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的人民网重条文章分别是<<交警巨额罚款>>和<<"为钱"可耻>>以及众多网友评论等。因本人不会转网,请同学们移步到人民网上看,或帮助转过来。
人民日报:巨额罚款的背后是什么
张志峰
2007年01月19日08:56 【字号 大 中 小】【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近日,有个大城市的几位人大代表在省人代会上议论:这个市一年交通违法罚款有180多万笔共1.5亿元。据了解,2006年该市财政收入502亿元,这项罚款就收回了1.5亿元!
是司机违法太多吗?有人大代表质疑:执法的目的是让人们遵守交通法规,岂能以罚代管?联想到近些年有的地方交警部门日益豪华的办公楼,让人不禁忧心巨额罚款背后的动机。
一个多月前,公安部再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的罚没收入要全额上缴财政,财政保证行政开支,实行收支两条线。但事实上,一些地方却暗中鼓励执法部门“应收尽收,以收定支”。更有甚者,为“罚”下任务、定指标。如此“激励”难免导致五花八门的乱收费、乱罚款,最终导致“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
有人诉苦:目前一些地方财政确实困难,难以全额保证执法部门的行政经费,预算经常留有缺口。这是发展过程中的困难,需要逐步解决。但财政供养不足不应成为“执法创收”的幌子,人民赋予的执法权不能成为单位和个人发财的工具,借执法之名行创收之实,于法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执法创收或许解决了某些部门一时的问题,但却留下了一堆难题,贻害无穷。
执法创收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许多司机都有类似经历,每到年末,一些交警执法就格外“严厉”,甚至不惜“做笼子、下套子”。车开得好好的,冷不丁从树后面就窜出一位,端着摄像机,开始下单子。有位高校老师驾车时多次无端被罚,被吓怕了,以致形成心理障碍,一看见交警就停车,最后不得不去看心理医生。类似行为违背了执法的严肃性,也有悖于执法为民的宗旨,甚至演变为“执法为钱”。以罚代管,罚而不管等屡屡出现。近些年让大家提心吊胆的苏丹红食品、问题大米等,有不少就是在有关执法部门的眼皮底下,堂而皇之地上市了,其根源就在于执法行为的错位和缺位。
执法创收破坏当地的经济运行环境。一些执法部门为完成罚没指标,千方百计乱收费,乱罚款。满足了部门利益,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最终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长期下去,谁还敢来投资创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得不偿失。
执法创收导致公权滥用,乃至私用,助长腐败之风。执法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本该用以维护群众利益。而一些执法部门牺牲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公正性,把个人的福利甚至考核都和罚款指标挂钩,直接导致以权谋私,为群众诟病。
彻底铲除执法创收的不正之风,需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只有将权力和利益彻底分离,才能使执法部门的利益驱动力得到有效约束。
网友 于 2007-01-19 17:26:11 发表评论 [回复] IP:61.157.233.★ 有时候交警也是有苦难言,当地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地政府鼓励罚款,有的甚至是下达任务收罚款,不规范政府的行为,难以杜绝交警乱罚款.
网友 于 2007-01-19 17:18:35 发表评论 [回复] IP:61.157.233.★ 本人有类似遭遇,一次在路上行国驶时,突然出现警察将我拦在路边,被告之超速了,但既未向我出示超速的记录,我始终也没有看见我在哪里超了速,但不容置疑地被罚款200元,这究竟是为了罚款还是为了安全?真叫人搞不明白.交警执法不规范早就有之,也不知何时才能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执法.
