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磨房茶舍 2007-08-01 19:12

超级馋猫阿楚谈吃(系列)

因了本人懒惰散漫,这个系列的非版很不成样子,事实上第一篇便是由诸多散文构成,但本人之前没有好好把标题弄醒目,以至于让很多朋友以为通篇都是讲蚝,其实不是的,有讲武昌鱼,有讲哈根达斯和TCBY,有讲布拉肠粉,有讲咖喱,今天终于把懒筋挑掉一点点,重新拉黑了标题了。

:)一、女人如蚝

根据《本草纲目》记载:蚝“能白洁皮肤、补肾壮阳,并能活虚,解丹毒。”
嘿,医学家言,象我这种典型的饕餮是不放在心上的,爱吃蚝,是因为它好吃,人间自是有馋猫,此事不关风与月。

以前是受不了生蚝的腥的,直至去年因工作需要频繁光顾香格里拉二楼的自助餐厅,那里的生蚝,只只四、五公分大小,冰清玉洁的躺在冰块上,怎不叫人垂怜呢?那么,且让我疼爱它们一把吧。

纤手执生蚝,洒上柠檬汁数滴,看着新鲜非常的蚝肉异常敏感害羞般缩作一团,再抹上一大匙鲜红的酱汁(我是老土怪,吃生蚝非要放这个),迫不及待放到嘴边轻轻一吸,鲜甜滑腻的蚝体就乖乖地滑进我的嘴里,在唇齿与味蕾的交战下释放出无限激情,腥与鲜的爱恨纠缠,教我怎能不爱它。

蚝是既可居庙堂又可居草莽的恩物,君不见岭南大地,生蚝遍地开花,大排档甚或是烧烤档门边暗红炭火焙着的,就是那著名的烧生蚝?

软绵的蚝肉上铺着暧昧的辣椒,红白相映,那种感觉,只会让人想起一个词-----初夜。

然而来吃烧生蚝的人大多没时间缅怀初夜的惆怅,他们汗流浃背,或卷起袖子,或赤膊上阵,吆五喝六地划着拳,在烧生蚝送到的一刹那,举起筷子狂挟一通,大快朵颐,谈笑间蚝肉灰飞烟灭。

无论是在大酒店吃的蚝还是在大排档吃的蚝都有野花之嫌,只有自己在家手做的那一盘蚝馔才堪称良家妇女。但是蚝馔好吃不易做,就说看似最易的那一道蚝烙吧,炒蚝的时候极易出水,变成蚝汤,据我的实践经验是把汤倒掉,再放少许油,然后倒入放了少许薯粉、盐和葱的蛋汁,开中火慢慢烙熟,一道美味家常的蚝烙就此诞生。

蚝就象一个体帖但爱“作”的女人,你得小心伺候着,她绝非百依百顺,你说东她就东,你说西她就西,但你如果摸清了她的禀性,给了她温柔的呵护,她也是会回报你的,那一道蚝烙的温馨,慰藉着多少男人日夜辛劳的心啊。

蚝做情妇居于酒店与大排档化身生蚝或烧生蚝的时候是香浓美艳,居家过日子做蚝烙的时候是熨帖窝心,且让我们封它为宜家宜室,宜野宜俗的十大全能美女吧,爱蚝的人,有福了。

:)二|、武昌鱼
“才饮长江水,又食武昌鱼”这个句子一出,多少人对武昌鱼趋之若骛,去到武昌,居然不吃武昌鱼,简直是白活了。

其实武昌鱼的原产地并非现今武汉三镇之一的武昌,而是武汉东南面的梁子湖,鄂州樊口一带古亦称武昌,故梁子湖产的鳊鱼亦称武昌鱼。

武昌鱼长得很有特点,宽宽扁扁的,一般的鱼很少长得这么丰满,放在盘子里几如满月。武昌鱼脂肪很多,刺也很多-----但凡鲜美的鱼普遍多刺,这是颇为辩证的规律。

它的做法是颇为多样的,最常见的是清蒸,遍体涂了盐,再加绍酒蒸,或是广式蒸鱼法,什么都不放,蒸熟后把水倒掉,再在鱼身上放姜、葱、香菜,淋上蒸鱼豉油,起锅,把油烧热,“吱”的一下倒到加了调料的鱼身上,一下子香气四溢,倒也颇为勾人心魄,尤其是勾引得体内的馋虫蠢蠢欲动。

然而这两样做法都不是我的至爱,个人认为武昌鱼以榄角蒸最为相宜。榄角的清香,混杂着武昌鱼的鲜美,出锅的时候黑白相映,异香扑鼻,既清新又肥美,不觉寡淡,不觉腻味,是恰到好处的中庸,然而中庸容易流于木讷与无趣,榄角蒸武昌鱼却又是如此活色生香,撩人食欲, 食物中的尤物,真是,什么好事都让它占了啊。

难怪自古以来无数骚人墨客都对它牵之念之,赋之咏之。宋朝的周端朝说:“晓梦惊辞赤壁鹤,夜栖看打武昌鱼。”;范成大咏:“却笑鲈江垂吊手,武昌鱼好便淹留。”嘿嘿,既然有武昌鱼,何人可以做到不淹留呢?

怪不得武昌鱼遍地开花,大江南北都有养殖的了,虽然别的地方的大抵不能称为武昌鱼,至少不是正宗的武昌鱼,然而其受欢迎程度可见一斑。广东这边称其为边鱼,也许是好久以前,我们的先民偶去湖北,惊觉武昌鱼好吃,早就北鱼南移了罢。

好吃的东西,总是受欢迎的,就象那个大闸蟹,虽以阳澄湖的最出名,但是现在,别说是太湖、洪泽湖了,南粤大地,哪一个可养湖蟹的养殖场没有养着大闸蟹?虽然正宗的越来越难求,可是价格也越来越低,真正益了普罗大众。

这就象那种当初奇货可居的武功秘笈,因了一、两个有识之士传扬开来,惠及众人,也许练的人多了,良莠不齐,练出来的效果不一定如“小圈子”那么威震四海,但是毕竟使更多人得益了。所以,我是很不介意翻版“武昌鱼”和冒牌“大闸蟹”“强奸”我的舌头的,有时候,可以被强奸,也是一种幸福。

:)三、哈根达斯VS TCBY

记得第一次吃哈根达斯的时候是在上海,当那团淡淡凝固了的轻云在舌尖溶化了的时候,我也快象云一样飘起来了,有时候,享受美食,一样会让我们飘飘欲仙的。

回到深圳后,某天,赫然发现深圳也有哈根达斯!于是隔三岔五地去光顾。有人请的时候叫套餐,没人请的时候就点一客二十五块的单球,惊觉自己对甜品的迷恋比对男人更甚,这时候,如果哈根达斯会开口说要娶我,说不定我也会说:“我愿意”的。

然而天上的龙肉吃多了也会腻味,很快我的舌头不自觉地对哈根达斯百般挑剔,觉得它矫情地甜。于是我重拾旧爱:TCBY----THE BEST COUNTARY YOGHOURT。被我冷落多时的TCBY此时散发无穷吸引力,只觉它的糕体细腻软滑,充满乡村自然的风情。最爱坐在店里叫一客即叫即做的软雪糕----而且只吃这个,超市雪柜里的TCBY我是不碰的,嫌它硬梆梆没有灵魂的缘故。而且啊,THE BEST COUNTARY YOGHOURT,顾名思义,就是用酸奶做的,多健康啊,还不怕发胖,女人,很多时候是喜欢自欺欺人的,只要说明书说吃了这个不会发胖,那么就肯定不会了,那么,就可以放开肚皮吃了。

