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需要吗?需要吗?
周星星这一段看上去似乎毫无意义也似乎永远不会有答案的话,有时感觉就象如今的洗脑神曲,时不时的在脑里出现,然后八爪鱼般的抠着,复读机般的坚韧,重复,叠加,强迫停止,再重复,再叠加,无法停止。当然,如今,奔四的老女客人,脑子里纠结的和情爱已毫无关系,我纠结的是另一个问题。
去百公里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需要吗?需要吗?
应该是需要理由的,否则哪个疯子会闲的发慌,攀山又越岭,汗滴脚下土的走上十几二十个小时,不眠不休,喝个水也走着,啃个馒头也站着,生不如死中苟延残喘,只为了能走上一百公里。否则哪个变态会走出满脚血泡,抽筋缺水,腰肌劳损,走完后脚指甲象受了酷刑般翘着,咬牙切齿,夜黑风高杀人夜里,仍然如孤魂野鬼般在深山老林里晃荡。所以,必须要有理由的。但理由又是什么呢?
是为了证明自己么?证明自己的方法有很多,何必要如此虐待自己?是为了挑战自我吗,挑战一次即可,何必去年如此,今年又如此,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相同。不但如此,还如思春情人般的垂涎欲滴,一年刚了又盼望着盼望着望成舍身崖,只见人面桃花相映红,只想人约黄昏后,共走变态路。
走百公里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
真是一群疯子,我想,有人会说。
真是一群勇士,我想,也有人会说。
但,这是理由吗?
我总觉得一切之中都有定数。比如每年百公里前,在我的人生中,总是要多多少少发生一些变故,有些是肉体上的折磨,比如久病不愈,比如肌肉拉伤,又有些是精神上的摧残,怨妇般的终日以泪洗面,或伤春,或悲秋。自小读书就说天将降大任,必要苦那啥,劳那啥,饿你个半死,再冻你个半死,然后就……就没有然后了。但我每每如唐僧西去般的历经多难,但最终还是一头栽在坑里,这让我每每怀疑是否数错了难数,原来不是第八十一难,只过了八十难,或者似乎也许可能永远就在八十难这里晃悠。总是差这么一点点,就差这么一点点,我便可修成正果,从此康庄大道横着走,一马平川任我行。当然,这只是我的想象而已。
又到一年百公里,应该又有些事情要发生吧。我就期盼着,又担心着,担心着,又期盼着。于是,发生了。
报名百公里前一周,看了一部短片,后来才知道是广告,但看哭了,哭的稀里哗啦的,在十余人的围观下,看着广告,哭得一把眼泪又一把眼泪,又没有带纸巾,只能用手甩,甩不掉的全擦衣服上了。彼时颇为庆幸,哭相向来颇佳,鼻涕向来不多。
这是一段时长3分02秒的广告,没有演员,每个人演的都是自己。五个老人,平均年龄81岁,一个患癌症,一个重听,三个心脏病,五个全都有退化性关节炎。用了六个月的准备时间,骑着机车环台湾岛13天,1139公里,从北到南,从黑夜到白天,只为了一个简单的理由……
人,为什么活着。三分钟的视频伊始,便是这样一句。拉开尘封的记忆,拉开仓库的大门,满是尘埃的机车,载着多年前的青春与激情。当青春不在,当激情退却,余下木讷的神情,迟钝的反应,曾经伙伴与爱人的离去以及等待死神的麻木。
这样活着,还剩下了什么。
人,为什么活着。我们,又为什么而活。
很多时候觉得自己的人生颇为凄凉,工作忙碌而无为,干的窝火又无力改变,身心俱疲回到家中,洗衣服,拖地板,管孩子……细细一想,一天二十四小时,除去睡眠的八小时外,余下的,真正属于自己的实是寥寥。
这样活着,还剩下什么?我,为什么活着。
然后,看那一群耄耋老者,拔了输液的针头,丢了满桌的药瓶,看他们大汗淋漓的跑着步,蜗牛般的慢动作却一直坚持,看他们健身房里你扶我推,分明无法完成,却仍然努力做着仰卧起坐。然后,看他们出发,风一样的骑行在路上。看他们背上捆着好友的黑白遗相,看他们车前挂着亡妻的笑靥如花。然后,看他们风雨中相扶相助,看他们捧着盒饭蹲在路旁,看他们摔倒,扶起,继续。然后,他们相依相附,夕阳下,日升日落,潮起潮涌。
人活着,为了什么。
从黑夜到白天,从北到南,只为了一个简单的理由,简单的只有一个字,梦。
走百公里,需要理由吗?
需要吗?不需要吗?
需要吗?不需要吗?
