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咨询: 一位台商用我朋友的身份证买了一台五菱,现在转卖给了广州某人,我朋友要求买家前来过户,不来,也联系不上,找不到。现台商本周(9月10日)将离深回台,已向我朋友出具证明书,声明此车是以我朋友的名义购买,实为他支配,并转让他人。现我朋友在深圳商报(9月3日公告栏)发布声明,要求买家速来办过户,否则法律对付。各位大仙,有何好办法,要么让买主来过户,要么做到免责。谢谢。
赶快报失去!
是个好办法
这招真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