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站务处理 2007-03-01 13:12

投诉:新堤滥用管理员职权,篡改别人的跟贴内容!

原贴在: 2007年黄山行之悲喜人生——PP SHOW
http://www.doyouhike.net/forum/231329,0,0,5.html

管理员有权删掉自己认为不妥的跟帖内容,留空白,是从便于管理角度出发的。
版主也一直是这样做的。

但这个新堤,却独出心裁,私自用别人的ID,但把别人的不同观点,
改成说她自己想说的话,

例如,我跟贴本来是提出不同意见的,但后来内容却篡改成感谢她了。
这种做法简直太无厚颜耻了!

这是原则问题,如不纠正,让这些人一捣乱,好好的论坛就变成乱七八糟了。
那个贴子已有几个人发现这个问题,本人也跟帖指出,但该贴主仍然不改。

她还把和她冲突一方的大头像私自贴在网上,让支持者臭骂,这种做法已明显侵害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和肖像权,如果引起法律纠纷,是会累及网站的。

请版主责令其改正,否则建议收回该贴的管理权限。

以下为截图:

这个跟贴的贴主在问?'谁在用我的ID说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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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有才了 2007-03-01 13:29

哈!现在知道了吧?气到了吧?:D:D:D
支持你一下吧
自驾之路的所谓LD早就应该下岗啦~
说封就封说放权给人改就改
没有一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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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有才了 2007-03-01 13:33

呵呵!你看看你改不改的了我的的发言?
你也不要再计较咯
谁让你是新驴
谁让你说了些她们不喜欢的话哦
女人................唉!
呵呵!估计又有人来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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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太平 OP 2007-03-01 13:48

谢谢你为我背黑锅。
那两个阿姨级的MM,还以为你是我的背心呢。

唉,理解万岁吧。

斑竹也不容易,一碗水端平,讲来容易,可什么叫平,做起来很难每个人都满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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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有才了 2007-03-01 13:55

不是吧?以为我是你的马甲?晕
我没得罪那两个霉女吧: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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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堤 2007-03-01 13:57

对醉太平投诉本人篡改别人跟帖内容的问题作出以下回应:

1、本人发的帖子是PP的作业帖,因为此次出行有摩擦并引起了争议,相关的帖子被锁的原因许多有争议的发言就涌入本帖,但本人不希望看到这样的局面,所以多次在帖子里用红色醒目的字体标明不欢迎与旅行PP无关的话题,并诚恳地请求不要再讨论了,但醉太平根本不尊重楼主的本意,仍一意孤行地发表评论性的长篇大论,本人没办法,经人提醒才利用楼主的管理功能删改了有争议的评论的内容。

2、醉太平投诉我私自利用别人的ID,篡改别人的发言,这里我要说的是:我没有利用别人的ID的权限,更没有利用别人的ID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只是编辑了别人不符合主题的发言,系统很明白地标记了本人什么时间对帖子内容做了编辑。

3、虽然本人再三申明,仍有热心人士发表评论,为了息事宁人,本人对不合主题可能引发新一轮矛盾冲突的跟帖也做了编辑,这个是事实。

4、被本人编辑的帖子里加入的内容并不是我想说的话,只是些无关紧要的话而已,目的是为了维持帖子的整齐和平息之前因摩擦引发的争议、杜绝跟风评论。

5、被编辑了跟帖的朋友有意见的,本人做了诚意的跟帖道歉和发悄悄话道歉,如果需要可把悄悄话贴出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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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堤 2007-03-01 14:06

对你太有才了说句话:

我看你这么热心罐水,但请看看这里是站务处理版块,你要罐水也请到相关版块去罐,不要在这里起哄让人那么容易看出你的心偏向哪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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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有才了 新堤 2007-03-01 14:37

你牛X呀!希望你能找回自己咯
站务处理是你开的?你这么名正言顺,那你干脆封了我的ID吧xx(xx(xx(
不附和你一起痛骂鸟蛇的就是你的敌人?你就当我是你敌人好了.
不要找借口!你"编辑"就"编辑"也不用千辛万苦长篇大论地来为自己辩解,欲盖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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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太平 OP 新堤 2007-03-01 14:46

你太有才了 wrote:

哦!明白了霉女!偏向你的就是发言,不偏向你的就是灌水呀
你真的太有才了
不要打着站务处理版块旗号来说事,看着不顺眼你编辑就是了.没意见!


