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25公里路设40块限速牌 交警敛财太过分
郴州市大众法律服务所主任李国宾,因不满郴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五大队的“超速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将之告上法庭。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判决撤销郴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五大队对李国宾超速罚款500元、扣驾驶证6分等处罚决定。
这起行政诉讼案虽然告一段落,但是“公路上限速标志牌过多、交警涉嫌乱罚款”的话题,一时成为当地群众议论的焦点。
【调查】
25公里40块限速牌,一辆车1小时受罚3次
这起罚款500元的小官司,之所以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与人们对目前公路限速标志牌过多、限制行车速度过低、限速标准是否科学的质疑有关。
以湖南郴州境内的郴(州)资(兴)桂(阳)高等级公路为例,这条设计时速80公里的高等级公路,一些路段限速从每小时60公里、50公里、40公里甚至30公里、20公里不等,导致过往司机无所适从。而这条路上的几个交警执法大队,不定期、不定点地上路检测,只要过往司机超过限速标志牌设定的标准,就要被罚款。
据郴州市高等级公路管理处介绍,在郴州至资兴公路的138K+800M至163K+450M处,不到25公里的路段,设立了限速标志牌和雷达测速牌达40块之多,其中限速每小时80公里的标志牌9块、60公里的标志牌18块、50公里的标志牌1块、40公里的标志牌6块、20公里的标志牌2块。
在这条高等级公路上,限速混乱的情况并非这一处。如桂阳县至嘉禾县路段,不到40公里,设立了23块限速标志牌和2个雷达测速标志牌;郴州市至桂阳县路段,仅30公里,设立了16块限速标志牌和8块雷达测速标志牌,限速从每小时80公里至20公里不等。
更难以理解的是,这条公路上曾发生过同一辆车在1个小时内受到3个交警大队超速罚款的情况。郴州市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曾向有关部门投诉此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今年4月4日,李国宾花了3个小时,专门守在被交警部门认定他违法超速的“郴资桂”高等级公路176公里处,发现340辆车通过这一路段,没有一辆车不超速。如果按每辆车罚款额500元(偏低水平)计算,此路段交警一上午便可罚款17万元。
【挨罚者说】
一:超速“1公里”也被罚款
在长沙开车的一位司机小陈告诉记者,现在因超速被处罚,几乎每个司机都经历过,一次少则200元,多则2000元。他说,湖南境内许多公路上,一会儿限速每小时60公里,一会儿限速每小时40公里,又宽又平的路却不敢正常跑,自己超速“1公里”也被罚过款。
二:衡大高速限速100公里浪费国家资源
衡(阳)大(浦)高速公路去年才通车,由于可通过京珠高速公路和衡(阳)昆(明)高速公路进入衡阳市区,因而在衡大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很少,路面又宽又好,却限速每小时100公里。不少司机对记者说,跑这条路的司机稍不注意就会超速行驶,与其这样限速,不如将设计标准降低点,以免浪费国家资源。
三:金星大道跑90多公里被罚2000元
一位姓刘的司机对记者说,长沙市至望城县的“金星大道”,双向六车道,又宽又平,两边还有人行道,却限速每小时60公里,有一次跑了90多公里就被罚款2000元。
【质疑】
标志牌想设就设?罚款权想用就用?
不少司机反映,公路上有的限速是合理的,但交警超速罚款的自由裁量权太大,不知道谁给他们这么大权力?特别是交警随意剥夺司机的申诉权,就更不公平。限速标准由交警制定、测速和超速证据由交警掌握,没有人来监督,于是车辆行驶速度越来越慢,而罚款越来越乱。
根据有关规定,设立限速标志牌,须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而且必须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郴资桂”高等级公路设计时速是80公里,湖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规定,高等级公路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而郴州交警却以时速60公里至20公里作为限速标准。
对此,司机们纷纷质疑:这样做究竟是依法行政还是执法犯法?
