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户外第一大案-南宁7.9事件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称为网络事件,影响很大。其经过至今仍迷雾笼罩,有人忙着描黑,有人忙着辩解,对于事件的真相或许还需要法院最终的甄别,但不少细节已经在1次又1次的网辩中清晰浮现。即使事件旁根错节,网络信息真假难辨,不过一些梳理工作还是需要做的。南宁的网友"留言"在奥利社区(bbs.auly.com)发布了7.9事件经过的一些重要事实,为南宁7.9事件提供了很多新的资料和证据。http://bbs.auly.com/dtl.asp?pid=29577&cid=20
中国户外第一大案-南宁7.9事件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称为网络事件,影响很大。其经过至今仍迷雾笼罩,有人忙着描黑,有人忙着辩解,对于事件的真相或许还需要法院最终的甄别,但不少细节已经在1次又1次的网辩中清晰浮现。即使事件旁根错节,网络信息真假难辨,不过一些梳理工作还是需要做的。南宁的网友"留言"在奥利社区(bbs.auly.com)发布了7.9事件经过的一些重要事实,为南宁7.9事件提供了很多新的资料和证据。http://bbs.auly.com/dtl.asp?pid=29577&cid=20
在南宁户外界,没几个人对wsj的动机是认同的。在她为了确立自己的代理人身份,而把手手妈妈领上时空网,并搬出网络上最偏激的言论进行挑拨的时候,几乎所有当地的网友就对她怒目相向了。即使后来她找来三联的写手帮吹嘘,时空网上也是倒彩声1片。
尽管她言行有点过激,但我喜欢她。
上哪都有芙蓉J。
我不是贬低芙蓉J啊。跟她不同的是,芙蓉J从没伤害过别人,更没做过往别人伤口撒盐的事。算了,我不该评论她太多,毕竟都是南宁的。
南宁的朋友,二审开庭时间定了没有?
值得细读。
又仔细看了一遍。等2审了。
今晚中央台案件与法要放,准备看看.
时间已经出来了,见网友留言的回贴:http://bbs.auly.com/dtl.asp?pid=29577&cid=20
昨天我看到中央新闻台播放这件事了,我很吃惊南宁法院一审的判决!我也很奇怪那个羊羊妈的代理人为什么这样说话,是她不懂道理还是故意炒做,我觉得这女人在故意把事搞大。
其实人生在世,就是有很多危险,不光是户外活动,就是你在街上走也会有危险。如果某一天,你想上街逛,你约请大家:谁想上街呀,我们一起去吧!于是就有一班人和你一起去了。不幸就出事了,或碰一疯汉杀人,或碰到车祸,反正因意外死了其中一人,难不成你就要负责?就要赔这死者钱?这些事你能说你事前没想到?谁不知道这疯汉杀人这车祸是可能发生的事?但你会事前知道就偏偏发生在你身边?
你说那12人见死不救,你是当时在场看到了还是猜的?如你当时在场看到,那你为什么不救?如你是猜的,那你就太可恶了!在没有人证物证的情况下,法院这样判法院太可恶了!如说那12人事后不去安慰羊羊的妈妈,只能说他们太冷血(好象这也不是真的),法院也没权因他们没去安慰死者的母亲就利判他们有罪吧?
就算死人最大,但也要对生者公平!更何况“一切疑点有利被告”,在没有人或物证明这12人见死不救的情况下,法院是不能判这12人有罪的!
总之,我同意某网友的观点:大难当前,最重要的是自救!
楼上的,是手手不是羊羊
我觉得如果色狼做为领队,那就要负责.其他队员就应用公平原则分摊责任.
象磨房和U3U4结伴说好AA的,那就是AA,先预收,然后平分费用包括发起人.
但我们苏州有俱乐部个人发起的AA,就免了发起人的全部费用,还出俱乐部的管理费,那这个发起人应该算是领队了吧, 出了事可以找他和俱乐部负责的吧!也有个人发起人是这样的,他去过的地方再带其他人去就免全部费用,如果去他没去过的地方,就要出这部分费用列如我上次走漓江,领队走过一次,再带我们去一次这期间的来回路费等等都免了.后来我们到了桂林时间有得多就去龙胜了,这他没去过,去那的车费和住宿费他自己出了.那万一是在龙胜出了事,他要负责吗?
个人认为这是准商业行为,出事应该买单。
赵江13人行blog新更新的内容,对是否AA和案件的意义都有较深刻的剖析:
http://blog.sina.com.cn/u/1266741641
东方卫视已经报道过审判结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