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异域之旅 2007-08-07 02:03

转载[光影记录]走过美国

文章类型:转载
作者:riverfront 提交日期:2006-9-4 13:47:00
出处:天涯旅游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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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几句话:

今年二月份开始,我带着一个背包,一顶帐篷,一个睡袋,还有一个便携汽油炉,依靠徒步和搭便车,独自从美国西岸的旧金山出发途经美国西部,中部,在中部的密苏里折向南方,到新奥尔良,再穿越美国南方各州,至佛罗里达改向南,直插位于加勒比海深处,美国大陆最南端的小岛KEY WEST,然后又沿着海岸线一路北上,从南方到北方,最后在位于美国东北角的麻塞诸塞州结束了整个行程。这次旅行,我前后用了六个月时间,途经二十三个州,总行程约九千公里。

现在,我在纽约。尘埃落定,夜幕深垂,透过哈得逊河边公寓的窗口,隔水想望的是曼哈顿的繁华灯火。尘埃落定,在路上所经历的一幕幕遭遇,邂逅的一幅幅面孔却总是挥之不去。古人说“鉴于止水”,很多时候,对于经历过的人和事,我们往往要离开一段距离和时间后才能看得更清楚些。

这样的旅行不算太短,路上的种种见闻遭遇,也还算不太一般。准备一点一点写下来。一路上我都在记日记,照片前前后后照了数千张(都还没有来得及整理)。我不能确定将要写的这篇东西会让每个人都喜欢,但我能确定的是;我所写得一切都是真实的。

上路之前的初衷很简单,就是看看自己能不能用一种最简单的方式走完全程,没想过要写什么东西,但随着脚下道路的延伸,要把在路上经历写下来的念头却一天天不断增长,也越来越坚定。哪一天,当我把这篇游记全部写完之后,那才是这场旅行的真正终结。

金丘 · 2007-08-07 02:04

早上五点左右,朋友将我和我硕大沉重的旅行背包放在旧金山以南150公里的一个叫郝利斯特(Hollister)的小镇,就留下我一个人,赶在旧金山和硅谷一带骇人的上班车流到来之前匆匆驾车回旧金山去了。

北加州二月的清晨,寒冷,漆黑。刚下过雨的地面倒映着这个小镇寂静街道上稀疏的几点灯光。这是个普通而典型的美国农业小镇,短短的一段主街上分布着几家银行,一些店铺和餐馆,仅此而已。整个小镇还在沉睡,而我却已经踏上了我的旅途。

我在寒风中站了一会儿,想了想在天明之前也无计可施,于是我吃力的背起背包,走进路旁一家刚开门的麦当劳,里面已经坐着几个早起的白人顾客,他们不约而同的停止交谈,用惊奇的眼神盯着我,作为一个陌生人,我的东方面孔和硕大的旅行背包足以让他们迷惑。在这么个内陆农业小镇,既非交通枢纽,也非旅游景点,镇上的居民早已彼此相知相熟,而像我这样一个奇异旅行者的出现很自然的会在他们平淡熟悉的生活中泛起一丝微澜。我向他们点头致下意,在四周交织而来的目光中默默走到靠窗的一张桌子旁坐下,独自等待着天明的到来。

去年底,我从我们大学研究生院以经济学硕士学位毕业。众所周知,美国大学的书不好读,我在读研究生时是深有体会,因为我们系很小,学生不多,教授们自然盯着紧,大家都不轻松。没完没了地研究报告,演示,永远也做不完的家庭作业和三天两头的大小测验。

教我们宏观经济学的教授每次总是给我们一大堆家庭作业和指定阅读资料,每周的指定阅读资料打印出来比块砖头还要厚,还要沉。有个美国同学忍无可忍,下课后跑去向他抱怨说;又不光上他这一门课,加上其它课老师们的家庭作业和阅读材料,“我们都没时间睡觉了!”教授透过他那厚厚的眼镜片扫了一眼那个同学然后面无表情的说:“你们都是研究生对吧,作为研究生是没有睡觉这个必要的。”

研究生毕业前必须通过毕业考试,否则无法拿到学位。我们经济系是考两门;《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考试的内容在课堂里只涉及一小部分,其余全靠自学,教授们的说法是,经济学的范围宏大,无法在课堂有限的时间内完全涵盖,而我们是研究生不是小学生,不能什么都靠教授指导。到研究生最后一门课--《研究方法》时,干脆是我们系主任亲自下来执教。我们系主任是个学术有成的女教授,以对学生从无丝毫怜悯之心著称,每次上她课时班上总是愁云惨淡一片,后来甚至有同学不甘忍受,干脆中途退出转系了。

我们那一届班上总共20多人,同学中大多是美国人,然后是来自各个国家的留学生。学业沉重也并非完全就是坏事,至少我们班同学间的关系较于其它科系要亲密的多,因为大家总是不得不成天凑在一起学习,彼此很有种难兄难弟的认同感。周末时不时大家会找个酒吧什么的聚一聚,放松一下。大家在一起喝喝酒,聊聊天,谈谈关于彼此关心的有关学业以外的话题,顺便再骂骂可恶的教授。我们大家都很喜欢这样轻松的场合,无拘无束交流的方式,于是这样的聚会成为了我们班的传统,即使到我们毕业之后。

十一月底的一个周五晚上,我们这帮老同学又相聚在与旧金山隔着一个海湾相望的伯克莱市中心的一个啤酒屋。这个啤酒屋叫丘比特(Jupiter),里面供应的都是他们自己酿造的啤酒,在当地颇负盛名。这时我们都已毕业,到了一起自然谈论的多是各自将来的打算。班上不少同学决定继续入博士班深造,经济学在美国很吃香,如果有个博士学位,那找一个好工作简直易如反掌。也有不少同学则打算先找个工作再说。当大家谈来谈去问到我时,我说:“总算从学校熬出来了,我现在想做点不一样的事情,大概会先去旅行一段时间。”众人都颌首称是,然后我接着说:“我要徒步和搭便车穿越美国,从旧金山走到纽约去。”这话顿时在众人中引起一阵小小的骚动。坐我对面的日本女同学裕子听完先直盯盯瞪着我,然后一把拽过旁边和别人谈得正欢的美国男友贾斯汀,大惊失色的说到:“贾斯汀!你听到没有,翔要一个人靠走路和搭便车到纽约去。”贾斯汀大叫一声:“什么?!你开玩笑吧。”他看看我,非常语重心长的样子对我说,“你要真想去纽约,干嘛不去买张飞机票?那容易多了。”我笑笑说:“我想一个人用这种方式过去,而且我就是刻意不要让它太容易,再说我想这样的旅行一定会非常有趣。”贾斯汀看着无可救药的我,摇摇头说:“伙计,让我来告诉你,美国是个很大的国家,有非常多的变态和疯子,你知道你会有多少麻烦吗?而且你要知道,全美只有三个州搭便车是合法的,条子们会很乐意把你扔到监狱里去。”我还是笑笑说:“我调查过了,没那么恐怖,再说我是个男人,遇到麻烦知道怎么对付。”贾斯汀再次摇摇头说:“随便你怎么说,不过你就算去搞辆自行车骑过去也比这要强呀。”

消息传开后,周围关系远些的朋友多会含蓄的说句;你挺勇敢的。关系亲密的朋友则直接说;你疯了?!当然更多的人都没把我的话当真,他们大概觉得我是酒喝多了,虽然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自己还没喝多少。当众人欢聚而散,回到各自的生活中去时,我也正式开始按部就班的为将要的旅程做着各种准备;购买路上的背包,睡袋,宿营用的防水垫,便携式炊具。准备各种可能用的上的地图。查询各州关于搭便车的具体法令。上网络和图书馆收集其他旅行者的故事和经验,以及各地的风土人情。锻炼身体,每天坚持长跑,有机会就到野外进行长距离徒步跋涉。把家里不需要的东西处理掉或寄回国等等。在一步一步准备的过程中信心不断增长,对于整个旅程相信自己能够做到,不曾有过一丝动摇和怀疑。

可是当我终于来到了路上,将要开始我的旅途时,身处这个陌生的小镇,我才发现一切不是当初以为的那么简单,虽然为了这一天我已经准备了很久,也曾经在心中无数遍想象猜测过踏上旅途第一步时的场景,而此时此刻,当我实实在在站在漫长旅程的起点时,却并没有那些浪漫和豪迈,有的只是浮于心中或隐或现的忐忑和四周无尽的黑暗。

一个穿着布满油腻和污垢连体工作服,满头杂乱金发,脸膛通红而又粗糙,体格健壮的中年大汉一屁股坐在我对面,大声对我说到:“嗨!我叫强尼,你是在旅行吗?”我答道:“是的,我打算横穿美国到纽约去。”强尼似乎很吃了一惊,然后就问我怎么会来这里,要待多久。我只好坦白我刚到这里,对此地还一无所知,自己也并不清楚。于是他说镇上有个慈善机构,如果我打算在此地待几天的话可以在那里得到免费住宿和食物,他又详细告诉我具体地址和路线,末了对我说:“你前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样可以为你下面的旅途省些钱。”强尼是个农业机械修理工,他在这里等他同事来开车载他去一处酒店修理输水管。我们聊了会儿,他同事就来了,强尼离去前,用力握了握我的手,说到:“祝你好运,伙计!”

目送强尼走出麦当劳,夜色已经褪去许多,心中也安稳了些。这时一个衣着体面的高个子绅士走到我桌旁,他刚才一直坐在旁边的一张桌子旁看报纸,想必听到了强尼和我的对话。他俯下身,用柔和的腔调告诉我,如果要去强尼所说的那个地方,有公共汽车可以直达,不需要步行。他告诉我公共汽车站方位,以及下车地点。在确认我没有问题之后,他才离去,离去前,他用友善的目光看着我说:“一路平安。”

等到天色大亮,我站起身,正准备离去,一直坐在餐厅另一头的一个文弱的年轻人匆忙走上来,我本来没有注意到这个年轻人,虽然他似乎早就注意到了我。他塞给我一本显然已经有些年头的精装小册子,我打开一看,原来是本袖珍版圣经,纸面贩黄,其间写满了前面那些阅读者们密密麻麻的注释和下划线。 “愿上帝与你同在,”他说到。

我来到小镇边上的公路上,乡间的旷野在经过一夜骤雨后,澄明空旷。镇子东面是戴勃洛山脉(Diablo Range)。加州干燥的气候使得这里多数的山脉不长树木,一年中大多时候是光秃秃的一片焦黄,只有在雨水较多的冬季,返青的杂草和灌木丛才会给山脉染上短暂的绿色。今年充沛的降雨让戴勃洛山脉得以在明亮的天际划出一道绵延不止的绿色波浪。山后,太阳已经从东方的地平线升起,虽然有山脉阻隔,但山脉却阻隔不了朝阳投射在天空云朵间的万道霞光。眺望着东方的天界,忽然没有了刚开始在黑暗中的忐忑。或许在麦当劳与众人短暂的邂逅缓解了我的不安,或许是眼前雄浑壮丽的霞光与山脉给与了我憧憬和激励。一瞬间,心中充满地了激动和喜悦。横断美国大陆,从西海岸到东海岸,从太平洋到大西洋,穿越数千公里,独自走过那些只在地图上读到过的高山,峡谷,荒野,平原,乡村,城市。这一天我等待了很久,而现在,我终于站在了整个旅途的起点。

金丘 · 2007-08-07 02:04

最初的旅程却不是想象的那样顺利。我原来打算沿着加州风光绮丽的海岸线从北加州一直步行到南加州去,可北加州今年的降雨量创下纪录,连绵不断的冬雨将我迟滞在旧金山湾区一带。我并不想每天都在寒冷的野外被瓢泼大雨淋得透湿,对这种经历我毫无兴趣。所以临时改变主意,决定先在当地找个工作临时做做,等到天气转好些再走。刚好当地一家中餐馆在招侍者,我便前去应娉。

那是一对华人老夫妻开的餐馆。餐馆不算大,在郝利斯特主街旁边的一条巷子里,走进去是个大堂,错落摆放着十来张小方桌和两三张大圆桌,四周墙上挂着一些在旧金山唐人街小店里到处可见的中国风格的廉价装饰品。墙上的装饰品和大红对联虽然很新,却显然有违店主所愿,愈发衬托出地板上旧地毯的寒酸,和四周褪色墙纸的灰暗,刚走进去时,总觉得店内的气氛更适合做古董店,而不是餐馆。看了看菜单,都是些和其他那些遍布美国城乡的大小中餐馆一模一样的内容,什么甜酸肉,左公鸡,牛肉炒芥兰等在美国人尽皆知,但我在国内却闻所未闻的所谓中国菜。

我以前读书时在餐馆打过工,一切都是驾轻就熟,他们试用了我半天就要了我。店不大,生意一般,老板很少来店里,倒是老板娘整天都在看店。老板娘是个高个子,约摸五六十岁的样子,看得出挺爱打扮的。其实她在店里也没有多少事可做,只不过整天板着脸坐在店内收银台旁的桌子边,偶尔来了熟客,才马上换个笑脸上去殷勤招呼,完了再回来重新将脸板上坐下。店里除了中午和傍晚一段时间以外,基本不忙,外面由我和老板的侄儿媳妇两人打点倒是没有什么问题。这家店从早上九点半一直开到晚上九点,中间没有休息的时间,一天将近十二个小时都不得不待在店里。我既不打算在此长做,所以也不去计较。很多时候没有客人,也无事可做,这时候我多靠着大堂一边的墙壁,盘算着自己的心事。老板娘的那张板脸让我失去了任何与之接近的欲望,再加上看着窗外低沉的乌云和绵绵不绝的冻雨,想着自己的旅程,我在店里就愈发显得沉默寡言。每天我都会查当天报纸的天气预测专栏,看着卫星云图上从北太平洋一波一波不断涌来的寒流云层,心中焦急而又无奈,我这时本来应该走在朝向纽约的路上,可却在这个陈旧阴暗的小餐馆中虚度着时间。

因为这个餐馆地处偏僻,所以有为餐馆员工提供住宿,这是在美国中餐馆的一条不成文规定。大城市里的餐馆都一般不提供住宿,但在小城市和偏远地方的中餐馆则都会免费提供员工住宿。我和厨房里面工作的两位员工就住餐馆附近的一条街上,老板给员工租的一栋两层楼房里。虽然是楼房但实际面积却很小,楼下有一间厅房和一间卧室,二楼面积只有一楼的一半,只有一间卧室。一个河北来的姓王的厨师就在楼下厅房里搭了个床,尽管大家就在边上来来往往,但他倒不在乎,据他自己说他喜欢看电视,而楼里唯一一台电视就放在厅房里。楼下的卧室老板娘不给人住,说那是给女员工准备的,虽然店里并没有女员工。我则和在厨房给大厨打下手的老周一起住在二楼的卧室里。

老周是云南人,一米八五的个头,瘦高精干,为人却很随和平稳,在店里有时被老板呼来喝去也总是笑笑,一幅不在意的样子。晚上下了班回家,光徒四壁的卧室里除了两张床垫一张桌子就一无所有,忙完一天我们能做的也只不过是躺在床垫上聊聊天而已。聊着聊着,当他知道我父亲是名老军人,我小时候在军营里生活过时,他一下子高兴起来,告诉我说他也当过兵。一问之下才知道,他文革时入伍,在云南边防部队待过十多年,参加过自卫反击战,后来才转业到地方当老师。军队这根纽带把我们联系到了一起,让我们彼此立刻产生了亲近感。

每晚老周都和我聊起他在79年自卫反击战时的经历,当时他是排长,一次率全排冲锋,他冲在最前面,结果他没事,反而是跟在他后面的两个班长都先后触雷受伤。还有一次他伏倒在草丛里观察敌情,他的通信员发现一根地雷绊线就横在老周眼前,而老周自己却还没看到。老周心有余悸的对我说:“当时我要是动作稍微大点就完蛋了。” 战争中他的排全部28人死伤17人,而老周自己却毫发未损。老周每每谈起这些经历,总是感叹自己命大。战后,老周升为连长,因为他所属边防部队,所以就一直驻扎在前沿,没有远离过战争,而且守卫的正是著名的者阴山。老周带兵有一套,他们连被指定为机动连,防线上哪里有问题就由他的连顶上去。只是一次军区一个部门的领导下来视察部队,因为集合时士兵们慢了一些,上面的领导大发雷霆,老周见不惯自己的士兵受如此委屈,便也大声顶斥回去:“你们这些官老爷也不能把我的兵不当人!”上面首长当然大怒,要处分老周,后来还是老周军分区领导想方设法把这事给压了下去。但老周这样的性格自然不适合在军队里长待,没多久他就转业回家乡,到一家中学做了体育老师。听了老周的经历,我对他肃然起敬,真想不到在遥远的异国他乡能遇到这样一位老军人,听到他那些不同寻常的故事。可再想到白天在厨房里,老周在老板大厨大呼小叫声中忙碌而又任劳任怨的身影,不禁感慨万千。

老周才五十出头,却已早早的办了退休,然后通过在湾区的美国亲戚的关系办了半年探亲签证。他告诉我,他来是想看看美国是个什么样子,在亲戚家住了段时间又觉得没有什么意思,也不想太打扰亲戚,就自己通过当地的中文报纸的招工广告,想找个管吃管住的活儿。老周以前从来没有做过厨房工,得一样一样从头开始学,着实受了不少老板大厨的气,但他告诉我说:“没有啥子了不得的,忍忍就过去了。” “就是挣点钱,等签证最后一个月,把工作辞了,去报名参加个旅行团到美国各地耍耍,给家里的老婆孩子和亲戚朋友买些东西回去。”老周很知足乐命的说到。

每天早上我都是六点多就起来,趁着餐馆开门之前一两个小时到镇里四处走走,郝利斯特实在是个不大的地方,没两天就让我四下逛了个遍,再也无处可去。一天早上,我又早早起来,无所事事的站在宿舍园子前的人行道旁,看着过往稀疏的车辆行人发呆,一个小女孩骑着辆自行车从旁边人行道过来,小女孩也就三四岁的样子,满头卷曲的黑发,轮廓鲜明的大眼睛和翘翘的鼻子,非常可爱。小女孩无邪天真的看着我,嘴里吱吱呀呀的说着些什么。我也低头,有趣的逗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问她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叫什么名字。这时一个蓄着络腮胡,戴付眼睛,面貌和善的中年白人男子走来,友好的对我打个招呼,然后俯下身对小女孩柔声说到:“蕾娜,不要打扰这位先生了,我们回家吧。”我于是问道:“这是你女儿吗?她真可爱。”中年男子听我夸他女儿,显出很开心的样子,我们随后互相攀谈起来,我得知他叫菲利浦,就住在我们宿舍旁边。他是这个镇上高中的老师。当他知道我是中国人,正准备横越美国时,他高兴的告诉我说,他们全家几年前在阿塞拜疆居住时也遇到一个正沿着丝绸之路独自旅行的香港女孩子,他们和这个香港女孩子成了朋友,后来那个香港女孩子回香港后还写了本书,其中提及了在她在丝绸之路上与菲利浦一家的偶遇。那个香港女孩子把书寄给了他们,可菲利浦无奈的把双手一摊说到:“都是中文,我们也看不懂说了些什么。”说到这里,菲利浦转身回家想把那本书找出来给我看,可是一时却找不到,而我们又都彼此忙着要去上班,于是菲利浦邀请我下礼拜二,我们餐馆店休日时到他家吃晚饭,把那本书找给我看,顺便我们还可以好好聊聊,我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金丘 · 2007-08-07 02:05


