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微博上深圳交警对骑在机动车道上的单车车主开罚单的事情,引起了深圳广大车友的关注。
吓得我一哆嗦,特地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摘出来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一百一十九条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难道平日里参加的那些个骑行挑战,乌泱泱的几百号人(有的甚至上万人)都在违法?
先看看网友对此事的看法:
蜀黍依法执法,没有错。为什么车友都如此激动?那么,到底谁的错??
深圳一直在倡导绿色出行,可市民究竟应该如何绿色出行?
城市里应该先有完善的非机动车道(此处我不用慢行系统这个词)?还是应该先人人文明守法?这好像是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深圳已有多少自行车道?其中有多少是完整连贯不坑的?它们在哪里?市民如何知道?市民究竟应该如何绿色出行??





看到公路車的評論就明白了,汽車沒超速,而公路車超速了,所以開罰單。。。。
建议磨房及各大网站及组织立即停止举办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活动...
拜客绿色出行留言:依法执法没错,愿意替车友承担罚款。同时还想邀请蜀黍一同在深圳体验骑行。
当时也看了这条微博,szjj下面难得的热闹贴
一般都是網絡申報系統癱瘓的時候,下面留言會比較熱鬧,比如前年車管所從網站到服務分點竟然擅自休假一個多月。。。
被罚过的路过~每天通勤60公里,交警你过来给我走个非机动车道看看!
兄弟,你是真爱!赞!
深圳单车通勤道路为给机动车让空间从95年开始到现在已经压缩得跟蚁族蜗居没区别,不过暂不说这事,因为将很多事混在一起谈只会越扯越远。这里只说说违法话题。
个人认为哪怕将通勤道路恢复到95年前摸样仍然阻止不了某类违法。大部分公路党和一部分山马党将速度看成骑车第一乐事,只要非机动车道不能满足骑行速度,上机动车道是必然。大家虽然只是业余,但对骑车道路的要求跟专业运动员没有区别。你看专业运动员可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训练吗?
所以,一方面为单车通勤道和郊野绿道建设呐喊,遭遇交警记得将责任转移到市政建设,另一方面被开罚单就当作运气不好,风头紧时收敛点,以后该怎么玩还怎么玩。
就好比卫生检查被罚,你不能来句不干不净吃了没病作辩护,虽然这句话很有科学性。
你的回复是我看过的对此事众多留言中最理性的,真正的从骑行者角度出发,没有谩骂和辩驳,有分析、思考和方法
非常赞同你的观点,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希望大家多点建设性意见。
按条例是应该的
但现又有多少按条例的
本朝任何未經批準的集會都屬違法,故擅自召集騎行活動確實可以抓起來 :grin:
去年暑假有幸在南山实习一个月,每天往返福田和南山,走深南大道辅路华侨城世界之窗路段,周末也骑到大小梅沙玩过。
不管绿道吹得多么天花乱坠,我一个月的骑行体验就是:深圳没有通勤的自行车道。
那种人行道上刷两道漆的路简直是醉人,就像锣鼓喧天地给希望小学搭个帐篷当做图书馆里面还摆满了故事会知音一样。
我觉得市区道路除了快速路外,应该按速度快慢划分路网,没能力搞非机动车道就留一条机非混合道。
完善交通的法律法规,明确路权,自行车在机非混合道上视作机动车。
抓和罚逆行的、不带头盔的。
至于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这个问题真是一言难尽。
考虑到每天被公交车挤到贴马路牙子,被各种轿车贴身呼啸而过而不留下安全横向间距等机动车道骑行带来的极大刺激感,我在实习完就急忙回帝都了。
宽敞的非机动车道上电驴逆行算个啥,比在深圳提心吊胆好多了。
深圳空气好哦:tongue:~~
北京环保靠吹,只要有风,天还是可以很蓝的,当然整年的空气质量和深圳没法比。
这个被罚也正常,我骑车基本也是这样走,但如果警察来罚我,我会欣然接受,毕竟我们是知法犯法在先的,逮到就认了,再说这是个低概率事件,一年骑个上百次,被罚的概率不超过1%吧。这么低的概率偷着乐吧。。。!