不要对斑竹有意见了,
看看这种滚刀肉似的泼皮做风,如果当了斑竹,还不成了阿扁第二了?

如果长假出游,你的车上有一个这样行事的人,你恶心不恶心?

可怜蛇呀, 名誉败在这种人手里,真为你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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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太平 OP 2007-03-01 14:20

第一,你的贴子里根本不是什么贴片片,从头至尾,都充满了咒骂那条蛇的话语和争论,无法反驳我的论点时,昨晚你还一度想让斑竹锁贴,但从有了管理权限,删改、“编辑”的只是你看不惯的、或不同的意见,对咒骂蛇、支持你的贴子,你从未编辑或删除,这个有案可查、无法抵赖吧?

第二,你是无知还是无耻,怎么能“编辑”(篡改)别人的不同意见,改为你自己想说的话甚至是写什么歪诗歌?

如果大家都像你这样,满帖都把别人的贴子“编辑”成给自己唱赞歌的,那还像了公共论坛吗?

第三,你私自网上张贴蛇的照片,供人咒骂,涉嫌违法,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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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叶红了 醉太平 2007-03-01 14:33

醉太平 wrote:
请看:
............................................

繁素素 wrote:

************
谁在用我的ID说话呀?

新堤:不想再谈论相关话题了,所以回到户外旅行的话题上来
抱歉改了你的帖子,希望没有影响你的心情!
..............................................

醉太平我再跟你说几句:
.................................

楼上的楼上:
就看你厚颜无耻的篡改别人贴子的行径,为一点小过就想把蛇整死的险恶用心,和恶毒咒骂跟帖人的话语,你根本就是个活得很不体面而且不知道做人要有原则的角色, 这样的人我从不搭理。

恕我直言,而今虽然因为蛇的不道德行为,你们三个似乎是坐在同一条船上,其实你们和QMM根本不是一类人,假以时日,她一定会后悔结识你们的。

坦率的说,如果说那条蛇不是男人的话,看你的做为,也是半斤八两,好不到哪里去。

和QMM有过君子协定, 如果没人能在实质上挑战我的论点,就到此为止,我尊重她,

拜拜,不和你多废话了。
  

说您无知,您肯定有意见,虽然您最近的表现确实有点无知.幼稚园里都能接受到的教育在您的帖子里荡然无存.
说您出尔反尔,您也一定满肚冤屈.那么您自己应该还有一双认识汉字的眼睛吧,也还有一点点的记性吧.
不多说了.您自己睁大眼睛慢慢看.白纸黑字都出自您的ID下面.
自取其辱四个字就是这样写的.
拜托您不要在侮辱先祖创造的汉字了。根据您的情商和智商,大概太平洋边上的哪个岛国更适合您.那里有您广阔的土壤.
您慢慢走.不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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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堤 醉太平 2007-03-01 14:34

对于你说的第一点,我懒得反驳,去看版主的跟帖和意见吧,公道自在人心。

第二点:本人没你有才,没什么想说的话,歪诗也好,赞歌也好,不影响任何人的利益,对任何人没有攻击性,爱看不看

第三点:同行的人都有贴PP,而且蛇是摆好POSE让我照的,并交代过回来写作业要写明哪几点几点,违法了吗?你有什么权利在此对这件事发表意见?

你不是谁都不认识站在公正的立场发言的吗?看看你的用词。。。。。。,奉劝一句:做人不要那么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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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堤 2007-03-01 14:49

因编辑了帖子有歧义本人发悄悄话的道歉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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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潇 2007-03-02 01:11

其实关于这个主题的贴子到现在已经不好玩儿了B)。但我还是想对醉太平你太有才了说几句:o)

1、新堤MM用的是话题管理员的权限,就是在自己的贴子里编辑或者删除一些和本主题无关的跟贴。她既没有权利封谁的贴,也没有权利篡改别人的意思。她只是在修改的贴中表达了对旅游的一些见解,希望引导贴子回正常的作业贴的善良意愿。希望你们两个能摈弃一些个人成见的东西,仔细看看她修改后的贴子:)