      当我在郝利斯特的这家中餐馆干了快一个礼拜时,店里忽然有不少人打电话来应征侍者的工作,我心里觉得奇怪,因为店里看不出缺人手的样子,也不知道这老板两口子在搞什么名堂。但我没有把心中的疑问表露在外面,因为我其实根本就不太在乎。倒是老板娘自己后来有些稳不住,主动来找我,把板着的脸尽量收一收,和颜悦色地对我说:“你别看我最近又在招人,你不用担心,我们两口子下个月要回国,我侄儿媳要来顶我的位子,所以还需要一个人。你做的不错,我们也满意,你就安心在这做好了。”我听了只是点头称是。

晚上回到宿舍和老周聊起这事,老周就和我说起一件事。以前店里的员工都住在老板家里,老板家是在镇郊的一栋大花园洋房,可是有次老板家掉了三千美元,老板怀疑是住他家餐馆员工干的,这些员工有的有合法身份,有的是偷渡过来的,比如楼下厨师老王。因为在美国雇主雇佣偷渡者也算违法,老板也不敢报警声张,他们一家对有合法身份的员工不敢怎样,就对是非法偷渡来的员工下手,连哄带吓,让老王和另一个没有身份的员工各掏一千五百美元出来,否则就要把他们交给警察。老王他们两个在美国举目无亲,不知就里,只得乖乖掏钱。我听到这里,顿时觉得恶心,这也太黑了,这老板两口子来了美国二十多年,儿女们都在这边长大成人有了体面的工作,他们自己也是好房好车一样不缺,却对两个穷打工仔做出这等事来。一千五百美元对于老板他们其实算不了什么,可是对老王这样偷渡过来打工仔却是个不小的数目。老周给我看过他的工资单,每天工作十一个半小时,每周休息一天,一个月下来却只拿得到一千三百美元,我替他一算,他实际工资是每小时四块四毛钱,而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定最低工资是六块七毛五。我摇摇头,各种各样的老板我见过不少,但象这样的也实在太过分了。

第二天,店里来了一个新的女侍者,名字叫丽丽,个子娇小,约三十多快四十岁的样子。她自称是台湾人,听她讲中文确实带着一些口音,但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等听她和来吃饭的客人聊天时我却很是一愣,她的英语流利正确,而且是百分之八正宗的美国口音,丽丽告诉我她一直都在中餐馆打工,这实在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因为我知道,不管从大陆香港台湾仍何地方来美国的华人,一直都在中餐馆这样的环境里打工的华人不可能会说一口如此地道的英语,甚至我认识的那些名牌大学英语专业毕业的留学生里也没见过能和她的英语口语相比较的,如果能说象她那样地道英语的华人根本没必要到中餐馆来打工。可看着她麻利熟练的替客人点菜上单的样子又不象有假,想来想去我也琢磨不透个所以然来,只能暗想;这个女人看来不简单。

可是接触了一会儿才发觉丽丽其实是个很单纯的人,她待人真诚,也没有什么心机。我们一起负责外边大堂,她很积极配合,所以我们一起做的挺默契。最后快打烊时,我在打扫大堂后面的厕所,丽丽走来悄悄问我,“这里每天都是这么少的客人吗?那可和老板电话里说的不一样。”我立刻明白了她指的是什么。在美国的中餐馆干端盘子这一行,主要收入就靠小费。这家餐馆一天也就付我三十块美元底薪,虽然很少,象加州这边侍者的底薪据说还算不错了,听一个在纽约一带打过工的朋友告诉我,在纽约,干上一整天十二小时,餐馆付给侍者的底薪才十美元,不少餐馆甚至一分没有,侍者收入全靠小费。在纽约餐馆,当客人付账时侍者们都跟狼似的在一旁盯着,若有人胆敢不付或少付小费,那侍者敢追出门去当面要。所以在美国端盘子,虽然累,但每个人都希望尽量到繁忙的餐馆打工,虽然苦点累点,可是越忙意味着收入越好。

我工作的这家餐馆地处小镇,客人不多,餐馆档次一般,小费自然好不到哪去,每天好则五六十美元,差则三四十美元,一天全部收入加起来鲜有过百的。丽丽看着我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就用很认真的面孔对我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呢?!我们出来做工,大家都很辛苦,这个地方小费这么少是不行的,那我们辛苦打工还有什么意思?”我为她的真诚感动,却又不好向她解释我在这里做事的真实原因,只好哼哈应和着,丽丽接着说到:“我一来就看到了,我在很多餐馆做过,这里档次不高,客人是不会付好小费的。”对着她的滔滔不绝,我无言可对,心里却说:“要不是这鬼天气,我早不在这里待了,看天气预报说,估计这还得持续一个多月,你不高兴,我还不痛快着呢。”

下班大家吃饭的时候,老板娘尽量和颜悦色地对我说:“现在有丽丽来了,你们两个好好配合,安心在这里做下去,我们就可以安心回国了。”而我听了依旧是一如既往的也不多言语,只是哼哼哈哈,点头称是。吃完饭,回到宿舍,我刚洗完澡,意外的是老板却来到宿舍找我。

这个老板个子不高但身板壮实,宽脸膛,一双大手看得出来也是苦出身。平时他来店里不多,但来店里时总是一付中气十足的样子。听老周他们说过,老板的父亲早年去了台湾,后移民到美国,文革后才把留在河南乡下的子孙后代们弄到美国来的。据老板自己讲,他兄弟一大堆,只有他一个人辛苦劳累混出个样子终于有了自己的餐馆,他的兄弟们到现在还都在替别人打工。

老板把我找到楼下厅堂坐下,数出两百美元递给我,说是我这一周的工钱,他等我接过钱,然后说道:“你也看到我们店里现在多了一个丽丽,其实我们不需要这么多人,要不你先回去,等我们下个月回国时你再来?”我听了先不回话,看了他一眼,才淡淡的说:“老傅,你这样不太好吧,你太太半小时前还让我在这里安心做下去,这么快就变卦了?再说在美国可不是这规矩,老板就算要炒员工鱿鱼也至少得提前一个月通知。”老板一听顿时暴跳如雷,大声吼道:“我有什么不对的,我一个老板还没权利让底下人走路?”看他那幅色厉内荏的样子,我站起身,慢慢对他说到:“随便你,你自己看着办吧。”就回楼上卧室去了。

到了楼上,听他在楼下继续咆哮了一阵,后来终于按耐不住,气冲冲爬上楼来,一屁股坐到我床垫旁边的椅子上,盯着我说:“你小子什么意思,你要想怎么办!”我淡淡说道:“没什么意思,既然大家都在美国,老傅那我们就照美国的规矩办呗。”他听了满脸涨得通红的吼到:“我从来没见过你小子这样没规矩的,‘老傅’也是你能叫得。”我不紧不慢地回到:“噢,今天就算美国总统在这我也照样叫他‘布什’,那老傅你倒说说看我该称呼你什么才算是有规矩呀?”他听了更是咬牙切齿,一双大手在我四周不断挥舞着说:“就象你这样的,我年轻时候早就拳头去打过去了。”我一笑,“没问题,老傅,你想打就打,我保证不还手。”他听了却只把手收回去悻悻然道:“这是在美国,不然我早就打了。”我就接到:“噢,你也知道在美国得守美国的规矩,不过你今天做的可不怎么地道。”他一听又吼叫起来:“我怎么不地道了?我只是让你先回家休息一阵子,等我们回国了你再来。”我听了马上板起脸来,“那是不是等你们从国内回来我就又该回家休息去了呢?老傅,你以为我是你们的奴隶,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么?”看着他又要开始吼叫的样子,我向他摆摆手,“老傅,今天我们推心置腹谈一谈,你作为老板不是不可以炒我鱿鱼,但没有象你这样搞突然袭击的。将心比心,如果我今天就算要辞工,也会提前通知你,等你找到替补后再走,不会让你有麻烦。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做事不能只考虑自己的利益,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哪里有象你这样的。”他听了显然非常不痛快却又无话可说,没了刚才的趾高气昂:“我不需要你给我说这些道理,我儿子都比你大了,还用你来教?”我说到:“不错,你也有儿子,听说你儿子在美国公司做事,再将心比心一下,今天如果你儿子的老板这么对待他,你做父亲的会是什么感受?”我又补上一句“不要把别人的儿子就不当人看。”

这位傅老板今天兴冲冲而来,大概以为把工资一递,我就会像前面所有那些员工一样自己乖乖卷铺盖走人。没想到看上去沉默寡言的我,却居然不是个善主,他既唬不到我,反而被我轻一句,重一句的搞得晕头转向,搞不清我是吓唬他呢,还是真要到劳动局,法院,或者其它什么机构去找他麻烦,闹了半天一无所获,最后只得一脸怒气的离去。

老周一直坐在我们后面不动声色的听着,等老板走后,他高兴的对我说:“过瘾,他以前对别的员工就是这个样子,没想到这次让你给收拾了。”我说:“我可没想过要收拾他。老周,昨天听你说了那些事我其实就不想再干了,和这种人一起做事感觉不太好。当时我还心想就他们这样其自以为是,软怕硬早晚也得被人修理,没想到今天居然自己往枪口上撞。”过了会儿,住在楼下卧室的丽丽悄悄上楼来,进了我们房间,掩好门对我们说:“刚才你们吵架我在下面都听到了,这个老板心不好,我也不要做了。”我忙说到:“丽丽,这事与你无关,他们是不要我了,你要想做是没有问题的。”丽丽听了使劲摇摇头:“我一开始就看出来了,你和老周都是读书人的样子,是好人。这里老板心不好,给他们做事早晚要吃亏的。”

傅老板这么上门一闹,我反而如释重负,刚好这两天雨水少了些,盘算着可以就此离开,重新上路了。和老周丽丽聊了会儿刚才的事情,觉得没劲,就转了话题,聊起了我一直好奇的,丽丽的身世。

金丘 · 2007-08-07 02:07

丽丽是个很喜欢说话的女人。我们东拉西扯聊了会儿,就顺话题问起她哪里学的英语,这才知道丽丽是在美国长大的原来。丽丽的父母移民自台湾,但她刚出生父母之间就出现了问题,丽丽遂被一对住在科罗拉多州的白人夫妇收养,她是从小在完全与华人世界无缘的环境中长大。丽丽的养父母虽然收养了她,却对她并不是很好,丽丽说: “他们只对他们自己的亲生儿女好,一点也不在乎我。”“我十六岁离开了那个家,就再也没有和他们联系过,也许我的养父母现在都已经不在世了吧。”

丽丽离家后就独自一人到处漂泊,直到二十岁时在美国南方遇到她在餐厅做厨师的前夫。丽丽的前夫也来自台湾,丽丽是从她前夫那里学的中文。“我二十岁之前根本就不会说中国话,连中国菜都没吃过,什么糖醋排骨,炒青菜,听都没听过。”“第一次到旧金山吃到中国菜时我高兴死了,没有想到世界上还有这么好吃的东西。”丽丽在二十岁之后又重新在华人的世界里找到了归宿,从此就再也没有离开过这个圈子。她喜欢吃中国菜,喜欢中国男人,“我交过很多男朋友,白人,黑人,拉丁裔。最后还是觉得中国男人好。体贴,关心人,吃饭时都会替你买单。老美可不是这样,我以前有个白人男朋友,我们分手时他把以前一起出去吃饭旅游的账单拿出来要我分摊,我告诉他‘去死吧!’”丽丽后来和她前夫移居到旧金山,甚至自己开了家餐厅。从二十岁开始,丽丽学会了流利的普通话,闽南话,会用挺不错的汉字写中文菜单,她甚至还能说不少广东话,在我看来她简直是个语言天才。不过后来丽丽和她前夫离了婚,丽丽说是因为她前夫脾气太坏的缘故。之后她似乎就一直以加州为中心,在美国各地中餐馆中打工为生。

第二天是星期二店休日,我本来和上礼拜刚结识的菲利浦约好到他家吃晚饭,可是我既然不在餐馆做事了,自然也无法再住在餐馆的宿舍里。一大早,我把东西收拾好,背着包去按菲利浦家的门铃,向他道别。刚好菲利浦正要出门去学校,他问明情况后依然坚持要我依照约定,晚上一起吃饭,他说我晚上可以住在他家的客房,我听了也欣然答应。菲利浦把我引进门,介绍他太太伊蒂斯与我认识。伊蒂斯也很热情,不过他们白天都各自有事,约好晚上再见,我就把背包放下回去找老周丽丽他们去了。

见到老周,他告诉我,早上我一走,老板就派他在厨房当大厨的侄子来打探我的动向,看来昨晚他回去果然是没睡好。我对这些没什么兴趣,告诉老周我要去旅行,没工夫和他们计较,不过这次就是要吓唬他们一下,让他们收敛一阵子。我让老周把有老板签字的工资单收好,给了他我的手机号码。告诉老周,老板要是想欺负他,不用怕,直接打电话给加州的华人劳工权益协会,或者告诉我,“到时我替你写封信给当地劳动局,有他们好瞧的。”

白天的时候丽丽来告诉我,她已经决定明天就把这个工作辞掉,而且她在旧金山以北一个叫佩塔鲁马(Petaluma)的地方认识一家广东餐厅的老板,现在刚好要招个两个侍者,她和那个老板说好了可以带我一起去。我看着她苦笑地坦白道,我要去旅行,在这打工是因为天气不好,路不好走才没办法的事。她却并不能理解我所说的话和要做的事,反而很严肃的对我说:“你不能这样只想着玩,男人就要做工赚钱,不然都不会女人要喜欢你的。”面对着她的一脸真诚,我真是无言以对。正琢磨着该如何让她明白我不是在“玩”,这时我的胃却开始突然开始隐隐作痛起来。我有慢性胃病,天气不好时就老会犯病,特别是天冷的时候。其实就在我出发前的一个礼拜,我的胃病就已经很严重地犯过一次了,那次差点让我推迟了整个行程。胃疼马上让我改变了主意,我对丽丽说:“好,我去。”丽丽一听我终于听了她的话,立刻高兴起来,忙着打电话通知那家广东餐厅老板。

傍晚的时候我回到菲利浦家,大家都回来了。伊蒂斯正在厨房里准备着晚餐,菲利普说他们一家平时吃得随便,不过伊蒂斯今天决定做顿标准的美国式晚餐来招待我。

晚餐桌上,我们边品尝着伊蒂斯做的煎的小香肠,蔬菜色拉,烤土豆,喝着加州特产的红葡萄酒,边天南海北的聊起天来。菲利浦和伊蒂斯都是在加州出生,伊蒂斯是个画家,不过用她自己的话来说;“还在不断学习中。”她性格沉静朴实,但有一双泛着坚毅目光的蓝色眼眸。菲利浦从加州州立大学拿到社会学硕士学位后就去了美国东北的新英格兰,在新罕布什尔州做了许多年的广播节目主持人。后来他辞掉工作,到世界各地,特别是中亚一带工作旅行,主要是做英语教师。他和伊蒂斯都是再婚。在美国,让我非常吃惊的一件事就是,我所认识的美国人,他们自己或者他们的父母绝大多数都离过婚,不少人还不止一次。所以大家谈起这些事来也毫不隐讳,只是当成件及寻常的事而已。菲利浦和伊蒂斯之间有一儿一女,儿子欧文九岁,是个非常腼腆英俊的小男孩,女儿就是可爱的蕾娜。

我和菲利浦聊起当天的新闻,伊朗示威群众焚烧了奥地利大使馆,进而聊到中东局势,布什的战争,以及穆斯林愤怒的报复。菲利浦不满的说到,“布什宣称要把民主带到阿拉伯世界,可是讽刺的是,从阿富汗,到伊拉克,再到巴勒斯坦,当地人得到民主却更加仇视美国。”菲利浦接着说道,“布什每天晚上九点就上床睡觉,而且能睡得非常安稳,真是难以相信,我想他一定是个头脑非常简单的人,如果我要是总统,每天面对如此众多的严峻的问题和挑战,我大概是没法睡得着的。”我说到:“世界本来就是这个这样。翻开世界史,人类就是这样互相杀来杀去,总有那么一些人喜欢借着上帝或者正义的名义,杀自己的敌人,杀与自己敌人有关或者无关的人。”停了会儿,我接着说到:“不过我们这个时代好像尤其糟糕。”

菲利浦和我谈起他在海外以及美国的教学经历,然后说,让他感到困惑的是:“现在这些年轻人对于社会正义和是非没有什么感觉,”他在镇高中的学生们许多不是用人品性格来衡量一个人,他们热衷的只是以服饰和外表来评判一个人是不是够“酷”。菲利浦说他现在很少看电视和报纸,因为每天上边都充斥着各种坏消息。从言谈中我能感觉出他对这个杂乱纷烦时代的无力感。菲利普告诉我,他已经决定辞去教师的工作,把加州这边的房子卖掉,全家搬到马萨诸塞去,他在那边的乡间买了一处山林和一家小旅馆,决定重新开始一种与现在截然不同的平静生活。

菲利浦从书架上找出那本他说过要给我看的香港女孩子的游记,我翻了下,是一位叫邹颂华的香港女孩子的书。她在2003年独自一人从雅典出发,穿过土耳其,沿着丝绸之路花七个月旅行到新疆,手指一页页翻动着这本不普通的游记,我心中突然升起一个念头“我说不定这场旅行完了也可以写本这样的书。”菲利浦告诉我,他们一家和这位姓邹的女孩子相遇在阿塞拜疆,当时菲利浦在那里当英语老师。“我们大家在阿塞拜疆成了好朋友,一直都保持着联系。”菲利浦边说边疼爱着抚摸着坐在他腿上独自玩耍的蕾娜的满头乌黑的细卷发,“而且我们还在阿塞拜疆得到了这个小天使。”蕾娜原来是三年前菲利浦夫妇从一家阿塞拜疆的孤儿院收养的弃婴。伊蒂斯告诉我,当时她就在那家孤儿院做义工,蕾娜被收养时是个残疾婴儿,她当时整个左边的手腿都不能活动,或许这应该也是她被遗弃的主要原因。菲利浦夫妇收养蕾娜后一直都坚持给她治疗,到现在本来不能动担的左侧手脚都恢复正常了不少,可以自己走路,玩耍。菲利浦似乎很享受我们之间的交谈,晚饭后,伊蒂斯招呼孩子们睡觉去了,而我和菲利浦则一直坐在饭厅桌子旁聊到深夜。

第二天大早,我和菲利浦一家道别,他们一家送我到门外院子里,加州早晨明晰的阳光和二月清冽的空气愈发显出小镇的安静,我们大家一起合影留了念,菲利浦握着我的手说:“你到了纽约,麻塞诸塞也隔着不远,一定再到我们的新家来。” “会的,我向你们保证,”我答道,“你们是我在整个旅途的起点遇到的第一家美国人,也将是我在整个旅途的终点访问的最后一家美国人。”

