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全文见[磨房告示]:
http://www.doyouhike.net/forum/158976,0,0,1.html
向“头上的包”及“夏至”致敬!
致敬!
向两位英雄致敬!
救人的人, 搜索的人, 捐助的人, 敢言的人, 这就是磨房。
应做的做了,不应做的也做了,向舍身救人的朋友万二分致敬!你们永远活在我的心中!
向包包致敬~ 你会活在我们心里。
向夏至致敬, 你俩都是值得信赖, 可以托付生死的好朋友~
昨天的曾经的你的微笑, 似冬天悲的雪越来越远。 昨天的曾经的你的勇敢, 似夏日暖的风吹佛我心~
见义勇为。
在川藏路上问过一喇嘛,到底有没有大公无私的人?
答曰: 大公无私是没有的,因为人有自私的一面。 可,为公忘私的人却不少。
怀念包包。 向夏至问好。
向见义勇为者致敬!
向英雄致敬! 教训以生命为代价太大了! 愿大海深处也有天堂!
公告终于出了, 向见义勇为者致敬!
看了公告,觉得有些地方不是很明白。
文中,对于21和郁闷的处理原因说明有二:1、未尽头驴责任;2、事后言论涉嫌隐瞒事实。
个人认为,处理结果没问题。但是文中一再强调,21及郁闷在事件报告中有意掩盖事实,并以此作为处理的主要原因之一;个人认为,这对于21以及郁闷而言,不是很公平。
1、21及郁闷,并非直接当事人;并且,当时的工作重心放在搜救上。因此,事件报告中,完全可能出现描述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出现;但,谁能站出来说,是21及郁闷等人“故意”隐瞒事实呢?如果调查组可以下这个结论,那么请公布原因。 2、21及郁闷,在其后搜救行动中的付出有目共睹。相信所有参与搜救的驴友们都很清楚,他们所发挥出的重大领导作用。请不要说所谓的,“这是应该的”,这类言论。
因此,个人希望,能够重新斟酌公告中的措辞。
一直没发表过任何言论,因为相信每人心中都有杆秤。 本来也不想再争论什么,因为任何争论都无法换回活蹦乱跳的包包。
来MF不久,并且可能很快就会离开MF。 但经过这次事情,我在MF感受到的友情、感动,是我此生无法忘怀的。 对于所有参与了搜救、伸出了援助之手、以及给予极大关注的MFer们,我向你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同时,我更不希望你们受到任何不应有的伤害。
我也觉得在21和郁闷的处理上有些不详尽,能不能详细点,同时不要因为已经失去的而失去更多.
OnlySunday wrote: 文中,对于21和郁闷的处理原因说明有:事后言论涉嫌隐瞒事实。
如果真象公告里说的这样,那么当事人的行为性质是很恶劣的。
如果事实并非如此,那么出这种公告就对当事人太不负责了。
一身轻松
向包包和夏至两位见义勇为的英雄致敬!
对此次磨房对21领队和有关当事人采取严厉处理的做法,本人保留意见。但对于在重大事件发生后磨房的负责人能及时地调查事件的真实情况并向所有驴友公布事件的做法,我表示支持。
惟一令我伤心的就是孙记者的报道。
磨房, 也是江湖...
忍不住说几句: 磨房广州存在推荐头驴这个制度吗? 如果有的话哪位同学帮忙找出来. 如果没有这个制度, 取消头驴资格的说法对磨房广州有何意义?
事实: 真正的事实只有当时在场的队员才清楚, 名义上的领队"11月21日"和不是领队的领队"郁闷变成xxx"如何可以了解事实?
可敬的包包! 可敬的夏至!
怀念包包! 无言,缔造英雄为何不是在活着的时候??英雄的代价太大了 21和郁闷不在事发现场,看来也是事发驴友口述而把事件重新叙述 承担后果他们有点冤--当然也有草率行事的错
希望大家活动都注意安全!
包包,祝你在天堂可以快乐安全的畅游!
对于磨坊作出这样的公告,实在让人费解!如果因为21、郁闷、飓风等人没当好领队这样的原因而作出这样的处理,大家都没话说,可是公告中的行文直指个人品格啊,要知道,不在现场的人对事实叙述不清造成大家的误会和刻意隐晦篡改事实,这可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请磨坊高层提供发出这样子公告的原因的事实依据,否则,请修改公告措词,才让人感觉公正合理。
本人不敢苟同前面各位驴友觉得处分有些重等意见,而是支持磨坊的处分决定。 理由如下:
事故前,11月21日等人忽视户外安全,错误评估线路安全性及草率组队, 草率指定不合资格人士做领队,是导致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事故的后果是严重的,多位队员身陷险境,"头上的包"丧失了年轻的生命。
事故后,11月21日等人出具虚假报告隐瞒头上的包舍己救人的事实真相, 造成多处新闻报道失实,冤枉了英雄的舍己救人行为, 使“头上的包”死后还要蒙受不白之冤,如果包包他泉下有知, 我们生的人不觉得羞耻吗?
关于事故后11月21日等人搜索救人的行为,虽然是值得尊敬和表扬的, 但是都不能再挽回"头上的包"年轻的生命,也就无法改变事件的性质。
所以我认为撤销11月21日的头驴资格认证, 以及永久封闭上述人员的磨房活动召集资格是完全正确的。 同时也能对大家起到警示作用。 户外活动中人要直接面对变换莫测的大自然,是严肃和危险的。 11月21日等人也许可以是一个合格的旅行团导游,但绝不是一个合格的头驴!
事故前这个情况是存在的,大多数去那儿玩的人都不知那儿下水危险,只有当地渔民知道,没关注天气这也是问题所在。以此为理由也还说得过去。
事故后这个情况就不太好说了,11月21日、郁闷等人并不在现场,在贴子上也说了对于派出所等说明情况时并未隐瞒包包是去救人的,当然,我是在看到夏至的贴子,才明确知道包包是在岸上夏至身后2米处踏浪玩,也才明确知道包包是为了救织梦下水的,但前面看21等人的贴子,虽然没这么详细细节,也还是说了包包是为救织梦向她游去的。多处新闻报道失实这个是记者写稿的问题吧。上述这种空洞的指责不足以构成对21、郁闷那么重处罚和那样措词的原因吧。
我并不知你是谁,因为这个ID不熟悉,显然是马甲,如果你知道真相,就请说出来,否则,我就觉得是有点冤枉了21、郁闷的。
冤不冤枉,我相信很多人的眼睛都是雪亮的,无需去证明什么。。。
不要认为每个人都是天生好眼力,看看有多少人不理解,有多少人看不懂大家争来论去的在干什么,这个多少人甚至也包括我在内。
我们都不是在现场的当事人,本来就只有冷眼旁观的份,我这个贴子的意思只是想提醒一下,如果有人一直就身陷其中,不应该像我们一样也是冷眼旁观,至少应该有一份完整而详实的阐述事实经过的报告,让大家清楚地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
不必指责谁,不必针对谁,不必夸张,更不必煽情,只是陈述事实。这是最简单的事,为什么越是简单的东西越难以做到呢?!华丽的词藻于活着和逝去的生命一点意义都没有,越来越多的堆砌却让人分不清是非黑白。
我只是想知道,什么才是真相,逝者已逝,是不能言语,活着的众多的人,至少是那些经历过的人,应该有责任有义务站出来的吧!
我觉得她们不会胡说八道的编什么故事情节,事实就是事实,(也是经过详细的了解)管理人员才会做此决定的,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致敬!!! “头上的包”和“夏至”是我心中的真英雄
看了磨房的“公告”,颇有不平。 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讨论平海事故的时候。也不知道这个“磨房的公告”是否事先已经征得了21和郁闷的“理解”来让他们承担一切的责任。
本来,这种AA制的户外活动,各人为各自的安全负责,天经地义。所谓的领队无非是挑一个头,不做召集人不知道是否可以约伴,不知道这两者到底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而事发当时,受处分的两个人均不在现场,要他们承担所有的责任,好像不是很合适吧。 说实话,做头驴到底需要些什么条件,我也不了解,不过,看过这次平海事故,还是别去逞能做什么头驴,领队了。谁出了点事,还得去给他兜着,划不来。据我看有我这种想法的人也不少吧。
我没有在平海事故的现场,但事后听到夏至、织梦,还有其他朋友的一些讲述,给我的感觉,那根本就是一场意外,一场无法预测的意外,事发的时候,海面上风平浪静,织梦也只是站在水很浅很浅的海滩上。....如果确实是这样,意外需要谁来承担责任?领队还是这个支撑户外活动的论坛?
再说所谓隐瞒“真相“的事情。据我所知,事情发生后,有很多人关心这件事,很多人都担心因意外而导致一些难以接受的后果。这时,需要有人出面,需要有人说话,需要有个核心来处理、联系方方面面,这时,21和郁闷站出来,说话,写汇报,联系搜救,面对家属,干活的是他们,但很多的做法、方式决不仅仅是他们俩决定的,有多少人出过主意,提过看法,他们接受了,为了不伤害磨房,不伤害更多的人,他们说了那些在那个时候被认为是最好的表述。并不遗余力做了许多本不在他们的责任范围内的事情。然后,事情过后呢?当然有人会表达不同的意见,出了这样的意外,怎么可能方方面面都能满意,痛,谁没有呢? 难道就轻而易举地把这个责任也全推到了他们两人身上?还有所谓的处分,不明事由的人当然会根据所谓的公告而为这样的处分喝彩,可我只为这样的公告而心寒。
夏至也曾跟我谈起他当时的恐惧与闪过的放弃的念头,但突发事故的瞬间,他按自己的本能做了一回英雄。他值得我们的敬佩,而21和郁闷在事故发生之后,明知会遇到种种的非议,依然坚强而勇敢地去面对了。他们也是我眼里的英雄!
用心良苦,莫过于21与郁闷。我能感受。
湄江鱼 wrote: ... 如果你知道真相,就请说出来,否则,我就觉得是有点冤枉了21、郁闷的。
迟些复你~
公告不能救回人命,也不能否定人性。一个人,只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是一个值得别人尊敬的人,无论他身处在哪一个世界。 向死去和活着的人致敬!!!
向“包包”和“夏至”两位英雄致敬
觉得公告中对21和郁闷有所不公,怎么可以说故意隐瞒呢???他俩是有责 任,但当时不直接看到现场,又要组织搜救,有些话不能一下说得很明白,这样搞得好象他们在回避责任,如果是这样不负责任,他们根本就不用再理拉
但生命不在时, 任何措辞都显的苍白, 各位驴友在任何时候组成任何活动时, 都要想一想如何去面对遇难者的家属!
建议磨房对所有今后想招集活动的版主进行认证考核, 不具备的一律封杀! 同时建议成立安全教育基金, 对基金使用培训专业安全员, 对每次活动都必须由磨房指定安全员参加!并不断积累经验,以传呈后来者!
让快乐与我们永远相伴,让悲剧不再上演!
我狠磨房!你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 谁如果继续捐款就意味着他会继续吃人!
这样子搞以后磨房就没人组织活动了,大家散伙算了!!!
好厉害,哈哈,我赞成,你多点向磨房管理层提意见,督促他们施行这种方法 ,你肯定是第一个安全员拉,用个真ID,以后没你我还不敢跟队伍活动,不过 ,你也要分摊费用的!还有既然你是安全员,那么爬山穿越时你一定要来来回回做头驴尾驴,每一个人都要监督好,不要只监督领队!去海滩活动时坚决不能下水。这样好,以后的领队就不用担心找不够人了,起码多一个人分摊费用 想想这样不错,嘿嘿!!!
到现在,我只会看了。
只觉得,水情很复杂,事实很复杂,人心很复杂,什么都复杂,我不懂,不能说。
但是心情也很复杂,所以还是出声了。。。
还有,磨房深圳自己的事故是怎样处理的呢?
根据多方调查的结果,队员“头上的包”和“夏至”涉险救助他人的行为可认定为见义勇为。
2个渔民也是见义勇为啊---------见“夏至”原话
正在这时突然一个大浪打了过来,把我和织梦被浪卷进海里20多米;当时我不知道包包也被这个浪卷了进去。我和织梦在一起,奋力的向岸边游,但这时的浪的回涌太大了,大约3,4分钟的时间,我感觉我的体力已消耗了大半,人却离岸边越来越远。大约又过了2分多钟,我看到2个渔民拿着泳圈向我们游了过来。我和织梦被救了上去。 当我快到岸边的时候,听到岸上的人在喊,还有一个在海里;我让救我的那个人再下去找。这时浪越来越大,渔民下去了两次,都没有找到。
夏至 编辑于 2005-09-26 17:17
峻哥 wrote: 看了磨房的“公告”,颇有不平。 。。。 用心良苦,莫过于21与郁闷。我能感受。
你的话,我分成二点理解并说说我的看法:
1、关于责任 我认为当事人、磨房和领队都有责任,当事人就不要说了。磨坊有责任, 它的责任就是要提供一个安全户外活动的氛围,如果它以前做得不好, 这次对11月21日的处理,我认为就是一个好的开端。它表明一种态度, ----强调安全的户外活动态度。而对一个领队来讲,他带的队员因为他召集 的疏忽而丢了性命,这样的错误一辈子犯一次就够了,不是吗?磨坊也 不应该再给他继续犯错误的机会。 2、关于真相 现在大家已经知道“头上的包”是救人而死,可是当初有谁看了帖子会知道呢? 这么重要的事情不说,这不是故应隐瞒又是什么?据说隐瞒真相的动机是 为了保护活着的人不受包包家属的骚扰。我真为这种想法感到羞耻,包包 舍己救人,命都没了,我们这些活着的人,却分分钟在考虑如何保护自己。 分分钟在防范包包的亲人,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可耻的吗?简直让驴子二个 字蒙羞。
有人说11月21日跟郁闷受处分有些代人受过,我不这么认为,既然他俩是 大家的领导,也代表大家出面隐瞒事件经过,那他俩也应该再出面接受处分, 天经地义。
这位仁兄,请用真实ID说话!难道,你怕给人知道你是谁,我不怕……
先说两句废话。
1、相信MFer都是明眼人。虽然不能胡乱猜测某人是某人的马甲,愚鲁如我也可以知道,这些话也可以代表公告发布人的想法了。 2、一直说,对于平海事件,MF会给大家一个交待。现在看来,这篇公告也许就是盼望已久的,平实、客观、公正的交待了。
关于责任、关于处罚、关于态度、关于以儆效尤,我举双手、十二万分的赞成,我也可以理解“高层”们关于磨房未来发展的思考。但这一切,是否要在不明确说明原因,而以牺牲21和郁闷的人格为代价么?未免简单幼稚了点,未免也不是很负责任吧。
上个回帖已经表明我的态度。从我个人的角度,处罚结果完全可以接受。如果我是郁闷或者21,我会早早地主动申请处罚;想来,“高层”在不沟通21和郁闷的情况下作出如此处理,还真是心有灵犀了。
但是,凭什么说,是21和郁闷隐瞒了真相?
事发之后,21和郁闷等人第一时间赶到平海,心中所想只能是尽快救回包包,而非搞清楚真相:当时广州方面能够了解的事实,只有一个,有人落水失踪了——因为人命的重要性远非所谓“真相”两字可比。如果有人置疑这句话,那么请站出来先。21所公布平海事件进展的帖子,为的是让所有担心包包安危、想为寻找包包付出努力的驴友们,了解平海搜救行动的一切,而绝非解释、定性整个事件;反过来说,21和郁闷则根本没这个资格。如果“到底是不是见义勇为”这种“重要”的问题没有定性,是不是就不能继续搜救了呢?显而易见,我想大家也都清楚。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包包永远离开了我们,虽然,我们还都不能接受。包包是英雄,夏至是英雄,从踏上平海镇那一刻起,相信每一个参与搜救的人也都是这样认为的。大家都清楚,每个人是克服了怎样的困难、忍耐了怎样悲痛的心情,参与搜救工作的。为的是什么?调查事件真相,然后加以美化、修饰,甚至高呼“我是参与搜救的救世主”?同样显而易见。
搜救工作结束了,有人翻出了帖子,看!你当时没有说清楚包包是见义勇为,你隐瞒了事实真相,你对不起包包在天之灵,就是因为你这种人败坏了磨坊的安全意识。看来真是痛扁了你之后,便天下太平了,便大快人心了,便有慰包包在天之灵了。
只能再次质问,凭什么说是21和郁闷隐瞒了真相?凭什么以此为理由进行处罚?
我想有些说不通了:难道,紧紧是因为“『据说』隐瞒真相的动机是……”?希望“高层”能够澄清。人命不是儿戏,人格也同样不是可以儿戏的。公告中的语言倾向性不用多说,而这里充斥着的“隐瞒”、“羞耻”、“可耻”,更让我无比惶恐。“高层”啊,请慎用你的话语权。
想来我没能力指责是非对错;但是,请求一个将之定性为“隐瞒事实”的理由,不算过分吧?
谁能问顶:。。。现在大家已经知道“头上的包”是救人而死,可是当初有谁看了帖子会知道呢? 这么重要的事情不说,这不是故应隐瞒又是什么?据说隐瞒真相的动机是 为了保护活着的人不受包包家属的骚扰。。。。
谁能问顶,你这句话很煽情 如你所说真的人性何存??希望是你的个人理解
但要是与事实不符那就是对他人的不尊重和诽谤
刚才加入 不知讲什么才好 包包一路平安 公道自在人心
谁对谁错又如何,
安全回家最重要.
我想这下子大快人心了!我想,我并不是一个很容易激动的人,但作为成为MFGZ第一个被K的人,我的感觉就象是打cs的时候,刚刚冒头就给人爆头的郁闷。我作了换位思考,从多方面了解(从公告的发布情况)并完全理解MF高层对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我再想,大概大家看了发布的公告以后,呵呵,原来,郁闷那家伙原来是这种人,下次是不是考虑应该和他活动。这个公告的整个过程,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字:“冤”。或许,我不说话,已经代表了我默认了这个结果,虽然,我和包包的交往很熟悉,再这里所引起的争论已经是不少,处理事件的结果也必须出来,权衡众多的因素……我想,这个结果应该是给大家最好的交待。再这里,我需要澄清的是以下几点,如有哪位觉得我是无理取闹,俺无话可说。就是一句话:俺该罚。 以下是公告(抄原文),请大家仔细阅读。
关于9月17日平海露营活动发生意外事故的公告
2005年9月17日,磨房广州版领队“11月21日”组织的平海露营活动中,队员“头上的包”因救助遇险队员“织梦”不幸被海浪卷走,当地渔民施救无果。事后,失踪者家属、单位以及广州、惠州、深圳三地驴友组织了一个星期的海上搜寻工作,至今未发现失踪者。 “头上的包”的个人信息: 真实姓名:向鹏,男性,29岁,公务员,未婚,湖南吉首人。
事故情况: 该活动计划分两批出发至平海,活动组织者“11月21日”在第二批,原指派的第一批队伍领队“郁闷变成一陀屎”临时有事,于是“11月21日”另委托“飓风”(在磨房注册的ID为飓风叔叔、渔舟晚唱)带队于9月16日到达平海。 9月17日中午,第一批到达的队伍分组活动,尽管天气不好,仍有包括临时领队“飓风”在内的部分队员下海戏水,随着天气恶化风浪变大,下午两点左右,水中队员“织梦”被海浪冲至危险地段并呼救,队员“头上的包”和“夏至”处于相对安全的地带,在获悉“织梦”遇险后,“头上的包”和“夏至”游向危险地带试图救助,由于海浪太大,三人均陷入险境。在当地渔民的救助下,“夏至”和“织梦”获救脱险,“头上的包”失踪。 在随后的一个星期内,广州、惠州、深圳三地驴友组织搜寻队伍,协助家属及单位对平海海域做了搜索工作,未果。
事故调查与相关问题处理 事故发生后,领队“11月21日”在事件报告中,对部分细节描述不实,向公众隐瞒了“头上的包”涉险救人这一事实。一周后,当事人“织梦”在磨房事故调查人员的要求下才对当时的情况作了新的描述,其他人也出面澄清,恢复了部分事实真相。根据多方调查的结果,队员“头上的包”和“夏至”涉险救助他人的行为可认定为见义勇为。
领队“11月21日”指派“郁闷变成一陀屎”作为第一批人员领队,后者在临时有事的情况下又指派“飓风“带队,“飓风”在磨房并无相关带队经验的记录,事实证明该领队在恶劣天气下没有正视并控制风险,没有尽到到一个头驴相应责任。特别是事发后,领队及部分队员在论坛中、以及向媒体提供材料时有意隐瞒,误导舆论,造成误解,不能及时给见义勇为者以必要的公道及争取利益,而且未主动向大家澄清事实。鉴于上述,取消“11月21日”在【 磨房@广州】版推荐头驴资格,并不再许可其与“郁闷变成一陀屎”以及“飓风“在磨房召集任何形式的活动,同时磨房对一切试图逃避应承担的责任而掩盖事故真相的行为进行严厉谴责。
磨房提倡发扬“头上的包”和“夏至”见义勇为的精神,也提倡在搜救行动中,参与的驴友所体现出的团结互助精神,并再次强调活动特别是水下活动的安全:有水下活动时,领队必须要了解队员的水性,限制活动范围,同时要安排好现场的救生保护,恶劣天气下不要盲目冒险!这已经是多次血的教训。磨房也再次提醒:活动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时,必须注意保护现场,向有关机关客观陈述实情,以便确定责任和正确顺畅处理善后事宜,任何有意掩盖事实的行为都是不智的,这种不智的行为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公告的关键词语:磨房事故调查人员
我想问的是,MF事故调查人员是否是了解了整个事情的真实情况的经过而且包括了发布公告之前所有一切所需要了解的情况????为啥俺郁闷就不见调查人员来调查我呢????(从这点上,郁闷我感到很郁闷) 澄清事实: 1、 我想,我被“不再许可 “郁闷变成一陀屎”在磨房召集任何形式的活动”的事实的依据,就是:领队“11月21日”指派“郁闷变成一陀屎”作为第一批人员领队,后者在临时有事的情况下又指派“飓风“带队。 澄清事实:在我退出的时候,我以我的人格(或许,我现在已经没有了人格)保证,我并没有指派由“飓风叔叔”带队。(具体的情况可以和21或者LUYIA了解,或许我并不想说出她们,在这里,我向她们表示歉意,改天我请FB,她们是我值得感谢的人) 2、 我相信每个认真仔细的看帖的人都非常清楚(除非是不认真看帖的人):从包包出事的那一刻起,直到我们当天晚上我们说描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并发帖,没有错,当时,我是看了,或许是每个人的理解不一样,或者是淡化了包包救人的经过,但如果整个事件就像公告中说描述的“特别是事发后,领队及部分队员在论坛中、以及向媒体提供材料时有意隐瞒,误导舆论,造成误解,不能及时给见义勇为者以必要的公道及争取利益,而且未主动向大家澄清事实。”,我觉得不赞同,我相信在事实描述的经过和大家在跟帖的过程中,我想大家应该不难看出,“领队“11月21日”在事件报告中,对部分细节描述不实,向公众隐瞒了“头上的包”涉险救人这一事实。”是不成立的。明白人都可以想,我们有必要象公共作出隐瞒吗???以我郁闷在澄清事实的第一条的基础上面,我还需要作出隐瞒吗?????
以上问题请调查人员作出(是否了解了整个事情经过)解释,谢谢。
整个事情的发生,给我太多的感触,也让人造成了很多的误会。就我个人的观点而言,这次公告对于21的处理结果是不合理的。我想说的是,21是一个极其坚强的女孩。我也看到了一个坚强的女孩的眼泪,我想,在事情发生以后,我们所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我们问心无愧。 假如非得在我们的背上背黑锅,我想我们认了。因为那是一个令人满意的处理结果。就象公告中“不能及时给见义勇为者以必要的公道及争取利益,而且未主动向大家澄清事实。”所说的,是我们在包包的灵魂没有得到安息之下,我们更应该“对一切试图逃避应承担的责任而掩盖事故真相的行为进行严厉谴责。”中度过不安的一生。 我相信所有此次参加的队员,很清楚也很明白整个事情的经过到结束的所有的过程,假如,觉得郁闷和21有责任去承担此次所承担的处理结果,希望你们能站出来,说出来,给予我们改正的机会。在此谢过……
事情总有个结果的……但公道自有人心……俺郁闷问心无愧……包包,你安息吧,明天就去祭奠你……你的酒还没有喝呢……。
郁闷你引用的“公告原文”与最初的有不少出入,已经给修改多处--我印象中就是如此 不宜拿来说明
对你老兄的人品我包括跟你接触过的驴子都信得过 也有些觉得你冤! 公道自在人心 自己问心无悔也就有所交待了 希望大家别再纠缠不清,就算给逝者及其家人的一些安慰!
