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眼罚款返还好比洗钱" 炮轰电子眼测速罚款
南方都市报徐艳 李雅琼实习生黄瑞燕2007-02-04 03:45:41
奥一网讯 昨日上午,省政协委员江涛在分组讨论时炮轰电子眼测速,认为一些县的交警部门已经将测速罚款当成了创收手段,因为罚款中有一半会返还到交警手中。他对记者说,“说句不好听的这就是洗钱”。
江涛在政协提案中建议适当提高公路限速、整顿电子眼测速罚款。他还专门写了封信给省公安厅厅长梁国聚,昨日上午,该信件已通过大会工作人员转交到梁国聚手中,梁国聚反复表示,他提的这个建议非常好。
公路限速标准已过时
昨日上午,省政协委员江涛在第17组参加分组讨论,当着副省长林木声的面,江涛一发言就将矛头直指电子眼测速和电子眼罚款制度。他说,说起来是小事,但是电子眼测速的问题已经到了“怨声载道”的地步,并用白话特地复述了一遍,引起了不少委员共鸣。他说,据公路管理部门介绍,现行的公路限速标准,大多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甚至是六七十年代制定的标准,有很多地方还是限速30公里、40公里,比走路和骑单车还慢。他说,外地一些县市凡是外地车经过,一旦超过限速,“过一辆刷一辆”。江涛认为,地方相关部门在竖立限速标志牌时基本没有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应的许可手续,随意性很大。
有交警以此创收
在《关于适当提高公路限速和整顿“电子眼”罚款的建议》的提案中,江涛表示,在不少地方,“电子眼”抓拍超速罚款的问题,已严重违背了保障交通安全的初衷,几乎所有路过该地的车辆(特别是外地车辆)都遭到抓拍罚款的处罚。更为严重的是,为获得更大经济利益,部分地区甚至出现由私人老板出资或者交警部门内部私人集资,购买摄像设备参股交管部门进行罚没款分成的违法违规行为。驾驶员形容这是新的、合法外衣下的“车匪路霸”。他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限速标准过时,一是财政监管失控,很多地方的交警部门在罚款上交地方财政后,能按比例返还。在此潜规则经济利益推动下,不少地方交管部门利用了公路标志不规范、特别是限速过低的情况,理直气壮地“按章执法”,进行抓拍罚款。
江涛建议对全省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限速标志牌进行规范化的清理整顿,根据路段等级标准,在保障安全通行的基础上提高限速标准。并建议省公路主管部门对公路实行分车型限速,对卡车、客车、小车三种不同车型分别设置不同的限速标准。
编辑:李蕾

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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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江涛同志,合格的政协委员,我们的社会需要千千万万这样的委员。
支持江委员
(私下认为江委员的私家坐骑也中过不少枪
)
我估计他也中招了,否则哪有这等好事?!
老百姓是草芥
但是老百姓也是水,亦能覆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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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支持!
今天人民网报道了广东省人大会议人大代表们揭示了道路限速.交警滥用测速罚款创收的问题。道路限速更应科学化.合理化.人性化,革除随意执法陷阱。
新华网.CCTV报道了江苏省规定交警从今以后不能暗中执法:测速必须提前明确告示,流动测速必须使用规范警车,交警穿制服在场,如人离设备要停并撤走;限速60公里以下的道路除特殊危险路段可以测速外,再不测速罚款;同一辆车,同一时间段,同一道路,同一交警中队辖区多次违章的只择一次处罚。广州日报头版和珠江电视台今日关注栏目也报道了广东要这样执行。
支持
大力支持。
偶拆了车牌支持他~~~!

绝对支持
但不知道如何支持是好!!
赞江涛委员为民办实事。建议“二会”代表否决公安(交警)部门的工作报告。
坚决反对靠罚款创收的行为
昨天看广州日报,好象有一则报道是说省公安厅也发文了,不允许暗中测速.
就不明白了,省委市委的车子就不出来办事吗?只要出来走一趟就可以看到的问题还要政协委员来点明...这官当得也太那个了吧
广州还想成为中国的底特律,就这样的开车环境怎样可以成为汽车城?搞下去官民的对抗情绪加剧,有违创建和谐社会的宗旨啊!
人家出行都有警车队伍开道,怎么会有人不识相去拍呢
肥仔GG你就外了,省市领导GG们的车牌就像SZY一样专用的!没有字母的小号码,公安全部有文件告示这是政府车辆!你不知道啊!
我当然知道啦!这就是社会主义特色了,在西方除了有警车开路有特权外,其它政府车违章照罚不误,人家那才叫和谐社会啊!
我们这政府就会发百姓财,象一楼说的,就是拦路抢劫一样,我们老百姓有什么办法?交警有心设套,那是百发百中...唉!不说了....
强烈支持。。。
一段时间下来,发现有的私家车主都会被电子眼逼疯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