网友 于 2007-01-19 16:59:14 发表评论 [回复] IP:59.53.253.★ 越罚越不得人 心执法为钱 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网友 于 2007-01-19 16:53:32 发表评论 [回复] IP:218.75.24.★ 交警变相罚款,搞创收,路段限速,收刮钱财。 这种做法实在是太可恨了。
车轮 于 2007-01-19 16:35:09 发表评论 [回复] IP:220.200.112.★ 管好交警、拒绝陷井。
网友 于 2007-01-19 15:47:26 发表评论 [回复] IP:220.205.53.★ 我个人觉得是我们体制的问题,作为百姓尤其是开车的百姓,只所以痛恨交警百分之百都是被罚怕了.我相信如果从体制上不进行根本的改革,百姓将继续被乱罚.相信交警也被所谓的任务额压的喘不过来气,累死干活的,工作在一线的交警也不容易呀,却让那些交警的头头们享受了。真是可恶
葫芦岛市;杨利民 于 2007-01-19 15:46:07 发表评论 [回复] IP:218.24.207.★ 收支两条线并非万灵丹,各级财政年终决算都按罚款数额给公安局提成或以其他名目给予补发提留.因此此事不单是财政体制问题,更是以法治国的长期任务.
网友 于 2007-01-19 15:21:32 发表评论 [回复] IP:219.139.241.★ 文中所说的大城市就是武汉市。
网友 于 2007-01-19 15:09:49 发表评论 [回复] IP:61.172.23.★ 如果取消交警,那又是怎样一个状况?大家想一想!
实话实说 于 2007-01-19 14:57:22 发表评论 [回复] IP:220.179.106.★ 君不见,除了公安机关特别是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设施一个比一个好之外,那一个个小小的交警的住宅也是一个比一个好,本地的基本是个个住小别墅
中国人 于 2007-01-19 14:54:31 发表评论 [回复] IP:220.173.34.★ 现在的交警猛如虎,到处都是他们发财的机会
网友 于 2007-01-19 14:46:44 发表评论 [回复] IP:125.74.43.★ 我们都有类似经历,兰州从1994年至2000年,平时到年末,一些交警执法就格外“严厉”,甚至不惜“做笼子、下套子”。尤其出租车开得好好的,冷不丁就收到罚款,当时鼓励交警执法“应收尽收,以收定支”。更有甚者,为“罚”下任务、定指标。
网友 于 2007-01-19 14:46:05 发表评论 [回复] IP:222.82.203.★ 现在的交警真坏。出交通事故不去调查,和出事故的当事人协商罚款,
网友 于 2007-01-19 14:06:55 发表评论 [回复] IP:121.31.13.★ 买车前的使用预算中谁也不会去算被罚款这一项,但买车后才发现:交罚款是一项大开支呢——有时甚至超过养路费,成为油费和维修费之外的第三项大支出!
网友 于 2007-01-19 14:03:30 发表评论 [回复] IP:125.254.128.★ 作为交警应受百姓敬爱,可为什么一提到交警全国各省市的老百姓都那么曾恨交警呢???????
网友 于 2007-01-19 13:58:33 发表评论 [回复] IP:218.4.150.★ 让他们改 不可能
网友 于 2007-01-19 13:58:15 发表评论 [回复] IP:58.50.153.★ 该管管那些特权交警了,不然一部分[不能说少数]坏警察败坏了整个公安队伍形象,严重影响了党群政民关系
网友 于 2007-01-19 13:44:56 发表评论 [回复] IP:58.50.153.★ 都是钱闹的
网友 于 2007-01-19 13:35:03 发表评论 [回复] IP:219.146.141.★ 执法为钱,为人民币服务,是眼下许多法律的执法行为的实际做法。
网友 回复于 2007-01-19 14:36:11 IP:219.146.220.★ 你说的是实话呀!
宁波司机 于 2007-01-19 13:34:48 发表评论 [回复] IP:124.90.99.★ 我是一名司机。我曾看到好几起机动车追尾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前方机动车突然看到警车或者摄像头习惯性刹车所引发。很多司机都说,在陌生的路上开车一大半的心思是注意是否会被罚款!特别是老驾驶员,我们不担心交通事故会发生在我们身上。更多担心是出车一次会不会被拍到。。。
共有评论72条(主贴:68,跟贴:4) 共4页 当前第1页 首页 << 1 2 3 4 >> 末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感谢楼上jinshao的社会热心!文明和谐社会的建立和发展.依法治理和监督国家部门的行政作为都离不开每一位人民参与。值得可喜可贺的是我国几大有影响力的国家媒体如:新华社(网).CCTV.人民日报(网)等先后对这问题进行了监督.揭露和抨击。人民告交警的事也已收进了国家法治白皮书。
交警作为绝对掌管着党和国家人民交通管理执法的部门,所言所行都代表着国家的依法治理公正形象,应该是人民的榜样,受到人民的敬重和拥护,但曾几何时令人民遗憾的是事实与愿违,在全国说到交警,几乎成了全体人民义愤抨击的目标,是什么原因呢?我们的交警队伍应该好好的反思了,除非你们不想再拥护我们伟大可爱的党,不再热爱我们得来不易的美丽国家,不重视广大人民和谐团结的局面。
早就应该整治这个问题了,只是地方诸侯各自为政,难啊!