'高层就是高层',由不得你不佩服.确实跟我们这些下层看问题不一样.我们的文化素质太低了.当初左看右看仔细端详怎么就没看出来11月21那个贴子有意隐瞒事实真相呢?以至于受他们蒙蔽多日!从那篇帖子里看出来了道道的DX希望出来点拨我一下,我很蠢实在是看不出来,最好是足字足句给我分析一下,定当请你FB!!!
我看过一下是有些网友没看清楚原帖的情况下,说21他们早该说清楚等等的话 ,结果磨房高层就以这些为依据就判定21等人的人格了,老实说,这样的办事 态度,怪不得深圳那边老出事了,真是出了N次那么多。
广州,希望永远不要有第二次这样的事发生!!!
我不认同你讲的说话!你看不明白并不代表什么!
你认同麻,我非常需要你的认同!!
!现在磨房有一大批拍砖先生、口水小姐和马夹大师,将他们的丑恶行径揭露出来。
拍砖先生简介:砖,因其质地坚硬,多用以砌房,少部分用来拍人。他常以硬过头皮之坚,而不管不顾,不问是非,狠狠地向人头部砸去。如谁敢阻拦,则会连阻拦者一并拍死。这尤物自持有一身蛮力,一般见什么拍什么。要说他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目的,其实有时倒也没有,只是觉得新鲜,就要去拍一拍。正如两人在打架,其中一人被打得头破血流,他窜过去,不问是非,拿起砖对着施打者一阵猛拍,结果才知道拍错了,那头破血流者是个小偷,因偷施打者的钱包被捉了现形而挨打。你不能不说拍砖者的出发点就不好,人家是怀着一副正义之心而拍的。虽然有时候也歪打正着,但毕竟这种许禇式的赤膊上阵,有勇而无谋罢。我们磨房就有这样一大批拍砖先生,似乎怀着一副侠义柔肠,四处转悠着拍砖。在包包离去的那几日,连事故原因的贴子都没细看,就开始拍了。这不,很简单的事,被拍砖先生拍出一片麻烦,拍出一片冤屈,拍出一片是非。最后连自己也感到自责,捶胸顿足地骂自己鲁莽。所以奉劝拍砖先生,不要盲目拍砖。
口水小姐简介:水,不同于砖。水是流体,无砖之坚硬,却因来自于人体某器官,能起到恶心之功效,也备受某些驴子的偏爱。她非常知道自己的长处和不足,所以他一般不硬攻,而采取软攻心战术,消灭人的意志,达到破坏团结,分裂和平的目的。想到自己人微言轻,于是想弄点大乱子出来看看热闹,于是总是朝人家的干净被单,光洁地板吐上几口,看到主人心急火燎不知所措的样子,她便在一旁窃笑。正如,一个混混,很喜欢看救火的场面,怎么办呢。于是,他就放了一把火,然后呼救,看到救火人手忙脚乱的样子,他在一旁大笑。笑他们傻,笑他们蠢。于是,久而久之,便养成了习惯,放一把火,然后大呼救火,接着隔岸观之。等到人们救完火回来问,是谁喊救火的,多亏他。于是他就这样习惯于沽名钓誉。他们的座右铭是,毋须弄清事实,先吐了口水再说。
拍砖与口水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可以在不明事理,不问事由的情况下,毫不犹豫的拍几下,或吐几口。磨房就有大量拍砖先生与口水小姐,包包因救人离去了。他们既不去救人,也不捐款,专门跑到房间里拍或吐,搞得好像他们是当事者,另外十名队员则是局外人。于是把一池清水搅浑了,把局面搞乱了,把本来很简单的问题搞复杂了。所以我们一定得提防这种人。
马夹大师:首先说,并不是指所有穿马夹的人都可恶,只有那一部分穿着马夹暗吐口水和拍阴砖的马夹者,才最令人不齿的。大家可到贴子里找找看,心怀鬼胎的马夹者比比皆是。你看他刚刚注册发贴不多,但话语成熟,对事情有很鲜明的倾向,无疑是个马夹者,因为小孩能够说出成人的话是很滑稽搞笑的。初入磨房的人是不会这么大的胆子的,人家都是怀着虔诚与学习的态度来的,能敢于这么嚣张的新ID,定是穿着马夹者无疑。他所运用语言之娴熟,所用方式之卑劣,足显一个老驴的老谋深算。这种人最可恨,既胆小,又爱逞能,于是开始不光明正大。人家拍砖先生和口水小姐做做坏事倒也行得正,走得直,敢于亮明自己的身份,不像马夹,做了坏事还不敢承认,偷偷摸摸的。他以为穿了一件隐形的衣服,就可以狂奔,实际上,在明眼人心中,他是赤身祼奔,尤其可笑。阿Q剪了辫子,就认为自己革命了。小驴们穿上马夹,拍了几块砖,吐了几口水,便认为自己是公正的化身了,还神乎其神地,其实聪明的驴子一眼就认出来了。所以我有个设想,拍砖先生和口水小姐的砖和水,如果砸向马夹大师,让敌人互斗,这个世界估计就太平了。
目前这三类人所造成的损失是:队伍分崩离析、包包义举之事复杂化、其他不可估量损失color]
我们心中到底掩藏着多少“小”
每人心中都有一份“小”我,把这份“小”拿出来晾晾吧,我先晾。
不可掩饰地说,作为当事人的我,内心确实有一个“小”——我确实不期望包包离去,但当包包离去的事实铁定后,这个“小”便开始暴露,开始思考自己是否安全,思考应该为包包的离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些责任有法律上的,有经济上的,有良心上的。于是三种责任,时刻在内心冲击着。我首先思考,在法律上,我作为队员,没有责任,于是,我想到在经济上和良心上,能给包包家人多少就给多少。于是,作为一名普通队员,我果断地接受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实事求是地,毫无隐瞒地。在当晚组成的派出所、包包单位、包包家属、队员代表,我也到场如实作汇报,也未曾有隐瞒之说。
我不知道别的队员是怎样的一个思路历程,但我可以说,这些“小”我并不可鄙。因为尽管有“小”我支配,但我们并没有放弃该作的一切努力,再反问一句,你可以阻止思想犯罪吗?这些“小”我都没有变成实际行动,自己本性又不断与“小”我作斗争,终于大家都不懈努力,付出了该付出的一切。这一点,我想包包在九泉之下,也是认可的。然而,现在的结果是,21日、郁闷和老秃驴之间却因为拍砖者、吐水者、马夹者闹得心存隔隙,这是全体队员所不愿看到的。所以,写以上话,希望无论是召集人、领队、临时领队,不要受小人挑唆,太不值得,该付出的都付出了,还有什么不可原谅。你们不可能要求形形色色的驴子按你的意愿来行动,要站在对方的角度上想一想吧。
磨房对召集人领队的“量刑”过重
包包是不朽的,包包的家人更是伟大的,把我们这些世俗之辈拷问得无地自容。但包包离去后,是领队的从容不迫才使得全队在大事大非面前,没有慌张与逃避。
领队与召集人到达平海,考虑最多的是如何面对包包的家人。我们期望的结果是,生的双方不要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如果不理智,可能相互都会伤害对方,这其中最多责任是织梦。在我们未见到包包家属之前,我们都不知道包包的家属会是怎样的态度,如果因伤心过度拿织梦出气,就会出现不理智的结果。我们要根据家属的态度,再决定我们向家属陈述事实的方式方法。尽管如此,我们在口供上还是实事求是地写了事情的经过,在磨房贴子里也明确救人一事,绝没有像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所持的隐瞒之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同时也是召集人领队的努力,我们发现包包家人是如此通情达理让人尊敬,于是压在我们心中的那份担忧没有了,便开始学习与宣扬包包的义举。有些人嫌这个行动来得太晚了,我只是问一句,你有什么权利来指责太晚?至此,我愤怒地骂一声:你什么都不知,乱聒噪个鸟!
这些细节又有谁提起?领队初到平海时,反复强调,无论包包的家人如何态度,我们都要心平气和,我们这个时候承受再多,也比不上包包的家人失去亲人的痛苦。在平海的三天,他们伴在家属左右,去稳定家属情绪,去安慰家属。假如此时不是这群善解人意的年轻领袖的努力,恐怕结果不会如此。在不了解情况之下,先淡化一下,再谨慎待之,有何不可!本来是很简单明了的一种处理方式,被一群乌合闹得满城风雨,里外不是人。有些连包包的面都没过的,连事实真相都不了解,便开始大放厥词。好像我们全队的心都是铁铸的,只有他长着一副仁慈心肠,令人生厌。
因此,磨房公告的陈述是基本属实的,但对领队们的“罪名”不准,并“量刑”过重。个人认为,书面批评是必要的,但不能一棒子将人打死。另外,也别让一些是非之徒得逞。你们在这儿闹得热火朝天,人家在一旁窃笑。我们都上当啦
不希望磨房是阿斗。
拷问磨房,你有没有本事募捐一批款子,来建个包包希望小学什么的,或者来个包包见义勇为基金。让包包的精神永存,让包包受世人景仰,那样比斗一个人,斗一批人要理智得多。那样,我就认为你还是一条汉子,而不是阿斗。
举头三尺有神明......
我想,如果头上的包是个农村的孩子,家里有双亲、有一大堆穷亲人要赡养,又或者头上的包的家人不是那么面善,你们是不是就准备把事实隐瞒到大家都不记得这件事的时候再说呢?或者索性就隐瞒到底永远不说呢?你们这样对待头上的包公平吗?你们这样对待头上的包的亲人公平吗?!你们有这样做的权力吗?!!
我还以为磨房管理员有经过详细了解才作出决定了,原来是一点调查都没有, 相信只是凭发帖的情况和某些网友的结论作决定的,这样好象有点不负责任 呀!老实说从头到尾没见他们隐瞒过什么,最多没说清楚。
磨房可以PK他们,可以以他们组织活动不妥当,有失误PK他们,但用隐瞒 事实来作为理由,好象就过分了,要下这个结论磨房管理层也起码作一定 的沟通和调查才能服人呀,不要搞得那么象政府行为!
其实大家最想搞明白就是,到底这个“没说清楚”是故意还是无意;
事发后四日的报道,竟然还是连主动救人的行为只字不提: http://www.ycwb.com/gb/content/2005-09/21/content_988137.htm
如果认真阅读,大家会发现帮帮的回贴是讫今为止最完整的事发后报告(甚至连为什么不提主动救人的原因都说清楚了):
帮帮 wrote: 包包是不朽的,包包的家人更是伟大的,把我们这些世俗之辈拷问得无地自容。但包包离去后,是领队的从容不迫才使得全队在大事大非面前,没有慌张与逃避。 领队与召集人到达平海,考虑最多的是如何面对包包的家人。我们期望的结果是,生的双方不要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如果不理智,可能相互都会伤害对方,这其中最多责任是织梦。在我们未见到包包家属之前,我们都不知道包包的家属会是怎样的态度,如果因伤心过度拿织梦出气,就会出现不理智的结果。我们要根据家属的态度,再决定我们向家属陈述事实的方式方法。尽管如此,我们在口供上还是实事求是地写了事情的经过,在磨房贴子里也明确救人一事,绝没有像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所持的隐瞒之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同时也是召集人领队的努力,我们发现包包家人是如此通情达理让人尊敬,于是压在我们心中的那份担忧没有了,便开始学习与宣扬包包的义举。有些人嫌这个行动来得太晚了,我只是问一句,你有什么权利来指责太晚?至此,我愤怒地骂一声:你什么都不知,乱聒噪个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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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也看不出在论坛中、以及向媒体提供材料时有意隐瞒,误导舆论,造成误解,不能及时给见义勇为者以必要的公道及争取利益,而且未主动向大家澄清事实。
个人感觉,出了事,不处分一些人,能行么?高层能交代么?
因为'措辞"而引起大家有各种的想法, 我想这个时候MF应该站出来给大家个说法或回应.
发生事故了是应该总结和反省, 但是如果公告引起大伙有不同意见, 这也应该是值得反省的. MF-----请回应!!
想了一晚,没有想明白 如果说没在现场的21和郁闷有涉嫌隐瞒事实,那么我们这些在现场的队友,岂不是全都在对他们胡诌??磨房的公告明着打倒了召集人和领队,暗着将我们这些队友全部否定,出了事,就一定要揪出几个责任人,这样磨房就可以撇清了吗?就安全了吗?这样就不会有人乱放阙词“关闭磨房”了吗? 一直当磨房是一个大家庭,版主就是我们的家长,可家长在出事之后,却只想把我们剔出去,这样的家庭让人寒心…… 磨房广州第一次出了事,绝大多数有良心的人都在反省,都在考量自己面对此事又能如何做,作为队友,丢失了包包,我们都有责任,没能做好安全措施、没能带上一根救人的绳子,等等……那么多热心驴友指出了我们的错漏,帮助我们搜救,积极募捐,但我们已经无法挽回包包的生命,任何指责对我们来说都是可以理解可以接受的,我们有错,错在没能带回队友,我们没有任何人否认这一点。 但是,在磨房最庄严的地方,在“磨房公告”上,在磨房的法庭上,却被版主当庭宣判隐瞒事实真相,这是怎样的人格侮辱?? …… 磨房,你怎能这样!! 磨房,当你的公告引起如此多的质疑时,是否应该也给我们一个回应呢? 相信你是一个智者,相信你跟那些驴到脑子里去的人是不一样的 磨房,相信你会给我们你的解释!
和郁闷活动过一次,直觉上,他是一个性情中人. MF的公告所谓的经过调查,至少是不完整的:
---->????为啥俺郁闷就不见调查人员来调查我呢????<------
那个黑色的周末,广深珠我们一下子失去了四位驴友。 我参加过磨房的一些活动,大部分是在广州。在活动的轻松背后,我们并不能常常意思到深处的沉重。 我们并不害怕死亡,但是,我们害怕亲人的泪水,害怕父母双亲无人照顾, 还有,害怕我们刚刚可以在天空展翅翱翔,却要折翼。 所以,请珍爱我们的生命。 我们承托了亲人的多少期望,还有自己的多少梦想。。。 我们不能就这样匆匆离去。
一直关注这件事情,也一直很想知道事实的真相! 看了很多所谓的真相也看了很多争论,感觉:压抑!
29岁的年轻生命,如果包包上要供养父母下要抚养弟妹,情何以堪!所幸包包家境不差,亲人承受的是失去儿子失去弟弟的痛苦!这份痛苦,又有怎样的处罚抵消得了?
六月底我和朋友自驾穿越东西冲时问过东冲海滩救生员(海边村庄已经将部分海面围起,每个游客收三元管理费,配有救生员。清早救生员就出来巡查):东冲海滩这么漂亮,为何政府不将其开辟作旅游区?答:沙滩坡度太陡,不适合作旅游区。我手指海面(围起区域内距离沙滩约10米处)问:那里水深大概多少?答:7、8米。我深吸一口气。一个地方即使风平浪静,都可能隐藏着未知的危险,向当地人了解情况是必要的。
平海我带队去过一次,没有下海,其中一个原因是前一晚守夜很累,从三点到六点,第二天都不想起床。
磨房要反省,驴子也应该反省!
如果包包被救,这件事情不会公开,还会有更多的人步织梦后尘! 生命无价!用生命换来的教训,太沉重!
停止争论吧!!事情的真相在当事人、现场队员心中,为包包祈祷,祝他在天上重获新生,拍那么多砖、喷那么多口水,并不能换回包包!!生命多么可贵,希望大家能好好考虑每一次出行的安全,制定最为完善的计划,避免以上悲剧的再次发生,用我们的行动、一砖一瓦把磨房这个大家庭建设好!!
同意!!!
首先声明我不是见义勇为者,不是什么英雄,也没有想舍己救人,更不用谁来致敬(抱歉).那只是一个意外,如果当时的浪非常大,我想我可能也不会下去;如果不是看到渔民来救援,我会在我体力耗尽前放弃织梦。
关于当天的事情,我已有描述.
后来发生的事情,帮帮也已作了详细的描述(上面的帖子),包括我们的决定.我不想评价当时的做法正确与否;只想说明当时的决定是大家一起讨论的结果;目的是保护织梦,因为她当时的压力已经非常大,并且开始发烧. 郁闷和21只是充当了一个对外发言人的角色.如果说当时的决定是错误的,那么责任应该由我们一起承担,不应该由郁闷和21单独承担.
对郁闷和21的处罚我不想多说,因为这是领导的决定.但对他(她)2人的评价是不正确的:“领队“11月21日”在事件报告中,对部分细节描述不实” 我仔细读了这个报告,没有对部分细节描述不实,只是没有对细节进行描述--对于一个不在现场的人,她如何能对细节进行描述??
出了事情后,郁闷和21在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并在后来的救援工作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这是我看到的最真实的话! 夏至,是条汉子!
见义勇为不是看行为结果,而是看行为本身,你想救人你就是英雄,如果你不是,死者也不是!
如果不测的是你,也不会愿意双亲赶到现场后看到一队事先算计好,诚惶诚恐地撒谎的人说:“你儿子不幸自己跳海淹死了。”
真不明白“保护织梦”与向死者家属坦白有什么矛盾? 你们是怕死者家人向织梦索偿,领队、召集人、队员等有连带赔偿责任吧! “她当时的压力已经非常大,并且开始发烧”,如果她是为钱发愁?那么她的良心呢? 将织梦推出来做靶,公平吗? 召集人21、领队郁闷都不在事发现场,他们凭什么出具事件报告?! 为什么事后几天都不作补充,在明确知道家属不会索偿才说出真相? 说出真相也不是因为良心发现,是想最后封住家属的口!! 别让人当枪使。 还说什么处罚严重,所有队员扪心自问,你们以后谁会再跟这样的领队和召集人出去活动? 你会? 记住,有可能你连怎么死的家人都不会知道!!!
真是忍不住了, 竟然為了所謂的保護之夢, 而刻意隱瞞了包包的救人之舉? 難以理解? 也讓人氣憤, 怎么能這樣作哪? 人說,只要活者就有江湖, 活者的人總有要爭的, 但是,那死去的。。。。。 一個年輕的生命, 一個有正義感的生命, 就那樣沒有了
从头到尾看了一下这篇帖子, 呵呵,就是觉得没有必要再争了, 有计划的就趁十一好好放松一下,冇计划的就好好在家放松一下把。 节日愉快。
1.对夏至竖一大拇指,为他说的话。 2.21在最早的《平海事件进展情况》里,说的就是包包试图救助织梦而被浪卷走,说得平实了点,可是没有“向公众隐瞒”。而保证新闻报导的真实性,责任在于媒体。 3.磨房有“推荐头驴制度”吗?
至于事件最后定性为“见义勇为”的“英雄”事件,是花絮,是后话。 渔民老胡夫妇救人,有勇有谋,老秃驴一众队友找人的找人,抄家伙的抄家伙,难道就不是“见义勇为”的“英雄”? 我感觉有人试图掩盖这个事实,也跳出来问一句:有何居心?
OnlySunday wrote: 个人认为,处理结果没问题。但是文中一再强调,21及郁闷在事件报告中有意掩盖事实,并以此作为处理的主要原因之一;个人认为,这对于21以及郁闷而言,不是很公平。 1、21及郁闷,并非直接当事人;并且,当时的工作重心放在搜救上。因此,事件报告中,完全可能出现描述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出现;但,谁能站出来说,是21及郁闷等人“故意”隐瞒事实呢?如果调查组可以下这个结论,那么请公布原因。
1、本着文责自负的原则,21作为领队的身份发表事件报告,就应该在清楚事情真相的前提下发表,对自己的文字负责。如果暂不清楚事情真相,可以不写报告,不默许媒体发表言论,而不是主动去描写不符合现场情况的细节。
2、相信媒体的报道都是经过21等的同意才发的,大家也都看过媒体报道了吧。里面有提到救人的情节了吗?完全没有!个人以为,不给死者以公道,是对死者及其家人的不公!如果媒体的报道不是经过你们同意才发的,那请站出来伸冤!
3、为什么隐瞒,上面帮帮的帖子说得很清楚了,是“在我们未见到包包家属之前,我们都不知道包包的家属会是怎样的态度,如果因伤心过度拿织梦出气,就会出现不理智的结果。我们要根据家属的态度,再决定我们向家属陈述事实的方式方法。”幸好,现在遇到的家属是通情达理的,如果遇到家属“伤心过度”,那是不是要继续隐瞒下去呢?无论出于何种目的的隐瞒,都是为了逃避责任,是自私!
4、事后,作为领队,有主动出来澄清过事实真相吗?如果织梦不出来说的话,是不是就永远没人知道包包其实是从浅水安全区主动到深水危险区救人的事迹了呢?在“我们发现包包家人是如此通情达理让人尊敬,于是压在我们心中的那份担忧没有了……”还不主动出来澄清事实,是懦弱!
5、出于对受益人的考虑,淡化救人情节可以理解,但明明是A(救人),说成是B(落水),就已经是歪曲了事实了。如果说你们不是隐瞒,是歪曲的话,那也可以接受的。我想MF出于对大局的考虑,才不公布调查细节,如果非要举证的话,怕有的人会更难下台吧~~~
我想MF出于对大局的考虑,才不公布调查细节,如果非要举证的话,怕有的人会更难下台吧~~~
公布吧,举证吧,我不怕……我想大家更想知道……,既然,你老兄知道事情的真相,请勇敢的公布……!!!政务公开嘛……
不断的更换马甲,是没有意思滴……
对于公告的处理结果,是对俺郁闷人格的丑化,既然这样,为什么不以MF管理员的名义向大家解释事情调查结果的真相,看郁闷是如何的人格低下……到底调查组真的调查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了么???难道,你们也想隐瞒什么……
其它的,俺就不说了……我是的确气不过才回的……欢迎大家拍砖。
不太认同你说的--口水仗了 哈哈。。。 一起出游的伙伴,谁有危险都会互相救助,这是本能,人的良知 后来经过织梦描述成了英雄,我看也太儿戏,要是不出意外呢?(有些让定性否定,但这是客观认知) 英雄何堪??要用生命的代价 大家注意点安全,包包就还和大家一起喝酒了 人谁无过?21的报告不够详细,详细了就能挽回?? 而且帮帮跟公安作笔录客观的反映了情况 没有谁为个人目的故意歪曲事实, 当初意外发生时的报告难免不够详尽 当时最重要干啥大家都知道 磨房 一个户外平台而已 公道在人心 一锤定音,尘埃落定 少点杂音给逝者一份尊重吧
看到大家这么争论,心里确实不知是什么滋味。
作为和包包朝夕相处多年的朋友,相信大家无法体会这种失去挚友的感觉。包括我自己,可能更无法体会他的亲人失去他的感受。
本来不想说什么,但在事发才数日后的羊城晚报上看到有关的报道,还是忍不住质疑:
1、为什么如此快就发出报道,尤其是在问题未完全了解的情况下?是对于逝者家人而言,在什么都无法挽回的情况下,包包的清白比什么都重要!大家应当明白舆论导向一旦失实,将给家人和朋友带来多大的伤害!
2、该记者为何知道遇难者的姓名和身份?是因为有人透露?我猜测,该记者可能认识现场的驴友,甚至就是当时现场驴友之一。既然如此,该报道应该可以较全面地了解事实,为什么不强调救人的情况?是驴友隐瞒,还是记者隐瞒?
3、该报道中称“召集者不担责任 自助游自保安全……一位“驴友”告诉记者,在组织自助游报名时,网站都会明确告知:活动中个人如有意外,组织者不承担任何责任,凡报名者视为默认该原则。自助游的安全,主要还是靠自己。”,这个是法律上认可的解释吗?(在包包家人声称不会追究任何责任的情况下,我们来讨论这个问题是否会轻松一点?)——首先,人命关天。在生命消失的地方,是否会产生有关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这是无法一概而论的,要考虑现场的具体情况。就拿平海事件而言,事先有没有接到刮台风的警告?发生溺水事件后有没有第一时间施救和求救?等等等等。这些虽然无法查证,我作为非现场者也无法真正了解,也可能永远无法了解。但是报纸的报道为什么可以如此冷淡地就推定了责任归属?孙记者凭什么如此放肆地伤害包包的家人?我不知道,该报道是否也在帮助推卸什么,隐瞒什么?
