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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帖 2005-07-18 01:21:07
Post #16
回复: 各国的旅游网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地址
旧帖 2005-10-17 10:03:39
Post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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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N年前的帖子还在啊?
旧帖 2005-10-24 15:05:24
Post #18
回复: 各国的旅游网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地址
埃及的旅游网站打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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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去流浪

旧帖 2006-02-02 13:46:16
Post #19
回复: 各国的旅游网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http://www.fmprc.gov.cn/chn
    1. 领事服务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default.htm
  1.1 领事新闻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default.htm
  1.2 出国特别提醒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cgtbtx/default.htm  
  1.3 领事知识简介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zsjj/default.htm  
  1.4 护照旅行证件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hz/default.htm  
  1.5 外国人来华签证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qzjj/default.htm  
  1.6 出国签证信息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cgqzxx/default.htm  
  1.7 领事认证、公证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rzjzwslggz/default.htm  
  1.8 参考资料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zl/default.htm  
  1.9 领事程序问题
     2. 驻外机构
  2.1 驻港、澳公署  
http://www.fmprc.gov.cn/chn/wjb/zgags/default.htm
  2.2 驻外使馆  
http://www.fmprc.gov.cn/chn/wjb/zwjg/zwsg/default.htm  
  2.3 驻外总领馆
http://www.fmprc.gov.cn/chn/wjb/zwjg/zwzlg/default.htm  
  2.4 驻外团、处
http://www.fmprc.gov.cn/chn/wjb/zwjg/zwtc/defaul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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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努阿图驻华使馆(中文)  
http://www.vanuatu-china.com/  
  
    瓦努阿图驻华大使馆开馆,欢迎中国人赴瓦旅游  
    (2006.01.18《北京青年报》)  
  南太平洋岛国———瓦努阿图共和国大使馆前日在北京举行开馆仪式,瓦努阿图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萨图·基尔曼和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杨洁篪等出席并致词。参加开馆仪式的还有汤加王国王储图普托阿、北京市副市长张茅。瓦国大使还在会上欢迎中国公民赴瓦旅游。  
  在设立大使馆之前,瓦努阿图驻华外交机构为名誉领事馆,驻华大使罗治伟于去年8月16日向我国递交国书,经过几个月的筹建于前日正式开馆。  
  会上,罗治伟热情欢迎中国公民来瓦努阿图旅游。瓦努阿图位于南太平洋,介于澳洲与斐济间,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当地消费水平又相对低廉,因而吸引着世界各地向往热带海岛休闲游的人们。据介绍,北京人或可参团或可以个人旅游的名义用个人护照直接到本使馆办理签证,用时3至10天,手续较为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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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旅游(中文)
http://www.kenyatravel.cn/index.html
  
    “肯尼亚欢迎中国朋友”——访肯旅游部长德佐罗  
    (2006.02.05)
  新华网内罗毕2月4日电  (记者梁涛 王笛青) “中国人民是我们最好的朋友,我们真诚欢迎更多的中国游客来肯尼亚旅游。”肯尼亚旅游部长莫里斯·德佐罗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这样说。
  据德佐罗介绍,过去几年来,到肯尼亚旅游的中国游客人数一直呈上升势头,从2002年的2000多人次上升到2003年的4000多人次,进而增加到2004年的近9000人次。特别是中国在2004年批准肯尼亚为中国游客旅游目的地国后,2005年到肯尼亚旅游的中国游客增加到1.1万人次。
  旅游业在肯尼亚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肯尼亚旅游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2.65%,是仅次于农业的第二大创汇产业,为13.8万人创造了直接就业机会,间接创造的就业机会达到36万个。德佐罗说:“越来越多中国游客的到来对肯尼亚旅游业的复苏乃至肯尼亚整个经济的增长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他说,中国政府一直鼓励和支持本国公民到非洲旅游,对此他表示非常感谢和赞赏。而一些西方国家经常对其公民发布旅游警告,说到肯尼亚旅游不安全。他强调说,这是毫无根据的。
  德佐罗说,作为传统的世界著名旅游胜地,肯尼亚有着发达和完善的旅游业,能够为游客提供优质和放心的服务,而且肯尼亚政府一直把保证游客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为此专门设立了的旅游警察部队。这支部队会在常规旅游路线和景点巡逻,完全可以保证游客的安全。
  现在,肯尼亚旅游部已把中国视为最重要的新兴市场之一。德佐罗说,肯尼亚总统齐贝吉去年8月访华期间,介绍肯尼亚旅游业的中文网站在中国开通。齐贝吉总统在网站开通仪式上说,网站将进一步促进和推动肯中友好关系的发展。
  德佐罗透露说,肯尼亚旅游部正在筹划多种旅游推介活动,计划通过展览会、网上宣传、增加业界互访等方式,让更多中国人了解和喜欢肯尼亚。另外,肯尼亚正在积极改善旅游基础设施,让游客享受到更好的服务。
  “肯尼亚航空公司去年还开通了内罗毕直飞中国广州的航线,这为两国人民的往来提供了很大方便。我们正在与中方商谈开通更多城市间直飞的事宜,届时中国游客到肯尼亚来将会更加便利。”
  德佐罗说,他本人对中国抱有特殊的感情。他出生在肯尼亚的沿海地区,而那里正是传说当年郑和船队到达、留下中国人后裔的地方。“也许我就有中国人的血统呢,”他笑着说,“中国人是非洲最可信赖的朋友,我喜欢中国。”
  对中国前不久发布的《中国对非洲政策文件》,德佐罗表示非常欢迎。他说,中国一直是非洲争取独立和发展的最有力支持者,很高兴看到中国为进一步推动非中合作作出的努力。
  他说,中国一向尊重非洲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即使在中国国力日益强大的今天,也从不像一些西方国家那样对非洲内部事务指手画脚,而是无私地为非洲发展经济尽可能提供更多的帮助。
  “去年我随齐贝吉总统访华时到了上海和北京,中国取得的经济成就和中国人民的精神面貌给我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德佐罗说。“中国人诚实、友善……肯尼亚欢迎中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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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匈牙利出中文刊物,为中国游客提供中文服务
    (2006-2-5 14:45:38)  
  据匈通社报道,匈牙利鲍劳尼奥州政府与匈牙利欧洲中心合作发行中文出版物,为来鲍劳尼奥州及其省会城市佩奇市的中国游客和商务人士提供中文信息服务。  
  匈欧洲中心经理陶罗希·伊什特万说,在当地中国留学生的帮助下,发行中文出版物的工作从2004年春天开始启动,其主要目的是吸引更多的中国游客。在出版针对中国游客和商人的书籍时,充分考虑搜集对他们生活有用的信息。  
  他说,今年春天,佩奇的“欧洲大厦”内将开设中国办公室,目前大厦内已经有意大利、美国和法国办公室。设立中国办公室的主要目的是把当地华人组织起来,另一个目的是让当地的居民更好地了解中国传统文化。  
  佩奇市现有人口16.2万,是匈牙利历史文化名城,享有杰出的文化遗产,其中包括4世纪的古基督教墓群、1367年建立的匈牙利第一所大学的遗址、16世纪的清真寺、著名的若尔瑙伊瓷器厂以及丰富的美术收藏。(来源:新华网)
  
    法国鲁昂大区开通欧洲首个中文版地方网页
    (2006.2.5 )  
    法国鲁昂大区官方网站2月3日开通了欧洲首个中文版的地区介绍网页。
  该大区负责人弗朗索瓦·齐默雷对记者说,世界的”重心”正在向亚洲偏移,中文又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因此除了有德语、西班牙语和英语网页外,我们必须创建中文网页。
  齐默雷认为,中文网页的开通还只是个开始,今后许多有关中国或者对中国感兴趣的机构的网址将链接到网页上,方便人们的交流。他希望中国人不只认识巴黎,还要认识大作家福楼拜、大画家莫乃的故乡鲁昂地区,并通过对法国其他地区的了解来感受法国。
  鲁昂大区位于法国的西北部,由鲁昂市与其周围城市结合而成,属于上诺曼底省。本次推出的网页着重介绍鲁昂大区的环境、旅游和经济状况。网页分为简体和繁体两种版本,方便海内外华人的阅读。(来源:新华网)
  