深圳收成5亿!
42
国家、国家, 在那些眼里,国就是家,家就是国。 老子是一家之主,也就职一国之主。 罚你没商量!!! 去行政复议吧,拖你个十天半个月(星期六、日恕不接待)。 看你还告不告。
有组织的“兵”对付一群“散兵游勇”,结果就是“杀穷济富”“富者更富”
CCTV报道过多次,报纸评论过多次,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也批评过多次,现在人民日报也刊登了。但,你评你的,我罚我的,已全无诚信和廉耻,一切向“钱”看。
很感激大家的忧国忧民之举,这全归结于政府机关不作为的结果。
中国的社会只剩"钱"了,正如猫抓老鼠里那只猫,眼睛里只有“美元”一样
为了健全民主法制社会,全面服务经济的发展,国家已对政府所有职能管理服务部门进行了改革,取得了卓越的成效,但目前看来就只剩交警一个成了可谓针插不入,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了。
动荡之根源
交警淡淡的说:“我们是有任务的,而另外一个就一副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势。”这个是我上次遇到最无理的一次,还有一次是朋友的,交警连别人的老妈都问候了!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欺负人民,交警是个典型代表
深圳南山国税局周围说是不准停车,可是交警除了偷拍和罚款之外治理好的吗,还不是老样子,这叫什么世道!
这就是广东俗话所讲的:"故意放牛食大爹禾",另有所图。
各级政府部门、上级公安机关是有责任的,最起码没起到监督作用,老百姓这么大意见还不整改,人民公仆的形象??
人民日报:巨额罚款的背后是什么
张志峰
2007年01月19日08:56 【字号 大 中 小】【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近日,有个大城市的几位人大代表在省人代会上议论:这个市一年交通违法罚款有180多万笔共1.5亿元。据了解,2006年该市财政收入502亿元,这项罚款就收回了1.5亿元!
是司机违法太多吗?有人大代表质疑:执法的目的是让人们遵守交通法规,岂能以罚代管?联想到近些年有的地方交警部门日益豪华的办公楼,让人不禁忧心巨额罚款背后的动机。
一个多月前,公安部再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的罚没收入要全额上缴财政,财政保证行政开支,实行收支两条线。但事实上,一些地方却暗中鼓励执法部门“应收尽收,以收定支”。更有甚者,为“罚”下任务、定指标。如此“激励”难免导致五花八门的乱收费、乱罚款,最终导致“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
有人诉苦:目前一些地方财政确实困难,难以全额保证执法部门的行政经费,预算经常留有缺口。这是发展过程中的困难,需要逐步解决。但财政供养不足不应成为“执法创收”的幌子,人民赋予的执法权不能成为单位和个人发财的工具,借执法之名行创收之实,于法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执法创收或许解决了某些部门一时的问题,但却留下了一堆难题,贻害无穷。
执法创收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许多司机都有类似经历,每到年末,一些交警执法就格外“严厉”,甚至不惜“做笼子、下套子”。车开得好好的,冷不丁从树后面就窜出一位,端着摄像机,开始下单子。有位高校老师驾车时多次无端被罚,被吓怕了,以致形成心理障碍,一看见交警就停车,最后不得不去看心理医生。类似行为违背了执法的严肃性,也有悖于执法为民的宗旨,甚至演变为“执法为钱”。以罚代管,罚而不管等屡屡出现。近些年让大家提心吊胆的苏丹红食品、问题大米等,有不少就是在有关执法部门的眼皮底下,堂而皇之地上市了,其根源就在于执法行为的错位和缺位。
执法创收破坏当地的经济运行环境。一些执法部门为完成罚没指标,千方百计乱收费,乱罚款。满足了部门利益,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最终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长期下去,谁还敢来投资创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得不偿失。
执法创收导致公权滥用,乃至私用,助长腐败之风。执法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本该用以维护群众利益。而一些执法部门牺牲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公正性,把个人的福利甚至考核都和罚款指标挂钩,直接导致以权谋私,为群众诟病。
彻底铲除执法创收的不正之风,需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只有将权力和利益彻底分离,才能使执法部门的利益驱动力得到有效约束。
网友 于 2007-01-19 17:26:11 发表评论 [回复] IP:61.157.233.★
有时候交警也是有苦难言,当地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地政府鼓励罚款,有的甚至是下达任务收罚款,不规范政府的行为,难以杜绝交警乱罚款.
