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本人驾车在宝安被一小货车追尾,事故认定书对方100%责任。对方车辆未买保险,当天对方事故车辆被拖到交警队。 由于当天晚上对方没去交警队处理,本人按交警指示第二天对车辆进行评估(深圳交警指定众信评估公司400元)和维修(5000元),现对方车主认为维修为太高无法接受不予付款。 今天去交警队查问,说对方车辆已经购买了交强险后放车了。我现在只能去法院起诉处理。 这种情况下交警应该放车吗?
好像不应该放车呢,除非是对方在交警中有熟人,这样就不得而知了.
交强险里是有2000元车损险的,但是对方不认帐就是有10000元车损也没有用,当时交警是因为何事拖车的?因为这种事故是不用拖车的,判定了事故责任后,交警也没有权利继续扣车,除非有人员伤亡....
对方不履行赔付责任,交警好象没有权利处理,最后只能打官司解决!
再问下,放了车有没有扣证??
没扣证,只让我打官司解决
那就打官司,这种官司一打就赢,除非你想自己出哪5000多大米...
扣车应该是因为没有买保险:)两码事!
公司车上周在东莞被小四轮追尾,警察扣车,对方的全责;
可..................
对方的保险单上的保险人找不到,拿不到身份证;
对方的车还有3次违章未处理,约1500元;
事故责任方的拖车费用,保险公司不报,这又400元;
修2台车约4000元,对方7算8想后
他那辆车也就5000元买来的.....
在警察那一交涉,他说我啥都不要了,我再去买台车。走了。
有与警察熟的修理厂说用我的保险,他去做警察的工作,改为我们的责任,要对方出1000元给我们(公司不同意)
后来找人放车,对方给了1000元,私了。自己再花1200元修车。
碰到没钱的主或不值钱的车真霉。
碰到这种事还是想办法改成自己责任,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出钱可靠点
没经验,现在来不及了
是否可以自己再做一次事故,自己全责,再让保险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