  
  
姜龙 于 2006-02-06 20:04:1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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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守财奴——我是一个惟利是图的市井小人。

旧帖 2006-04-02 13:01:14
Post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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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索引
·  赴孟加拉国须知 (2006/04/06)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cgtbtx/t244459.htm
·  赴缅甸从事商务、劳务活动注意事项 (2006/04/05)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cgtbtx/t244204.htm
·  中国公民赴塞尔维亚和黑山须知 (2006/03/28)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2646.htm
·  中国公民赴波黑须知 (2006/03/27)  
·  中国公民赴密克罗尼西亚联邦须知 (2006/03/28)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2645.htm
·  谨请赴毛里求斯等地中国公民留意 (2006/03/30)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3173.htm
·  中国公民赴毛里求斯须知 (2006/03/28)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2643.htm
·  中国公民赴马其顿共和国注意事项 (2006/03/28)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2641.htm
·  中国公民赴洛杉矶总领馆领区须知 (2006/03/28)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2627.htm
·  中国公民赴芝加哥总领馆领区须知 (2006/03/21)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1356.htm
·  中国公民赴津巴布韦须知 (2006/03/28)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2625.htm  
·  中国公民赴几内亚须知 (2006/03/28)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2624.htm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2496.htm
·  中国公民赴巴基斯坦注意事项 (2006/03/27)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2488.htm
·  中国公民赴巴布亚新几内亚须知 (2006/03/27)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2485.htm
·  中国公民赴埃塞俄比亚须知 (2006/03/27)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2477.htm  
·  中国公民赴克罗地亚须知 (2006/03/27)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2475.htm
·  来加纳旅行注意事项 (2006/03/27)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2463.htm  
·  来加纳旅行注意事项 (2006/03/15)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0417.htm  
·  中国公民赴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须知 (2006/03/21)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1357.htm
·  赴乌干达注意事项 (2006/03/21)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1354.htm  
·  中国公民赴秘鲁须知 (2006/03/21)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1353.htm
·  中国公民赴古巴注意事项 (2006/03/21)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1352.htm  
·  赴博茨瓦纳注意事项 (2006/03/21)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1351.htm
·  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提醒中国公民注意依法经商 (2006/03/20)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1155.htm  
.  在澳(澳大利亚)旅行交通安全须知 (2006/03/14)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0269.htm  
·  如何避免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 (2006/03/14)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02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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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公民赴塞尔维亚和黑山须知  
    (驻塞尔维亚和黑山使馆供稿 2006.3.28  )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2646.htm  
    一、签证方面:
  根据中塞黑两国协议,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互免签证。持因私普通护照前往塞黑须事先向塞黑驻华使馆或塞黑驻上海总领馆申办签证。塞黑驻华使馆地址:三里屯东6街1号,电话:65323516,传真:65321207,E-mail:ambjug@netchina.com.cn
    二、入境须知:
  持有效外交、公务及因公普通护照或办妥来塞黑签证的有效因私护照入境。开车进入塞黑还须车辆国外保险卡及相关行车证。
    三、海关规定:
  塞黑是由塞尔维亚和黑山两个共和国组成的国家共同体,双方执行独立的海关和税务政策。塞黑致力于加入欧盟,其海关规定正逐渐与欧盟成员国接轨。每次出境最多可携带2000欧元或美元。贵重的专业和技术设备需在入境时申报。外国公民在塞黑购物一般不享受退税待遇。
    四、国籍政策:
  塞黑承认双重国籍。
    五、医疗条件和医疗保险方面:
  当地医疗条件较好,各城镇均设有医院、医疗站及私人诊所,药店也比较普及。塞黑公民大多享有医疗保险,有合法居留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医疗保险,就医费用比较昂贵。建议临时来塞黑访问、探亲和旅游人员备好常用药品。在塞黑长期经商和工作的人员,建议办好当地的医疗保险。
    六、治安状况:
  当地治安情况一般,刑事犯罪和有组织犯罪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针对中国公民商店的偷盗和抢劫案件数量增多,建议尽量避免夜间单独外出活动。如遇意外,请立刻在事发地报警,并根据需要与中国驻塞黑使馆取得联系。鉴于科索沃地区形势依然紧张,民族间的冲突时有发生,建议目前尽量避免前往,如前往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外出时不宜携带大量现金。
    七、当地有关部门应急电话:
  贝尔格莱德查号台:9824
  急救中心:94
  火警值班:93
  匪警:92
    八、中国驻塞黑大使馆联系方式:
  中文馆名: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塞尔维亚和黑山大使馆
  英文馆名: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SERBIA AND MONTENEGRO
  中文馆址:塞黑 贝尔格莱德 拉茨克维切瓦街6号
  英文馆址:LACKOVICEVA 6,BELGRADE
  通讯地址:LACKOVICEVA 6,11000 BELGRADE, SERBIA AND MONTENEGRO
  国家区号:0038-1-
  使馆有关部门:
  电话:0038-111-2067900,3671066
  传真:0038-111-3692278
  电子邮箱:chinaemb_yu@mfa.gov.cn
  领事部:0038-111-3693163

    九、塞黑参考网站:
  塞黑政府:www.gov.yu
  外交部:www.mfa.gov.yu
  政治报:www.politika.co.yu
  南通社:www.tanjug.co.yu
  B92电台:www.b92.net
    十、交通状况:
  塞黑全国公路、铁路和航空运输较为发达,贝尔格莱德主要对外交通以航空、铁路和公路为主。从北京出发前往贝尔格莱德无直通航班,但贝尔格莱德与欧洲主要大城市均通航,故从北京出发可经欧洲的主要大城市转机至贝尔格莱德(如维也纳、巴黎、法兰克福、阿姆斯特丹和莫斯科等城市)。贝尔格莱德市内交通较为便捷,公共汽车、有轨电车遍布市内各主要场所,的士也遍布市内各主要区域。外出旅行时,记住带好车照、驾照和保险等个人证件,自驾车时,切记严格遵守当地交通规则行车。如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就近报警,不管责任在谁,在警察到达前不要离开现场并要尽力保护好现场。
  十一、气候和时差:
  气候主要为温带大陆性气候,沿海地区为地中海式气候。一月最低气温-1℃,七月最高气温28℃,年平均气温13.5℃。塞黑处东一区,与北京时差为+7小时,(塞黑实行夏时制:每年3月最后一个周日至10月最后一个周日为夏令时,与北京时差为+6小时)。
  
