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前段时间,本人外出骑车,以20公里/小时左右的速度,刷马路回家,在离家还有三十公里左右的某地,突然且毫无征兆的一辆小车,急速超越我,并在我前面不远处,来了一个非常漂亮的靠边快速停车,后打开车门。。。。对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我还没完全反应过来,车子就在我刹车的过程当中,因惯性滑行而撞到对方的小车门。。。
真心非常幸运,我人没摔倒,且车子与对方车门也没啥问题,更没有撞到那个下车女人。。。。本想开口质问对方是怎么开车的,没想到,还没等我开口及睁大眼睛看一下对方是何方神圣,开车的那个中年男人(很壮,很凶猛,只可惜,没练过。。。),就不由分说,以神马的速度打开车门并下车,冲向我这边过来(估计他也没看清我人,平常可能是横惯了的那种人。。。),一脚就向我踹过来,还不忘补上一拳(这一拳被我避过,仅碰到我嘴唇)。。。。
刚开始,我的确还没反应过来,但稍缓一下之后,我就镇定并条件反射地与其对打起来(至此,大家竟然连一句话都没说,就干起来了。。。),之后,他车上的那个中年女人,也加入战团,以二打我一。。。。。
因为上次骑车出现意外,致使我双手受伤严重并出现手指肿胀情况,至那时,左手手指的肿胀还没完全恢复,故没法握紧拳头,更别说打拳了,但右手没问题。。。。就这样,我凭右手及有力的双脚对付他们两人:经验告诉我,最快平息战事的方法,就是先将女人放倒。。。。
不一会儿,我如愿了:中年女人被我一记直拳打昏在地,中年男人一边脸变猪脸,我没事,脖子仅被女人抓破点皮。。。。看到躺在地上起不来的中年女人,我收手了,因为,再这样下去,会将事情闹大的,再加上,人生地不熟,也马上就要过年了,我不想在“里面”呆着。。。。。
看到我停手了,中年男人嗷嗷叫(初看起来,的确很狂),且拿出电话:120、110。。。后竟然打电话叫人《我也打了电话叫人(无赖路途遥远。。)及报警。。。》。。。。真心没想到,他们就住在附近,且不出三分钟(警察还没到来),就叫来了五六个人。。。这时,中年男人就更凶猛了,与其中的二个人一起对我动手,其它的围着我。。。我没有还手,因为,我知道,在这种情况之下,我如若还手,会伤得更惨(前晚没怎么睡,状态不好,且左手受伤还没好,身边又没啥武器。。。)。。。唯一的办法就是:尽量保护自已的要害,免受伤害,坚持到警察的到来。。。。
非常庆幸,打我的人,真心没练过,出拳力道也不够,且不懂技巧。。。。就这样,我坚持了大概三分钟左右(围观的人何其的多,但却没有一个人敢帮我。。。),120急救车及警车就陆续到来了。。。。我就急忙并识趣地冲向警车。。。
他们非常嚣张地当着众人及来警叫嚣着要弄死我,并让我在年前出不来。。。。我没有回话,但却肯求来警将我与单车一起带到派出所,刚开始,打我那伙人不肯让单车与我一起离开,后来在来警的帮忙之下,我如愿了。。。。。
到派出所了,我马上联系家人,告知相关情况,并等待他们的到来:
不久后,里面的相关人员看或听到与我打架的人,是年龄比我大的,且现已都受伤了:一人在医院,一人就在跟前----变成猪头脸了;而看看我,表面竟然看不出有啥伤情,就对我非常的不客气(不问事由:估计以为我欺软怕硬,毕竟我年龄比他们小多了。。。),之后,听我说后来被他们叫人打了一顿,就更加地对我态度恶劣(估计以为我没料。。。打我那伙人有料。。。)。。。连立案事由,刚开始都这样写:我殴打他人。。。要我签字,如果不签的话,就作出要对我动粗的样子(我当然不会签的,对负责此案的警员说,将其改为:双方打架,我才可能签。。。)。。。