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我7岁时,我妈请了一位大师给我算命,大师一见我,先是全身一震,接着摇头,自言自语到:哎,造化,造化,就看他能不能挺过那条坎了。我妈顿时失色,不停追问,大师于是赋诗一首:百年集香只等闲,锦绣凤凰起波澜,十丈红尘身飘萍,一叶扁舟沱水寒。大师以手示二、五之数,并言:此数必命犯太岁,出门遇损友,轻有银钱损失,重则贻害无穷,哎,本为风云变色,奈何酒红徐添?言罢仰天大笑,出门不返。大师的意思应该是:我本应叱诧风云,但在与二、五相关之年必因凤凰之事遇劫,但我那时年幼,并且无知和愚蠢,极不相信此等迷信之言。而且不确定二、五何指,当我十岁安然度过时,我也就认为大师本为一江湖骗子,渐至忘却。但在此次经历的凤凰的点点滴滴之后,我对自己的无知愚蠢感到无比羞愧,在此,我要向大师说声抱歉,并致以最诚挚的敬意。
第一篇:
如果看过灯火GG的作业,自然知道我们在火车上发生的一些小事,大部分我是赞同的,但我并不以为这些都是最真实的记录,在此,我要作些补充,特别对于一些关键的情节。
在上火车之前,我并不认识我的同伴,甚至并不认识凤凰,只是在我的心目中,凤凰应该犹如颠沛流离、历尽沧桑的风尘女子,绝世的容颜掩盖心灵的千疮百孔,凄美、神秘、安详。而又夹杂着名震天下的放蛊、行巫、落洞,纠结着各种传说、神异、癫狂,造就一种奇异情节,疯狂而清新。这些都本应因为岁月的流失而衰败,却又因历史的累积而兴起。
我上火车的时候非常匆忙,基本一上火车,车就开动了,所以,我永远记得这个时间。上车后认识了三个妹妹一个哥哥,哥哥姑且不论(以此表明我的爱好),妹妹确实令我感到开心,这与我的猜想非常相似,可惜,我猜到了开始,却猜不到这结局:2004年9月30日晚8点50分,我噩梦的开始。
闲极无聊,大家开始打牌,关于在火车上打牌这一段,灯火哥哥已有描述,我加一点必要的解释,我输了420串,诚如小小所言,这是事实。但是,我要说的是:打牌之前,我真的的不知道,他们的规矩是1分10串的,甚至在我反复追问多遍的时候,他们也不肯告诉我。所以我有理由相信,在没有确定是我输的时候,他们也是不知道的1分可以骗10串烧烤的。我不知道在我来之前,他们是不是有什么商讨或者协议,但这点让我非常怀疑。
回来足有6天之后,往事一幕一幕涌上心头。有一天,我们领导安排我超时工作的时候,对我一笑,这让我想起了小小的嫣然一笑,在嫣然一笑之前,我记得我说了句话:“打牌?我不会啊!”,我说了之后,小小的双颊就浮上一丝红晕,唇角微往上翘,娇艳万分,神秘异常,我必须承认,对于那一丝红晕,我是没有半分抵抗力的,420串的烧烤可以证明。当然没有请从事会计职业的妹妹记账,也确实证明了我非常不成熟。
打牌途中,Grace妹妹和灯火哥哥自建聊天室私聊,这也极大的影响了我的情绪。
在回来的路上,出于恐惧,我拒绝玩牌。但小小说了一句话后,我还是选择上了牌桌,因为我实在觉得在生命和烧烤之间,生命要重要多了,小小的话是:从今后我不打你,我不骂你,我要用感情折磨你!(四川话)本来抱着一颗必死的心上了战场,谁料到我却万马奔腾、横扫千军,得意之余,小小又是嫣然一笑,我不禁心中一凉,蓦然醒悟:不再有凤凰、不再有烧烤,别人自然无心恋战。哎,不是我不够聪明,只是敌人太狡猾啊!