    中国公民赴密克罗尼西亚联邦须知  
    (驻密克罗尼西亚联邦使馆供稿 2006/03/28)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2645.htm
    一、中密关系
  中国和密克罗尼西亚联邦于1989年9月11日建交。建交以来,中密关系发展顺利。高层互访频繁,两国在经贸、农业、渔业和教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逐步扩大。中国政府先后向密联邦政府援建了多功能体育馆、客货两用船、示范农场和金枪鱼管理委员会办公楼等项目,受到密联邦政府和人民的好评。两国在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和太平洋岛国论坛等国际和地区组织中保持着良好的合作。两国开展互利合作有良好的前景。
    二、密联邦概况
  密联邦位于北太平洋,距离赤道较近。陆地面积702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98万平方公里,共有607个岛屿。常年炎热,年平均气温28℃。昼夜温差大,晚上较凉爽。湿度大,雨水多。
  密联邦由波纳佩、丘克、雅浦和科斯雷4个州组成。每个州都是由群岛组成,各州距离遥远。人口约为108,OOO(2005年),其中丘克州入口占一半以上。
  密联邦官方语言为英语,绝大多数人都能讲英语。各州均有方言。社会治安良好,偶尔也有偷窃现象。无本国货币,通用美元。
  密联邦约有近3O0万平方公里专属经济区,渔业资源丰富,是世界金枪鱼主要产地之一。日本、美国及台湾地区有不少渔船在密海域作业。香港联泰公司、中国中水公司在密联邦波纳佩州设有分公司。
  旅游资源主要是海景,可坐船到附近海域潜水看海底世界。
    三、签证问题
  密联邦实行落地签证,即游客抵达密机场时办理签证。但中国公民赴密联邦必须经过美国关岛,因此必须事先申请美国过境签证。如中国公民是受密方有关单位邀请来密,可要求密方发邀请函,以便申请美国签证。
    四、雇用和移民政策
  密联邦经济不发达,社会发展水平落后。联邦政府和各个州政府都主张吸引外资以发展经济,但联邦和州政府又存在限制外国投资者的措施。因此,在密的外国公司很少。
  外国投资者雇用外籍雇员须事先向相关州政府为该雇员申请工作许可证。外国公民为密联邦地区公司工作,先获得一年许可证,以后可申请延期。
  外国公民希成为密联邦公民,须获得密联邦国会批准,但申请非常困难。外国公民与密联邦公民结婚不能自动获得密联邦国籍,但其孩子可获密联邦国籍。
    五、华人情况
  在密联邦的华人不超过50人,主要从事商品批发、零售、餐馆、娱乐和经营农场等。经营比较成功的华人收入较好,年收入有几十万美元。一般雇员月工资约为500美元。
    六、个人应注意事项
  密联邦天气炎热,常年只需穿短袖衬衫,正式场合着岛国花衬衫。女士穿裙子。当地旅馆条件一般,但价格很贵。当地没有公共交通,可在旅馆叫出租车。当地商品很少,物价较贵,有意义的纪念品不多。
    中国公司来密参考航班路线:
  北京一马尼拉一关岛一密联邦(丘克州、波纳佩州、科斯雷州),注:去雅浦州不需要经过关岛;
  或:
  北京一香港一关岛一密联邦
    七、中国驻密使馆联系方式:
  电话:691—320—5575;
  传真:691—320—5578;
  Email:chinaemb@mail.fm
  地址:P.O.Box1530
  Kolonia,Pohnpei,FM 96941
  Federated States of Micronesia

  
    中国公民赴毛里求斯须知   
    (驻毛里求斯使馆供稿 2006/03/28)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2643.htm  
    一、签证
  1.自2004年10月1日起,赴毛里求斯旅游的中国公民持回程机票并有足够的费用(每天50美元),可免办签证在毛停留15天。
  2.来毛里求斯探亲访友或务工人员,须由其在毛的亲属或雇主前往毛里求斯护照和移民局办理入境或居留许可(该文件可由中国驻毛里求斯大使馆进行领事认证)。
  3.其他签证可向毛里求斯驻华大使馆申请,办证时间为7个工作日,免签证费。
  毛里求斯驻华使馆地址:北京东直门外大街23号,外交办公大楼202号。电话:010-65325695,65325696,65325698。传真:65325706,65327102。
    二、入境
  1.禁止携带入境物品包括:枪支弹药,毒品,蔬菜、鲜花和作物,动物等。
  2.限量携带入境物品包括:烟草、各种酒类。
  3.允许携带入境物品包括:自行车、冲浪板、小船以及钓鱼用具等旅游用品。
    三、气候、时差
  毛里求斯地处南半球,属热带海洋性气候。全年分夏、冬两季,11月至次年4月为夏季,5月至10月为冬季。夏季平均气温22—27摄氏度,冬季19—24摄氏度。
  毛属东四区,比北京晚四个小时。
    四、语言
  官方语言为英语;但法语普遍使用,如报纸、杂志、电视均以法语为主;克里奥尔语则是岛民最常用口语。
    五、住宿
  毛旅游业发达,旅游饭店遍布全岛。高档饭店多滨海而建,风景秀丽,但价格不菲。
    六、餐饮
  除西餐和印度餐外,中餐在毛较为流行。在首都路易港、岛北和卡特邦等地有数十家中餐馆,质量较好。
    七、交通
  毛公路系统发达,其中由机场经首都路易港到岛北的高速公路纵贯全岛,路况较好。公路依地势而建,弯路、起伏较多,路口多为转盘。毛为英联邦国家,车辆方向盘为右舵,靠左行驶。
    八、医疗
  分为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两种。公立医院实行免费就医,但医疗质量较差且人满为患。私立医院条件较为优越,然而价格普遍昂贵。
    九、治安
  总体治安状况良好,国家对枪支管制严格;但近年来刑事犯罪案件有上升趋势,屡次发生针对旅游者的抢劫甚至伤害案件。因此,单独外出仍需保持警惕。
    十、联系方式
  中国驻毛里求斯大使馆地址:Royal Road, Belle Rose, Rose Hill, Mauritius。
  电话:00230-4549111(办公室),4549015(新闻处),4645556(领事部),4549113(经商处),2088596(文化处)。
  传真:00230-4646012。

  
    中国公民赴马其顿共和国注意事项  
    (驻马其顿使馆供稿 2006/03/28 )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2641.htm  
  马其顿共和国地处欧洲巴尔干半岛,人口202万,面积25713平方公里。2004年人均GDP 2243美元,失业率37%。
  马其顿政府欢迎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公民到马其顿投资、经商和旅游。中国驻马其顿大使馆特提请我公民赴马时注意下列事项。
   一、中国公民持因私护照进入马其顿共和国必须办理签证
  中国公民持因私护照进入马其顿必须在境外办好马其顿签证。如获准在当地长时间经商等,还需办妥居留手续。一旦签证过期,即被视为非法居留,将立即被遣返。
    二、到马经商必须走合法渠道
  目前在马经商的中国公民不多。中国公民要获得马其顿入境签证较难。首次签证的合法停留时间一般只有3至5天。
  2004年曾发生多起中国公民非法进入马其顿的案件,当事人均被警方抓获并遣返。
    三、善用法律武器维权
  中国公民在马其顿经商要懂得用马其顿的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法人,须聘请律师,而且要同使馆经商处、领事部建立和保持联系,遇事及时报告,请求使馆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防被抢被盗
  马其顿共和国社会治安正在逐步恢复,但不时还有抢劫、盗窃或爆炸案件发生。近年来曾发生我在马同胞的商店和住所被盗、人员被打事件。外出最好带上当地雇员同行,深夜不要外出。忌露富、忌耍横
    五、尊重当地习俗
  我公民赴马其顿要懂得尊重当地人民和当地风俗习惯,不做任何有损中国人形象的事。
    六、爱惜护照,带齐资料
  护照是证明身份的唯一合法证件,护照签证是马其顿方面允许我公民在马合法停留的证明。要爱护好护照,不要随意折叠、涂改、污损。中国大使馆特别提请我国公民注意,外出除应随身携带护照主页和签证页复印件外,还要携带有关联系单位人员姓名、地址、电话等资料,避免被询问时答不上来,招致不必要的麻烦。平时护照原件最好保存在安全的地方,不必随身携带。
    七、使馆电话
  在马其顿境内最好备一部手机,遇到困难可随时与使馆联系。使馆电话:00389-2-3213163,00389-2-3135647。
    八、注意自我保护
  遇马方办案人员有辱骂、殴打或带有污辱性强制搜身的行为,您可以记下其姓名和服务号码,以便日后进行投诉。
    九、当地应急电话
  报警:192消防:193救护:194
  