以上是我的疑问。
当然,质疑、争执是无意义的,无论如何都换不回我的酒友、球友、好兄弟。
这段时间看到大家参与搜索、募捐,深深地感觉到磨房是个温暖的地方,大家对消逝的生命,对纯洁和善良是持有相当的敬意的。这令所有人感动。但是,人性当在紧要的时候仍然保持它的光彩。包括你的,我的。至少希望如此。
同感。 这件事牵连到包包在磨房的一些好友,包包在天有灵,会有什么感受? 可惜这种无谓的争吵,不为你我的意志而终止。
关于媒体,他们了解事情的途径有很多,他们也会上网查。但不管怎么说,做新闻报道,起码应该作多方面查证核实才发表啊?当时已经在派出所做了笔录,他们居然连这个都不参考,就道听途说断章取义,你说这怪谁?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连起码的职业道德都不具备。 当然可以告它索赔,只怕大家这时候都是无心无力的。
关于责任,由于这类活动是非营利自助户外活动,领队和队员确实不需要对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如果发生民事或刑事责任,还是必须由相关的人来承担的。比如说爬山的时候队友之间推推搡搡中摔了一个,另一个还是要负民事责任的。
至于说到天气预报,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领队和全体队员一样,本着对自己生命负责的态度,都应该去查看,但是不看,也没罪。
平海这件事,在磨房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请不要把它看成是事件本身了。这样,心里也许会好受一些。
索赔……确实无心无力了。我刚才的疑问之一是,媒体何以如此快地了解到包包的真实姓名和身份。出事后,单位里知情的人只有几位领导和两个同事,再就是包包的家人和在场的驴友、当地的公*安了。如果不是在平海,真想不出还有什么法子可以查到。可能是我孤漏寡闻了,不知道记者们竟然可以在GOOGLE上可以查到“头上的包”的姓名和职业。从这一点出发,我觉得有理由怀疑那份报道的出发点了。
我试过一次,在路上见到一辆车撞穿了防护墙,回去跟同事说,同事打电话到羊晚报料,还上传了图片,第二天就发表了。 最近户外自助活动意外频出,记者关注磨房、绿野等网站是有可能的,21在《平海事件进展报告》中有发布包包的真实姓名等信息。当然我没有问过21她们有没有跟记者联系,但是个人感觉,遇上这种事情,是不大可能有心情主动去跟记者接触的。 姑且不论记者信息的来源,假设记者确实是直接跟21或者任何一个队员接触得到一些信息,发表之前不查证,是不是不负责任?你我或任何人在心情不好的时候都可能说错话,可我们不是总编,记者不会在发表前给我们审稿,所以报道不实,实在是媒体的责任。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媒体例如羊城晚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广东电视台、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媒体都是21日开办的,因此21日有权决定,要他们怎样报道就可怎样报道。那些记者也都不用怕,因为他们都是绝对服从21日,他们不用选择新闻角度,不用选择适合自己媒体的风格,不用符合自己的新闻策划,一般都会以21日或其他什么重要人物的意志来进行报道。所以,大家耍个什么流氓败露,抢劫被抓,要21日摆平就行了。另外,补充一点,广州新闻频道昨天(29)号也报道了,那帮人没有听21日的同意就报道,我们会申请叫21日去给他们一个处罚的。小样,不经过我21日同意,竟可乱报道! 3、为什么隐瞒,上面帮帮的帖子说得很清楚了,是“在我们未见到包包家属之前,我们都不知道包包的家属会是怎样的态度,如果因伤心过度拿织梦出气,就会出现不理智的结果。我们要根据家属的态度,再决定我们向家属陈述事实的方式方法。”幸好,现在遇到的家属是通情达理的,如果遇到家属“伤心过度”,那是不是要继续隐瞒下去呢?无论出于何种目的的隐瞒,都是为了逃避责任,是自私!
本人用心良苦,说不要用什么“隐瞒”这种有失公允的字眼,可还偏要说“隐瞒”,有什么拉不下面子。人都去了,我们的面子还值几钱?可人家不这么想啊,死缠着自己的说法不放,好像放弃说隐瞒二字,就没面子,实际这是很有面子的事。告诉你吧,并不是织梦这个时候说:我良心受不了,我要将事实“大白于天下”。而是领队及队员共同要求说,织梦,现在大家对包包救人的事要有个交代,你作为被救者,还是该怎样说就怎样说。我们该把包包的义举好好宣传宣传了。可以问问织梦嘛。在羊城晚报报道后的第三天,21日就要求我们与南方都市报联系,可以做一个专版,在”人物“专栏辟一整个版宣传包包义举。后来征求包包姐姐意见,她说,还是让我们安静一下吧,我们有需要会找你们的。这个可以找包包二姐核实。这种行为是想长期“隐瞒”吗? 4、事后,作为领队,有主动出来澄清过事实真相吗?如果织梦不出来说的话,是不是就永远没人知道包包其实是从浅水安全区主动到深水危险区救人的事迹了呢?在“我们发现包包家人是如此通情达理让人尊敬,于是压在我们心中的那份担忧没有了……”还不主动出来澄清事实,是懦弱! 严重失实,不是织梦主动出来说的,这个可找织梦核实。 事实上是领队要求的。 5、出于对受益人的考虑,淡化救人情节可以理解,但明明是A(救人),说成是B(落水),就已经是歪曲了事实了。如果说你们不是隐瞒,是歪曲的话,那也可以接受的。我想MF出于对大局的考虑,才不公布调查细节,如果非要举证的话,怕有的人会更难下台吧~~~
A(救人),B(落水)。我来依此造个句子。“A救人献身,因为B落水了”。与“B落水了,A去救人献身”,有何差别。
好累好累!
关于对事实的隐瞒,有些人还有疑问,还要去研究11月21日那篇文章, 我觉得没什么必要去捉字眼,只需要看清楚这样一个过程就明白了:
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头上的包是舍身救人英勇牺牲, 可是,在11月21日那篇报导置顶那么长的时间里, 有谁知道这个事实呢?!为什么不知道呢?!!
一直不说话,因觉得自己既没有亲身在现场,也没有亲口询问过相关人员,也不算包包的“亲朋好友”(仅仅见过一面),似乎是没有什么立场在这里说话。
但是这位“谁能问顶”讲的话,让人看了还真不吐不快。对这种拍砖、搅浑水、指鹿为马的功力,我还真不能不说:“服!”
而事实上,21出置顶的时候,我是同叶仔、袜子、大洪、林川在一起。当时在一个书店里,叶仔、袜子、大洪围着电脑看贴,我等在旁边,他们看完后立刻就说:“原来包包是为了救人……”
我不知道“谁能问顶”所说的“有谁知道这个事实呢?!为什么不知道呢?!! ”是以何为根据?到底有否调查、调查了多少人得出的这个“结论”??
死者已矣,是不是还要拿口水淹死多几个才甘心? 不错,我们需要总结,需要反省;但是我们不需要无谓的职责和无限度的上岗上线! 对21和郁闷所做的事,大家可以分析指出不足和不妥的地方,但是他们的心,不容置疑。
"这时“织梦”感到浪急,本能叫喊一声“救命”,“夏至”和“头上的包”则本能向“织梦”游去,其余队员则回到安全处。"
上面这句话是http://www.doyouhike.net/forum/156941,0,0,1.html, 是11月21日所写的. 当时我就是看了这句话后确认头上的包包本能地去救人,但最终自己被浪打走的, 所以当天我决定给头上的包包捐款,并于第二天早上转帐100.3元(一向我不捐款的).
呵呵这是我看了原文的理解, 不知为何大家却说是11月21日故意隐瞒事实真相! 也希望doyouhike再重新看一遍此贴. 当然我不知道别的情况,但我想11月21日他们在发生事情后绝大部分精力应该是想着如何去救助包包.而没过多考虑这方面文字性的东西.
呵呵我不认识广州的驴友, 只在此表述我的看法.
由始至终,平海事件里我都是一个旁观者,没有到过现场,也没有参加过搜救行动。对事情的了解,也仅限于在网上的贴子和一些媒体报道。对于事情的本身我没有多大的发言权,但是,看了这个MF的“事故调查与相关问题处理”,不免有一些疑虑。 这位“事故调查员”到底都调查了一些什么结果出来呢?对事情的发生和前后的一些详细的经过了解有多少呢? 光从文字上看,这个“事故调查”根本就非常的不完整。公告里一再的强调要陈述实情,但是,到底实情是什么呢?有公布过吗? 既然有“事故调查员”了,那么,这位调查员就有责任对所调查的事情的发生及经过还有结果都作出详细、完整及客观的描述,以正视听。因为事发之后,有当事人贴子,有搜索队员的贴子,每个人的立场、角度和重点都不一样,所以描述的事情各有偏颇,这个本来无可厚非。调查员既然是做了工作的就应该以一个客观的角度从重新把事情描述一遍的,而且应该是尽可能地客观和公正的。举例说明一下,光是一份简单的工伤报告,也比他写的完整得多。至少事情的起因、发生、经过、结果,到处理详细的过程……在这个处理公告里,我都看不到……只简简单单的几句写出处理的结果,这个处理结果依据何来?这样的公告也算得上有效的公告吗??没有调查的话,那就没有处理权,更谈不上出公告。这点很重要。作为磨房的“高层”不会连这点都不知道吧…… 个人认为,这份公告很难服众。 关于这个媒体的报道,里面写的东西与贴子里当事人们写的事情有很多出入。在金羊网上的那篇报道我看了一下,文中出现的什么“据‘夏至’称”,而在“夏至”的贴子里是根本就没有提到什么几个人在岸上的事情……这年头,八卦杂志看得多了,对媒体“作”新闻的功力已经佩服得无以伦比。对于某些作出来的新闻,又有几分可信度在里面呢?
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我看到了某些人的用心良苦……俺理解……
所引起的争论已经在不断的偏离了处理结果中关于“事件定性”的方向---21和郁闷故意隐瞒事实的真相,欺骗了公众。所以需要K掉……
郁闷觉得不公平。我要申诉……死刑犯都还有申辩的权力……
在所有的回贴当中,仔细看下,就会看见马甲大师们的本质---俺是救世主。对于这种不敢以真实ID出现的另类,在这一刻起,我不会再去做任何的回应……就因为俺超级鄙视这种行为……
是条汉子,就勇敢的站出来说话……
对于现在的我,已经不想争辩太多,我只需要MF对处理的结果作出一个解释……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在引用我的帖子……不知道为什么????真是郁闷……
从所有对事件的描述来看,我认定这是一起意外事件。既然是意外,而且是非人力可拒的,为什么一定要找出责任人呢?大家在讨论谁该负责任的时间为什么不多考虑如何用例如保险这些手段去保护自己和保护家人呢? 磨坊不是旅行社,不需要负法律上的责任;但磨坊是网上组织,组织有组织的规定,所谓的高层想撤谁就撤谁,想不让谁不做领队就不让谁做领队,俗话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我等小驴不敢有异议,只是撤归撤,找借口的时候不要随便诋毁,这样挫伤的岂止一大片。 21的领的队我跟过一次,我觉得她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领队,出发时每人会发一份打印好的通讯录,在爬山的路中会适时的清点人数和安排适当的人进行领头和收尾。而且在平海事件发生后,接连的拯救工作,21和郁闷都发挥了很好的协调组织作用,可以说,他们都是敢于承担的人。如果光凭难以界定的“掩盖事实真相”就让人背锅,似乎有悖公理。 总之经此一役,领队怕是越来越少人敢做了咯,堪忧!堪忧!
只想做一头一心LM的笨驴,开心就好
君子坦荡荡
何必庸人自扰了
作为当事人之一, 看到这公告,也觉得象吞了个苍蝇。
话说三人成虎,事已至此, 也不再去猜测那些人目的,再试图解释什么...
21和郁闷,哥们敬重你们的人品,我想这点不是区区MF的一个声明所能左右的!
织梦,夏至,帮帮,秃驴及所有9.17的队员们,大家都是好样的,认识你们是我Eddy的骄傲,当然包括远行的包包!!
郁闷,记得今天过平海代我和包包碰上一杯,上次太匆匆,不尽兴!!!
首先声明下,我不是那个调查员啊,我都是事后听人说的,本来该在这里发这类贴的人就不应该是我,实在是看吵看得忍不住了!(马上有人质疑,我立马表明一下!晕S!以后是不是MF要分帮分派了,那个就空留个ID,有空悄悄我算了!)
夏至,你是真汉子,真诚而敢言,以后有机会,定和你一起活动!我总是当每一个在MF认识的XDJM是真正的朋友,因为在户外危险的环境下,只有真正的朋友才会共生死,同患难,度过险境!朋友,真诚最重要!
我觉得大家真的没必要再砖块来口水去的,善良的包包在天堂也会为我们着急,为他的匆匆离开带给大家这么多痛苦和伤害懊恼.
我不是当事人,不是好事者,也不是多嘴八婆,只希望磨坊广州可以恢复它的祥和平静,如果客观事实摆在面前,每一个人都会用自己心中的秤去衡量,公道自在人心,可为什么说来说去就是没有人愿意把事实情况说明一下.我先说知道了些什么,如果我的所知所解有错误,尽管提出来纠正,如果我的描述没有错误,就将是非对错的评价留在每一个人心里吧!还磨房一个清静好么?!
1.平海活动的召集人是21,由于参与者的休息时间差异及人数较多,分成两队.包包是跟前队,前队的领队原本是郁闷,由于郁闷临是有事去不了,21就临时要求飓风带队. 我的想法: 这种临时变动的情况常出现,由于活动被认为是FB海边游,并未涉及穿越海岸线等有难度的活动,临时要求飓风带队也不见得一定有错或者埋下事故的隐患.我们如果是当时的21,会如何做呢,只怕不是飓风,也是总有个大风,小风之类的人出现. 2.包包和夏至是在岸边浅滩处戏水,据夏至描述,包包是在他身后2米内,织梦在稍深的水中游泳,一个大浪打来,织梦支撑不住,叫了"救命",夏至和包包听到呼救本能地扑向深水营救.夏至和织梦被渔民救起,包包一去不回. 我的想法: 这些细节,在织梦和夏至贴子中叙述得很清楚,只有他们才是当事人,才有发言权.至于为什么在21的贴子中看不到,下面会说明. 3.事出突然,大家都很紧张,也如实向公安机关录口供,21和郁闷也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稳定大家情绪,代表大家向法律人士咨询,处理公告和组织搜救等相关工作.出于帮帮所述的N种原因,大家决定"淡化"包包的救人细节,以保护在场的所有人. 我的想法:正如帮帮所说的心中"小"我,人的自私会在顾及自己的利益可能受到伤害而想要自我保护时无所循形,如果换位一下,我当时在场会如何处理呢,也许我只会害怕得手足无措,也许我会伤心痛哭,也许我也一样会遵从大家的决定,正如当时在场的每一个人一样.所以,口诛笔伐就不必了,设身处地也就能理解他们当时的决定了.当然,也应该意识到,这个决定对包包而言确实太不公平! 4.21作为领队在MF公开发贴宣布包包失踪,贴子仍在论坛中,有中文能力的人不妨读一下,文章内容让人知道包包失踪前,有去救人的举动,只是没有明述包包是从安全处走去危险处救人的细节. 我的想法: 作为事故的公示贴,自己又不在场,是转述他人的说法,而当时大家都想不清楚该如何处理,这样的情况下,不写得那么明白,是可以原谅的.至少,在这一点上,我也同意夏至的意见,没存在刻意隐瞒事实的前提. 5.包包的家人出现,未责难任何人,有的只是谢谢,让我们越发理解为什么有个那么善良的包包,他家人的伟大,也感动了我们每一个人.同时,郁闷\老秃驴\21认真组织搜救,参加的众多ID也因此牺牲了很多个人的利益,磨房广州空前的团结. 我的想法: 很感动,我相信老天有眼,老天也会感动.几十人到数百人,为了朋友不计回报的付出行动.包包的家人和朋友是那样的宽容,宽容得我们每一个人都无地自容,只能三省自身.正如野马的那句话打动我的,如果真心接受了,就把他们的好传达给认识的每一个人去.这是多么伟大的爱啊!直到现在,由于没有找到包包,我仍怀有一丝希望,愿他象童话故事的主角一样,可以平安回来! 6.事发之后由帮帮专门负责对应媒体,媒体方面一直平静了几天,直至羊晚的报道出来.羊晚的报道中未提及任何包包是为救人而牺牲的事实,而是以责难的语气发表,认为是驴子们不顾安全下海游泳致死.仅此而已!为了这篇报道,大多数人火冒三丈,对记者不负责任的不实报道很恼火.报道的通稿是帮帮提供的,前一天晚上包括21在内的几位都过目后才让记者发稿的. 我的想法:我曾建议有专人对应媒体,就是担心有不实的报道,就是担心会有伤害到包包\包包的家人\21\郁闷或是在场的驴子的感情的报道出现,却没有想到这个报道还是出现了.当时我就觉得怪怪的,为什么会这样写,帮帮说是大家讨论过的我就更纳闷,我还在劝说老秃驴熄火,弄清楚事情原委再说.说实话,如果这篇报道真是如人所述,全文21等看过才发的,那整件事就很难让人谅解了,我也会认同公告中所述有刻意使人误解的成分.至少,让包包在公众当中被认为是莽撞愚昧地自己送死,这就太可恶了.如果说是记者在帮帮给我看到的那篇通稿上添油加醋带上其个人观点乱说一通,那只能认为是21她们对媒体的控制力有限,不是主观错误了. 7.织梦作为被救的当事人,在众人劝说之下鼓起勇气,详细讲述了事情的细节\原委,夏至又客观地作了补充. 我的想法: 不认识织梦,也不理解作为被救的当事人为什么最后一个站出来.包包,夏至,21,飓风和郁闷都为她承担了太多的东西.特别不喜欢那封有什么”花见花开”等莫名其妙的华丽的词藻堆砌的信,一点也不真实,看了只会让包包的父母更心寒,我倒是觉得整件事除了夏至所说的在自救时织梦一直在游水状态的勇敢,一直看不出来她有其它的哪点勇敢.至少,21和郁闷主要是为了保护她,在大家吵得不可开交时,这个人应该是最有发言权的,甚至也很想听听她对21/郁闷的处理决定的看法,始终未见.据说那个在21,老秃驴和郁闷等人忙团团转时在渔民家谈笑喝酒的人也是她,有点可笑.唯一值得认同的,就是她还是把情况说了出来. 8.磨房出了个公告,公告的内容是对21,郁闷和飓风关于平海事件的处理决定和事情经过及简单原因. 我的想法: 公告处理结果我无权发言,那是磨房高层的事,只是既然其中的内容备受众驴争议,就应该摆出事实来让大家明白.绝大多数人都认为,MF在搞政治,只要是出了事,就要拉个人下水顶罪.这事倒不见得一定如此,只是公告中的措词直指人格,建议修改或是提出让众驴心服口服的举证.这个事情,不是让谁下不了台上不了台,如果没有确切依据,众驴一定仍会争吵不休,那磨房广州就不得安宁啦.
说来说去,还是可怜了包包,在天堂还要听下面吵骂不断.其实看过他的照片就知道,他是那么地喜欢海,大多数的照片都是以海为背景的,最终去了海里,也许他的灵魂也愿意. 如果有一天我离去,我一定要静悄悄的,不希望有人为了我争吵,善良的包包也一样吧. 所以,拜托活着的我们,安静一下吧,快乐去过节! 不用管我的评论,看看红字部分的经过描述,公道自在人心!
这些事实真的让人震惊 雨川的所言非虚啊
何必顾及到某些个人面子 磨房大可以把这些调查结果公布出来!
何必用马甲说话!本来有理也会矮了三分。
功是功,过是过 没有人否定救援队伍的努力 但一直卖弄文字,理直气壮的不肯面对自己的过错,即使你能妙笔生花,也会让明眼人...... 也问一句:“你有没有真正尊重包包的生命?”
PS: 我和我的几位朋友都很喜欢包包 虽然我不在广州了,但我看过了与此事相关所有帖子 也和几个朋友私下交流过 有的朋友考虑到都在广州,包包人都已经过世了,不愿意得罪活着的人而已!
深切怀念包包! 如果口水不能换回年轻的生命的话,请大家不要打搅我们的兄弟了!!! 包包安息!!!
哎呀!大家都好鬼烦呀!!!!!!不看这个贴了,郁闷你们认命算拉!!
其他人觉得过瘾的继续吵,老实说,可能“头上的包”在天之灵,也会觉得热闹 点好,他在升入天国前对这个尘世多少都会有点留恋,让他看看大家那么热闹 ,他在离开之前就不会感到寂寞和冷清了!!!
声明:这将是我回复该贴的最后一贴,因事实明朗,所以有些同志发问软弱无力,缺乏精气神,我也再不屑于回贴。当我此后不再发贴,而把主要的精力放纪念包包一事上时,千万别再蹦出几个幼稚的问题让回答,而没回答然后再污蔑是不是哑口无言! 因为我担心做惯了污蔑之事,再顺势污蔑几下是情理之中的事。
记者如何获得信息?这位大师就有点孤陋寡闻了,我们磨房的驴子身份有律师、警察、政府官员、私企老板、艺术家、教师,和各个行业的工薪阶层等等,当然也包括记者,驴子身份包纳了社会的各个行业,各个阶层。傻眼了吧,小样!广东各新闻媒体都有职员在我们磨房,他们除了工作也拉磨,获取磨房新闻当然快,当时包包的真实资料已经在贴中公布。
还有一个问题,记忆不好,引用一下:“我想,如果头上的包是个农村的孩子,家里有双亲、有一大堆穷亲人要赡养,又或者头上的包的家人不是那么面善”,这与我们当时思考是一样的,我们将在经济上尽全力支持。但无论包包家里是什么状况,家人是什么特点,我们都没有想到向他们隐瞒包包救人的事实,这是一个良心问题,是一个道德问题,事实上我们做到了。
不要总是先给别人扣个帽子,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人,然后再来质问。这种辨论的下三乱手法,在大学时就用过了。
我们最后一次声明:没有谁隐瞒包包救人事实,没有谁敢隐瞒包包救人的事实。人做事是有个过程的,先找到包包,再来学习与宣传包包的义举。对待包包的家属也是如此,先告诉她们,出了意外,通知他们到达平海。到达平海后,我们就告诉了包包的家属,包包因救人离我们而去,至今没有找到。当时大家一条心,没有纠缠其他的细节,多的是商量如何搜寻到包包。
坐在家里的理论家们,省省吧。 走了,88,到平海与包包过节去!
还是忍不住要说了。
不可否认你的思辩非常犀利,叫众多“马甲大师”也都退却。
首先,在消息公布帖上并未公布包包的姓名和职业吧?
其次,我总算知道是帮帮面对媒体的,而且是将众人讨论的结果告知媒体了。我不想污蔑,而且如果我没有看湄江鱼的帖子,我也真不知道事情会这样。不过,“淡化细节”的“N种理由”是什么?
对了,帮帮总算承认了磨房的驴子们各有神通了,那个神通广大的记者既然连遇难者的名字都了解,不会不了解事情的经过吧!律师、警察、政府官员、私企老板、艺术家、教师,和各个行业的工薪阶层等等,当然也包括记者,驴子身份包纳了社会的各个行业,各个阶层。幸亏没有让你失望,我果然傻眼了!在事发之后可以那么迅速地“讨论”,集思广益,然后在媒体上将事情粉饰一番!这算不算一种对你的污蔑?或者算是对神通广大的磨房的污蔑?还有,我不明白的是,驴子们是因为爱好走到了一起,想不到居然也会以职业自夸?是帮帮在自夸还是帮帮在替别人自夸?
我戴不起你给的“大师”和“坐在家里的理论家”这两顶帽子。因为你也不了解包包身边的人。重要的是,你或许不太适合以包包的好友自居,因为你没有真正地负责。人去了,捐款也好,表达心意也好,都只是周围的人对自己的安慰,然而你有没有真正尊重包包的生命?
帮帮——你真的很虚伪。
[还是忍不住要说了。 不可否认你的思辩非常犀利,叫众多“马甲大师”也都退却。 首先,在消息公布帖上并未公布包包的姓名和职业吧? 其次,我总算知道是帮帮面对媒体的,而且是将众人讨论的结果告知媒体了。我不想污蔑,而且如果我没有看湄江鱼的帖子,我也真不知道事情会这样。 对了,帮帮总算承认了磨房的驴子们各有神通了,那个神通广大的记者既然连遇难者的名字都了解,不会不了解事情的经过吧!律师、警察、政府官员、私企老板、艺术家、教师,和各个行业的工薪阶层等等,当然也包括记者,驴子身份包纳了社会的各个行业,各个阶层。幸亏没有让你失望,我果然傻眼了!在事发之后可以那么迅速地“讨论”,集思广益,然后在媒体上将事情粉饰一番!这算不算一种对你的污蔑?或者算是对神通广大的磨房的污蔑?还有,我不明白的是,驴子们是因为爱好走到了一起,想不到居然也会以职业自夸?我戴不起你给的“大师”和“坐在家里的理论家”这两顶帽子。因为你也不了解包包身边的人。重要的是,你或许不太适合以包包的好友自居,因为你没有真正地负责。人去了,捐款也好,表达心意也好,都只是周围的人对自己的安慰,然而你有没有真正尊重包包的生命? 帮帮——你真的很虚伪。 [/quote]
这是自包包出事之后,我第一次出财务以外的发言.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这事儿闹得有点可笑,由于上班无聊,每天一看---看上面那些无知的**们是如何在连帖子都不仔细看的情况下就一个劲儿的吵---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这位仁兄口口声声说忍不住要说,是真的忍过吗?不是已经换了N块皮上来冒泡的?无论如何,对于包包,从头到尾,我都没有听到过任何一个当时参队的队员否认过他的英勇无畏.包包在关键时刻将个人安全放在了拯救同伴之后,虽然结果的确是悲伤落幕,但是包包这种"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精神已经让MF感动.或许他这次只是救助了织梦,焉知以后织梦不会因为包包的这种无私救助而向下其他遇困同伴伸出援助之手?焉知这种精神不会在MF发芽?掩盖?掩盖的理由是什么?有人和包包有利益冲突吗?还是口角争执,以致怀恨在心? LZ们的确是因为爱好而走到一起,没错.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以我的职业为荣,就算今天我真是个流动小贩,只要我满意目前的生活,我还是会以我的职业为荣.这有什么问题吗?亦或者说,你觉得你以你的职业为耻?那我就真的没办法了,人各有志嘛.俺向来尊重人权. 还有一件事儿,可能是俺语文没学好的缘故.请问能不能给俺解释一下,什么叫也,也字怎么用?因为照俺小学老师教的意思是---和前者一样的,但是如果这样解释的话,那就是说你也不清楚不了解包包身边的人?那就奇怪了,明明你在这慷慨陈词,义愤填赝,打抱不平,维持正义,怎么会不了解包包身边的人呢?唉,都怪俺小学时没认真听课,认真检讨.