活着,只为,在路上。
转山,一种宗教活动仪式。据说朝圣者至圣山岗仁布钦,转山一圈可洗尽一生罪孽,转山十圈可免下地狱之苦,转山百圈可在今生成佛升天。而更有虔诚者会从自己的故乡出发,五体投地,三步一仆,用身体去丈量行程,只为免除六道轮回之苦。即使在转山中死去,也被认为是一种造化。
百公里前约两月,我们参加百公里的一行四人聚在酒吧,美其名曰百公里前动员酒,实则也不过是找个理由喝些小酒。我咬牙切齿的说,必须要寻个地方定期拉练。他们三人奇迹般的统一,立时寻了一条线路,热火朝天的讨论了起来。我却是一脸茫然,显然,这条路线他们三人都走过了,唯一的分歧只是在完成的时间上,有人觉得没有一个半小时下不来,而有些则认为加点火,搞个来回一小时以内还是可以的。我举杯大喝,管它多久,走了就是,就这么定了,每周二四六晚,集体拉练!
酒杯在重重的碰撞中发出破裂般的声响,黄色的酒水在晃荡中飞溅,而我们,在这米黄剔透的波浪中摇摆得妙不可言,突觉一切都无关紧要,所有的问题都不再是问题。酒吧昏黄的灯下,熊熊燃烧的我们,一切都如1888年梵高笔下那十五朵绽放的向日葵。
但似又回复了平静。直至动员酒后又是数周,我寻王子问道,王队,我们是不是找个时间开始拉下练啊。王子低眉顺目,言道,你现在才想起来么,我和晴天已经拉了四次了。我的下巴咣当一声在地面上砸了硕大的一个坑,什么时间啊啊啊。王子仰望天空,二、四、六晚,你自己说的。就在过去的这四次里,晴天从第一次的91分钟,已经提高到61分钟了。于是我口水直流,面露凶光,意气奋发,百公里拉练正式开始。
路线是从星星广场直上白云阁,然后纵贯大、小白云及加止山头,自东向西,拉出一条蜿蜒的曲线。下至南山公墓附近后,原路返回,一路全是台阶。在后来的一个多月的二、四、六夜7时起,我便 与王子、晴天、小宋以及偶尔参与的淘气、木子,上上下下折腾在石阶上。每每拉练,都会留下一人陪我,因为我是群主,咳咳,因为我是马后腿。有时陪我的是王子,有时是晴天,还有一次是淘气。上台阶时我迈不动腿,下台阶时我怕摔。黑夜里,台阶一格格在眼前掠过,有的宽有的窄,有的平有的坑,时快时慢,走的久了,这些台阶便似都有了生命,电影胶片般明明暗暗的在眼前跳跃,脚步就乱了节奏,总觉得自己会一头扎下云。
王子陪我时,总会拉开与我的距离,近时五米,远时二十来米,我晓得,他是故意的。白云阁后再上下两个山头之后,便进入了坟区,晚间似乎除了我们鲜有人迹。大大小小,密密匝匝的全是,有花岗岩大理石豪气冲天筑成独家别院的,也有荒草孤冢,黄土数抷,月色中茕茕孑立的。我们就在这些坟堆中穿行,前无人,后无影,头灯晃动时,坟间总晃有些许白光闪过,惊的我一身白毛汗,细细看却什么也没有。看着王子忽远忽近、时有时无的身影,更觉阴风阵阵,后背心一阵凉又一阵凉,只有咬着牙拼了命的追,追得我愁绪万千哀思遍野。
有时陪我的是晴天。晴天是个好孩子,一路上热闹非凡,甚合我意啊合我意。速度不紧不慢,距离不前不后。前几次颇觉厚颜,人家血气方刚小伙子一个小时完成的路,如今被老娘我拖的要90分钟,这是何等的让人痛心啊疾首。但后来,真相终于浮出水面。原来这个年轻小伙子胆子很小,独行夜路时又会浮想联翩。比如,啊想我年轻有为,未婚钻石王老五,人生仅仅开头,万一失踪滚落山间,自此一命呜呼,岂不冤哉。又比如夜黑风高正是杀人越货之好时光,山路冷偏正是毁尸灭迹之绝佳地,想我一社会大好青年被劫被杀,死不暝目啊不暝目。再再比如,此处白日间正是椒江失足中老年妇女集中聚焦地,万一有喜欢夜间工作的,见我青春年少,一拥而上,只怕我精尽而亡啊啊啊。综上,万一之后又有万一,晴天觉得最安全的方式便是与我一起,貌似我体型庞大,正邪不侵。得晓此理后,我的自责自卑自愧自惭之情灰飞烟灭,自豪自满自强自立之心油然而生。上台阶速度快了些许,下台阶的动作也如行动流水了。
又有某晚,陪我的是淘气。王子、晴天、小宋、木子四个大老爷们冲速度。直上白云阁这段一般时间要扣在八分钟,颇感艰辛,连续举步更觉维艰。只听得耳旁淘气絮絮叨叨,连绵不绝。一连串长上坡,我正咬牙切齿提臀收肛,最后冲刺,淘气突然转头问我,咦,你为什么都不说话呢。当时间,齐聚丹田的那股真气就在天雷滚滚中一泄千里,尼马,垂死挣扎的艰难时刻,你要我如何开口。其实,这也是木队以往爬山时训斥我的原因,爬这么慢,还有那么多话,把说话的力气给我化在爬山上。
好吧,二四六,再二四六,再二四没六,我在白云山头间上下起伏共八次,每晚都遇到数只萤火虫,遇到过三只野遇到过一只野兔,最后一次更见一条米长花蛇,悠悠然在阶旁落叶间滑过,孤魂野鬼应有无数,只是我们见不到罢了。