    中国公民赴洛杉矶总领馆领区须知  
    (驻洛杉矶总领馆供稿 2006/03/28)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2627.htm
    一、领区概况
  洛杉矶位于美国加利福利亚州南部,东、北面环山,西濒太平洋。洛杉矶气候干燥,四季阳光充沛,平均日照时间达325天,终年无霜冻,年平均气温19度。全年约有35天下雨,主要在冬季,年平均降雨量为319毫米。
  大洛杉矶地区(洛杉矶城市圈)包括88个大小城镇,总面积10,567平方公里,总人口达1,000万,为仅次于纽约的美国第二大城市圈。洛杉矶城市布局分散,起伏不平的山丘把城市分割成了若干部分,为区域组合性城市。
  洛杉矶是美国西海岸最大的工业城市和海港,工业主要有飞机制造业、石油工业和电影制片业,洛杉矶海港是美国太平洋沿岸最大的港口。
  2003年度,洛杉矶国际机场共约290万外国旅客入境,其中中国籍旅客约18万人。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中国公民选择经洛杉矶国际机场入境的人数超过美国的其他空港。
  洛杉矶是一个移民城市,除西裔移民以外,华裔、韩裔、日裔等亚裔移民在市内人口总数中所占比例较高。据2005年1月的统计,华人在加利福尼亚州的人口为112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3.31%,是全美国华人总数最多、比例最大的州。
    二、出入境洛杉矶
  (一)根据美国的有关规定,外国人来美,其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六个月。请在登机前仔细检查护照、签证的有效期。
  (二)请随身携带申请签证时提供的资料复印件。美海关将要求您在入境时提供上述资料。
  (三)请仔细阅读或询问海关不得携带物品类别并确认未携带违禁品。
  (四)请认真、如实填写入境卡和海关申报单等单据,不得疏漏或存侥幸心理。如果填写有困难,可请空乘人员协助填写。
  (五)请排队办理入境手续。排队等候时,尽量不要东张西望,更不要多次变更队列,以免给美移民官员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六)请根据美海关官员的指示,配合检查并出示必要资料。如有语言问题,可事先准备好简单的英文字条:“I 0nly speak chinese. Please help me with an interpreter.”洛杉矶国际机场一般会提供普通话和粤语翻译服务。
  (七)如美海关要求您留下调查,请即要求与我领事官员联系(总领馆紧急联系电话为213—8078088,24小时开通,亦可留言)。寻求领事官员帮助是公民的重要权利,受中美两国双边条约保障,不要轻易放弃。尽早与领事官员联系将有助于帮助解决问题,避免错过时机。
  (八)接受海关部门询问时,如需翻译,请尽量确认翻译能如实、完整地转达双方的意思。如有疑问,可直接向边检官员提出质疑,要求更换翻译。询问后,如要求您签署笔录等文件,请务必确认其内容再签字,有错误之处一定要立即更正。
  (九)当您要求与总领馆联系的要求被拒绝,或遇歧视性做法,请记下对方工作人员的姓名或工作编号。最好能够找到证人,以备事后投诉。
  总领馆将根据您的情况和要求,尽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并保留进一步了解情况和提出交涉的权力,但总领馆无权保证您一定能进入美国。
  (十)入境时,美国海关人员将您填写的I—94入境卡盖章后订在护照内,请一定要注意保存该入境卡。出境时航空公司需要收回,交美国国土安全部处理。如果该卡遗失,请尽快与入境时所搭乘的航空公司联系,请求补发。如不交该卡就离境,有可能以后申请签证遇到困难。
  (十一)当您要离开洛杉矶,请尽可能提前2—3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9.11事件后,出于反恐的需要,美国各大机场(特别是国际航班)对旅客的安检非常严格,并要求旅客的托运行李不得上锁。遇到美国国内重大节假门或遇恐怖袭击的指数升高,办理登机手续的时间可能更长。可向所乘航空公司查询办理登机手续的时间,以免耽误登机。了解恐怖袭击的指数可查询美国国土安全部网址:
http://www.ice.gov/graphic//index.htm
或者洛杉矶市警察局网址
http://www.1apdonline.org
。上述网站均有标识。
    三、紧急求助
  如因某种原因被美国执法人员拘留或逮捕,可以要求美办通知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根据中美之间的协议,美方有义务向中方通报。如果当事人有自己的律师,亦可同时通知律师。我馆24小时紧急联系电话是1—213—807—8088,或1—213—807—8008。  四、交通安全
  (一)如您自行驾车,请注意以下事项:
  ★遵守交通法规,不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一定要系安全带,包括坐在后排人士;
  ★儿童不能坐在前排,必须坐在后排的儿童座椅上;
  ★不要超速和抢道;
  ★避让行人穿越马路;
  ★如无特殊需要,请勿按喇叭;
  ★一些街道有双向或四向的停车标志(STOP),应该完全停稳车在确定安全后再前进;
  ★注意不要在治安比较差的区域泊车,车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和证件等;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除非有人员伤亡,需紧急救治外,请记录以下内容:事故时间、地点、对方驾驶员和车主的姓名、住址、电话、驾照号码、车牌号码、汽车型号,对方车上人数、对方保险公司名称、报单号码。如有证人,一定要记下证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重大事故应拨打91l 报警。
  (二)行人应注意遵守交通规则,遵守交通标志与信号灯指示。只能在行人通道处穿越马路。当行人信号灯闪烁时,如尚未走上人行道,应等下一个绿灯。美国法律赋予行人优先权,但行人必须在合理限度内保证自身安全。如果因行人违规而产生交通事故,要求理赔相当困难。
    五、治安
  洛杉矶地区的社会治安近年来有所好转。根据资料显示,2003年每十万人中暴力犯罪者842人、盗窃罪者1959人,比往年均有所减少。洛杉矶少数区域(南城)内有组织犯罪现象一直比较严重,经常有无辜人员死于非命。但大部分区域的治安良好。旅居洛杉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一)请随时关注城市的治安情况,注意媒体报道,时刻保持警惕,避免前往治安状况比较差的地方;
  (二)避免夜间单独、步行外出,特别是前往或经过人烟稀少、相对僻静的地方;
  (三)避免随身携带大量的现金,更要避免在公开场合暴露所携带的现金;
  (四)不得将贵重物品或看上去贵重的物品放在无人看守的汽车里;
  (五)随身携带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紧急情况联络人的电话号码;
  (六)遇到暴力抢劫应保持镇定,避免做无谓的抵抗,因为多数歹徒拥有枪支;
  (七)紧急情况可拨打9ll电话报警。
     六、预防自然灾害
  洛杉矶地区气候宜人,一年四季阳光灿烂、雨量不多、温差不大,自然灾害相对较少。但洛杉矶处于地震断层地带,经常发生微震。历史上洛杉矶曾经历过重大的地震灾害,如发生地震,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远离窗户、玻璃及较高的家具,迅速躲在坚固的桌下或较矮且重心稳固的家俱下方,或靠站在内墙柱子边,随手以棉被、座垫、安全帽保护头部。
  (二)迅速熄灭煤气、烟蒂或其它火种,关闭电源,避免地震引起的间接灾害。
  (三)除非房子比较陈旧、房屋已出现严重裂痕,或屋外有大片空地,否则留在室内比室外安全。
  (四)住在大楼、公寓和饭店者,发生地震时,要避免搭乘电梯。
  (五)地震时如在公共场所,勿惊慌夺门而出,以免混乱而发生踩伤、挤伤的情况。
  (六)如正走在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应尽快离开,更要远离建筑工地。
  (七)地震时正在行车中,应立即减速停车,将车停靠在安全岛的一边,等地震过后再开。地震时不要进入长桥、堤坝、隧道,如已进入要尽速离开。
  (八)地震时,山崖上如有小石子落下,这是山崩前的警兆,一定要快速穿过或离开。
  (九)地震时,如在河堤或海边,要尽速离开。如发现地震后海边有急速退潮现象,可能是海啸,应迅速往高处避难。
    七、就医
  近年来,洛杉矶的冬季易出现流行性感冒,夏季出现过西尼罗病的病例,但洛杉矶的环境比较整洁,流行病的现象并不突出。
  如发生重病或急病,可拨打911电话求助,也可自行前往各公立医院就诊,大医院通常有懂普通话或粤语的翻译协助医生工作。医院不会因病人没有保险或钱不够而拒绝提供服务,但是病人应该尽量偿还医疗费用。洛杉矶郡的公立医院地址、电话可在其官方例站上查询:
http://www.1adhs.org/hospitals/index.htm。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美国,人多的时候都是排队办事,在离开窗口一段距离外,以先后次序排成一队等候。如不遵守秩序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二)在公共场合谈话应尽量压低声音,大声喧哗将引起他人反感。
  (三)不要随地吐痰,用完厕所应该冲洗。
  (四)在餐馆用餐应付小费,通常为帐单金额的15%左右;机场、饭店的行李员也应适当付小费。
    九、有关资料
  (一)特殊服务电话
  ★火、警、急救电话:91l
  ★查号台(英文):411,
  ★洛杉矶当地华人工商中文查号台(工作时间9:30am-6:OOpm):1—626—280—8588
  ★报时台:853—1212
  ★气象台:l一213—554—1212
  ★交通台:l一800—427—7623
  (二)美政府部门电话及网站
  ★洛杉矶郡警察局(LASD):1—323—526—5541,网站:
www.lasd.org
  ★洛杉矶市警察局(LAPD):1—877—275—5273,网站:
www.1apdonline.org
  ★洛杉矶市政府(Los Angeles):1—213—485—2121
  ★圣盖博市政府(San Gabriel):l—626—308—2800
  ★蒙特利尔公园市政府(Monterey Park):l—626—307—1338
  ★阿罕布拉市政府(Alhambra):1-626-570-5007
  ★天普市政府(Temple):1—626—285—2171
  ★柔似蜜市政府(Rosemead):1—626—288—6671
  ★洛杉矶国际机场(LAX):电话1—310—646—5252,网站:
www.lawa.org
  ★洛杉矶公交系统:电话:1—800—266—6883,网站:
www.mta.net
  ★洛杉矶大都会通勤火车:电话:1—800—371—5464,网站:
www.metrolinktrains.com
  ★洛杉矶Foot Hill公共汽车公司:电话:1—888—629—5992,网站:
www.foothilltransit.org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电话:1-800-882-8122
  ★中国东方航空公司(MU):电话:1-626-583-1500
  ★中国南方航空公司(CZ):电话:1-310-410-668l
  ★美国联合航空公司(UA):电话:1-800-822-2746
  ★美国航空公司(AA):电话:1-800-433-7300
  3、洛杉矶郡公立医院电话及网站
  ★Harbor/UCLA Medical Center:电话:1-310-222-2345,网站:
http://www.1adhs.org/hospitals/index.htm
  ★LAC+USC Medical Center:电话:1-323-226-2622,网站:
http://www.1adhs.org/hospitals/index.htm
  