其实客观说一句,哈根达斯与TCBY是各有千秋的,很难说孰优孰劣,这就象《红楼梦》中红香绿玉这四个字一样,红,是娇红芳香,绿,是碧绿清新。哈根达斯就是这个香红浓艳、魅惑无限的红,而TCBY呢,就是微风轻拂、小家碧玉的绿。忽然的就想起了《天龙八部》中的阿朱与阿碧,如果要以此归类的话,那么,哈根达斯是妩媚明快的阿朱的出品,而TCBY就是娇羞无限的阿碧手制了。

哈根达斯中的车厘子RUM酒雪糕、绿茶雪糕极美味,而TCBY的原味及草莓味也芳香馥郁,总之是各擅胜场,有选择,总是好的,我们喜欢这样的左右逢源。

:)半糖主义的爱“作”女人,欲罢不能的低俗小说-----我品咖喱

咖喱,异国情调得不假思索。世上仿佛再也没有哪一种调料如咖喱般混杂得如此多元化又流传这么广的了。一直觉得咖喱是很荤很荤的调料,瞧:小茴香粉、肉桂片、豆蔻、八角、丁香、红花、贝瑟里叶、辣椒粉、黄姜粉、胡椒粒。。。都是“活色生香”的调料啊,各种风格的咖喱粉放的调料又自不同,眼都花了,鼻子都麻木了,舌头都疲劳了。

咖喱,是炫目而又有强烈个性的。黄咖喱的热烈,青咖喱的清新,白咖喱的香浓。。。青咖喱里加了薄荷,故此味道清洌,白咖喱里加了椰汁,故而余香悠长,相对来说,黄咖喱和红咖喱的味道就太强烈了,对我而言。尤其是印度南部的咖喱,因为没有加上椰汁中和,是一种冲喉的干辣,我是不太喜欢的,我想,性嗜干辣的湖南人应该会接受吧?

我是喜欢咖喱里加椰汁的,再辣,有了椰汁的抚慰,也就有了余味,就象一个坚持半糖主义的女人,她坚持对你“一啖砂糖一啖屎”,就是有时候对着你轻颦浅笑,有时候却又大发娇嗔,害得你心痒难搔却又欲罢不能。咖喱加了椰汁,功效差相仿佛。你痛恨它的辣,可是又巨爱它的香,于是九曲回肠几番衡量之后,还是决定,放弃自己的原则接受它吧,谁让它真的吸引你呢?毕竟喜欢,只好妥协。

咖喱是既有美味又有美德的,就象苦瓜是“君子菜”,跟任何菜都合得来一样,咖喱基本上相当百搭。不管是配米饭、面包还是肉类、海鲜、蔬菜,样样都合得来,样样都结合完美。它是甘当绿叶的,而且这个绿叶,把红花衬托得如此动人,如此出彩,如此不可或缺,以至于,你会觉得李清照的那句“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是为它而写的。

咖喱的变化多端很能挑战我们的想象力。你以为世上有了红、黄、白、青咖喱就可称为多样了吗?啊不,它还想告诉你,它的变化不止颜色这么简单。我在柬埔寨的时候,就曾吃到过他们称为MOK的咖喱,那是一种貌似很稀实则香浓淡而有味的咖喱,里面还有打碎了的鸡蛋,就着各种食材,混世魔王一般搅和了躺在碟子里,它的上窜下跳在你吃到嘴里滑到食道里才领略得到,那是一种不甘寂寞的混世,仿佛说:生而为MOK,要做世上最特别的调料,搅拌咖喱的江湖。咖喱,作为世上最有个性的调料之一,粉丝甚众。我始终觉得,它适合爱憎分明的性情中人,走中庸之道,不是它的终极目标。它是要撩拨你以让你上瘾的,它是浓词艳赋,是夏天的骄阳,冬天的炭火,梅里美的卡门,纳博科夫的洛莉塔,总之,它绝不是小家碧玉邻家女孩,它要挑战全世界的味蕾,让人们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毫无矜持地说着爱你爱到发晒狂的低俗哩语,一如欲罢不能的低俗小说。

:)布拉肠粉与小丫环

小时候,应该是五、六岁吧,第一次去喝茶,凌晨五点多,被爸爸叫起床,领去茶楼,鼎沸的人声里对着一桌子点心惊艳。最爱排骨与肠粉,然而那时的钟爱不过是对美食的钟爱吧,还有对大人的依恋,是“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磨螺壳,巷口弄泥沙”式的温暖记忆。

日渐长大,对肠粉的眷念未能忘怀,每去茶楼喝茶,必叫肠粉,那一客布拉肠烟韧透明,象古时的美女穿着薄如蝉翼的纱,隐隐约约地透着那一点肉,让人心惊肉跳地仿如偷窥----想到的一个词只能是广东话的“肉紧”。

少年时代来了深圳,本想对肠粉“重拾旧欢”,但见满街满巷卖早点的都在卖肠粉,可是。。。可是。。。也许深圳是一个匆忙的城市,早上路边摊卖的肠粉是如此地粗糙,一个铝制的多层抽屉,卖肠粉的每层浇上一勺米浆,放上几小撮肉,或许还加上一个蛋,往屉里一推,略等一会再拉出来,就好算肠粉了,那肠粉根本不成型,面目模糊的一团,更遑论透明与口感,那浇肠粉的酱油是加了蒜的,噢,买嘎的!如此没水准的活计。。。让我怕怕,从此不再光顾早上的路边摊。

男人有句话叫:“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极论得不到的东西对人的诱惑力,唉,我对肠粉的迷恋是不是也达到此种境界呢?在得不到的巨大诱惑力下,对布拉肠粉害起了相思。

于是转战广州,在上下九的荔湾美食店那里重拾旧欢,肠粉是和欧成记云吞面、南信双皮奶等合并在一起经营的,开放式厨房里,那一层层被水蒸气洇染成黄色的纱布熨帖地躺在那里,迎接着细磨米浆的浇灌,献上来的是那透明的胴体——噢,我终于又可尝到从小酷爱的美味了,比一般茶楼做得还要正宗,且所费无几,不用花时间上茶楼等候,象吃个快餐一样就可品尝到美味精致的食物,这,才叫生活的乐趣呢。

深圳改革开放超过二十年了,人们,也有了些许的闲情逸致,开始讲究平常生活的滋味,君不见,建设路开了家星记肠粉王,店面虽然逼仄,然而口味是正宗的,还有遍地开花的荔湾肠粉王,虽则出品未臻完美,然至少尚可入口吧,至少,还象条肠粉的样子,至少,没有象路边摊的肠粉那样吓人,贪其就手,偶尔也会去光顾一下。

精致的肠粉,应该是融入我们日常生活里的帖心小丫环,最好,象《鹿鼎记》里的双儿,随叫随到,随时奉献的是一份有质量的体帖与关怀,而不是乱摆架子刁蛮任性的建宁公主----谁说,吃一客美味的肠粉非要跑到出名的茶楼里排一个小时的队再等三十分钟才上桌呢?

阿楚 · 2007-08-02 10:11

邪派高手皮蛋

清代王士雄《随息居饮食谱》中说:"皮蛋,味辛、涩、甘、咸,能泻热、醒酒、去大肠火,治泻痢、能散能敛。"

一枚貌不惊人的皮蛋,原来有那么多复杂的含义。记得小时候,我是不敢吃皮蛋的,嫌其样貌丑陋,黑黑的,还是不同层次的黑,我叫嚣“那是坏蛋!”,无论爸、妈、奶奶如何威迫利诱,我就是不吃!很有革命志士坚决不从的气概。

小孩子终究是原则性不强的吧,后来怎么会吃起皮蛋来,我可是忘了。只记得,自此爱上了皮蛋,有些东西,原是跟狐媚的女人一样,会令人一沾即不能忘怀的。

皮蛋性碱,宜与酸性食物同吃,故凉拌皮蛋往往须放醋,而广式经典吃法是酸姜配皮蛋。还记得在香港中环“名人饭堂”镛记吃的那一客酸姜皮蛋,“你侬我侬,忒煞情多”,当那被剖成两半的皮蛋平躺在碟子上咫尺天涯,见面不相逢的时候,我不禁想起这句。半溶化的糖心,被啜进嘴里的那一刻,接吻的感觉,也不过如此吧?