流动小贩 wrote: [还是忍不住要说了。 不可否认你的思辩非常犀利,叫众多“马甲大师”也都退却。 首先,在消息公布帖上并未公布包包的姓名和职业吧? 其次,我总算知道是帮帮面对媒体的,而且是将众人讨论的结果告知媒体了。我不想污蔑,而且如果我没有看湄江鱼的帖子,我也真不知道事情会这样。 对了,帮帮总算承认了磨房的驴子们各有神通了,那个神通广大的记者既然连遇难者的名字都了解,不会不了解事情的经过吧!律师、警察、政府官员、私企老板、艺术家、教师,和各个行业的工薪阶层等等,当然也包括记者,驴子身份包纳了社会的各个行业,各个阶层。幸亏没有让你失望,我果然傻眼了!在事发之后可以那么迅速地“讨论”,集思广益,然后在媒体上将事情粉饰一番!这算不算一种对你的污蔑?或者算是对神通广大的磨房的污蔑?还有,我不明白的是,驴子们是因为爱好走到了一起,想不到居然也会以职业自夸?我戴不起你给的“大师”和“坐在家里的理论家”这两顶帽子。因为你也不了解包包身边的人。重要的是,你或许不太适合以包包的好友自居,因为你没有真正地负责。人去了,捐款也好,表达心意也好,都只是周围的人对自己的安慰,然而你有没有真正尊重包包的生命? 帮帮——你真的很虚伪。
这是自包包出事之后,我第一次出财务以外的发言.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这事儿闹得有点可笑,由于上班无聊,每天一看---看上面那些无知的**们是如何在连帖子都不仔细看的情况下就一个劲儿的吵---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这位仁兄口口声声说忍不住要说,是真的忍过吗?不是已经换了N块皮上来冒泡的?无论如何,对于包包,从头到尾,我都没有听到过任何一个当时参队的队员否认过他的英勇无畏.包包在关键时刻将个人安全放在了拯救同伴之后,虽然结果的确是悲伤落幕,但是包包这种"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精神已经让MF感动.或许他这次只是救助了织梦,焉知以后织梦不会因为包包的这种无私救助而向下其他遇困同伴伸出援助之手?焉知这种精神不会在MF发芽?掩盖?掩盖的理由是什么?有人和包包有利益冲突吗?还是口角争执,以致怀恨在心? LZ们的确是因为爱好而走到一起,没错.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以我的职业为荣,就算今天我真是个流动小贩,只要我满意目前的生活,我还是会以我的职业为荣.这有什么问题吗?亦或者说,你觉得你以你的职业为耻?那我就真的没办法了,人各有志嘛.俺向来尊重人权. 还有一件事儿,可能是俺语文没学好的缘故.请问能不能给俺解释一下,什么叫也,也字怎么用?因为照俺小学老师教的意思是---和前者一样的,但是如果这样解释的话,那就是说你也不清楚不了解包包身边的人?那就奇怪了,明明你在这慷慨陈词,义愤填赝,打抱不平,维持正义,怎么会不了解包包身边的人呢?唉,都怪俺小学时没认真听课,认真检讨. [/quote]
我在包包出事的第二天注册磨房。因为我不是驴子,来这里是为了了解相关的情况。你们所说的换皮,是否指多个ID的事,我根本就没有兴趣。注册一个要等七天,没有这个耐心。
我是看了帖子才出来说话的。我为什么要发言,为什么“忍不住”,恐怕要你自己看完其他帖子才知道。如果我忽略了什么,欢迎指正。
我对自己的职业并无任何羞耻感,但也不会因此感到很骄傲并且拿出来问别人是不是一听说就傻眼了,对不对?
你说我是慷慨陈词、维护正义,这个不敢当,但我痛恨“修改”事件细节、让包包蒙羞的行为,不论是为了保护谁。
至于您为我的发言作出的大笔朱批,谢谢你的好意,我会注意锻炼自己的语文水平,免得下次再出来只懂得旁敲侧击、言之无物了。
下班了,可一看又不得不说上几句FH: 1.不是21和郁闷等几位朋友上来组织,誰能够见到如此让人感动的{{真情}} 2.没能找到人,但却真的做了很多工作,,能放下自己所有计划 ,...... 3.能够听取各方意见,争取各方支持,让磨房空前团结,除了事件本身外,.... 4大海无情人有情,户外运动,风险常在,徒步穿越时,领队不是前就是在后,, 中间经常是近1公理,假如有事故,难道........ 5,在山里,队友出险,你能不下去吗,会有很多思考,但有人就上了,................ 我不反对会有其他更好的方法,但这种精神却.......... 6..........................................写了太多.............. 7.................................................................................
个人觉得 : 1. 见义勇为是任何社会都 提倡的.
2. 领队必须要了解队员的水性,**********下水前每人来个100米接力,否则退 3. 限制活动范围,同时要安排好现场的救生保护,恶劣天气下不要盲目冒险!这已经是多次血的教训。*****************这说的是刑事案吗,,还是军营 说明 是意外,就是意外,看得到的可能不叫 危险,********现场请按排500米围绳啊.... 5. 确定责任和正确顺畅处理善后事宜,任何有意掩盖事实的行为都是不智的,这种不智的行为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我不明白什么叫法律责任,第二什么叫有意掩盖事实, 这又不是无证煤矿,更不是故意伤害. ............................................********************************
知道 什么叫动机吗,.........永远运动的机器............. 无理头
唉,无语!-----祝大家节日愉快!!!
今天下午,我在悄悄话里还跟人说,逝者长眠,在他的名字底下进行的争吵都会打扰他的清净。还有,包包的家人看到这个贴的时候该又被勾起伤痛无法自已了。
我不是一个喜欢吵的人,也不会惟恐天下不乱。我甚至不是驴子,也不会户外活动,实在是个很弱的人。但我的朋友是一头好驴,他为了救人,从安全的地方冲进无边大海。他本来可以不用去的,可以不紧不慢地上岸的,可以在这个时候坐在我面前喝酒聊天的。哪怕这个事实,我也是在后来才知道!
我建议有些人要想一想,如果忘记了事情的经过可以回忆,或者,你的一生很长,可以慢慢地回忆,回忆你自己在那一刻心中所想以及你跟别人所说的话。等到你回忆起这件事的前后始末,然后请将它原原本本地讲出来,而不是有些地方详尽、有些地方一笔带过。不管你要保护谁,要维护谁,请先尊重生命。
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一个“驴子",但我喜欢户外,过完国庆就准备去川北,为此除了大量的准备,还专门写好了自己的"最后的信“,放在朋友那里,一旦自己有什么意外与不测,那将是自己留给父母和亲人的遗嘱。在中国人看来,这样的行为似乎不吉利,但看到这些“身后人”的争吵,深感如此做的必要。
户外有危险,每一个参加活动的人都应该认识到这一点,无论程度如何,大自然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没有偏颇。 无论,包包是否是因救人而死,他都是在这样的一次户外的活动中失去了生命(不知道现在还能否定论,我只能用这样的词来说明了)。作为一个成年人,他应该很清楚自己面临的危险。如果有那么多的如果,也许我们就不应该选择户外,我们应该整天,上班、下班,吃饭,看电视,睡觉,过好一个城市现在人的安逸生活,直到老死到医院的病床上。也许这样就没有那么多的不幸和争吵了吧。
我了解,你因失去朋友的伤痛,希望来这里了解他生前所发生的一切,那你真应该先研究一个渴望成为“驴子“的现代人的心态。 很多东西用文字是无法表述的,需要的话,来广州跟当事人聊聊,你会感受到他们的真切与诚恳。
对那些所谓的高层和马甲,实在没兴趣再去与他们辩论什么。 我相信人性的美与善,但却常常看到许多的丑恶。
假期开始了,广州的朋友们,享受你们的假期吧。
我不认识包包,也从没有和他一起活动过,虽然事情发生之后,我一直没有做过任何事,但我一直在留意事情的发展,虽然我不清楚事情的具体情况,但就以一个局外人的角度来看,我觉得你的心态是否能调一下,让自己平静一点看事情.看你说了这么多,觉得你好像是在为包包抱不平:为什么他救人的事实会经过这么多事情之后才得以披露? 别人说过的话我还是想重复一次:当我从别人口中知道包包的事,马上在网上看了之后,我就知道包包是为了救人而去的,我想请你再仔细的看一次贴子,因为我看贴子不够专心,也不知道会不会理解错误. 失去一个朋友,伤心是必然的,但伤心的不只你一个,我作为局外人,也为包包湿了几回眼,要说伤心,我想,除了包包的家人,没有比郁闷和21、帮帮……他们更伤心的了,何必要在自己伤心的同时去令本来已经伤心的人更伤心呢?在令别人伤心的同事,难道你不觉得自己也在更伤心吗? 何必呢?让已去的安息,让还在的安宁吧!
确如峻哥所言,我现在的IP不在那边,因为要在长假回家孝敬父母。
我平时在广州工作,从事情发生的那一刻接到公安的电话、接到21日的电话,到事情出现分歧、出现争吵再到最后作出结论。有几个当事人我见过,包括老胡夫妇,包括公安。事情的始末,可能我比你们驴友都了解得多。
我从没有认为救人的事实被掩盖。但我对有些帖子里反映出来的情况感到很震惊。可能大家暂时没有耐心去看吧。
谢谢峻哥的提醒,我相信我是比较了解包包的。驴子的心态——驴子和渴望成为驴子的人,应该是心胸开阔的,是有担当的吧。你说呢?
重申一次:事情已到了这一步,再争吵真的没有意义,在批评马甲、拍砖者和高层的时候,可能你自己也处在一个不了解状况的境地?
一件事情里面有没有龌龊,有没有令人气愤的东西,只有当事人知道。我们周围的人终究还是局外者,却在这里口沫横飞,拍砖有之,护驾有之,中庸有之,熙熙攘攘七嘴八舌。
拍砖的其实想揪出一些人骨子里的“小”来,并看看如何小,小到何种程度,让它晒晒太阳;“护驾”者可能与他们交情甚笃,在广阔的天地间培养起了浓厚的驴情,同时也不太了解事实;中庸者可能对所有的帖子都看得比较透彻,对事情也比他人清楚,但是会不会因为“顾及活着的人的脸面”?然而一个坦荡的人,可以承担任何肉体的苦痛、强加的委屈和辱骂,惟独无法承受的是不公正的袒护。有的人是这样的吗?
前面有驴友说,该多做做实际的事情,不要只做指责他人的事。那么我讲一讲我所建议的东西:
21日、帮帮等人应该亲自站出来说说了吧。如果你还记得的话,把以前没有说过的细节也透露一下。这里包括湄江鱼帖子里的细节。这个细节并不是指砖的妙用和对口水的解构,也不是指如何拷问自己骨子里的那份“小”。这些细节是已然存在的、铁打石铸的事实,只要事实就好。哪怕你会觉得讲出去后从此无颜面对坦荡的驴友们,甚或无法继续使用你的ID。
不知会不会有些人是以看八卦花边的心情来浏览这个帖子的,也不知当事人如果详述了有关的细节,这里会不会又产生另外一轮口水战,但作为我而言,我需要当事人自己的说法。说得明白就够了。当然你可以选择继续沉默,或者有删节地说,我也拿你没办法。
从注册磨房到现在,发帖十来次,只要是砖帖,就有驴友站出来批评我是马甲,或者说我不了解情况,这些指责我都受下了,也解释过。以后我不会再对这些作任何解释,也可能不再发言与人相争。
但我会在这个帖子里一直等下去。不愿意在外面说的话,请给我发悄悄。当然,如果能公开说,反倒能证明勇气和血性。
附言:请磨房不要锁帖好吗?
广州磨房9。17平海事件以磨房管理高层发出的一张公告下了盖棺论,以此又掀起新一轮的辩论大战,相信这场辩论大战刚刚兴起,方兴未艾,即将成为广州磨房超级热点。但我已经无意于参加到这场大战中去了,我只想对所有关注磨房,关注户外的朋友,讲讲自己的真心话。
读大学的时候看《鲁迅评传》,曾经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鲁迅先生在临死前曾发出过这样的感叹:"多有只知责人不知反省的人的种族,祸哉祸哉!" 这是鲁迅先生积毕生之思索发出的绝唱,可惜,并没有多少人注意到这句话,更没有多少人以此来警策自己.连我,也把自己曾经在书页边密密麻麻写下的心得体会都淡忘的差不多了。平海事件发生后,在网上进行着辩论大战的空隙,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这段话。我马上想到我自己,在整个平海事件里和后继过程中,我在批评领队的不负责和队员无知的时候,我是否恰恰忘了自己曾经无知曾经幼稚?就象咸亨酒店里的小伙计讥笑孔乙己时忘记了自己是处在什么境地,我是不是潜意识里把自己当作救世主呢?或是医生?!之后几天,我保持了沉默,微献了绵力,一直静静关注事情的发展,并一次又一次的反复阅读有关平海事件的所有帖子。因为我不愿意以批判的姿态智慧的心态做一个一副高高在上远离祸害者的旁观者或责难者!
首先我想对这次平海事件的所有当事人说:不管磨房高层下了什么定论,做了什么处罚,你自己都要学会担当。古人说过:“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免”。担当是一种正视自己的理性,也是敢于负责的勇气。在整件平海事件的错误和过失中,在报道过程中的决策和行动中,自己担当了什么?自己担当了多少?自己能担当多少?磨房不是公安局不是法院,没有人能够审判你什么让你赔偿什么,你所想所说所做的真真假假,只有头上三尺神明洞察;是是非非正确与否只有天地良心知道。我只希望大家这些日子所说所做,能对得起包包,能对得起道义就行了,起码你以后午夜梦回之时不会害怕行将就木之日不会忏悔,那一切的误解,责难,又有什么了不起呢?!能不能将别人的责难,误解,拍砖当成对自己的提醒鞭策,敢于承认自己有错,敢于承担过错,并以实际行动改正过错,只有敢作敢当,知耻后勇,这样才能使你的户外生活,人生理念真正地向成熟的路上迈进了一步。 我们的国人,从来就不是担当能力差的缘故,而是习惯寻找各种理由逃避担当。磨房每次事故,我总是看到出事—募捐—捐款—缅怀—淡忘这样的怪圈在盘盘旋旋,不平者掐之骂之责难之,当事者解释之开脱之淡出之,然后大家高呼集体主义胜利磨房精神万岁人间多么温暖然后将经验教训抛之脑后,这难道不是和我们羞于袒露自己的无知羞于解剖自己的过错有关吗?事后的搜救活动固然让人感动,我要向所有自动参加搜救的朋友致敬,它让我充分体现到磨房驴子中人性的光辉。但是磨房驴子的人性光辉仅仅在出事后才展现,这不仅是磨房的悲哀,也是人类的悲哀。无用功的搜救除了维持大伙希望包包还活着飘渺的肥皂泡外,对活着的平海事件当事人来说,充其量不过是一种语言秀,就如行文达到游的状态,这种类似风光大葬的状态,仍然缺乏那种审痛意识和必要的自省意识,很让人怀疑同类惨剧会不会再次发生。
其次,想对各位拍砖者说几句。我首先不喜欢你们用马甲说话,各位说的都是人话,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其中一些话我还觉得挺有道理,为什么不以大家熟悉的面目出现呢?平海事件的几个当事人是犯了错误,而且这个错误以一个年轻有为的生命作为代价,未免太过惨烈到让人痛心疾首。磨房许多无知无畏的行为需要批评,但是在批评的时候,我们是否更应该多想一想,自己也是磨房的一分子,自己为磨房的建设做了什么?为磨房驴子的安全做了什么?带着旁观者或责难者的心理去看,会越看越没希望的。一个户外交流平台能自觉地作群体反省,是这个平台理性成熟的标志。在中国,心安理得地指责别人是一种可耻的逃离在场的心态,难道磨房驴子所犯的所有错误中我们没有就一点没有犯过?谁可以毫不惭愧地说自己最智慧最优秀?我们对待平海事件的死去和活着的当事人来说,是不是人性中的温暖和安慰太少,荒寒和冷硬的东西太多?我们是不是总在无情解剖别人,而忘记自己该做点什么。先说说我自己,我是一名伪老驴,脚步踏过中国除台湾省外的30个省份自治区,但是那么多年的户外生涯,我一直都是和自己的同学朋友同事出行,或者独自出行。随着自己的几个户外好友结婚的结婚,出国的出国,玩伴少了的我今年年初才来磨房注册,并参加了几次广州磨房召集的活动。在广州磨房的几次活动中,我认识了大蟑螂,阿tin,loca这样认真负责的领队,也结识了一群年轻热情的驴子。但是在loca组织的广州徒步50公里的活动中,我看到了我不愿意看到的现象:在徒步过程中,有的小组不是共同进退,而是把自己小组比较弱的驴子扔在后面不理,有人徒步中为省路程践踏草地,有人不认真看地图看帖子要求,不厌其烦地给总领队打电话。。。。。。就因为这样,我从此没再参加过磨房的活动。现在想来,我自己不也有责任吗?我看到这样的现象为什么不及时说出来?我为什么没能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要是我写出来了,磨房驴子不就会少犯这样的错误了吗?如果熟悉海事的驴子能在别人的海滩召集贴中提醒大海的变化莫测,如果熟悉山野的驴子能在别人的山野活动中多提几个醒,如果经验丰富的老驴多几次出来带新人。。。。。。那么,是不是我们的户外活动就会少点轻率少点意外了呢?与其做个口水喷喷的旁观者,不若做个鲁迅先生所说的"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份热,发一份光"的“多事者”吧!
用心学习 用心拜读
丑女无盐 wrote: 广州磨房9。17平海事件以磨房管理高层发出的一张公告下了盖棺论,以此又掀起新一轮的辩论大战,相信这场辩论大战刚刚兴起,方兴未艾,即将成为广州磨房超级热点。但我已经无意于参加到这场大战中去了,我只想对所有关注磨房,关注户外的朋友,讲讲自己的真心话。…………………………………………………………………… ,不厌其烦地给总领队打电话。。。。。。就因为这样,我从此没再参加过磨房的活动。现在想来,我自己不也有责任吗?我看到这样的现象为什么不及时说出来?我为什么没能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要是我写出来了,磨房驴子不就会少犯这样的错误了吗?如果熟悉海事的驴子能在别人的海滩召集贴中提醒大海的变化莫测,如果熟悉山野的驴子能在别人的山野活动中多提几个醒,如果经验丰富的老驴多几次出来带新人。。。。。。那么,是不是我们的户外活动就会少点轻率少点意外了呢?与其做个口水喷喷的旁观者,不若做个鲁迅先生所说的"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份热,发一份光"的“多事者”吧!
十分赞同!!绝对是精华!! 建议另外开贴
非常痛惜难过这么善良的人就这样消失了生命,每天都要打开磨房广州,总是希望能看到这么一个标题:找到包包了.哪怕是...
看了这么多话,只想说一句,公告定性已经出来了。 我相信郁闷和21都不是心地差的人,可能当时情况比较乱,思绪比较波动才有这样的决定。
但我还是那句如果有冤一定要伸,有责任就一定要承担!!!
无盐说得没错,也说出我心里话来了,大家以后发现事情一定要说出来,不要碍于面子等等就不说了。在这里我也要自我检讨,出事前两个星期,才和野马,大付在酒吧里面说过21带队的事情,说好象有点浮,(对不起,21,我不是在贬低你,下次见面自罚三杯赔罪)因为每次人数不少,而且走的线路都是自己没去过的,虽然我在磨房里面也组织过一些活动,但一般都是标准级以下的FB游,如果是高难度一点的一定要队内有人走过我才敢走。虽然21也已经成功走过几次队了,但当时我隐约记得21好象还没怎么跟过队伍走,也不知道以前是不是在别的地方玩过,所以就没怎么理了,如果当时我这话不怕得罪人,不怕面子问题,和21说出来,我估计这次事件也可能不会发生了。
不过心里的一句话,当领队是很辛苦的事情,可以说是吃力不讨好的角色,大家也别对领队有太多的要求,自己对自己负责任才是最好的。 但领队们也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风险意识和承担后果责任的意识等等。
事故已经发生了,血不能白流,责任定性也出来了,希望大家还是不要把注意力放在责任如何认定等事情上面,毕竟这是磨房高层的事情,我们是没能力阻止的。 大家把注意力放在今后如何建立紧急救援机制,如何健全头驴机制,如何提高头驴的责任心和参加的队员的安全意识等等。 在这次的搜索过程里面,说实话,我看到了不少问题,比如沟通,衔接等等的问题,这宝贵的经验,我会和斑竹他们沟通,以方便建立日后的救援机制。
大蟑螂的发言,磨房希望之光!
过节了,十一愉快.
华杰 wrote: 大蟑螂的发言,磨房希望之光! 过节了,十一愉快.
哇。。。别这样说。。。 我只是一只普通的驴子而已。。大家都10-1快乐。。俺明天就去平海搞碑的事情。
取消“11月21日”在【 磨房@广州】版推荐头驴资格,并不再许可其与“郁闷变成一陀屎”以及“飓风“在磨房召集任何形式的活动
打翻在地,踩上一脚,永世不得翻身。
唉,就是判刑,还分1年、1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如果是说搜索那里,其实也不能怪21和郁闷他们的,要知道当时的情况他们真的已经尽力了,能找的政府部门,能找的朋友他们都找了。 因为他们是当时人,所以肯定比我们这些后面过去的人要心急很多,导致思想也不周全。
而我只是因为以前去过那里几次,对那边相对要熟悉一点,(因为以前要组织大型活动,所以特意去踩过点,详细了解过那边的情况)而且我们是后来去的人,也不是当事人,所以在搜索救援里面会仔细一点而已。
我认为搜索事件没什么人要负责任,大家都是义务,热心,不计较一切得失地去参加搜索活动,听说艳儿同学还为了去搜索,给单位开除了。 磨房的兄弟姐妹都是好人,这点我从来都是坚信不移的。
这事情谁事谁非都好,也已经过去了,官方的公告也已经出来,大家就不要再为这事情争吵了,还是想想怎样能发扬包包的精神,让更多的人知道包包的事迹, 或者帮广州磨房想想怎样完善救援,头驴等机制吧,如果还有什么想了解的,可以悄悄话给我。我来回答你们的问题。
发生这样的事,感觉特别伤心
呵呵,愿包包安息!
Janus、简简单、无盐、湄江鱼、雨川,
你们的每一个字都使人印象深刻。
我很仔细在看,相信很多人也是。
做人难呀!做个好人更难呀!!做个人人都说好的人是难上加难呀!!! 处理事难!处理好一件大事更难!!!处理得人人叫好的事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仔细游览《公告》后的评论,感觉有的人真的好假。 心动不如行动!关注包包的,崇拜包包的,自认包包兄弟的,行过路过的......快快捐款吧!
向英雄敬礼!
愿好人一生平安
TEST
我是个新人,对你们一无所知,本就没资格评论什么,可是看到你们的嘴脸实在忍不住!你们再这样争论下去有用吗?磨房这一年已经有两三个驴友离开,我们该反省不要让这些事再发生了,不管是领队还是驴友在生命之前其他什么都不重要,我们只有保障生命才能更好的体验大自然!
往事就不要再提了,让我们更好的展望未来
可是看到你们的嘴脸实在忍不住! ???????
嘴脸????
感觉换个成“言论”比较好
不然像你在骂人
向英雄包包致敬!向英雄夏至致敬!
向头上的包和夏至致敬!