蕾娜

利物普一家

金丘 · 2007-08-07 02:11

      我告别菲利浦一家后就走到小镇上和丽丽约定好的地点,等她去餐馆辞掉了工作,开车来和我会合。一会儿丽丽就来了,我跳上车,随着她向300多公里外的佩塔鲁马飞驰而去。上了北行的101洲际高速公路,看着窗外快快黝黑宽广,刚刚犁过正等待播种的草莓田,想起我本来要去的方向是南面,可现在却是在往北,不禁摇了摇头。

我在佩塔鲁马也只待了不长一阵子。丽丽带我去的那个广东餐馆还算可以,比在郝利斯特的那家餐馆强不少。老板是香港移民,他倒也不是非常难处。这个餐馆客人多,工作忙,收入也好不少。不过没做上多久我就在席卷北加州的新一轮寒流中不幸中招,先是感冒,后转为急性气管炎,整天没日没夜剧咳不止,我大概有七八年没有病得这么严重过。这样子什么事也做不了,只好辞了工作,回到旧金山湾区,到朋友家养病去了。

不过在佩塔鲁马打工的这段时间里,我却得以结识了一位不同寻常的老先生--杰瑞 普莱斯。那是一天中午,大约快到三点,餐馆终于过了午餐高峰闲下来的时候,门外不紧不慢走进来一位瘦高的老者,满头银发梳理得丝毫不乱,嘴唇上留着两撇精心修饰过的八字胡,衣着整洁讲究。他吃饭时,店里已经没有其他客人,就一边吃饭一边和我聊起天来。他显然是个友善健谈,而又充满好奇心的人,我们聊得很投机,杰瑞居然会说一点中文,他说他对中国很感兴趣,二十年前就开始自学中文,而他现在的妻子就是华人。

杰瑞今年72岁,在当地一家投资公司工作,但他同时又是个登山家,攀登过不少著名的山岳,而他现在正准备去攀登珠穆朗玛峰,创造成功登顶最年长者的世界纪录。我一听,眼睛一亮,登山也是我的一项爱好,我读书时经常开车离开城市到野外去爬山。随着交谈的深入,我和杰瑞找到了越来越多的共同点,彼此倍感亲切。他是一个叫做“珠穆朗玛和平计划(Everest Peace Project)”私人组织的成员,这个组织的成员来自各个国家,具有不同的宗教文化背景。他们希望通过攀登珠峰来促进人类理解,宣扬世界和平,2008年北京奥运的时候这个组织还准备协助传递奥运圣火从珠峰进入中国。当他得知我要横穿美国大陆时,点头称是,用中文指着自己说:“我是‘老疯子’,”又指着我说:“你是‘小疯子’。”说完彼此都大笑起来。

就这样我和杰瑞成了忘年之交,后来我到朋友家养病时,还专门回佩塔鲁马去看过他,见面时他非常高兴,不过因为我病还没好,依旧咳个不停。他满怀歉意地对我说:“对不起,我不能和你握手,因为今年四月我准备要去登珠穆朗玛峰,所以必须得十分小心,不能得病。”我们在他办公室聊了一上午,讲起各自人生和家庭的故事。当他得知我也梦想有一天能去攀登珠穆朗玛峰时,马上说他认识很多专业登山家,也有不少这方面的关系,如果我需要,他很乐意为我引见。中午他请我吃饭时,还把他住在加州海边一个小城的女儿的电话号码告诉我,让我路上路过那里时去找他女儿。分别时,杰瑞用他坚实的臂膀给了我一个有力的拥抱,全然忘掉了我此时还是个病毒携带者。

当我抵达纽约开始写这篇游记时,特意用我的手机打电话给杰瑞。电话那头还没等我说话就传出杰瑞抑扬顿挫,节奏分明的中文:“你还好吗?我的朋友。”

杰瑞告诉我由于他的年纪,登珠峰需要特别协助,但这次他没有筹募到足够的基金来支付必须的开销就只好放弃了,不过他还是借机会去中国旅行从南到北旅行了一场,他告诉了我对各地的印象,在广州他居然遇到了我母亲工作单位的人,他高兴的对我说:“我向他们提起你妈妈的名字,他们居然认识你妈妈。”我向他提及到我现在再写这篇游记时,他不仅慷慨的允许我用他的名字和照片,还特意用电邮专门寄了两张给我。在电话里他说:“明年,我准备去西藏,去徒步绕行岗仁波齐,到时候咱们一起去。”

杰瑞与朋友在加州夏斯塔峰(Mt.Shasta)。

在杰瑞的办公室

金丘 · 2007-08-07 02:19

我因病在旧金山湾区大学朋友的住处一直休养了两个多礼拜。朋友们都劝我再呆阵子,或者干脆留下找工作算了。但我心已决,开端的不顺反而激发了我重回旅途的急迫感。

三月二十六,一个晴朗的星期天,下午六点钟左右,我研究生院的同学玉琪和蒂凡妮开车送我到旧金山市南边50多公里处,紧靠太平洋公路边上一个叫圣格里高利奥海滩(St. Gregorio Beach)的州立公园。这是个面向着太平洋的小海湾,不是很大,翻过海边断崖,可以看到沙滩上布满了海潮带来的流木。我计划从这里开始,先搭车到南边五十公里外著名的海滨观光小镇“海边的卡梅尔(Carmel-By-The-Sea)”,从那里开始沿着修筑在峭壁上的太平洋海岸公路一直向南加步行下去。

我们到达时已是傍晚,夕阳正在沉下海平面,公园管理员已经开着巡逻车开始清场。加州海边的这些州立公园一般只开放到日落,天黑后就不再允许游客逗留。我匆匆和送我的朋友拥抱告别,然后背起背包,穿过太平洋公路走到海岸边公园的树林旁,躲过正在公园里四处巡逻的管理员的视线,悄悄翻过铁丝网,潜入海滩边高岗上茂密的柏树林里。繁密的柏树林里遍地布满了厚实松软的针叶,我弯着腰摸索着走到林子深处,选定一颗树冠茂盛柏树下的平地,不敢用手电筒,只能借着黯淡消沉的暮色,匆忙抢在黑夜完全到来之前把帐篷搭好,想到夜里气温很低,也就不脱外面的滑雪服和长裤,直接钻入了帐篷里的睡袋中。北加州这时候夜里温度有时可以降到摄氏十度以下,又是在海边,海风呼啸。不过在茂密的柏树林中却也不觉得风大。地面上铺着厚厚的柏树针叶,我的帐篷和睡袋都是专门为野外活动设计的,轻小而保温防水,躺在里面倒是温暖。

树林外头太平洋公路上偶尔驶过的夜行汽车将强烈的灯光时不时透过树林的缝隙打在帐篷上,在帐篷里映出一片转瞬即逝的亮光,树林外阵阵海潮随强劲的海风拍在岸滩礁石上发出阵阵轰鸣。而躺在柏树林中狭小帐篷里的我,这时却安然盯着或明或灭的帐篷顶,想到自己的旅程现在终于实实在在开始了,胸中升起了一股满足感,漫无边际的想了会儿下面的旅程,就在阵阵潮声中悄然睡去。

早上七点,天才刚蒙蒙亮,我就连忙起来,赶在公园管理员来到之前手忙脚乱地拆掉帐篷,收拾好背包转出树林来到位于海边断崖上公园的野餐区,用随身带的小汽油炉烧了些开水,泡了杯热巧克力饮料,吃了两张涂了牛油的墨西哥薄面饼权当早餐。早上八点的时候,在终于开始温暖起来的太阳光里,我收拾好东西,走到公园入口外的太平洋公路旁,把背包放在脚边,面朝着南行车道,左手拿着一块出发前就准备好的,写着“卡梅尔(Carmel)”的硬纸板,右手向外平伸握拳,竖出大拇指,做出一幅标准搭车的姿势。

柏树林中的宿营地

清晨的圣格里高利奥海滩(St. Gregorio Beach)州立公园

金丘 · 2007-08-07 02:22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搭便车。来美国六年,我多是自己开车,即没有这样搭过车,也没在路上见过什么搭车客。

搭便车旅行曾经在美国风行一时。这个风潮始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美国作家杰克 克鲁亚克(Jack Kerouac)的名著《在路上(On the Road)》,这本书表达了战后美国年轻一代对传统社会的反叛,以及压抑人性的保守价值观的挑战。那个与“迷惘的一代(lost generation)”齐名,形容二战后美国年轻一代的所谓“垮掉的一代(beat generation)”一词就出自杰克 克鲁亚克的这本书。书中的两个主人公迪安(Dean)和萨尔(Sal)就是靠搭便车跨越美国,在这块大陆上,四处流浪,过着与传统观念格格不入的放荡不羁的生活。《在路上》这本书在战后的美国年轻人中引起了广泛的共鸣,众多美国青年纷纷仿效迪安和萨尔,走出家门,来到公路上伸出拇指。搭便车在五十年代后的二十多年里成为在美国年轻一代中流行的一种时尚,他们用这种方式来宣示自身对传统价值观的蔑视,表达对挣脱保守思想束缚的追求。而《在路上》这本书也几乎成了众多搭车客们(Hitchhiker)的圣经。

不过这些都已经是久远过去的事情了。在这个人人追求便捷舒适的电子时代,用搭便车这种既不精准又无效率的过时方式旅行的,大概除了某些固执古怪的专业旅行家,就只剩下为数不多的流浪汉了。电视报纸上每天连篇累牍的关于各种可怕罪案和狂人的报道,早就把人们从公路旁吓得缩回家去,既不搭车,也不让陌生人搭自己的车。总之,这不再是个容易搭便车旅行的时代和国度。一位三十年来一直坚持搭便车旅行的维及尼亚记者在他的文章中感叹道:“…这已经是一个不同的国度了。我们早已习惯了那些似乎就潜伏于四周,时刻猎寻找着受害者的无差别杀人犯和变态狂带来的恐惧。我们也总被那些不断在新闻报纸或电影屏幕上看到的恐怖分子,疯狂爆炸犯,虐待狂,以及各种精神变态搞得心惊胆战。我们极其谨慎地对待那些进入我们生活的陌生人,因为美国已经成为了一个恐惧国度。”

时间一分钟一分钟过去,路上的车一辆一辆从我身旁飞驰而过,没有人停下,甚至没有一个司机侧眼瞧我一下,似乎当我是路旁的电线杆根本不值得他们注意。路边上站了会儿,向外伸直的右手就开始酸痛起来,第一次搭车毕竟还不习惯,可我这时却一动也不能动,因为头次搭车,心里没底,怕手一放下便错失机会。等了约半个小时,愿意载我的司机没等来倒是把警察给等来了。一辆警车闪着警灯停在我前面的公路旁,下来一个金色头发,身材瘦削的白人警察。他一身黑色的制服,腰间的皮带上杂七杂八挂满了手枪,手铐,电筒,警棍,钥匙串,笔记本夹,对讲机,琳琅满目让我看都看不过来。这个警察不紧不慢走过来,然后明知故问的问我为什么站在这里。我面色坦然地告诉他我是在独自穿越美国,要从旧金山一路到纽约去,我现在需要搭个便车去卡梅尔。那警察听了我的解释点点头说道:“你知不知道在这里搭车是违法的?”我一脸无辜的说:“我不知道,我也是被别的司机放到这里的。”那个警察面无表情地看了看我,然后说:“这样吧,你不要站在有路面的公路上,站到公路外的泥土地上去。”我一听就知道这个警察是要放我一马。美国许多州都禁止在公路上搭便车,但法律条文中关于这项禁令的陈述都大多不是非常具体,只说不能在公洛上搭便车,但如果不是站在有沥青覆盖的路面,而是站在铺装道路之外的土地上,从纯技术角度来说则是完全合法的,因为我不是站在公路上。不过说是这么说,警察才是法律的执行者,具体执法的尺度是由他们来判断,而不是被法律规制的搭车客,特别是在法律定义模糊的时候,警察有很大的权力来决定该如何执行,怎么做就看他们当时的心情了。我听那警察这么一说,马上移到边上的泥土地上,其实也就半步不到的距离。那警察又点点头,说声:“祝你好运。”就回到警车上,一踩油门从我边上擦身而去。

大概是这个警察的出现给我带来了好运,他刚离开十分钟,一辆暗灰色的福特小轿车就在我身后的公路旁停下,一个红脸膛的大胖白人把头伸出窗口向我喊道:“十英里!我只能载你十英里!”我也大声喊回去:“没问题!谢谢你!”然后把地上的背包一扛,转身就向他的车狂奔而去。

在旅途中第一位停车搭我的过路人是当地的一名渔夫,名字叫鲁奥(Roo),他深夜出海捕鱼,清晨回港,刚好是到旧金山市区的餐厅送完鱼,正回家休息的路上。在车里他听我昨晚是在海边树林里过的夜,便摇摇头说:“天气预报说了,下午开始又要有大风暴雨,你今晚不能再睡外面了。”说完还特意指着遥远西方海平线上已经开始堆积起来的积雨云层来证实他自己的话。我听了心头一凉;前阵子天气还一直挺好的,怎么我一上路就又开始下雨了?这时鲁奥边开车边接着说:“你不用担心,前面海边上有一家客栈,今晚你可以住那里。房价挺挺便宜的,一晚上也就二十美元,我现在送你过去,”听他这么一说,我想想也只能如此了。没开多久,我们就来到一处海岸边的灯塔下,这个灯塔看上去有些年头了,入口处的牌子上写着这个灯塔属于加州政府指定历史纪念建筑物。灯塔下面一字排开四五栋军营似的平房。原来是家Hostel。Hostel有别于一般的旅馆饭店,主要是为预算不多的旅行者提供象集体宿舍一样的廉价住宿,Hostel大都设施简单,说白了就只是给投宿者一张床而已,当然价钱也就极便宜。Hostel在欧美非常普遍,很受学生,背包客这样的年轻旅行者们的欢迎。

在客栈门口告别了渔夫鲁奥,我便走进去登记住宿。这家叫“鸽子岬灯塔(Pigeon Point Lighthouse Hostel)”的客栈地点虽然偏僻,但因为是修建在凸出于大海中的礁岩之上,风景壮丽,所以住客还不少,我到柜台登记时里面的工作人员调整了半天才在一间狭小的五人房里给我腾出一张床来,安顿好行李,出去四下里转了转,还没一会儿天空中就已乌云密布狂风大作,连忙回客栈,刚进屋倾盆大雨就下来了。

渔夫鲁奥

暴风雨前的鸽子岬灯塔

金丘 · 2007-08-07 02:26

      外头下大雨,我呆在屋里不能出去,就在客栈里四处转转,看看能找点什么事情来打发时间。走进客栈不是很大的接客室兼图书室,屋子的长沙发上躺了个赤膊的白人小伙子正在看书,他一头金色卷发,翘翘的鼻子,一脸雀斑。我向他打了声招呼,他于是放下书很快活的和我聊起天来。这个小伙子叫本杰明,是个来自瑞士的大学一年生,这次他是休学到南北美洲来旅游。他计划在美国呆上一阵子,然后再去南美。他本来只是路过这个地方,可是他因为酷爱冲浪,而这边的海岸线又是如此美丽,就滞留了下来。他听说我要横穿美国,一双蓝色的眼眸顿时闪烁出光芒,“太棒了!有机会我也要这么做一回。”他得知我要去卡梅尔,就说这雨大概会下到明天,刚好后天他计划去南边的圣塔克鲁兹(Santa Cruz)冲浪,可以用他的车捎我一程。

大雨一直下到第二天。早上起来出不了门,本杰明也没地方可去就跑来找我打牌,打了一会儿他发现很难赢我就不玩了,干脆牌一丢和我聊起天来。本杰明的父母都是医生:“他们很有钱,有空都是去各处的风景名胜度假,不过我喜欢自己一个人到处跑,自由自在,这样更有意思。”我知道他下面的行程是南美,就提醒他那边治安都不是太好,一人去要小心。“我才不担心呢,”他毫不在意的笑道,“我什么地方都能交到朋友,没有什么事情是我对付不了的。”他说的这点我倒是相信,从本杰明那副略带狡黠而又开朗单纯的笑容里就能感受到他充满魅力的性格。数周前才来到这家客栈他,很快就和上上下下的工作人员打成一片,客栈的管理员干脆免了他的房钱。尽管这家客栈的设施简陋,比不了那些正式的酒店旅馆,不过本杰明倒是一副了不知彼的样子,客满时他就自己抱床杯子去睡接客室的沙发,人来人往也毫不在意,丝毫看不出像个富家公子的样子。

中午时,大雨忽然停了,乌云散尽,天蓝如洗,大海也风停浪息,转然间四周如天堂般平静祥和,看到这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赶快去把床位退了。天气既然如此之好,那我今晚又可以去野外宿营,没必要在客栈花钱。昨天在客栈四周闲逛时就注意到了附近的一处面朝大海,背靠断崖的沙滩,如果天气不错的话,那会是个很好的宿营地。我背着包顺海岸线往北走了大约两公里到那处海滩去安营搭寨。在沙滩上搭好帐篷,可心里还是没有底,考虑了一下就又多费了点力气,用沙子把帐篷四周细细埋好,再到海滩上拾来一些木板重物等密密的压在上面,后来的事实证明了我当时这个灵光一动的决断是多么的正确。

一切准备妥当后,在沙滩上用汽油炉煮了一袋方便面当作晚餐。草草吃完饭,趁着黄昏前的亮光写完当天的日记。天边的夕阳用它金色的光芒,在簇拥于海平线上的云朵间不断勾勒渲染出变幻莫测的绚烂晚霞,独自坐在海滩上,我静静享受着大自然这幅壮丽景象的整个过程,直到最后一丝光亮从天空中悄然隐去,换上满天繁星。

回到帐篷睡到半夜,却被劈劈啪啪打在帐篷上的雨点惊醒。半夜睡在沙滩上,头顶连棵稍微能够挡点风雨的树枝都没有,这时的我已是进退不得,心中只有暗求这雨就此为止,不要再下了。可是事与愿违,先是小雨,然后越下越大,最后成了滂沱大雨,雪上加霜的是,狂风也伴随着暴雨而来。空旷沙滩上,我可怜的小帐篷在暴风骤雨中被吹得摇摆不定,时刻都象会散架似的。我在帐篷中焦虑了许久。万幸的是帐篷的质量还不错,在强风中好像还能支持住,我头天下午搭帐篷时四周都用沙子和木板压得严严实实,所以也没有漏什么雨水进来。等了会儿稍微安心了点,这才又似睡非睡地躺了会儿。到了早上五点钟,天色微明,我就再怎么也睡不着了,想着赶快起来收拾东西回客栈去。可是外风雨依旧,让我根本就没法出帐篷。我只好无奈的躺在帐篷里等待着雨住。这一等就从清晨五点一直等到上午十点去了。十点钟终于雨停时,我连忙转出帐篷,怕雨又要开始下,风风火火地用最短的时间收拾好东西,当我背着我那个塞满帐篷睡袋衣服食物等等各种杂物的沉重大包爬上断崖,来到公路旁时,本杰明也正好开着他租来的车停在我跟前。他看着一脸倦容的我说道:“我是来看你怎么样了,昨晚那么大的风雨,我还挺担心你的。”“我还好,”我疲倦地答道:“至少还活着。”