    中国公民赴津巴布韦须知  
    (驻津巴布韦使馆供稿 2006/03/28  )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xw/fbfgjhcszysx/t242625.htm  
    一.签证须知
  津巴布韦签证分公务签证、旅游签证和工作签证。我国公民可持有效护照到津巴布韦驻中国大使馆申请签证。外交护照免签证费,公务护照如经津政府邀请免签证费,其它种类的护照需按规定交纳签证费。
  津巴布韦驻中国大使馆地址:北京朝阳区三里屯东3街7号;
  电话:0086-10-65325381,传真:0086-10-65325383。
    二、入境须知
  中国公民入境津巴布韦需持有效护照和签证,并认真填写入境卡、健康申报表及海关申报表。
    三、海关
  根据津巴布韦海关规定,出入境者须填写海关申报表,如实申报所携带的物品。海关人员有权检查旅客的行李,如发现超量或违禁物品不报,将被罚款、没收,甚至监禁。海关规定,在津停留30天以内的入境者可携带外币和250美元的免税品,其中酒不超过5升(烈性酒不超过2升);18岁以下的出入境者不得携带酒类物品。携带物品超过规定的数额,海关将按规定对超出部分征收海关税。
  以下随身用品可免税入关:相机、手提电脑、望远镜、手机、高尔夫球具、运动衣、野营设备等。
  出关时可携带外币,但不得超出入境时申报的数额。
  需特别提醒的是,在津工艺品商店随处可买到象牙制品,但我国因加入相关国际公约严禁携带象牙及其制品入关
    四、治安状况
  目前津巴布韦经济困难,货币大幅贬值,失业率不断攀升,贫富差距加大,社会治安状况恶化,华人华侨及中资机构被抢事件时有发生。游客驾车时须锁好车门,摇上车窗,特别是遇红灯停车时,不要给陌生人开车门。手包等物品,宜放在车座下边或放在后备箱内。车辆要停放在有人值守的车库、停车场等安全地带,下车后锁好车门,注意不能将贵重物品留在车上。外出时,最好结伴而行,少带现金,夜间尽量不外出。留在旅馆房间的贵重物品宜放入保险箱。拍照景物时,要避开军事设施、美国使馆、总统府、议会大厦和政府部门等敏感区。维多利亚大瀑布景区无安全护栏,游览拍照,须注意防滑。进入野生动物保护区和野生动物园,应听从导游指挥,最好不要直接与野生动物接触,以防不测。
    五、交通
  津巴布韦为车辆左行国家,实行英式行车及车辆行驶管理规则。哈拉雷路况较好,很少有堵车现象。驾驶车辆须严格遵循当地交通规则,中速行驶,遇红灯时不能转弯。总统府附近道路晚6点封闭,注意绕行。在乡间驾车,要注意牲畜和野生动物随时出没,如遇牲畜和野生动物跨越道路,要停车避让。
    六.气候
  津巴布韦为非洲南部内陆国。属热带草原气候,年均降雨量820毫米,分雨、旱季。11月至3月为雨季,4月至10月为旱季。年平均气温22°C,10月份温度最高达32°C,7月份最低,约13 -17°C。
    七.医疗条件及疾病
  首都哈拉雷市医院较多,医疗条件相对较好。城镇和边远地区医疗机构设备简陋,条件较差。
  哈拉雷市附近因地势高,气候温和,无热带传染病。与赞比亚交界的维多利亚瀑布市、卡里巴湖地区及南部马旬戈省部分地区,因海拔低,气候炎热潮湿,偶有疟疾等病发生。
    八.应急电话
  1. 紧急事故及火警:993
  2. 急救电话:994
  3. 匪警电话:995
  4.交通事故紧急处理电话:777777
  5.哈拉雷机场问讯电话:575561
    九.中国驻津巴布韦大使馆地址和电话
  地址:30 BAINES AVENUE
  P.O.BOX4749
  HARARE,ZIMBABWE
  电话: 00263-4-794155
  传真: 00263-4-794959
  网址:

www.chinaembassy.org.zw
    十.国籍政策
  津巴布韦不承认双重国籍。持旅游签证来津的外国人不得逾期居留,不得在津就业或从事商业活动。已在津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住满七年后方可申请入籍。
  
  
  
  
  
  
  
  
  
协作2006 于 2006-04-19 07:40:30 编辑
旧帖 2006-08-01 14:34:51
Post #21
回复: 各国的旅游网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地址
这个小摩托.
旧帖 2007-02-13 11:19:43
Post #22
回复: 各国的旅游网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地址
广告
ally 于 2007-02-13 19:13:50 编辑
旧帖 2007-06-05 09:34:58
Post #23
回复: 各国的旅游网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地址
    感谢楼主,很实用.smile
旧帖 2007-06-18 23:42:37
Post #24
回复: 回复: 各国的旅游网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地址
西域麦田 wrote:
    感谢楼主,很实用.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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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 息 是 为 了 走 更 远 的 路 ...                 

