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doyouhike.net/forum/162489,0,0,1.html
第一天看到這帖時,就擬了一份建議手搞,想了想還是發出來,但懶得打字了,就只列想法中的重點
我的建議重點有三點:
1.大型活動組委會主委由版主輪流當或由版主發帖公開召募志願者。
2.組委會組成份子由每屆主委發公告召募,期限內如沒人志願,再由主委邀請。
3.活動紀念品最好經組委會討論後,公開在磨房依要求公開招標,期限後還是沒合適滿意的商家出現,就變流標。紀念品的商家決定權就歸組委會開會決定或指派會內人員負責。(建議將開會記錄公開)
想法初淺,對這主題有興趣者請理性提出您的相關操作做法,以供想辦活動者參考,謝謝!
PS:後續的跟帖我將不再表示我的看法,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za先生也很关心这个话题嘛,把您的手稿传真过来,我来打字,还是简体的,不用翻译。
提醒楼上的:ZA是女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