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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帖 2002-03-18 17:47:33
Post #1
旧话重提:关于组建安全救援小组
     3.17排牙山山险再一次向喜欢山野的驴们敲响了警钟,对于SZ玉麒  兄早前提出的成立磨房救援小组的提议,现在又到了旧事重提的时候了,本次事件也给了我们一个提示,究竟怎样才能在出现类似事件的时候,以最快的速度、救援方式来减少意外带来的伤害,人的生命本已脆弱,加上大自然意外的打击,我们将如何面对???
    这次意外万幸有几支驴队在附近拉磨,为救援工作争取了时间,又恰好是几头猛驴,组织能力十分强,如果是其他能力稍弱的,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我想救援工作又将是另一种情况了。
    如是,在出现这种情况时,我们还能对救援工作的规划掉以轻吗????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有备无患,只有将意外事故算到最尽处,防范工作做到最足,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生命诚可贵!!!
旧帖 2002-03-19 09:08:10
Post #2
回复: 旧话重提:关于组建安全救援小组
早就应该这么做了!
  
相信磨房组建起来的营救队比之110强多了,甚至我们可以接受磨房之外的义务社会营救工作,营救中所发生费用由被营救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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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里且贪欢笑,要愁哪得工夫!

旧帖 2002-03-19 09:38:05
Post #3
回复: 回复: 旧话重提:关于组建安全救援小组
蛋白质 wrote:
早就应该这么做了!
  
相信磨房组建起来的营救队比之110强多了,甚至我们可以接受磨房之外的义务社会营救工作,营救中所发生费用由被营救者承担。

  
主要是他们不是很了解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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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蝴蝶  
静静的来 悄悄地走
舞步虽然凌乱
但奔着花香

旧帖 2002-03-19 10:01:54
Post #4
回复: 旧话重提:关于组建安全救援小组
建议分片、分工,遇到紧急问题可以有条不紊,快速反应。
旧帖 2002-03-19 10:27:48
Post #5
回复: 旧话重提:关于组建安全救援小组
一个民间的救援组织,由各位山野经验非常丰富的大虾们组成,当它的信誉地位建立起来后,除了被救援者支付一定费用外,还可以接受社会各方面的捐款以维持组织的运做和添置救援装备。
该组织对突发意外的反应速度和营救效率一定要高于110才有存在的价值,由磨房的驴子来管理,可以简化很多程序和节省宝贵的救援时间。
旧帖 2002-03-19 11:05:06
Post #6
回复: 旧话重提:关于组建安全救援小组
    我知道磨房的初衷是不太愿意有商业性质介入的,我也知道以上各位所说的也都很有道理。我只是在想,如果真是这样发展下去,磨房迟早一天也避免不了介入到商业范围里去。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磨房各位愿意看见的事。当然这并非不是件好事,只是通过最近看磨房的帖子,从对磨房的一点了解看来,介入商业性质的活动是不被大部分驴子们所接受的。我担心要是有这么一天大家觉得事情越做越大了,想收敛一点却已经不可能了。是不是会让人感到有些遗憾呢?
    我知道驴子们救人绝对不可能为了钱,但是要使救人变成一种副职了,绝对的义务也就不可能存在了。也许世间的事情就是这么现实的,既然在这样的社会生存,就必定会遇到这样的尴尬。生命是可贵的,现实也很无奈啊。所以对这件事是否应该还要慎重考虑,将具体的操作可行性仔细研究分析以后才行事会比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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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无法挽留住任何人的离去,
于是剩下所能做的,
就是记住曾经在一起的日子。

旧帖 2002-03-19 13:20:40
Post #7
回复: 旧话重提:关于组建安全救援小组
我比较赞同采薇的意见。
不要轻意做个承诺,成立个什么组织,一旦有一天救援队鞭长莫及时(你能保证救援队的人时刻在周边转?但“意外”是不会先择时间的),他是否要为得不到及时救援的人生出一丝疚意?正好采薇所言:现实就是现实。所以我认为在做足个人安全的前提下,一旦有事,还是自发的救援,一如本次。磨房既是驴子的家,就用家的方式来处理,别用社会的模式来运作。简单不代表无为。
开心 于 2002-03-19 13:29:35 编辑
旧帖 2002-03-19 16:07:29
Post #8
回复: 旧话重提:关于组建安全救援小组
同意开心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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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出去活动,超过一定强度要戴护膝,注意保护

旧帖 2002-03-19 23:41:03
Post #9
回复: 回复: 旧话重提:关于组建安全救援小组
蛋白质 wrote:
营救中所发生费用由被营救者承担。

  
同意蛋白质GG的建议!
兰兰 于 2002-03-19 23:42:54 编辑
旧帖 2002-03-20 01:39:07
Post #10
回复: 回复: 旧话重提:关于组建安全救援小组
蛋白质 wrote:
早就应该这么做了!
  