过了中午,本杰明和我们在客栈认识的另一位朋友杰瑞搭上我到圣塔克鲁兹市,他们把我放到城市南边的一条繁忙干道上就告别而去。我举牌子在路旁等了约三十分钟,一位下班回家的小学老师搭上我开了二十多公里到郊外乡村的一处岔道,我的方向是往南,而他却要往东,我在岔道口下车,站在路旁冲着南行的车流又举起牌子,竖起了拇指。

没多久一辆绿色的休闲汽车停了下来,是个年轻美丽的混血女士。这倒让我吃了一惊,因为几乎每一个经验丰富的搭车客介绍搭车经验时都说不要指望女人,特别年轻女人会让陌生人搭车。为我停车的这位女士叫蒂昂妮(Dionne),是从硅谷开去南边的蒙特立市看望她的父母。在车上我忍不住好奇地问她为什么会愿意停下来载我。我向她坦白我可从没有指望过象她这样的年轻女士会让我搭车。蒂昂妮听了微微一笑告诉我说,就在她遇到我之前,高速公路上刚刚发生一起严重车祸,一辆小轿车被辆大卡车撞成一堆废铁。“看到那幅惨景,我心里真是后怕。” 蒂昂妮边开车边说:“我今天要是早出门五分钟,或许现在在那堆废铁中的就是我了。一想到这我心中就对生命充满了感激。看到你在路边要搭车,就对自己说干嘛不呢?于是了停下来。”她接着补充道:“再说见你衣服整洁,长相和善,看上去像个好人。”

在路上我告诉了她我的旅程计划和到目前为止的经历,她津津有味地倾听着,并详细告诉我一些她所知道的海岸线边宿营地的情况。等到蒙特立市,蒂昂妮突然说到:“反正这里离卡梅尔也不远了,我直接开车送你过去好了。” 蒂昂妮一直将我送到卡梅尔以南的一处路旁的公共海滩,我下车时她抄给了我她的手机号码,“万一有什么紧急情况,随时可以打给我。”她微笑着对我说到,接着又从后座的一个竹筐中检出两个金色的大橘子塞给我,这都是她从自家花园里的橘子树上采摘,本来是要带给她父母。分手时,她张开双臂给了我一个拥抱,她用柔和甜蜜的声音在我耳边说道:“一路平安,我的朋友。”

我目送着戴安妮的车子知道消失在道路的尽头。我背起包,看看四周,约摸是下午四五点钟,天空无云,脚下踩着大片雪白的沙滩, 白沙的尽头是碧蓝海洋的开始,宽广无涯的海面在这个仲春晴朗下午温暖煦风中微澜徐涌。太阳西斜的阳光在万顷波涛中播下无数跳跃不止的金色光点,所有这一切都是如此美丽动人。

暴风雨后的鸽子岬灯塔

太平洋上的日落

宿营海滩上

本杰明和杰瑞

金丘 · 2007-08-07 02:34

      卡梅尔是我计划开始徒步向南行进的起点,只是当蒂昂妮把我在这里放下时,已近黄昏,所以我决定晚上就在此地宿营,等到明早在走。可是公路一边海滩上插着禁止宿营的牌子,而另一边的树林里更是因为连日暴雨,杂草丛生的地面上湿漉漉的到处都是积水。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宿营地,我决定先往前顺着海岸公路往前走一段再说。走了大约两,三公里的样子,我来到一个海边高岗上。公路两旁都是密林,看路边上的指示牌,原来这是个叫“卡梅尔岗(Carmel Hill)”的地方。天色将晚,我决定先到路旁的人家打听下,看能不能让我在他们院子里搭帐篷过个夜。如果能成,那至少比在满地积水的树林里搭帐宿营强,而且不用担心警察来找麻烦。

我顺着公路来到右手第一户人家,这家院子的入口就是一排大树间的一个缺口,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门,入口的两棵大树树干上挂着几只用木板做的白色和平鸽,还有一块长方形的木牌,上面刻着用白油漆描过的“乔伊岬(Point Joe)”,看来这就是这块院落的名字了。入口既没有门,也没有门铃,我探头看不到任何人影,于是就小心翼翼走了进去。

我站在院子中四处张望,院子很深,到处都是高耸的柏树,遍地繁茂的鲜花和青草,其间疏散的点布着几栋房子,透过层层树木和灌木丛,可以隐约看到不远处高岗脚下的太平洋。这个院落给人的感觉与其说是处带着花园的住宅,倒不如说是有几处住宅的花园。靠近入口处是一栋西班牙风格的白色两层洋楼,楼前停着三辆汽车,我看了半天找不到人,于是就大声问道:“对不起,有人在吗?。”话音刚落,一个推着辆园丁用独轮车的魁梧的身影从小楼旁边的花坛后出现了,是个满头花白头发,样子和蔼朴实的白人长者,他戴副宽边眼镜,嘴唇上留着浓密的一字胡,一身浅蓝色的牛仔衬衣和牛仔裤。长者问我有什么事,我连忙说明缘由问他能否允许我今晚在他院子里过个夜,他听完以后让我稍等下,他走到边上树林的另一座平房里,等了会出来对我说:“我和我太太哈妮商量过了,你不用在院子里过夜,我们有间客屋,你就住那好了。”说完就领着我向院子中树林的深处走去。这个长者就是乔伊。

乔伊在前头带着我一边走一边说:“这些天大雨不断,院子里落了一地的枯枝落叶,给我带来了很多工作要做。”院子的尽头是这个面海朝西高岗的边缘,下面是个不深的峡谷高岗之缘,峡谷之颠,葱郁的灌木林间有座外表普通的孤立小木屋,乔伊把小木屋的门拉开对我说:“你就住这吧。”乔伊领我看完房子就又回去接着收拾院子。当我向他表示谢意时,乔伊说:“你不需要谢我,我像你一样年纪的时候也在许多国家旅行过,曾经得到很人的帮助,我现在只是把他们给我的那些帮助再转送给你而已。”

等乔伊离去,我独自把木屋四下仔细看了个遍,才发现这可不是一栋普通的木屋。木屋的外表虽然简单无华,但里面却完全是另一片天地。整个屋子收拾得干净整洁,地板墙壁都用得是上好木材,涂着透明光滑的清漆。屋子中间是一张宽大的木质双人床,一纹不乱地铺着暗红的床单被套,床头柜子的花瓶里插着一束与床单颜色相同的玫瑰。木屋虽小,炉灶厕所浴室一应俱全,四周墙壁书架上雅致得体地布满了各种各样的装饰品;从欧美的风景油画照片,到非洲的面具雕刻,再到亚洲的斗笠竹编。从房间内的这些摆设可以看得出主人游历广泛,品味不俗。木屋西边是一整面大玻璃窗,没有窗帘也不需要窗帘,因为前边面对的只有翠谷蓝天,和整整一面的大海。从窗口望下去,外面是个布满绿草青藤的峡谷,峡谷的斜坡上布满了一簇簇洁白的马蹄莲,一条山涧在覆满花草树木的峡谷间径自流到高岗脚下。翠绿的斜坡从窗下一直延伸到高岗脚底一处隐秘的小海湾,可以看到白浪一波一波涌上新月般的一弯沙滩。站在窗前,这样一个温馨可爱的小木屋和眼前秀丽壮阔的美景让我屏住了呼吸,这一切并不是我所曾想象得到过的。

乔伊岬(Point Joe)的入口

我住的小木屋

从小木屋窗口望去的风景

小木屋内部

乔伊岬的峡谷和海滩

金丘 · 2007-08-07 02:43

     天刚黑,乔伊来找我,他站在门外对我说院子里的活还没干完,他今晚没时间来招待我。我连忙道谢,说不用麻烦了,我明天一早就走。他一听就大着嗓门说:“留下!留下!多待两天,我可以带你到附近好好走走。”说完又递给我两个鸡蛋,说是他夫妻俩自己养的鸡生的蛋,让我自己做来吃。

我在“乔伊岬”一共待了三天。每天乔伊都开着车带我在卡梅尔一带游逛。卡梅尔是个在美国享誉盛名的观光地和富人居住区,号称美国西岸最优美的一段海岸线 “十七英里(17 Mile)”就在卡梅尔。沿着“十七英里”的海岸线,在海边礁石和柏树林间星罗棋布密集分布着众多世界级的私人高尔夫球场。卡梅尔镇上典型欧式风格的主街“海洋街(Ocean Avenue)”上更是布满了一间间精致昂贵的名牌服装首饰店和画廊,那些画廊里不乏各个大师的名作。街道上什么时候都熙熙攘攘簇拥着来自世界各地的观光客。卡梅尔一带的房子都是从百万美元起价,上千万美元的豪宅也是毫不稀奇,许多富人都以能在卡梅尔拥有自己的一套豪宅为傲。

乔伊说话缓慢简洁,当他带着我到卡梅尔镇和他们家在镇外海边拥有的山林参观时,告诉了我许多有关卡梅尔,还有他自己和他的妻子哈伲的故事。乔伊和哈伲都是卡梅尔生,卡梅尔长,哈妮她们家族到她已是第五代了,哈妮的父亲是位医生,早已过世,她母亲辛欣亚还健在,刚过完九十岁生日,现在就和乔伊夫妇住在一起。

“卡梅尔早年是个没有名气,非常平静的小镇,我小时候镇上没什么观光客,居民也大都是本地的渔民。七十年代开始,这里一下子成了观光名胜地,从各处涌来了大堆旅游者和新住户。” “结果房价地税飞涨,很多以前世世代代住在这里的人家都搬走了,现在卡梅尔这些房子的主人绝大多数是后来才来的,” 乔伊边开车边指着浓荫道两旁密集的庭院说道,“很多人甚至根本就不住在这里,他们在这买房只不过为了能够向别人说‘我在卡梅尔有处房产。’”“晚上你出来看的话,这里有一半的房子漆黑一片没有住人。”乔伊摇摇头说:“我们正在失去邻里这个概念。”

乔伊带我到卡梅尔镇中心去看了他出生长大的,但早已不属于他们家的房子。然后谈到了他的家族。“我祖父的祖父是个葡萄牙水手,当年他是随船到旧金山时跳船游到岸上的,他当时那么做是违法的,不过这个国家刚开始的时候大家都是违法的。”乔伊开着车在卡梅尔镇寂静狭窄的居民区街道上穿行时淡淡地说道。

“我祖父的祖父后来在加州海边靠打鱼为生,我们家族世世代代也一直都在这里的当渔民。”

“我高中毕业进了大学,可我发现在大学里找不到我想要的东西,于是就退学加入陆军去了欧洲。军队里待了几年,退伍后我开始到世界各处独自旅行,靠搭便车游遍了整个美洲大陆,还有欧洲和许多其它国家,就象你现在这样。”

“在世界各处旅行时我都是靠打工为生,做过工人,酒吧调酒师,英语学校老师等各种各样的工作。”

“在委内瑞拉旅行时我遇到一个德国女孩子,我跟她去了德国,在她家乡小镇加油站上找了个活做,那是我在国外打工生涯中唯一合法的一次,其它打得全是黑工。”乔点着烟慢慢吸了一口说:“不过我俩最后还是没成。”

“后来我去了伦敦,在一个酒吧做调酒师。”

“一天深夜,一个混蛋在大街上找我麻烦,我一拳把他揍得满脸开花,不过打完才发现警察就站在我后面,于是我被关到监狱里去了。”

“我一直这样四处游荡,一直到去了澳大利亚。我在澳大利亚待了差不多两年。三十七岁那年,一次出外旅行时,两个当地青年偷了我的汽车。汽车上有我的全部财物以及两千美元现金,护照,还有记载着我这些年在路上认识的所有朋友地址的笔记本。那两个年轻人并没有找到我藏在座椅底下的现金,可是更糟的是他们把我的车开到没油后就放火把车给烧了。我不在乎那些钱和护照,但是失去那本笔记本却让我很痛心,感觉我之前的人生都成了空白。这件事对我也是个转折,让我觉得是该回家的时候了,我于是就回到卡梅尔,接过父亲的渔船,也做了个渔民。”

乔伊带我到他们家的山林里,那是个叫岩溪谷(Rock Creek Canyon),紧靠太平洋海岸线的大山,著名的太平洋海岸公路就从这座山的山脚蜿蜒而过。整座山占地很广,山势即高又陡,一条极窄的土路从山脚曲折盘旋着直到山顶,山脚下是条深谷,密密麻麻长满了各种树木植被,其间有一条水流湍急的小河从峡谷尽头,山脉深处蜿蜒而来,直奔数里之外的太平洋而去。乔伊开着辆切诺基吉普车载着我在土路上左右剧烈摇摆着绕着山坡巡行而上。我们翻过山顶来到东面,在道路尽头,密林的空地间有栋不小的木板屋,乔伊告诉我这是哈妮父亲当年搭建的,用来冬天度假。乔伊在四周看了看,确认连日的大雨没有给木板屋带来什么损害后就带我下到山谷去看看夏天的度假营地,顺便确认下营地和峡谷里的山道有没有因连日暴雨而受到暴涨河水的影响。

驶往岩溪谷营地山顶的道路

山谷里的木屋

木屋内部,左上角的墙上是哈妮父亲的照片

木屋外面的山谷

木屋外面的厕所,乔伊特地示范个样子给我看,坐在那里面对的是满目青山翠谷。

在山林间沿溪而行

在山顶远眺太平洋

乔伊

金丘 · 2007-08-07 02:44

十一

      我们走在密林间的小道上,乔伊接着前面的话题聊着:“我回来后结了婚。可是作为一个渔夫,我早上三点半就要出海捕鱼,回港后还要到各处餐馆商店兜售捕到的鱼,每天等回到家都是晚上八点了。我前妻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最后我们就离了婚。”乔伊弯下腰,用手捧着小道旁边一朵娇嫩的白色小花仔细看了看,然后直起身说:“但是我喜欢做个渔夫,大海这么美,驾船在大海上,可以不用想各种各样烦心的事情。”“后来渔业这行越来越难做,我卖鱼的收入还不够油钱。既然无法再靠捕鱼为生,我只好把船卖掉放弃了渔夫这个行当。”

在一处靠近山崖的转弯处,乔伊弯腰拾起一块从路边山崖上崩落下来,状似花岗岩的石块,放在双手间一拧就立马粉碎成一堆沙砾。他捧着沙砾让我看,“这种石头看着坚硬,其实早就被风雨侵蚀透了,不过却是用来铺院子的好材料,等会儿我要用车上的大桶装几桶回去。”这时我才注意到乔的一双大手布满了累累伤痕,两只大拇指严重变形,左手手掌中间凹下一大快,五个手指也无法伸直。他看到我注意他的双手,便竖起左手大拇指说,“这是我以前做木工,钉钉子时自己用榔头砸得,”再竖起右手大拇指说,“这是年轻时被朋友不小心用车门夹的。”最后又举起整个左手对我说::“我还在当渔夫时,一次出海捕鱼,我在甲板上左手拿着根雷管在抽烟,烟上的火星溅到雷管上,雷管当场在我手中爆炸,五个手指都全部炸翻过去,仅靠皮连着,后来直升飞机把我送到医院做断指再植,当我从昏迷中醒过来,看到手指头一个不少都还在时,真是非常高兴”这时我才注意到,乔伊的左手虽然完整却使不上劲,根本就握不住东西。

我们走出密林来到一块能看到大海的空旷地。“我离婚后本来没打算再结婚的。我不在乎孤独,也准备好了这辈子一直独身到死。我对自己的人生非常满足,去过很多地方,经历过很多事情,交过很多女朋友。我没有什么可以值得悔恨的事情了。”乔伊说完这句想了想又说:“也不全是,有次见到年轻时女朋友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时,突然心里感觉挺难受的。”乔说到这看了我一眼“不过你也知道,那也算不上是真正的悔恨。”

乔伊慢慢往大海的方向走去“五年前我和朋友去看橄榄球赛,在那里我遇到了哈妮。我们俩是高中同学,高中一毕业就各自分开,四十多年里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但那次还是第一眼就认出了彼此。哈妮当时也是独身,过了一年,我俩就结婚了。”乔伊转过身来:“人生就是这样子,你永远不知道会有什么发生。”

金丘 · 2007-08-07 02:50

十二

在“乔伊岬”的数日里,每天清晨我早早就醒来,窗外的景色让人不愿虚度待在这里的每一寸光阴。在晨曦中走出木屋,顺着山坡上树林间的小路走一会儿就会到一条长长深入海中的半岛状礁石,走到礁石的尽头,隔着一段极其狭窄的海面是块巨大的岛礁叫做“鸟岩(Bird Rock)”,鸟岩上什么时候都密密麻麻站满了各种海鸟。加州的海岸没有台风,所以紧贴海边的断崖上覆盖着各种各样娇嫩美丽的绿草繁花,这样的海岸风景是在别处难得一见的。鸟岩的边上有个很小的海湾叫“中国湾(China Cove)”,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我从插在小路边上的一块木牌上看到是因为一百多年前,来自中国的移民依靠这个小海湾搭屋造船,当作他们出海打鱼的港口的缘故。

翻开美国西部史,尤其是加州的开发史可以看到那同时也就是一部中国移民在美国的发展史。早期华人劳工的足迹遍布加州每一个角落,使得加州从南到北,从繁华的海岸都市,到荒凉的内陆山野,到处有不少以“中国”为名的地址地标,象是旧金山北边的中国营地(China Camp),和市区西边,地处豪宅区的中国海滩 ((China Beach)――据旧金山以南不远的旅游胜地蒙特立市也有一处相同名字的美丽海滩,加州和内华达交界处的内华达山脉里的中国峰(China Peak), 莫哈维沙漠里的中国湖(China Lake), 死谷中的中国庄园(China Ranch)等等等等,一百多年前,当加州还只是以闭塞落后闻名的美国新边疆时,华人劳工就已经来到这块干旱荒凉的陌生土地上筑路开矿耕种捕鱼,让铁路跨越平原,沙漠和群山,从东边延伸到加州的海岸,把人员和繁荣从东海岸带到了这里。劈山越野,将引水渠从北边遥远的内陆雪山一直修筑到南加,使得本来只是一片干涸荒原的洛杉矶得以成为风景宜人,绿树草坪遍地的世界都市。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华人劳工,就不会有加州今天的繁华。

“中国湾”不大,整个海滩也就五十米左右,两边长长深入海中的岛礁象一对臂帮将它搂在怀中,将这个小海湾与外面的广阔海面区别开来,自成一片天地。每天早上当我一个人在三月清晰的晨光中走到这里时,总能见到十多只海豹排成一溜躺在沙滩上享受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白沙无染,碧水如蓝,这里实实在在就是一个不为人知的世外桃源。

鸟礁(Bird Rock)

幽谷与海滩

海岸断崖上盛开的加州州花-加利福尼亚罂粟(California Poppy)

“乔伊岬”附近的海岸线

中国湾(China Cove)

晨光下的中国湾

中国湾海滩上的海豹们

“乔伊岬”脚下的海岸

海边的黄昏

金丘 · 2007-08-07 02:56

十二

     住在“乔伊岬”的小木屋,洗澡和上厕所不再是一件不得不做的例行公事,而完全成了一种充满乐趣的享受。小木屋的淋浴室就是屋后空地上用木板围起来的一小块空间,地上似乎随意却又别致的铺着一块边缘不规则的大理石板,周围洒着些五彩斑斓的小鹅卵石和大小不一的各种贝壳。最有趣的是这个淋浴室没有天花板,完全露天。夜里洗澡时,可以一边抹肥皂一边看夜空的繁星。下雨天则更有意思了,没有一般封闭浴室的闷热雾气,呼吸着树林中自然清冽的空气,莲蓬头喷出的带着呼呼热气的水柱夹杂着冰凉的雨珠打在赤裸的皮肤上,全身在阵阵热流中又感觉到点点清凉。头顶无遮无盖,从木板的缝隙间偶尔伸进四周茂密灌木丛的枝叶,树林里鸟鸣不止,不经意间还真能洗出一种天人一体的感觉来。

小木屋的卫生间搭在木屋西北角,西墙也是很大一片窗户,坐在马桶上刚好面对窗户,几簇洁白的马蹄莲就长在窗边,眼前是翠谷柏林,透过树林可以看到山坡下的银沙碧浪,此感难述,此景无价,也就由不得我每次上厕所时不多坐会儿。

小木屋的浴室

卫生间的风景

金丘 · 2007-08-07 04:42

开头就有注明出处及作者以及发贴时间.
原作者在原贴说:
作者:riverfront 回复日期:2007-8-6 18:26:11 

今天就先到这里,明天再贴。

一下子来了这么多网友,大家的支持和鼓励令我感动,也会努力将后面的游记写好,尽力不让大家失望。

…………………………

还有朋友询问关于转载的事情。只要能注明出处,我本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riverfront

看了他的回复,才决定转贴的。
这是一个非常非常精彩的贴子,感觉应该让更多爱好旅行的人看到,让更多人一起分享,才会转过来的。。:)

金丘 · 2007-08-08 02:40

十三.