提皮蛋,无法不提皮蛋瘦肉粥,此广式粥品现已风靡大江南北,成为人们早餐、夜宵的佳品。个人认为最好的皮蛋瘦肉粥,不是用烧开的白粥做粥底,现放皮蛋和瘦肉滚出来的那种,而是,隔夜把粥煲开,放进皮蛋和腌过的大块咸瘦肉,再拧小火煨一晚上煨出来的那种皮蛋瘦肉粥,当其时,皮蛋已然溶化,与粥合为一体,粥中只见丝丝缕缕拆开的咸瘦肉,米香、皮蛋香、肉香混和在一起,天衣无缝地完成味觉与嗅觉的洗礼,这种享受,毕生难忘。

然而享受应该是多元化的,即使简单如一枚皮蛋。皮蛋做凉菜,也相当适宜,尤其是那一客尖椒皮蛋,尖椒的清香与皮蛋的醇和丝丝入扣,相得益彰。这种尖椒皮蛋,切忌用油炸过的尖椒,用这个,味道就不地道了。用炭火烤皱的尖椒最好,但是尖椒常有而炭火不常有,怎么办呢?最简单快捷的方式就是用锅。把锅烧热,然后开中小火,不放油,直接置尖椒于上面烤,烤至尖椒微皱(是为虎皮尖椒),甚或微焦(依个人喜好掌握火候),即放油、香醋、酱油,略一翻拌,倒入旁边盛着已切成菊花状数瓣的皮蛋上,一道色、香、味俱全的尖椒皮蛋立即成型。

皮蛋,就象武侠小说中那种介乎正邪之间的角色,身居邪派,看着象坏蛋,可是他的行事偏偏不拘一格、光明磊落,甚或有益于众人,比如那个《笑傲江湖》中的曲洋,潇洒不羁,桀骜不群,可是偏偏能为朋友两胁插刀,无怨无悔。皮蛋也是这样啊!卖相奇丑,沉着内敛,它的好,要你吃的时候才知道,它也并不介意你误会它坏了,甚或有毒,你吃它时,它仍然奉献出丰富的蛋白质,以及于人体有益的酵母菌,对朋友,皮蛋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阿楚 · 2007-08-16 10:09

马儿菲菲居然是个GG,起这个名字,摆名误导嘛,呵呵。

好了,闲话休提,继续上文文

逍遥派“肉女掌门”吃虾秘笈

从小是爱虾的,我剥虾,一绝。不动声色,谈笑间,虾壳堆积如山-----那座山,总比同坐所有人的高。

虾真是既可远观又可亵玩的尤物,雅可入白石老人的国画,俗可作欲海猛男信手拈来的壮阳药物,还是男女老少皆宜的大众情人------没听过有谁不爱虾的。

小时候去外婆家,她必做虾仁炒蛋。虾子生生去壳,与混了葱花的蛋汁同下,猛火快炒,不一刻香气扑鼻。虾壳与经霜的小白菜同煮,汤清味美。闲时爱煲老火汤,发现凡是煲肉汤,诸如青红罗卜煲龙骨,霸王花煲猪肘等宜加放进纱布袋里的虾壳,功效与放章鱼干相似,滋味有过之而无不及,既可提鲜又可省钱,一举两得。

虾,是经得起细做的。那一客精致的虾饺,透明的外衣紧紧啜着鲜红的馅料,虾肉鲜笋在里面宛转承欢,快乐的汁液在你送进口里的那一刻激情四射,完成了一次完美的唇齿与虾的交欢。

某次的请客,我曾做过虾饺,先把肥肉切成半厘米见方,小火慢煎,至油尽出,与鲜笋、生虾肉、芝麻、麻油、盐、糖同拌,是为馅,是次我童心大作,非要弄出一款白兔虾饺,于是把摊成圆形的皮(如想皮透明不要用面皮,在家做嫌烦的话用粘米粉和成面团,皮即成透明状)包了馅料,收口处捏成长长的一条,用剪刀剪成两半,再向后弯曲,是为免耳,用手把前端略修成兔嘴状,再在两边摁上红豆或切成细粒的红罗卜,即成。看着浅绿盘子中一群透明的兔子玉雪可爱的样子,只觉生命如踩着贝壳从海中冉冉升起般清新可喜。

吃虾,必须要鲜,全生或是半生熟的虾其实是最好吃的。拿一堆冰块把虾砸在里面,至虾被冰死或冰晕,透明的虾在冰砖里时而跳动时而蛰服,每吃此菜,我必想起《天龙八部》里虚竹与天山童姥在西夏国冰库里疗伤的情形,书中虚竹终究没受李秋水的荼毒,然而我们这些口腹之欲大盛的李秋水们哪里会放过鲜美异常的虾,即刻拿了豉油芥辣,蘸了就吃,肚里的馋虫立马溶解千万个虚竹和天山童姥,夺了掌门铁指环,腹安即是家-----逍遥去了。

阿楚 · 2007-08-23 09:10

厚积薄发,五味杂陈-----我爱卤水

卤水,是一种世象,饮食中集大成者。那一锅汁,黑魆魆,是味觉的混沌初开。

我是好卤水的,爱它的五味杂陈,只要那锅卤汁做得好,不管是卤什么,我都喜欢。更有甚者,在禽类里,我相对来说比较讨厌鸭子,嫌它有一股鸭膻味,可是偏偏顶喜欢卤水鸭头,每吃这个,必想起《红楼梦》里的那两句话儿-----“这鸭头不是那丫头,头上没有桂花油”-----岂只没有桂花油,连桂花都没有,桂花,合该跟甜品放在一起,卤水里面最适合放的香料是八角。卤水的配方多种多样,放什么的都有,然而基本上离不开这几样:酱油、酒、糖、八角。八角,是卤水里画龙点睛的一笔,如果不放么,也可以是一锅美味的卤汁,但毕竟缺少灵魂,一旦放了,味道立马不一样了,鲜香扑鼻,还不让人觉着浊。

卤水菜肴其实是雅俗共赏的,最昂贵的潮州餐厅里,少不了一道卤水拼盘,最贫寒的人家里,也可以天天做这道菜-----至少,可以做卤水蛋吧?还是操作容易,方便保存的平民快餐。调好味道,加适量的水(通常以刚漫过食物材质或漫过一大半为宜),先大火烧开,再拧小火,约十多二十分钟(根据食材的多寡和种类而定)即成。因为卤味一般味道较浓,可耐久,一次做一锅,吃不完的放冰箱,需要的时候拿来加热一下就行,还是单身懒人们的极佳选择。

所谓的美极鸭下巴,也是如此这般炮制出来的。当我吮吸着那柔若无骨,滑嫩鲜美的鸭舌的时候,忽然,不那么讨厌它们“呱呱呱”的聒噪了。

《水浒》中好汉们买了给披枷戴锁的兄弟路上吃的熟鹅大抵也是卤水鹅吧?-----只有卤水鹅可以耐久,他们可是论只买了交给兄弟的,谁食量那么大,可以一下子吃完一整只鹅啊――况且,还不见得只是一只。

武侠小说中,性格最“卤水”的要数《连城诀》中的丁典。一生五味杂陈,受尽磨难,可仍未磨灭他心中的真与善,在狱中授武功与韬略于狄云,可谓余香绵绵,醇泽久远。而真正好的卤水,是无需更换,只须添加的,就象丁典的内功,厚积薄发,日子有功,香卤既成,即考验食客们的馋功。

