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天理啊!!!!
昨天晚上在鹽田港附近給人撞了車,屬輕微的追尾。下車找對方理論時,居然說我溜後,溜不溜後我自己知道,我亦不和對方多說什麼,上車後報警,在車上等警察的到來,晚上 9:00 報得警,可警察一直沒來,而對方(依維科車上坐了 10 多號人)不停的在那里鼓譟,還用拳頭不停的拍我們的車窗,我們好怕,不停地催警察快點來,到了 9:50 終於來了,一看屬輕微的追尾,然後叫我們把車移開,然後問公了還是私了,尤於我們雙方各執一詞,警察說如公了,須把雙方的車都拖走,對方不肯,於是只有私了,警察說雙方填一下快處快賠表格,然後互留一下聯絡電話,明早去快處快賠處理,然後警察就走了。
這好可慘了,對方見警察一走,加上一開始我們雙方各執一詞,這 10 多號人的不滿情緒馬上暴發,吵著說要打人,及要我們賠償時間損失,後來,他們見我們亦不理會,就開車離開了。
經過這事真的給自己上了一課,在制度還沒有建全,人多說了算(或白的說成黑的情況下)見對方人多就不要招惹,如屬小碰撞只能認自已倒楣,如屬大碰撞,就自己報保險,多一事不如小一事。
回家後,跟朋友說起,他們都說好彩,如在外地或遇上撞車党,看我怎辦?
哎…………….冤呀,做一下冤大頭吧。
在路上可以避免自己撞別人,但如何去避免給人撞呢?請各位支個招,謝謝。
小碰小刮,警察不管的。因此堵了交通,还要挨骂的。
马上报保险,填快速理陪单,走人。
如果是你赔钱还好;要是让对方赔钱,你被撞了车还落个“撞车党”的嫌疑。
所以說呀, 大國的 jc 做大事的.
小问题,别让一口气给憋住了。
是啊,同感.
以後學乖了.
y一句话:见机行事,醒目点~
不论是技术角度还是经验之谈。。。。。
呵呵,總結性的發言啊
少点急刹车
特别是不要后面跟着大货车
大货车在后面跟着可能是定时炸弹
刚刚被一个东莞的羚羊1300在深惠路布吉附近后溜车追尾前保险杠,那里堵车好大的坡,眼睁睁看着他的车后溜,鸣喇叭没反应

这位xd却下车说偶追尾!

jc来了问对方是手动还是自动,结果对方被jc训了一顿,说天天这里出事故,起步要大力轰油门的。。。。。
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听天由命,该撞人时撞人,该被人撞时也只好认命了.
我今天在滨海大道西往东方向的沙河立交上与一辆车子相檫,我的前左轮檫对方后又轮,打保险公司电话,保险公司要我先报按,结果交警过来把保险公司给骂了一通,还给我开了罚单,我不明白,实在是想不起被法的理由.
我上次遇到的事情更诡异。对方从我左道拦头强行右拐,结果我刹车不及......JC说是对方全责,但对方拒绝签字......小擦碰......JC建议我打官司,考虑一下成本收益......不了了之
同问,这种情况下是否只有自认倒霉了事?
还可以拒绝签字的?

交警是干什么吃的,为什么不扣车
是啊,如屬公了的話,雙方的車都是被拖, 居說這樣他們可以賺拖車錢.
難道不同的 jc 有不同的執法標準???????
就你那情况,现在就是公了也不会拖车,因为两车都可以开动,广州现在拖车是不收费的,不知道深圳情况,我要是你,对方那么多人,先拖车再说,他们肯定是公车,司机耗不起,你运气好,警察走了后不用被揍一顿...
我的经验是,如果对方耍赖,我就多撞一下,警察来了我背全责,然后一分钱不赔给对方,有本事告我,赢了官司就赔你,否则...歇着吧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