领队“11月21日”在事件报告中,对部分细节描述不实,向公众隐瞒了“头上的包”涉险救人这一事实。领队“11月21日”指派“郁闷变成一陀屎”作为第一批人员领队,在后者临时有事的情况下又指派“飓风“带队,“飓风”在磨房并无相关带队经验的记录,事实证明该领队在恶劣天气下没有正视并控制风险,没有尽到到一个头驴相应责任。 严重对磨房的处理不满,判罪都要举证啦~!口供失误(其实口供也并没失误啊?!)、所托非人和所谓逃避应承担的责任而掩盖事故真相的行为是两码事,请管理者别滥用所谓的权限,你们的轻言盖棺定论会毁掉人家的一生!!!现在偶们已失去了一位善良而大义的驴友,不想在失去2位.
看完上面各位GGMM的论点后,头真的好痛.一为包包.二是本人的语文及逻辑水平有限,辨来辨去真的很晕.像平时站在市场买菜的时候. 至于对包包的公平与否,我想上面都已经有太多驴子发表了.
但一直对磨房给"郁闷"的惩罚的理由觉得有点牵强.一:郁闷作为领队,但临时有事退出是否有错;二:他不在现场,说他"忍瞒",或许他真的不清楚事件的真相,他跟我们一样,没有在现场就是局外人呀,那为什么只封他而不封所有参与这次活动的驴子的ID呢...(我知道现在是敏感时期,小M在此也要声明,我跟郁闷也是一面之缘,一起活动的也只有一次.只是觉得磨房的处罚欠缺信服力.太随便.)
磨房也是一个不免俗套的地方,不要把它看得太理想了
鲤鱼大G所言甚是.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会有是非恩怨...
为了一份根本没有公告效力的公告而在这里辨论个半天 实在也是无聊得很......
这个世界没有"真相" 就算你把所有的事实告诉别人.别人也不一定相信这就是"真相"何况........ 就象肯尼迪被杀案一样.所谓的"真相"就是一个疯子的意气行为.但谁都知道这是政治斗争的结果.
致敬!
向两位英雄致敬!
救人的人,
搜索的人,
捐助的人,
敢言的人,
这就是磨房。
应做的做了,不应做的也做了,向舍身救人的朋友万二分致敬!你们永远活在我的心中!
向包包致敬~
你会活在我们心里。
向夏至致敬,
你俩都是值得信赖,
可以托付生死的好朋友~
昨天的曾经的你的微笑,
似冬天悲的雪越来越远。
昨天的曾经的你的勇敢,
似夏日暖的风吹佛我心~
见义勇为。
在川藏路上问过一喇嘛,到底有没有大公无私的人?
答曰: 大公无私是没有的,因为人有自私的一面。
可,为公忘私的人却不少。
怀念包包。 向夏至问好。
向见义勇为者致敬!
向英雄致敬!
教训以生命为代价太大了!
愿大海深处也有天堂!
公告终于出了,
向见义勇为者致敬!
看了公告,觉得有些地方不是很明白。
文中,对于21和郁闷的处理原因说明有二:1、未尽头驴责任;2、事后言论涉嫌隐瞒事实。
个人认为,处理结果没问题。但是文中一再强调,21及郁闷在事件报告中有意掩盖事实,并以此作为处理的主要原因之一;个人认为,这对于21以及郁闷而言,不是很公平。
1、21及郁闷,并非直接当事人;并且,当时的工作重心放在搜救上。因此,事件报告中,完全可能出现描述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出现;但,谁能站出来说,是21及郁闷等人“故意”隐瞒事实呢?如果调查组可以下这个结论,那么请公布原因。
2、21及郁闷,在其后搜救行动中的付出有目共睹。相信所有参与搜救的驴友们都很清楚,他们所发挥出的重大领导作用。请不要说所谓的,“这是应该的”,这类言论。
因此,个人希望,能够重新斟酌公告中的措辞。
一直没发表过任何言论,因为相信每人心中都有杆秤。
本来也不想再争论什么,因为任何争论都无法换回活蹦乱跳的包包。
来MF不久,并且可能很快就会离开MF。
但经过这次事情,我在MF感受到的友情、感动,是我此生无法忘怀的。
对于所有参与了搜救、伸出了援助之手、以及给予极大关注的MFer们,我向你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同时,我更不希望你们受到任何不应有的伤害。
我也觉得在21和郁闷的处理上有些不详尽,能不能详细点,同时不要因为已经失去的而失去更多.
如果真象公告里说的这样,那么当事人的行为性质是很恶劣的。
如果事实并非如此,那么出这种公告就对当事人太不负责了。
一身轻松
向包包和夏至两位见义勇为的英雄致敬!
对此次磨房对21领队和有关当事人采取严厉处理的做法,本人保留意见。但对于在重大事件发生后磨房的负责人能及时地调查事件的真实情况并向所有驴友公布事件的做法,我表示支持。
惟一令我伤心的就是孙记者的报道。


磨房, 也是江湖...
忍不住说几句:
磨房广州存在推荐头驴这个制度吗? 如果有的话哪位同学帮忙找出来.
如果没有这个制度, 取消头驴资格的说法对磨房广州有何意义?
事实:
真正的事实只有当时在场的队员才清楚, 名义上的领队"11月21日"和不是领队的领队"郁闷变成xxx"如何可以了解事实?
可敬的包包!
可敬的夏至!
怀念包包!
无言,缔造英雄为何不是在活着的时候??英雄的代价太大了
21和郁闷不在事发现场,看来也是事发驴友口述而把事件重新叙述
承担后果他们有点冤--当然也有草率行事的错
希望大家活动都注意安全!
包包,祝你在天堂可以快乐安全的畅游!
对于磨坊作出这样的公告,实在让人费解!如果因为21、郁闷、飓风等人没当好领队这样的原因而作出这样的处理,大家都没话说,可是公告中的行文直指个人品格啊,要知道,不在现场的人对事实叙述不清造成大家的误会和刻意隐晦篡改事实,这可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请磨坊高层提供发出这样子公告的原因的事实依据,否则,请修改公告措词,才让人感觉公正合理。
本人不敢苟同前面各位驴友觉得处分有些重等意见,而是支持磨坊的处分决定。
理由如下:
事故前,11月21日等人忽视户外安全,错误评估线路安全性及草率组队,
草率指定不合资格人士做领队,是导致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事故的后果是严重的,多位队员身陷险境,"头上的包"丧失了年轻的生命。
事故后,11月21日等人出具虚假报告隐瞒头上的包舍己救人的事实真相,
造成多处新闻报道失实,冤枉了英雄的舍己救人行为,
使“头上的包”死后还要蒙受不白之冤,如果包包他泉下有知,
我们生的人不觉得羞耻吗?
关于事故后11月21日等人搜索救人的行为,虽然是值得尊敬和表扬的,
但是都不能再挽回"头上的包"年轻的生命,也就无法改变事件的性质。
所以我认为撤销11月21日的头驴资格认证,
以及永久封闭上述人员的磨房活动召集资格是完全正确的。
同时也能对大家起到警示作用。
户外活动中人要直接面对变换莫测的大自然,是严肃和危险的。
11月21日等人也许可以是一个合格的旅行团导游,但绝不是一个合格的头驴!
事故前这个情况是存在的,大多数去那儿玩的人都不知那儿下水危险,只有当地渔民知道,没关注天气这也是问题所在。以此为理由也还说得过去。
事故后这个情况就不太好说了,11月21日、郁闷等人并不在现场,在贴子上也说了对于派出所等说明情况时并未隐瞒包包是去救人的,当然,我是在看到夏至的贴子,才明确知道包包是在岸上夏至身后2米处踏浪玩,也才明确知道包包是为了救织梦下水的,但前面看21等人的贴子,虽然没这么详细细节,也还是说了包包是为救织梦向她游去的。多处新闻报道失实这个是记者写稿的问题吧。上述这种空洞的指责不足以构成对21、郁闷那么重处罚和那样措词的原因吧。
我并不知你是谁,因为这个ID不熟悉,显然是马甲,如果你知道真相,就请说出来,否则,我就觉得是有点冤枉了21、郁闷的。
冤不冤枉,我相信很多人的眼睛都是雪亮的,无需去证明什么。。。
不要认为每个人都是天生好眼力,看看有多少人不理解,有多少人看不懂大家争来论去的在干什么,这个多少人甚至也包括我在内。
我们都不是在现场的当事人,本来就只有冷眼旁观的份,我这个贴子的意思只是想提醒一下,如果有人一直就身陷其中,不应该像我们一样也是冷眼旁观,至少应该有一份完整而详实的阐述事实经过的报告,让大家清楚地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
不必指责谁,不必针对谁,不必夸张,更不必煽情,只是陈述事实。这是最简单的事,为什么越是简单的东西越难以做到呢?!华丽的词藻于活着和逝去的生命一点意义都没有,越来越多的堆砌却让人分不清是非黑白。
我只是想知道,什么才是真相,逝者已逝,是不能言语,活着的众多的人,至少是那些经历过的人,应该有责任有义务站出来的吧!
我觉得她们不会胡说八道的编什么故事情节,事实就是事实,(也是经过详细的了解)管理人员才会做此决定的,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致敬!!!
“头上的包”和“夏至”是我心中的真英雄
看了磨房的“公告”,颇有不平。
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讨论平海事故的时候。也不知道这个“磨房的公告”是否事先已经征得了21和郁闷的“理解”来让他们承担一切的责任。
本来,这种AA制的户外活动,各人为各自的安全负责,天经地义。所谓的领队无非是挑一个头,不做召集人不知道是否可以约伴,不知道这两者到底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而事发当时,受处分的两个人均不在现场,要他们承担所有的责任,好像不是很合适吧。
说实话,做头驴到底需要些什么条件,我也不了解,不过,看过这次平海事故,还是别去逞能做什么头驴,领队了。谁出了点事,还得去给他兜着,划不来。据我看有我这种想法的人也不少吧。
我没有在平海事故的现场,但事后听到夏至、织梦,还有其他朋友的一些讲述,给我的感觉,那根本就是一场意外,一场无法预测的意外,事发的时候,海面上风平浪静,织梦也只是站在水很浅很浅的海滩上。....如果确实是这样,意外需要谁来承担责任?领队还是这个支撑户外活动的论坛?
再说所谓隐瞒“真相“的事情。据我所知,事情发生后,有很多人关心这件事,很多人都担心因意外而导致一些难以接受的后果。这时,需要有人出面,需要有人说话,需要有个核心来处理、联系方方面面,这时,21和郁闷站出来,说话,写汇报,联系搜救,面对家属,干活的是他们,但很多的做法、方式决不仅仅是他们俩决定的,有多少人出过主意,提过看法,他们接受了,为了不伤害磨房,不伤害更多的人,他们说了那些在那个时候被认为是最好的表述。并不遗余力做了许多本不在他们的责任范围内的事情。然后,事情过后呢?当然有人会表达不同的意见,出了这样的意外,怎么可能方方面面都能满意,痛,谁没有呢?
难道就轻而易举地把这个责任也全推到了他们两人身上?还有所谓的处分,不明事由的人当然会根据所谓的公告而为这样的处分喝彩,可我只为这样的公告而心寒。
夏至也曾跟我谈起他当时的恐惧与闪过的放弃的念头,但突发事故的瞬间,他按自己的本能做了一回英雄。他值得我们的敬佩,而21和郁闷在事故发生之后,明知会遇到种种的非议,依然坚强而勇敢地去面对了。他们也是我眼里的英雄!
用心良苦,莫过于21与郁闷。我能感受。
迟些复你~
公告不能救回人命,也不能否定人性。一个人,只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是一个值得别人尊敬的人,无论他身处在哪一个世界。
向死去和活着的人致敬!!!
向“包包”和“夏至”两位英雄致敬
觉得公告中对21和郁闷有所不公,怎么可以说故意隐瞒呢???他俩是有责
任,但当时不直接看到现场,又要组织搜救,有些话不能一下说得很明白,这样搞得好象他们在回避责任,如果是这样不负责任,他们根本就不用再理拉
但生命不在时, 任何措辞都显的苍白, 各位驴友在任何时候组成任何活动时, 都要想一想如何去面对遇难者的家属!
建议磨房对所有今后想招集活动的版主进行认证考核, 不具备的一律封杀!
同时建议成立安全教育基金, 对基金使用培训专业安全员, 对每次活动都必须由磨房指定安全员参加!并不断积累经验,以传呈后来者!
让快乐与我们永远相伴,让悲剧不再上演!
我狠磨房!你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 谁如果继续捐款就意味着他会继续吃人!
这样子搞以后磨房就没人组织活动了,大家散伙算了!!!
好厉害,哈哈,我赞成,你多点向磨房管理层提意见,督促他们施行这种方法
,你肯定是第一个安全员拉,用个真ID,以后没你我还不敢跟队伍活动,不过
,你也要分摊费用的!还有既然你是安全员,那么爬山穿越时你一定要来来回回做头驴尾驴,每一个人都要监督好,不要只监督领队!去海滩活动时坚决不能下水。这样好,以后的领队就不用担心找不够人了,起码多一个人分摊费用
想想这样不错,嘿嘿!!!
到现在,我只会看了。
只觉得,水情很复杂,事实很复杂,人心很复杂,什么都复杂,我不懂,不能说。
但是心情也很复杂,所以还是出声了。。。
还有,磨房深圳自己的事故是怎样处理的呢?
根据多方调查的结果,队员“头上的包”和“夏至”涉险救助他人的行为可认定为见义勇为。
2个渔民也是见义勇为啊---------见“夏至”原话
正在这时突然一个大浪打了过来,把我和织梦被浪卷进海里20多米;当时我不知道包包也被这个浪卷了进去。我和织梦在一起,奋力的向岸边游,但这时的浪的回涌太大了,大约3,4分钟的时间,我感觉我的体力已消耗了大半,人却离岸边越来越远。大约又过了2分多钟,我看到2个渔民拿着泳圈向我们游了过来。我和织梦被救了上去。
当我快到岸边的时候,听到岸上的人在喊,还有一个在海里;我让救我的那个人再下去找。这时浪越来越大,渔民下去了两次,都没有找到。
夏至 编辑于 2005-09-26 17:17
你的话,我分成二点理解并说说我的看法:
1、关于责任
我认为当事人、磨房和领队都有责任,当事人就不要说了。磨坊有责任,
它的责任就是要提供一个安全户外活动的氛围,如果它以前做得不好,
这次对11月21日的处理,我认为就是一个好的开端。它表明一种态度,
----强调安全的户外活动态度。而对一个领队来讲,他带的队员因为他召集
的疏忽而丢了性命,这样的错误一辈子犯一次就够了,不是吗?磨坊也
不应该再给他继续犯错误的机会。
2、关于真相
现在大家已经知道“头上的包”是救人而死,可是当初有谁看了帖子会知道呢?
这么重要的事情不说,这不是故应隐瞒又是什么?据说隐瞒真相的动机是
为了保护活着的人不受包包家属的骚扰。我真为这种想法感到羞耻,包包
舍己救人,命都没了,我们这些活着的人,却分分钟在考虑如何保护自己。
分分钟在防范包包的亲人,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可耻的吗?简直让驴子二个
字蒙羞。
有人说11月21日跟郁闷受处分有些代人受过,我不这么认为,既然他俩是
大家的领导,也代表大家出面隐瞒事件经过,那他俩也应该再出面接受处分,
天经地义。
这位仁兄,请用真实ID说话!难道,你怕给人知道你是谁,我不怕……
先说两句废话。
1、相信MFer都是明眼人。虽然不能胡乱猜测某人是某人的马甲,愚鲁如我也可以知道,这些话也可以代表公告发布人的想法了。
2、一直说,对于平海事件,MF会给大家一个交待。现在看来,这篇公告也许就是盼望已久的,平实、客观、公正的交待了。
关于责任、关于处罚、关于态度、关于以儆效尤,我举双手、十二万分的赞成,我也可以理解“高层”们关于磨房未来发展的思考。但这一切,是否要在不明确说明原因,而以牺牲21和郁闷的人格为代价么?未免简单幼稚了点,未免也不是很负责任吧。
上个回帖已经表明我的态度。从我个人的角度,处罚结果完全可以接受。如果我是郁闷或者21,我会早早地主动申请处罚;想来,“高层”在不沟通21和郁闷的情况下作出如此处理,还真是心有灵犀了。
但是,凭什么说,是21和郁闷隐瞒了真相?
事发之后,21和郁闷等人第一时间赶到平海,心中所想只能是尽快救回包包,而非搞清楚真相:当时广州方面能够了解的事实,只有一个,有人落水失踪了——因为人命的重要性远非所谓“真相”两字可比。如果有人置疑这句话,那么请站出来先。21所公布平海事件进展的帖子,为的是让所有担心包包安危、想为寻找包包付出努力的驴友们,了解平海搜救行动的一切,而绝非解释、定性整个事件;反过来说,21和郁闷则根本没这个资格。如果“到底是不是见义勇为”这种“重要”的问题没有定性,是不是就不能继续搜救了呢?显而易见,我想大家也都清楚。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包包永远离开了我们,虽然,我们还都不能接受。包包是英雄,夏至是英雄,从踏上平海镇那一刻起,相信每一个参与搜救的人也都是这样认为的。大家都清楚,每个人是克服了怎样的困难、忍耐了怎样悲痛的心情,参与搜救工作的。为的是什么?调查事件真相,然后加以美化、修饰,甚至高呼“我是参与搜救的救世主”?同样显而易见。
搜救工作结束了,有人翻出了帖子,看!你当时没有说清楚包包是见义勇为,你隐瞒了事实真相,你对不起包包在天之灵,就是因为你这种人败坏了磨坊的安全意识。看来真是痛扁了你之后,便天下太平了,便大快人心了,便有慰包包在天之灵了。
只能再次质问,凭什么说是21和郁闷隐瞒了真相?凭什么以此为理由进行处罚?
我想有些说不通了:难道,紧紧是因为“『据说』隐瞒真相的动机是……”?希望“高层”能够澄清。人命不是儿戏,人格也同样不是可以儿戏的。公告中的语言倾向性不用多说,而这里充斥着的“隐瞒”、“羞耻”、“可耻”,更让我无比惶恐。“高层”啊,请慎用你的话语权。
想来我没能力指责是非对错;但是,请求一个将之定性为“隐瞒事实”的理由,不算过分吧?
谁能问顶:。。。现在大家已经知道“头上的包”是救人而死,可是当初有谁看了帖子会知道呢?
这么重要的事情不说,这不是故应隐瞒又是什么?据说隐瞒真相的动机是
为了保护活着的人不受包包家属的骚扰。。。。
谁能问顶,你这句话很煽情
如你所说真的人性何存??希望是你的个人理解
但要是与事实不符那就是对他人的不尊重和诽谤
刚才加入 不知讲什么才好 包包一路平安 公道自在人心
谁对谁错又如何,
安全回家最重要.
我想这下子大快人心了!我想,我并不是一个很容易激动的人,但作为成为MFGZ第一个被K的人,我的感觉就象是打cs的时候,刚刚冒头就给人爆头的郁闷。我作了换位思考,从多方面了解(从公告的发布情况)并完全理解MF高层对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我再想,大概大家看了发布的公告以后,呵呵,原来,郁闷那家伙原来是这种人,下次是不是考虑应该和他活动。这个公告的整个过程,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字:“冤”。或许,我不说话,已经代表了我默认了这个结果,虽然,我和包包的交往很熟悉,再这里所引起的争论已经是不少,处理事件的结果也必须出来,权衡众多的因素……我想,这个结果应该是给大家最好的交待。再这里,我需要澄清的是以下几点,如有哪位觉得我是无理取闹,俺无话可说。就是一句话:俺该罚。
以下是公告(抄原文),请大家仔细阅读。
关于9月17日平海露营活动发生意外事故的公告
2005年9月17日,磨房广州版领队“11月21日”组织的平海露营活动中,队员“头上的包”因救助遇险队员“织梦”不幸被海浪卷走,当地渔民施救无果。事后,失踪者家属、单位以及广州、惠州、深圳三地驴友组织了一个星期的海上搜寻工作,至今未发现失踪者。
“头上的包”的个人信息:
真实姓名:向鹏,男性,29岁,公务员,未婚,湖南吉首人。
事故情况:
该活动计划分两批出发至平海,活动组织者“11月21日”在第二批,原指派的第一批队伍领队“郁闷变成一陀屎”临时有事,于是“11月21日”另委托“飓风”(在磨房注册的ID为飓风叔叔、渔舟晚唱)带队于9月16日到达平海。
9月17日中午,第一批到达的队伍分组活动,尽管天气不好,仍有包括临时领队“飓风”在内的部分队员下海戏水,随着天气恶化风浪变大,下午两点左右,水中队员“织梦”被海浪冲至危险地段并呼救,队员“头上的包”和“夏至”处于相对安全的地带,在获悉“织梦”遇险后,“头上的包”和“夏至”游向危险地带试图救助,由于海浪太大,三人均陷入险境。在当地渔民的救助下,“夏至”和“织梦”获救脱险,“头上的包”失踪。
在随后的一个星期内,广州、惠州、深圳三地驴友组织搜寻队伍,协助家属及单位对平海海域做了搜索工作,未果。
事故调查与相关问题处理
事故发生后,领队“11月21日”在事件报告中,对部分细节描述不实,向公众隐瞒了“头上的包”涉险救人这一事实。一周后,当事人“织梦”在磨房事故调查人员的要求下才对当时的情况作了新的描述,其他人也出面澄清,恢复了部分事实真相。根据多方调查的结果,队员“头上的包”和“夏至”涉险救助他人的行为可认定为见义勇为。
领队“11月21日”指派“郁闷变成一陀屎”作为第一批人员领队,后者在临时有事的情况下又指派“飓风“带队,“飓风”在磨房并无相关带队经验的记录,事实证明该领队在恶劣天气下没有正视并控制风险,没有尽到到一个头驴相应责任。特别是事发后,领队及部分队员在论坛中、以及向媒体提供材料时有意隐瞒,误导舆论,造成误解,不能及时给见义勇为者以必要的公道及争取利益,而且未主动向大家澄清事实。鉴于上述,取消“11月21日”在【 磨房@广州】版推荐头驴资格,并不再许可其与“郁闷变成一陀屎”以及“飓风“在磨房召集任何形式的活动,同时磨房对一切试图逃避应承担的责任而掩盖事故真相的行为进行严厉谴责。
磨房提倡发扬“头上的包”和“夏至”见义勇为的精神,也提倡在搜救行动中,参与的驴友所体现出的团结互助精神,并再次强调活动特别是水下活动的安全:有水下活动时,领队必须要了解队员的水性,限制活动范围,同时要安排好现场的救生保护,恶劣天气下不要盲目冒险!这已经是多次血的教训。磨房也再次提醒:活动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时,必须注意保护现场,向有关机关客观陈述实情,以便确定责任和正确顺畅处理善后事宜,任何有意掩盖事实的行为都是不智的,这种不智的行为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公告的关键词语:磨房事故调查人员
我想问的是,MF事故调查人员是否是了解了整个事情的真实情况的经过而且包括了发布公告之前所有一切所需要了解的情况????为啥俺郁闷就不见调查人员来调查我呢????(从这点上,郁闷我感到很郁闷)
澄清事实:
1、 我想,我被“不再许可 “郁闷变成一陀屎”在磨房召集任何形式的活动”的事实的依据,就是:领队“11月21日”指派“郁闷变成一陀屎”作为第一批人员领队,后者在临时有事的情况下又指派“飓风“带队。
澄清事实:在我退出的时候,我以我的人格(或许,我现在已经没有了人格)保证,我并没有指派由“飓风叔叔”带队。(具体的情况可以和21或者LUYIA了解,或许我并不想说出她们,在这里,我向她们表示歉意,改天我请FB,她们是我值得感谢的人)
2、 我相信每个认真仔细的看帖的人都非常清楚(除非是不认真看帖的人):从包包出事的那一刻起,直到我们当天晚上我们说描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并发帖,没有错,当时,我是看了,或许是每个人的理解不一样,或者是淡化了包包救人的经过,但如果整个事件就像公告中说描述的“特别是事发后,领队及部分队员在论坛中、以及向媒体提供材料时有意隐瞒,误导舆论,造成误解,不能及时给见义勇为者以必要的公道及争取利益,而且未主动向大家澄清事实。”,我觉得不赞同,我相信在事实描述的经过和大家在跟帖的过程中,我想大家应该不难看出,“领队“11月21日”在事件报告中,对部分细节描述不实,向公众隐瞒了“头上的包”涉险救人这一事实。”是不成立的。明白人都可以想,我们有必要象公共作出隐瞒吗???以我郁闷在澄清事实的第一条的基础上面,我还需要作出隐瞒吗?????
