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忠实地记录与媒体人员接触的具体情况和对话。我发誓我说的每一句话是真实的,我如果撒谎将不得好死!!
以下如有谎言请大家指出。
26日21点,突然在网上看到其他同学转贴的南方都市报的截屏图,看到“活动发起人雪夜孤灯”这一段话,我的脑袋血往上冒,打字的手气得在抖。
我不希望大家误解我是欺世盗名之徒,所以特意作此情况说明:
至今为此,我与媒体人员面对面接触一次,电话两次,总计三次。
1、周五晚8点左右,中山公园。
我在第三张桌子看守签到物品和大家的背包,一持相机男子过来,表明自己是记者,下面是我记忆中和他的全部对话。
记者:“你好,我是深圳晚报的记者,能把你的电话告诉我吗?”
我并不想给,犹豫了两秒钟,说:“有问题的话,你到网上可以联系到我。这是我的ID”。我把我的签到工作人员证给他看。证上面的字样是“签到工作人员 雪夜孤灯”
记者记录下我的ID后:“还是麻烦你把电话告诉我吧,没关系的。”
我再次犹豫了两秒,还是把电话号码告诉了他:“133*******。”
记者记录下电话号码后,给了我一张他的卡片,就走了。我把他的卡片随手往衣袋里一放,一直未看。刚才找了出来,是深圳晚报摄影部记者汪*,具体名字和卡片上的联系电话我会提供给百公里负责人。当时其他在场人员忘了是四川泡菜还是小碗,我会联系他们俩关注此帖。
当晚无其他媒体人员与我有接触、交谈。
2、周六下午2、3点钟,我会看花、云雾同车从大鹏签到点前往终点。接到自称是南方都市报记者的一个电话。看花、云雾都能清晰地听到我的对话。
通话时间约三分钟,先是提出希望了解此次百公里的具体线路,我担心手机电池的消耗,影响之后签到工作的联络,当时还有些不耐烦,建议对方到网上查找。对方再次表示希望我帮助提供信息,我还是应要求详细地告诉她:“具体线路是从中山公园出发,穿过深南大道再转向罗芳路,经过梧桐山盘山公路前往大梅沙,然后再经过大鹏镇,终点是杨梅坑。”
随后又问询参加人数、外地参加人数、安全考虑、活动意义等基本情况。我回答说总参加人员大概有2000多人,广州、惠州、东莞、佛山等外地来参加的估计有两三百人。我们在网上有安全提醒和注意事项,幕后并有安全应急小组。在我理解,百公里活动只是一次极限体验和新老朋友的聚会,没有其他特殊意义。
我担心记者会错误报道,所以特意问对方贵姓——欧阳。
过了两三分钟,欧阳记者又打电话过来,还是问类似但更具体的问题。此时车子行至桔钓沙附近,信号不好,只持续了一分多钟,就断线了。此后未再打过电话过来。
接完电话后,我还与看花说:“奇怪,昨天只有一深圳晚报记者问了我的电话,怎么南方都市报的记者知道我的电话?”
3、因从24日周五上午10点到周六24点,38小时内,只是周六早上6点在大梅沙山马的车子里睡了半小时,在大鹏签到点刘鹏车上咪了几分钟。所以周六23点到家,约24点关机睡觉。这一觉睡到26日周日14点才醒。开机,无任何信息,继续赖床。16:06,接到南方都市报记者的电话,这时我今天接到的第一个外界信息。
通话时间约半小时,仍然是了解一些基本情况:线路?多少届?第一届有多少人?以前的线路是否相同?参加人员的组成?最大年龄者?最小年龄者?有无6届都参加了的?参加人数众多是否与深圳的特殊人员组成有关系?等等话题。对以上问题,就我所知的我作了回答,并提醒她我有些信息只是个人模糊印象,如最大、最小年龄者,关于第一届人数的记忆不确定,最好在磨房网上查找具体资料。
在谈话刚开始一两分钟,我就主动提到:“请不要在报纸上不要出现我的ID”
记者有些诧异:“那以‘组织者’替代?”
我:“我不是组织者、负责人,只是一名普通后勤人员。”
记者:“那以‘某后勤人员’替代?”
