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路线定为从东湖公园出发,到洞背桥头签到点,总共46.3公里,外加来回往返找路,所以暂且四舍五入算为50公里。
11点多到达广岭后问了路人东湖公园的位置,但由于理解不到位,而且看到山道,自己的好奇心发作,所以,也就走了一段“冤枉”的路,还好赶紧下山后再次询问路人,才最终找到正道。


下午两点在东湖公园南门集合完毕,便沿着绿道往梧桐山的方向走,原以为按照绿道的路线一直走不会错,但一方面是绿道路线不够直观,另外一方面是对去年走的路记忆有点模糊(因为去年是在东湖公园西门开始走,而且是跟着大队伍走夜路,所以记不太清),所以来来回回找了好久的路,才终于确认了路线。PS:如果当时在东湖公园西门集合然后出发,估计会更顺利一点。

到了鸣翠亭,由于没有注意旁边的拐道,所以又走错了方向,走了很长的一段“冤枉”路,由于时间、天气及队友的行程计划,故临时决定吃饭然后各自回家,行程结束。在吃饭的时候,就在想路线的事,而且心有不甘:百公里是不是越走越差劲了,就像之前考英语六级的时候成绩比上次差,而且想到女人都可以走下去的路,为什么我就不行,所以较真地在心里说,走回去,去重新找路。吃完饭后,让队友回家,我也就走上了返回百公里的路程,去找对的路。还好,不负有心人,真的就找到了路,在路上,看到附近的居民在徒步,我从他们身边经过,他们就在聊起:据说晚上徒步有助于减肥。然后我就意会到这句话是说我来着。原本想搭讪跟她们聊几句,但想想还是行程要紧,于是只是笑了笑,继续往前走。

 


接下来的路基本还是比较顺畅,遇到不清楚的路线,再询问路人,也就走对了。看到熟悉的路,还有路上的花,回想去年走过的,感觉回味无穷。路上的女生也不少,而且有些还是一个人走,感觉女生都很强大,偶尔她们走过,也会默默点个赞。路上偶尔也和徒步的朋友聊几句,互相鼓励。

到了梧桐山签到点后,走梧桐山二线关巡逻线的时候,很长的一段路都是黑的,只能是边走边开手电筒。感觉这段路是最考心理的,并不完全是因为没有路灯,而是因为路上的石板路不好走,而且这段路程不短,所以心里一直在想,究竟何时才能走到头,路上困了累了就在调侃:挑夜灯,走夜路。在路途中休息的时候和驴友聊天,他们大我至少十几岁,而且身型也比较肥胖,说之前有朋友劝他不要走百公里,因为怕脚伤吃不消。但他们还坚持走。我想,支撑他们提前出发,坚持走百公里的,估计是不服输的劲。有驴友中途受伤,路过的朋友说走了怎么长的路受伤不能用活络油,要用云南白药气雾剂,我又学到了。那受伤的驴友休息完,她队友说了句:现在走在这段路的中间,只能挨着往前走了。所以你会发现,走在路上,有时候伤痛未必能够避免,但你只能忍着往前走,因为没有退路。路由石板路走到绿道,感觉舒服多了,虽然还得继续走,还是在心里继续问:这段路究竟何时才能走到头。但毫无疑问,没有退路,只能往前走。在路上,偶遇了一只萤火虫,那时候看到,旁边的人也说是萤火虫,所以我确信我没看错。我调侃道:像我这样没见识的人,这一次是人生第一次亲眼看到的萤火虫,所以那时候决定继续走百公里是对的,坚持是值得的。
终于走出了这段路,在盐田检查站休息的时候坐在交通引导的工作人员旁边,我在喝水的时候听他说道:离大梅沙签到点只剩8公里。突然让我想起“引导的工作人员一般会把剩下的公里数说得很少”这句话,然后确实有点失禁地喷水,估计那喷水的声音他也听得到。和工作人员聊了会,然后继续走,路上有不少鼓励加油的话,都用“感谢”、“辛苦了”致意。
往大梅沙走的路上,有公路,有山路,有栈道,时而起伏、时而平坦,弯弯曲曲,无穷无尽,但保持着同样的速度,往前走,相信会走到目的地。海风吹起来很爽快,当然也带有点冷,路上累了,看到有单车租用,想用深圳通去刷下,但发现不起作用,也就只能默默继续走下去,还是那句话,没有退路,只能往前走。


不到五点的时候到了大梅沙签到点,买了点东西充饥,然后就把背包当枕头,双脚抬高,席地而睡,差不多六点的时候由于小雨点滴到身上,醒了,发现我背后有两个警察在我不远处站着,心里调侃道:估计我是被列为特殊人物被“照顾”了。

原本是成功报名磨房的人到了签到点才可以领红牛,我没报上名,所以不打算去问是否可领红牛。但听到派发红牛的女生在召唤小朋友:小朋友也可以过来领红牛哦。然后我就走过去要了一瓶红牛。突然之间笑点就出来了。 


由于天开始下毛毛雨,原本计划的其他队友都不打算去比克厂签到点,所以临时决定,继续往马峦山的方向走,心里想,无论如何,这次走过的路程绝对要比去年的路程长。在路上,偶遇了一对母子还有他们的朋友。他们都是从大梅沙开始走,那小孩也坚持了三年时间,感觉这孩子走起路来绝对比我强。在马峦山偶遇了朱雀花,在迷雾之中看到很多坚持的身影继续向前。他们或是同龄的朋友,或是年纪大的叔叔阿姨,或是和父母一起走的小孩。


终于到了洞背桥头,在想着如何结束行程的事,看不到公交站台,也就只能朝着休息的人群中去,在走过一段路的时候,按照惯性,眼睛稍微朝地上看,看到一个半蹲的身影还有熟悉的脸,我在想这是不是太巧的时候,听到了声音,确定没有错。所以,世界太小,一低头就可以遇见。这也算是这次行程中最大的偶遇吧。想起来都觉得好笑。


这路途中的其中一部分都是自己一个人走的,当然也有其他的徒步者。我觉得一个人走的好处是可以用夜的深去窥探自己,去找不一样的风景。
这路途中,享受找路的“乐趣”,因为它跌宕你的心,让你去思考如果走错了方向,如何调整计划和照顾队友的心情;路途中有很多故事,如何去听别人讲,我们又该吸取些什么;路途中有很多无奈,是坚持还是放弃都没有对错,而当没有退路,也就只能向前。所以,路本身的意义不只是路上的风景,而且是那些有血有肉、亲身经历的点滴故事。
很多人都希望去看那些坚持到最后的人是如何的,但走过了,你才会发现,其实,把自己当成主角去体验,才能更深刻地理解他们的坚持。靠眼睛观察、靠耳朵去听、靠心去想,只能了解其中一部分,而自己真正敢于去尝试了,站在徒步者、当事人的角度,你才会懂得黑暗、光明、曲折、挫败、成功、喜悦、困顿、劳累、无奈是如何的真实,而这些,就是路的意义!

PS:如果要把走百公里当作一种自虐的行为,那我想说,自虐无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