我想,交警蜀黍中也有不少是爱骑行的,对深圳的非机道有一定了解,在非机道条件不好的情况下估计也不会开单。
學習香港的法治經驗,一是一二是二,交警不論是不是騎行愛好者,都不影響他們按章辦事。罰就罰,但是作為單車群體,我一向都推崇“互相衝突的社會利益集團”這個概念,為群體發聲爭取利益是永不休止的。。。
是啊,交警是执法部门,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就案例来说,他们也是根据实际道路情况作判断的。作为普通人,可以做什么呢?首先,要遵守交通规则,不给别的道路使用者带来麻烦。然后,要发声,让大众看到我们骑行人士的需求。其次,多感染身边的人一起骑车,让骑车变成一种生活方式。
骑行是很惬意的, 安全还是要注意。 虽然遇到不好走的路,我也跑机动车道去。
注意安全。
有几次碰到小汽车大摇大摆的开进自行车绿道。。先不说绿道的承重能力,你丫还在那么窄的地方“哔~哔~哔~~”的按喇叭。。好吧,惹不起,我还得停车斜靠在路边给您让道。。我没有说是清湖市场站台旁,那个高速路出口下的绿道。。。
拍照,举报。微博微信给深圳交警。
不過,“犯法”這個字眼值得斟酌,法律精神是咬文嚼字對嗎?
機動車道 / 非機動車道 / 人行道 :
三者共存,或前兩者存在時,自行車行駛在非機動車道(同時摩托應當不允許進入,電動車商榷)
無非機動車道,僅有機動車道 / 人行道情況下,自行車行駛何處?顯然按照36條規定,在機動車道靠右側通行。
上面的罰單,現場圖片看不清楚右側,嚴格推敲起來,成立嗎?
難道畫了兩條白粉線的人行道,就搖身一變成為了“非機動車道”??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之前一直以为绿道、非机动车道和自行车道是同一种路,近日度了一下才知道它们差别大:
绿道:交通管理部门把安全、通畅的道路称为“绿道”。英译“绿道”——greenway,分为两部分:“green”表示自然存在——诸如森林河岸,野生动植物等;“way”表示通道。合起来的意思就是人为开发的与景观相交叉的一种自然走廊。绿道由绿廊、慢行道、驿站和标识系统组成,其中慢行道按照使用方式的不同分为步行道、自行车道和综合慢行道三种类型。
非机动车道:首先看看什么是"非机动车"?按《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非机动车道也称慢行车道,又分自行车道和人行道。人行道又分盲道、残疾人设施专用道。
自行车道:也称单车道,特指为自行车专用的道路,禁止机动车和行人进入、借道或占用。
关系:自行车道一般不会和非机动车道重复设计,有时非机动道可作为辅路让机动车借道通行或停放,行人也可在非机动车道通行。但自行车道只能行驶自行车。
那么 ,问题来了,深圳城区面积199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137.87万人,有多少自行车道呢?普通市民从哪儿可以得知呢?
讲真,全深圳还真没条完整的非机车道,广州的非机车道划分都要好些
都别喷了,在天朝,是你的错就是你的错,不是你的错也是你的错。都呀守着
被罚过的路过
高良同学~
前天也被逮了,报身份证穿黄马甲(每年都有这么二、三次)
我就想问问在深圳有非机动车道能顺利骑下去的?就我所见,30米一停车,50米一台阶。交警同志,你罚人前试试自己骑一公里试试
据交警蜀黍昨天公布的最新数据:
2016年,深圳共发生涉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13723起,造成46人死亡、13092人受伤。其中未成年人发生涉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2人、受伤3318人。
今年以来(1月1日至2月20日)我市共发生涉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1228起,造成7人死亡、1158人受伤。
据交警蜀黍昨天公布的最新数据:
2016年,深圳共发生涉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13723起,造成46人死亡、13092人受伤。其中未成年人发生涉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2人、受伤3318人。
今年以来(1月1日至2月20日)我市共发生涉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1228起,造成7人死亡、1158人受伤。[/quote]
自行车,包括电动的么?
不包括。要不然会用非机动车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