      四月一号是星期六,也是我决定离开“乔伊岬”继续旅程的日子。我离去前一天的晚上,乔伊和哈妮开了个小小的PARTY, 请来哈妮妹妹夫妇,哈妮的妈妈辛欣亚,以及一位住在附近的法国好友到家来一起为我送行。哈妮的妈妈辛欣亚今年已经九十岁了,也住在乔伊岬,由乔伊和哈妮照顾。虽然辛欣亚已九十高龄,脑袋却依然清醒,而且还是位很有幽默感的老人家,当我们聊天时无意中说起战后欧洲的一些事情时,辛欣亚故意问到:“你们这是在说哪个“战后”啊?你们跟我说话可得注意,我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顿时引来大家的大笑。

吃完饭,哈妮给我们大家放了去年十月辛欣亚九十岁生日时的录像,整个生日派对从早上一直持续到深夜,并且不止一个会场,从辛欣亚在卡梅尔诞生的房子开始,依照她在卡梅尔成长生活的轨迹,特意布置了不同的会场,辛欣亚就在不同的会场间移动,接受人们的祝福。哈妮告诉我,那天参加辛欣亚生日派对的亲朋好友前后超过了八百人!辛欣亚的生日派对在乔伊岬到达了高潮,我在录像上看到,当最后生日蛋糕端出来时,九十只蜡烛不是插在蛋糕上(当然也插不下)而是在一个巨大的木制转轮插了整整一圈,转盘吊在乔伊他们屋子两层楼高厅房的天花板上,当大家唱完“生日快乐”,该辛欣亚吹蜡烛时,有人转动木轮,而另外一个人塞给辛欣亚一个电风扇,就这样一下子把九十支蜡烛给吹灭了。

在晚餐桌上哈妮挽留我说:“天气预报说后天又要开始下雨了,你干嘛不多呆阵子,找些书坐在屋子里慢慢看,等天气好些再走。”我说:“我前面还有很长一段路,必须得走了。其实我也想在这里多呆些日子,我很幸运能够认识你们,得到你们的帮助,听到你们的故事。我会记住你们的,结束完旅程我一定再回来看你们。”乔伊对我说:“在路上要时刻警惕,不要总依赖运气,好好旅行,要平安无事,哪天你要回来,通知我们,我开车去机场接你。”哈妮说:“到了纽约打电话来,我把我在纽约一些朋友的电话号码告诉你,都是非常好的人,有事情可以找他们帮助。”乔伊又说:“如果你有朋友到加州来,让你的朋友来这里,我们会好好接待你的朋友。”

那天我们大家一起一直呆到很晚,当最后互道晚安时,我走到门口,回过身对他们说:“I really love you all。”哈妮说:“We love you too。”

金丘 · 2007-08-08 02:41

十四.

(五)

四月一号星期六,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早上十点左右,哈妮开车将送我到卡梅尔镇外,太平洋公路上一个车流繁忙的路口。我已经被今年加州海边看上去大概永远都下不完的雨给倒尽了胃口,临时决定取消原来顺着海岸线步行到南加的计划,打算尽快搭车离开海边,转向东,到雨水少些,也干燥的多的内陆去。

挥手告别哈妮,路边站了约三十分钟,一辆银灰色的丰田面包车斜停在我面前的公路上。我上前透过面包车助手席的窗口看进去,司机是个拉丁裔的中年妇女,她听我讲了我要去的下一个目的地就说:“我也去那个方向,可以搭你大约两个小时的路程。”

我把背包放到后座,上了车坐在助手席上,那位拉丁裔妇女一踩油门,我们就贴着海岸线,沿着太平洋公路向南飞驰而去。

这是加州海岸线一年中最美的季节。今天是个近来难得的晴天,阳光灿烂。公路左边高耸的山脉朝大海的一面完全被春天嫩绿的青草所覆盖,象一面绵延不绝的绿毯从顶峰一直延伸到公路右边,陆地的尽头,大海开始的地方。

这个拉丁裔妇女叫赫尔嘉(Holga),她说话挺干脆直接。郝尔嘉在一家福利机构做医疗看护,主要照顾行动不便,需要帮助的老人。她今天是去海岸线南边一处海滩收集雨花石,用这些收集的雨花石做各种首饰是她的爱好。本来她丈夫也会一起去,不过临时决定要去单位加班,所以她就自己一个人去。“我看到你在路边搭车的时候就想,这下好了,路上可以有人说话了。”赫尔嘉对我说。

我大致向赫尔嘉介绍了我的计划和行程,当她听说我是在进行穿越美国的旅行时,就说:“要是哪天你去南美洲旅行的话,可以去洪都拉斯,我从那里来,我父母姐妹现在都还在洪都拉斯,你如果去可以住在我们家。”

在路上我们聊起了各自的经历。郝尔嘉二十二年前只身从洪都拉斯来到美国。

“我先到墨西哥,然后从边境偷渡过来的,”她边开车边平静地述说起那些往事,“那是夜里,我们一队人潜伏在边境线上,旁边就是移民局的检查站。过铁丝网时,蚊子-—我们把警察的巡逻直升飞机叫做“蚊子”—飞到我们头上用探照灯照来照去。我们一起的人冲我直说‘郝尔嘉,赫尔嘉,我们要被抓住了。’我回他们,‘他们抓不到我们,我们才不会让他们抓到我们!’”

“进了美国,我在加州一带到处打工。刚开始的时候很苦,我没有身份,只能打黑工,每天工作12个小时却只能拿到一点点钱。” “后来我嫁给了我前面的丈夫,可他抽烟抽得太凶,最后得癌症死了。不过还是得谢谢他,他给我留下了我现在住的房子,也让我在美国有了合法身份。”

郝尔嘉偶尔会在路边的展望台停下,让我有机会拍几张照片。这些展望台都屹立在突出于海边陡峭的山岩上。站在展望台上,感觉就像悬浮于半空,被明亮空灵的一片蔚蓝包裹。低头望去,从太平洋深处涌来的一条条长长涌浪不断与远处脚下黑色嶙峋的礁石猛烈撞击,在震耳的轰鸣声中掀起巨大短暂的白色浪花。拍完照回到车上,我们继续上路。 “十年前我遇到了现在的丈夫,” 赫尔嘉接着她的故事,“我今年五十六岁,你知道我丈夫多大吗?”我看着他摇摇头,“他大概要比你大一些,今年三十四了。”

“我们是在教会认识的,”郝尔嘉讲起了她和她丈夫的故事。“那时他正在找房子,刚好前边丈夫去世后我一直一个人住,家里有好几间空房,我就租给他了一间。”“我丈夫父母也是拉丁美洲移民,不过我丈夫是在这边出生长大的,所以他和我不一样,都是美国人那一套。” “他有事没事就来找我,后来我看出来了就直接对他说,‘你想和我约会吗?那好,但你可得想好了不要后悔。’”我们就是这样到一起的。”

“我丈夫那时候其实已经结了婚,不过后来他和他前妻离了婚。”郝尔嘉的语调依旧平淡,“我们中间曾经分手过一次,没多久我丈夫还是又回来找我,我们最后就结婚了。”过了会儿,她用稍微有些不满的口气说道:“现在的男人不再象以前的男人那样坚强自立,他们习惯依赖,总需要被人照顾和导引。”

公路沿着山脉和海岸线蜿蜒曲折着驶过白色的沙滩,翻过岸边的峭壁,穿过片片树林,不断向前延伸。在行到一处跨越海湾的临海拱桥时郝尔嘉把车停住说:“我就到这里了。”下车前我拿出日记本请她给我签名,一路上我都请在路上遇到和帮助过我的人在我的日记本上签名。她在我的日记本上签完名,写上她自己的住址电话,又把她们家在洪都拉斯的地址写上,告诉我说::“以后你去洪都拉斯的话,去找我父母和姐姐,他们会帮助你的。”

金丘 · 2007-08-08 02:42

十五.

      告别郝尔嘉,很快我就又搭到了车。司机是个刚从捷克到卡梅尔一家贸易公司来出差的小伙子,今天是星期六公司不上班,他就租了辆车独自沿着海岸线兜风。我的目的地是前面大约六十公里外一个叫康布里亚(Cambria)的海滨小镇,打算从那里转到46号公路上,离开海岸线,开始向东边内陆进发。这个捷克小伙子听了就说他反正也是出来兜风可以直接送我过去。

快到康布里亚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五点了。我寻思着时间已不早了,今晚就在此地宿营,等明天再走。到了太平洋公路与46号公路的交汇口,挥别了那个捷克小伙子,我刚把背包背上肩还没等站定,一辆丰田越野车就在我身前嘎然而止。驾驶座上是个皮肤黝黑,一头寸发,戴幅黑框眼镜,文雅干练的拉美裔年轻人。他微笑着对我说;“上车吧。”我心里是即喜出望外又充满感激,因为我根本就还没有做出要求搭便车的手势。这个小伙子住在康布里亚,在镇上一家墨西哥餐馆当侍者,他这是到东边约三十多公里外的一个城市去与朋友踢足球。没多久我们就到了这个叫帕斯澳 罗伯勒斯(Paso Robles)的城市,他把我放下在城南郊的高速公路旁就离去了。可是当他离去,我拿出地图来研究时才发现一个问题;我要去的是东边,而这条高速公路是南北向,要去东边的话,得先穿越这个城市到它的东北郊,上那里一条东向的公路才行。我现在需要进城,可看了看四周,小城在望,眼前却除了这条高速公路就没有任何北向道路可以进城,美国绝大多数州都严禁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再说在昏暗的暮色中这样做也确实危险。

我在高速公路边四下找了半天,偶然发现一条铁路伴随着一条小河往北而行,我就沿着铁路北行。走了二十多分钟来到了城市的边缘。已是黄昏,我决定今天就到此为止,在一处靠铁路边小山坡顶的树林空地间,靠着堵孤零零的围墙宿营。像我这样的背包客在旅行的时候,一条必须遵守的原则就是:宿营地必须隐秘,不能被其他人看到。原因很简单,这样才可以避免警察来找麻烦或不法之徒的骚扰和袭击。总而言之一句话:宿营地越隐秘我就越安全。正因此,我在旅途上都是尽量绕过人烟密集的地方,这也是为什么我今天决定先不进城的理由。

第二天早早起来,烧水煮面吃完早饭就又上了路。走进城里却迷了路,我带的是加州地图,在上面这个城市只是由一个来小圆圈来表示,现在根本就帮不上忙。当我背着背包,手里拿着地图,在街上问路时,一个恰好从旁边走过,头裹一条黑色海盗头巾,满脸络腮胡,戴副墨镜的瘦高白人男子给我指了路,我向他道完谢,就按照他教给的路线走去。还没走多久,一辆很破旧的皮卡从后面超过我,在我前边的公路旁急停住,我一看,司机就是刚才那个我问路的白人男子。这个白人男子向我招手,让我上车,我把背包放进皮卡后面的车斗,自己钻进驾驶室坐在了助手席上。这个男子叫托尼,他说反正也没事,可以送我到我要去的那条公路上。路上托尼告诉我他高中生的时候和他弟弟两个人也靠搭便车去过不少地方。到了城郊,来到东去的公路上,托尼把我放在了一个路边有个加油站的十字路口。“这种地点比较容易搭到车,”托尼笑着冲我说到,“没办法伙计,本来想再多送你一段的,可是我车快没油了,现在这油价又实在贵的没谱。”

金丘 · 2007-08-08 02:43

十六.

      目送着托尼离去后,我走进加油站附带便利店,进了里面的厕所,放下背包拿出毛巾刮胡刀,也不管进出过路客们诧异的眼神,抓紧时间在厕所的洗手池前洗漱起来。人在旅途,又多是野外露宿,不要说洗澡,每天就算想找个有干净水源的地方洗把脸都是可遇不可求的。我希望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能保持干净整洁,这是我一直以来的习惯,并不打算因为现在是在路上旅行就有所改变。而且,我也必须让自己保持干净整洁,一个人在路上,肮脏邋遢的外表只会令人敬而远之,甚至招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在旅途中,我从来不放弃任何一个可以清洁自己的机会。

洗漱完毕,我走到便利店结账柜台边向店员讨了个空的硬纸箱,用小刀把它拆开,裁出一块长方形的硬纸板,拿出背包里的黑色蜡笔在上面用粗粗的笔道写上“MOJAVE(莫哈维)”的字样,然后就拿着硬纸板走到路口,站在公路边,举着牌子面向东行车道做出了要搭便车的手势。

莫哈维是南加州内陆的一个小镇子,它位处著名的内华达山脉南麓,美国最大的莫哈维沙漠的西北角,这个小镇的名字就是由莫哈维沙漠而来。我下面的计划是先搭便车到莫哈维镇,然后沿着内华达山脉之麓穿越莫哈维沙漠北端到内华达山脉东边的“一棵松”镇(Lone Pine),从那里进入内华达山脉,去攀登内华达山脉的主峰,也是美国本土最高峰的“惠特尼峰(Mt. Whitney)”。

但从我现在所在的北加滨海地区去深处内陆的莫哈维大约有三百公里,路程很长不说,更麻烦的是没有主要道路从这里直接连到莫哈维,中间要曲曲折折转好几条不同的国道和州道,这就意味着我很有可能要断断续续转搭很多次车才能到莫哈维,我乐观估计大概至少要化上两到三天。

路边等上了约二十分钟,我正全神贯注盯着迎面而来的车流时,前面一辆停下来正准备左拐进加油站的大卡车的司机从驾驶室窗口探出身子向我大喊到:“在你后面!在你后面!”我闻声莫明其妙的回头一瞥,这才看到一辆有些年头的硕大卡迪拉克轿车停在了我身后公路的路边,它在硬土地上扬起的灰尘还没散尽,看来也是刚停下没多久。我兴高采烈的从地上拎起背包往肩上一抗就跑上去。卡迪拉克的司机已经打开车门走了下来,长着付黄种人的面孔,是个身材矮胖,皮肤黝黑,其貌不扬的中年男子,头上随便扣着顶邋里邋遢的棒球帽。我上去和他打招呼问好,他也不正面看我一眼,只是点头嘟噜了几句,直接走到到车后,打开汽车后备箱,将里面乱糟糟四散堆放着的东西整理了下,帮我把我的大背包塞了进去。进了车里。车子里头不少小部件早已松动脱落,或者干脆消失了,暗红色的真皮座椅也早色彩斑驳,布满了显示漫长岁月的丑陋裂纹。座椅和地板上乱七八糟堆满了食物饮料,行李衣服等,这个中年男子为我把助手席收拾出来,然后我们就朝着东边飞驰而去。车子虽然旧,不过到底是卡迪拉克,座椅宽敞柔软,行驶起来也很平稳舒适。想到能怎么快就搭上车,我很开心,兴高采烈的和司机聊起天来。这个司机说:“我看到你牌子上写着莫哈维就觉得奇怪,怎么有人要去那里。”我说:“对呀,我就是要去莫哈维。你这是要去哪里?” “我刚去北加看我女儿,现在回亚利桑那的家,” 他答道,“我回家路上就会经过莫哈维,大约三个小时我们就能到。”在经过最初一个多月的哽阻和不顺后,当我重新回到路上来时,上帝终于把他的手指放在了我的肩上,让一切都远超出我想象的顺利。

这个司机叫戴维,他得知我在试图穿越美国后,就不解地问我去莫哈维做什么?当我告诉他我是准备要从北端徒步穿越莫哈维沙漠时。戴维更是觉得莫明其妙地说道:“可那地方是荒漠,什么都没有呀?”正当我想着该怎么解释他的疑惑时,他又自己回答了自己的疑问“我明白了,你就是想那么做罢了。”戴维又问我下面的打算。我告诉他,过了沙漠,登完惠特尼峰后,我准备从郎派镇搭车往东到“死谷(Death Valley)”,再步行穿越死谷,到亚利桑那的纳瓦和(Navajo)印第安人保留地去访问那里的“纳瓦和碑谷国家公园(Navajo Monument Valley National Park)”。我问戴维,“你知道那个地方吧?”“嗯,我知道。” 戴维边开车边不动声色的说着:“我就从那里来,我是纳瓦和印第安人。”

戴维是“联合太平洋铁道公司(Union Pacific Railroad)”的铁路工人,工作点都是离家很远的野外,所以他们公司安排他们每月连续工作两个礼拜,再休息两个礼拜。他女儿嫁到北加的蒙特立市,他是借休息来加州看他的女儿,“我现在要赶快回去,因为明天是我老婆生日。”

看着后面延绵的海岸山脉在地平线上越来越远,四周的植被越来越稀疏,景色也越来越荒凉。汽车已经远离了加州的海滨地区,奔驰在纵贯加州南北的西边海岸山脉与东边内华达山脉之间的广大宽阔的中央大峡谷(Great Central Valley)中。中央大峡谷南北纵横六百公里,因为地形的原因,极其干旱少雨,本来是大片荒漠。但自从西部淘金热以来,大批移民涌入加州,修路筑渠,开荒耕种,经过大约一个半世纪的开拓经营,这块荒漠已经成为加州,乃至世界最主要的农业产区之一。沿路上可以看到大片大片整齐划一的果树林,棉花田,玉米地等种植着不同作物的农地。在这些连绵的农地上,巨大的灌溉机械在田地里来回滚动洒水,而旁边那些得不到灌溉的荒地则是寸草不生,一片焦枯,与旁边葱郁的灌溉农田形成鲜明强烈的对比。提到加州,一般人心目中总会联想到好莱坞,硅谷,迪斯尼。但很少人知道,先进的农业科技和巨大的农业投资已经使得当年这个荒凉落后,号称最后的新边疆的加州成为美国最大的农业州,鲜为人知的是,农业本身也超过加州驰名的电影,航太,电脑,生物等热门产业,一直居于加州支柱产业之首。

