器等康復器具的,由民政部門負責及時裝配。 孤老孤殘開展親屬贍養 《意見》又指出,待孤老、孤殘人員身份確認後,要採取四種方案長期安置: 一、機構照料。按照就地就近安置的原則,利用現有和新建的福利機構進行安置。 二、居家照料。對選擇在自己住所生活的孤老、孤殘人員,要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依託現有福利設施或社會中介組織,無償為其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家政服務、精神慰藉等項服務。 三、親屬照料。親屬贍養,要徵得孤老、孤殘人員的同意,並簽訂贍養協議,明確權利義務,保障其合法權益。 四、社區照料。要充分發揮「星光老年之家」、託老所、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殘疾人康復中心等社區服務設施的作用,配置設施設備,完善強化其服務功能,為孤老、孤殘人員提供日託、康復、護理、助餐等照料服務,豐富其文體生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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