就这样,在对于凤凰的期望与打牌的失落之中,我们颠沛流离到了怀化,在此强烈抗议该火车,遇快车、货车让路也就算了,可是他连牛车也让,天上飞机飞过也让就让我们非常不理解了。1号下午到了怀化,再搭上一辆本应三点出发、实际五点出发,本应空调舒爽、实际集装箱闷热的豪华空调大巴,一路颠簸,我们来到了凤凰。下车的时候,我心里说了一句:嘿嘿,老子活着到了,但这是在我晕车呕吐完了说的。凤凰的地主朋友周周适时赶到,引领我们直奔饭店,点上了他们惊世骇俗的名菜——血耙鸭。我只吃了一块,但足以让我以后一听到血耙鸭三个字就激动的胃部一阵痉挛。出了饭庄,觉得他妈的胃里一阵空虚,于是到了烧烤一条街,老板先看着三位靓女,连忙殷勤招待,再看着几位帅哥,立刻流露出痛苦与惋惜,好像替三位妹妹不值。我心里恨恨,一句话不说,埋头苦干。伴着江湖艺人沧桑、迷离的二胡声,转瞬大家就吃掉烧烤无数,喝掉啤酒一桶,齐呼过瘾。酒足饭饱已是凌晨两点,只是买单的时候,才想到原来这就是我在火车上输掉的那一份,后悔的眼泪直流,心疼的整夜睡不着。直到第二天小小叫起床,看见我脸色苍白,两眼无神,关切的问我出了什么事,我只好告诉她昨天晚上喝多了。
土豆快跑
·
2004-10-20 09:14
第二篇:
一大早被小小叫醒之后,我非常佩服这丫头骗子充沛的精力,于是和笑晓天三人一起出门。
跫音不响,十月的秋色不揭。空气中飘荡着淡淡的潮湿,古巷道包容着悠悠的清远,雕梁画栋、吊脚飞檐、庭台楼阁、绿水清山,这是我真正初识凤凰美丽的容貌。凤凰的厚重似乎不需要发掘,她就存在于每处山、每滴水、每个台阶、每屡空气中,无处不在,无所不包。
后来,在我离开的时候,我问自己为什么这样痴迷于凤凰,却惊讶的发现我根本不能给出合适的答案,这时我才发现,凤凰的厚重,我等凡夫俗子、匆匆游客可以了解却并不理解,可以体会却不可以深味。就好像一个老人讲述人世的沧桑,我总是装作身有同感却又暗自责备老人的无能。
当地的人们已经早起,就着沱江开始劳作,游人稀疏,空气微寒,我们穿着苗服照了几张照片后开始闲逛,各种小店陆续开门,蜡染、姜糖、银器、剪纸、小吃,人声渐至鼎沸,我们顺着古城街,途径沈从文墓,走到尽头的尽头,开始了游船之旅。
水不深,水草清晰可见,天空还有些暮霭,空气有些清冷,我们躺在船头,随着水波荡漾,而我的心也随之化开,在深圳工作的近两年时间,我少有外出,久违了这份悠闲,真的,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好老,行动迟缓,像一块石头,静静等待时光的流逝,然而就是在那条船上,梢公大哥沙哑的情歌又钩起了心底一些隐藏的情愫。看着天空阴霾渐渐散去,阳光暖暖的洒在身上,我突然觉得自己卑微却无比富足。
中午时分,灯火哥哥、冰缘妹妹、Grace妹妹一人手捏一大把烧烤与我们汇合,看到她们的烧烤我不禁想起了昨天晚上的财产损失,在此我要补充一句,这帮家伙,说好420串的,谁知道吃起来个个不要命,结果吃的差点翻了一倍,我初步估算,平均每个人约120串,甚至有人吃到拉肚子,具体是谁我也就不点名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想引诱一个减肥的人,那么就请他(她)去吃烧烤。于是我决定在今天中午要报仇。大家去了著名的大使饭店,我狂吃一通,饭后扶着圆圆的肚子,快乐无比。
下午的风情又是不同,烤着暖暖的太阳,携着懒懒的感觉,和Grace妹妹、笑晓天哥哥闲逛,街上的小店琳琅满目,应接不暇,Grace妹妹爱到发狂,从东到西,从西到东,从南到北,又从北到南,逛到我心脏衰竭。终于,Grace妹妹买到了她心仪的挂饰,得意万分,却不知埋下了祸根,导致了后来小小的疯狂举动。不过,这是后话了。
