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磨房深圳百公里】
十六年,如同少女般美好的豆蔻年华。十六载,风风雨雨无法阻挡我们用双脚丈量深圳的勇气和坚持。十六年来,许许多多朋友不断加入,陪伴着我们成长。
花季般的年纪洋溢着青春的旋律,百公里感谢所有关心、爱护和支持我们的朋友,第十六届百公里即将到来,欢迎着你的加入,不走的理由很多,要走百公里的理由却只有一个:走吧!
此时此刻,组委君怀揣着百公里即将到来的激动而又澎湃的心情,给自己,也给各位朋友一些很严肃的忠告,希望各位准备参加磨房深圳百公里的小伙伴们能够认真对待!
组委君谨代表历届百公里组委会君们,再次感谢朋友们在这十五年来的支持与厚爱!让我们一起相约:2016年3月19日见!
(此贴为约伴召唤帖,熟人优先确认,具体内容参照磨坊百公里活动相关公告)
报名前务必详细阅读本召集贴,活动成行则默认所有同行者已阅读本召集贴,并认同本召集贴的相关声明并买好保险。
【活动主题】:走吧
【活动线路】:深圳湾运动公园-----大鹏文化广场
【集合时间】:2016年3月19日(周六)17:00 如遇不测风云,顺延一周。
【集合地点】:深圳湾运动公园(0.0KM)
【活动终点】:大鹏文化广场
【线路难度】:标准+++
【活动费用】:无,如FB则AA
【活动要求】:1. 身体健康无不适合户外运动的疾病,必须购买保险。
2. 有一定户外经验,能够自行下撤。
3. 以走完全程为目标,享受百公里的快乐。
【线路安排】:深圳湾公园(起点0.0km/0.0km)→红树林海滨休闲走廊→滨海大道→福荣都市绿道(福荣路)→益田路→福强路→滨河皇岗立交→福田河绿道→中心公园→笔架山公园→梅岗路→北环上步立交→上步路→笋岗西路→笋岗东路→东门北路→爱国路→东湖公园→东湖二路(第二签到点34.40km/34.40km)→罗湖5号绿道线(深圳水库绿道)→大望槟榔公园→梧桐山沿河路→梧桐山博雅馆→梧桐山小学(第三签到点12km/46.4km)→梧桐山二线关巡逻线(石板路)→盐田检查站→盐田河绿道→双拥公园人行天桥→二线公路→大水坑公路→盐田海滨栈道→海滨栈道山海风情观景台→大梅沙麦当劳(第四签到点22.0km/68.4km)→环梅路→闲云路→马峦山登山环道→洞背桥头(第五签到点11.2km/79.6km)→溪涌村→盐葵公路→土洋村→鲨鱼冲路口停车场→虎地排右转到葵鹏路→比克厂大门(第六签到点11.2km/90.8km)→官湖绿道→绿道出口过迭福路口→坪西路立交→迭福路右转迎宾路→左转中山路→大鹏广场(终点10.7km/101.5km)。
注意:途经道路及里程如有变动,以最新线路公告为准。
【重要提示】
1、磨房百公里活动是自愿参加的、非赢利性质的自助式长距离徒步体验活动,以最简单、最质朴、最原始的方式,感受我们的城市。它不是商业活动,也不是表演作秀,更不是竞技比赛,这里没有选手,没有观众,没有成绩,没有记录,活动参加者可以随时随地的放弃和退出。
请活动参加者平和心态,积极准备,量力而行,爱惜身体。以挑战极限为耻,以敢于放弃为荣。因此,任何因参与深圳百公里活动而造成的伤害和损失,约伴者都不承担相关责任,请在报名参加时慎重考虑。
2、所有报名参加活动者必须认同磨房的“安全、自助、环保”的户外理念:
(1)安全:注意避免各类危险,不冒进;团队行动,不单独行走。
(2)自助:个人保证自力完成,不依赖他人;团队保证分工协作,友爱互助。
(3)环保:减少制造垃圾,爱护自然环境;不踩踏植被,不丢弃垃圾,不采摘植物,不捞捕动物。
3、所有报名参加活动者必须是在磨房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的实名ID,所填写的实名资料必须与有效身份证件一致。
4、所有报名参加活动者必须有磨房百公里活动期间有效的相关户外保险。报名时可以在磨房网站投保短期户外意外保险。
5、所有报名参加活动者必须年满18—65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任何不适合进行徒步或户外运动、剧烈运动的疾病。过度劳累、急症病患者等也不得报名。
6、活动
【物资装备】
1、着装:快干衣裤、跑步鞋袜、头巾、太阳帽、雨衣等;
2、装备:小双肩包或腰包、手机、头灯或手电、备用电池等;
3、食品:1份备用粮、0.5L水;
4、药品:消暑药、活络油、感冒药、创口贴等。
【活动纪律】
1、保持两人以上同行;
2、中途下撤告知领队;
3、 勿在沿途乱扔垃圾;
4、 服从领队的合理安排。
【注意事项】
1、请携带100元内现金,勿带银行卡、贵重首饰;
2、报名参加者视同默认《磨房告示》户外活动规则;
3、注意环保,请勿丢弃不能自然降解的垃圾、不破坏植被花草;
4、强烈建议出行前自行购买旅游或意外保险;
5、必须服从队伍统一安排,发扬团队协作精神,不要做无保护的攀爬、冒险;
6、可能遇到的危险: 坠崖、被乱石滚落击中、碰伤或扭伤手脚、被人打劫、交通意外等。
【免责声明】本活动只为约伴徒步健身,并且是非赢利性质,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其它队友,凡报名人员视同默认《磨房告示》户外活动规则, 活动中个人如有意外召集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有意外情况发生,领队以及各队员须尽力救助,不承当意外风险的后果和责任。以上作为强制性要求,参加者视同默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