旧帖 2007-06-19 10:02:33
Post #25
回复: 各国的旅游网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地址
谢谢分亨,真是太好用了,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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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爱已成为一种习惯,请把最后的尊言留给我......

旧帖 2007-09-04 09:10:09
Post #26
回复: 各国的旅游网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2007年版)  
    (2007.08.21)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bh/t353596.htm
  
    目录
  第一部分 出国前特别提醒
  第二部分 出国后特别提醒
  第三部分 领事官员可以为您做什么
  第四部分 领事官员不可以为您做什么
  第五部分 寻求领事保护的常见问题  
  附录一  外交部领事司联系方式
  附录二  国家有关部委局的官方网站
  附录三  中国部分驻外使领馆联系方式
  
    第一部分 出国前特别提醒
  了解您的旅行目的地国。尽可能收集目的地国的风土人情、气候情况、治安状况、艾滋病、流行病疫情、法律法规等信息,并采取相关预防措施。
  登录外交部网站www.mfa.gov.cn,查询中国各驻外使、领馆的联系方式以及相关旅行提醒、警告等海外安全信息。若目的地国与我国无外交关系,则可了解在其周边国家的中国使、领馆的地址与电话,以便就近求助。
  检查护照有效期(剩余有效期一般应在一年以上),以免因护照有效期不足影响申请签证,或因在国外期间护照过期影响行程。
  办妥目的地国签证。确保自己已取得目的地国的入境签证和经停国家的过境签证,签证种类与出国目的相符,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与出行计划一致。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际惯例,即使您已取得一国签证,该国也有权拒绝您入境而无需说明理由。
  核对机(车、船)票。仔细核对票面上所显示的登机(车、船)时间、地点以及联程票的前后衔接是否正确。
  购买必要的人身安全和医疗等方面保险。您将要面对国外陌生的环境,存在一些安全方面的隐患,而国外医药等费用普遍较高,建议您选择合适的险种,以防万一。
  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并随身携带接种证明(俗称“黄皮书”)。有条件的话,最好做一次全面体检。
  严禁携带毒品、国际禁运物品、受保护动植物制品及前往国禁止携带的其它物品等出入境。
  慎重选择携带个人药品。许多国家对药品入境有严格规定,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出国前应了解有关国家的海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选择所携药品的品种和数量。如因治疗自身疾病必须携带某些药品时,应请医生开具处方,并备齐药品的外文说明书和购药发票。
  注意目的地国海关在食品、动植物制品、外汇等方面的入境限制。如携带大额现金,必须按规定向海关申报。切勿为陌生人携带行李或物品。
  与家人和朋友保持联系。出国前应给家人或朋友留下一份出行计划日程,约定好联络方式。建议您在护照上详细写明家人或朋友的地址、电话号码,以备紧急情况下有关部门能够及时与他们取得联系。护照、签证、身份证应复印,一份留在家中,一份随身携带,还要准备几张护照相片,以备不时之需。
  
    第二部分 出国后特别提醒
  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遵守当地法律规定,注意交通安全(在实行靠左行驶的国家应尤其注意)。严格按照签证或居留许可上允许的时间在有关国家停留。
  如您需在国外停留较长时间或所在国局势不稳,建议您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进行公民登记,以便出现紧急情况时使、领馆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注意防盗、防骗、防诈、防抢、防打。在住处不要给陌生人开门;不要让小孩告诉陌生人父母不在家;出门时尽量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也不要在居住地存放大量现金;不要在私车的明处摆放贵重物品,如车胎被扎,修车时务必要先锁好车门;不要将文件、钱包、护照等重要物品放在易被利器划开的塑料袋中;不要在黑暗处招呼出租车;不要轻易让陌生人搭乘您的车;不要和陌生人一起行走;在公共场合要表现平静,不要大声说话,避免突出自己;不要在公共场所参与他人的争吵;不要在街上乱捡东西,以防被敲诈;不要在黑市上换汇;如警察检查您的护照等证件,应先请他出示证件,记下他的警牌号、警车号;交罚款时不要当街交给警察,而要凭罚款单交到银行等指定地点。
  如发生被抢、被盗、被骗或被打事件,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并要求其出具报警证明,以便日后办理保险理赔、证件补发等手续。
  留意当地报纸、电视等媒体信息,了解当地政治、经济、社会形势,与邻为善,入乡随俗,尽快适应当地生活,融入当地社会。
  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循正当途径解决,不要采取贿赂等不合法方式,以免问题复杂化。
  熟记当地火、警、急救等应急电话。
  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注意在外饮食健康,尽量避免吃未煮熟的食物或喝未煮开的水(除正规密封罐装矿泉水);切勿前往疫区、辐射区、赌博、色情等场所。
  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与家人或朋友保持正常联络,以免亲友担忧。
  
    第三部分 领事官员可以为您做什么
  可以为您推荐律师、翻译和医生,以帮助您进行诉讼或寻求医疗救助。
  可以在驻在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为您撤离危险地区提供咨询和必要的协助。
  可以在您被拘留、逮捕或服刑时,根据您的请求对您进行探视。
  可以在您遭遇意外时协助您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国内亲属。
  可以在您遇到生计困难时协助您与国内亲属联系,以便及时解决所需费用。
  可以协助您寻找失踪或久无音讯的亲友。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在国外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旅行证件及对旅行证件上的相关资料办理加注。
  可以为遗失旅行证件或无证件的中国公民签发旅行证或回国证明。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为中国公民办理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在与所在国的法律规章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办理中国公民间的婚姻登记手续。(注:不能直接认证中国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也不能为中国国内有关机关出具的其它证书或文书办理公证。)
  
    第四部分 领事官员不可以为您做什么
  不可以为您申办签证。
  不可以为您在当地谋职或申办居留证、工作许可证。
  不可以干预所在国的司法或行政行为。
  不可以参与仲裁或解决您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
  不可以替您提出法律诉讼。
  不可以帮助您在治疗、拘留或监禁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佳的待遇。
  不可以为您支付酒店、律师、翻译、医疗及旅行(机/船/车票)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
  不可以将您留宿在使、领馆内或为您保管行李物品。
  不可以为您购买免税物品。
  
