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自驾之路 2004-11-30 00:57

车船使用税和营业税不再由征稽所代收

据统计,我市2003年共增加机动车14万辆。这意味着今年年底按12个月统一缴纳2005年度公路规费(即养路费、客运附加费,下同)的车辆更多了。公路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及企业,今年缴费宜趁早,以免到截止期前出现缴费人龙,耗时费力。同时,各公路规费征稽所不再代收车船使用税和营业税,改由地税部门自行征收。

今年的缴费时段为2004年11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缴纳2005年全年规费的车辆,一律只收10个月的费用。去年实行的电脑联网征费今年将继续推行,车主可选择市公路局16个征稽所中的任意一个缴纳公路规费。

与以往不同的是,有关审批手续进行了简化。申请养路费减征的个人或单位,由原来的两级审批改为一级审批,车主在填报《养路费减征核准表》后,由征稽所核准即可办理减征手续。

市公路局还推出新的8条服务承诺,在各征稽所现场公布。其中将推行限时服务制度,规定办理各种业务所需的时间,均要求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征稽业务必须一次性受理完毕,不让车主跑第二趟。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问题,广大车主可拨打投诉电话5191064反映。(记者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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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tata 2004-11-30 04:03

已经缴了1000养路费.唯一给中国人民贡献的1000块钱.车船税还没有缴..过了元旦才能缴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