黄昏时分,我们三人坐到了城墙上,看江水徐徐,看苗女多情,看古城沧桑,看风起云落。而Grace妹妹又是一个非常抽象的人,烟笼水水笼烟的看不清楚(这从她的名字就可以看出,用我的话来描述就是:很毕加索,很跳跃,很非线形,很破碎),古城的云淡风清、古城石巷,沱江水绿、孤舟唱晚,强烈的刺激了她,她双眼盛满了对凤凰爱恋,于是要求给我留影纪念。为了配合凤凰的秋风萧萧、暮霭沉沉,我摆起了思想者的造型,低头27度,目光穿越时空,像背负起了整个人类的历史。众所周知,思想者的姿势要求单膝受力,身体舒张而厚重,这对柔韧性、协调性以及心脏承受能力要求极高。在我的强烈要求,甚至以死相威胁之下,45分钟之后,大功告成。我拿过照片一看,眼前立马一阵漆黑,三尸神暴跳,恶从胆边生,我大声质问:为什么会把我拍成这样?!Grace轻蔑一点头:这就是我追求的效果,你只是配角,跟石头、柳树、垃圾筒性质一样。听了这话,我连死的心都有,当时我就想叫灯火下次到河里捞狐狸精的时候,顺便捞一下我,哎,老天啊,我宁愿你把我生的讨打,也不愿你把我生的丑陋啊。
晚上一行七人再度泛舟,自封为头驴的小小(一直未得到众人的承认)确实显示了头驴的风范,在静寂无声的江面,我们看着满江的河灯,猜想着灯里装载的愿望,突然一个声音高叫起来:有没有人敢和我们对歌啊?瞬间二十多条船加上岸边的酒吧同时沸腾:有!!其声震天啊。虽然在凤凰我没有熟人,但我还是把头埋进了双膝。从眼角的余光中,我看见小小国小手一挥,仿佛带领千军万马:南山小学友,上!(就是灯火,自名南山小学友,后更名南山小华仔,俱没有得到我们承认)
下了船,我有多远跑多远,有多快跑多快。
第三篇:
一夜无梦。
因为要去苗寨,大家早早的起了床,来到车站,一年轻英俊的司机死死缠着Grace妹妹,我等男士难得有英雄救美的机会,于是捡起砖头一拥而上,本想把那家伙大卸八块的,可是走近一听,那帅哥却说道:怎么不是我?你昨天不是给我电话吗?你看,还有记录呢!于是……于是,我们三人把砖块拍到自己的脑袋上,悻悻退下,既然Grace名花有主,我等又何苦再受煎熬。上车以后,Grace反复强调那人搞错了,我们不约而同的点点头,他们为什么点头我不知道,但我点头主要是表示别人的家事我不想过问。不过以我对他们智商的了解,他们的意思应该和我差不多。
来到了苗寨,第一次见到了宰人,刚开始说要400元导游费(不含门票),后来降到300元、200元、100员,这极大的影响了我们的情绪,所以决定赴天下第一大石桥,并游览当地苗寨。
苗人的生活确实艰苦,在苗寨中,我们见到了典型的苗屋,外表高旷,其实内部很低矮、阴暗,潮湿。苗族人都非常淳朴,苗族的狗也是,在这里小小和苗狗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虽然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她有先见之明,早料到中午的饥饿,所以,如果中午实在找不到东西吃,她就准备吃狗肉的。
在苗寨里,我拍了平生最帅的一张照片后(冰缘妹妹的作品),我们顺着河流开始徒步,路途一点都不惊险,但却充满了惊喜。顺着河流,一路欢声笑语,时常有野花、飞雀出来做伴,苗族地广人稀,我们出入无人之境。
渐渐的,大家感到劳累,而我们要去的水帘洞却还遥不可见,这时,众人的眼中都流露出了凶残的目光,尤其以小小为甚,大山被她看成面包,鹅卵石被她看成鹅卵,稻穗被她看成米饭,遇到任何果实、甚至圆形物体,她都要问能不能吃,更有甚者,我们经过一个苗寨的时候,小小突然化身为一架轰炸机,俯冲向一只鸡,要不是我们死死拉住,而那只鸡又机警,难保不被小小生吃了。回来之后,想想后怕,于是下定决心,若以后再见小小,必定身上带上鸡腿、巧克力什么的,因为谁也不敢保证她饿极了不会发生同类相食的惨剧。
中途经一水潭,大家休息,互以砸水相玩,我凭借高超的技巧与敏捷的身手,堪堪与其他几位组成的联合体打成平手(谁敢反对,揍扁他),正在兴起,突然一硕石扑面而来,我一扭头,石头在我耳边呼啸而过,风声刮得面颊生疼,抬头一看,灯火双眼通红,青筋毕露。原来这小子想公报私仇,杀我于无形之中,我立马还以颜色,炸的他狼狈逃窜。