□事件回放
超速罚款违法 律师告倒交警
据李国宾介绍,3月22日,他的一辆福莱尔小车要转让,而买主匡先生在交警大队调阅这辆车的资料时发现,该车2006年12月1日在“郴资桂”高等级公路上有一项超速罚款2000元、扣6分的记录。
3月23日,心存疑虑的李国宾找到郴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五大队,要求查阅相关资料。以后几天,李国宾多次去五大队,均无法得到处罚通知单和有关监控记录等。
之后他将交警大队告上了法庭。这时交警大队感到事态严重,找了一个中间人协调,希望李国宾撤诉,并承诺退还500元罚款,赔偿2000元,扣分记录已无法消除。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郴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五大队处罚李国宾的监控记录资料显示不一致,违法行为表述不一致,执法民警各不相同,证据不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因而处罚李国宾超速50%以上的证据不足,而在原告李国宾没有放弃申诉的情况下就做出处罚决定书,在程序上违法。
湖南邻近广东, 也被污染了.
利用国家的公路资源, 利用手中的职权, 大赚黑钱!
黑!太黑了! 以这样的卑劣行为抢钱的人,没有好下场.
为取消不合理限速而斗争!
新华网湖南频道长沙5月16日电(记者 刘文杰)湖南省郴州市大众法律服务所主任李国宾,因不满郴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五大队的“超速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将之告上法庭。5月15日上午,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决撤消郴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五大队对李国宾超速50%以上,罚款500元、扣驾驶证6分的处罚决定。
交警如何按程序执法,依法执法,公路限速标准究竟是多少,限速标准究竟由谁来制定?虽然这起行政诉讼案暂时告一段落,但因超速、限速罚款而引发争议,仍是当地社会各界议论的焦点。
25公里40块牌,同一辆车一小时内三次受罚
这是郴州市至桂阳县路段上的交通标志(5月16日摄)。 新华社记者 刘文杰 摄
一起罚款500元的官司,却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这与人们对目前公路限速牌过多过滥、限制行车速度过低、限速标准是否科学的质疑有关。
以湖南郴州境内的郴(州)资(兴)桂(阳)高等级公路为例,这条设计时速80公里的高等级公路,一些路段限速从60公里、50公里、40公里甚至30公里、20公里不等,过往司机无所适从。而这条路上的几个交警执法大队,不定期、不定点地上路检测,只要过往司机稍微超过了限速标志设定的标准,就要被罚款。
据郴州市高等级公路管理处介绍,在郴州至资兴公路的138K+800M至163K+450M处,不到25公里的路段,共设立了限速标志和雷达测速牌达40块之多,其中限速80公里的标志牌9块,60公里的标志牌18块,50公里的标志牌1块,40公里的标志牌6块,20公里的标志牌2块。
在这条高等级公路上,限速混乱的情况并非这一处。如桂阳县至嘉禾县路段的203K+300M至243K处,不到40公里,设立了23块限速标志牌和2块雷达测速牌。郴州市至桂阳县路段的173K+500M至203K+010M处仅30公里,也设立了16块限速标志牌和8块雷达测速牌。内容都是80公里至20公里不等。更为难以理解的是,在这条公路上曾发生过同一辆车在一个小时内,受到三个交警大队超速罚款的情况。过往司机怨声载道,郴州市的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曾向有关部门投诉过,但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
4月4日上午,李国宾花了三个小时,专门守在被交警部门认定他违法超速的“郴资桂”高等级公路176公里处,发现没有一台车不超速的,如果按每台车罚款500元计算,这个路段一上午就可罚款17万元。
先交罚款后走程序,司机申诉权利被剥夺
据李国宾介绍,今年3月22日,自己的一台福莱尔小车要转让,而买主匡先生在交警大队调阅这台车的资料时发现,这台车在2006年12月1日,在“郴资桂”高等级公路上,有一项超速罚款2000元、扣6分的记录。3月23日,心存疑虑的李国宾找到了郴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五大队,要求查阅有关资料,但五大队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了李国宾的要求。以后的几天,李国宾几次都去五大队,但都无法得到处罚通知单和有关监控记录等材料。特别让他气愤的是,一个警察对李国宾说,千千万万的人都被罚了,你又能怎么样?李国宾将此事写成书面材料送给郴州市人大有关部门,市人大批示要求公安局督促交警处理此事,但交警支队一位干警说,人大的东西见得多了!还是不提供相关材料,更不愿对此事作出任何解释。李国宾发了火,执意要求交警部门提供有关处罚决定书和相关证据等材料,完善处罚程序。