网友 于 2007-01-19 17:18:35 发表评论 [回复] IP:61.157.233.★
本人有类似遭遇,一次在路上行国驶时,突然出现警察将我拦在路边,被告之超速了,但既未向我出示超速的记录,我始终也没有看见我在哪里超了速,但不容置疑地被罚款200元,这究竟是为了罚款还是为了安全?真叫人搞不明白.交警执法不规范早就有之,也不知何时才能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执法.
网友 于 2007-01-19 16:59:14 发表评论 [回复] IP:59.53.253.★
越罚越不得人 心执法为钱 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网友 于 2007-01-19 16:53:32 发表评论 [回复] IP:218.75.24.★
交警变相罚款,搞创收,路段限速,收刮钱财。
这种做法实在是太可恨了。
车轮 于 2007-01-19 16:35:09 发表评论 [回复] IP:220.200.112.★
管好交警、拒绝陷井。
网友 于 2007-01-19 15:47:26 发表评论 [回复] IP:220.205.53.★
我个人觉得是我们体制的问题,作为百姓尤其是开车的百姓,只所以痛恨交警百分之百都是被罚怕了.我相信如果从体制上不进行根本的改革,百姓将继续被乱罚.相信交警也被所谓的任务额压的喘不过来气,累死干活的,工作在一线的交警也不容易呀,却让那些交警的头头们享受了。真是可恶
葫芦岛市;杨利民 于 2007-01-19 15:46:07 发表评论 [回复] IP:218.24.207.★
收支两条线并非万灵丹,各级财政年终决算都按罚款数额给公安局提成或以其他名目给予补发提留.因此此事不单是财政体制问题,更是以法治国的长期任务.
网友 于 2007-01-19 15:21:32 发表评论 [回复] IP:219.139.241.★
文中所说的大城市就是武汉市。
网友 于 2007-01-19 15:09:49 发表评论 [回复] IP:61.172.23.★
如果取消交警,那又是怎样一个状况?大家想一想!
实话实说 于 2007-01-19 14:57:22 发表评论 [回复] IP:220.179.106.★
君不见,除了公安机关特别是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设施一个比一个好之外,那一个个小小的交警的住宅也是一个比一个好,本地的基本是个个住小别墅
中国人 于 2007-01-19 14:54:31 发表评论 [回复] IP:220.173.34.★
现在的交警猛如虎,到处都是他们发财的机会
网友 于 2007-01-19 14:46:44 发表评论 [回复] IP:125.74.43.★
我们都有类似经历,兰州从1994年至2000年,平时到年末,一些交警执法就格外“严厉”,甚至不惜“做笼子、下套子”。尤其出租车开得好好的,冷不丁就收到罚款,当时鼓励交警执法“应收尽收,以收定支”。更有甚者,为“罚”下任务、定指标。
网友 于 2007-01-19 14:46:05 发表评论 [回复] IP:222.82.203.★
现在的交警真坏。出交通事故不去调查,和出事故的当事人协商罚款,
网友 于 2007-01-19 14:06:55 发表评论 [回复] IP:121.31.13.★
买车前的使用预算中谁也不会去算被罚款这一项,但买车后才发现:交罚款是一项大开支呢——有时甚至超过养路费,成为油费和维修费之外的第三项大支出!