在折腾自己的这些个夜里,我总想到转山。一直颇难理解,为何要折磨自己的肉体,即使舍弃所有包括生命,也要去到那里。然而每每结束时的酣畅,却让我觉得或许真的只是如此,才能在这世俗的禁锢与喧嚣中,寻求到心灵的释放与慰藉。
然后,距离百公里只余一周了。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云: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三种境界,一境为:“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二境为“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三境便是“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总觉我们这百公里的历史也正是这三种境界的表现。比如每每到最后,总有孤苦零丁,前方百米便是终点,却总有海角天涯永无边的遥远感,一步三挪,三步一驻,到达终点的梦想只在眼前,却又似在天边,只余青草路痕,只留蜗行蚁步。又比如,参加过了百公里,每每快到报名时,心中便有蚂蚁数只,捉不到,看不清,就在那里骚骚的动着,挠得心里痒痒,腿儿酸酸,在去与不去间踌躇,在报与不报间犹豫。再比如,最最后,一年又一年的参加了,求的是什么,追的是什么,目标是什么,一切似乎都已然达到不再重要时,回首时,突然发现,原来自己每每要的不是挑战,不是证明,不是征服,只不过是那么一段难忘的经历,数个难忘的故事,一串老时用假牙可以慢慢咀嚼的回忆罢了。
我说,我的目标就是在关门前走完全程。
晴天说,我的目标是,跟上马马。
我说,这个好说,这个好说。
王子说,我的目标是,要上马马。
我说,这是不可能的。你一阵风就飞过去了,拉也拉不到。
王子咬牙说,所以今年如果我能一路跟上你,我的目标就实现了。
小宋眼睛笑成了一条线,什么也不说。
临海至椒江,也就一小时车程。以往总是在百公里的当日清晨出发,直到检录点,但不知为何,从去年起,前一晚,我们选择住在了临海。也许仅仅是因为喜欢那一晚在临海街头晃来荡去的感觉,也许仅仅为了更好调整第二日的状态,也许什么也不为,只是FOX朋DOG友的聚在一起,在哪里,做什么都不重要。
周五下午16时30分,我麦兜马马、女婿小宋、手足王子以及淘气从椒江的四面八方齐聚大转盘,坐上了去往临海的车。淘气因为是跑马拉稀的,所以她明日定然是和马拉稀们一起跑了。晴天因为单位无法请假,所以他将自己去临海,再与我们聚首。恶狠狠的啃了一大锅肉骨头之后,泛着油汪汪的眼神,抿着油汪汪的嘴唇,挺着油汪汪的肚子,我们依旧晃荡在临海街头。
淘气用了一个很长扬的声调说,咦,马马,你的腰怎么没有了。
手足用了一个很斩钉截铁的降调说,哼,明明有的,那中间鼓起的肉不就是腰么。
我着实感动了一番,以致于腰上鼓起的肉也抖动的厉害。
晴天在我们都入住后来的。我已然洗白了睡下,晴天在门口晃荡了数秒后,据说拉着我家手足去吃晚饭了。但我已不知,因为,我睡着了。
然后我开始做梦了。我整理行装,护膝,登山杖,头灯,好的,齐了,出发了。然后发现原来我忘记带手机,惊惊一身汗,再发现原来我还在床上,啊原来是一个梦。于是我再起床,再整理行装,手机,护膝,登山杖,好了,齐了,出发了,突然发现原来我丢掉了头灯,惊愣愣又吓出了一身汗,再发现,原来我依旧躺在床上,依旧只是一个梦。天还黑着,我就在梦中清醒着出发,在清醒中梦着出发。这个夜里,我的梦不是一些毫无意义的片段,也不是那些个毫无逻辑的诡异,真实的一点也不象梦。我似乎在梦中灵魂出窍,脱离了我感受的束缚,那些个沉沉的压着我的、捆着我的无数,只是出发了。突然觉得,床上那具依旧如死去般的肉体已如监狱,禁锢与链锁。
终于真正的醒了。淘气已打点好一切行装,兴奋不已。微信的朋友圈,王子在午夜一时播放着摇篮曲,描述身边一个人每次呼吸响一次呼噜,另一个每次呼吸响两次呼噜的美妙节奏,他说,他不捉急。
兴善门前热闹非凡,我们却淡定而泰然。远远的离了庆贺与集中的队伍,我们检录、报到、清点行装,不兴奋,不高昂,我想这已然进入到了第三境界了。
去留无意,看庭前花开花落;宠辱不惊,观天上云卷云舒。
清风徐来,水波不兴。
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