    第五部分 寻求领事保护的常见问题
  1、什么是领事保护?  领事保护,是指派遣国的外交、领事机关或领事官员,在国际法允许的范围内,在接受国保护派遣国的国家利益、本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当本国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在驻在国受到不法侵害时,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有关国际公约、双边条约或协定以及中国和驻在国的有关法律,反映有关要求,敦促驻在国当局依法公正、友好、妥善地处理。领事保护还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向中国公民或法人提供帮助或协助的行为,如提供国际旅行安全方面的信息、协助聘请律师和翻译、探视被羁押人员、协助撤离危险地区等。
  2、什么人可以得到中国政府的领事保护?
  凡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具有中国国籍者,都可以得到中国政府的领事保护。也就是说,只要您是中国公民,无论是定居国外的华侨,还是临时出国的旅行者;无论是大陆居民,还是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都是我们提供领事保护的对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的有关内容:
  (1)凡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都是中国公民。
  (2)所有香港中国同胞,不论其是否持有“英国属土公民护照”或者“英国国民(海外)护照”,都是中国公民。自1997年7月1日起,上述中国公民可继续使用英国政府签发的有效旅行证件去其他国家或地区旅行,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不得因持有上述英国旅行证件而享有英国的领事保护的权利。
  (3)任何在香港的中国公民,因英国政府的“居英权计划”而获得的英国公民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不予承认。这类人仍为中国公民,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不得享有英国的领事保护的权利。
  (4)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中国公民,可使用外国政府签发的有关证件去其他国家或地区旅行,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不得因持有上述证件而享有外国领事保护的权利。
  (5)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中国公民的国籍发生变更,可凭有效证件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申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的有关内容:
  (1)凡具有中国血统的澳门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澳门)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不论其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证件或身份证件,都是中国公民。
  凡具有中国血统但又具有葡萄牙血统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葡萄牙共和国国籍。确定其中一种国籍,即不具有另一种国籍。上述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选择国籍之前,享有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权利,但受国籍限制的权利除外。
  (2)凡持有葡萄牙旅行证件的澳门中国公民,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后,可继续使用该证件去其他国家或地区旅行,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不得因持有上述葡萄牙旅行证件而享有葡萄牙的领事保护的权利。
  (3)在外国有居留权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国公民,可使用外国政府签发的有关证件去其他国家或地区旅行,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不得因持有上述证件而享有外国领事保护的权利。
  (4)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从海外返回澳门的原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若变更国籍,可凭有效证件向澳门特别行政区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申报。
  3、出国时持中国护照,现已取得居住国国籍,是否还能享有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凡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者,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而不再享有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保护。
  4、中国公民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获得领事保护?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五条规定:领事职务包括“于国际法许可之限度内,在接受国内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个人与法人——之利益”、“帮助及协助派遣国国民——个人与法人”等。也就是说,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境内的行为主要受国际法及住在国当地法律约束。一旦中国公民(包括触犯当地法律的中国公民)在当地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中国驻外使、领馆有责任在国际法及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领事保护。
  5、中国公民在寻求领事保护时应注意些什么?
  (1)您所提供的相关情况必须是真实、详细的。
  (2)您不能干扰外交部或驻外使、领馆的正常办公,应尊重办案的外交、领事官员。
  (3)您应交纳相关费用,如办理各种证件的费用等。
  (4)您应严格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
  如果您不能或拒绝承担上述义务,领事官员将可能无法协助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而且您还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当您或您家人所在国家发生恐怖袭击、严重自然灾害、政治动乱等紧急情况时,应如何寻求领事保护?
  (1)您应立即与就近的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取得联系,以获得最新相关信息并进行注册登记。如您家人与您失去联系,请您立即与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取得联系,以获得最新相关信息,并提供您家人详细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等,以便使领馆协助查找。使、领馆将在必要及可能时协助中国公民(含死伤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注意:不一定是回国)。
  (2)您应保留好自己的重要证件和记录,包括护照、出入境记录、保险和银行记录等,并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3)您应检查护照、签证是否有效,如需更新护照请即到使、领馆办理。
  (4)您应将存放家中或随身携带的重要证件和资料双备份,以防万一。同时要保证自己驾驶的汽车安全及行驶正常,并储备必要的食品和药品。
  (5)不要消极等待。如尚有安全方式离开,应立即行动。
  7、当您在境外发生交通、工伤等事故时,如何处理?
  如您在境外遇到交通或工伤事故,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或通知雇主,并要求通知您的亲友或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您可要求领事官员敦促所在国当局惩办肇事者,或协助您通过法律途径或向保险公司(如您已投保)争取赔偿。
  8、当您在境外受到犯罪分子侵害(包括性侵害)时,该怎么办?
  您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告,并索要一份警察报告复印件。您还应当与律师或医生(如需就医)联系,也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反映情况。领事官员可以向您提供以下帮助:安排适当人员(如有性别要求)听取您的受害情况并承诺保护您的个人隐私;敦促警方尽快破案;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向您提供律师和翻译的名单;推荐合适的医院;补(换)发丢失或受损的旅行证件;协助您与家人、朋友或雇主联系;寻求当地社会救助。但是,领事官员不能调查案件,不能代替您出庭,不能充当翻译,也不能替您支付律师费、医疗费或其他相关费用。
  9、当您在居住国被羁押或监禁时,该怎么办?
  您有权要求面见中国使、领馆领事官员。领事官员将根据您的请求前往探视,并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如人道待遇、公平待遇等。领事官员还可以帮助您与亲友取得联系,向您提供当地律师名单。但是,领事官员不能干涉当地法律程序,不能出面替您进行诉讼。
  10、当您在居住国受到雇主不公正对待或工资被雇主无故拖欠时,如何处理?  您应当依据合同及当地有关法规与雇主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您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您可同时请求领事官员为您提供当地律师、翻译名单。领事官员将会向您介绍所在国一般的法律信息。
  11、当您持有效护照及签证在目的地国入境、出境或过境受阻时,如何寻求帮助?
  您首先应向该国主管部门如实说明入出境或过境事由,同时了解受阻原因。如您不懂当地语言,有权要求对方提供翻译服务。如果您的请求仍然得不到有关部门的回应,可要求与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联系,寻求帮助。使、领馆领事官员将向有关当局了解情况,视情反映您的要求,或进行必要交涉,但不能保证您一定会被放行。如交涉未果,您应理智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决定;如确系受到对方不公正对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便日后诉诸法律解决。
  12、当您非法进入或滞留他国,既无有效证件,也无经济来源时,如何办理回国手续?
  您应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如实报告本人真实、详细情况,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职业、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非法出境或滞留经过等。待您的原居住地公安机关核实、确认您的身份,且您的家属已垫付您的回国费用后,领事官员可为您颁发回国旅行证件并协助购买回国机(车、船)票。
  13、当您的中国护照在境外遗失、被偷或被抢时,怎么办?
  请您即向所在国当地警察部门报案,以便您向所在国移民局申请出境签证时备用,同时持本人有关身份材料及其复印件和照片到就近的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请补发护照或旅行证,以供回国使用。我们提请您注意:买卖、转让、伪/变造、故意损毁中国护照是违法行为,涉案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4、当您在境外遇到经济困难时,能寻求使、领馆帮助吗?
  中国公民在国外的费用应由自己负责解决。如果您因被盗、被抢等原因出现暂时经济困难,可以与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联系,让家人通过使、领馆或外交部转交。
  15、当您家人在境外死亡时,如何处理?
  (1)您可通过领事官员或亲友了解家人死亡原因和遗物(遗嘱)情况,并从当地有关部门获得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可应您请求对上述证明文件办理认证。领事官员不能调查死亡原因。如您对死因有疑问,可聘请当地律师向当地司法部门提出,请其作出合理解释或重新进行调查;亦可请领事官员协助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转交您的书面意见,请其对您的意见予以关注或将您的意见转达给当地司法机关。
  (2)如死亡涉及刑事案件并已在当地提起诉讼,您应聘请律师,密切跟踪庭审情况,同时可请领事官员协助关注案件,并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旁听庭审。如您对庭审情况或判决结果不满,您可请律师协助上诉,同时也可通过领事官员协助向当地有关部门转达您的意见。但是,领事官员不能调查案件,也不能代替您出庭。
  (3)您可要求前往当地处理有关善后事宜,但一切费用(含国际旅费、食宿及市内交通费)须自理;赴有关国家的签证、宾馆预订、接送等手续须自行办理,亦可请有资质的旅行社协助;在国外如需翻译,使、领馆可推荐,但费用须自理。
  (4)如果您因故(如被拒签、无足够旅费等)不能前往当地处理后事,可委托在当地的亲友代办遗体火化、骨灰和遗物送回等事宜;如当地主管部门要求,您应提供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以及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如当地法律法规允许,亦可委托领事官员代为处理上述事宜(费用需自理),但您应事先提供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5)如果您希望将遗体运回国,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可向您提供办理运送遗体事务的公司名单。运送遗体的费用很高,需要自行筹集。
  (6)由于国外法律环境不同,如家属长期不处理遗体,不仅无助于问题解决,当地有关部门还可能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将遗体进行埋葬或火化。
  (7)死亡案件的处理时间可能很长,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聘请当地律师跟踪处理。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只能在职权范围内向您转告当地主管部门所提供的案件处理情况。
  16、当您家人在国外失踪或遭绑架时,如何求助?
  应尽快向当地警方报案。您也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报告有关情况,包括失踪或被绑架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相貌特征和在国外住址等并寻求协助。领事官员将根据您的要求请驻在国有关当局寻找失踪者或解救被绑架者。
  17、当您或您家人在国外突发重病或精神病,如何求助?
  当您或您家人在国外突发重病或精神病,应迅速拨打当地急救电话,前往当地医院治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可以协助提供当地医院名单;可协助通知国内家属或单位。如您或您家人要回国治疗,经当地医院及有关航空公司同意,使领馆可协助联系航空公司和陪护人员予以关照。您应承担机票及陪护等相关费用。
  18、当您与在国外的家人长期失去联系时,可以请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协助寻找他们的下落吗?
  如果您已通过各种途径长期无法联系上您在国外的家人,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可以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供协助。目前中国政府没有强制要求所有海外公民到中国驻外使、领馆进行公民登记,再加上他们的工作、住址和电话常有变动,因此,中国驻外使、领馆协助寻亲工作十分费时费力,常常无功而返。有时,即使找到您家人,他(她)本人却不愿与您联系。在这种情况下,领事官员可以为您传递一些信息,或在征得您亲友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联络方式转告给您。
  19、中国驻外使、领馆是否可以解决境外中国公民遇到的一切困难?
  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法履行保护中国公民在海外合法权益的职责,为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供领事保护和协助是应尽的义务。但是,领事保护不能违反国际法和所在国法律。中国驻外使、领馆是国家的外交代表机构,使、领馆在接受国没有行政权力和强制手段,只能通过外交途径向接受国提出交涉,既可能成功,也可能不成功。在很多情况下,使、领馆的工作主要是协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代替个人主张其权利。
  
