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收15日后不交纳罚款将被罚滞纳金
【深圳新闻网讯】(深圳商报记者沈小妮通讯员杨静邓婕姝)从8月1日起,被我市“电子警察”拍摄记录交通违法行为的本市车辆,交警部门采取邮寄送达和媒体公告相结合的方式,将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告知当事人或车主。车主应及时到车管部门或各邮政网点更改不准确的登记地址。
两次送达无人接收将登报公告
据介绍,“电子警察”拍摄记录下车主的交通违法行为,7日之内交警部门将把《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邮寄于当事人或车主。第二次投递仍无人签收的,市交警局将于第20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计算60天即完成公告送达。
当事人或车主在公告送达之后15天之内仍有权向市交警局法制科提出陈述、申辩。如不提出,即视为无异议,当事人或车主必须到各处理点接受处罚。对在公告送达15日内无异议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从第16日(即从公告之日算起的第76日)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车主及时办理变更住址登记手续
为使交通违法行为告知书能够准确无误地投递到车主手上,各位车主应认真核实在公安车管部门登记的住址(即机动车行驶证上的地址)是否发生了变更,如有变迁的,请持相关证件(见相关链接)及时到南山区西丽训考场办证大厅或本市各邮政网点(见相关链接)办理机动车车主住所地址变更手续;对无故不办理变更登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收15日后不交纳将被罚滞纳金
当事人或车主接到《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后,对拟作出的处罚决定无异议的,自签收之日起《处罚决定书》即告生效。当事人或车主应在签收之日起15日内持《处罚决定书》到本市建设银行所属网点缴纳罚款。如不按时缴纳罚款,15日后将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或车主接到《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后,对拟作出的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签收之日起15日内,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所收到《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到市交警局交通监控中心(地址:福田区景田北路与莲花路交界处)“群众开放接待办公室”核实取证情况。经核实证据不足的,予以撤销处罚。
相关链接
请车主及时更改地址
8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把违章记录直接邮寄上门,因此,各位车主应该留意自己机动车行驶证上地址,能不能确保你可以收到《处罚告知书》。如果已经有了变迁,应该带上以下7样相关证件:
1、《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2、《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3、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6、机动车标准相片2张;7、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拓印膜1份。
前往南山区西丽训考场办证大厅或本市各邮政网点办理机动车车主住所地址变更手续;为了方便车主就近更改地址,全市55个邮政网点也都可以受理地址变更,车主可以任选一个及时前往办理地址变更。(沈小妮)
变更地址,又是一堆啰嗦事。。。


网上能变更就好了
更讨厌,邮局是白天送信的,车主上班不在家的话,哈哈,二次没人签收就要公告,如果没有天天看报的话,估计离3%的滞纳金不远了
就算天天看报也不一定会看到的,漏过不看是经常的.还是常上网看看有无违章吧.
没人签收,塞到你的信箱里算不算收到?正郁闷呢,刚收到的不是深圳的罚单,而是外地的罚单.
就不能简单点吗?哥们们慢慢开车吧,别有罚单就行了,
只是,改邮寄以后,还会在网上公布吗?如果能在网上查到,不改也罢,那么麻烦.光车车的标准相,就不知应该到哪去拍.


用手机短信通知最实际,车主提供一个自己的号码,车管部门免费通知两次三次不就得了,大家方便
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