2、有人做错事了,这是事情的根本:}),至于原谅不原谅他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我们都无权对此说三道四:})。由于当事人暂时未原谅车主就用过激的甚至是侮辱性的语言来攻击当事人,无论是旁观者还是车主的朋友都不应该这样做。

3、醉太平洋洋洒洒的长篇大论,貌似中立,实则偏袒。举一个非常不恰当的例子,比如夏天的时候PLMM被人性骚扰,大家按照你的理论来推断,这个MM必有不检点或者说穿着暴露之举动;但是,阿拉伯国家蒙着面纱、全身裹长袍的女性也会受到性骚扰之困扰,如何解释?难道是因为人家穿得过多引你遐想之故?我想,还是与骚扰别人的男性自控力以及一贯的作风有关吧。不能各打五十大板,然后据此认为MM有什么不良企图。当然了,这个事件中,关键根本不在于谁骚扰谁,而是在双方对旅游的方式、目的、理念各方面的差异造成的矛盾冲突,您把这件事单纯归入男男女女,由此可见,您对事件的根本判断应该是错误的。也由此,非常不幸的得出一个结论,您可能根本就是认识那个车主,您的判断也应该与他的想法有关。

4、我们都希望能维护自己的朋友,这在费孝通老人家的《乡土中国》中有非常精彩的论述,只是,在维护自己的朋友的时候,尽量不要去太伤害别人的感情:I

唉,发现自己越来越婆婆妈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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茱茱 依潇 2007-03-02 02:24

我倒是喜欢你这样的婆妈。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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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冰室主人 依潇 2007-03-02 18:05

:D:})你本来就快当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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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间乐 2007-03-02 01:20

磨房楼主可以编辑跟帖内容的功能,好处很多,坏处可能就向楼上有些人那样,没看清楚,以为楼主能使用自己的ID说话,或者说楼主再把别人的跟帖改成自己的话,如果有人看不仔细,也容易引起误会。因为分不清楚你是部分修改了,还是全部改掉了?

其实,楼主想保持自己帖子的完整,可以只删,不能修改,版面上留下***到此一删:D
简单明了

你可以封我的口,但不能改变我的思想: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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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遍青山 2007-03-02 01:44

去年《南方都市报》评选热门签名档,其中一句是:我不赞成你的观点,但尊重你说话的权力。: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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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庄 走遍青山 2007-03-03 17:16

青山兄的贴喜欢看,(尤其是站务版),因为有味道。
不过这次有点不同意见。
“尊重别人说话的权利”这句经典, 也应有条件限制。

“观点与说话”应排除诽谤中伤,或明显的无证据的臆测。
观点没有依据,并经指出后,不加改进仍然不断原样搬出,
这时说话的权利又如何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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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上轻驰 2007-03-02 01:49

得理且饶人吧,唉,把自驾之路和站务都整得乌烟障气……:~):~):~)
放权给楼主(所谓话题管理员)任意编辑跟帖内容的确是论坛的忌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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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海 2007-03-02 02:19

变成吵架堂了,伤身体,伤脑子,伤心情啊。
看淡一点,冷静一点。
过好元宵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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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 年 2007-03-02 03:07

"不过这一路是我们最开心的时候,大家说说笑笑,我的肚子都笑疼了,十几个钟头不知不觉的就过去了.认识了三个最可爱的人,游云,特锐和燕子."
以上是青草儿MM的原话 :)
生活中任何事情有得必有失,三位MM虽然被人丢下了,可是回来的路上不也收获了一路的欢声笑语吗 而且还认识多了三位最可爱的人 ;)
相比之下那些闲言碎语有必要再理会吗? ;) ;)(是非曲直相信大家也都清楚明白了) :^)
今天都周末了 过去的事让它过去吧 :)
驴友们开心过周末啊 继续去LM......: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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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na_yen 2007-03-02 09:16

跳梁小丑又蹦这来了? 你那么偏袒七步蛇,却又到处招摇生事,还生怕他那点破事没几个人知道么??:O)

真替七步蛇遗憾,下本请来的枪手看来是帮了倒忙: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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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太平 OP 2007-03-02 11:13