我:“可以”
记者:“为什么不希望自己的名字出现”。
于是我又和她谈了磨房的理念之一:淡泊,磨房一贯对媒体报道是低调应对淡化处理,同时磨房管理人员及沉积下来的老会员在日常活动中也同样是低调风格。在快结束我再次提醒她不要在报纸上提到我的ID,并由于这方面的担心,也询问如何称呼她——王*。
最后,对方表示希望能更多地了解一些情况,请我提供其他主要人员的电话。我只将本次百公里组织者的电话提供给她,并说明组织者的名字我不便告知,因为他平时都只是以“百公里”这个ID出现,同时也不要说是我提供号码给他的。(我的想法是:也许组织者愿意给她一些更准确正面的引导和信息。提供组织者的电话号码不是大问题,是否接受访问他自会判断处理。)
1、在与媒体人员的所有对话中我从没有说自己是发起人或负责人、起点签到负责人之类的字眼!而且在第三次对话中一再强烈要求别署我的ID。我绝不希望我的ID等任何信息出现在媒体。(22点:到现在我还没有看到26日的南方都市报,待会看看是否还有买。看看到底是如何报道的?)
2、希望相关在场人员根据事实作出说明。
也希望能有人将此信息转达给以上三位媒体工作人员,恳请他们也根据事实予以回应。
3、我会另将以上媒体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我的电话号码提交给百公里负责人,请他核查对话事实情况。
修改记录:
1、27日1点:一时昏头,记录3的时间错写成周四24日,周六26日,经过客悄悄提醒,修改。
2、27日7点:尽可能复原记录3中与记者关于勿署名的对话、记录2的部分对话。
3、30日10点:补充网友转帖的网址。

孤灯,好象没有什么人责备你吧?
我看基本上都是在说南都的人不追重实际调查啊。
关于南都的报道,你不用买报纸,访问他们的Pdf文件就好: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pdf/ds/20060326/SXA11.PDF
哈,孤灯,你这下出名了,南方都市报的那个报道显然是不太真实的。署你的ID的记者是不厚道的,这年头,谁和记者打交道谁都得小心点
网上找到pdf文档链接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pdf/ds/20060326/A15.PDF
把磨房俩字儿都写错,bs下~~~
你找得肯定不是深圳版本的新闻,要知道南都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版面。
深圳版面的更详细一些,PDF在这里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pdf/ds/20060326/SXA11.PDF
孤灯劳动不为虚名。赞!
相信你说的。
另外, 我也大概看了一下相关报纸,觉得他们也没有恶意,可能因为他们打的是你的电话,你告诉了他们一些情况,使他们的工作得以顺便进行,心存感激,就这样写罗。
个人认为媒体并无恶意,只是不太负责任罢了,大可不必放在心上.
看淡一点,不必耿耿于怀,可以继续淡泊之。。
电炉所言极是!
表理他们好了
放松点,不评右派的
对于南报,也可以套用这句话:不是理解出了错,而是未曾参与过
呵呵,引用得好,不过事实确实是:是我理解出了错,因为未曾参与过。
o们相信你的
崩理他
误会一场,要知道这样的现象在广袤的大地上是普遍存在的.
走自己的路,让他人去说吧
我这人不太善于拒绝别人。粗暴拒绝他人总是不礼貌的。所以.....我只不过是个普通签到人员,不是组织者,也不是负责人。他们找到我,我希望他们正确的报道百公里,所以对他们说些百公里的基本情况。
我不希望大家误解我是沽名钓誉之徒,所以特意作此情况说明。刚才打字时,手是气得发抖,现在不抖了。
谢谢你们没有因媒体一面之词就批评、臭骂我。
BTW:我的手机只有接听时间,通话时长只在接听结束时会显示一下,过后就查不到了。
孤灯也是性情中人啊,一笑而过的事情...清者自清,老哥多虑拉
所有后勤及工作人员,劳苦功高!何来批评、臭骂之有?
不必激动,呵呵......
孤灯是个性情中人....
别放在心上啦!

也怪我未在第二次采访的第一时间就作出声明:我不是负责人,也别写我的ID。
当时谈话时间短,还没说到这话。我更根本没想到她会误解我是组织人。
因南方都市报敢于报道民生问题和社会事件,我一向比较尊重它。
记者也是一时冒失而误会,大家也别骂记者了。
孤灯,一句话:淡然置之.
别太在意,一笑而过!
孤灯,勿多心!相信大家提及此事的目的是对记者的不实、夸大而担忧,此事稍经思考就知非你之过!
以后可能还会有人继续讨论下去,请你不要放在心上!
另外,请磨房的朋友多去这几家报社的网站反映反映,希望能提高某些记者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