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户外运动在中国的兴起,越来越多的驴友背起背包,走入大自然的怀抱。户外运动本身对忙碌的都市人有着极大的益处:放松心情、锻炼身心、增进友情、团队协作!然而,越来越多的人走进山野之时,却有个别人却一去未返。近几个月来,户外运动中安全事故不断。郑州驴友坠崖身亡家属索赔一案,在历时近一年时间以后,近日判决:AA制活动组织方免责。
事件经过:
2010年7月21日,郑州网友“戈壁青石”在某网站论坛发出约伴帖,称准备组织一次“金秋北疆”自助游。郑州网友“伤心”李某报名参加。
8月13日晚上8点左右,三支由驴友组成的队伍分别从郑州、鹤壁、洛阳出发,其中郑州队伍共有17名驴友,“头驴”即发帖者“戈壁青石”,“伤心”是其中一员。
8月14日,途经红豆杉大峡谷,驴友们到达山西省陵川县古郊乡马武寨村。
8月15日早上,“伤心”与驴友们通过老虎嘴走过大瀑布,到达一个当地人叫老黄的地方时,由于山路湿滑,“伤心”不慎跌落30米深的悬崖,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伤心”的家人在起诉书中写道: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其他驴友“每人仅付500元,作为安抚费用,此远远不足以弥补原告家的损失”,李某家人要求“戈壁青石”等15名驴友按照“公平原则”,赔偿抚养费、死亡补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总和的50%,共计26万余元。
2011年4月,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立案受理了登山遇难死者家属李某某状告领队陈某某及同行队友一案今日正式判决:驳回原告诉求,判决被告无过。
法院认为:
自助式户外运动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运动方式、是一种不同于常规旅游的活动,其采取的一般不是常规的旅游线路,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该种风险为活动参加者明知,但仍然愿意参加,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该自助式户外活动,是由各驴友AA出资共同进行,不属于经营活动,没有盈利性质,相互之间是自由组织、自愿参加、自我管理、风险自担的关系,不存在谁领导谁,谁为谁负责的问题,可以说自甘风险、责任自担是整个户外活动领域的公序良俗、社会公德。
目前,在我国对户外运动风险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处理此类纠纷就应该尊重该领域约定俗成的社会公德。本案中李某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是多次组织、参加户外活动的旅游,对该活动的风险是明智的,并自愿参加,说明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即使是这样,在事故发生后被告陈某某等人不但进行了积极的救助,而且还组织捐款,被告人不但支付了前期的救助费用,同时还每人帮助李某某家属安心捐款500元。说明同行众人尽到了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因此,驳回原告诉讼。
关于此案的判决,免费受理此案的专业从事旅游案件的河南聚铭律师事务所刘凤彬主任认为,他对此案的判决比较满意。并认为法院对新生事物的接受与认知非常值得称道。法院不但考虑到此案对河南,乃至对全国都是一个指引作用,更是处于对新生事物的保护,对区域内的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一个原则的遵循。这对户外运动是一个很大的支持。
焦点一:组织者“头驴”是否应担责?
“单车骑行、自驾游、探险游都是带有冒险性质的行为,组织者应当承担更多的注意义务。”李某家人的辩护律师认为。
驴友们的辩护律师刘凤彬表示,“戈壁青石”在发出约伴帖后,多次声明或提示,本次活动“没有组织、自助通行,自助+互助”,他和同行驴友之间是自由结合、自愿参加、自我管理、风险自担的关系。作为约伴人,“戈壁青石”不存在过错。
焦点二:有捐款和单位补偿驴友该不该再赔偿?
刘凤彬说,李某意外死亡后,李某所在的单位对其因公死亡待遇8万余元、对李某的父母每人每月发放150元至生命终结,按照平均寿命75周岁计算,可领取现金近6万元;一对儿女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的生活补助费直至18周岁,累计93600元。粗略计算,李某家人可从其单位得到补偿23万余元。
“戈壁青石”介绍,意外发生后,除了驴友每人捐献了500元,他本人捐了1000元,驴友们还自发组织了两次捐款,捐款2.2万余元已经给了李某家人。
律师表示,李某出事后,其家人已经得到的各项补偿有30余万元,远远超过了其所要求的26万元损失。
对此网友布洛阿特峰为我们分析,:一起出行人员一共17人,不算很多,而且有收队等,看过程也是比较认真负责的,据说都是穿着专业并且走过驴线的驴友们,同走的人那么多,路线应该也不能说太危险,他们即不是走在最前也不是最后,这事故不能算是自然灾害,要说也不能是团队因素造成的,作为人为失误的话,跟技术无关,可能算是一个意外的了!这个意外还真不能说是因为别人造成的……
户外运动是一定存在风险的,这是户外运动的本质属性。探寻未知,是人类内心最本质的欲求,这也是户外运动的魅力所在。然而,怎样来控制户外运动中的风险,减少事故的发生,不仅是专业户外领队,也是每个驴友自己必须学会的一课。
1、户外骑行第一原则:永远把自己照顾好!