4月3日,交警五大队对李国宾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补充了有关如“交通违法查获经过”、“行政处罚告知笔录”、“调查笔录”等材料。正在此时,交警五大队教导员对李国宾说,你去找一下熟人,少罚点,只罚500元。李国宾说,就找你。这位教导员当即写了个“罚款500元”的字条。当天,李国宾交了500元罚款。
立案后,交警大队感到事态严重,找了一个“中间人”协调,希望李国宾撤诉,并承诺退还500元罚款,赔偿2000元,扣分记录已无法消除,但是交警大队承诺,如果李国宾开车再有违章,由交警五大队负责协调处理。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也认为,被告郴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五大队处罚李国宾的监控记录资料显示不一致,违法行为表述不一,执法民警各不相同,证据不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因而处罚李国宾超速50%以上的证据不足,而在原告李国宾没有放弃申诉的情况下就作出处罚决定书,被告在程序上违法。
限速标准谁来制定,规范“裁量权”势在必行
在长沙开车的一位司机小陈告诉记者,现在因超速被处罚,几乎每个司机都经历过,一次少则200元,多则2000元。他说,湖南境内许多公路上,一会儿限速60公里,一会儿限速40公里,又宽又平的路却不敢正常跑,自己超速“1公里”也被罚过款。
衡(阳)大(浦)高速公路去年才通车,由于可通过京珠高速公路和衡(阳)昆(明)高速公路进入衡阳市区,因而在衡大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很少,路面又宽又好,但这条路却限速100公里。不少司机对记者说,跑这条路的司机稍有不注意就会超速行驶,与其这样限速,不如将设计标准降低点,以免浪费国家资源。
长沙市一位老司机老刘对记者说,长沙市至望城县的“金星大道”,双向六车道,又宽又平,两边还有人行道,却限速60公里,有一次跑了90多公里就被罚款2000元。他认为,由于交警超速罚款自由裁量权太大,特别是当交警部门剥夺了一些超速被罚司机的陈述和申诉权利后,就显得更加不公平。限速标准由交警自己定、测速和超速证据由交警自己提供,没有人来约束,使目前车辆行驶速度越来越慢而罚款越来越多。
记者在郴州市采访了一些过往司机。他们认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限速标志,须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而且必须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郴资桂"高等级公路设计时速是80公里,《湖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高等级公路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而交警却以时速60公里至20公里作为限速标准,只要交警想罚,每台车必中罚,使郴州市这条高等级公路成了“慢车道”。
新华快评:这样的路让人怎么走?
新华社记者徐兆荣
“一会儿限速每小时60公里,一会儿限速每小时40公里”——许多司机驾车行驶在湖南郴州境内的公路上,正遭遇着这样心惊肉跳的尴尬——“设计时速80公里的高等级公路,一些路段限速却从每小时60公里、50公里、40公里到30公里、20公里不等”“不到25公里的路段,设立了限速标志牌和雷达测速牌达40块之多”——这样的路让人怎么走?
这怎能说是在设限保路维护交通秩序?分明是在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这就难怪“公路上限速标志牌过多、交警涉嫌乱罚款”的话题,一时成为当地群众议论的焦点。
终于,有心的湖南郴州律师不仅将当地交警大队告上了法庭,并在“郴资桂”高等级公路176公里处,做了细心的观测计算,发现3小时之内通过这一路段的340辆车,没有一辆车不超速。按每辆车罚款500元(偏低水平)计算,此路段交警一上午便可罚款17万元!这等于说这一时段通过这一路段的司机,无一例外地存在着违规违章的故意。一项规章竟然不能保障大多数人不去违反,这样的规章本身就需要认真打量了。在这里,限速牌俨然成了处罚司机的陷阱。
听听当地交警的说法:“千千万万的人都被罚了,你又能怎么样?”当律师将此事写成书面材料送给郴州市人大,市人大要求公安局督促交警处理此事时,“交警支队一位民警说,人大的东西见得多了”。从这种狂妄之中,我们至少可以读出来两个信息:一是有多少人忍气吞声地在这条道上无辜地受到处罚;一是本应负有监督权力和责任的人大机关,竟是如此软弱无力,还怎么监督?而失去了监督,又怎能不造成如今这样的“乱”。
看来法律是不支持当地交警这样执法的,这从本社今天播发的《湖南郴州:限速标志牌过多,交警涉嫌乱罚款》报道可以知晓。但法律似乎并没对公路上该设多少合乎规范的限速牌作出裁决,这显然是不够的。因为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上,短距离频繁设置过多过滥的指示牌,肯定是要影响司机的视线和安心驾驶的,这就必然会造成路上乱象丛生,这样的路还怎么畅通、让人怎么走?