阿楚 · 2007-09-13 10:19

茶浓化不开

我到拉萨的时候,可是万家灯火已黄昏。还在的士上呢,第一件事便是问司机哪里有好吃的,司机告诉我,好吃的都在西头,多是川菜。川菜我也喜欢,但是跑到拉萨来吃川菜,毕竟不是我的梦想。猛然记起在深圳的时候,有朋友说过拉萨的甜茶很好喝,三毛钱一杯,把一叠零钱放在桌上,他们自己会来抓,一分都不会多,一分也不会少。

听上去真有意思!我住的亚宾馆对面,便有一家网上颇有名气的德吉甜茶馆,近水楼台,先去这家了。很典型的藏式门面,白墙,富装饰意味的美丽的门,门上还飘着一圈布幔。进门的时候,心里是有点打鼓的,网上对这种藏族甜茶馆的形容一概是那相同的三个字:乱糟糟。

也许是先给自己打了预防针的缘故,进了这个甜茶馆,倒不觉得很乱,进门便坐在靠窗的一张条凳上。那是一所藏式老房子,低矮而黑,可是你坐在那里不觉得压抑只觉得闲适,房里还可看到横梁什么的。去拿了一个玻璃杯,他们便来倒茶,是那种浓甜的奶茶,味道很象立顿金装倍醇奶茶。坐旁边一桌的是几个藏族人,在那里打扑克,看来他们的日子很惬意呀。

闲了便和打扑克的藏族人们聊天,才知道,泡甜茶馆,于藏族人来说是生理和心理的双重需要。一是藏区蔬菜少,喝茶是藏族人补充维生素的最重要方式,如果没什么特别的事,他们可以从早喝到晚。二是甜茶馆是藏人聊天、交流信息的地方,也是重要的交际场所。不管外头有什么事情发生,只要往甜茶馆里一坐,便放松下来,什么繁文缛节,全不管了。真是躲进茶馆成一统,管它春夏与秋冬。

后来有朋友告诉我们在某小巷里的一家甜茶馆更地道,是全拉萨最地道的。我们便如打地道战一般找到了这家最地道的甜茶馆。嘿,果然熙攘!基本上没有我们坐的地方。有几个热心的藏族妇女便叫我们和她们一起坐。好家伙,那可是几个藏族贵妇,穿金戴银的,还牵着宠物狗。她们每天早上起来,便来甜茶馆里坐着,喝喝甜茶,然后就去寺庙拜拜,给神像上上酥油,便是一生了,真幸福!那里的甜茶奶味更浓,藏面更香更筋道,里面的牦牛肉丁新鲜,还配上特色小菜,真是茶香不怕巷子深,难怪这么难找还这么多客人了。拉萨好吃的地方多了去了,然而我回来后最想念的还是那些甜茶馆,难道,真的是,民俗的便是永恒的?

阿楚 · 2007-10-12 18:16

起尝一碗茗

唐代诗人皎然著有《饮茶歌。诮崔石使君》云:一饮涤昏寐,情思爽朗满天地。再饮清我神,忽如飞雨洒轻尘。三饮便得道,须苦心破烦恼。把饮茶上升到这种境地,可谓爱茶如命。

我也是爱茶的,从小时候,懵然不觉便爱至如今。记得那时,家乡也产茶,绿茶的一类,我们唤做细茶。一到周末,爸妈回来看望我们,又或是奶奶煮了什么好菜,吃多了,吃滞了,奶奶便泡上一壶浓浓的细茶,用大提梁壶泡了,如果是冬天,还放在竹编内里衬了棉花毛布套子的茶窠里,民俗得紧。那时候,不懂茶的韵味,只觉喝到口里很是舒服,有一种淡淡的清香,还有一种亲情与家的味道。

茶,与悠闲是分不开的,非得有闲情逸致,才能真正体味到茶的韵味。记忆中的茶的味道终止于少年时代。我的少年时代过得相当苍白,虽是大懒人然被迫每天看N多功课,做N多作业,别说是悠闲地品茶了,想找个时间歇口气都不容易,典型的疲于奔命。刚出来工作的时候,有一阵子为生计奔忙,更谈不上有兴致坐下来好好喝上一口茶了。

及至这两年,生活慢慢安定下来,虽不敢说下半辈子无忧,然而至少不再奔忙,闲暇的时间是很多的,便重拾饮茶的旧兴。

睡到下午两、三点钟起来,洗漱、看股票,做运动这些固定程序忙完,便是喝茶时间。慢悠悠地把电脑开开,洗干净紫砂壶,用竹茶具拨上一点绿茶又或是乌龙、玫瑰花,依心情而定,矿泉水泡了,焚上一根藏香或尼泊尔香,开上音乐,开始上线。心情好或有任务的时候,码上一、两千字,没有心思惰性发作的时候,在博客上或坛子里混混,又是一天。真个是起尝一碗茗,行读一行书。

虽说独饮颇有乐趣,然而茶更多时候发挥的是社交功能。岂不闻寒夜客来茶当酒,竹烟汤沸人初红。三两知己约了到茶馆坐坐,树根桌椅倚了,管弦丝竹听了,再把茶谈心,谁能说这不是淡然有致的韵味呢。

据说茶最早的时候产于云南思茅地区,最早由布朗族先民古代濮人驯化、栽种成功存活至今。现在勐腊、西盟、景迈等地仍有大片古茶林。我的计划是哪天有兴了,到普洱、思茅地区寻幽探胜,跑到古茶园里,买上那么几十斤野生茶树上产的普洱,存上那么几十年,投资、玩乐两不误。如此,看风小嗑三升酒,寒食深炉一碗茶便有所附丽。

阿楚 · 2007-11-02 09:25

:)多汁的青春

番茄,故名思议,是从番邦传进来的。虽然翻遍典籍,也没有多少文人墨客讴歌它的记录,但它在我的心目中,早已是水果兼蔬菜的双料无冕天王。说起来,你很难严格区分番茄究竟是水果还是蔬菜,炒炒再吃亦可,立即开吃亦可,宜炒宜炖宜焖宜凉拌宜榨汁宜。。。。。。仿佛样样皆宜。委实有那么一点蝙蝠的特性,好象既非甲又非乙,又仿佛既是甲又是乙。这又有什么不好呢?反而让我觉得它更海纳百川,内涵更丰富了。据说含有多种维生素啦,据说可抗衰老啦,据说可防心脏病啦。。。。。。

中国人做菜讲究色、香、味俱全,番茄就很符合这几点。色,自不用说了,红通通的,任是什么不会做菜的人,只要你不把它炒成黑炭,番茄一出场,那道菜就鲜艳异常,没食欲都变成馋虫。说到香,番茄不是那种招蜂引蝶的,而是内秀型,须得凑近了方可嗅到隐约的果香,就象那种很含蓄的香水,不知不觉诱惑你。味嘛,酸酸甜甜的,番茄是很有个性的,但又老幼咸宜,大众情人型,有个性,却可成为大众情人,可想而知,它是优秀的。

个人最喜欢做的一道和番茄有关的菜是番茄肉酱鸡蛋意粉。惯常见的意粉不是番茄意粉便是肉酱意粉,我有一天忽发奇想,觉得番茄跟鸡蛋的味道合得来,肉末跟番茄的味道也合得来,鸡蛋和肉也合得来,三样合得来的东西放在一起会不会相得益彰呢?便作了一番尝试。