以上问题请调查人员作出(是否了解了整个事情经过)解释,谢谢。
整个事情的发生,给我太多的感触,也让人造成了很多的误会。就我个人的观点而言,这次公告对于21的处理结果是不合理的。我想说的是,21是一个极其坚强的女孩。我也看到了一个坚强的女孩的眼泪,我想,在事情发生以后,我们所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我们问心无愧。
假如非得在我们的背上背黑锅,我想我们认了。因为那是一个令人满意的处理结果。就象公告中“不能及时给见义勇为者以必要的公道及争取利益,而且未主动向大家澄清事实。”所说的,是我们在包包的灵魂没有得到安息之下,我们更应该“对一切试图逃避应承担的责任而掩盖事故真相的行为进行严厉谴责。”中度过不安的一生。
我相信所有此次参加的队员,很清楚也很明白整个事情的经过到结束的所有的过程,假如,觉得郁闷和21有责任去承担此次所承担的处理结果,希望你们能站出来,说出来,给予我们改正的机会。在此谢过……
事情总有个结果的……但公道自有人心……俺郁闷问心无愧……包包,你安息吧,明天就去祭奠你……你的酒还没有喝呢……。
郁闷你引用的“公告原文”与最初的有不少出入,已经给修改多处--我印象中就是如此
不宜拿来说明
对你老兄的人品我包括跟你接触过的驴子都信得过
也有些觉得你冤!
公道自在人心
自己问心无悔也就有所交待了
希望大家别再纠缠不清,就算给逝者及其家人的一些安慰!
'高层就是高层',由不得你不佩服.确实跟我们这些下层看问题不一样.我们的文化素质太低了.当初左看右看仔细端详怎么就没看出来11月21那个贴子有意隐瞒事实真相呢?以至于受他们蒙蔽多日!从那篇帖子里看出来了道道的DX希望出来点拨我一下,我很蠢实在是看不出来,最好是足字足句给我分析一下,定当请你FB!!!
我看过一下是有些网友没看清楚原帖的情况下,说21他们早该说清楚等等的话
,结果磨房高层就以这些为依据就判定21等人的人格了,老实说,这样的办事
态度,怪不得深圳那边老出事了,真是出了N次那么多。
广州,希望永远不要有第二次这样的事发生!!!
我不认同你讲的说话!你看不明白并不代表什么!
你认同麻,我非常需要你的认同!!
!现在磨房有一大批拍砖先生、口水小姐和马夹大师,将他们的丑恶行径揭露出来。
拍砖先生简介:砖,因其质地坚硬,多用以砌房,少部分用来拍人。他常以硬过头皮之坚,而不管不顾,不问是非,狠狠地向人头部砸去。如谁敢阻拦,则会连阻拦者一并拍死。这尤物自持有一身蛮力,一般见什么拍什么。要说他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目的,其实有时倒也没有,只是觉得新鲜,就要去拍一拍。正如两人在打架,其中一人被打得头破血流,他窜过去,不问是非,拿起砖对着施打者一阵猛拍,结果才知道拍错了,那头破血流者是个小偷,因偷施打者的钱包被捉了现形而挨打。你不能不说拍砖者的出发点就不好,人家是怀着一副正义之心而拍的。虽然有时候也歪打正着,但毕竟这种许禇式的赤膊上阵,有勇而无谋罢。我们磨房就有这样一大批拍砖先生,似乎怀着一副侠义柔肠,四处转悠着拍砖。在包包离去的那几日,连事故原因的贴子都没细看,就开始拍了。这不,很简单的事,被拍砖先生拍出一片麻烦,拍出一片冤屈,拍出一片是非。最后连自己也感到自责,捶胸顿足地骂自己鲁莽。所以奉劝拍砖先生,不要盲目拍砖。
口水小姐简介:水,不同于砖。水是流体,无砖之坚硬,却因来自于人体某器官,能起到恶心之功效,也备受某些驴子的偏爱。她非常知道自己的长处和不足,所以他一般不硬攻,而采取软攻心战术,消灭人的意志,达到破坏团结,分裂和平的目的。想到自己人微言轻,于是想弄点大乱子出来看看热闹,于是总是朝人家的干净被单,光洁地板吐上几口,看到主人心急火燎不知所措的样子,她便在一旁窃笑。正如,一个混混,很喜欢看救火的场面,怎么办呢。于是,他就放了一把火,然后呼救,看到救火人手忙脚乱的样子,他在一旁大笑。笑他们傻,笑他们蠢。于是,久而久之,便养成了习惯,放一把火,然后大呼救火,接着隔岸观之。等到人们救完火回来问,是谁喊救火的,多亏他。于是他就这样习惯于沽名钓誉。他们的座右铭是,毋须弄清事实,先吐了口水再说。
拍砖与口水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可以在不明事理,不问事由的情况下,毫不犹豫的拍几下,或吐几口。磨房就有大量拍砖先生与口水小姐,包包因救人离去了。他们既不去救人,也不捐款,专门跑到房间里拍或吐,搞得好像他们是当事者,另外十名队员则是局外人。于是把一池清水搅浑了,把局面搞乱了,把本来很简单的问题搞复杂了。所以我们一定得提防这种人。
马夹大师:首先说,并不是指所有穿马夹的人都可恶,只有那一部分穿着马夹暗吐口水和拍阴砖的马夹者,才最令人不齿的。大家可到贴子里找找看,心怀鬼胎的马夹者比比皆是。你看他刚刚注册发贴不多,但话语成熟,对事情有很鲜明的倾向,无疑是个马夹者,因为小孩能够说出成人的话是很滑稽搞笑的。初入磨房的人是不会这么大的胆子的,人家都是怀着虔诚与学习的态度来的,能敢于这么嚣张的新ID,定是穿着马夹者无疑。他所运用语言之娴熟,所用方式之卑劣,足显一个老驴的老谋深算。这种人最可恨,既胆小,又爱逞能,于是开始不光明正大。人家拍砖先生和口水小姐做做坏事倒也行得正,走得直,敢于亮明自己的身份,不像马夹,做了坏事还不敢承认,偷偷摸摸的。他以为穿了一件隐形的衣服,就可以狂奔,实际上,在明眼人心中,他是赤身祼奔,尤其可笑。阿Q剪了辫子,就认为自己革命了。小驴们穿上马夹,拍了几块砖,吐了几口水,便认为自己是公正的化身了,还神乎其神地,其实聪明的驴子一眼就认出来了。所以我有个设想,拍砖先生和口水小姐的砖和水,如果砸向马夹大师,让敌人互斗,这个世界估计就太平了。
目前这三类人所造成的损失是:队伍分崩离析、包包义举之事复杂化、其他不可估量损失color]
我们心中到底掩藏着多少“小”
每人心中都有一份“小”我,把这份“小”拿出来晾晾吧,我先晾。
不可掩饰地说,作为当事人的我,内心确实有一个“小”——我确实不期望包包离去,但当包包离去的事实铁定后,这个“小”便开始暴露,开始思考自己是否安全,思考应该为包包的离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些责任有法律上的,有经济上的,有良心上的。于是三种责任,时刻在内心冲击着。我首先思考,在法律上,我作为队员,没有责任,于是,我想到在经济上和良心上,能给包包家人多少就给多少。于是,作为一名普通队员,我果断地接受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实事求是地,毫无隐瞒地。在当晚组成的派出所、包包单位、包包家属、队员代表,我也到场如实作汇报,也未曾有隐瞒之说。
我不知道别的队员是怎样的一个思路历程,但我可以说,这些“小”我并不可鄙。因为尽管有“小”我支配,但我们并没有放弃该作的一切努力,再反问一句,你可以阻止思想犯罪吗?这些“小”我都没有变成实际行动,自己本性又不断与“小”我作斗争,终于大家都不懈努力,付出了该付出的一切。这一点,我想包包在九泉之下,也是认可的。然而,现在的结果是,21日、郁闷和老秃驴之间却因为拍砖者、吐水者、马夹者闹得心存隔隙,这是全体队员所不愿看到的。所以,写以上话,希望无论是召集人、领队、临时领队,不要受小人挑唆,太不值得,该付出的都付出了,还有什么不可原谅。你们不可能要求形形色色的驴子按你的意愿来行动,要站在对方的角度上想一想吧。
磨房对召集人领队的“量刑”过重
包包是不朽的,包包的家人更是伟大的,把我们这些世俗之辈拷问得无地自容。但包包离去后,是领队的从容不迫才使得全队在大事大非面前,没有慌张与逃避。
领队与召集人到达平海,考虑最多的是如何面对包包的家人。我们期望的结果是,生的双方不要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如果不理智,可能相互都会伤害对方,这其中最多责任是织梦。在我们未见到包包家属之前,我们都不知道包包的家属会是怎样的态度,如果因伤心过度拿织梦出气,就会出现不理智的结果。我们要根据家属的态度,再决定我们向家属陈述事实的方式方法。尽管如此,我们在口供上还是实事求是地写了事情的经过,在磨房贴子里也明确救人一事,绝没有像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所持的隐瞒之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同时也是召集人领队的努力,我们发现包包家人是如此通情达理让人尊敬,于是压在我们心中的那份担忧没有了,便开始学习与宣扬包包的义举。有些人嫌这个行动来得太晚了,我只是问一句,你有什么权利来指责太晚?至此,我愤怒地骂一声:你什么都不知,乱聒噪个鸟!
这些细节又有谁提起?领队初到平海时,反复强调,无论包包的家人如何态度,我们都要心平气和,我们这个时候承受再多,也比不上包包的家人失去亲人的痛苦。在平海的三天,他们伴在家属左右,去稳定家属情绪,去安慰家属。假如此时不是这群善解人意的年轻领袖的努力,恐怕结果不会如此。在不了解情况之下,先淡化一下,再谨慎待之,有何不可!本来是很简单明了的一种处理方式,被一群乌合闹得满城风雨,里外不是人。有些连包包的面都没过的,连事实真相都不了解,便开始大放厥词。好像我们全队的心都是铁铸的,只有他长着一副仁慈心肠,令人生厌。
因此,磨房公告的陈述是基本属实的,但对领队们的“罪名”不准,并“量刑”过重。个人认为,书面批评是必要的,但不能一棒子将人打死。另外,也别让一些是非之徒得逞。你们在这儿闹得热火朝天,人家在一旁窃笑。我们都上当啦
不希望磨房是阿斗。
拷问磨房,你有没有本事募捐一批款子,来建个包包希望小学什么的,或者来个包包见义勇为基金。让包包的精神永存,让包包受世人景仰,那样比斗一个人,斗一批人要理智得多。那样,我就认为你还是一条汉子,而不是阿斗。
举头三尺有神明......
我想,如果头上的包是个农村的孩子,家里有双亲、有一大堆穷亲人要赡养,又或者头上的包的家人不是那么面善,你们是不是就准备把事实隐瞒到大家都不记得这件事的时候再说呢?或者索性就隐瞒到底永远不说呢?你们这样对待头上的包公平吗?你们这样对待头上的包的亲人公平吗?!你们有这样做的权力吗?!!
我还以为磨房管理员有经过详细了解才作出决定了,原来是一点调查都没有,
相信只是凭发帖的情况和某些网友的结论作决定的,这样好象有点不负责任
呀!老实说从头到尾没见他们隐瞒过什么,最多没说清楚。
磨房可以PK他们,可以以他们组织活动不妥当,有失误PK他们,但用隐瞒
事实来作为理由,好象就过分了,要下这个结论磨房管理层也起码作一定
的沟通和调查才能服人呀,不要搞得那么象政府行为!
其实大家最想搞明白就是,到底这个“没说清楚”是故意还是无意;
事发后四日的报道,竟然还是连主动救人的行为只字不提:
http://www.ycwb.com/gb/content/2005-09/21/content_988137.htm
如果认真阅读,大家会发现帮帮的回贴是讫今为止最完整的事发后报告(甚至连为什么不提主动救人的原因都说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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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也看不出在论坛中、以及向媒体提供材料时有意隐瞒,误导舆论,造成误解,不能及时给见义勇为者以必要的公道及争取利益,而且未主动向大家澄清事实。
个人感觉,出了事,不处分一些人,能行么?高层能交代么?
因为'措辞"而引起大家有各种的想法, 我想这个时候MF应该站出来给大家个说法或回应.
发生事故了是应该总结和反省, 但是如果公告引起大伙有不同意见, 这也应该是值得反省的. MF-----请回应!!
想了一晚,没有想明白
如果说没在现场的21和郁闷有涉嫌隐瞒事实,那么我们这些在现场的队友,岂不是全都在对他们胡诌??磨房的公告明着打倒了召集人和领队,暗着将我们这些队友全部否定,出了事,就一定要揪出几个责任人,这样磨房就可以撇清了吗?就安全了吗?这样就不会有人乱放阙词“关闭磨房”了吗?
一直当磨房是一个大家庭,版主就是我们的家长,可家长在出事之后,却只想把我们剔出去,这样的家庭让人寒心……
磨房广州第一次出了事,绝大多数有良心的人都在反省,都在考量自己面对此事又能如何做,作为队友,丢失了包包,我们都有责任,没能做好安全措施、没能带上一根救人的绳子,等等……那么多热心驴友指出了我们的错漏,帮助我们搜救,积极募捐,但我们已经无法挽回包包的生命,任何指责对我们来说都是可以理解可以接受的,我们有错,错在没能带回队友,我们没有任何人否认这一点。
但是,在磨房最庄严的地方,在“磨房公告”上,在磨房的法庭上,却被版主当庭宣判隐瞒事实真相,这是怎样的人格侮辱??
……
磨房,你怎能这样!!
磨房,当你的公告引起如此多的质疑时,是否应该也给我们一个回应呢?
相信你是一个智者,相信你跟那些驴到脑子里去的人是不一样的
磨房,相信你会给我们你的解释!
和郁闷活动过一次,直觉上,他是一个性情中人.
MF的公告所谓的经过调查,至少是不完整的:
---->????为啥俺郁闷就不见调查人员来调查我呢????<------
那个黑色的周末,广深珠我们一下子失去了四位驴友。
我参加过磨房的一些活动,大部分是在广州。在活动的轻松背后,我们并不能常常意思到深处的沉重。
我们并不害怕死亡,但是,我们害怕亲人的泪水,害怕父母双亲无人照顾,
还有,害怕我们刚刚可以在天空展翅翱翔,却要折翼。
所以,请珍爱我们的生命。
我们承托了亲人的多少期望,还有自己的多少梦想。。。
我们不能就这样匆匆离去。
一直关注这件事情,也一直很想知道事实的真相!
看了很多所谓的真相也看了很多争论,感觉:压抑!
29岁的年轻生命,如果包包上要供养父母下要抚养弟妹,情何以堪!所幸包包家境不差,亲人承受的是失去儿子失去弟弟的痛苦!这份痛苦,又有怎样的处罚抵消得了?
六月底我和朋友自驾穿越东西冲时问过东冲海滩救生员(海边村庄已经将部分海面围起,每个游客收三元管理费,配有救生员。清早救生员就出来巡查):东冲海滩这么漂亮,为何政府不将其开辟作旅游区?答:沙滩坡度太陡,不适合作旅游区。我手指海面(围起区域内距离沙滩约10米处)问:那里水深大概多少?答:7、8米。我深吸一口气。一个地方即使风平浪静,都可能隐藏着未知的危险,向当地人了解情况是必要的。
平海我带队去过一次,没有下海,其中一个原因是前一晚守夜很累,从三点到六点,第二天都不想起床。
磨房要反省,驴子也应该反省!
如果包包被救,这件事情不会公开,还会有更多的人步织梦后尘!
生命无价!用生命换来的教训,太沉重!
停止争论吧!!事情的真相在当事人、现场队员心中,为包包祈祷,祝他在天上重获新生,拍那么多砖、喷那么多口水,并不能换回包包!!生命多么可贵,希望大家能好好考虑每一次出行的安全,制定最为完善的计划,避免以上悲剧的再次发生,用我们的行动、一砖一瓦把磨房这个大家庭建设好!!
同意!!!
首先声明我不是见义勇为者,不是什么英雄,也没有想舍己救人,更不用谁来致敬(抱歉).那只是一个意外,如果当时的浪非常大,我想我可能也不会下去;如果不是看到渔民来救援,我会在我体力耗尽前放弃织梦。
关于当天的事情,我已有描述.
后来发生的事情,帮帮也已作了详细的描述(上面的帖子),包括我们的决定.我不想评价当时的做法正确与否;只想说明当时的决定是大家一起讨论的结果;目的是保护织梦,因为她当时的压力已经非常大,并且开始发烧.
郁闷和21只是充当了一个对外发言人的角色.如果说当时的决定是错误的,那么责任应该由我们一起承担,不应该由郁闷和21单独承担.
对郁闷和21的处罚我不想多说,因为这是领导的决定.但对他(她)2人的评价是不正确的:“领队“11月21日”在事件报告中,对部分细节描述不实” 我仔细读了这个报告,没有对部分细节描述不实,只是没有对细节进行描述--对于一个不在现场的人,她如何能对细节进行描述??
出了事情后,郁闷和21在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并在后来的救援工作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这是我看到的最真实的话!
夏至,是条汉子!
见义勇为不是看行为结果,而是看行为本身,你想救人你就是英雄,如果你不是,死者也不是!
如果不测的是你,也不会愿意双亲赶到现场后看到一队事先算计好,诚惶诚恐地撒谎的人说:“你儿子不幸自己跳海淹死了。”
真不明白“保护织梦”与向死者家属坦白有什么矛盾?
你们是怕死者家人向织梦索偿,领队、召集人、队员等有连带赔偿责任吧!
“她当时的压力已经非常大,并且开始发烧”,如果她是为钱发愁?那么她的良心呢?
将织梦推出来做靶,公平吗?
召集人21、领队郁闷都不在事发现场,他们凭什么出具事件报告?!
为什么事后几天都不作补充,在明确知道家属不会索偿才说出真相?
说出真相也不是因为良心发现,是想最后封住家属的口!!
别让人当枪使。
还说什么处罚严重,所有队员扪心自问,你们以后谁会再跟这样的领队和召集人出去活动?
你会?
记住,有可能你连怎么死的家人都不会知道!!!
真是忍不住了,
竟然為了所謂的保護之夢,
而刻意隱瞞了包包的救人之舉?
難以理解?
也讓人氣憤,
怎么能這樣作哪?
人說,只要活者就有江湖,
活者的人總有要爭的,
但是,那死去的。。。。。
一個年輕的生命,
一個有正義感的生命,
就那樣沒有了
从头到尾看了一下这篇帖子,
呵呵,就是觉得没有必要再争了,
有计划的就趁十一好好放松一下,冇计划的就好好在家放松一下把。
节日愉快。
1.对夏至竖一大拇指,为他说的话。
2.21在最早的《平海事件进展情况》里,说的就是包包试图救助织梦而被浪卷走,说得平实了点,可是没有“向公众隐瞒”。而保证新闻报导的真实性,责任在于媒体。
3.磨房有“推荐头驴制度”吗?
至于事件最后定性为“见义勇为”的“英雄”事件,是花絮,是后话。
渔民老胡夫妇救人,有勇有谋,老秃驴一众队友找人的找人,抄家伙的抄家伙,难道就不是“见义勇为”的“英雄”?
我感觉有人试图掩盖这个事实,也跳出来问一句:有何居心?
1、本着文责自负的原则,21作为领队的身份发表事件报告,就应该在清楚事情真相的前提下发表,对自己的文字负责。如果暂不清楚事情真相,可以不写报告,不默许媒体发表言论,而不是主动去描写不符合现场情况的细节。
2、相信媒体的报道都是经过21等的同意才发的,大家也都看过媒体报道了吧。里面有提到救人的情节了吗?完全没有!个人以为,不给死者以公道,是对死者及其家人的不公!如果媒体的报道不是经过你们同意才发的,那请站出来伸冤!
3、为什么隐瞒,上面帮帮的帖子说得很清楚了,是“在我们未见到包包家属之前,我们都不知道包包的家属会是怎样的态度,如果因伤心过度拿织梦出气,就会出现不理智的结果。我们要根据家属的态度,再决定我们向家属陈述事实的方式方法。”幸好,现在遇到的家属是通情达理的,如果遇到家属“伤心过度”,那是不是要继续隐瞒下去呢?无论出于何种目的的隐瞒,都是为了逃避责任,是自私!
4、事后,作为领队,有主动出来澄清过事实真相吗?如果织梦不出来说的话,是不是就永远没人知道包包其实是从浅水安全区主动到深水危险区救人的事迹了呢?在“我们发现包包家人是如此通情达理让人尊敬,于是压在我们心中的那份担忧没有了……”还不主动出来澄清事实,是懦弱!
5、出于对受益人的考虑,淡化救人情节可以理解,但明明是A(救人),说成是B(落水),就已经是歪曲了事实了。如果说你们不是隐瞒,是歪曲的话,那也可以接受的。我想MF出于对大局的考虑,才不公布调查细节,如果非要举证的话,怕有的人会更难下台吧~~~
我想MF出于对大局的考虑,才不公布调查细节,如果非要举证的话,怕有的人会更难下台吧~~~
公布吧,举证吧,我不怕……我想大家更想知道……,既然,你老兄知道事情的真相,请勇敢的公布……!!!政务公开嘛……
不断的更换马甲,是没有意思滴……
对于公告的处理结果,是对俺郁闷人格的丑化,既然这样,为什么不以MF管理员的名义向大家解释事情调查结果的真相,看郁闷是如何的人格低下……到底调查组真的调查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了么???难道,你们也想隐瞒什么……
其它的,俺就不说了……我是的确气不过才回的……欢迎大家拍砖。
不太认同你说的--口水仗了
哈哈。。。
一起出游的伙伴,谁有危险都会互相救助,这是本能,人的良知
后来经过织梦描述成了英雄,我看也太儿戏,要是不出意外呢?(有些让定性否定,但这是客观认知)
英雄何堪??要用生命的代价
大家注意点安全,包包就还和大家一起喝酒了
人谁无过?21的报告不够详细,详细了就能挽回??
而且帮帮跟公安作笔录客观的反映了情况
没有谁为个人目的故意歪曲事实,
当初意外发生时的报告难免不够详尽
当时最重要干啥大家都知道
磨房
一个户外平台而已
公道在人心
一锤定音,尘埃落定
少点杂音给逝者一份尊重吧
看到大家这么争论,心里确实不知是什么滋味。
作为和包包朝夕相处多年的朋友,相信大家无法体会这种失去挚友的感觉。包括我自己,可能更无法体会他的亲人失去他的感受。
本来不想说什么,但在事发才数日后的羊城晚报上看到有关的报道,还是忍不住质疑:
1、为什么如此快就发出报道,尤其是在问题未完全了解的情况下?是对于逝者家人而言,在什么都无法挽回的情况下,包包的清白比什么都重要!大家应当明白舆论导向一旦失实,将给家人和朋友带来多大的伤害!
2、该记者为何知道遇难者的姓名和身份?是因为有人透露?我猜测,该记者可能认识现场的驴友,甚至就是当时现场驴友之一。既然如此,该报道应该可以较全面地了解事实,为什么不强调救人的情况?是驴友隐瞒,还是记者隐瞒?
3、该报道中称“召集者不担责任 自助游自保安全……一位“驴友”告诉记者,在组织自助游报名时,网站都会明确告知:活动中个人如有意外,组织者不承担任何责任,凡报名者视为默认该原则。自助游的安全,主要还是靠自己。”,这个是法律上认可的解释吗?(在包包家人声称不会追究任何责任的情况下,我们来讨论这个问题是否会轻松一点?)——首先,人命关天。在生命消失的地方,是否会产生有关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这是无法一概而论的,要考虑现场的具体情况。就拿平海事件而言,事先有没有接到刮台风的警告?发生溺水事件后有没有第一时间施救和求救?等等等等。这些虽然无法查证,我作为非现场者也无法真正了解,也可能永远无法了解。但是报纸的报道为什么可以如此冷淡地就推定了责任归属?孙记者凭什么如此放肆地伤害包包的家人?我不知道,该报道是否也在帮助推卸什么,隐瞒什么?
以上是我的疑问。
当然,质疑、争执是无意义的,无论如何都换不回我的酒友、球友、好兄弟。
这段时间看到大家参与搜索、募捐,深深地感觉到磨房是个温暖的地方,大家对消逝的生命,对纯洁和善良是持有相当的敬意的。这令所有人感动。但是,人性当在紧要的时候仍然保持它的光彩。包括你的,我的。至少希望如此。
同感。
这件事牵连到包包在磨房的一些好友,包包在天有灵,会有什么感受?