    附录一:外交部领事司联系方式
  电话:010-65963500(办公时间)
     010-65964020(办公时间)
  传真:010-65963509
     010-65964094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2号
  邮编:100701
  
    附录二:国家有关部委局的官方网站
  外交部:www.mfa.gov.cn
  公安部:www.mps.gov.cn
  教育部:www.moe.edu.cn
  司法部:www.moj.gov.cn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www.molss.gov.cn
  交通部:www.moc.gov.cn
  农业部:www.agri.gov.cn
  商务部:www.mofcom.gov.cn
  卫生部:www.moh.gov.cn
  民政部:www.mca.gov.cn
  海关总署:www.customs.gov.cn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www.aqsiq.gov.cn
  国家旅游局:www.cnta.com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www.gqb.gov.cn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www.gwytb.gov.cn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www.hmo.gov.cn
  国家信访局:www.gjxfj.gov.cn
  国家文物局:www.sach.gov.cn
  国家外汇管理局:www.safe.gov.cn
  
    附录三:中国部分驻外使领馆联系方式
    一、亚洲地区
  1.驻阿富汗大使馆
  
  电话:0093-20-2102545传真:0093-20-2102728
  
  2.驻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大使馆
  
  电话:00971-2-4434276传真:00971-2-4436835
  
  3.驻迪拜总领馆
  
  电话:00971-4-3944733传真:00971-4-3952207
  
  4.驻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大使馆
  
  电话:00963-11-3339594传真:00963-11-3338067
  
  5.驻阿曼苏丹国大使馆
  
  电话:00968-24696698传真:00968-24699208
  
  6.驻阿塞拜疆共和国大使馆
  
  电话:00994-12-4936587传真:00994-12-4980010
  
  7.驻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大使馆
  
  电话:0092-51-2775298传真:0092-51-2279600
  
  8.驻卡拉奇总领馆
  
  电话:0092-21-5874266传真:0092-21-5834000
  
  9.驻巴林王国大使馆
  
  电话:00973-17723800传真:00973-17727304
  
  10.驻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办事处
  
  电话:00972-2-2951222传真:00972-2-2951213
  
  11.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使馆
  
  电话:00850-2-3813116传真:00850-2-3813425
  
  12.驻清津总领馆
  
  电话:00850-73-230401传真:00850-73-230401
  
  13.驻大韩民国大使馆
  
  电话:0082-2-7381038传真:0082-2-7381059
  
  14.驻韩国大使馆驻光州领事办公室
  
  电话:0082-62-3858873传真:0082-62-3858880
  
  15.驻釜山总领馆
  
  电话:0082-51-7437985传真:0082-51-7427987
  
  16.驻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大使馆
  
  电话:00670-3325168传真:00670-3325166
  
  17.驻菲律宾共和国大使馆
  
  电话:0063-2-8443148传真:0063-2-8452465
  
  18.驻宿务总领馆
  
  电话:0063-32-2563456传真:0063-32-2563499
  
  19.驻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
  
  电话:007-3172-790676传真:007-3172-790679
  
  20.驻柬埔寨王国大使馆
  
  电话:00855-12810928传真:00855-23720920
  
  21.驻吉尔吉斯共和国大使馆
  
  电话:00996-312-662001传真:00996-312-663014
  
  22.驻卡塔尔国大使馆
  
  电话:00974-4934203传真:00974-4934201
  
  23.驻科威特国大使馆
  
  电话:00965-5333340传真:00965-5333341
  
  24.驻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大使馆
  
  电话:00856-21-315100传真:00856-21-315104
  
  25.驻黎巴嫩共和国大使馆
  
  电话:00961-1-850314传真:00961-1-822492
  
  26.驻马来西亚大使馆
  
  电话:0060-3-21428495传真:0060-3-21414552
  
  27.驻古晋总领馆
  
  电话:0060-82-453344传真:0060-82-461424
  
  28.驻蒙古国大使馆
  
  电话:00976-11-320955传真:00976-11-311943
  
  29.驻孟加拉人民共和国大使馆
  
  电话:00880-2-8824862传真:00880-2-8823004
  
  30.驻缅甸联邦大使馆
  
  电话:0095-1-221280传真:0095-1-227019
  
  31.驻曼德勒总领馆
  
  电话:0095-2-34457传真:0095-2-35944
  
  32.驻尼泊尔大使馆
  
  电话:00977-1-4411740传真:00977-1-4414045
  
  33.驻日本国大使馆
  
  电话:0081-3-3403-3388传真:0081-3-3403-3345
  
  34.驻长崎总领馆
  
  电话:0081-958-493311传真:0081-958-493312
  
  35.驻大阪总领馆
  
  电话:0081-6-64459481传真:0081-6-64459480
  
  36.驻福冈总领馆
  
  电话:0081-92-7131121传真:0081-92-7818906
  
  37.驻札幌总领馆
  
  电话:0081-11-563-5563传真:0081-11-563-1818
  
  38.驻沙特阿拉伯王国大使馆
  
  电话:00966-1-2812083传真:00966-1-2812070
  
  39.驻吉达总领馆
  
  电话:00966-2-6828254传真:00966-2-6620388
  
  40.驻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
  
  电话:00992-93-5018168传真:00992-372-510024
  
  41.驻泰王国大使馆
  
  电话:0066-2-2457044传真:0066-2-2468247
  
  42.驻清迈总领馆
  
  电话:0066-53-276125传真:0066-53-274614
  
  43.驻宋卡总领馆
  
  电话:0066-1-7665560传真:0066-74-323772
  
  44.驻土耳其共和国大使馆
  
  电话:0090-312-4360628传真:0090-312-4464248
  
  45.驻伊斯坦布尔总领馆
  
  电话:0090-212-2992188传真:0090-212-2992687
  
  46.驻土库曼斯坦大使馆
  
  电话:00993-12-488131传真:00993-12-481813
  
  47.驻文莱达鲁萨兰国大使馆
  
  电话:00673-2-334163传真:00673-2-335710
  
  48.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
  
  电话:0099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