录视频口供的时候,每当我讲到对对方不利的事实证据之时,负责此案的警员,就打断我说话,要求我要按照他意愿意来回答,要不然,就不录,还大言不惭地对我说:你说那些没用,等下我将它删除或编辑一下,还不是对你一样没用,我现在就告诉你-----牢你坐定了,因为,你将人打到骨折了(人治且狗眼看人低的社会,就是这么地黑。。。)。。。。就这样,身入比黑窝还黑的我朝“父母官”盘地,我竟然身不由已,有苦没法说,有理没人听你诉,连一再要求验伤的最正常请求,都被他们暂时忽略(法律规定,当你摊事进派出所,并由相关警员立案起书之时算起,在24小时之内,你已失去人身自由,一切得听或配合他们的指示及安排行事。。。)。。。
从以上,明眼人相信不难看出,在对方的地盘上,他们(与我打架的那伙人)已经在派出所里面找到人了,且内外勾结,有要将我致于死地,让我付出非常不公平、不公正的“冤屈”代价的意图。。。。。
前面我已说过:进派出所之后,在我还没失去人身自由之前,因我已与家人取得联系,并告知相关情况,且也找人(当然,包括找关系了。。。)过来帮忙了(这一步是非常重要的,要不然,不管你有理没理,不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只等任人宰割的份了。。。谁叫你是生活在人治社会的天朝。。。)。。。。常言道:人算不如天算。。。。打我那伙人估计以为我会为此倒大霉,并付出巨大且不公平及公正的代价,可万万没想到,我们竟然能找到比他们还厉害的关系(关于这,我真心走了狗屎运,要不然,估计现时在吃“公家饭”了。。。),这就有了后来让人啼笑皆非的滑稽现象及结果出现:
滑稽现象:比如,之前还对我态度恶劣的我朝相关人员,立马奴颜婢膝地对你好得不得了,态度真心就是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滑稽结果:虽然对方有一人出现骨折,一人变猪头脸,但我仅赔付对方不到三分之一的检查费,就算完事。。。。。且手续完毕之后,对方对你也变得很是客气,已没有之前的那种盛气凌人、想致你于死地的气概。。。。当然,关系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我识趣:装成受伤严重的样子,虽还没进行验伤,但我知道自已没事,且已告知家人了,要不然,如果我知道自已有事,那么,事情就不可能就这样处理了。。。后来证明我的想法及判断是对的:的确一点事都没有,当晚回家睡一个觉,隔天起来,又是生龙活虎(当然,身体某些地方不出现酸痛,那是不正常的)。。。。哈哈!
后语:为何将此经历说出来,就是想给骑友们提个醒------出门在外骑车,或意外或倒霉事儿,有时真心难以避免,但凡事记得要量力而行,毕竟咱们现在还处在人治向法治转变的社会里,有时意气用事或不理智处理事情,真心会让事情变得更糟或更得不偿失。。。。这就有如,在本事件上,我表面上看起来损失不大,其实不是的,回人情(找关系。。。)这块黑暗里的付出才是巨大的。。。。如果不是因幸运找到关系,给予帮助,那么,我现在估计就是边坐牢边与他人在打官司,毕竟,致人轻伤,按正常的话,是要判刑(但找到关系的话,就不一样了,他们有对策迟点上报案情,比如先压一压,再通过内部向对方施压或吓唬对方,以达成目的为止--------目前社会就是这么的黑。。。),不能和解的(轻微伤可以和解,和解不成,如果双方都有伤,那就按伤重程度定进拘留所时间的长短,一般不会超过十五天)。。。。。
问题:如果本事件的骑者主角是你,你会怎么做?
备注:本人原打算找人报复非本事件主角的另两个打我之人,但家人的一致意见就是:我人没事,就算了。。。。。估计国人是此想法的,应占大多数吧?
。。。
我擦,太TM险恶了!