路上当我们经过加州内陆中部的大城市贝克斯菲尔德(Bakersfield)时,戴维特意到当地的一家大商场去给他太太买了生日礼物。当戴维提着个大纸袋回到车上时,打开纸袋拿出里面的东西让我看,原来都是衣服。他展开一件白色丝织衬衣对我说,“怎么样,好看吧?”然后又从袋子里掏出一条红色镂花女式内裤,用狡颉的眼光看着我说:“怎么样,性感吧?”看到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他满不在乎的把衣服都收回纸袋里放好,边发动车边对我说:“女人都是这样,你要总是给她们买礼物才行。”看到我深表赞同的点头称是,戴维边打方向盘把车开上公路边说道:“我有两个老婆。”

“啊?!”我听了一愣,开始还以为我听错了。他看我迷惑的样子,却好像习以为常的说:“她俩是姐妹,明天是小的那个的生日。”我听了更是不解,美国法律禁止一夫多妻,在美国势力不小的摩门教以前倒是实行过一夫多妻制,他们那著名的教主杨伯翰(Brigham Young)就以娶了50个老婆闻名于世,可那都是一百多年前的事了,在美国政府和世俗社会的压力下摩门教早在1890年就废除了一夫多妻制。虽然倒是在犹他州和亚利桑那边界一些非常偏僻的地方还有极少一些白人信奉一种古怪的宗教,男人可以娶许多妻子,可我看戴维既不是白人,也不象教徒,心里虽然疑惑却又怕不小心冒犯了他,只好憋住好奇,只能听着。戴维似乎并不在意我怎么想,继续说道:“我周围朋友都觉得我不正常,可我才不在乎呢,我们自己高兴就好。”然后他故作神秘的看我一眼:“其实他们不知道有两个老婆的好处,大的那个在餐桌上把你伺候的美美的,小的那个在床上把你伺候的美美的,这样做男人才像个男人。”可是刚才戴维明明告诉过我他只有两儿一女,一想到这种浪费资源,效率低下的行为,我终于忍无可忍地问道:“你既然有两个老婆,那怎么才生了三个孩子?”戴维听到我的问题也是一愣,恰好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是他朋友打电话找他,他借机忙着接电话,而我也只好将这话题就此打住。

戴维虽然是个粗人,但一路接触下来还是能感觉到他慷慨豪爽的个性,他知道我要去纳瓦和印第安人保留地后主动介绍当地的风景名胜,还让我到时去住他家。我们一路天南海北聊着,言谈间汽车穿过平原田野,翻过高山牧场,当看到远处山脊上一排排密集的白色发电风车时,我知道莫哈维到了。

下午四点多的时候,戴维把我放在莫哈维镇外面的高速公路出口,他匆匆忙忙在我日记本上签完名,留下他家的住址电话,当我下了车,掏出相机正准备替他招张相时,一辆警车大概看到戴维违章把车停在高速公路口,闪着警灯过来,用喇叭让戴维赶快开走,戴维只好匆匆离去,我只能在他行将离去时,隔着车玻璃窗照了一张他非常模糊的照片。

我背着包,顺着公路走入莫哈维镇。莫哈维镇极小,所谓的主街实际上也只能算是半条,沿着14号公路的短短一段主街上一面分布着为数不多的几家餐厅,加油站,汽车旅馆,商店。而另一面只有个与公路平行的建在沙漠中的铁路中转站。

莫哈维镇虽小却不平凡。一百多年前,华人劳工把铁路由北加州铺到这里,在此修建了南加州最大的铁路中转站并创立了这个镇子。现在十四号和五十八号高速公路在这交汇,小镇南边紧邻著名的爱德华兹空军基地,小镇外沙漠中的莫哈维空港更是美国政府批准的第一家民用太空港,世界上第一艘民间载人太空飞船“太空船一号(Spaceship One)”和第一架不加油成功环绕地球飞行的私人飞机“航行者(Voyager)号”都是在这里建造起飞的。站在镇里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看到莫哈维机场里密布的各类飞机,那景象只有在大都市的国际机场才能见到。所以镇虽小但公路上倒是车流不止。

我以前曾经自己开车经过莫哈维镇,依稀记得镇上有家中国餐厅。上路以来有阵子没吃中国菜了,虽说我并不是个对吃很讲究的人,但一路这么墨西哥薄饼方便面吃过来也由不得我不开始怀念起中国菜来。在小镇里很快我就找到了那家名叫“福星”的中国自助餐厅。走进空荡的大堂,找张靠窗椅子放下包,就去靠墙的自助餐台上满满装了一大盘食物回到座位大快朵颐起来。吃着吃着,突然发现一位坐在我旁边桌上的白人老先生,微笑着用很慈祥的目光注视着我。过了会儿,他付完账起身离去时,慢慢走到我的桌子前停住问道:“你这是要到哪里去?”“纽约,”我答道,“不过现在我正准备从这里步行到一棵松。”老先生听了,依旧微笑的说:“纽约?那可不太近。我真羡慕你,如果我再年轻一些的话,我也想和你一样去旅行。”我也笑着对老先生说:“没问题,如果你想做的话,一定能做到。”老先生依旧微笑的摇了摇头,“不行啦,我太老了,我都已经94了。”我一听到这马上放下筷子,把手在身上的衣服上擦了擦,握住他的手说:“我真荣幸能够认识你。”老先生和蔼地说道;“我也一样。”虽然和这位94岁老先生的邂逅非常短暂,但他那双清澈的不含一丝杂质的眼眸和慈祥的笑容却不知为什么一直深深印在我的记忆中,即使到现在也无法忘记。

吃完饭我找了家汽车旅馆住下。这家旅馆价钱极其便宜,房间极其陈旧,床对面的桌子上放着一台不能仅仅再用“极其陈旧”来形容的电视,拉杆式天线断成半截,断口处被不知哪位深谙无线电接收原理的房客,或者就是旅馆老板本人插了根铁丝做的衣架。选台是靠转屏幕旁边的一个巨大旋钮,调台时的感觉就和开保险柜似的。我试着转开电源,居然有声音,才等了很短的几分钟,椭圆的电视屏幕上隐隐开始出现图像,最后我终于震惊了--图像居然还是彩色的。

对于旅馆的陈旧我一点都不在乎,之所以临时决定奢侈一下不留宿野外而住旅馆是因为明天开始我就要进入荒野长途跋涉,现在我需要的是养精蓄锐,好好洗一个热水澡,再在一张真正的床上好好睡上一觉。我在浴室冲澡时顺便把换下来的脏衣服搓搓,晾在房间里。洗完澡,换上干净内衣裤,把房间里的暖气开得足足的,舒舒服服的靠在床上喝着啤酒,看着那台彩色电视里图像模糊的节目,将接下来的计划和安排在心里一遍遍反复整理,不知不觉中就躺在柔软的席梦思上沉睡了过去。

金丘 · 2007-08-08 02:46

十七.

早上九点,一夜好觉醒来,窗外风挺大,天气不阴不阳的。我用汽车旅馆房间内的电咖啡壶烧了锅开水泡了两包方便面权当早餐。

在路上我随身携带的主食只有两种,一个是墨西哥薄面饼,一个就是方便面了。美国有近四千万从中南美洲――主要是墨西哥来的移民及他们后代组成的西班牙语裔族群,占美国总人口数的13%,他们在美国这个种族大杂烩(我依照自己的观察和体会并不倾向于将美国社会按照国内惯有的说法称之为种族大熔炉,理由在后面将慢慢道来)的社会里,人数众多,自成一体,拥有巨大的影响力,这其中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在饮食上,且不说满街满地的墨西哥餐厅,光各处超市里的墨西哥食品专柜就是很大一块,不输其它。

上路前我专门考虑了下路途上食物和水补充的问题,天天下馆子既不可能也不实际,沿线上有不少荒郊野外,食物和水必须自己解决。水没有什么选项,我带了个约能装2公升水的便携旅行水袋和一瓶一公升的瓶装水,这样我就保证了在没有任何补充情况下的两天饮用水。并且我在规划行程时也特意将每天的宿营点安排在有居民点,或者水源的地方,这样就可以随时补充。虽然事先考虑到了路上将不得不经常使用未经处理的野外水源,但我还是没有带专门的滤水器,一是因为贵,另一个就是嫌那玩意儿占地方,我那个60公升JanSport 登山背包已经沉沉的塞满了各种各样的必用品,一路上我一直都在不断琢磨着的一件事就是怎样再能减轻一克的重量。我带了个很小的Coleman野外旅行用汽油炉,反正到时候实在不行可以将水煮沸,这是最好的消毒方式了。

至于食物,重点就是四项;一轻,二便于保存,三容易补充,再有就是可以有效补充能量。在这四项基本原则之下权衡利弊最后选定的就是墨西哥薄饼和方便面。墨西哥薄饼这里称之为tortillas,是西语裔的主食,相当于一般老美的面包或者我们中国人的米饭。墨西哥薄饼就是烤熟的一块块薄薄圆饼,尺寸有大有小,小如巴掌,大如个特大号海碗,用料主要分玉米和面粉两种。我不喜欢玉米的味道,再说营养热量也不如面粉,所以买的都是八张一袋的大号面粉tortiilas,这种薄饼没有经过发酵,所以看上去不厚,掂在手里却倒是挺有分量,袋子口都有密封条,利于保存。

方便面现在更是许多野外旅行者喜爱的野外食物。美国现在是东风西渐,东方的各种事物,从瑜珈到佛教,从食物到艺术甚是大行其道,亚洲人发明的方便面更是在美国早已深入人心,得到认同,处处可见。我带方便面除了图它轻容易保存外,再就是口味合拍。墨西哥薄饼虽然好带易存,但却寡然无味,它本来也是用来包裹各种肉菜熟食吃的,可是对于人在旅途的我,这些想都不要想,对于我来说,它唯一的功能也就是填饱肚子而已。方便面却不同,里头佐料依旧是中国风味,平时不觉得,但在旷野寒风中风餐露宿,一天劳累下来,咸咸辣辣,热腾腾,鲜乎乎一碗下肚,倒是比什么都能一疗跋涉辛劳和异域孤愁。

我还带了一些巧克力条,其实我不是很爱吃这东西,主要也还是为了作为补充体力和热量的辅助手段。我包里还带了一盒牛油,吃薄饼时切一块裹在饼里,下面条时也刮两勺在锅里,甚至早上起来煮热巧克力喝时也会加点进去。倒不是我爱吃牛油,负重远行,气温也还低,体力热量消耗非常大,我带的都是素食,没有一点肉制品,因为肉制品重,带少了没用,带多了又不好保存,容易变质。这种情况下直接食用动物脂肪就是最有效便捷补充体力和热量的方式,记得以前看过一部关于西伯利亚爱斯基摩人的记录片,整日在野外狩猎放牧的爱斯基摩人就是依靠食用大量驯鹿油脂才得以在零下二,三十度气温下抵御严寒,保持体力。

我一路上基本上都保持着早上中午吃墨西哥薄饼,晚上烧水吃面的规律,连日不改。只是偶尔路过城镇才会找家餐馆好好改善一下。

出门前把装备物品再好好检查了一遍,蹲下身背上立在地上半人高的背包,站起来将背带调整到尽量舒适的位置,走到浴室的镜子前看了看镜子里那个背着墨绿色背包,身穿黄色登山服,面色沉静的自己,觉得还算满意,掏出挎在前面小腰包里的数码相机对着镜子拍了张照以作纪念,然后就拿起登山手杖,出到门外,来到路上,向着东边铅云密布的荒凉旷野独自走去。

金丘 · 2007-08-08 02:51

沙漠中

以下是我根据横穿莫哈维沙漠时的日记整理出来的记录。

来到莫哈维镇外,路旁孤零零的树着个指示牌,标识着到下个城镇的里程。加州58号公路越过这个指示牌笔直的指向广袤无遮的莫哈维沙漠深处,一直延伸向天边的地平线。大约四年前我曾开车路过这里,当时还特意将车停在这个指示牌前拍了张照片以做留念。现在故地重游,风景依旧,只是我却将汽车换成了肩上的登山包。我把登山包靠在指示牌的一根柱子上,在上次拍照的地方拍了张同样角度的照片。我的下一个目的地是约两百公里外,位于荒漠另一边,内华达山脉东麓的朗派镇(Lone Pine),我大致路线是沿着沙漠里的58号公路再接14号公路到朗派,完全靠徒步穿越的话,我估计将要在莫哈维沙漠中 花上五到七天的时间。

四月三日

在沙漠中的第一天并不轻松。早上出发时天空还只是多云,偶尔可以看到些许蓝天,但过了中午,沙漠里风越来越大,耸动低垂的乌云自西方,从太平洋的方向层层涌来,然后开始星星点点飘起了雨滴,越下越大。当初改变当初计划从海岸线转道西进沙漠本来是为了想快点摆脱海边的绵绵阴雨,可是自己这个一厢情愿的想法最终还是可耻的失败了。沉重的背包象座山似的压在背上,刚买没多久的靴子有些咯脚。边走边调整着背包的带子,想尽量把它调整到舒服一些的位置,可总是觉得哪里不如愿。明显感觉出行进速度要比预想的慢。

在寒风中走了一上午,中午休息时坐在沙漠公路边的路基上,胡乱吃了几口面饼,然后摊出地图,发现走了一上午才走出十公里多,这样明显太慢,不过也没办法,毕竟还是第一天,第一次在这样的环境里徒步旅行,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所以也只能如此了。早上出发没多久就感到双脚开始酸痛,而且越来越变本加厉,中午休息时把脚上的靴子脱下来才发现脚底已经磨出三个硕大的水泡,左边两个,右边一个。当初买靴子的时候我是按照双脚的正常尺寸挑的,但是现在负重远行,路面又布满了石子砂砾,双足被压迫的变形肿胀,靴子尺寸就相对变小,等于穿了双小鞋走远路,对于这点的严重性我当初估计不够,而这本来是徒步旅行中最忌讳的,但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外也没处给我换鞋去,只好忍耐了。祸不单行,中午休息完毕准备重新上路时才发现,背包里的水袋没有盖好,不知什么时候里面的水都漏了个精光,我现在只剩下随身带的一瓶水,看来到下一个有水源的地方为止我得小心了。

在凄风苦雨中一步一步沿着公路蹭行到下午四点,乏累酸痛一起压来,精神有些恍惚,额头也感到有些烫,于是决定今天就到此为止,下了路基,走入公路边的荒野中,在一簇半人高的枯黄灌木丛后面,冒着细雨中撑开帐篷,累饿交困却毫无胃口,于是干脆省了晚饭,外套也不脱,疲惫不堪的爬进帐篷,钻进睡袋,在暮色到来之前就沉睡过去了。

四月四日

早上又是在雨滴敲打帐篷的噼啪声中醒来,在帐篷里等到十点,趁雨住的间隙才得以出了帐篷。昨天睡觉前把随身带的锅碗瓢盆全拿出来摊在帐篷边的空地上,指望能接点雨水,一晚上都觉得雨没停过,结果起来一看,邪门的是所有容器里面都只是底部浅浅的存了一层积雨,把所有容器里积雨收集到一起还不够一口。

重新上路。足足睡了一晚,体力恢复的不错,精神也好了许多,双脚虽然还是酸痛依旧,不过连着两天这么一直疼下来,好像倒也不似昨天那样感觉折磨了,这事就跟生活一样,坎坷也好,逆境也罢,当你终于能从容面对时,其实往往倒不是因为你战胜了什么,而仅仅只是因为你已经习惯了而已。

终于开始适应了沙漠里的徒步旅行,感觉比昨天顺畅了许多,速度大增,甚至有闲暇边走边观赏起四周的景色来。沙漠里所谓的景色其实也就那么回事,一眼看上去和一百眼看上去都没有什么区别。这里的沙漠虽然荒凉却并不象撒哈拉,或者腾格里那样有绵延不尽的令人遐想不已的巨大沙丘,更准确的说这里更象戈壁,四野平坦荒凉,遍地砂砾,野地里四簇着低矮的沙漠灌木从,远方沿着地平线起伏的山脉群更是光秃秃的,连枯黄的灌木丛也没有半点。

荒凉寂寞的沙漠中,时不时可以见到鹤立鸡群般零星点缀在无边荒野中的约束亚树(Joshua Tree)。约束亚树是莫哈维沙漠的特产,都是依照莫哈维沙漠的范围,散布于美国加州,内华达,和亚利桑那的沙漠中。约束亚树可以说是辨别美国西部荒原最明显的标志,因为这里是它唯一的生息地。约束亚树有着粗壮低矮的躯干,树皮干燥丑陋,枝干上密密麻麻覆满了刺猬般的尖长针叶,坚硬如铁,锐利如刀。当地人聊起约束亚树都略带些敬畏,这种长相狰狞的沙漠怪物,一年最多长十厘米,沙漠里随便一颗看似貌不起眼的约束亚树都可能是已经在自然环境恶劣,号称死亡之地的莫哈维沙漠中顽强生存了几十甚至上百年。以生存能力来说,莫哈维沙漠里最厉害的动物该算野驴了,它们被称之可以泰然吃下并消化从厚木板到报废橡胶轮胎等所有它们可以在沙漠里搞得到的东西,即便如此,对于满身钢刺的约束亚树,这些彪悍如斯的野驴们照样是束手无策,敬而远之。

上路没多久,又开始下起雨来,套上雨衣走了一段,身子开始发热流汗,塑料雨衣把热气捂在里头出不来,感觉闷湿闷湿的很不舒服,最后索性脱了雨衣,用它将背上的背包裹好,迎着风雨中无遮无掩的向前走去。沙漠里的雨间歇性的下一阵又停一阵,雨停时风又起,走上一会儿,身上的衣服也就差不多让沙漠里的强风给吹干了,然后又开始下雨,把衣服重新打湿。就这样在交替而至的风雨中湿了干,干了又湿,反复不止。

乌云当头,四野莽莽,但此时只顾赶路,无暇顾念其它,心绪反而平静了许多,征途在前,脚步不停,只有一个明确的念头于心,那就是早日走出沙漠,抵达前方的目的地。

下午两点左右,终于在沙漠公路边找到了一家叫“颚骨(Jawbone)”的加油站,这个加油站孤零零的矗立在沙漠里,虽然没有围墙却用两竖一横三根抛光了的大原木搭了个入口,中间权当横梁的原木上悬挂着个硕大的白色牛头盖骨,一眼就看得出来那是个货真价实的纯种公牛的遗骸,而不是市面上四处可见的拙劣塑料仿照品,不过这个真家伙却不象它的那些仿照品一般刻意故作狰狞,而只是低调地保持着生前的朴实,唯一不同的只是它现在要比它活着的时候要显得更加朴实而已。

我从那个高悬于头顶的牛头正下方兴冲冲地跨进了加油站的院子,当然我要加的不是油,是水。

院子里正面是栋简陋的带门廊的木制平房,是个小卖部。周围散落着两三栋简易活动屋,大概是店主的住家。我走进平房向柜台里的红鼻子白人大妈说明了来意,她很爽快的就允许我使用院子里的压水机。沙漠里的住户基本上都用的是地下水,刚好这时风停雨住,我出到院子里把水罐装满,拿出毛巾牙刷就着水龙头好好洗漱了一番,然后架起汽油炉开始烧水煮面;终于可以吃点热的东西了。