食材都是很普通的食材,做法也是很普通的做法,唯花了少少心思作了少少改动,也可算是中西结合的罢。先是起红油锅,爆肉末(是从冰箱拿出来不是解冻得太厉害的那种,所以先放也不会木,反而是脆的),然后放切成块状的番茄,放少许白糖,等到番茄出了许多汁,皮有少少皱,有点儿象要和番茄肉分离的样子的时候,立刻浇入加了盐的蛋液,番炒,此时观察盘中的汁是否足够,目测够拌意粉,便不放番茄酱,如果不够,则加入少许番茄酱。这时候,是加料的时候了,意粉为什么好吃,是否正宗,全凭那片芝士,加入一片卡夫芝士,让它自然溶掉,再加少许生抽(所谓中西合璧)所有东东溶为一体即成,扣在烫好的意粉上,大功告成。

番茄是吉祥喜庆、美味多变的。便如灵动的少女,便是不笑也象笑着的样子,番茄脸,杏仁眼,是不是很可爱呢?任是无情也动人。它什么也不做,静静地躲在那里,便已满身养份,一种皮相,两重身份。番茄总让我想起《天龙八部》里的钟灵,果样的笑脸儿,梁间荡着的葱绿鹅黄绣花鞋子。她或许很调皮,可是她很善良;她很平凡,遍地都是,但是她可以帮助你的不只是一分半分。嫩而饱满的、多汁的。。。。。。青春。。。。。。真让人怀想。

阿楚 · 2007-12-13 17:05

最近茶舍好热闹,好馋,搞的我也来了兴致,把我刚发完没多久的这篇东东也帖上来,我本来以为,以我散漫的性子,还有得拖的,不知猴年马月才再帖呢。。。

:)东坡。肉

猪肉本不是什么稀罕物儿,物价飞涨之下,稀松平常的猪肉仿佛也有了那么一点身价,引起我写一写的冲动。喜吃猪肉这平常物的仿佛大有人在?史上最著名的嗜吃猪肉的要算是宋朝的那个苏大胡子了吧,他说: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若要不瘦与不俗,天天竹笋焖猪肉。把猪肉上升到与竹子并列的高度,贪吃得可爱。

竹,在古代文人的心目中是高风亮节的象征,竹影疏离,月影横斜,多么美好的境界。还是情调、趣味的代名词,画家笔下的宠物。苏轼自己便写过不少咏竹的颇有画意的句子,如那句耳熟能详的: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好美丽的水墨画。便是这么一款清雅绝俗的植物,居然能和庸俗不堪、家常且毫不高贵的猪肉结合起来,还结合得如此雅俗共赏、言之成理,看了让人垂涎欲滴,也只有那个贪嘴、豁达又多才的苏大胡子才能办到罢?如此贪吃猪肉,怪不得他晚年肚皮那么的大,长满了猪腩肉。

中医对食物的形容总是那么好玩,即使是平平无奇的一块猪肉罢,也被形容为:性味:甘、咸、微寒、无毒;功效:滋养脏腑,滑润肌肤,补中益气。不过普通人进食猪肉的时候,大抵不会想那么多,想吃便吃,它补不补,益不益,寒不寒,毒不毒估计没人留意。猪肉比起其它肉类来进补的功效是略有不及的,且还很容易令人发胖,除非你把它煮个两三小时再吃,才可令饱和脂肪酸和胆固醇减少。宋仁宗、神宗时期的苏东坡当然不知道这些名词,可是他自己发明的烹调猪肉的方法却颇为科学。生性乐天的他被贬黄州时并没有意志消沉,成天与所谓的仇人陈太守(其实苏东坡虽然和陈太守发生过冲突,但生性豁达的两人不打不相识,最后反而惺惺相识)的儿子一起喝酒吃肉,把本来想给苏东坡小鞋穿,故意把他弄到黄州好让陈太守儿子修理苏轼的政敌气得牙痒痒的。苏东坡在黄州时便写下著名的烹猪内的句子:慢著火,少著水,火候足时它自美。这个成了现今几乎所有酒楼和家庭烹制红烧肉的不二法门。他在杭州当官的时候,发动群众筑了苏堤,把别人送给他的吃不完的猪肉与民同乐,烹熟了送与众民工。那些分与众人的肉便是依据他的煮肉佳句烹成的,还因了他的一句“连酒一起送”被听成“连酒一起烧”,猪肉变得更为美味,东坡肉就此诞生。

“莫笑农家腊酒混,丰年留客足鸡豚”的豚肉,经过了漫长的捕猎所得到家里蓄养,由不登大雅之堂,到文人墨客咏而歌之,由便宜得令人难则置信,农民们都不愿意养猪了,到如今的吃海鲜还是吃猪肉?一步步走来,都是那么家常而亲切。我没有兴趣搞清楚猪肉为何涨价,国计民生如何,我只想说,猪肉,总有摆也摆不脱的武侠情结。一说起猪肉,我便想起梁山好汉们的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即使是著名文人如苏东坡,一旦沾染了肉气,立时便豪爽起来。竹与肉,肉与竹,竹敲肉,肉烧竹。。。。。。东坡式的情趣与幽默,原来生活的小快乐无处不在,哪怕只是一块貌似其俗无比的油汪汪的猪肉,也能油亮亮地放着异彩------如果,你具有苏大胡子的觅食情怀。

阿楚 · 2008-02-04 09:24

谢谢楼上两位,由于过年,本人卖文章的进度要放缓,得等到年后才卖,发上来的时间肯定就更慢了,为了不使这个帖子空置太久,帖一篇与美食有关的秒杀爱情小说,偶N久前卖出去了的。这个虽然是小说,可有讲到好多菜的做法,还有粉金庸的菜的做法,应该还算是切题的。

一份射雕菜肴的爱情

她是那么的讨厌下厨。甚至说以后结婚了一定请保姆,她同事取笑她:“是,以后你老公做爱也请保姆。”
她笑。
有什么相干呢?只要我快乐,她想。
直至那天他看见她,闪烁的眼神,惊为天人的表情,她又笑了,醉脸酡红。
他们一起打扑克,煮汤丸、泡酒吧、轧草地。更多的时候,一起讨论金庸,他们都是金庸迷。最为津津乐道的,是射雕里的菜肴,哎呀食色性也,他们都不过是普通的饮食男女呢。。。很原谅自己的。
他们有时也一起“煮饭仔”,原来跳脱的她也喜欢温馨的家庭生活,原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做菜也颇有天份,原来入得厨房靠的也是感觉。
他们慢慢地不满足于平淡的菜肴了,那样不好玩。
那么,何不学做射雕里的菜呢???
GOOD IDEA! WHY NOT?
JUST TRY IT!
最引诱的当然是黄蓉初次做给洪七公吃的那几味啦。

1、 玉笛谁家听落梅:一条羊羔坐臀、一条小猪耳朵、一条小牛腰子、一条獐腿肉加兔肉拼在一起做成一碗灸肉条,每种肉单嚼是一种滋味,每两种肉合在一起嚼是一种滋味,合共有二十五种变化,合五五梅花之数,故名玉笛谁家听落梅。妈呀,有够麻烦的,再说,去哪里弄那么多受保护动物的肉哟,实行全票否决。

2、 二十四桥明月夜:需用上等金华火腿,内挖小洞,再施展兰花拂穴手把豆腐切成圆形镶嵌在内,文火炖它这么几个小时,弃火腿不用,只吃豆腐。晕,现在的金华火腿假的居多,却去哪里找真的来?再说了,她也不会施展兰花拂穴手。

3、 好逑汤。看来只有这个了。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蜜运中的人儿原该煮这个汤。
于是他们一起去买来鲜花、荷叶、竹笋、樱桃,斑鸠市场里是没有的,好在鹧鸪却有的是,也是古诗里常有的禽鸟呢,“双双金鹧鸪”什么的,权且充数吧。

先把荷叶洗干净,鹧鸪起肉,剁烂,加料酒豉油以及少许蜜糖拌匀,竹笋只挑脆嫩的笋尖,其余弃去不用。樱桃去核,把腌好的鹧鸪肉酿进去。好,材料准备停当。

现下可要洗手作羹汤啦。先把荷叶放进水里一起煮,以带出荷叶的清香,水开后放酿了鹧鸪肉的樱桃及笋尖,炖至肉及笋尖刚刚熟,立即收火,放盐,撒花瓣。麻油可放可不放,为了保持此汤的清新,他们决定不放。
这个时候,红烛高烧,房中满是融融春意,弥漫着一室清香。

他们相视一笑,齐齐举起盛满好逑汤的酒杯,作举案齐眉状,一饮而尽。这时候吉娃娃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跳到桌子上,弄翻了菜肴,逃到床上,她生气地拿起枕头扑打吉娃娃,他拿起枕头扑打她,他们一齐滚到了床上,他们各抱一个枕头躺在床上互相凝视对方,她忽然卟哧一笑,他问她笑什么,她笑而不答。“就让这个作为我们之间永恒的秘密罢”她想,“谁说我最讨厌厨房呢?”