要是我等屌丝咋办?被人打不说,还得有牢役之灾。。。
人治社会,大多数时候,领导的话就是圣旨,基本可以看作是"法律"....当然,这样说的确是有点过了,但现实的社会环境,大
多数事实也真是这样的,特别在某些小城市或小地方,在这方面就更甚了.......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在深圳如此现实及势利的社会环境里,没钱或没势的,有多少父母官,肯或愿意公道、公平且正义真心帮弱势群体,履行他应做的工作职责,我想应该很少吧?毕竟,他们不可能为了一个对其毫无意义的人,去影响自已的“钱”途(国人的可怕之处就在于此。。。)。。。。为何某些官二代或富二代,敢在社会跋扈自恣,还不是看清当今的社会形势,所以才有持无恐。。。。
还好,新一届政府上台之后,很多的作为也让屁民们看到一点希望,起码为官或为富者,已有所收敛,屁民的觉悟或意识也在逐渐提高了(只是行动力及大价值观方面的意识还不行。。。),再加上信息社会,为富或为官都怕被爆光,影响自已钱途。。。。。所以,弱势群体的地位才变得有所加强。。。。。
对了,当碰到有权有势之恶人,还真是会出现既被打,又被入狱之风险。。。。。。看看近来大事件:太原农民工因讨薪,命丧及伤重于派出所,就是最好明证。。。。。
按你的描述看,是对方有错在先。话说开车门要注意后方有无情况,车上司机也应该提醒乘客下车注意,否则就是倒霉。如果换成是我,可能会立马摔倒,装重伤倒地:grin:
LZ算命好的。类似的情况我也遇到过。当时是12年的年初8,想着刚过完新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被坑了500块 当破财挡灾
你被坑五百块,我这次既受点皮肉之苦,又真金白银的实际付出:前前后后花费差不多是你的一百倍。。。。
哎,同样也只能感慨:破财挡灾了。。。。吸取教训,并吃一暂,长一智。。。以后,我多忍点还不行吗?哈哈!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当时我左手不是因伤没法打拳,那两斯早就在地上躺着,或许,我能避免受点皮肉之苦,只不过,他们伤得还真有点重,特别那女人,在此情况之下,我纵是能找到关系,可能也不能避免进牢里面壁的不幸结果呀,至此,想来想去,还真心得感谢他们后来找人群殴了我。。。嘿嘿。。。
楼主,真的练过的,哎,我等文弱书生该如何是好呀:sad:
真心没有真练过,工作之余,有时间的话,仅是在家里自撸或偶尔与别人对撸、强下身、健下体而已。。。。再加上喜欢跑步或偶尔骑下车,所以,个人耐力方面还不错。。。
话说回来,实战的话,有这三点基本就够了:1,自身抗击打能力要强;2,拳头要硬及有力;3,心理素质好;
有些人,别看他块头大,如果他没练过的话,打出来的拳是没力的,很难真的伤到人。。。。另外,块头大与反应一般或正常的话,是成反比的,真与人打架,还不一定能讨到什么便宜。。。。
骑车圈里的搏击高手,搏击界的骑车牛人。。。
大虾,冤枉呀!骑车圈与搏击界,都查无本人喔。。。。
本人正常月骑车,也就两次左右,至今没加任何车群,谈何骑车圈?
本人从没正儿八经去练过什么搏击或散打,充其量在家里自撸健下身而已,谈何搏击界?
到此为止吧
说说杨佳案
杨佳案的起因非常简单,因为一辆自行车因不公对待而杀多人,有人说他恶魔,我更相信有大多数人给他献花...
还好找到能人还你公道了,要不然在里面过年还真难说。无论哪里都有不公,哪里都有无赖,不要跟无赖较劲,咱们也没这精力
到此为止吧----我家里人也是这样说,不允许我乱来。。。。
这次,如果我们找不到能人帮忙,我是要被判刑的,毕竟,失手致人轻伤(骨折)。。。。对方充其量最多就是被拘留十五天,因为,按那时正常状况,我的验伤报告应该是轻微伤。。。。
为何最后能出现那么滑稽结果,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两点:1,我们有厉害人帮忙;2,他找人群殴了我,以为我的伤情,至少也应轻伤以上(他们也担心一群人会被判刑。。。),不知道我抗击打能力还挺强的,所以。。。
结果我是挺满意的,也甚觉庆幸,只不过这次真金白银“出血”有点严重。。。。。。哈哈!
