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安全回家 2015-10-27 18:11

同行驴友鳌太身故,保险理赔成难题

我们六人自由约伴穿越鳌太,知足大哥却中途因意外去世,心中悲痛万分。事故发生后同行驴友和知足家属以及同事一起在黄柏源派出所以及太白县公安局处理完了相关事宜回汉,并一下火车就约见知足户外好友十余人(浪子,悟,戒空等驴友),由猪七七完整向众人说明事故经过,并于第二天发布知足所在磨房武汉群内,事故报告想征求知足夫人同意后再发,原本以为保险已经理赔了, 前几天才从嫂子哪里才得知美亚拒保的消息后,心中愤愤难平!并与前日再次此次应兄嫂之托,陈情事实,,我义无反顾!,(下面文字都是嫂子心声)

各位驴友: 
   大家好
  在此突兀地插入这段文字,不是本帐号主人(知足常乐)的话语,而是亡人之妻的冒昧!
  是的,我的夫君已入土,在2015年9月26日于鳌太遇难,英年四十有三。
  知足走后,我和爱女一度心如刀绞;但自从整理他生前网络上的资料后,我们出奇地平静了———我们无法责难一个努力追求美好的男人,是吧?
  所以,我不是来企求怜悯的!也不是来讨要公道的!我是让亡夫走得更有意义,让他的不幸成为你们的有幸!
  前两天,他生前的好友问我保险事宜(知足购买的险种是美亚驴行天下AJS,含意外10万+尸体转运2万),我说算了,那10万要得人寒心。他说:不对。既然死者生前签下的契约,就等同于他的遗愿,必须有交代;同时,对后来者也是警示。句句在理,我岂能等闲!于是,请各位务必看看亡人之妻泣血之言:
1,美亚不地道——在同行第一时间报案后,美亚不来人,完全没有保险的基本概念:承保
  方现场取证。
2,美亚不人道——粗鲁行事,要求尸检。新丧之时,还无完尸,孰心硬如此?!我们电话提议,能否不要尸检,美亚立即用“合同”“不予赔付”云云。去泥马合同(对不起,我又悲愤了),“不要钱,也要我的爱人完整的走”。
3,重点!!————合同陷阱。现今,大部分户外人都有保险意识。但局限于“买”,失策于“研”。细则(那些小字)才是重点,表达含混的不买,限制过多的不买,要求苛刻的不买。
4,买大公司保险。实例:我在太白当地办理后事时,派出所好心民警告诉我:他们在处置上起3人遇难的事宜时,太保当天到现场勘察,每人30万。我没心情做广告,只是用他的死告知大家:珍惜自己,珍惜家人,那种连现场都无人可派的每天只标榜“异地救援”的所谓“户外险专家”有多可信?千万不要给家属以二次伤害!
过几天,和知足同行的5人约我一起把整个登山经过整理成文。我本不想如此,他们也很不幸。但出于前述的理由,我想他们也是有义务将事件完整地呈给大家,后来者不覆于此地,知足方可瞑目!
多少有些丧夫之痛,辞不达意,请各取所需。另:转发无需告知。
知足,我的爱,愿我所为,如你梦托。安好!
                               于想你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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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1996 2015-10-27 23:31

冷血保险,霸王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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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河汉界2888 2015-10-28 01:22

鄙视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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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hn 楚河汉界2888 2015-10-28 01:45

抵制美亚!为亡者声讨!!美亚必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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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果_13 2015-10-28 02:02

抵制美亚,无良保险!必须要给家属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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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子0618 2015-10-28 02:52

美亚是不是要出来给个说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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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蒜果果 2015-10-28 02:55

条款中如有尸检,尸检也并无任何过错,也很合理。
要有合同契约精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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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贫乐道1 大蒜果果 2015-10-31 12:26

女山友登顶慕士塔格峰猝死 美亚支付保险金30万

登顶7546米的新疆慕士塔格峰后,具有多年登山经验的娄颖在海拔4430米的大本营中猝死,尸检结论为缺氧导致呼吸及循环衰竭而死,但保险公司以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意外情况”为由拒赔。近日,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美亚保险支付意外身故保险金30万元。