水滚面刚下锅,突然间又是狂风大作,且夹杂着豆大的雨珠劈哩啪啦打下来,我连忙端起汽油炉上的小铝锅冲到小卖部的门廊下躲雨。门廊下放着几张给过路客们休息的木头桌椅,把铝锅放在桌子上巴巴地等方便面泡开,趁着余温尚在三口两口连汤带水下肚,然后心满意足地靠在门廊下的长椅上,一边喝着在小卖部里买的一罐冰镇啤酒,一边远眺着门廊外面无尽旷野间漂动着的迷蒙雨雾,想起在天涯的另一端,我的家乡,此时的四月江南,也该正是这幕景象吧。

等到这阵雨过去,我又匆忙上路,今晚准备要在一个叫红岩谷(Red Rock Canyon)的地方宿营。一路走到下午五点种,终于按计划抵达了红岩谷。红岩谷是处于荒漠中的一片红土丘陵地带,14号沙漠公里从中劈山而过。沿着公路进入峡谷走了一段,远远地注意到右边一处峭壁附近的空地中有一片约两人多高的茂盛约束亚树丛,约束亚树都是独生,但有时也会从根茎上分生出新的树苗形成连生树丛,不过象这么大的约束亚树丛却及其少见,也不知道它们在此处已经待上几百年了。

走到那片约束亚树丛后面,地势平坦,四周山壁环绕,果然是宿营的好地方。当我正准备搭帐篷时骤雨又起,我忙不迭的跑到约束亚树丛下想躲雨,树下还没站定左边大腿突然一阵刺痛,原来不小心让边上伸出的约束亚树长长的针叶给戳到了,这边刚躲过,一不小心右边的胳膊也给扎了,锋利坚硬的针叶穿透厚厚的登山服和里面的衬衣,一直到肉里,伸手一摸,血都流出来了。这下领教了约束亚树的厉害,只得小心翼翼的尽量缩成一团,半蹲在树丛间。等了半天雨终于停了,这才开始赶快搭帐篷,做晚饭,在下一场雨到来之前把一切收拾妥当,钻入帐篷休息。

莫哈维镇外的路牌

阴云密布下的莫哈维沙漠

扎营约束亚树丛前

红岩谷(RED ROCK CANYON)的早晨

荒漠风云

处理脚上水泡时的情景

“FREEMAN”镇和它唯一的住户

这是沙漠里一年中最美丽的季节,盛开的野花顺着路沿一直伸向远方

公路旁的花野

金丘 · 2007-08-08 02:58

四月五日

一大早就醒了,不知什么时候雨已经就停了,钻出帐篷,晨光渐现,空气清冽,峡谷一片安宁。太阳正在升起,峡谷四周的红岩峭壁在初升旭日的光芒中赤橙金黄,不断变换着华丽的光色,象一幕跃动的大火寂静地燃烧在沙漠早晨澄明的空气中。这副夺目的景象一览无余的尽情展现在我这个唯一的观众面前,令我屏气而视,此情此景也可算是对我一路辛劳的最好报偿了。

上路后一切依旧,雨下下停停,衣服湿了干,干了湿,沙漠公路一成不变的笔直伸向远方的地平线,唯一有所改变的是高高低低多了许多起伏,看公路边上的海拔标志,2000英尺,3000英尺不断变换,看来已经越来越接近内华达山脉了。

双足越来越痛,到中午变得有些不能忍耐,把靴子脱了才发现脚上的水泡已经增加到了四个,块头也非前两天可比。感觉长此以往也不是办法,于是决定土法上马,自己把水泡解决掉。从背包里翻出针线包,将缝衣针穿上线,把随身带的不锈钢旅行小酒壶里的伏特加涂在上面权当消毒,再用医药包里的药棉蘸些伏特加把水泡四周皮肤清洁好,用缝衣针横穿已经胀的雪白的水泡,然后将线从水泡中间拉过,两端各露出一截线头,轻轻拉动两头,水泡里的水就从两边的针眼顺着缝衣线一股股流了出来。等到水泡消解的差不多了,将线抽出,水泡针眼上涂好消毒药膏,再一横一竖贴上两张创可贴就算大功告成。就这样把脚上的四个水泡一一解决后,套上靴子试着走了几步,果然轻松了许多,心中充满了成就感,对自己的动手能力真是不得不由衷钦佩。

可走了没多久才发现,这这根本是治标不治本,水泡消了,可靴子仍然挤脚,走不了多久消掉得水泡又会东山再起,痛楚依旧,我消得了水泡却改不了靴子,所以只好每走上一两个小时就得坐下来脱了靴子袜子接着给脚上的水泡们放水,真是不胜烦扰。

中午的时候看到公路边的电子显示牌上打出“HIGH WINDS AHEAD(前方有强风)”的警示。这一带接近内华达山脉南端,是个风口,时速达七,八十公里的强风是家常便饭。日渐西斜,考虑到在大风天里野外宿营是件很头痛的事,我决定如果可能还是尽量看看找个有人烟的地方过夜。我查了下随身携带的加州地图,看到在前方14号公路和178号公路的交汇处上有一个小黑点,旁边注释着地名“Freeman”,看来那里应该有个小镇,最少也是个居民点,就这么今天就在Freeman宿营了!

下午五点,快到Freeman时,风速越来越强,卷起漫天飞沙走石横抽在脸上火辣辣的生疼,在狂风中我被吹得摇摇晃晃,双手紧紧握住登山手杖抵住地面尽力保持着平衡,低着身子,一步一踉跄的艰难地挪行着。现在依然记忆深刻的是狂风掠过旷野时发出厉鬼般的刺耳尖啸声,令人毛骨悚然。

在狂风中挣扎着终于抵达了14号公路与178号公路的交汇处,可是令我困惑的是四周除了一片荒漠,其它的什么也没有。没有人烟,没有房屋,甚至连棵约束亚树都找不到。这怎么可能?!地图上明明标着就在这个地方,我现在站着的脚下应该有居民点的,我心有不甘的四下寻找了一下,才在路边的砂砾和灌木丛间依稀发现几处已经难以辨认的房基遗迹,附近还孤零零的立着个白色十字架,走近是个坟墓,看来这里曾经是处居民点,但早就不知多少年前被遗弃了,只留下旷野中的这座孤坟在此独自守候。我心里这时有些意外,也有些恼怒,坟墓的主人果然是一了百了当个自由的“Freeman”去了,可我却被那该死的地图给晾在了这个只有野鬼孤魂出没的荒郊野外。

时近六点,天色已晚,但我实在无法在这狂风肆虐的地方宿营。在这样的大风口,风刮来时连呼吸都困难更别说安营扎寨,不用试我也知道,就凭我那便携式旅行帐篷,撑开来想不被这时速七,八十公里的狂风给吹个四分五裂是不可能的。原来还想着只要有人烟,找户人家借个宿本应不难,再不济寻个车库,或者废屋也可以在这种大风天里勉强对付一晚上了。可现在这野地里连堵墙都没有。万般无奈,只有在狂风中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了。

一直走到晚上六点半,天整个黑了下来了,心里开始犯虚,觉得再这么走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于是停下来看能不能搭个便车到有人烟的地方去。路边等了一会儿,终于有辆过路车停下。司机是个从纽约来的农学院研究生,他是到这一带来研究苹果树,顺便去这附近的死谷旅行,他用车上的导航仪替我查了下,离这最近的是个叫“印尤科恩(Inyokern)”的小镇,镇上有家汽车旅馆,不过这个小镇不在14号公路边上,需要往南开个十多公里,他说他可以绕路送我过去,车外低垂的夜幕和呼啸的狂风让我也无从选择只能如此了。

离开14号公路,在黑暗中开了一段来到印尤科恩,这是个荒凉到昏暗的街道上连只游手好闲的野狗都找不到的破败小镇。不费力就找到了那家汽车旅馆,谢别送我来的那位纽约客,走进了汽车旅馆门口狭小的办公室。

旅馆办公室的柜台里面,一个背脊稍有佝偻的白人老头正拿着电话筒大吼大叫着,听情形好像是这家旅馆刷信用卡的机器出了些故障,那白人老头正在电话里头和信用卡公司的客服人员进行交涉。柜台外面已经站了一位正等待登记住房的客人,手里拿着张信用卡不断点打着柜台,一副很不耐烦的样子。

旅馆的男主人,那个白人老头也不正眼瞧下进来的客人,自顾自的大着嗓门向电话另一头,信用卡公司那可怜的接线员嚷道:“什么?!你让我耐心等待?我已经八十二了,没法子他妈的再耐心等待了!”我在柜台外边耐着性子等了会儿,待他终于有工夫搭理我了,就直接说:“我要一个房间,不用麻烦信用卡公司了,我付现金。”

付完钱取了钥匙来到我的房间,毫无意外,房间又小又旧,床上的被单,要么是没洗干净,要么就是干脆没有洗过,污垢斑斑,泛着可疑的黄色。但是在这种寒冷的大风天里,不用躲在帐篷里忍冻受寒,心惊胆战,而能在暖气开得足足的房子里美美洗个热水澡已经足以让我心满意足,无所抱怨了。

金丘 · 2007-08-08 03:00

四月六日

今天是个近日少有的大晴天,昨天那仿佛就要把世界带往末日的无休无止的狂风忽然间踪迹全无,窗外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出旅馆房间前,趁收拾背包的时候顺便又把随身物品精简了一些,其实也没什么好精简的,本来带了两盒牛油,丢掉一盒半。几本书准备路上没事时用来打发时间的简装本读物,都留下了。还有一件鸭绒背心,背心还挺新,我把它仔细迭好,放进旅馆房间衣柜的抽屉里,上面留了张纸条,写着;如果有谁需要,尽可拿去。

出了旅馆,顺着昨天来的路走回14号公路,然后在“中国湖(China Lake)”转上395号公路向北,在这里算是绕过了内华达山脉南端,进入了它的东麓。

蔓延的群山连绵起伏在395号公路左侧,雄峻宏伟。右边空旷浩大的平坦谷地是著名的“中国湖”,这里本来是个干涸的远古湖床,它的名气得自于这一带有个庞大的军事基地叫“中国湖海军航空武器试验场(China Lake Naval Air Weapons Station)”属于美国军队最重要的武器试验场之一,理论上我只要下了395公路路基再多走几步就算进入了军事禁区。不过说是这么说,放眼望去旷野中既没有铁丝网,栅栏,也看不到警示牌,遍野倒是长满了不知名的紫色小野花,一直开到远方的山脚边。在灿烂的阳光下,野花地在和煦的微风中泛起阵阵紫色碎浪,明媚妖娆。想来整个试验场占地浩大,这里离真正的禁区还差得很远吧。

天朗日和,对沙漠旅行也逐渐适应的差不多了,心情轻松,感觉今天是上路以来状态最佳的一日。有时累了就坐在路边休息一下,看看风景,顺便替脚上的水泡放水减压,一路上走走停停倒也惬意。时不时有公路上擦身而过的大小汽车鸣起喇叭,驾驶室的司机向我挥手,或者翘起大拇指,想来在这人迹罕见的荒漠里,我独自徒步旅行的身影一定很让他们意外吧。

下午沿着公路行进时,注意到前方路旁黄色的紧急电话盒上贴着张很小的招贴画,走近前俯身仔细一瞧,原来是副讽刺小布什的政治漫画,上面画着抱着颗炸弹的小布什,边上写着“HUG BOMBS AND DROP BABIES? OR WAS IT HUG BABIES AND DROP BOMBS?” 这是个双关句,前面讽刺小布什的穷兵黩武,后一句把“婴儿”与“炸弹”两词置换,按字面上意思可以直译成“拥抱婴儿,扔掉炸弹。”但“DROP BOBMS”的本意是“轰炸”,所以这句是在挖苦小布什的虚伪,总之可怜的小布什是横竖不讨好。

自从小布什开始伊拉克战争以来,可以说是搞得民怨沸腾,象在旧金山这样的一向具有反战传统的地方,不管是新闻媒体还是巷里坊间,各种挖苦讽刺小布什的笑话漫画大行其道,有的书店里甚至还设有各种讽刺小布什书籍的专柜。不过这也基本上限于大城市,在美国广大的中西部和南方,民风保守,在这些地方的主流依旧是坚定支持美国政府在伊拉克的战争,相信他们的总统小布什是在捍卫和平与上帝。究其是在中国湖这样的穷乡僻壤。条件恶劣,土地贫瘠,工农业落后,不少当地人都是在那些与附近庞大军事基地多多少少有关联的产业部门谋生,所以在政治观念上民风就更趋保守了,所以此时此地,这张荒郊野外的反战招贴画着实让我感到有些意外。

沙漠里的招贴画

金丘 · 2007-08-08 03:02

     看完那张招贴画,我直起身刚要接着赶路,见一辆车体宽大,但已经有些破旧的克莱斯勒单门轿车嘎然一声停在了我前面的路肩上,我马上意识到大概是这辆车的车主看我要不要搭车。昨天在路上也有一位中年印第安妇女主动停车要搭我一程,不过被我婉拒了。搭车是一件很简单,也很轻松的事情,但现在这些都不是我所考虑的,我的计划就是步行穿越沙漠,不想给自己任何偷懒作弊的感觉。

我走上前准备去谢绝这位司机的好意。车里坐着一个胡子拉茬,脸庞消瘦,面容显得有些憔悴苍白的中年男子,打了声招呼,突然间我改了注意,决定还是上车,反正昨天傍晚拐下14号公路去了印尤科恩,今天花了半天时间才重新绕回来,搭上一程便车把损失的时间补回来也不错。我放好背包,坐到助手席上对司机说,“你只要载我十英里(十六公里)就好了。”

司机名叫凯文(Kevin),凯文听到我是去朗派就说:“那还远着呢,正好我刚好要路过,可以直接送你过去。”我忙说:“谢了,我只需要到十英里外的那个加油站就好,” 我解释到,“我并不着急赶路,只是想好好体验在沙漠旅行的整个过程。”

“我刚开始看你站在路边时还想,‘这个人说不定是在享受这种方式的旅行,我也许不该去打搅他。”凯文在听我大致介绍完自己的计划和经历后,边开车边说,“但我看到你弯着腰站在那里,心想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就停下来,看看你需不需要帮助。”

凯文今年四十五岁,职业是电工,住在南加洛杉矶附近的圣伯拉地诺县,昨天到离莫哈维镇不远的兰卡斯特(Lancaster)工作,今天又要要赶到北边五百公里外的内华达首府雷诺(Reno)去。言谈间我注意到他只用左手扶着方向盘,半举在身边的右手,整个手掌又红又肿,五根手指变形的跟胡萝卜一样。我询问是怎么回事,凯文说是他昨天晚上不小心把右手给伤着了。“看样子伤得不清,你得赶快去医院检查才对呀。”凭经验我想大概是骨折。凯文很平静的回道:“我知道,等到了雷诺就去看医生。”“你伤成这样,应该现在就去看医生,最好不要拖延。”“我没有时间了,在雷诺我和已经别人约好,不能迟到。”凯文显着一副不经意的样子说着,虽然我知道依他现在的伤势必然同时也该伴随着剧痛才对。

凯文知道我要横穿美国,就主动转了话题,聊起关于旅行的事情了。凯文告诉我他有两辆哈雷摩托车,两年前,他骑着他心爱的哈雷也曾经纵横穿越过整个美国大陆。“我是哈雷俱乐部的会员,911三周年时,我和其他朋友们骑着哈雷从加州一路直奔东岸,从世贸中心,到五角大楼,再到宾西法尼亚州,我们凭吊了所有坠机点,后来还去了十一年前被恐怖分子炸毁的奥克拉荷马联邦大楼遗址。”凯文说完让我看他右手臂上的哈雷俱乐部刺青,“这就是全程结束时的纪念。”

“骑着哈雷,我到处游荡,去过不少地方,有过很多有意思的经历。”

我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而凯文显然也很愿意向我这个刚刚结识的陌生听众吐诉他的经历和感受。

凯文握着方向盘注视着前方滔滔不绝,回忆着他路途上的见闻,他的朋友,他到现在为止的许多遭遇,还有他以前的女朋友。说到最后,他感叹到:“人生真是美丽,”然后, 微微一顿地说到:“不过,我快要死了。我得了病,医生说已经没有办法治好了。”

作为倾听者的我听到这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不忍心也觉得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询问更多,只是保持沉默地倾听。

“但是我一点也不害怕,”凯文的语气依旧平静,既象是在向我诉说,也象是在自言自语, “很多象我一样的人都让死亡给吓倒了,但我没有,我才不在乎呢,我反而要更加投入的去做我要做的事情!”

“就象现在,”凯文的语气开始有些激动起来,“我口袋里装着昨天赚到的一千块钱,还有这辆从来不给我找麻烦的车,我可以去任何我想去的地方,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情,爱我想爱的人,我才不会让自己的人生有什么遗憾!”

