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车船税可到建行交
2004年12月15日 晶报
明年不再由公路局代征,纳税期限调整为3月至12月
晶报讯(记者康岩慧通讯员朱菁)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2005年我市车辆缴纳车船使用税的地点和期限都作了较大调整,除过境车辆车船使用税仍由公路局下属文锦渡、皇岗和沙头角3个口岸征稽所征收外,其他车辆的车船使用税都不再委托公路局代征,并且纳税期限也由以前的1-3月份调整为3-12月。
据深圳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05年开始,我市机动车将实行分类管理,公车车船使用税由单位办税人员到地税局征收大厅自行申报;私车车船使用税可到深圳市建设银行下属各网点缴纳。同时,为了适应我市机动车迅速增长的实际情况,方便纳税人,经市政府批准,我市机动车车船使用税的纳税期限由以前的每年1-3月调整为3-12月。具体缴纳方式为,纳税人按其车牌的末位数相应的月份缴纳;车牌末位数为0、1、2的,分别在10月、11月和12月缴纳;个性化车牌的按车辆年审有效期相应的月份缴纳;免税机动车辆的办理期限与应税机动车辆的纳税期限一致。
纳税人可选择在纳税年度内提前缴纳当年度的车船使用税,免税机动车辆的办理也可在办理期限内提前办理当年度的免税手续。
名词解释
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其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使用行为税。
车船使用税由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缴纳。从香港、澳门进入深圳特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由使用人缴纳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由纳税人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从香港、澳门进入特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的车船使用税,由入境口岸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为方便纳税人缴税,纳税人可在纳税期限内提前缴纳当年度若干季度的车船使用税。
NND,更麻烦了
又要多跑一个地方。
开个证明没把我整死.



运输费还上到6.X了,高了2.5个点.
严重讨厌税务局ING.
唉,花样不少,多跑一个地方!
是所有建行的网点都可以缴纳?
当然啦,只要是建行的都行……
不知春节外出,其他省份的大盖帽忍这个理么?
不要又成为他们创收的又一大喜讯!!!
个人觉得去建行交总好过去地税,一来建行网点多,二来总好过去地税排好长的队,再看地税公务员的臭脸(以前我是做财务的,这种臭脸见多了,国税的人就好很多,素质高出地税一大节)。
找车行代缴,省事。
机构精简,多出一个改革委员会
;还不如以前了,要多跑一趟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