去年6月,35岁的北京女子娄颖报名参加了由乔戈里高山探险服务公司组织的新疆慕士塔格峰登山活动。乔戈里公司以参加登山活动的队员为被保险人,向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投保“畅游神州”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合同生效日为6月23日,有效期30天。该保险单包含了意外身故、医疗运送和送返、身故遗体送返、慰问探访费用补偿等共8个险种,其中意外身故险种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

作为一名热爱登山运动的半专业登山队员,娄颖的身体非常健康,曾多次登上海拔7000米以上的山峰,而且此前三年从未检出心脏有任何问题。去年7月4日,她随登山队进驻海拔4430米的登山大本营,一直在此海拔高度以上的山上进行训练、修整、适应、攀登,无任何异常状况。7月18日上午8时多,娄颖随队登顶慕士塔格峰,随后下撤到大本营,当晚还参加了队里举办的登顶成功庆祝活动。据一名程姓男队友反映,娄颖身体健康,体能状况处于全队中等水平,在整个登山过程中无显著的劳累、不适。

次日11时30分左右,队友去叫娄颖起床时,发现她已失去知觉,虽经紧急施救,但丝毫没有复苏的迹象。娄颖随即被送往临近的一所医院,但医院确定她已死亡5个小时以上。新疆阿克陶县公安局法医鉴定,结论为:娄颖“在低氧环境活动后出现缺氧致呼吸及循环功能紊乱并作用于心脏,引起呼吸及循环衰竭死亡”。

娄颖年逾花甲的父母痛不欲生,在料理完女儿的后事后,向美亚保险提出理赔申请。美亚保险受理后,同意赔偿慰问探访费用险种的保险金8000元,却以“娄颖所遭受的保险事故不属于意外事故”为由,拒绝赔偿意外身故保险金30万元。娄颖的父母遂向法院起诉。

在法庭上,美亚保险辩称,娄颖的死亡系缺氧耦合其自身特殊体质或疾病所致,而缺氧作为原因并非不可预见,不构成保险合同所约定的“意外事故”,故依据保险合同拒绝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娄颖之死是否构成保险合同约定之“意外事故”,应从两方面来看。首先,娄颖此前三年的体检报告显示其身体健康,曾多次攀登类似高度的高山未出现不良反应,此次登顶返回大本营途中身体状况也正常。在无证据证明娄颖因固有疾病或自身内部技能存在缺陷导致死亡的情况下,美亚保险关于“缺氧耦合娄颖自身特殊体质或疾病致死”的主张,法院难以采信。

其次,依据日常生活经验,一般人士对高原低氧环境在短期内也是可以适应的。娄颖不仅经过高原登山专业训练,还具有多次高海拔登山队经历和经验,她出现高原缺氧致死的几率应不高于普通人。况且,娄颖在高海拔环境中生活了十多天,死亡时还是在海拔相对较低的大本营中。因此,在没有证据印证的情况下,美亚保险关于“缺氧并非不可预见”的主张,法院难以采信。

综上,法院认定娄颖在低氧环境下死亡,构成保险合同所约定之“意外事故”,判令美亚公司于判决生效10日内交付娄颖父母30万元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果美亚的每笔赔付款都要打官司的话 那美亚不要在国内骗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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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peach 安贫乐道1 2015-10-31 16:47

美亚变精了,把猝死直接写入合同,再打类似的官司不好赢了。还是找个口碑,覆盖都险种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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醐味 2015-10-28 03:01

抵制美亚,无良保险!必须要给家属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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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不下来 2015-10-28 03:22

美亚驴行天下AJS?压根没听说过这个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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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_wang2000 2015-10-28 03:28

意外保险不保所有意外,那保的意外是啥,保险条款让人看不明白!以前只管买,还真不知,现在仍不知!以后下敢买美亚意外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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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头M 2015-10-28 03:41

抵制美亚,无良保险!必须要给家属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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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蝎子 2015-10-28 03:50

抵制美亚,美亚到处找人做推广,做销售,返点,出了事就推,替知足常乐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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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hn 武汉蝎子 2015-10-28 03:58

没人性!没道义!大家都拒绝再买美亚!户外保险!牵系一家!户外安全第一!保险一定要选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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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子鱼 2015-10-28 03:50

美亚保险.小伤投保者不会去搜赔.事故意外拒赔.完全霸王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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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远扬 2015-10-28 04:35

那个什么驴行天下AJS的网址链接给一下,看看它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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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行踪 各自远扬 2015-10-28 08:23