相信磨房组建起来的营救队比之110强多了,甚至我们可以接受磨房之外的义务社会营救工作,营救中所发生费用由被营救者承担。

  
   对,这次要不是磨房的驴子,伤者不知何时才能找到。
  老生常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每次事后有人分析事故原因吗?难道说只有两人上山就是事故的原因?排牙山的路比较好找,为什么他们四点钟还在山上?我独走排牙下午两点就下山了。不要每次事故后说几声侥幸伤者没事,谢 谢救援驴子的英勇就完了!
   没有成立营救队的情况下部分费用也该被营救者承担,那些猛驴可是磨房之宝,不可让他们劳民又伤财。
旧帖 2002-03-20 05:08:07
Post #11
回复: 旧话重提:关于组建安全救援小组
1.完全自愿原则
  
2.自身安全第一
  
3.预防为主
  
4.救援装备的准备和救援技能的训练
  
5.从建立自愿者名单入手
  
6.磨房基金的支持
mv4 于 2002-03-20 05:14:46 编辑
旧帖 2002-03-20 05:14:04
Post #12
回复: 旧话重提:关于组建安全救援小组
善战者无赫赫战功,这是为将的至高境界
  
英雄产生于失误当中,所以我们在讴歌英雄的同时,更要反思产生英雄的起因,并想办法杜绝之。
旧帖 2002-03-20 05:21:34
Post #13
旧话重提:关于组建安全救援小组
mv4 wrote:
善战者无赫赫战功,这是为将的至高境界
  
英雄产生于失误当中,所以我们在讴歌英雄的同时,更要反思产生英雄的起因,并想办法杜绝之。

  
所言极是!
最高的境界是让英雄无用武之地。
大家都来出主意杜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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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票行为在MF是主流的、被公认的、光荣的、堂而皇之的!~~~~~~圈地是不对滴,逃票也是不对滴~~~~~象BS在山野扔垃圾和圈地一样BS逃票!
孔乙己说:“读书人窃书不算偷!”~~~某些人也说:“驴子逃票不算T!”~~~以上言论如确对您有严重的心理伤害和精神损失,建议咨询心理医疗界或法律界人士寻求帮助。。。~~~热烈祝贺本人发帖量逾半万!

旧帖 2002-03-20 08:52:46
Post #14
回复: 旧话重提:关于组建安全救援小组
     社会的发展总有一个过程,不论如何,磨房的发展也是社会发展的一部分,楼上讨论的声音都有其独挡一面的精彩,都是磨房在运作和发展过程中所不可避免的,存在总是有其价值的,既然现实工作中还存在这方面的缺陷(社会的、行政的),由民间的组织来承担部分的工作,也将进一步促进社会发展。毕竟以国内目前的救援力量和装备还是很小很小的,以香港为例,当出现山难(或山险)可由警察的直升机、快艇、冲锋车等组织救援,而我们面对的是什么,像上周排牙山事件,遇到几位素质较好的警察、治安员、医生,还算幸运的,如果遇到素质差的,恐怕会气得吐血。
    当然,我们并不是专业的救援队伍,在出现山险一定要赶到现场,只是我们成立一支队伍以应付突发事件,将危险降到最低,为抢救遇险的山友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而已,并非要做一些力所不逮的事情,因此,我们不必非要纠缠在这些商业、非商业之间争论不休,这会误事的。毕竟人命关天!!!
     至于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HUHU认为还有待驴友们的讨论,总是能够解决的,最为重要的是救援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在组织救援过程中首先要做的还是确保每一位驴友的安全,这是施救的前题条件。不能光凭一腔热血办事!!!  
旧帖 2002-03-20 11:38:04
Post #15
回复: 旧话重提:关于组建安全救援小组
组建营救小组的提议是好的。
但要是说营救费用由被营救者出的话好象不太现实。
有谁能知道发生一次营救的费用是多少?
被营救者的支付能力又是多少。
建议考虑一下事情的可操作性而不要单从道义和感情上考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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