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每次出行前,参加人缴费,组织者统一购买人身保险。所有的责任自己承担,除非驾车者不遵从磨房的约定。[/sup]
fred2004 wrote: [sup]每次出行前,参加人缴费,组织者统一购买人身保险。所有的责任自己承担,除非驾车者不遵从磨房的约定。[/sup]
看“转贴:后悔让朋友搭车-重大车祸后的深思 (6) ”后有感。
怎么统一 长途可以 短途难
这是交通法规规定了车主和驾驶员首先要对乘客负全部责任的。就算再私签条款都没有法律保证。
这要求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以保证安全,乘客在这点上是绝对受保护的。驾驶员可以判断活动的行车是否符合自己的安全行驶,乘客是否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必要时可以停车不开或取消搭乘的资格。否则出了事故,乘客完全是有依据要司机或车主负责的,至于司机和车主,只有自己去想办法或找自己的保险。
出行前让都买人生安全保险只不过是增加点额外保证而已。
那个例子虽然让人齿寒,但是的确玩过头啦,朋友就谈不上啦,至于该给出多少去,不满意只有再打官司。我第一次追尾也是类似情况,前一个春节磨房一队15个车回川,不熟悉的车队行车隐患重重,出现情况头车根本来不及协调通知,好在没那么情况严重。我现在就算车队行动,也把被跟的车当路上的陌生车对待,保持警惕性。
要玩野的,就要为付出代价做好最坏的思想准备,否则就还是开车老实点好,或者干脆什么都别玩了。
确实,在行驶中,驾驶者必须考虑他人、自己及车的安全, 这是责任。在行车中发生事故,如果驾驶者有过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还要驾驶者承担责任,就说不过去了。你们说呢? 另外,自驾出外旅游时,组织者必须能够约束驾驶者的行为,如驾驶者充足的睡眠、酒后开车、行车过快、斗车、跟车过近、赶路开快车等,这些行为在出外游玩时经常被忽略。组织人员对此负有传达及提醒的责任,如果提醒不到,应该负有相应的责任。
说实话,,那个人能保证绝对的安全?! 想问个问T, MF里的公约对此类情况有帮助吗? 尤其是收了搭乘费以后....
同意楼上的,说的很透彻。
呵呵。我的车队。头车随时在监控各车的间距。。随时在提醒呢。。这是责任
自驾公约在法律见面是多么的无力,任何地方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都以国家法律为主,更不要说磨坊的公约了。不管是车主还是副驾,都不要开赌气车、英雄车、疲劳车,我相信这么不会发生什么交通事故。
正确!!!
出了事打起官司来,
车主一定会被判赔偿搭乘者的,
搭乘者自己不好意思找你,
他的家人甚至委托律师都会来找你的!!!
我很奇怪,驾驶者如果不负责任的乱开车,那是要负责任的。否则,如果事故中驾驶者没有责任的话,又凭什么要驾驶者对其他人负责?
“如果事故中驾驶者没有责任的话,又凭什么要驾驶者对其他人负责? ”
这句话可是和新交法相抵触的,
上到法庭,
法官是不会听这句话的,
这是国情现状,
只有无条件服从。
应该好好的理解下交通法规,否则上路真是糊涂。
乘客上了你的车,你就必须对他负责,出了事,他得找你。如果你没有责任(交警会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或其保险)会赔偿你的车、人员及相关损失,这样你就可以向自己的乘客交待,乘客不会找对方负责。如果种种原因赔偿不顺利,乘客会找你负责(比如让你或你的保险垫付抢救费用),当然你有权利向原责任方追讨赔偿(麻烦事又来啦)。
这是车主和驾驶员的法律地位。你可以不玩(不搭乘)、可以找可靠的朋友搭乘出玩、可以小心开车、可以出事后花钱消灾,只要喜欢上自驾游,就已经有可能承担这样的风险啦。唯一的就是好好把握,把风险降到最低
看“转贴:后悔让朋友搭车-重大车祸后的深思 (6) ”后有感。
怎么统一 长途可以 短途难
这是交通法规规定了车主和驾驶员首先要对乘客负全部责任的。就算再私签条款都没有法律保证。
这要求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以保证安全,乘客在这点上是绝对受保护的。驾驶员可以判断活动的行车是否符合自己的安全行驶,乘客是否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必要时可以停车不开或取消搭乘的资格。否则出了事故,乘客完全是有依据要司机或车主负责的,至于司机和车主,只有自己去想办法或找自己的保险。
出行前让都买人生安全保险只不过是增加点额外保证而已。
那个例子虽然让人齿寒,但是的确玩过头啦,朋友就谈不上啦,至于该给出多少去,不满意只有再打官司。我第一次追尾也是类似情况,前一个春节磨房一队15个车回川,不熟悉的车队行车隐患重重,出现情况头车根本来不及协调通知,好在没那么情况严重。我现在就算车队行动,也把被跟的车当路上的陌生车对待,保持警惕性。
要玩野的,就要为付出代价做好最坏的思想准备,否则就还是开车老实点好,或者干脆什么都别玩了。
确实,在行驶中,驾驶者必须考虑他人、自己及车的安全, 这是责任。在行车中发生事故,如果驾驶者有过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还要驾驶者承担责任,就说不过去了。你们说呢?
另外,自驾出外旅游时,组织者必须能够约束驾驶者的行为,如驾驶者充足的睡眠、酒后开车、行车过快、斗车、跟车过近、赶路开快车等,这些行为在出外游玩时经常被忽略。组织人员对此负有传达及提醒的责任,如果提醒不到,应该负有相应的责任。
说实话,,那个人能保证绝对的安全?! 想问个问T, MF里的公约对此类情况有帮助吗? 尤其是收了搭乘费以后....
同意楼上的,说的很透彻。
呵呵。我的车队。头车随时在监控各车的间距。。随时在提醒呢。。这是责任
自驾公约在法律见面是多么的无力,任何地方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都以国家法律为主,更不要说磨坊的公约了。不管是车主还是副驾,都不要开赌气车、英雄车、疲劳车,我相信这么不会发生什么交通事故。
正确!!!
出了事打起官司来,
车主一定会被判赔偿搭乘者的,
搭乘者自己不好意思找你,
他的家人甚至委托律师都会来找你的!!!
我很奇怪,驾驶者如果不负责任的乱开车,那是要负责任的。否则,如果事故中驾驶者没有责任的话,又凭什么要驾驶者对其他人负责?
“如果事故中驾驶者没有责任的话,又凭什么要驾驶者对其他人负责? ”
这句话可是和新交法相抵触的,
上到法庭,
法官是不会听这句话的,
这是国情现状,
只有无条件服从。
应该好好的理解下交通法规,否则上路真是糊涂。
乘客上了你的车,你就必须对他负责,出了事,他得找你。如果你没有责任(交警会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或其保险)会赔偿你的车、人员及相关损失,这样你就可以向自己的乘客交待,乘客不会找对方负责。如果种种原因赔偿不顺利,乘客会找你负责(比如让你或你的保险垫付抢救费用),当然你有权利向原责任方追讨赔偿(麻烦事又来啦)。
这是车主和驾驶员的法律地位。你可以不玩(不搭乘)、可以找可靠的朋友搭乘出玩、可以小心开车、可以出事后花钱消灾,只要喜欢上自驾游,就已经有可能承担这样的风险啦。唯一的就是好好把握,把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