如果我那时在上海,我会为杨佳送花。。。。这社会,有些不公平,不正义,是会将人给逼急了的,所谓,物极必反就是这个道理。。。。假若我是那时的杨佳,真心想豁出去,我不会选择用刀,我会想方设法,将那地方炸平。。。
审时度势乃大丈夫也,必须保护好自己
有些东西是急不来的,与其勇斗,还不如智取:实在没办法,那就先吃点小亏,留待以后算帐也不迟。。。。
顶起,单车侠!天朝不公太多!
狗日的真他妈的黑
有时间,可以百度一下:关于太原农民工因讨薪,命丧及伤重派出所的大事件。。。相信看了之后,你会觉得我的遭遇,真心不算什么。。。。
好,我直覺兄臺幾天不出現肯定又有大新聞!
我山地車出門車上要帶一根ANT甩棍,不過拉關系看環境搏擊,還得向你學習
兄台,此话差矣。。。。我不出现在此论坛,也属正常之列,毕竟,这里已不常来了。。。。哈哈!
实话实说:这社会,除非保命或超出自已所能忍受底线范围,要不然,千万别随意与别人动手打架,毕竟,一山有比一山高,没有最牛,只有更牛的。。。小事情就算了,忍一忍就会很快过去的了。。。除非吃公家饭,要不然,相信你也知道,现时社会,钱也不好赚了,与人动粗之前,先掂量一下自已的钱包鼓不鼓,后再行事也不迟。。。如果啥也没有,动手之后的结果,基本就是任人宰割的了,有时好好的一生,就这样给毁了。。。。
我将此事件写出来,也是想告诫一下各位骑友,出门在外,小心为妙,凡事尽量智取而非勇斗,毕竟,这社会没有你想象当中那么的公平、公正及美好的,以后怎样,我不知道啦,但起码目前不是。。。。。
就拿我以上事件来说,如果想智取的话,就想办法,留取别人对你动粗及其相关人员等的证据,并马上报警、找人及不让其逃离。。。。如果公家不公正执法,那你就向其上层相关监督机构或部门投诉,并联系各大媒体及信息平台,给予其曝光。。。。等等;
其实在论坛上的交流,也是一种相互学习的过程,毕竟,三人行,必有我师。。。。你也不必这么谦虚了,中山大学出身也不是吃素的。。。。
我敢說如果我在場,八九成我會主動上前幫你。我現實中‘衝動’做事也不是一次兩次,此社會之黑暗大家也心知肚明,當然是在不會帶來嚴重傷害的情況下,伸張正義。。
至於甩棍一說,是特指自衛之用,不是動不動就要跟人拼命。而且比起所謂管制刀具,棍類打人不易致命,容易把握尺度,也更符合自衛的原則。當然只是說歸說,如果對方帶刀,人又多,立馬跑人是第一反應。任何時候刀具都是首要威脅。
PS: 你想為楊大俠獻花。。 嘿嘿,當時楊的墓碑都有警察守衛監控的,他姐去拜祭都困難重重
杨大侠有种,只是做事方法欠佳......国人大多缺少的,就是这种气慨,这才会使欺软怕硬,有法无依,社会无序等土壤给找到肥沃之处......屁民们要反思,如果自已都无视自已的权利或意识,那么,别人真心就会不将你当回事了.....
团结力量大,以后如若有屁民被权贵欺,大家就要声援或肉援,这不单单在为别人,也在为自已的未来.....这样,社会才能发展及进步,变得越来越美好....