可惜这种无谓的争吵,不为你我的意志而终止。
关于媒体,他们了解事情的途径有很多,他们也会上网查。但不管怎么说,做新闻报道,起码应该作多方面查证核实才发表啊?当时已经在派出所做了笔录,他们居然连这个都不参考,就道听途说断章取义,你说这怪谁?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连起码的职业道德都不具备。
当然可以告它索赔,只怕大家这时候都是无心无力的。
关于责任,由于这类活动是非营利自助户外活动,领队和队员确实不需要对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如果发生民事或刑事责任,还是必须由相关的人来承担的。比如说爬山的时候队友之间推推搡搡中摔了一个,另一个还是要负民事责任的。
至于说到天气预报,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领队和全体队员一样,本着对自己生命负责的态度,都应该去查看,但是不看,也没罪。
平海这件事,在磨房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请不要把它看成是事件本身了。这样,心里也许会好受一些。
索赔……确实无心无力了。我刚才的疑问之一是,媒体何以如此快地了解到包包的真实姓名和身份。出事后,单位里知情的人只有几位领导和两个同事,再就是包包的家人和在场的驴友、当地的公*安了。如果不是在平海,真想不出还有什么法子可以查到。可能是我孤漏寡闻了,不知道记者们竟然可以在GOOGLE上可以查到“头上的包”的姓名和职业。从这一点出发,我觉得有理由怀疑那份报道的出发点了。
我试过一次,在路上见到一辆车撞穿了防护墙,回去跟同事说,同事打电话到羊晚报料,还上传了图片,第二天就发表了。
最近户外自助活动意外频出,记者关注磨房、绿野等网站是有可能的,21在《平海事件进展报告》中有发布包包的真实姓名等信息。当然我没有问过21她们有没有跟记者联系,但是个人感觉,遇上这种事情,是不大可能有心情主动去跟记者接触的。
姑且不论记者信息的来源,假设记者确实是直接跟21或者任何一个队员接触得到一些信息,发表之前不查证,是不是不负责任?你我或任何人在心情不好的时候都可能说错话,可我们不是总编,记者不会在发表前给我们审稿,所以报道不实,实在是媒体的责任。
1、本着文责自负的原则,21作为领队的身份发表事件报告,就应该在清楚事情真相的前提下发表,对自己的文字负责。如果暂不清楚事情真相,可以不写报告,不默许媒体发表言论,而不是主动去描写不符合现场情况的细节。
2、相信媒体的报道都是经过21等的同意才发的,大家也都看过媒体报道了吧。里面有提到救人的情节了吗?完全没有!个人以为,不给死者以公道,是对死者及其家人的不公!如果媒体的报道不是经过你们同意才发的,那请站出来伸冤!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媒体例如羊城晚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广东电视台、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媒体都是21日开办的,因此21日有权决定,要他们怎样报道就可怎样报道。那些记者也都不用怕,因为他们都是绝对服从21日,他们不用选择新闻角度,不用选择适合自己媒体的风格,不用符合自己的新闻策划,一般都会以21日或其他什么重要人物的意志来进行报道。所以,大家耍个什么流氓败露,抢劫被抓,要21日摆平就行了。另外,补充一点,广州新闻频道昨天(29)号也报道了,那帮人没有听21日的同意就报道,我们会申请叫21日去给他们一个处罚的。小样,不经过我21日同意,竟可乱报道!
3、为什么隐瞒,上面帮帮的帖子说得很清楚了,是“在我们未见到包包家属之前,我们都不知道包包的家属会是怎样的态度,如果因伤心过度拿织梦出气,就会出现不理智的结果。我们要根据家属的态度,再决定我们向家属陈述事实的方式方法。”幸好,现在遇到的家属是通情达理的,如果遇到家属“伤心过度”,那是不是要继续隐瞒下去呢?无论出于何种目的的隐瞒,都是为了逃避责任,是自私!
本人用心良苦,说不要用什么“隐瞒”这种有失公允的字眼,可还偏要说“隐瞒”,有什么拉不下面子。人都去了,我们的面子还值几钱?可人家不这么想啊,死缠着自己的说法不放,好像放弃说隐瞒二字,就没面子,实际这是很有面子的事。告诉你吧,并不是织梦这个时候说:我良心受不了,我要将事实“大白于天下”。而是领队及队员共同要求说,织梦,现在大家对包包救人的事要有个交代,你作为被救者,还是该怎样说就怎样说。我们该把包包的义举好好宣传宣传了。可以问问织梦嘛。在羊城晚报报道后的第三天,21日就要求我们与南方都市报联系,可以做一个专版,在”人物“专栏辟一整个版宣传包包义举。后来征求包包姐姐意见,她说,还是让我们安静一下吧,我们有需要会找你们的。这个可以找包包二姐核实。这种行为是想长期“隐瞒”吗?
4、事后,作为领队,有主动出来澄清过事实真相吗?如果织梦不出来说的话,是不是就永远没人知道包包其实是从浅水安全区主动到深水危险区救人的事迹了呢?在“我们发现包包家人是如此通情达理让人尊敬,于是压在我们心中的那份担忧没有了……”还不主动出来澄清事实,是懦弱!
严重失实,不是织梦主动出来说的,这个可找织梦核实。 事实上是领队要求的。
5、出于对受益人的考虑,淡化救人情节可以理解,但明明是A(救人),说成是B(落水),就已经是歪曲了事实了。如果说你们不是隐瞒,是歪曲的话,那也可以接受的。我想MF出于对大局的考虑,才不公布调查细节,如果非要举证的话,怕有的人会更难下台吧~~~
A(救人),B(落水)。我来依此造个句子。“A救人献身,因为B落水了”。与“B落水了,A去救人献身”,有何差别。
好累好累!
关于对事实的隐瞒,有些人还有疑问,还要去研究11月21日那篇文章,
我觉得没什么必要去捉字眼,只需要看清楚这样一个过程就明白了:
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头上的包是舍身救人英勇牺牲,
可是,在11月21日那篇报导置顶那么长的时间里,
有谁知道这个事实呢?!为什么不知道呢?!!
一直不说话,因觉得自己既没有亲身在现场,也没有亲口询问过相关人员,也不算包包的“亲朋好友”(仅仅见过一面),似乎是没有什么立场在这里说话。
但是这位“谁能问顶”讲的话,让人看了还真不吐不快。对这种拍砖、搅浑水、指鹿为马的功力,我还真不能不说:“服!”
而事实上,21出置顶的时候,我是同叶仔、袜子、大洪、林川在一起。当时在一个书店里,叶仔、袜子、大洪围着电脑看贴,我等在旁边,他们看完后立刻就说:“原来包包是为了救人……”
我不知道“谁能问顶”所说的“有谁知道这个事实呢?!为什么不知道呢?!! ”是以何为根据?到底有否调查、调查了多少人得出的这个“结论”??
死者已矣,是不是还要拿口水淹死多几个才甘心?
不错,我们需要总结,需要反省;但是我们不需要无谓的职责和无限度的上岗上线!
对21和郁闷所做的事,大家可以分析指出不足和不妥的地方,但是他们的心,不容置疑。
"这时“织梦”感到浪急,本能叫喊一声“救命”,“夏至”和“头上的包”则本能向“织梦”游去,其余队员则回到安全处。"
上面这句话是http://www.doyouhike.net/forum/156941,0,0,1.html, 是11月21日所写的. 当时我就是看了这句话后确认头上的包包本能地去救人,但最终自己被浪打走的, 所以当天我决定给头上的包包捐款,并于第二天早上转帐100.3元(一向我不捐款的).
呵呵这是我看了原文的理解, 不知为何大家却说是11月21日故意隐瞒事实真相!
也希望doyouhike再重新看一遍此贴.
当然我不知道别的情况,但我想11月21日他们在发生事情后绝大部分精力应该是想着如何去救助包包.而没过多考虑这方面文字性的东西.
呵呵我不认识广州的驴友, 只在此表述我的看法.
由始至终,平海事件里我都是一个旁观者,没有到过现场,也没有参加过搜救行动。对事情的了解,也仅限于在网上的贴子和一些媒体报道。对于事情的本身我没有多大的发言权,但是,看了这个MF的“事故调查与相关问题处理”,不免有一些疑虑。
这位“事故调查员”到底都调查了一些什么结果出来呢?对事情的发生和前后的一些详细的经过了解有多少呢?
光从文字上看,这个“事故调查”根本就非常的不完整。公告里一再的强调要陈述实情,但是,到底实情是什么呢?有公布过吗?
既然有“事故调查员”了,那么,这位调查员就有责任对所调查的事情的发生及经过还有结果都作出详细、完整及客观的描述,以正视听。因为事发之后,有当事人贴子,有搜索队员的贴子,每个人的立场、角度和重点都不一样,所以描述的事情各有偏颇,这个本来无可厚非。调查员既然是做了工作的就应该以一个客观的角度从重新把事情描述一遍的,而且应该是尽可能地客观和公正的。举例说明一下,光是一份简单的工伤报告,也比他写的完整得多。至少事情的起因、发生、经过、结果,到处理详细的过程……在这个处理公告里,我都看不到……只简简单单的几句写出处理的结果,这个处理结果依据何来?这样的公告也算得上有效的公告吗??没有调查的话,那就没有处理权,更谈不上出公告。这点很重要。作为磨房的“高层”不会连这点都不知道吧……
个人认为,这份公告很难服众。
关于这个媒体的报道,里面写的东西与贴子里当事人们写的事情有很多出入。在金羊网上的那篇报道我看了一下,文中出现的什么“据‘夏至’称”,而在“夏至”的贴子里是根本就没有提到什么几个人在岸上的事情……这年头,八卦杂志看得多了,对媒体“作”新闻的功力已经佩服得无以伦比。对于某些作出来的新闻,又有几分可信度在里面呢?
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我看到了某些人的用心良苦……俺理解……
所引起的争论已经在不断的偏离了处理结果中关于“事件定性”的方向---21和郁闷故意隐瞒事实的真相,欺骗了公众。所以需要K掉……
郁闷觉得不公平。我要申诉……死刑犯都还有申辩的权力……
在所有的回贴当中,仔细看下,就会看见马甲大师们的本质---俺是救世主。对于这种不敢以真实ID出现的另类,在这一刻起,我不会再去做任何的回应……就因为俺超级鄙视这种行为……
是条汉子,就勇敢的站出来说话……
对于现在的我,已经不想争辩太多,我只需要MF对处理的结果作出一个解释……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在引用我的帖子……不知道为什么????真是郁闷……
从所有对事件的描述来看,我认定这是一起意外事件。既然是意外,而且是非人力可拒的,为什么一定要找出责任人呢?大家在讨论谁该负责任的时间为什么不多考虑如何用例如保险这些手段去保护自己和保护家人呢?
磨坊不是旅行社,不需要负法律上的责任;但磨坊是网上组织,组织有组织的规定,所谓的高层想撤谁就撤谁,想不让谁不做领队就不让谁做领队,俗话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我等小驴不敢有异议,只是撤归撤,找借口的时候不要随便诋毁,这样挫伤的岂止一大片。
21的领的队我跟过一次,我觉得她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领队,出发时每人会发一份打印好的通讯录,在爬山的路中会适时的清点人数和安排适当的人进行领头和收尾。而且在平海事件发生后,接连的拯救工作,21和郁闷都发挥了很好的协调组织作用,可以说,他们都是敢于承担的人。如果光凭难以界定的“掩盖事实真相”就让人背锅,似乎有悖公理。
总之经此一役,领队怕是越来越少人敢做了咯,堪忧!堪忧!
只想做一头一心LM的笨驴,开心就好
君子坦荡荡
何必庸人自扰了
作为当事人之一, 看到这公告,也觉得象吞了个苍蝇。
话说三人成虎,事已至此, 也不再去猜测那些人目的,再试图解释什么...
21和郁闷,哥们敬重你们的人品,我想这点不是区区MF的一个声明所能左右的!
织梦,夏至,帮帮,秃驴及所有9.17的队员们,大家都是好样的,认识你们是我Eddy的骄傲,当然包括远行的包包!!
郁闷,记得今天过平海代我和包包碰上一杯,上次太匆匆,不尽兴!!!
首先声明下,我不是那个调查员啊,我都是事后听人说的,本来该在这里发这类贴的人就不应该是我,实在是看吵看得忍不住了!(马上有人质疑,我立马表明一下!晕S!以后是不是MF要分帮分派了,那个就空留个ID,有空悄悄我算了!)
夏至,你是真汉子,真诚而敢言,以后有机会,定和你一起活动!我总是当每一个在MF认识的XDJM是真正的朋友,因为在户外危险的环境下,只有真正的朋友才会共生死,同患难,度过险境!朋友,真诚最重要!
我觉得大家真的没必要再砖块来口水去的,善良的包包在天堂也会为我们着急,为他的匆匆离开带给大家这么多痛苦和伤害懊恼.
我不是当事人,不是好事者,也不是多嘴八婆,只希望磨坊广州可以恢复它的祥和平静,如果客观事实摆在面前,每一个人都会用自己心中的秤去衡量,公道自在人心,可为什么说来说去就是没有人愿意把事实情况说明一下.我先说知道了些什么,如果我的所知所解有错误,尽管提出来纠正,如果我的描述没有错误,就将是非对错的评价留在每一个人心里吧!还磨房一个清静好么?!
1.平海活动的召集人是21,由于参与者的休息时间差异及人数较多,分成两队.包包是跟前队,前队的领队原本是郁闷,由于郁闷临是有事去不了,21就临时要求飓风带队.
我的想法: 这种临时变动的情况常出现,由于活动被认为是FB海边游,并未涉及穿越海岸线等有难度的活动,临时要求飓风带队也不见得一定有错或者埋下事故的隐患.我们如果是当时的21,会如何做呢,只怕不是飓风,也是总有个大风,小风之类的人出现.
2.包包和夏至是在岸边浅滩处戏水,据夏至描述,包包是在他身后2米内,织梦在稍深的水中游泳,一个大浪打来,织梦支撑不住,叫了"救命",夏至和包包听到呼救本能地扑向深水营救.夏至和织梦被渔民救起,包包一去不回.
我的想法: 这些细节,在织梦和夏至贴子中叙述得很清楚,只有他们才是当事人,才有发言权.至于为什么在21的贴子中看不到,下面会说明.
3.事出突然,大家都很紧张,也如实向公安机关录口供,21和郁闷也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稳定大家情绪,代表大家向法律人士咨询,处理公告和组织搜救等相关工作.出于帮帮所述的N种原因,大家决定"淡化"包包的救人细节,以保护在场的所有人.
我的想法:正如帮帮所说的心中"小"我,人的自私会在顾及自己的利益可能受到伤害而想要自我保护时无所循形,如果换位一下,我当时在场会如何处理呢,也许我只会害怕得手足无措,也许我会伤心痛哭,也许我也一样会遵从大家的决定,正如当时在场的每一个人一样.所以,口诛笔伐就不必了,设身处地也就能理解他们当时的决定了.当然,也应该意识到,这个决定对包包而言确实太不公平!
4.21作为领队在MF公开发贴宣布包包失踪,贴子仍在论坛中,有中文能力的人不妨读一下,文章内容让人知道包包失踪前,有去救人的举动,只是没有明述包包是从安全处走去危险处救人的细节.
我的想法: 作为事故的公示贴,自己又不在场,是转述他人的说法,而当时大家都想不清楚该如何处理,这样的情况下,不写得那么明白,是可以原谅的.至少,在这一点上,我也同意夏至的意见,没存在刻意隐瞒事实的前提.
5.包包的家人出现,未责难任何人,有的只是谢谢,让我们越发理解为什么有个那么善良的包包,他家人的伟大,也感动了我们每一个人.同时,郁闷\老秃驴\21认真组织搜救,参加的众多ID也因此牺牲了很多个人的利益,磨房广州空前的团结.
我的想法: 很感动,我相信老天有眼,老天也会感动.几十人到数百人,为了朋友不计回报的付出行动.包包的家人和朋友是那样的宽容,宽容得我们每一个人都无地自容,只能三省自身.正如野马的那句话打动我的,如果真心接受了,就把他们的好传达给认识的每一个人去.这是多么伟大的爱啊!直到现在,由于没有找到包包,我仍怀有一丝希望,愿他象童话故事的主角一样,可以平安回来!
6.事发之后由帮帮专门负责对应媒体,媒体方面一直平静了几天,直至羊晚的报道出来.羊晚的报道中未提及任何包包是为救人而牺牲的事实,而是以责难的语气发表,认为是驴子们不顾安全下海游泳致死.仅此而已!为了这篇报道,大多数人火冒三丈,对记者不负责任的不实报道很恼火.报道的通稿是帮帮提供的,前一天晚上包括21在内的几位都过目后才让记者发稿的.
我的想法:我曾建议有专人对应媒体,就是担心有不实的报道,就是担心会有伤害到包包\包包的家人\21\郁闷或是在场的驴子的感情的报道出现,却没有想到这个报道还是出现了.当时我就觉得怪怪的,为什么会这样写,帮帮说是大家讨论过的我就更纳闷,我还在劝说老秃驴熄火,弄清楚事情原委再说.说实话,如果这篇报道真是如人所述,全文21等看过才发的,那整件事就很难让人谅解了,我也会认同公告中所述有刻意使人误解的成分.至少,让包包在公众当中被认为是莽撞愚昧地自己送死,这就太可恶了.如果说是记者在帮帮给我看到的那篇通稿上添油加醋带上其个人观点乱说一通,那只能认为是21她们对媒体的控制力有限,不是主观错误了.
7.织梦作为被救的当事人,在众人劝说之下鼓起勇气,详细讲述了事情的细节\原委,夏至又客观地作了补充.
我的想法: 不认识织梦,也不理解作为被救的当事人为什么最后一个站出来.包包,夏至,21,飓风和郁闷都为她承担了太多的东西.特别不喜欢那封有什么”花见花开”等莫名其妙的华丽的词藻堆砌的信,一点也不真实,看了只会让包包的父母更心寒,我倒是觉得整件事除了夏至所说的在自救时织梦一直在游水状态的勇敢,一直看不出来她有其它的哪点勇敢.至少,21和郁闷主要是为了保护她,在大家吵得不可开交时,这个人应该是最有发言权的,甚至也很想听听她对21/郁闷的处理决定的看法,始终未见.据说那个在21,老秃驴和郁闷等人忙团团转时在渔民家谈笑喝酒的人也是她,有点可笑.唯一值得认同的,就是她还是把情况说了出来.
8.磨房出了个公告,公告的内容是对21,郁闷和飓风关于平海事件的处理决定和事情经过及简单原因.
我的想法: 公告处理结果我无权发言,那是磨房高层的事,只是既然其中的内容备受众驴争议,就应该摆出事实来让大家明白.绝大多数人都认为,MF在搞政治,只要是出了事,就要拉个人下水顶罪.这事倒不见得一定如此,只是公告中的措词直指人格,建议修改或是提出让众驴心服口服的举证.这个事情,不是让谁下不了台上不了台,如果没有确切依据,众驴一定仍会争吵不休,那磨房广州就不得安宁啦.
说来说去,还是可怜了包包,在天堂还要听下面吵骂不断.其实看过他的照片就知道,他是那么地喜欢海,大多数的照片都是以海为背景的,最终去了海里,也许他的灵魂也愿意.
如果有一天我离去,我一定要静悄悄的,不希望有人为了我争吵,善良的包包也一样吧.
所以,拜托活着的我们,安静一下吧,快乐去过节!
不用管我的评论,看看红字部分的经过描述,公道自在人心!
这些事实真的让人震惊
雨川的所言非虚啊
何必顾及到某些个人面子
磨房大可以把这些调查结果公布出来!
何必用马甲说话!本来有理也会矮了三分。
功是功,过是过
没有人否定救援队伍的努力
但一直卖弄文字,理直气壮的不肯面对自己的过错,即使你能妙笔生花,也会让明眼人......
也问一句:“你有没有真正尊重包包的生命?”
PS:
我和我的几位朋友都很喜欢包包
虽然我不在广州了,但我看过了与此事相关所有帖子
也和几个朋友私下交流过
有的朋友考虑到都在广州,包包人都已经过世了,不愿意得罪活着的人而已!
深切怀念包包!
如果口水不能换回年轻的生命的话,请大家不要打搅我们的兄弟了!!!
包包安息!!!
哎呀!大家都好鬼烦呀!!!!!!不看这个贴了,郁闷你们认命算拉!!
其他人觉得过瘾的继续吵,老实说,可能“头上的包”在天之灵,也会觉得热闹
点好,他在升入天国前对这个尘世多少都会有点留恋,让他看看大家那么热闹
,他在离开之前就不会感到寂寞和冷清了!!!
声明:这将是我回复该贴的最后一贴,因事实明朗,所以有些同志发问软弱无力,缺乏精气神,我也再不屑于回贴。当我此后不再发贴,而把主要的精力放纪念包包一事上时,千万别再蹦出几个幼稚的问题让回答,而没回答然后再污蔑是不是哑口无言! 因为我担心做惯了污蔑之事,再顺势污蔑几下是情理之中的事。
记者如何获得信息?这位大师就有点孤陋寡闻了,我们磨房的驴子身份有律师、警察、政府官员、私企老板、艺术家、教师,和各个行业的工薪阶层等等,当然也包括记者,驴子身份包纳了社会的各个行业,各个阶层。傻眼了吧,小样!广东各新闻媒体都有职员在我们磨房,他们除了工作也拉磨,获取磨房新闻当然快,当时包包的真实资料已经在贴中公布。
还有一个问题,记忆不好,引用一下:“我想,如果头上的包是个农村的孩子,家里有双亲、有一大堆穷亲人要赡养,又或者头上的包的家人不是那么面善”,这与我们当时思考是一样的,我们将在经济上尽全力支持。但无论包包家里是什么状况,家人是什么特点,我们都没有想到向他们隐瞒包包救人的事实,这是一个良心问题,是一个道德问题,事实上我们做到了。
不要总是先给别人扣个帽子,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人,然后再来质问。这种辨论的下三乱手法,在大学时就用过了。
我们最后一次声明:没有谁隐瞒包包救人事实,没有谁敢隐瞒包包救人的事实。人做事是有个过程的,先找到包包,再来学习与宣传包包的义举。对待包包的家属也是如此,先告诉她们,出了意外,通知他们到达平海。到达平海后,我们就告诉了包包的家属,包包因救人离我们而去,至今没有找到。当时大家一条心,没有纠缠其他的细节,多的是商量如何搜寻到包包。
坐在家里的理论家们,省省吧。
走了,88,到平海与包包过节去!
还是忍不住要说了。
不可否认你的思辩非常犀利,叫众多“马甲大师”也都退却。
首先,在消息公布帖上并未公布包包的姓名和职业吧?
其次,我总算知道是帮帮面对媒体的,而且是将众人讨论的结果告知媒体了。我不想污蔑,而且如果我没有看湄江鱼的帖子,我也真不知道事情会这样。不过,“淡化细节”的“N种理由”是什么?
对了,帮帮总算承认了磨房的驴子们各有神通了,那个神通广大的记者既然连遇难者的名字都了解,不会不了解事情的经过吧!律师、警察、政府官员、私企老板、艺术家、教师,和各个行业的工薪阶层等等,当然也包括记者,驴子身份包纳了社会的各个行业,各个阶层。幸亏没有让你失望,我果然傻眼了!在事发之后可以那么迅速地“讨论”,集思广益,然后在媒体上将事情粉饰一番!这算不算一种对你的污蔑?或者算是对神通广大的磨房的污蔑?还有,我不明白的是,驴子们是因为爱好走到了一起,想不到居然也会以职业自夸?是帮帮在自夸还是帮帮在替别人自夸?
我戴不起你给的“大师”和“坐在家里的理论家”这两顶帽子。因为你也不了解包包身边的人。重要的是,你或许不太适合以包包的好友自居,因为你没有真正地负责。人去了,捐款也好,表达心意也好,都只是周围的人对自己的安慰,然而你有没有真正尊重包包的生命?
帮帮——你真的很虚伪。
[还是忍不住要说了。
不可否认你的思辩非常犀利,叫众多“马甲大师”也都退却。
首先,在消息公布帖上并未公布包包的姓名和职业吧?
其次,我总算知道是帮帮面对媒体的,而且是将众人讨论的结果告知媒体了。我不想污蔑,而且如果我没有看湄江鱼的帖子,我也真不知道事情会这样。
对了,帮帮总算承认了磨房的驴子们各有神通了,那个神通广大的记者既然连遇难者的名字都了解,不会不了解事情的经过吧!律师、警察、政府官员、私企老板、艺术家、教师,和各个行业的工薪阶层等等,当然也包括记者,驴子身份包纳了社会的各个行业,各个阶层。幸亏没有让你失望,我果然傻眼了!在事发之后可以那么迅速地“讨论”,集思广益,然后在媒体上将事情粉饰一番!这算不算一种对你的污蔑?或者算是对神通广大的磨房的污蔑?还有,我不明白的是,驴子们是因为爱好走到了一起,想不到居然也会以职业自夸?我戴不起你给的“大师”和“坐在家里的理论家”这两顶帽子。因为你也不了解包包身边的人。重要的是,你或许不太适合以包包的好友自居,因为你没有真正地负责。人去了,捐款也好,表达心意也好,都只是周围的人对自己的安慰,然而你有没有真正尊重包包的生命?