那个什么驴行天下AJS的网址链接给一下,看看它的条款[/quote]

在另一个帖里有
 http://www.hzins.com/product/dialog/show-1906-0.html 

第二十九条第一项:“本合同所称的意外事故:是指因遭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不可预见的客观事件,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其身体伤害、残疾或身故。为避免疑义,任何情形导致的猝死均不属于本保险合同承保的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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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飞@ 绿野行踪 2015-10-28 08:45

第十三条 责任免除
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被保险人的伤害,本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1)战争、军事行动、暴乱,罢工或武装叛乱。
(2)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或辐射。
(3)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或被保险人无论当时神志是否清醒,自致伤害或自杀。
(4)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5)被保险人参与执行军警任务或以执法者身份执行任务。
(6)被保险人因从事违法犯罪的活动或因拒捕而导致的伤害;以及因遭受司法当局拘禁或被判入狱期间。
(7)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8)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9)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包括但不限于癫狂。
(10)被保险人未遵医生开具的处方,私自服用、涂用、或注射药物。
(11)被保险人罹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上述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所订的定义为准。若在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上述病毒或其抗体,则认定病人已受该病毒感染)。
(12)被保险人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航班者除外)期间。
(13)受保前已存在的受伤及其并发症。
(14)被保险人参与任何职业体育活动或任何设有奖金或报酬的体育运动。
(15)被保险人进行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特技表演。
(16)被保险人进行滑翔翼及跳伞活动。
(17)被保险人受雇于商业船只;于海军、空军、陆军服军役;职业性操作或测试任何种类交通工具; 
(18)被保险人从事石油挖掘,采矿,空中摄影,处理爆炸物,森林砍伐,建筑工地现场施工,交通运输司乘、搬运、装卸,水上作业,二级或以上的高处作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608—83为准)的职业活动。
(19)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及分娩引起的伤害;药物过敏、食物中毒、美容手术、外科整形手术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20)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而发生感染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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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ylovesq 2015-10-28 05:20

抵制美亚,无良保险!必须要给家属一个说法!
美亚保险要给家属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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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tney 2015-10-28 05:49

一个保险公司如果连最基本的诚信问题都无法保证,有凭什么去保险别人的生命,这样的公司的存在真让人心寒。人性本善,是什么磨灭了你们的天性。亲爱的孩子,你要坚强的快乐的活着,因为你的父亲一定会在无声处陪伴你,牵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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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啊wwq 2015-10-28 07:08

再怎么说应该要有一些真相披露, 美亚应该也要站出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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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peach 2015-10-28 07:13

说句诛心的话: 如果是谋杀,保险赔么 ? 同行的人到现在为止, 没有任何事故的详情放出, 还在那里说是要征得家属的同意, 人家家属在8264发帖要求同行的人公布详情,并说了是磨坊的版主在阻止!  反正这个事情很奇怪, 有一方在撒谎! 事情都没有搞清楚, 两边论坛不少只发一贴的人上来就要美亚给说法. 呵呵, 我觉得还是看到详情后大家在来判断吧. 反正美亚在那里跑不掉的, 这同行的人躲躲闪闪不知道要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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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行踪 fatpeach 2015-10-28 08:26

家属肯定看过口供,同行的人肯定也向家属陈述过事故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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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彪哥 fatpeach 2015-11-02 03:18

有同感。
好不容易有个同行的石头露脸了,结果还是除了声讨美亚,半句不提事故经过。
BTW,本帖前排位置好多马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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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薇外挂 2015-10-28 07:13

美亚不体谅亲人离世悲痛,不出险追责 。强烈声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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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贫乐道1 2015-10-28 08:01

在太白山下 强烈要求来人 没来 在太白县公安局 法医要求来人 对方支支吾吾 转移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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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在路上 2015-10-28 08:12

确实不敢再买美亚啦,出了这么大的事,美亚都不来个人到现场处理。
强烈声讨,要求美亚给家属一个说法!
大家以后买保险前请仔细看清细则,广大驴友总是处在弱势位置,哎,现在这世道,你们懂得!建议大家买保险选择大公司或有保障的公司,坚决拒绝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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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牛山 心灵在路上 2015-10-28 09:28

推荐个“大公司或有保障的公司”给广大驴友吧,最好将其优质条款一并发上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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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的驴 2015-10-28 09:02

以后还能信美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