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携带物品改按价值计税
从今年7月1日起,所有从中国航空口岸进出境的旅客,都必须填写“海关进出境申报单”进行书面申报。重庆海关也将从7月1日起实施新的申报制度。
书面申报一次即可
7月1日起,乘坐飞机进出境的旅客,必须在机场指定位置填写一份名为“海关进出境申报单”的表格,对自己所携带的随身自用物品进行书面申报。
新款《申报单》为一式一联卡片式,分进境、出境两种版式。其中进境申报单淡橘红色,出境申报单淡灰蓝色,以中文、英文两种文字印刷。
在办理进出境手续时,若无申报事项,便在《申报单》中选择“否”,随即从“绿色通道”(无申报通道)通关;若有申报事项,则在《申报单》中选择“是”,并对所携带物品品名、数量、型号等作详细填写,从“红色通道”通关。较以往相比,新的申报制度要求所有进出境旅客无论有无申报项目,都须填写书面申报申请表,无形中明确了进出境通关的法律责任。同时简化了申报手续。改变了过去既向海关申报,又向口岸质检部门申报的情况,只需向海关作出一次书面申报即可。
携带物品由“限量”变“限值”
新的申报制度最重要的变化是进出境旅客自用物品的“限量携带”变为“限值携带”。原“限量携带”是指进出境的旅客所携带的自用物品按数量多少来征收关税。变为“限值携带”后,无论进出境旅客携带的自用物品有多少件,只要不超过规定的金额,都将免税。
新的申报制度主要有三方面的变化:
一是对进境旅客,属中国居民的旅客携带在境外所得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进境时,海关将对超过5000元的部分进行征税;非中国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自用物品时,海关将对超出2000元的部分进行征税放行;若其携带需复带出境的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时,旅客需填写两份申报单,海关验核签章后将其中一份申报单退还后可以办理有关外币复带出境手续。
二是对出境旅客携带需复带进境单价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旅客需填写两份申报单,其中一份作为出境时的相关凭证。
三是对进境旅客携带的超过1500毫升的酒精饮料(酒精含量12度以上)、超过400只的香烟、超过100支的雪茄、超过500克的烟丝,海关将对超出限量但仍属自用的部分进行征税放行。
“自用物品”只收“超值税”
重庆江北机场海关的负责人王新渝告诉记者,具体的申报改革实施后,旅客进出境所携自用物品的尺度无形中放宽了。所谓的“自用物品”是指不构成贸易的旅客个人用品,只要其总值不超过规定限额,旅客所带自用物品的数量是不限的,但超过限额部分的物品将对其征收10%、20%、50%不等的关税。一般情况下,手机等小型家用电器以其总价的10%征收关税;化妆品、大型家电为20%;烟、酒等税率为50%。如重庆市民从境外携带自用化妆品入境,总值为6000元,除去5000的规定限额外,超值的1000元将被征收20%的关税,即200元。(来源:重庆时报)
看得我眼睛都晕了
太復雜了﹐以前就沒搞懂過﹐現在更是一頭霧水﹐我也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