到了水帘洞的时候,大家已经筋疲力尽,其实水帘洞并不如我们想象的震撼,水帘洞很小,洞也很浅,几丝水幕从洞口垂下,汇集地面小溪,流入一条地下河流。迎风飞舞的水幕,刚好可以打湿我们的衣襟,当然,如果有人一定要尝试湿透的感觉,也并非不行,这一点,冰缘妹妹可以证明。冰缘妹妹选择了把脚踩到河中。而且,她还可以证明鞋子湿不湿完全和有意、无意无关,只要那么一瞬,就大功告成了。我也选择了把脚踩到河中,不过为了充分的证明我和她的小脑有明显的区别,我是坐在石头上,除去鞋袜才踩进去的。河水微寒,我的双脚好像作为一个接口,触摸到了河水轻快的拂过树林,略过农田,擦过鸭子的双脚,闪过水牛的舌尖。其实,可能我并没有触摸到河水的灵魂,我只是触摸到了自己的灵魂而已。然而那一刻,我的感觉确实那么清晰,或许这就是旅行的好处,带来一颗敏感和美感的心。只不过到现在为止,我还是愿意相信那一刻,河水确是在对我歌唱。
所以回程的路上,我们虽然疲惫依旧兴致盎然,我们并不后悔,因为我们在路上已经收获了太多的乐趣,苍天待我们不薄。
吃午饭的时候已经三点多了,我只对那鸡还有印象,而且印象可能产生于小小在路上的举动。
回程无事,暂且不表。
晚上11点,冰缘妹妹说要出去,说实话,冰缘出门之前,我真的非常为她担心,这倒并非我对凤凰人民怀有不敬的想法,恰好相反,我非常尊敬凤凰人民的诚实、淳朴、勤劳以及博学。只是因为在几天的旅行中,我逐步加深了对灯火和笑晓天的了解,并由此产生了对外来游客的不信任。当然,出于对人性本善的终极信仰,我还是相信像灯火和笑晓天这样的人只是一小撮,但通常正是这一小撮人扰乱了社会的治安,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于是我对冰缘说:我闲着没事,陪你出去吧。谁知冰缘立刻一声狮子吼:NO!!!我脑中立即闪现两个字:音杀,顺势一招咫尺天涯,闪过三丈外(一丈等于三米)。真的,冰缘拒绝我倒在我的情理之中,但这样歇斯底里、声嘶力竭的尖叫着拒绝确实让我感到意外,同时,我的自尊也受到了极大的打击。灯火的蒙娜丽莎招牌笑适时浮现,骚包无比,包含了胜利以及对我的鄙视。灯火甩甩头,潇洒万分:“我正要出去买点东西,我陪你去吧!”我看见冰缘眼中闪过一丝迟疑,不过最终点同意,那一刻,我的心片片碎裂,于是报复的说了一句:那也好,不过手机钱包贵重物品,就不要带出去了,被人劫色也就算了,被人劫财就不划算了。虽然说完这句话就被一顿暴打,但我却很开心。因为小小说了:分手还想做朋友,做梦吧。
不到5分钟,灯火回来了,对着镜子自言自语:哎,一个人帅也就罢了,帅的一塌糊涂其实也是一种伤害。虽然明显的掩饰不住心理的失落,但还是让我听到小肠打结。显然冰缘MM确实以为他是出去买东西的,或者,确实不以为他是出去买东西,但故意当成他出去是买东西的。
后来,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原来冰缘在凤凰有亲戚,很亲密的亲戚。我由亲戚联想了很多,甚至联想到了一页情酒吧的酒吧baby,虽然事实上那个baby其实和小小有千丝万屡的关系,但当时我确实不知道,而且“很亲密的亲戚”是冰缘自己说的,怪不得我联想。
土豆快跑
·
2004-10-20 09:15
第四篇:
由于经过了几日的了解,我们一致认为,在凤凰,最美的还是那满城故事和一江沱水,于是,我们决定依旧在城里闲逛,而小小姑娘也就决定为Grace妹妹展开疯狂的复仇计划,(Grace妹妹购买饰品,小小认为贵了)具体行动如下(第一人称,对话形式,小指小小妹妹,A、B、C、D分别代表各小贩,“这东西”具体指不同小店中的同一款式物品,每一幕指换了一家小店):
第一幕:
小:老板(甜甜的声音),这多少钱啊?
A:20元。
小:可以讲价吗?(依然甜甜的声音)
A:你给多少?
小:1块!(甜甜但果断)
A:你抢啊!
第二幕:
小:老板,这多少钱啊?(一直都是甜甜的,所以以下省略对声音质量的描述)
B:20元。
小:可以讲价吗?
B:你给多少?
小:2块!
B:我送给你,要不要啊?
第三幕:
小:老板,这多少钱啊?
C:20元。
小:可以讲价吗?
C:你给多少?
小:3块!
C:你有多少,拿过来,卖给我!
第四幕:
小:老板,这多少钱啊?
D:20元。
小:可以讲价吗?
D:你给多少?
小:4块!
D沉吟:小姑娘,我本都亏了。
小:怎么会亏本呢?少赚一点而已嘛。
D: 哎!拿去拿去,我当交了一个朋友。
小:你这是银的吗?
