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潜水 2015-01-30 08:54

有感

刚看了搜狐上的西沙海钓长尾鲨,前几天看了2014年最佳动物类照片,有一张是中国渔民开着拖拉机拉着一只鲸鲨。有时候在想是不是这些美丽的岛屿都归中国了就成了现在海南的景象?我很爱国,可是作为一个爱好潜水和海洋动物的人,看到这些完全没有保护意识的事情真心有些心寒。我老妈爱好拍鸟,宗旨就是不去干扰鸟类的生活,院里有窝大灰雀,每天都去看看。有一天小鸟全没了,两个大爷三个小孩一人一只绳子捆着脚,手里晃荡着玩,只有一只幸存。去郊区拍裘袋鸟,最后一只小鸟摔下来没有飞远,有群爱好者就捡回去放窝里,只为能多拍点喂食的照片,殊不知你过分的靠近,鸟父母们在危险的情况下只能舍弃这个窝和已经喂了几周的孩子。扯得有点远了,只是希望我们能多一点关爱,对海洋,对周边的环境。不然以后什么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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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 2015-01-30 09:38

海钓长尾鲨其实没什么可以指责的,第一,长尾鲨不是保护动物,和鲸鲨性质完全不同。第二,海钓算是最环保的捕鱼方式了,就算海洋保护最为严格的澳洲新西兰夏威夷,海钓也是允许的。第三,海钓也不是针对长尾鲨的,只是钓上来刚好是长尾鲨而已。 指责的很大程度是仇富心理在作怪。海钓和战利品狩猎一直被极端动保组织炮轰,但其实对环境伤害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很多人都喜欢海洋动物,但并不是因为这样就不能吃海鲜,不能钓鱼什么的。中控区的南海,目前面临最大问题是盗猎保护动物(比如海龟),专业捕鲨船(弃肉割鳍), 小网和炸鱼(这个对鱼类才是毁灭性破坏),还有挖砗磲壳(大规模毁掉珊瑚礁)这四个,如果以上杜绝了,南海生态绝对能很快恢复,对海洋也可以作为可再生资源长期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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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eve 2015-01-31 13:49

仅凭中国现有的法律制度和执法能力,仍然没法阻止生态环境继续的恶化。所以前两年中央提出“生态文明”构想,野生生物不再只当成生产生活资料的来源,更主要被看作人类宜居环境(空气、淡水、阳光、土壤等)的构成者和守护者,人与其他物种可以和谐相处。。。这是官方环保观念的重大进步,可惜仅仅停留在法理层面。
伦理到法理的改变需要时间,法理到立法的改变需要时间,立法到执法的改变也需要时间。比如,”陆上三有动物保护条例”于2001年生效,在2014年首次得到执行,从立法生效到首次执行经过了14年。只要中国经济保持发展,14年时间,可以把N个沙变成现在的渤海。
相比陆地而言,水下神秘陌生,所以水下/海洋生态环保的主张更难得到大家的理解支持。粘鸟网,不可以。捕鱼网,可以。打鸟枪,不可以。射鱼枪,可以。。。群众这样思考问题的时候,不是因为鱼比鸟更邪恶,而是因为鱼比鸟更陌生。
等我入手了新水摄器材,计划在家乡渤海浑浊阴冷的海底拍些片子,凄惨的事实更需要记录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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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eall OP 2015-01-31 14:02

有时候,堂而皇之说,法律没有不允许。所以就不是错。
猎杀一个长尾鲨的时候,你得到了一份满足感。但是一只活的长尾鲨,让更多人看到,是不是更有价值?
联合国迁徒物种公约中,有三种长尾鲨是被列入。结果被说成,没有什么好职责的,不是保护动物。
是啊,炫富得照片里还有拽着根红珊瑚的,也是因为下去的钩子不知道能钓到什么么?
我很钦佩二楼还在给改造中国近海提着宝贵意见。中国的近海还有救?
这个世界的生态都在灭亡,当日本船堂而皇之射杀着可靠目的的鲸鱼,猎杀海豚为了世界的水族馆。
人如果单纯通过法律来衡量标准,尤其是我们中国人。结果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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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 sqeall 2015-02-01 14:26

迁徙公约在国内没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濒危物种贸易公约。我的意思是,长尾鲨和一般的海洋鱼类一样,在法律上没有什么本质不同。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好恶,但是只要不是违法就不要把自己的观点强加在别人头上,不然就成了那些极端动物保护者了。活鱼给人看确实比死鱼有价值,问题是大家难道都别吃海鱼了?
照片里面的是海树,不是一般所称的宝石用途红珊瑚,不要一概而论,而且海树极大可能是海钓时被鱼钩勾住拉上来的,喜欢海钓的人就知道,经常会钩上珊瑚海藻之类的东西。
中国近海没救的原因可不是因为海钓,而是断子绝孙网和污染。对于海洋资源,保护的最好方法是合理利用适度开发,禁止竭泽而渔的毁灭性捕捞,而不是一刀切不给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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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山去打老虎 2015-01-31 14:22

虽然我不懂,我相信不是所有的动物都要被保护,有些鱼类就是经济鱼种,没必要这样的心态,好多种鲨鱼是允许捕捞的,有个朋友从小不吃兔子,不吃青蛙,你应该吃过野生的青蛙吧。先不说海钓钓起的鱼能有几条,刚好今天看新闻,国外夫妻钓了一条什么鲨鱼有五百斤,今天的各大新闻网站都是头条,只要不是保护鱼种,没有必要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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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山去打老虎 2015-01-31 14:27

平时吃的红斑,海螺等,再说平常点的带鱼,这些都是野生的,在海底不也能看到吗?不知你以前吃过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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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1qcf 2015-01-31 16:54

喷,一丁点意义都没有,以喜恶来衡量更是不可取!你爱鱼就看不得别人吃鱼,你爱狗就看不得别人吃狗,我爱猪也看不得别人吃火腿;没错!保护大自然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再美好的事情也不能以诅咒人类咒骂同胞为目的,从自己做起吧,别用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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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山去打老虎 2015-02-02 01:28

迁徙公约在国内没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濒危物种贸易公约。我的意思是,长尾鲨和一般的海洋鱼类一样,在法律上没有什么本质不同。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好恶,但是只要不是违法就不要把自己的观点强加在别人头上,不然就成了那些极端动物保护者了。活鱼给人看确实比死鱼有价值,问题是大家难道都别吃海鱼了?
照片里面的是海树,不是一般所称的宝石用途红珊瑚,不要一概而论,而且海树极大可能是海钓时被鱼钩勾住拉上来的,喜欢海钓的人就知道,经常会钩上珊瑚海藻之类的东西。
中国近海没救的原因可不是因为海钓,而是断子绝孙网和污染。对于海洋资源,保护的最好方法是合理利用适度开发,禁止竭泽而渔的毁灭性捕捞,而不是一刀切不给抓鱼。

顶你,中国近海成死海的原因是电鱼,毒鱼,炸鱼,还有绝户网。钓鱼只要不是保护物种,我认为都没有问题,如果是保护鱼种,钓起来没有放生的话肯定要谴责,一般钓鱼的,如果知道是保护鱼种肯定要放生的,不过也有些人是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