看看骑车人身边的什么什么自行车协会,什么什么体育总局等等或公或私的所谓机构,是TMD纯粹扯蛋,大多一心只为钱途,真心为行业做事的有多少。。。操。。。。
參考一下。。 山地車,或小車都可以安裝固定,氣筒的袋子就是甩棍的。本人不像你實戰豐富,這些東西偶爾一練,關鍵時刻保命還是有用。
曾经骑车穿两件棉袄的,无耐深圳太热,我现在是带一个钢盔,路上打水洗脸也方便,假如恶棍要打就尽管朝我头上来吧,绝不还手,真的要是遇到楼主说的那种妇女来一个猴子偷桃那确实还存在点问题
一个男人,碰到好女人,他会“长命百岁”。。。碰到差女人,他会随时毙命或短命。。。。。
就此事件,如果那斯身边的女人是个好女人,那么,我与他们双输的“悲剧”就一定不会上演或发生,因为,我自认自已
是个通情达理且不会乱惹事的老男人。。。。。
打趣個笑話吧。。。
某日桂廟路與前海路十字路口大塞車,騎行經過發現是兩駕駛男(都是五大三粗之人),抱在地上一番滾打,動作粗野但毫無殺傷力,故持續時間異常的長。。 兩男都有老婆在旁,兩女撕心裂肺喊停但男人毫無反應。。 此場面之滑稽足可列入年度最佳街頭打閗評選。。
LZ威武。。。
敢问楼主学的是哪派功夫?拳击?泰拳?咏春?还是东洋搏击术?有几年功力了?自练还是去武馆系统修行?
我朝相关鹰犬确实让人恶心。。。
有惊无险
2. LZ“上次骑车出现意外,致使双手受伤严重并出现手指肿胀情况,至那时,左手手指的肿胀还没完全恢复”, 身体没好最好就不要骑车, 实在要骑车,就在住家附近公园绿道休闲骑好啦, 不要骑到“离家还有三十公里左右的某地”去。
3. LZ在“中年男人嗷嗷叫,且拿出电话:120、110。。。后竟然打电话叫人”的时候, 应该就想办法离开现场的, 不要和他们纠缠的, 如果那个中年男人不让你走, 可以抽出座垫(山地车的座垫都可以抽出来做武器的)迫他离开。如果那时LZ能够离开现场就好啦。
4. LZ还是比较克制的了, 如果本事件的骑者主角是我,可能事情就大条了, 因为我不会打架, 在未打架前什么都好说, 比如我在事情刚发生时, 我会笑着对那个中年女人说“美女, 不好意思,没撞到你吧?” (不管女人多老多丑, 称呼她“美女”总是有助于化解矛盾的), 总之自己先赔笑道歉说对不起, 但如果这样对方还要打架那就一定是生死搏斗的。因为我觉得, 把别人打成重伤或我被别人打成重伤, 就不如把别人打S或我被别人打S好呀。 :grin::grin:
5. 另外LZ可以告诉下事故发生的地点吗? 我以后去那一带骑车要注意下。 如果不方便公开地点, 请LZ悄悄话给我好吗? 谢谢。
.
1,不管结果如何,只要双方一经动手,就已是双输了......
2,仅是左手五指当中的二只还没完全消肿,故就没法紧握拳头,如果一定要紧握,也是可以的,只是很痛,所以,就没法形成战斗力...关于这,对骑车一毛钱影响也没有,至此,相信你懂得的...
3,说句实在话,我那时不让对方打电话,也是可以的,但考虑到有人躺在地上,没啥反应,我真担心会出大事,所以,给其机会打电话,我也是有想法的....只是,没想到对方就住在附近,且能够在几分钟之内,就找来帮手,这倒是挺让我意外的,因当时,我还以为警察一定会先到,纵是对方叫再多人到派出所(天朝的机构,很安全,嘿嘿...),也对我不构成实质性威胁,所以....真心没想到,我竟然歪打正着,因此而让自已避免牢狱之灾------如果我没被他们群殴,关于这事,他们肯定不会就此善罢甘休的,那时的我,只要验伤报告一出来,就麻烦了(关键在于,他们没想到我抗击打能力那么强,以为,我至少轻伤以上,所以,说心里话,那时的他们,其实心里比我更怕,故此,才想草草将事儿处理掉,毕竟,他们已知道,我们有比它更厉害的人,有看上去不像没钱的主...欺软怕硬是很多中国人的通病...).....