D:当然是。
小:是银做的怎么会这么便宜。
说完坚决的走掉,然后回来得意洋洋的告诉Grace:你亏了,四块可以买到的。
自从做了这件事后,每天我们逛古城,小贩们看见小小都全身发抖,而直到离开凤凰,我们也不敢和小小一齐上街买东西。
4号午饭过后,在灯火的经纪人Grace的策划之下,我们一行决定来一场“2004秋季K歌之王擂台赛”,在周周的指引下,我们顺利来到一K厅,稍做招呼之后,周周消失,两个小时后,我们找到周周在一阴暗角落与两位靓女窃窃私语、眉来眼去,这使得我们大为火光,其中又以笑晓天为甚。
在周周离开的两个小时中发生了很多故事,首先是南山小学友献歌一首,大家一致认为歌声虽然非常有创意,但是拿调不准,不和节拍,并且感情不投入,肢体语言不丰富,不仅侮辱了张学友,甚至侮辱了麦克风。于是,福田小庭苇(即Grace,自号,未获承认)献歌一首,效果明显好于第一首,因为笑晓天哥哥在歌声中睁开朦胧的双眼(笑晓天哥哥不胜酒力),声音恍惚:这首张学友比前一首好听多了。正是这一句话为他引来了口红之祸,三位妹妹同仇敌忾。先是Grace妹妹眼色一甩,并做了一个用右手在脖子下一划的姿势,接着冰缘妹妹涨红了脸,但毅然对着Grace摇摇头:老大,再给他一次机会吧。Grace看着冰缘,半晌,露出一丝微笑,点点头,于是冰缘拿出口红,在笑晓天脸上抹了两次之后,说了一句:妈的,不行,涂不上。小小妹妹随即跟上,拿出液体口红,画完一边,正得意洋洋,笑晓天哥哥醒来。而小小就在笑晓天哥哥睁开眼的那一刹那,消失的无影无踪。这让我深刻的认识到了什么叫做高手,并且也暗自庆幸一直以来自己任打任骂,从来没有反抗过。当时,迫于淫威,我不得不坐在笑晓的旁边,所以当小小闪身离去时,我似乎就成了真正的凶手(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已经非常清楚为什么我二、五有劫了吧)。
笑晓天找不到凶手,但也了解我的善良与无辜,转眼看见周周春风得意,一腔怒火完全发泄到他身上,我心里大呼过瘾:谁叫这家伙重色轻友呢?就算重色轻友,那也应该叫上我啊。
4号晚上,我们一行众人决定各施千秋,大造一桌好饭回报房东周大叔的多日厚爱,下午逛了古城的菜市,看到什么都想买,最终我抱了一大堆青菜,犹如住家男人,别有一翻风味。
晚饭从5点钟做起,到7点的时候,终于开饭,吃到灯火做的菜时,我不禁惊诧于这个男人还有这样的水准,虽然菜黑糊糊的,不知道是什么;吃到冰缘做的菜时,我心中感慨:怎么女人还不如男人;但吃到笑晓天做的菜时,我就开始在想有没有借他的钱没有还;吃到Grace做的菜时,我就已经确定有人在下毒,想了结我。可是前面的一切都比不上小小做的菜,当我吃到小小做的菜时,我不禁悲从中来,泪如雨下,据说小小的菜谱历经她家十世,传女不传男,传内不传外,每世不断完善,加上数十种已知未知祖传秘方,不仅疏经活血、滋阴养颜,而且味道鲜美。但我当时真的只想到一句话:如果人生只是受苦,又何必要出生?我真的情愿爬回我妈妈的肚子,只要不让我吃她做的菜。当我听说小小残忍无比的做了两个菜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端起碗来,落荒而逃,窜进厨房,试图找一点酸辣椒拌饭。谁知道大叔、大妈还有小妹,都躲在厨房里,围着一碗泡菜,吃得热火朝天,我不禁喜出望外,大叔大妈看见我来,不禁有点尴尬,但还是立刻给我挪了一个位置。后来想想,那天的泡菜是我平生吃的最爽的一次,而且,我和大叔就着泡菜就喝了4瓶啤酒,要不是大妈对着厨房里那空空如也的油桶暗自伤心,我一定吃的更开心了。
第五篇:
我、小小、冰缘、笑笑天和周周准备去逛逛苗家集市,一早起床,搭上中巴。车上我结识了一苗族女子,言谈已经忘却,只有一句话至尽萦绕耳边:苗族人在20岁以前都不会说谎。我知道20并非一个确指的概念,犹如古文中的三、九、十二。但是我还是很震惊,并且不禁想回忆自己第一次说谎的时间,然而真的想不起来了。在苗族,他们不知道说谎,在我们的周围,我们就算不说谎,可又几时有过勇气讲真话?在苗族,讲谎话被视为对神灵的不敬,然而神灵缘于心灵,所以,他们是尊重自己的灵魂,而在我们,讲真话被视为对钞票的不敬,钞票属于身体。我们发展了,却离灵魂越远了。或许我们都在试图挣扎着讲真话,然而正如王小波而言,话语是一种权利,而我们都是沉默的大多数(以上意见仅代表笔者自身观点,不代表MF取向——我主动说了)。
到了苗集,还是不如我的想象,或许是因为我们没有碰到最有名的苗集,街上熙熙攘攘,接踵磨肩,现代文明已经开始侵蚀这里古老的习俗,街上飘扬着“大减价”、“五元三件”的招牌和刀郎的歌声,苗族的祷告(我不知道怎么称呼那奇趣的低吟)是通过录音机播放的,各种廉价商品我怀疑是从东莞运来的,让我感到有趣的事有两件:银饰和苗族的求爱。我至今手上戴有一个戒指,是从一个苗族老婆婆指头上买来的,虽然我明知道戒指的款式不是唯一,甚至我也并不确定戒指的真伪,但是我是从苗族老婆婆的指头上取下来的,这点让我非常满意。戴上戒指后,我们一行开始注意苗族的求爱,我看见有一个苗族姑娘,说实话,我本不以为她很漂亮,这无关我的审美观,因为连最没有审美观的周周也说她不漂亮,但她确实很有市场,一路所见至少有八个人牵她的衣袖。这让美丽的小小妒恨异常,直到有一个小孩(约七岁)一不小心碰了一下小小的腿,小小死活说别人牵了她,我们开始不承认,可是我们立刻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因为后来我们三位男士点头承认差点把脖子都点断了,小小国妹妹才化嗔为喜。于是我们得出一些结论,内容不易描述,总之结果就是冰缘妹妹和小小国妹妹的衣袖差点被我们撕破了。
回到家已是下午三点,这时我已经非常习惯到了住处的时候,大叫一声:我回来了。在这里住着,非常有家的感觉,在此要谢谢周周,虽然在这篇游记中对他提及不多,但他在我们队伍中确实起了举重若轻的作用。
小小同志回到家的时候,打着很饿的幌子,终于把她念叨了几天的公仔面搬了出来,我们都不知道为什么她对公仔面如此钟情,而据她自己陈述,在深圳的时候,她也基本不吃的,或许是“上帝要使人什么什么的,必先使人疯狂”吧。尽管离吃饭仅有一个小时,但小小还是狂吃一碗,并由此而获得了本次旅游第二有创意的绰号:面霸120。此绰号由本人亲自抄刀。
吃完周大叔一家为我们准备的丰盛晚宴,冰缘妹妹又神秘消失,而笑晓天同志再次不胜酒力,剩余几人一合计,决定满足灯火哥哥多年的夙愿,集体移师一页情酒吧。在路上,或许因为晚餐时饮酒的缘故,众人跳起了僵尸摇摆舞,在路人诧异的注视中,我们仰天大笑,开怀至极。
其实一页情酒吧并无任何特殊之处,但灯火哥哥就是对她情有独衷,我窃以为这是灯火哥哥望梅止渴,但灯火哥哥最后有没有止渴,我确实不知。我们虽然同宿一个房间,但那晚我真的醉了。
灯火哥哥的一页情情节暂且不论,但那天晚上确实有惊人的发现,在酒吧,我发现一酒吧baby,我开始以为和冰缘有关,因为冰缘总是神秘失踪,但后来,我又发现小小国和他很神似,所以为了两人的清白,我主动抱起了小孩,谁知道后来酿成大祸,差点毁了我一世清名。
笑晓天和冰缘归队后,我们转移到了沱江边上的烧烤。灯火点点,夜色凄迷,我望着这美丽的沱水,试图把自己灌醉,我相信大家都和我一样。沱江里的渔民正在捞着河虾,他如果自小在此长大,他会否发现此处的美丽呢?应该不会吧,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他可能在向往着我们的生活,而我们在向往着他的,结果我们谁不曾得到。
我们轮流着用自己的家乡语言来诠释在凤凰学会的酒令,虽然恶俗,却兴高采烈。
第六篇:
6号早上,我们开始匆忙的准备回程,兵分几路,买了一些东西。
但对于这一天,我却尤其记忆深刻,没有了疯狂的迷醉,剩下的就是浓浓的依恋,但如果真的可以在深圳生活与凤凰生活之间选择,我还真不知道自己会有怎样的决定。我们浮躁的眼睛总是盯着别处,对于凤凰,我会不会有一天厌倦呢?