某个人乱改个贴子,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本贴的意义不是狗打架,而是在于要遵照磨坊的游戏规则,维护和发扬论坛讨论的正确氛围。

磨坊论坛要健康发展,最大的障碍问题之一,是圈子观念。

现文明法治社会,是讲究游戏规则的,在游戏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不同意你的观点,但维护你的发言权。对事不对人。

可是看看这里跟贴的人,对任何事情,根本不问是非,而是光看圈子,是自己圈子的,就齐声支持,明明不对,也视而不见;不是自己圈子的呢,就伸腿踢一脚。
不同意自己观点的人就骂,估不透身份的呢,就一律是对方的马甲。

人是在千万人口现代化的大城市了,头脑里还是农村熟人社会的小农心态。
如此行事,以为占了便宜,实际反映了自己的可笑和可怜。

看看新堤卑劣的篡改别人贴子,以及鸦片和其他跟帖者维护这个熟人圈子、毫无是非观念的起哄,就是最好的标本。


凡事非要圈子,是弱者缺乏自信的表现。只有大队人马的羚羊和野马们 ,有谁见过老虎和狮子成群的吗?为成功奋斗的人都是独立思考者,特立独行的。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灯红酒绿过后,自己的孩子还是要自己养。在圈子内部,无事生非,充斥着钩心斗角 。


给版主提意见的贴子,即使是语句猥琐的贴子,斑竹最多是删除留空白或锁贴,
决不会把“反对“的贴子内容改成“对不起,我错了,谢谢版主的帮助”

而新堤你是怎么做的?


去朋友家,当她出去时,钱在抽屉里,也决不能动,相册、日记摆在桌子上,也不能私下翻看,和漂亮MM即使在无人的荒岛上,也不能非礼。

你看了,动了,可能永远都没人会发现,

这些都无法用法律约束,可是你的良心和道德会发现,会约束。

什么是道德?是被称作大写的“人”的心灵守护神。

蛇的行为当然值得BS,因为他的心灵里没有道德约束的概念,不道德的事也认为是可以做的,是为正人君子所不齿的小人行为。

说新堤和蛇是一类货色,
是从篡改几个人的跟贴的事,从把以前”朋友“的聊天话语当作隐私揭发的事来看的,同样也是在心灵和道德层面上——头脑深处只有个人的利益,没有道德和是非观念的底线,不知道有什么是要约束自己 。
现在表现不出来,可能是没有机会。只要有机会和土壤,就同样也会胡作非为。
那种一阔就变脸,官位一升就不认人,条件好点就包二奶、包二爷的,基本都是这种情况。

从这点来说,说她也是小人行为,不过分吧。

当然人性都有小人的一面,只要认识到人性的不足而不是放纵,如圣人所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第一位的。经常自省,是会改变的。

可惜,如王石在广告片上所言,人,最难的是改变自己!

想和他(她)们讨论问题吧,根本拿不出像样的道理,有的只是语无伦次咒骂。这里讲什么法治社会人际关系的ABC呀,在她看来,统统都是骗人的漂亮话,

因为在她的生活圈子里,根本接触不到这些,只要是当下不会给她带来一分钱现金利益的事,就都不必去相信和理会。

所以,尽管再三宣示,本人是以旁观者身份发贴,可有人至今仍扬扬自得的认为我是某个圈子的马甲,

哈哈,怎么说你呢,可怜的,脑瓜不开窍的家伙!

”时间能证明一切!“

本贴的目的已达到了。

兹宣布:遵守与朋友的承诺,本贴不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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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堤 醉太平 2007-03-02 12:33

露了马脚了: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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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5 2007-03-03 02:28

抓住一点马脚就狂拍:})
所谓的不再回贴,或许是没有狠招续拍了。
楼主再去多找些不利的证据来吧。
看戏的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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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 2007-03-03 04:10

无论如何,在不危及行车安全下把人放下是不对的,
就如无论如何,在没人身威胁下动手打人是不对的一样

随便改贴也是不好的,悄悄写贴人或直接删除内容(不是删除帖子)并明确留下操作人的资料(单系统在右下角增加的编辑人提示来得不直接,看贴人很多会忽略)没这么容易让看贴的人误会

控制情绪,控制情感,控制个人得失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