如果当时自已想乘机逃离现场,那可是最愚蠢的做法:想想看,你能怎么逃离------骑车逃跑,倒霉的话,可能会被对方开车撞死;弃车跑路,在人生地不熟且别人的地盘上,你能怎么跑,十有八九会被他们找人给逮到的,那时的你,就有可能死定了,毕竟,他已对你心无顾忌了;不顾一切,将他也打倒在地,然后跑掉:满街都是电子眼,他们找不到你,天朝相关人员是没问题的,到时,你就是罪犯的了,问题的严重性可想而知;还有。。。我就不一一说出了。。。
富贵兄,你想想看,关于以上,我说的是否在理?
4,关于这个,请怒在下不便透露,毕竟,告诉事件发生地,就等于说明所辖派出所存在问题,这问题的连带严重性,是很难想象的...可以理解了吧富贵兄?哈哈!
总之,我只能说,关于本事件,我亲历的一些做法,大家可以借鉴,但不要照搬。。。。
都打赢了骑上车就跑啊,还等别人叫人来群殴,这样的人就是该打。虽说没被关进去过年,还是感觉你吃亏了
逃跑,还不如不让对方打电话.......
双方打架,是没有赢家的....钱可以赚,但牢真心不能随便坐,毕竟,它会影响你的一生,如若那时没法正确对待它,那么,一生有可能就这么给毁了......相信你应该有听说过,某些女人就是因为破罐子破摔,而将自已一生给毁了,这没有后悔药的...
这次让我很是心疼的是:陪伴我快一年的索尼(SONY) XBA-H3 圈铁耳机(煲机已完毕),在这次事件当中,给报废了.....估计,混乱当中,被那个女人将其从我衣袋里掏出来的......
LZ是以为警察很快就会到了, 所以才留在现场, 不敢走开, 导致被人白打了。
其实, 对那些警察来说, 只要你走开了, 对方又没什么大伤, 就是小事一桩, 除非对方后台很硬, 警察那里会花大力气立案去找LZ呢?立案多对派出所又没什么好处的。只要当场没抓到人,即使对方要立案, 警察也会尽量劝他们不要立案的, 而且, 看对方的行为做派,也不是什么正经人, 可能也是有涉黑背景的, 只要警察不想立案, 警察一定有办法劝到对方不立案的。
別人開車,你騎車,跑個毛線,跑了就更說不清了
事情是这样的,前段时间,本人外出骑车,以20公里/小时左右的速度,刷马路回家,在离家还有三十公里左右的某地,突然且毫无征兆的一辆小车,急速超越我,并在我前面不远处,来了一个非常漂亮的靠边快速停车,后打开车门。。。。对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我还没完全反应过来,车子就在我刹车的过程当中,因惯性滑行而撞到对方的小车门。。。
真心非常幸运,我人没摔倒,且车子与对方车门也没啥问题,更没有撞到那个下车女人。。。。本想开口质问对方是怎么开车的,没想到,还没等我开口及睁大眼睛看一下对方是何方神圣,开车的那个中年男人(很壮,很凶猛,只可惜,没练过。。。),就不由分说,以神马的速度打开车门并下车,冲向我这边过来(估计他也没看清我人,平常可能是横惯了的那种人。。。),一脚就向我踹过来,还不忘补上一拳(这一拳被我避过,仅碰到我嘴唇)。。。。
刚开始,我的确还没反应过来,但稍缓一下之后,我就镇定并条件反射地与其对打起来(至此,大家竟然连一句话都没说,就干起来了。。。),之后,他车上的那个中年女人,也加入战团,以二打我一。。。。。
因为上次骑车出现意外,致使我双手受伤严重并出现手指肿胀情况,至那时,左手手指的肿胀还没完全恢复,故没法握紧拳头,更别说打拳了,但右手没问题。。。。就这样,我凭右手及有力的双脚对付他们两人:经验告诉我,最快平息战事的方法,就是先将女人放倒。。。。
不一会儿,我如愿了:中年女人被我一记直拳打昏在地,中年男人一边脸变猪脸,我没事,脖子仅被女人抓破点皮。。。。看到躺在地上起不来的中年女人,我收手了,因为,再这样下去,会将事情闹大的,再加上,人生地不熟,也马上就要过年了,我不想在“里面”呆着。。。。。