阿楚 · 2008-02-24 16:26

根据宋时点茶写的一篇灵异爱情. 里面有写到 现代泡沫绿茶制作的原型

:)泡沫绿茶

我对着面前的一杯绿茶发呆,掏出银勺子,顺时针方向搅拌,绿茶的波光里,再次出现我的前世今生,我晕眩。

这样的自虐,有多久了?每当我搅拌这杯绿茶,我就被迫重温往昔不愉快的记忆,而我,象是强迫症患者,明知看到这些,便会哀伤,仍日复一日,搅拌如昔。

不,我要终结这无止境的一切,我要把这些由“无限循环”变成“有限循环”,哪怕付出血的代价,在所不惜。

我收拾行装,飞往杭州。在那个以绿茶著名的城市,应该会有答案。我每天泡南山路的酒吧,每天的每天,坐在木制的吧台前,目光如电,扫视着来这里的行人,除了叫饮料,我一言不发。

直到有一天,进来了一个高大的男生,他穿着白色休闲衬衫,戴粗犷的银项链,蓝色牛仔裤,相当黑的头发,我对着他微笑,点头,男生开心地笑了,一咧嘴,是阳光的白牙齿,他大概不知道我的这个微笑是多么罕有,罕有得酒吧里的服务生清一色露出了诧异的表情。

他轻车熟路地坐在我的旁边,说:“你不是杭州人吧?”“呃。。。这个。。。很难说,是,也不是。”他笑,听到这么含糊的答案,居然也不追问。我喜欢不追问的男生,讨厌“长舌男”。

我们玩骰盅、玩“乌龟乌龟跳”、玩十五二十。。。。。。玩所有酒吧里可以玩的游戏,笑。然后,我说要回去了,他说送我回酒店,我理所当然地拒绝了。

回到房间,我点燃酒精灯,取出绿茶末,煲开一壶开水,高高地冲了下去,茶沫如雪,是的,我是一只来自宋朝的女妖,八百年前,我就已经在这个城市休养生息,那时候,我们最喜欢点茶玩,那时候,还没有现在的泡茶法呢。

现在风糜日本的泡沫绿茶,不过是我们那时玩余玩剩的玩艺儿。抑制着砰砰心跳,我又掏出那个银勺子,搅啊搅,搅啊搅,这次,出现了酒吧中男人的脸,我满意地笑了,知道我找对人了,明天,他还会来的。

第二天,南山路的酒吧,我刚坐定,他就来了,他忽然拉着我的手,说: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老是泡酒吧,腻不腻味啊?我乖乖地跟着他出门,来到一个挂着蓝色印白花门帘的竹门前,他掀开门帘就进去。

那是一个不大的院子,紫藤花架下,放着三数竹椅,侍应生一律穿着宋时服装,噢,应该叫他们小二才对。坐下后,他们礼貌地走上前来,问:客官,要不要试一下我们这里的仿宋点茶?很有古风,整个杭州城,只有我们这家才有。

男生又咧开他的嘴巴,我莞尔,恨不得告诉他:“亲爱的,嘴巴有时不是用来咧的,你就不怕苍蝇飞进去?”,他当然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只兴致勃勃地说:我今天下午闲逛到这里,忽然觉得你一定会喜欢,你说,你喜欢这里么?

呵呵,来了,一定是某些神奇的力量带引他找到这里的吧,一如我,身不由已。我含蓄地点了点头,八百年前,我是一个淑女。

我们对视,微笑,不说话。直到那些工具给送了上来。我轻车熟路地拿起乳钵,研碎绿茶,再把红泥小火炉里的火拨旺,烧开陶壶里去年梅花上的雪水,提起陶壶,高高地冲了下去,店小二看得咋舌,他们怎么知道,我会点茶的时候,他们还未出世呢。

男生倒是处变不惊,只是笑,然后,依样画葫芦,照做一次,居然也象模象样,我拿出直尺量是谁冲出的泡沫高,当然是我略胜一筹,然后,鬼使神差地,我取出了那个银勺子,正要搅拌,他忽然说,来,我替你搅,顺便“观摩”一下你如何能把泡沫冲得那么高,我来不及思索,下意识地把银勺子递了过去,银勺子的柄其实是一把锋利的小刀,他没有注意到,一下子把他的手划破了,鲜血滴到我的那杯绿茶上,嗤嗤地冒着烟,绿茶顿时沸腾起来,啊,是它了!!!我终于找到中止我长生不死的灵药,终于。谁说,每个人都希望长生不老的?我就不。我一把抓过那杯混和着他的鲜血的绿茶,咕嘟咕嘟地喝了下去,然后,我马上说,我要上洗手间了。

在洗手间里,我头上长出了一双鲜红的小牛角,嘴里的牙齿伸了出来,五内翻腾,嘴角流出了鲜血,可是,我觉得幸福无比。。。。我知道,这是我的最后一次现身了,五天之后,我将可以象正常人一样死去,然后,下辈子,过正常人一样的生活,我保持现在这样的身份,已经保持了八百年,天啊,你无法想象八百年的一生是如何的沉闷,我终于可以过不一样的人生了。

很快,我恢复了常态,轻抚罗裙,盈盈地步出了洗手间,是的,我不能忘记,八百年前,我是一个淑女。

他那个招牌式的恨不得吞下一只苍蝇的笑容又来了,他阳光又开心地说:咦,你去洗手间怎么去了那么久,我差点冲进去英雄救美呢,来,你也试试我冲的这杯,品评品评。我一凛,他不会跟我一样,也是一个无法轮回的灵魂吧?我瞪着他,他却好象一无所知,也罢,事已至此,不管发生些什么,我也认了,我接过他的绿茶,却无异状发生,啜了一小口,也不过是普通的点茶味道罢了。

他把我喝过一小口的绿茶拿了过去,就着我淡淡口红的印记,也喝了一口,然后,那点淡淡的红色,仿佛学会了乾坤大挪移,慢慢地爬上了他的脸,天啊,这小子,原来,他喜欢上我了,喜欢了我这五天后就要彻底消失的八百年前的女妖。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不要问我往哪里去,经过了八百年的人事沧桑,你可以想象,虽然我的外貌仍是十八岁,可是我的心,委实已经比你的爷爷奶奶还要苍老,我已经起码有五百年不知爱情为何物,我也不再相信那种虚无飘缈比绿茶上的轻烟还要飘忽的玩艺。

我一直想寻找的,不过是结束这令我腻烦至极冗长无比一生的法门,可是这一刻,当这个阳光男孩毫无机心地坐在我的面前,对着我脸红浅笑的时候,我无法不被他打动,我想,也许世上是有一种东西叫做爱情,在我们年轻的时候。

男孩关切地问:你不舒服么?我看你气色好象不大好。废话,你姑奶奶正在“散功”,脸色能好么?我偷偷想。然而嘴里只是答:没有呀,一点都没有,真的。男孩开心地笑了,说,那我们去划船。