为了畅通道路,为了和谐交通,更为了和谐社会的建设,急需整治这样的乱设牌、乱处罚。(编辑 李兰香)
你们知道现在的交警是怎样为官的吗?(1)只为自己的口袋钱多钱满就藐视国家法律,将国家的宪法颠倒,所以我一直都认为那些交警是制造交通事故影响国家经济发展的罪魁祸首的!明明一条大路那么宽敞,他们还要在路上设那么多的限制,令到每个驾驶员的精神不能集中驾驶,光去应付那些标志就够你的啦!又何来不多发生交通事故;你们也可以在平时的生活中留意一下的,哪里有交警那里就堵车特别严重.(2)现在我们国家的政策不是要以搞活经济为主吗?而他们就故意在路上制造一些路牌去影响国家经济的发展(路通财更通哦!发展经济是需要速度的),你们说这些败类是拿什么心态去当父母之官当人民之官的呀?
不这样的话怎样配得上淫民JC这个称号呢?....


交警部门靠山吃山。
今天看到深视经济频道报道了这件事,看样子在全国都反响很大啊
是啊,国家应该明文规定取消电子眼监控,直接用起点到终点的距离时间来计算超速,这样在路况差点的情况下可以慢点开,路况好点的情况可以加速开,总之距离和时间相等就行,这样避免了交警乱罚款的现象.每条高速和快速干道设立限制速度标准时,必须经过社会上公开选取的百人以上驾驶员的听证和签名确认才能设立.
好主意呀

不过要等到公车消失、公仆变成公务员、人民代表为选民利益奔走之时


这才叫披着羊皮的狼啊
应该说是头顶国徽的合法流氓......
刚才在人民网看到报道,说山西翼城县多数车辆上路没牌,调查了解是车主司机故意择掉的,何因?原来是这里的道路都限速30、40公里,交警风狂撒网抓罚款。


当前人民的敌人就是交警。
从广西荔浦到柳州二级路,很多人在快到头排被限速30而处罚,但是,从头牌到鹿寨路上,你会发现没有一个速度牌,根说是有一日省公路局领导被自己种的限速40牌子,给当地交警罚2000,一气之下叫当地公路部门将全部速度标志牌拆除
,但很多地方,交警己将领导及有关部门车牌列入防火墙,所以限20、10km对他们也没影响,受罚的仅是平头百姓。
真是气人啊,建议大家把这样的路段都列出来暴光,大家都尽量避开走那些路段,饿死那些坏人
刚回了趟四川,切身体会了乱限速罚款真的让过往司机无所适从。
两年多不回四川了,这次忍耐不住回去一趟就多次中着。
真的路烂点都没关系,就怕人患,好好的路就要提心吊胆的一路留意限速陷阱,就是活生生的考验人的耐力,还怎么能专心开车。
设置限速标志的权利就应该从JJ部门剥离出来,由负责公路设计的交通部门来定,还得防止当地部门串通一气。或者,无事故的超速罚款只能按公路设计限速执行,超速肇事的处罚才按JJ部门的限速处理,没肇事,JJ部门设置的限速不能作为罚款依据,或许这样才能有效制止滥用职权敛财。
呵呵,你的耐力不行啊,前年冬天大纳路贵州境内限速30(山顶部分限15)的83公里路段我全程守法开了3个半小时,沿途碰上3个黑点,JC也只能干瞪眼
当前全国的交警的所作所为是极其恶劣的,真正是党国和人民的害群之马,它们损害的不单是党国的声誉和人民的钱财,更是千年中华民族的纯洁互信的品质。人民愤怒呼声四起,众媒体多次揭露报道,奇怪的是总不见党国出来整理
。党啊,亲爱的党!
有钱以!
公路部门想推责任,恨不得都竖个5km的牌(己有地方有了),出事故就说超速的原因,像路烂了桥塌了就说超载一样
。交警部门上级有罚款指标,而且有50%左右分成,所以希望限速越低越好,一次能罚2000,没车能不超最好。当官、权力车、关系户的号牌己列入过滤名单,开多快也不会违章,所以没感觉而且有优越感,这就是到处测速陷阱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