AA户外骑行许多人理解成费用AA,这是当前AA户外骑行最大的误区,其实不仅仅是费用AA,责任和风险同样AA,因此户外骑行时,不是只有队员面临危险,领队也同样面临危险。一些朋友进入骑行时总是或多或少在寻找一种依靠,这样才出现了这个领队照顾人不细致、老骑手看不起我们新骑手的抱怨。不要想着别的人会帮助我,在这里每个人都在独立地面对着大自然。别人帮助你那是别人的事,但是自己要明白:我必须依靠我自己!!!
2、时刻关注着伙伴的安危
骑行途中,如果一名队友摔倒了或无法前行,全队将面临很多的困难?一个团队是一个整体,每个队员的失误都会为整个队伍带来意想不到的困难,因此保护好你的队友也是在保护自己,这与第一条不矛盾:永远把自己照顾好是你能生存下来的法则;保护好你的队友这是实现你们目标的保证。
3、不要参加与自己实力差别太大的AA队
许多新骑手抱怨一些老骑手不带他们出去,如果A线路到没什么,但是如果B线路呢,那么你必须问自己,我有能力参加这样的线路吗?一个实力差别太大的AA队,势必会出现信息和经验的不对称:选线路、选营地、出行装备的选择以及未知困难的处理,有些东西别人可能会细心的提醒,有些东西别人也许没有意识到,特别是长途骑行,你的装备是否能防寒防水,一些很小的细节如果没有注意到,这时你将面临比你队友更多的危险和困难。户外是危险的,当大家都进入极限状态时,想得最多的是让自己活下来,因此大家必须明白,有时危险来临时,事故往往会从队里最弱的队员开始。
4、永远不要用到自己的极限
朋友,如果你参加的是有组织的商业队,请尽情发挥你的体力,因为当你力竭时,会有组织者照顾把你安全送回营地;如果你为荣誉而战,也尽情发挥你的体力,因为实现目标才是你最终选择。但是自己组织的骑行中,你就要考虑到一起的队员和伙伴,尽量不要给别人压力,不管是快还是慢好,要识大体顾大局。使整个队伍始终保持一致。
组织者需知:
1、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当发生意想不到的的情况时,要敢于“舍得”,这里不仅仅是指全队,有时是针对某一个个人。许多情况下队员没有考虑到即将到来的危险,但是领队如果发现时,必须提出和制止,也许是身体状况不好,也许是装备不齐,别存在侥幸心理,当然这个决定是痛苦的,但是有“舍”才有“得”,领队必须明白,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2、根据队中最弱的队员来调整计划和行程
在户外骑行,一个好的领队要随时注意队员的情况,按照最弱队员的体力安排好行进速度,同时根据最弱队员的实力来调整计划和行程,这样才能保证整个团队的安全。这样的安排一些领队可能感觉不公平,但是要么你别带她或他参加活动,既然带了,为了安全在计划上必须考虑到队员实力。
3、随时听取队员的合理化建议
领队不是万能的,很多情况下领队也有拿不定主意的时候,一方面队员随时要向领队提出合理化建议,另一方面领队也要虚心接受,不要装懂、不要炫耀;诚实面对自己的能力极限。
4、队员的两不带
A、没有团结协作精神的队员不带:这样的队员往往是强驴,迟到、自私、独特立行,他们有自己的一套经验或理念或有颗自私的心理,对领队一些决定存在着抵触情绪,许多时候自行其事,这样队员对整个团队带来的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B、实力差别太大的队员不能带:如果实力差别太大,不仅仅是拖全队的后腿,还可能产生队员之间的不团结,有时一句:“人家还是新手嘛,你就不会照顾一下。”会把你晕倒。这样的队员不管是不是美女还还是拒绝吧,这样对她对全队都好。
5、也许有人会说,出行招集队员时是无法了解队员的身体和性格状况的,这引出我的最后一条原则:尽量和熟悉的人一起出行吧!!
写得很好哦,除了最后一句,其他全认同。
提醒一下,大陆不是海洋法系,并不是以之前的案例作为判决的根据。
所以这一次判无罪不代表以后会就一定会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