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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水下探索俱乐部在都安县私自下水探险一人遇难
广西台记者黄尚彪、通讯员韦景照、莫雪报道:
4月18号,广东深圳水下探索俱乐部3名潜水员到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兴乡九顿天窗进行洞穴潜水时,1人不幸遇难。
当天下午7点多,都安瑶族自治县旅游局接到广东深圳水下探索俱乐部成员的报告,称该俱乐部3人组成的潜水队员在都安大兴乡九顿天窗进行潜水时,有1人失踪。
事故发生后,都安瑶族自治县立即要求旅游、公安、卫、安监、政法和大兴乡的干部群众到现场搜救失踪者。同时组织正在当地考察的法国潜水专家下水开展营救工作。19号下午1点多,救援团队将遇难者遗体打捞出水面。
据了解,这3名潜水员在未经当地任何部门允许的情况下自行携带潜水装配到大兴乡九顿天窗进行潜水。于4月18号下午6点多钟在水下约90米处,王远发现队友王涛已失踪,并立即搜救,但没有结果,上岸后王远立即向当地政府求救。
目前,搜救工作结束,死者家属已将遗体运往殡仪馆。
消息来源:
微博:桂M-BG001
http://weibo.com/u/3557859553#1397923351221
该作者的备注信息为“广西人民广播电台”
网页来源: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网站
http://www.bbrtv.com/2014/0419/158891.html

昨天早上还想去都安做AIDA二星训练的。后来嫌路途远改明阳大龙潭。去的路上看到有朋友在微信群转发此消息。默哀
祝愿在天堂平安快乐
气瓶和充配气都是在都安旅游局潜水中心搞的,一出事就说末经充许,没有申报了,事实上也用不着政府承担什么责任!就是看不惯这种作风,见了好处就捞,出了事就推.玩技潜的没有一个坚强的心理素质敢玩吗?玩洞潜的哪个不是勇士?唉短短的几年我认识的朋友就有两位背着气瓶永远的在内太空中遨游了,涛哥一路走好!
见了好处就捞,出了事就推
洞潜是危险,但是我们不应该有冒死潜水的心态。
很欣赏这句话”我们探险,但是不冒险“。
想问一下,为什么强调这次潜水活动是未经许可的?应该征得谁的许可?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另如楼上所述,气瓶是如何取得的?提供气瓶的人或机构是否“经过许可”?气瓶的申请过程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所依?实际过程是否合规?如果提供气瓶的人或机构与当地旅游部门有关,那么提供气瓶的行为是否已经表示许可呢?总不能默认申请气瓶是为了吹风玩儿吧?
非常希望当地政府能够帮助回答这些问题,以便让更多潜水者了解,也便于澄清“本能的推卸责任”的质疑。同时也希望还新闻稿的记者能够设法了解并澄清上述问题,以解我等爱好者之疑问。
全文不见对生命的悲悯和尊重,只有一意撇清的冷漠。
政府要么就严管,要么就别出事了说风凉话推卸责任
但是,我支持政府严管~
只留一个在水面应急,两个下潜去挑战中国洞潜记录,没有任何支援潜水员的情况下,直接做170米的潜水计划。试问,这对自己,对自己的家人负责吗?哪怕技术再好
我觉得政府的措辞虽然让人不舒服 但是遇难的朋友 自己却也负有责任
政府没责任,潜水又不是公共事务。
水下170米 。。。。
这不是自杀吗
技术层面和潜水计划、事故报告,现在都没有真实可靠的内容,大家还是不要妄加揣测了。
其实大家都关心什么时候才有真实可靠的内容?这个事故还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