看到我停手了,中年男人嗷嗷叫(初看起来,的确很狂),且拿出电话:120、110。。。后竟然打电话叫人《我也打了电话叫人(无赖路途遥远。。)及报警。。。》。。。。真心没想到,他们就住在附近,且不出三分钟(警察还没到来),就叫来了五六个人。。。这时,中年男人就更凶猛了,与其中的二个人一起对我动手,其它的围着我。。。我没有还手,因为,我知道,在这种情况之下,我如若还手,会伤得更惨(前晚没怎么睡,状态不好,且左手受伤还没好,身边又没啥武器。。。)。。。唯一的办法就是:尽量保护自已的要害,免受伤害,坚持到警察的到来。。。。
非常庆幸,打我的人,真心没练过,出拳力道也不够,且不懂技巧。。。。就这样,我坚持了大概三分钟左右(围观的人何其的多,但却没有一个人敢帮我。。。),120急救车及警车就陆续到来了。。。。我就急忙并识趣地冲向警车。。。
他们非常嚣张地当着众人及来警叫嚣着要弄死我,并让我在年前出不来。。。。我没有回话,但却肯求来警将我与单车一起带到派出所,刚开始,打我那伙人不肯让单车与我一起离开,后来在来警的帮忙之下,我如愿了。。。。。
到派出所了,我马上联系家人,告知相关情况,并等待他们的到来:
不久后,里面的相关人员看或听到与我打架的人,是年龄比我大的,且现已都受伤了:一人在医院,一人就在跟前----变成猪头脸了;而看看我,表面竟然看不出有啥伤情,就对我非常的不客气(不问事由:估计以为我欺软怕硬,毕竟我年龄比他们小多了。。。),之后,听我说后来被他们叫人打了一顿,就更加地对我态度恶劣(估计以为我没料。。。打我那伙人有料。。。)。。。连立案事由,刚开始都这样写:我殴打他人。。。要我签字,如果不签的话,就作出要对我动粗的样子(我当然不会签的,对负责此案的警员说,将其改为:双方打架,我才可能签。。。)。。。录视频口供的时候,每当我讲到对对方不利的事实证据之时,负责此案的警员,就打断我说话,要求我要按照他意愿意来回答,要不然,就不录,还大言不惭地对我说:你说那些没用,等下我将它删除或编辑一下,还不是对你一样没用,我现在就告诉你-----牢你坐定了,因为,你将人打到骨折了(人治且狗眼看人低的社会,就是这么地黑。。。)。。。。就这样,身入比黑窝还黑的我朝“父母官”盘地,我竟然身不由已,有苦没法说,有理没人听你诉,连一再要求验伤的最正常请求,都被他们暂时忽略(法律规定,当你摊事进派出所,并由相关警员立案起书之时算起,在24小时之内,你已失去人身自由,一切得听或配合他们的指示及安排行事。。。)。。。
从以上,明眼人相信不难看出,在对方的地盘上,他们(与我打架的那伙人)已经在派出所里面找到人了,且内外勾结,有要将我致于死地,让我付出非常不公平、不公正的“冤屈”代价的意图。。。。。
前面我已说过:进派出所之后,在我还没失去人身自由之前,因我已与家人取得联系,并告知相关情况,且也找人(当然,包括找关系了。。。)过来帮忙了(这一步是非常重要的,要不然,不管你有理没理,不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只等任人宰割的份了。。。谁叫你是生活在人治社会的天朝。。。)。。。。常言道:人算不如天算。。。。打我那伙人估计以为我会为此倒大霉,并付出巨大且不公平及公正的代价,可万万没想到,我们竟然能找到比他们还厉害的关系(关于这,我真心走了狗屎运,要不然,估计现时在吃“公家饭”了。。。),这就有了后来让人啼笑皆非的滑稽现象及结果出现:
滑稽现象:比如,之前还对我态度恶劣的我朝相关人员,立马奴颜婢膝地对你好得不得了,态度真心就是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滑稽结果:虽然对方有一人出现骨折,一人变猪头脸,但我仅赔付对方不到三分之一的检查费,就算完事。。。。。且手续完毕之后,对方对你也变得很是客气,已没有之前的那种盛气凌人、想致你于死地的气概。。。。当然,关系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我识趣:装成受伤严重的样子,虽还没进行验伤,但我知道自已没事,且已告知家人了,要不然,如果我知道自已有事,那么,事情就不可能就这样处理了。。。后来证明我的想法及判断是对的:的确一点事都没有,当晚回家睡一个觉,隔天起来,又是生龙活虎(当然,身体某些地方不出现酸痛,那是不正常的)。。。。哈哈!