临行前,我读出了周周、大叔对于我们的留恋,我真的非常感谢他们。如果我有一天再来凤凰,我依然会住在大叔家,并且决定在凤凰说的第一句话一定是:我回来了。
结语:
回来这么久以后,回忆开始沉淀,说实话,我确实已经不能清晰的回忆起凤凰的容颜,这让我想到,有天下午,我、Grace、笑晓天坐在城墙上,遥望青山绿水,古城老巷,那一刻,我真的试图把那美丽的图像深深的刻在我的心里。然而我现在很后悔,因为我势利的想永生拥有这美丽,却丢掉了那个黄昏本属于我的恬淡。到凤凰游玩,我心存敬畏,委委琐琐,不敢打扰这里的神灵,我一来一去,于凤凰,不值一提,于我,却足以影响久远。在我看来,凤凰只适合像沈从文那样,在这里长大,然后离开,然后,辗转漂泊,再然后,客死异乡,魂归故土,除此之外,任何一种形式都不和谐,都配不上凤凰。在这篇游记中,我尽量只涉及我和我的同伴,因为我无法也不敢用文字描述凤凰的美丽,凤凰的美丽与游客无关,任何的描述,只是对凤凰的打扰和显示自己的无知。
“我达达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我也不妄图做一个归人,我很享受这种近乎残缺或是残忍的遗憾,因为在旅途中,我真的觉得:2004年国庆,我触摸到了天堂的大门,虽然并不知道怎么打开。
在此感谢我的游伴:小小国、Grace、冰缘、灯火、笑晓天,对于我在凤凰快乐,你们要负起大部分的责任,所以你们要负责到底,使劲顶顶这篇文章,对于我在凤凰受到的折磨,你们要负起全部的责任,所以,有空请我吃饭,以弥补我身体和心灵受到的惨无人道的伤害。
郑重声明:以上故事,除最后一段落,部分属于虚构,但如果导致各位妹妹名声扫地,无人可嫁,不论是单一或者是三个同时,我都愿意负全责,如果导致各位哥哥名声扫地,无人可娶,那你们就去买两块豆腐拍在自己的头上,拍死算了。
土豆快跑
·
2004-10-21 01:42
对于小小的菜,我还有补充描述:小小的菜还有清凉降火、补血益脾、补心益气、健胃消食、提神补脑、润肺止咳、滋补养颜、解酒排毒、香辣可口、一片顶过去五片、一口气上五楼的功效。

土豆快跑
·
2004-10-21 01:56
Grace你还好意思说:你忘记了你的菜是怎样吃完的吗?追着人家小妹妹,一哭二闹,要死要活的强迫人家小妹妹吃。开始还想利用人家的同情心,可是菜太难吃了,所以转为用武力压迫,可是人家小妹妹是练过的,又打不过人家,所以最后居然对人家用美人计,小妹妹哪见过这种场面啊,于是就趁着人家惊讶的合不拢嘴的时候把菜塞到人家口中。对了,小妹妹才7岁啊,我估计当时连自杀的心都有了。第二天我看到小妹妹双眼红肿,布满血丝,造孽啊,Grace,你也不怕给小妹妹留下巨大的心理阴影,影响人家以后的健康成长啊。
以上纯属土豆GG个人意见,在此本人特别申明,上述事件无一件真实,请土豆GG明天接到法院通知书后准时在福田区法院大门口,等候开庭取审!!!!!!!!!!!
笑晓天找不到凶手,但也了解我的善良与无辜,转眼看见周周春风得意,一腔怒火完全发泄到他身上,我心里大呼过瘾:谁叫这家伙重色轻友呢?就算重色轻友,那也应该叫上我啊。
4号晚上,我们一行众人决定各施千秋,大造一桌好饭回报房东周大叔的多日厚爱,下午逛了古城的菜市,看到什么都想买,最终我抱了一大堆青菜,犹如住家男人,别有一翻风味。
晚饭从5点钟做起,到7点的时候,终于开饭,吃到灯火做的菜时,我不禁惊诧于这个男人还有这样的水准,虽然菜黑糊糊的,不知道是什么;吃到冰缘做的菜时,我心中感慨:怎么女人还不如男人;但吃到笑晓天做的菜时,我就开始在想有没有借他的钱没有还;吃到Grace做的菜时,我就已经确定有人在下毒,想了结我。可是前面的一切都比不上小小做的菜,当我吃到小小做的菜时,我不禁悲从中来,泪如雨下,据说小小的菜谱历经她家十世,传女不传男,传内不传外,每世不断完善,加上数十种已知未知祖传秘方,不仅疏经活血、滋阴养颜,而且味道鲜美。但我当时真的只想到一句话:如果人生只是受苦,又何必要出生?我真的情愿爬回我妈妈的肚子,只要不让我吃她做的菜。当我听说小小残忍无比的做了两个菜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端起碗来,落荒而逃,窜进厨房,试图找一点酸辣椒拌饭。谁知道大叔、大妈还有小妹,都躲在厨房里,围着一碗泡菜,吃得热火朝天,我不禁喜出望外,大叔大妈看见我来,不禁有点尴尬,但还是立刻给我挪了一个位置。后来想想,那天的泡菜是我平生吃的最爽的一次,而且,我和大叔就着泡菜就喝了4瓶啤酒,要不是大妈对着厨房里那空空如也的油桶暗自伤心,我一定吃的更开心了。
这一段严重的带有侮辱人格的手法在裏面,在這因调换一下位置的就是:可是前面的一切都比不上土豆GG做的菜---水煮鱼,当大家吃到土豆GG做的菜时(事实上我一口也没吃,难吃啊),我不禁悲从中来,泪如雨下,据说土豆GG的菜谱历经她家十世,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每世不断完善,加上数十种已知未知祖传秘方,不仅疏经活血、滋阴养颜,而且味道鲜美.说完了还不如吃水煮土豆!!!!!!!