呵,在西湖上泛舟,这件事情,我做过没有一百次也有八十次了,有一次,还碰上了白蛇姐姐,她正打着伞勾引许仙哥哥呢,那时,可不是烟雨凄迷来着。

我们在西湖的柔波里穿梭,在夕阳的潋滟中放歌,呵,有多久,我没有如此快乐过了。。。简直是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

一直玩到太阳下山,我们挑了一个临湖的饭店,边赏西湖上升起的一轮明月边吃西湖醋鱼、东坡肉、醉鸡、莼菜汤。

平湖秋月的晚风中,我们执手相看,那样的一种舞蹈般的漫步,我忽然想,我是不是死得很不是时候?过去五百年的快乐加起来,仿佛都没有这一刻多。

我们不理如鲫的游人的眼光,在远远传来的春江花月夜乐曲中,真的跳起了舞,我们踢腿、旋转、下腰。他忽然停了下来,说:你的脸色比下午更苍白了,不是有什么不舒服吧,要不我先送你回酒店?我说:也好。

他温柔地放下酒店的窗帘,帮我把被子盖好,在我的脸上轻轻亲了一口,说:那你好好休息吧,我先走了。我一把拉住他的手:不,你留下来,在这里陪我。

他不知道,在这最后的五天里,我的身体会日渐衰弱,我,时日无多,我等不起。他脸上有一刹那的狂喜,这种表情,我见得多了,男人,都是那样的,不管爱你,或是不爱。他温柔地褪去了我的“伪装”,嘴唇在我的身体上一寸寸地游移,我们彼此颤栗,两具完美的身体抵死缠绵。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把我八百年的修为尽数倾注入他的身体内,是的,我要在临走之前送给他一份礼物,这个完了我心愿给了我快乐的男人。

他把我搂在怀里,轻抚着我的头发,给我事后的亲吻。忽然,他的手停了下来,“你的头发。。。你的头发。。。你。。这是。。。”我冲到镜子前,一看,我的头发全变成了白色的了,呵,君不见,朝如青丝暮如雪。我没想到,生命衰退得如此快,还好,脸庞与身材、皮肤没有改变。

事到如今,我想瞒是瞒不过了,于是把整件事情和盘托出,最后,我告诉他,我把八百年的功力尽数注入他的体内,他可以延寿二十年,并从四十岁起容貌看起来比常人年轻二十岁,我轻笑:“你女友是一只懒惰的女妖,平素疏于练功,能给你的,只有这么一点了。。。嘻嘻。”

他初而惊诧,继而感动,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好,”他说:“我就用你给的这二十年阳寿在尘世等你,我要比杨过等小龙女多等四年,告诉我你投胎后如何与你相认,我一定等你长大。”

是吗,他真的要等我吗?今时今日,还有如此长情的男子?即使真的有,我也不忍心让他当二十年的鳏夫吧?

我微笑着拿出背包中的绿茶,还有那个银勺,轻笑着说:“喏,到时,你用今天的点茶法,点这种绿茶,再用这柄银勺搅拌,就可以看到我在哪里了,不过,我认为,你很可不必等我,该干嘛仍旧干嘛,到了四十岁,如果你恰好还是独身或是离异,再召唤我吧。”我是真的那么想,世上的任何事情,都不必勉强,顺其自然的比较好,我又何必硬要他还我这个情呢,我这八百年的功力,是送给他的,又不是卖给他的。现代人的感情,淡而有味,就如那杯绿茶,芬芳馥郁,不温不火。

阿楚 · 2008-03-03 14:46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酒在人类发展史中颇为特别,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据说中国在新石器时代出土的文物里便已有酒器,最早的酒是树上的果子掉落后,在适当的条件下自然发酵变成了酒。后来古代国人自己学会了用粮食酿酒,于是,祭祀的时候有了酒,皇家冶游的时候也有了酒池肉林。

酒在现代社会的作用更是不可低估,大至国宴,小至家宴,哪一样离得开酒?至于商业上的交际应酬,就更是无酒不欢了。然而酒之所以可以千古流芳,大抵不是由于这些俗事,其在各国文艺史上的贡献恐怕没有其它任何物事能及。

君不见李白说:将进酒、杯莫停;柳永说: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晏殊说: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就连那个女词人李清照,也巾幗不让须眉,她是好酒的。清早起床,便要喝酒,且称这为“扶头酒”,她写出如许与酒有关的句子就不足为奇了。什么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什么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什么酒意诗情谁与共?泪融残粉花钿重。在她的代表作里,酒字或与酒相关的字句出现的频率是如此之高,以至于,连那个据说酒后三难高力士的李白都比不过她。可见酒在古代人们尤其是古代官员或“文艺界人士”的生活中占着重要的地位。他们唱新词的时候要喝酒,焚香的时候要喝酒,赏风景的时候要喝酒,心情不快的时候就更要喝酒了。就连那个大政治家,历史上褒贬不一的奸雄曹操也喜欢以酒浇愁。他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于是我们都知道了杜康是酿酒业的鼻祖,都知道他把粮食放在树洞里无意中酿出了酒。拜杜康所赐,我现在边写稿子边喝酒,不过手边放的不是粮食酒,我不太喜欢中国的白酒,倒是喜欢外国的白酒-----白葡萄酒,而且要口味偏甜的甜葡萄酒,一旦口味偏酸,任它顶级的干红、干白我都不喜。也不管别人如何看待,反正我这甜牙齿就是不能接受葡萄酒有太多的酸味。

白葡萄酒就蜂蜜腰果、生晒江瑶柱,电脑开着,脚边小太阳暖风机摇着(这几天深圳的天气也颇有点儿冷),微醺之下敲篇带有酒气的文章,谁说不是人生一大乐事呢?心境宁静的时候,读读书,看看碟,上上网,在温暖的家里一个人喝喝酒,强似跑到外面去与大众喧哗,也许,这也是酒教会我的一点道理。当然,在外面跟朋友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也不失为另外一种喝酒的乐趣,可是这种快乐,偶一为之即可,天天如此,便腻得化不开,仿如消化不良。可见,酒是可浓可淡、可入世可出世、可快乐可悲哀的产物,如果苏东坡别出心裁地把西湖比作战国美人西子的话,那么,我想我可以把酒比作貂婵。看,她壮烈的时候可以以身殉国,恬淡的时候可以对月长叹,而且,她和曹操同处一个时代!那是一个多么波澜壮濶的时代,那是多么复杂可爱的一个人物,我不由自主地在四大美人中挑了身处那个时代的她来比喻让人爱恨交织的杯中物。呵,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阿楚 · 2008-04-09 09:04

:)非惊艳型鱼类-----平实、帖心的鲮鱼

鲮鱼随着豆豉鲮鱼罐头的普及走进千家万户。有谁知道它在我国安家落户已经颇有年头了。《食物本草》说它:主滑利肌肉,通小便,治膀胱热结,黄疽,水臌。《本草纲目拾遗》说它:健筋骨,活血行气,逐水利湿。鲮鱼的主要产地为两广和海南,作为土生土长的广东人,我对它的喜爱带着浓浓的怀旧情结。

我少小离家,虽然所去的城市不过是离家不远的深圳,但是深圳是一个典型的移民城市,这里能买到各种各样的吃食,可是好动、多刺的鲮鱼并不为多数来自外地的深圳人所喜,在菜市场里很难见到它的踪影。

初来深圳,很为五光十色的各地美食所迷惑,今天试试这个,明天试试那个,混忘了还有鲮鱼的存在。只有在过年的时候回到老家,才猛然记起,鲮鱼在广东传统家庭里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尤其是在冬天。