网友 于 2007-01-19 14:03:30 发表评论 [回复] IP:125.254.128.★
作为交警应受百姓敬爱,可为什么一提到交警全国各省市的老百姓都那么曾恨交警呢???????
网友 于 2007-01-19 13:58:33 发表评论 [回复] IP:218.4.150.★
让他们改 不可能
网友 于 2007-01-19 13:58:15 发表评论 [回复] IP:58.50.153.★
该管管那些特权交警了,不然一部分[不能说少数]坏警察败坏了整个公安队伍形象,严重影响了党群政民关系
网友 于 2007-01-19 13:44:56 发表评论 [回复] IP:58.50.153.★
都是钱闹的
网友 于 2007-01-19 13:35:03 发表评论 [回复] IP:219.146.141.★
执法为钱,为人民币服务,是眼下许多法律的执法行为的实际做法。
网友 回复于 2007-01-19 14:36:11 IP:219.146.220.★
你说的是实话呀!
宁波司机 于 2007-01-19 13:34:48 发表评论 [回复] IP:124.90.99.★
我是一名司机。我曾看到好几起机动车追尾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前方机动车突然看到警车或者摄像头习惯性刹车所引发。很多司机都说,在陌生的路上开车一大半的心思是注意是否会被罚款!特别是老驾驶员,我们不担心交通事故会发生在我们身上。更多担心是出车一次会不会被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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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上jinshao的社会热心!文明和谐社会的建立和发展.依法治理和监督国家部门的行政作为都离不开每一位人民参与。值得可喜可贺的是我国几大有影响力的国家媒体如:新华社(网).CCTV.人民日报(网)等先后对这问题进行了监督.揭露和抨击。人民告交警的事也已收进了国家法治白皮书。
交警作为绝对掌管着党和国家人民交通管理执法的部门,所言所行都代表着国家的依法治理公正形象,应该是人民的榜样,受到人民的敬重和拥护,但曾几何时令人民遗憾的是事实与愿违,在全国说到交警,几乎成了全体人民义愤抨击的目标,是什么原因呢?我们的交警队伍应该好好的反思了,除非你们不想再拥护我们伟大可爱的党,不再热爱我们得来不易的美丽国家,不重视广大人民和谐团结的局面。
早就应该整治这个问题了,只是地方诸侯各自为政,难啊!
深圳收成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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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家,
在那些眼里,国就是家,家就是国。
老子是一家之主,也就职一国之主。
罚你没商量!!!
去行政复议吧,拖你个十天半个月(星期六、日恕不接待)。
看你还告不告。
有组织的“兵”对付一群“散兵游勇”,结果就是“杀穷济富”“富者更富”
CCTV报道过多次,报纸评论过多次,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也批评过多次,现在人民日报也刊登了。但,你评你的,我罚我的,已全无诚信和廉耻,一切向“钱”看。
很感激大家的忧国忧民之举,这全归结于政府机关不作为的结果。
中国的社会只剩"钱"了,正如猫抓老鼠里那只猫,眼睛里只有“美元”一样
为了健全民主法制社会,全面服务经济的发展,国家已对政府所有职能管理服务部门进行了改革,取得了卓越的成效,但目前看来就只剩交警一个成了可谓针插不入,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了。
动荡之根源
交警淡淡的说:“我们是有任务的,而另外一个就一副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势。”这个是我上次遇到最无理的一次,还有一次是朋友的,交警连别人的老妈都问候了!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欺负人民,交警是个典型代表
深圳南山国税局周围说是不准停车,可是交警除了偷拍和罚款之外治理好的吗,还不是老样子,这叫什么世道!
这就是广东俗话所讲的:"故意放牛食大爹禾",另有所图。
各级政府部门、上级公安机关是有责任的,最起码没起到监督作用,老百姓这么大意见还不整改,人民公仆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