后语:为何将此经历说出来,就是想给骑友们提个醒------出门在外骑车,或意外或倒霉事儿,有时真心难以避免,但凡事记得要量力而行,毕竟咱们现在还处在人治向法治转变的社会里,有时意气用事或不理智处理事情,真心会让事情变得更糟或更得不偿失。。。。这就有如,在本事件上,我表面上看起来损失不大,其实不是的,回人情(找关系。。。)这块黑暗里的付出才是巨大的。。。。如果不是因幸运找到关系,给予帮助,那么,我现在估计就是边坐牢边与他人在打官司,毕竟,致人轻伤,按正常的话,是要判刑(但找到关系的话,就不一样了,他们有对策迟点上报案情,比如先压一压,再通过内部向对方施压或吓唬对方,以达成目的为止--------目前社会就是这么的黑。。。),不能和解的(轻微伤可以和解,和解不成,如果双方都有伤,那就按伤重程度定进拘留所时间的长短,一般不会超过十五天)。。。。。
问题:如果本事件的骑者主角是你,你会怎么做?
备注:本人原打算找人报复非本事件主角的另两个打我之人,但家人的一致意见就是:我人没事,就算了。。。。。估计国人是此想法的,应占大多数吧?[/quote]
备注:本人原打算找人报复非本事件主角的另两个打我之人,但家人的一致意见就是:我人没事,就算了。。。。。估计国人是此想法的,应占大多数吧?
另二个算不上主角,出手不重也情有可原了,有关系就整主角啊,我等平民平时最恨的就是那种人,死不足惜
对方主角应属平常横惯了的那种人,我想,现在估计他们也很后悔或很"庆幸"(毕竟,像诸如这种人,得到惩治,也仅是早晚的事而已,这次事件,如若能敲响他们的警钟,我想,对他们或别人的以后来说,都是好事来的......)了,而我,在整个事件当中看来,就纯粹是一个倒塌蛋,无缘无故就摊上"大事件".....
与主角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何况人家也得到惩罚了,最主要的是我没事,所以,通过这段时间的洗礼,想想还是算了吧!毕竟,还没有到那一步(如果这次他们没事,而我却被送进牢狱,那么,我出来后,报复且让他们付出惨痛代价,那是必然的...).....
看来练点什么跆拳道之类的很有必要:cool:
练跆拳道,不如练拳击,来得实用,简单。。。。有条件的,可以练一下巴西柔术,这个可以对付那些比你强壮及高大的人。。。
对君子可以行君子之道,对小人你就要比他们更狠, 在理, 顶!
看到那句“人治往法治转变的社会”就觉得悲凉
楼主你这次的处理很合理!!!!!!!人没事就好,真希望你是真的痛殴了那两逼,不然车友们心里会很不舒畅!
社会如此黑暗,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最后一句:操!
我那时在派出所,里面的警察当着我的面说:有钱打架,没事的。。。。。
所以说羡慕美国人可以持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