数九寒冬,这边虽然不下大雪,但总有阴冷彻骨的日子。这个时候,一碗萝卜丝、鲮鱼滑实心小汤丸,简直能熨平你体内每一个因寒冷而颤颤的毛孔。过年的时候,家家户户都要煎几条鲮鱼“压年”,从年三十晚直留到年初一,以示年年有余。这个时候,讲究点的人家便会做酿鲮鱼,我老爸便是此中高手。

小时候,总也弄不明白,好好的一条鲮鱼,怎么可以骨肉分离得如此彻底呢?那层皮,说它薄得象蝉翼也不为过啊,迎着光一照,还是半透明的。后来,自己也迷上了做菜,便让爹爹揭开迷底。

平时凶巴巴的老爹原来细心起来须眉不让巾帼。他先是在鱼腹中竖切一刀,再把鱼平放于案板上,在靠案板那边的鱼肉里离刀口一公分切一个与刀口平行的竖长切口,小心不切到鱼皮,然后顺着这个切口把肉与皮拉开,拉至鱼脊处即暂且停下,如法炮制拉另外一边的皮,最后把组织严密的鱼脊、鱼尾、鱼头处用刀切开,这样,整条鱼儿就骨肉分离啦。

把起出来的鱼肉混了茡荠、瘦肉、芫茜、冬菇切粒,再酿回鱼肚里,煎至七八成熟,浇上芡汁,烧至全熟,即可上桌了。这个菜可是有够麻烦的,老爹闲时不做,只有过年时份才偶献身手。鱼煎啦出来,还是有头有尾的一整条,只是腹内原来全变。

一直觉得鲮鱼象《飞狐外传》中的程灵素。她是那么的不起眼,是金庸小说女主角中相貌最平凡的一位,胡斐根本上没有办法对她产生任何超越兄妹之情的冲动,可是她又是那么帖心,那么有献身精神,是金庸小说女主角中最实用的一位。鲮鱼不也一样吗?在珠江三角洲一带到处都是,以至于你常常想不起有这一种鱼类。可是关键时刻,家家都少不了它,它鲜美但廉价,是俯首皆拾的温柔,垂手可得的熨帖。你不需要重视它,但它总在你的身边细心伺候,这是鲮鱼的可悲,但是人类的福份。有时候,我们都是自私的,谁不希望身边有个鲮鱼样的情人呢?这也是人们一直孜孜不倦地讨论程灵素的原因吧?那简直是一定的,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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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壶更衣 2007-08-02 04:09

吃蚝,好像珠海横琴岛那边的好吃,直接从海里捞上,不用冰镇,

如果不需要自己买单的话,会更好,不会影响食欲。数量与钱无关,放心的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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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潇 桐壶更衣 2007-08-02 05:31

五一去横琴,那里靠海边的养蚝场,是用锡纸包着来煮的,觉得没有连壳烧烤的好吃。
有一朋友,一次可以吃一百多个蚝,信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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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潇 桐壶更衣 2007-08-02 07:29

木屋烧烤,当场吃一百多个,而且是蚝最肥美的时候……;)

马儿菲菲 wrote:

不但信,而且跃跃欲试:P

晕掉,不会吧美女?: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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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杂草 2007-08-02 04:43

蚝是偶最爱的食物之一,窃以为最佳食法是生吃,沾点芥末,不需要任何调料,肉质饱满、鲜甜、滑嫩,喜欢那种味道的话,腥就是一种气质和诱惑8D,吃一口,好象整个大海都在口中:P

另一种做法是做蚝粥,放点生姜丝,如有薄荷,可少量放些。

碳烧是最常见的了,火把原味给逼了出来,连同汁一起吃了,热辣鲜美

潮洲最常见的做法是蚝酪,裹在粉里,蚝的水分不会流失,完整的被包裹起来,外面一层煎的金黄的脆脆,里面是一咬就倾巢而出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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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壶更衣 大杂草 2007-08-02 05:03

草,哎呀呀,蚝酪里面的蚝发育不全的,太小了,鸡蛋把它们掩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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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潇 大杂草 2007-08-02 05:32

潮州的蚝仔烙还是满好吃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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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拉一斤的 2007-08-02 05:36

就中国沿海的海水这样的干净程度还敢捞上来就吃?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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茱茱 2007-08-02 06:28

楚姐姐吃耗也吃得如此娇艳欲滴-------

俺的胃还不适合装海鲜。

要不写写榴莲----俺喜欢这个。

我们汉江边上的,我们都叫做边鱼。吃起来只是觉得味道非常鲜美。

俺倒觉得佛山人的肠粉好美味。佛山人的酱油用得出神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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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 2007-08-02 08:26

天啊!整个茶社吃声一片,改叫[磨房饭馆]算了.............: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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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楚 OP 2007-08-02 10:05

美女们,原来美食敢死队不只我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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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波与阿比 阿楚 2008-02-26 04:44

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们与你同在: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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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楚 OP 波波与阿比 2008-02-26 08:39

恩,我不是一个人。。。。。。
伟大的波后卫,我将与你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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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楚 OP 2007-08-02 10:06

眼睛:我泱泱大国,以食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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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驴 2007-08-02 10:14

就和风云说的一样,阿楚的贴子要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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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兔兔 2007-08-16 18:36

818

偶象哈么?: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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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语 2007-08-17 03:42

前两年去海南,在海口某武警招待所住宿,饭后跟一个朋友闲逛发现了小吃摊,两个人扫了60只炭烧生耗,一碟豆芽,一碟荷兰豆,一只啤酒,过瘾阿
值得一提,那里的炭烧生耗10块钱20只,当时的感觉是不吃简直对不起自个儿: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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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画家 2007-08-17 06:06

磨房流行写吃,好家伙,大家抡开袖子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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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谁 2007-08-17 15:37

看得口水直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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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已几 2007-08-18 03:56

昨天还在地摊上吃烤蚝   不过还想去珠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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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羽. 2007-08-20 21:33

:D曾在大排档吃过几次碳烧生蚝 自己也做过蚝烙 用生蚝打火锅
感觉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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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草儿 2007-08-21 00:24

本人最高纪录,一口气吃悼25只生蚝,那里的蚝嫩、大、鲜!最后让啤酒涨得受不了了,就没多吃了,二个人点了六十个刺生 :I:I:I:I
地点:皇岗第一技校对面某小区里一巷子湛江老字号蚝 。排队等吃的全是香港人,每次去都爆满,要等半个多小时或一个小时,拿票号位。

本人美食至爱排位榜

1;象拔蚌刺生

2;生蚝刺生

3;麻辣小龙虾

3;潮灿沙锅粥

: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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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塘主 青草儿 2007-08-21 01:07

难怪那么生猛!: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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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草儿 2007-08-21 02:01

你来深圳我带你去吃。。
美食,啤酒,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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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1997 2007-08-21 14:40

这里吃倒了一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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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哥 2007-08-28 23:13

我也特喜欢吃蚝: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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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o 2007-09-14 01:37

来茶舍前就浏览过你的BLOG,对那篇《往事如烟》印象深刻:) 刚才再看,巴厘岛的美食让我口水直流,为什么不放上来,加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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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楚 OP jiao 2007-10-12 18:16

嗯,也许会帖,不过那篇仿佛既适合这个版也适合异域版,偶在这里发的东东相对较多,故此有可能在有心情的时候帖到异域。

说到帖PP,偶是很怕麻烦的,弄PP是多么恐怖的事情,搞来搞去,饶了我吧。。。非得要有动力。。。或是足够无聊。。才会干这么麻烦的事情。

对了,偶BLOG里文章好多呀,你怎么特特留意到那篇发了好久的往事如烟呢?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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茱茱 2007-10-13 02:46

姐姐,你想得美哟,野生茶。

是否欢迎别人到你家里品茶亚。

你喝茶都很讲究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