写得好啊,细腻还能豁达。我怎么就做不到呢?
呵呵
严重抗议!
完完全全的捏造事实,发了这个帖,他该触到地狱的门了呢。
一、我被一个并不英俊的苗家男人使诈时,三个DD无一有英雄救美的气势。
二、我做的两个菜早早就被吃完了,得到了大叔大婶的称赞,至于土豆的水煮鱼,唉。。。。。。:^


三、酒吧里那BB,完全就是土豆留在凤凰的,还要诋毁别人。




至于其它部分,等想到再说吧。。。
对于小小的菜,我还有补充描述:小小的菜还有清凉降火、补血益脾、补心益气、健胃消食、提神补脑、润肺止咳、滋补养颜、解酒排毒、香辣可口、一片顶过去五片、一口气上五楼的功效。:P:P
這話出自土豆GG口中,本人申明無此功效,如吃了者在達不到此鏟.一切後果郵土豆GG負責.
PFPF, 真是能写, 阁下怕是文学青年了, 我写三段都挥泪如雨下!
不过, 天堂大概还远着!
本着“清者自清”的原则,本不愿意来申辩的。不料有朋友看到此文后,惊觉奇怪,不禁问我,”那些事情怎么可能会发生在你的身上?,你还是去看看,说明一下吧“。
小说一类,我向来认为在没有牵涉具体人和事下,作者有想象的空间和笔杆的自由。于作者本人,是一番畅快的发挥。然而,这一次的空间和自由,这一次的”畅快“的发挥,于文中提到的其他人,却是一番”畅快“的气愤:误解,歪曲,猜疑,都有了。我也正觉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
土豆文中如下几点:
1.[$nbsp][$nbsp]灯火以买东西为由纠缠冰缘mm逛街。还使用“搔包无比的蒙娜丽莎招牌笑”来吸引。
刚开始听朋友说时,对于这些传言,竟至于颇为怀疑。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土豆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况且始终和善平近沉稳的灯火,更何至于无端地扮搔包,去吸引冰缘mm呢?
但土豆就有言,说冰缘mm去了。
但接着就有流言,说灯火5分钟不到便失望地回来了。
绯字,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
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土豆这几天对我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2.“其实一页情酒吧并无任何特殊之处,但灯火哥哥就是对她情有独衷,我窃以为这是灯火哥哥望梅止渴,但灯火哥哥最后有没有止渴,我确实不知。我们虽然同宿一个房间,但那晚我真的醉了。”
我已经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但这句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一是作者想象力竟会如此发达,一是作者竟会这样地凶恶,一是作者竟至如此之下劣。
我目睹土豆的办事,是始于去年的,虽然是少数,但看那老谋深算的熟练,曾经屡次为之震惊。至于这一回在磨房发帖诋毁大家的事实,则更足为土豆的凶恶,虽受教育20年,而阴谋秘计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倘要寻求这一次无端的诋毁对将来的意义,意义就在此罢。
说谎者在事实的回帖中,会依稀看见自己的面目;真的良者,将更奋然而前行
呜呼,我说不出话,但以此记念我的清白!
我知道你为什么触到天堂的大门了.....
为什么?
爱情!
信不信把你打成苦橄榄,而且把血溅到你身上,恶心死你!
如同亲历,真实
土豆,这都被橄榄看出来啦
哈哈,你们一唱一和结成同盟,不怕我了,是吧!小心我诋毁你们!
楼主,真是强,对汉语言的运用已经达到了中国5000来文化的颠峰了。拍下mp。好生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