帮帮——你真的很虚伪。 [/quote]
这是自包包出事之后,我第一次出财务以外的发言.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这事儿闹得有点可笑,由于上班无聊,每天一看---看上面那些无知的**们是如何在连帖子都不仔细看的情况下就一个劲儿的吵---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这位仁兄口口声声说忍不住要说,是真的忍过吗?不是已经换了N块皮上来冒泡的?无论如何,对于包包,从头到尾,我都没有听到过任何一个当时参队的队员否认过他的英勇无畏.包包在关键时刻将个人安全放在了拯救同伴之后,虽然结果的确是悲伤落幕,但是包包这种"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精神已经让MF感动.或许他这次只是救助了织梦,焉知以后织梦不会因为包包的这种无私救助而向下其他遇困同伴伸出援助之手?焉知这种精神不会在MF发芽?掩盖?掩盖的理由是什么?有人和包包有利益冲突吗?还是口角争执,以致怀恨在心?
LZ们的确是因为爱好而走到一起,没错.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以我的职业为荣,就算今天我真是个流动小贩,只要我满意目前的生活,我还是会以我的职业为荣.这有什么问题吗?亦或者说,你觉得你以你的职业为耻?那我就真的没办法了,人各有志嘛.俺向来尊重人权.
还有一件事儿,可能是俺语文没学好的缘故.请问能不能给俺解释一下,什么叫也,也字怎么用?因为照俺小学老师教的意思是---和前者一样的,但是如果这样解释的话,那就是说你也不清楚不了解包包身边的人?那就奇怪了,明明你在这慷慨陈词,义愤填赝,打抱不平,维持正义,怎么会不了解包包身边的人呢?唉,都怪俺小学时没认真听课,认真检讨.
这是自包包出事之后,我第一次出财务以外的发言.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这事儿闹得有点可笑,由于上班无聊,每天一看---看上面那些无知的**们是如何在连帖子都不仔细看的情况下就一个劲儿的吵---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这位仁兄口口声声说忍不住要说,是真的忍过吗?不是已经换了N块皮上来冒泡的?无论如何,对于包包,从头到尾,我都没有听到过任何一个当时参队的队员否认过他的英勇无畏.包包在关键时刻将个人安全放在了拯救同伴之后,虽然结果的确是悲伤落幕,但是包包这种"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精神已经让MF感动.或许他这次只是救助了织梦,焉知以后织梦不会因为包包的这种无私救助而向下其他遇困同伴伸出援助之手?焉知这种精神不会在MF发芽?掩盖?掩盖的理由是什么?有人和包包有利益冲突吗?还是口角争执,以致怀恨在心?
LZ们的确是因为爱好而走到一起,没错.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以我的职业为荣,就算今天我真是个流动小贩,只要我满意目前的生活,我还是会以我的职业为荣.这有什么问题吗?亦或者说,你觉得你以你的职业为耻?那我就真的没办法了,人各有志嘛.俺向来尊重人权.
还有一件事儿,可能是俺语文没学好的缘故.请问能不能给俺解释一下,什么叫也,也字怎么用?因为照俺小学老师教的意思是---和前者一样的,但是如果这样解释的话,那就是说你也不清楚不了解包包身边的人?那就奇怪了,明明你在这慷慨陈词,义愤填赝,打抱不平,维持正义,怎么会不了解包包身边的人呢?唉,都怪俺小学时没认真听课,认真检讨. [/quote]
我在包包出事的第二天注册磨房。因为我不是驴子,来这里是为了了解相关的情况。你们所说的换皮,是否指多个ID的事,我根本就没有兴趣。注册一个要等七天,没有这个耐心。
我是看了帖子才出来说话的。我为什么要发言,为什么“忍不住”,恐怕要你自己看完其他帖子才知道。如果我忽略了什么,欢迎指正。
我对自己的职业并无任何羞耻感,但也不会因此感到很骄傲并且拿出来问别人是不是一听说就傻眼了,对不对?
你说我是慷慨陈词、维护正义,这个不敢当,但我痛恨“修改”事件细节、让包包蒙羞的行为,不论是为了保护谁。
至于您为我的发言作出的大笔朱批,谢谢你的好意,我会注意锻炼自己的语文水平,免得下次再出来只懂得旁敲侧击、言之无物了。
下班了,可一看又不得不说上几句FH:
1.不是21和郁闷等几位朋友上来组织,誰能够见到如此让人感动的{{真情}}
2.没能找到人,但却真的做了很多工作,,能放下自己所有计划 ,......
3.能够听取各方意见,争取各方支持,让磨房空前团结,除了事件本身外,....
4大海无情人有情,户外运动,风险常在,徒步穿越时,领队不是前就是在后,,
中间经常是近1公理,假如有事故,难道........
5,在山里,队友出险,你能不下去吗,会有很多思考,但有人就上了,................
我不反对会有其他更好的方法,但这种精神却..........
6..........................................写了太多..............
7.................................................................................
磨房提倡发扬“头上的包”和“夏至”见义勇为的精神,也提倡在搜救行动中,参与的驴友所体现出的团结互助精神,并再次强调活动特别是水下活动的安全:有水下活动时,领队必须要了解队员的水性,限制活动范围,同时要安排好现场的救生保护,恶劣天气下不要盲目冒险!这已经是多次血的教训。磨房也再次提醒:活动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时,必须注意保护现场,向有关机关客观陈述实情,以便确定责任和正确顺畅处理善后事宜,任何有意掩盖事实的行为都是不智的,这种不智的行为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个人觉得 :
1. 见义勇为是任何社会都 提倡的.
2. 领队必须要了解队员的水性,**********下水前每人来个100米接力,否则退
3. 限制活动范围,同时要安排好现场的救生保护,恶劣天气下不要盲目冒险!这已经是多次血的教训。*****************这说的是刑事案吗,,还是军营
说明 是意外,就是意外,看得到的可能不叫 危险,********现场请按排500米围绳啊....
5. 确定责任和正确顺畅处理善后事宜,任何有意掩盖事实的行为都是不智的,这种不智的行为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我不明白什么叫法律责任,第二什么叫有意掩盖事实,
这又不是无证煤矿,更不是故意伤害.
............................................********************************
知道 什么叫动机吗,.........永远运动的机器.............
无理头
唉,无语!-----祝大家节日愉快!!!
今天下午,我在悄悄话里还跟人说,逝者长眠,在他的名字底下进行的争吵都会打扰他的清净。还有,包包的家人看到这个贴的时候该又被勾起伤痛无法自已了。
我不是一个喜欢吵的人,也不会惟恐天下不乱。我甚至不是驴子,也不会户外活动,实在是个很弱的人。但我的朋友是一头好驴,他为了救人,从安全的地方冲进无边大海。他本来可以不用去的,可以不紧不慢地上岸的,可以在这个时候坐在我面前喝酒聊天的。哪怕这个事实,我也是在后来才知道!
我建议有些人要想一想,如果忘记了事情的经过可以回忆,或者,你的一生很长,可以慢慢地回忆,回忆你自己在那一刻心中所想以及你跟别人所说的话。等到你回忆起这件事的前后始末,然后请将它原原本本地讲出来,而不是有些地方详尽、有些地方一笔带过。不管你要保护谁,要维护谁,请先尊重生命。
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一个“驴子",但我喜欢户外,过完国庆就准备去川北,为此除了大量的准备,还专门写好了自己的"最后的信“,放在朋友那里,一旦自己有什么意外与不测,那将是自己留给父母和亲人的遗嘱。在中国人看来,这样的行为似乎不吉利,但看到这些“身后人”的争吵,深感如此做的必要。
户外有危险,每一个参加活动的人都应该认识到这一点,无论程度如何,大自然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没有偏颇。
无论,包包是否是因救人而死,他都是在这样的一次户外的活动中失去了生命(不知道现在还能否定论,我只能用这样的词来说明了)。作为一个成年人,他应该很清楚自己面临的危险。如果有那么多的如果,也许我们就不应该选择户外,我们应该整天,上班、下班,吃饭,看电视,睡觉,过好一个城市现在人的安逸生活,直到老死到医院的病床上。也许这样就没有那么多的不幸和争吵了吧。
我了解,你因失去朋友的伤痛,希望来这里了解他生前所发生的一切,那你真应该先研究一个渴望成为“驴子“的现代人的心态。
很多东西用文字是无法表述的,需要的话,来广州跟当事人聊聊,你会感受到他们的真切与诚恳。
对那些所谓的高层和马甲,实在没兴趣再去与他们辩论什么。
我相信人性的美与善,但却常常看到许多的丑恶。
假期开始了,广州的朋友们,享受你们的假期吧。
我不认识包包,也从没有和他一起活动过,虽然事情发生之后,我一直没有做过任何事,但我一直在留意事情的发展,虽然我不清楚事情的具体情况,但就以一个局外人的角度来看,我觉得你的心态是否能调一下,让自己平静一点看事情.看你说了这么多,觉得你好像是在为包包抱不平:为什么他救人的事实会经过这么多事情之后才得以披露?
别人说过的话我还是想重复一次:当我从别人口中知道包包的事,马上在网上看了之后,我就知道包包是为了救人而去的,我想请你再仔细的看一次贴子,因为我看贴子不够专心,也不知道会不会理解错误.
失去一个朋友,伤心是必然的,但伤心的不只你一个,我作为局外人,也为包包湿了几回眼,要说伤心,我想,除了包包的家人,没有比郁闷和21、帮帮……他们更伤心的了,何必要在自己伤心的同时去令本来已经伤心的人更伤心呢?在令别人伤心的同事,难道你不觉得自己也在更伤心吗?
何必呢?让已去的安息,让还在的安宁吧!
确如峻哥所言,我现在的IP不在那边,因为要在长假回家孝敬父母。
我平时在广州工作,从事情发生的那一刻接到公安的电话、接到21日的电话,到事情出现分歧、出现争吵再到最后作出结论。有几个当事人我见过,包括老胡夫妇,包括公安。事情的始末,可能我比你们驴友都了解得多。
我从没有认为救人的事实被掩盖。但我对有些帖子里反映出来的情况感到很震惊。可能大家暂时没有耐心去看吧。
谢谢峻哥的提醒,我相信我是比较了解包包的。驴子的心态——驴子和渴望成为驴子的人,应该是心胸开阔的,是有担当的吧。你说呢?
重申一次:事情已到了这一步,再争吵真的没有意义,在批评马甲、拍砖者和高层的时候,可能你自己也处在一个不了解状况的境地?
一件事情里面有没有龌龊,有没有令人气愤的东西,只有当事人知道。我们周围的人终究还是局外者,却在这里口沫横飞,拍砖有之,护驾有之,中庸有之,熙熙攘攘七嘴八舌。
拍砖的其实想揪出一些人骨子里的“小”来,并看看如何小,小到何种程度,让它晒晒太阳;“护驾”者可能与他们交情甚笃,在广阔的天地间培养起了浓厚的驴情,同时也不太了解事实;中庸者可能对所有的帖子都看得比较透彻,对事情也比他人清楚,但是会不会因为“顾及活着的人的脸面”?然而一个坦荡的人,可以承担任何肉体的苦痛、强加的委屈和辱骂,惟独无法承受的是不公正的袒护。有的人是这样的吗?
前面有驴友说,该多做做实际的事情,不要只做指责他人的事。那么我讲一讲我所建议的东西:
21日、帮帮等人应该亲自站出来说说了吧。如果你还记得的话,把以前没有说过的细节也透露一下。这里包括湄江鱼帖子里的细节。这个细节并不是指砖的妙用和对口水的解构,也不是指如何拷问自己骨子里的那份“小”。这些细节是已然存在的、铁打石铸的事实,只要事实就好。哪怕你会觉得讲出去后从此无颜面对坦荡的驴友们,甚或无法继续使用你的ID。
不知会不会有些人是以看八卦花边的心情来浏览这个帖子的,也不知当事人如果详述了有关的细节,这里会不会又产生另外一轮口水战,但作为我而言,我需要当事人自己的说法。说得明白就够了。当然你可以选择继续沉默,或者有删节地说,我也拿你没办法。
从注册磨房到现在,发帖十来次,只要是砖帖,就有驴友站出来批评我是马甲,或者说我不了解情况,这些指责我都受下了,也解释过。以后我不会再对这些作任何解释,也可能不再发言与人相争。
但我会在这个帖子里一直等下去。不愿意在外面说的话,请给我发悄悄。当然,如果能公开说,反倒能证明勇气和血性。
附言:请磨房不要锁帖好吗?
广州磨房9。17平海事件以磨房管理高层发出的一张公告下了盖棺论,以此又掀起新一轮的辩论大战,相信这场辩论大战刚刚兴起,方兴未艾,即将成为广州磨房超级热点。但我已经无意于参加到这场大战中去了,我只想对所有关注磨房,关注户外的朋友,讲讲自己的真心话。
读大学的时候看《鲁迅评传》,曾经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鲁迅先生在临死前曾发出过这样的感叹:"多有只知责人不知反省的人的种族,祸哉祸哉!" 这是鲁迅先生积毕生之思索发出的绝唱,可惜,并没有多少人注意到这句话,更没有多少人以此来警策自己.连我,也把自己曾经在书页边密密麻麻写下的心得体会都淡忘的差不多了。平海事件发生后,在网上进行着辩论大战的空隙,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这段话。我马上想到我自己,在整个平海事件里和后继过程中,我在批评领队的不负责和队员无知的时候,我是否恰恰忘了自己曾经无知曾经幼稚?就象咸亨酒店里的小伙计讥笑孔乙己时忘记了自己是处在什么境地,我是不是潜意识里把自己当作救世主呢?或是医生?!之后几天,我保持了沉默,微献了绵力,一直静静关注事情的发展,并一次又一次的反复阅读有关平海事件的所有帖子。因为我不愿意以批判的姿态智慧的心态做一个一副高高在上远离祸害者的旁观者或责难者!
首先我想对这次平海事件的所有当事人说:不管磨房高层下了什么定论,做了什么处罚,你自己都要学会担当。古人说过:“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免”。担当是一种正视自己的理性,也是敢于负责的勇气。在整件平海事件的错误和过失中,在报道过程中的决策和行动中,自己担当了什么?自己担当了多少?自己能担当多少?磨房不是公安局不是法院,没有人能够审判你什么让你赔偿什么,你所想所说所做的真真假假,只有头上三尺神明洞察;是是非非正确与否只有天地良心知道。我只希望大家这些日子所说所做,能对得起包包,能对得起道义就行了,起码你以后午夜梦回之时不会害怕行将就木之日不会忏悔,那一切的误解,责难,又有什么了不起呢?!能不能将别人的责难,误解,拍砖当成对自己的提醒鞭策,敢于承认自己有错,敢于承担过错,并以实际行动改正过错,只有敢作敢当,知耻后勇,这样才能使你的户外生活,人生理念真正地向成熟的路上迈进了一步。 我们的国人,从来就不是担当能力差的缘故,而是习惯寻找各种理由逃避担当。磨房每次事故,我总是看到出事—募捐—捐款—缅怀—淡忘这样的怪圈在盘盘旋旋,不平者掐之骂之责难之,当事者解释之开脱之淡出之,然后大家高呼集体主义胜利磨房精神万岁人间多么温暖然后将经验教训抛之脑后,这难道不是和我们羞于袒露自己的无知羞于解剖自己的过错有关吗?事后的搜救活动固然让人感动,我要向所有自动参加搜救的朋友致敬,它让我充分体现到磨房驴子中人性的光辉。但是磨房驴子的人性光辉仅仅在出事后才展现,这不仅是磨房的悲哀,也是人类的悲哀。无用功的搜救除了维持大伙希望包包还活着飘渺的肥皂泡外,对活着的平海事件当事人来说,充其量不过是一种语言秀,就如行文达到游的状态,这种类似风光大葬的状态,仍然缺乏那种审痛意识和必要的自省意识,很让人怀疑同类惨剧会不会再次发生。
其次,想对各位拍砖者说几句。我首先不喜欢你们用马甲说话,各位说的都是人话,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其中一些话我还觉得挺有道理,为什么不以大家熟悉的面目出现呢?平海事件的几个当事人是犯了错误,而且这个错误以一个年轻有为的生命作为代价,未免太过惨烈到让人痛心疾首。磨房许多无知无畏的行为需要批评,但是在批评的时候,我们是否更应该多想一想,自己也是磨房的一分子,自己为磨房的建设做了什么?为磨房驴子的安全做了什么?带着旁观者或责难者的心理去看,会越看越没希望的。一个户外交流平台能自觉地作群体反省,是这个平台理性成熟的标志。在中国,心安理得地指责别人是一种可耻的逃离在场的心态,难道磨房驴子所犯的所有错误中我们没有就一点没有犯过?谁可以毫不惭愧地说自己最智慧最优秀?我们对待平海事件的死去和活着的当事人来说,是不是人性中的温暖和安慰太少,荒寒和冷硬的东西太多?我们是不是总在无情解剖别人,而忘记自己该做点什么。先说说我自己,我是一名伪老驴,脚步踏过中国除台湾省外的30个省份自治区,但是那么多年的户外生涯,我一直都是和自己的同学朋友同事出行,或者独自出行。随着自己的几个户外好友结婚的结婚,出国的出国,玩伴少了的我今年年初才来磨房注册,并参加了几次广州磨房召集的活动。在广州磨房的几次活动中,我认识了大蟑螂,阿tin,loca这样认真负责的领队,也结识了一群年轻热情的驴子。但是在loca组织的广州徒步50公里的活动中,我看到了我不愿意看到的现象:在徒步过程中,有的小组不是共同进退,而是把自己小组比较弱的驴子扔在后面不理,有人徒步中为省路程践踏草地,有人不认真看地图看帖子要求,不厌其烦地给总领队打电话。。。。。。就因为这样,我从此没再参加过磨房的活动。现在想来,我自己不也有责任吗?我看到这样的现象为什么不及时说出来?我为什么没能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要是我写出来了,磨房驴子不就会少犯这样的错误了吗?如果熟悉海事的驴子能在别人的海滩召集贴中提醒大海的变化莫测,如果熟悉山野的驴子能在别人的山野活动中多提几个醒,如果经验丰富的老驴多几次出来带新人。。。。。。那么,是不是我们的户外活动就会少点轻率少点意外了呢?与其做个口水喷喷的旁观者,不若做个鲁迅先生所说的"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份热,发一份光"的“多事者”吧!
用心学习
用心拜读
十分赞同!!绝对是精华!!
建议另外开贴
非常痛惜难过这么善良的人就这样消失了生命,每天都要打开磨房广州,总是希望能看到这么一个标题:找到包包了.哪怕是...
看了这么多话,只想说一句,公告定性已经出来了。 我相信郁闷和21都不是心地差的人,可能当时情况比较乱,思绪比较波动才有这样的决定。
但我还是那句如果有冤一定要伸,有责任就一定要承担!!!
无盐说得没错,也说出我心里话来了,大家以后发现事情一定要说出来,不要碍于面子等等就不说了。在这里我也要自我检讨,出事前两个星期,才和野马,大付在酒吧里面说过21带队的事情,说好象有点浮,(对不起,21,我不是在贬低你,下次见面自罚三杯赔罪)因为每次人数不少,而且走的线路都是自己没去过的,虽然我在磨房里面也组织过一些活动,但一般都是标准级以下的FB游,如果是高难度一点的一定要队内有人走过我才敢走。虽然21也已经成功走过几次队了,但当时我隐约记得21好象还没怎么跟过队伍走,也不知道以前是不是在别的地方玩过,所以就没怎么理了,如果当时我这话不怕得罪人,不怕面子问题,和21说出来,我估计这次事件也可能不会发生了。
不过心里的一句话,当领队是很辛苦的事情,可以说是吃力不讨好的角色,大家也别对领队有太多的要求,自己对自己负责任才是最好的。 但领队们也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风险意识和承担后果责任的意识等等。
事故已经发生了,血不能白流,责任定性也出来了,希望大家还是不要把注意力放在责任如何认定等事情上面,毕竟这是磨房高层的事情,我们是没能力阻止的。 大家把注意力放在今后如何建立紧急救援机制,如何健全头驴机制,如何提高头驴的责任心和参加的队员的安全意识等等。 在这次的搜索过程里面,说实话,我看到了不少问题,比如沟通,衔接等等的问题,这宝贵的经验,我会和斑竹他们沟通,以方便建立日后的救援机制。
大蟑螂的发言,磨房希望之光!
过节了,十一愉快.
哇。。。别这样说。。。 我只是一只普通的驴子而已。。大家都10-1快乐。。俺明天就去平海搞碑的事情。
取消“11月21日”在【 磨房@广州】版推荐头驴资格,并不再许可其与“郁闷变成一陀屎”以及“飓风“在磨房召集任何形式的活动
打翻在地,踩上一脚,永世不得翻身。
唉,就是判刑,还分1年、1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如果是说搜索那里,其实也不能怪21和郁闷他们的,要知道当时的情况他们真的已经尽力了,能找的政府部门,能找的朋友他们都找了。 因为他们是当时人,所以肯定比我们这些后面过去的人要心急很多,导致思想也不周全。
而我只是因为以前去过那里几次,对那边相对要熟悉一点,(因为以前要组织大型活动,所以特意去踩过点,详细了解过那边的情况)而且我们是后来去的人,也不是当事人,所以在搜索救援里面会仔细一点而已。
我认为搜索事件没什么人要负责任,大家都是义务,热心,不计较一切得失地去参加搜索活动,听说艳儿同学还为了去搜索,给单位开除了。 磨房的兄弟姐妹都是好人,这点我从来都是坚信不移的。
这事情谁事谁非都好,也已经过去了,官方的公告也已经出来,大家就不要再为这事情争吵了,还是想想怎样能发扬包包的精神,让更多的人知道包包的事迹, 或者帮广州磨房想想怎样完善救援,头驴等机制吧,如果还有什么想了解的,可以悄悄话给我。我来回答你们的问题。
向包包和夏至两位见义勇为的英雄致敬!
发生这样的事,感觉特别伤心
呵呵,愿包包安息!
Janus、简简单、无盐、湄江鱼、雨川,
你们的每一个字都使人印象深刻。
我很仔细在看,相信很多人也是。
做人难呀!做个好人更难呀!!做个人人都说好的人是难上加难呀!!!
处理事难!处理好一件大事更难!!!处理得人人叫好的事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仔细游览《公告》后的评论,感觉有的人真的好假。
心动不如行动!关注包包的,崇拜包包的,自认包包兄弟的,行过路过的......快快捐款吧!
向英雄敬礼!
愿好人一生平安
TEST
我是个新人,对你们一无所知,本就没资格评论什么,可是看到你们的嘴脸实在忍不住!你们再这样争论下去有用吗?磨房这一年已经有两三个驴友离开,我们该反省不要让这些事再发生了,不管是领队还是驴友在生命之前其他什么都不重要,我们只有保障生命才能更好的体验大自然!
往事就不要再提了,让我们更好的展望未来
可是看到你们的嘴脸实在忍不住!
???????
嘴脸????
感觉换个成“言论”比较好
不然像你在骂人
向英雄包包致敬!向英雄夏至致敬!
向头上的包和夏至致敬!
领队“11月21日”在事件报告中,对部分细节描述不实,向公众隐瞒了“头上的包”涉险救人这一事实。领队“11月21日”指派“郁闷变成一陀屎”作为第一批人员领队,在后者临时有事的情况下又指派“飓风“带队,“飓风”在磨房并无相关带队经验的记录,事实证明该领队在恶劣天气下没有正视并控制风险,没有尽到到一个头驴相应责任。








严重对磨房的处理不满,判罪都要举证啦~!口供失误(其实口供也并没失误啊?!)、所托非人和所谓逃避应承担的责任而掩盖事故真相的行为是两码事,请管理者别滥用所谓的权限,你们的轻言盖棺定论会毁掉人家的一生!!!现在偶们已失去了一位善良而大义的驴友,不想在失去2位.
看完上面各位GGMM的论点后,头真的好痛.一为包包.二是本人的语文及逻辑水平有限,辨来辨去真的很晕.像平时站在市场买菜的时候.
至于对包包的公平与否,我想上面都已经有太多驴子发表了.
但一直对磨房给"郁闷"的惩罚的理由觉得有点牵强.一:郁闷作为领队,但临时有事退出是否有错;二:他不在现场,说他"忍瞒",或许他真的不清楚事件的真相,他跟我们一样,没有在现场就是局外人呀,那为什么只封他而不封所有参与这次活动的驴子的ID呢...(我知道现在是敏感时期,小M在此也要声明,我跟郁闷也是一面之缘,一起活动的也只有一次.只是觉得磨房的处罚欠缺信服力.太随便.)
磨房也是一个不免俗套的地方,不要把它看得太理想了
鲤鱼大G所言甚是.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会有是非恩怨...
为了一份根本没有公告效力的公告而在这里辨论个半天
实在也是无聊得很......
这个世界没有"真相"
就算你把所有的事实告诉别人.别人也不一定相信这就是"真相"何况........
就象肯尼迪被杀案一样.所谓的"真相"就是一个疯子的意气行为.但谁都知道这是政治斗争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