他的语气又渐渐平缓下来,

“死亡并没有吓倒我,它只是激励我去更加努力的感受生活。”

凯文把我送到了我要去的加油站,临别时我为他拍了张照片,凯文非常开心的伸出右手臂,把上面的哈雷刺青展现在照相机的镜头前。

离别时,我扶着车窗,弯着腰对坐在车里,全身沐浴在下午四点,沙漠灿烂耀眼的阳光中面带微笑的他说到:“凯文,保重。”

凯文

金丘 · 2007-08-08 03:04

我下车的地方看地图叫“柯索隘口(Coso Junction)”位于内华达山脉和柯索山脉(Coso Mountain)左右相挟的一块谷地间。从这里往前是个非常大的斜坡,谷地两边的内华达山脉和柯索山脉的山脚就在远方的斜坡顶端相连。路边上路牌标明从这到下一处居民点“奥兰恰(Olancha)”还有30公里,这基本上正好是我一天的路程。虽然才下午四点,天色尚早,不过汲取昨天的教训,我还是决定在此宿营,明天再上路。

走进加油站的小卖部,和加油站的负责人聊了会儿,他同意让我在小卖部后面的白杨树林里宿营。说完事走到外面,时间还早又无事可做,于是我买了罐啤酒,走到小卖部外面,把背包放下,坐在挂在门廊下的秋千椅上休息。

这里是方圆几十里唯一的加油站了,时不时有汽车停下加油。我坐在长椅上无所事事得慢慢前后荡着,一边惬意地享受着下午温暖的阳光一边和小卖部里进进出出的过路客们友好地打着招呼。

一辆车体庞大的白色休闲车停在小卖部前,车上下来一个衣饰时髦,身材魁梧得象座山似的黑人小伙和他的两个白人同伴。那个黑人小伙一脸兴奋的样子冲我而来,向我打招呼到:“嘿!伙计,我昨天就在路上看到你了,当时还和我哥们说你可真疯狂啊!没想到今天又碰到你!”这个黑人小伙来自洛杉矶,是到内华达山脉的滑雪胜地“猛犸湖(Mammoth Lake)”去滑雪,他告诉我,他经常开车走这条路,还是头一次看到人象我一样在沙漠里独自旅行,令他印象深刻,刚才一眼就认出坐在加油站小卖部门廊下休息的我,所以特意上来和我打声招呼。

和那黑人小伙子聊了会儿天,一个过路的印第安男人也加入进交谈中,他听说我是徒步旅行时还吃了一惊说,“你怎么选这个时候?现在是一年中野地里风速最强的时候,大风经常把路上的汽车吹翻。”我告诉了他我昨天在“Free Man”一带的遭遇,他听了点点头,又摇摇头,一付很难理解我的样子。在攀谈中得知这个印第安人在附近的一家发电站当技术员,刚下班,来加油站给汽车加完油就得赶回一百多公里外的依沙贝拉湖(Lake Isabella)的家去接准备下课的孩子。我随口说到:“那可够远的,都这么晚了,你干吗不让你太太去接?” 那印第安人喝了口手里的可乐,看着院子里的过往客人回答到:“我没老婆,都离婚了,孩子归我。”一问之下才知道这印第安人离过两次婚,现在独自带着三个小孩。我说那可难为他这个做爸爸的了,那印第安人却并不在意的说,他的孩子们都很乖,对他很好,言谈中很是一副自豪父亲的架势。我问他难道不打算再找个老婆或者女朋友什么的吗?他显得有些无奈地说:“我已经受够了,钱全让前面两个老婆拿去了,有老婆太累。”

近傍晚时,照例风又越刮越大,我早早吃了饭,在加油站后面的白杨树丛中搭好帐篷。一路上就没有河流水源,所以基本上看不到什么树,不过在荒漠里零星的加油站,居民点等凡是有人居住的地方,因为有井水灌溉,房前屋后有些树,在干枯焦黄的荒漠中显得亮丽醒目。

低矮树丛茂密的枝叶把肆虐呼啸的狂风严严挡在了外头,但地气潮湿,太阳下山后四周气温骤降,帐篷里内暖外寒,没多久离鼻子不到二,三十厘米的内侧顶棚上就凝结了一层水珠,躺在睡袋里连翻身都不敢,怕一不小心把顶棚上凝结的水珠震落下来。

树丛间的帐篷

金丘 · 2007-08-08 03:09

 四月七日

似乎自进入内华达山脉东麓后,我终于摆脱了绵绵阴雨的追击,早上六点,在冉冉升起的旭日中醒来,天空又是万里无云,今天肯定是个好天气。

昨天在凯文的车上经过一处叫“化石崖(Fossil Falls)”的地方,看到遍地漆黑嶙峋的火山熔岩,还有一个不是很高但形状完美的火山,早上起来后把背包寄存在加油站柜台,然后一个人往回走了约十公里到“化石崖”去访问了火山遗址。

回来时,想到今天还要赶路,就站在路边搭车回加油站。等车的当会儿,心里冒出了念头;我上路以来搭了这么多次车,却从来没有搭过宝马奔驰这等的高级车,搭的多是旧车,我心里不禁感叹到;看来这钱确实会让人变得要么胆怯,要么冷漠。当然,富人们的冷漠其实更多的是来自于他们的胆怯。

当我正一个人站路边独自感慨时,一辆飞驰而来的香槟色轿车猛然刹停在我身后公路边。好了,搭到车了。我回头一看这辆车,哈!真是天随人愿,居然就是辆奔驰!

不过这辆车看得出来出厂都有二十多年了,喷漆早已褪去了光泽,车身上也布满着各种丑陋的凹槽和划痕,奔驰虽然是奔驰,只是作为古董车它还太小,作为豪华车它又太老。

司机保罗(Paul)是家住“独立镇(Independence)”的一位摄影师,现在正在回家的路上。车里他听说我要走到朗派去登惠特尼峰就说:“今天冬天雪下得很大,你要现在去登惠特尼峰估计不容易。”

在莫哈维沙漠里时,从南面眺望内华达山脉南端诸峰早已雪尽消融,可是自从转入内华达山脉东麓后,内华达山脉东面连绵的雪峰开始逐渐显露在眼前。我还没有过雪地登山的经验,不过这倒也没太动摇我的信心,不管成不成,不试一下又怎么知道呢?再说天气渐暖,山上的积雪应该已经消融了不少。

保罗把我放在加油站,临走时送了我一张他的作品光碟,让我有机会路过独立镇时去他家做客。我告别保罗,到加油站小卖部拿了背包重新上路。前面是个非常长的上坡,过了这个坡就进入了“欧文斯谷(Owens Valley)”

当我背着硕大的登山包顺着公路爬坡爬到一半时,又是一辆拖着个装满废旧轮胎的小皮卡停了下来,一个胡子拉碴,穿着件沾满机油污垢白色背心的白人中年男子问我要不要搭车,他说这坡又陡又长,至少他可以搭我到坡顶。我婉拒了他的好意,不过心里却充满了温暖,一路上都能遇到象他这样,萍水相逢,但充满善意的陌生人,正是与这些人的遭遇,使我心中的勇气不断增长,走到终点决不放弃的信念愈加坚强。

停下来准备搭我的过路客

金丘 · 2007-08-08 03:11

走到下午五点时,天开始阴下来,每天惯例的狂风也按时而至。我于是决定找地方宿营。我现在已经走出莫哈维沙漠,进入内华达山区。二百五十万年前开始的第四纪冰川期将本是高原平台的整个内华达山脉耕犁的支离破碎,这一带的野地里大大小小布满了无数颗被冰川从深山里搬运来的碎石,如此之多,以至于连想找一块还算平整,没有石块的沙土地设置帐篷都不容易。象昨天一样,我决定还是找处有人家的地方,至少也得有个树林或灌木丛什么的可以挡挡风,可我找了半天也没看到合适的地方,天越来越黑,心也越来越急,最后终于无意中远远瞥见公路右边,靠着柯索山脉一侧的野地里隐隐约约有两辆白色宿营车的影子。看样子象是放牧牛仔,或者护路工人的野营地。

我下了公路,找到一条似乎是通向那个野营地的简易土路。我踉踉跄跄的顺着布满石块坑坎的简易土路向着那两辆宿营车走去。走了大约十五分钟,到近前一看,一片被稍微平整过的空地上散乱着停着大小各一的两辆老旧宿营拖车,还有一黑一白两辆相同款型,但颇有些年头的单门日本轿车。地面上散落堆放着一些铁路枕木,有些被电锯据成一小截一小截,营地中央用石块简单垒了一个火灶,里面是厚厚一层冰冷的灰烬和几块烧剩的枕木快。

我站在宿营车边大声喊了几声:“有人吗?”,旷野里除了呼啸的风声一无回应。等了会儿看到没有反应,于是我小心翼翼的开始检视起这个野营地来。那两辆旧日本车里的仪表盘,反动机都被拆掉,看来是被遗弃在这的废车,地上有一条长长的塑料输水管从远处的山脚延伸而来,看着象是为了引山里的泉水,不过中间有好几节都不翼而飞,看不出有水的痕迹。野营地遍地凌乱不堪地散落着各种机械零件,烟头垃圾和大大小小的酒瓶。小的那辆宿营车,轮胎是瘪的,车身倾斜,车窗玻璃也都碎了,窗口都用塑料布蒙着,车门上了锁,而且还用一根枕木牢牢顶着,显然是没有人住的样子。

大的那辆宿营车要比小的新一些,车窗也完好无损,但车身左侧门上的锁耷拉在门把手上,显然是被人用工具给撬开的。不知为什么,虽然我一路上基本都是风餐露宿于无人野外,但这处荒野中的无人营地却总让人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异常诡异。

我又绕着大宿营车转了两圈,摇了摇架在宿营车外面的煤气罐,还是半满,看来不像是处废弃的营地,又想了想,上去再敲了敲车门,等了会儿,就拉开车门,小心地走了进去。

车里很暗,空无一人。车头是厨房,洗碗槽里堆放着一些用过但没清洗的餐具,上面的油渍污垢早已干透,看来像是放在这有段日子没人动过了。可是洗碗槽边上的台子上孤零零地放着一大灌超市卖的瓶装水,还没被打开过,看上去很新像是才被人放到这没多久的样子。车中段过道两边是几个储物柜,打开上面一个,里头堆满了罐头方便面等各种食物,这么说来是有人住这了,所以就不敢再到处乱翻。车后面是左右两张简易床,但是床上光光的既无垫子也无被子,这又不像是有人居住。车尾是卫生间,我打开门一看,里面一片混乱,很久没人使用过的样子,淋浴间的帘子脱落一边,马桶地板上堆满垃圾垢物,令人看了恶心,我连忙把卫生间门又关上了。

从头到尾把车看完,我反而拿不定主意了,宿营车里各种情形给我的是完全相反的信息,实在搞不清这地方到底现在有没有人住。如果这里是被人遗弃,或者暂时无人居住,那自然好办。但如果是有主的地方,只是现在外出还没回来,那我擅自闯入算是违法,让人给找麻烦,甚至被拿枪崩了从法律上来说也是无话可说的。更何况我对这处营地的主人虽然一无所知,但那遍地烟头酒瓶却让我深深觉得如果这地方是有主的,而且等会儿我有可能还会遇到的话,最好还是别让对方会看我不顺眼,这里是荒漠野地,连手机信号都没有,真要遇到麻烦,没人能救得了我,甚至永远不会有人知道到底发生过些什么。

我实在是犹豫了很久,虽然心底隐约觉得有些古怪,但天已经快黑下来了,车外寒风呼啸,走了一天又冷又累的我实在是不舍得走出密闭的严严实实,一丝细风也不透的宿营车,走到外面的大风地里。于是我安慰自己到:要不先在宿营车里等着,如果等会儿真有主人回来,解释一下就是了,这一路都挺顺的,没那么巧就在这遇到坏人吧。想到这,我就在宿营车里的一张小床上坐了下来。

等了会儿,心里却越来越空洞洞的坐立不安,于是索性又起来,打开随身带的应急电筒再次在漆黑的车里前前后后细细检查起来。在车头厨房里我伸出一支手指在车头的餐桌上抹了一下,放到电筒下一照,干干净净,一丝灰尘也没有,这下可以肯定了,这车里有人住。然后当我查到宿营车中段,打开一个刚才没有动过的半人高衣柜的门时,我顿时被眼前的光景给惊住了!里面堆满了各色长短不一的枪支。看到这我二话没说,关上衣柜门,转身拿起背包,冲出门外,向着公路匆匆而去,只想离这地方越远越好。

当时我的反应很简单。荒郊野外,住处备一两支枪防身很正常,但这一带根本就没有什么猛兽,防身也用不着那么多枪支弹药,从柜子里的那些长短枪支,联想到被人拧坏的门锁,再联想到遍地的烟头酒瓶。我不知道是谁住在这里,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回来会不会找我麻烦,更不知道,也不打算知道他既然柜子里有那么多枪,那么他身上会不会也带了枪?

匆匆离开时,没忘记回头顺手给这个可疑的营地拍张照片

金丘 · 2007-08-08 03:15

      一口气走回到公路边,这下才算是稍微安了些心。天刷的一下黑透下来,天空中隐约几点寒星闪烁,旷谷中一片漆黑,只有狂风凄厉的呼啸声不绝。黑暗中根本无法仔细寻找宿营地,我只好沿着公路继续往下走去,地图上标着前方应该有个叫“Olancha(奥兰恰)”的小镇,那我只有先走到那里再说了。

翻过前边的一个山坡,果然看到道路前方远远有几点昏黄的灯火在一片无尽的黑暗中时隐时现。在黑暗与寒风中,我向着那几点灯火之处一刻不停的走去。

一口气走到晚上九点半才抵达了小镇的边缘。这真是个小镇,黑暗中只见几座平房散落在公路两旁,没有餐馆,没有商店,甚至连路灯都没有一盏。在荒野里跋涉劳累了一整天的我,这时已经是精疲力竭。

寻了几家房子,要么是空无一人,门窗都被木板钉死的废屋,要么就是没有人在家。最后我来到这个镇上的一家,也是唯一一家汽车旅馆。进了办公室,按了下柜台上的召唤铃,过了会儿从里屋出来个身材高大,衣着朴素的白人男子,显然是旅馆的男老板。他看到我时显得有些意外,我问他是否能允许我在他的院子里搭帐宿营,那个旅馆老板为难地说不行,这会违反他和保险公司签的合约。时间已经太晚,天气又糟,我不想再折腾,于是就说:“那好吧,我要一个房间。”

进了房间把暖气开足,好好洗了个难得的热水澡,然后就一头睡到第二天上午日上三竿。

奥兰恰的汽车旅馆

金丘 · 2007-08-08 03:16

四月八日

早上起来,洗漱完毕,走到院外,这才发现昨晚太暗没注意,原来我住的汽车旅馆平房边上有座小小的坟墓。其实也就是用大小不一的石块在沙地上围了小小的一圈,一头 插了根木桩,上头斜扣着顶黑色的牛仔帽,下面吊着块胀兮兮的木牌子,上头用白色油漆写着首打油诗般的墓志铭:

“Here lies NEO,

NEO IS DEAD,

with BULLET IN HIS HEAD,

CAUSE HE GOT IN THE WORNG BED

此处尼奥躺,

脑门中了枪,

要问为什么,

全因上错床。

读到此我不禁一笑;看来昨晚我没进错房间也没上错床。

金丘 · 2007-08-08 03:18

九点半上路,上午的天气照例总是很好。昨天晚上没有看清这个叫奥兰恰的地方。说是小镇,其实是名不副实,顺着395公路两旁的房子稀疏,从头走到尾,只看到一家孤零零的专卖干牛肉片的小店,一家印度人经营的加油站,和一家餐馆。我依稀记得四年前开车路过这里,曾经在家加油站买过东西,等走到那家加油站一看,早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倒闭了。门口的加油装置被拆的一干二净,门窗被用木板封死,墙上的油漆龟裂脱落,露出里面灰暗的砖头。

又走了几步,路边有座石头垒的房子,四面窗户都用木板封住,但大门洞开,走近一看,房门向内倒在地上,看样子是被人踢翻的。我小心翼翼探头进去看了下,原来是家酒酒吧,落满厚厚灰尘的柜台,和吧台凳子还保持着原样,后面墙上的酒架空空如也,只孤零零的立着一个空酒瓶。

前后走下来,这个镇子上百分之七十的房子都被遗弃了,毫无生机。显然是座死镇,或者正在死去。

我没有在奥兰恰这个荒凉破败的小镇多待,只是匆匆而过,就如我一路上经过的其它许多地方一样,虽然当时并没有想到我将与这里结下一段不浅之缘。

倒闭的加油站

路旁的酒吧

酒吧内部

金丘 · 2007-08-08 03:24

      从奥兰恰到朗派还有最后四十多公里,一切顺利的话,明天就可以抵达朗派完成我从莫哈维开始的旅程。天晴日朗,身旁雄俊的内华达山脉绵延的雪峰在蓝天的映衬下明媚妖娆。欧文斯谷地这时气温适中,微风渐起。我已经在荒野里跋涉了六天,脸上手上等处凡是暴露在外面的皮肤,经过连日货真价实的风吹日晒雨淋之后,都结了一层黝黑的硬壳,双肩的皮肤也早被沉重的背包磨破。但我终于完全适应了每天在枯燥荒漠中的长时间跋涉。脚上的水泡都已结成厚厚的老茧,总算是摆脱了它们的连日折磨。本来挤脚的靴子也被撑大,但因为是负重远行,路面状况又很糟糕,买了没多久的靴子已快磨穿见底。

过了奥兰恰镇,欧文斯湖逐渐展现在眼前。欧文斯谷地(Owens Valley)是处于平均海拔高于4,000米的内华达山脉与白山山脉(White Moutains)之间,南北长约一百二十公里,海拔1,200米,是美国大陆最深的谷地之一,而欧文斯谷地正得名于欧文斯湖。欧文斯湖曾经拥有一片二百八十平方公里的浩瀚水面,养育了数以百万计的水生鸟类以及无数其它生物,但是,这个曾被誉为西部荒野中的物种天堂的高原咸水湖早已于八十二年前(1924年)彻底干涸,成为一个死湖,如今展现在世人面前的只是一片浩大的被雪白色盐碱层覆盖的平坦湖床,在群山间,西部旷野强烈的阳光下反射着异常刺眼的光芒。

从奥兰恰开始,因为不再怕迷路,我干脆远远的离开了大路,顺着内华达山脉,在布满一簇簇低矮耐旱灌木丛的荒原里往北而去。

这是荒漠中最美的时刻。

漫长寒冬终于结束,而酷热的夏日尚未来临。今年冬天异于常年的充沛降雨给荒原带来一片清新跃动的生机。从来都是枯黄的沙漠耐旱灌木丛呈现出少有的暗绿色光泽,时而有长耳兔和褐色的地鼠奔跑穿梭其间。松软的沙质土壤上贴着地面开满了密密麻麻的野花,绝大多数是亮丽明黄的“莫哈维金鸡菊(Mojave Tickseed)”,“金地花(Goldfield)”和“沙漠蒲公英(Desert Dandelion)”,其间偶尔点缀着洁白的“莫哈维沙漠之星(Mojave Desert Star)”,紫色的“鼠尾草(Chia)”,大红的“印第安画笔(Indian Paint Brush)”以及其它许多叫不上名字的各色野花。

刚开始时我还小心翼翼地选择着下脚的地方,不想踩踏到地面上任何一朵野花,可是离开公路深入荒野越远,这些花儿就越多,最后简直到了让人无从下脚的地步。遍地野花开满了荒野里所有裸露在外的地面,向四面铺展开来宛如一张灿烂的金色巨毯。

独行在空荡谷地,穿行于无边花野,万籁寂静,只有脚步在沙地上踩出的沙沙声不绝。轻风自内华达山脉来,夹杂着山脉深处森林与雪峰的气息,迎面吹拂着脸庞和衣襟。在高原清澈空气中,在白灼阳光照射下,远处的白山山脉暗显神秘的黛蓝。近前的内华达山脉,峭壁嶙峋,群峰巍峨。天空万里无云,蔚蓝如墨,映衬出内华达山脉雪线上众多如犬牙般尖耸刺天峰顶的气势与魂魄。

此时此刻,路途上的一切劳苦艰辛都如被踩于脚下的砂土般不足为道,身处天地之间,心地澄明,不再有喧嚣尘世的烦恼纷杂。野花,群山,蓝天,雪峰,置身其间,这一刻仿佛已经忘却了自己,但又从来没有这样清晰地感受到过自己。

在奥兰恰镇外,借着路旁建筑玻璃的反光给自己拍的照片

干涸的欧文斯湖

欧文斯谷与它左边的内华达山脉

沙漠野花

沙漠蒲公英

野花丛

我的靴子

金丘 · 2007-08-09 02:57

      快走到山脚边时却被野地里一道首尾不见头的铁丝网给拦住了,铁丝网上的布告牌上写着“洛杉矶市政府所有地,无关者严禁入内”的告示,铁丝网后面沿着山脉的走势是一条南北走向的引水渠,引水渠中湍急的流水往南向着洛杉矶滚滚而去。这就是著名的“洛杉矶引水渠(Los Angels Aqueduct)”。

这条洛杉矶引水渠后面有着一个鲜为人知的故事。

1769年当洛杉矶市建立时只有十一户居民。但伴随着美国西部发现金矿,铁路修通,大量移民涌入加州,气候宜人,拥有良港的洛杉矶的重要地位也逐渐凸现出来。但洛杉矶地处干燥炎热的南加州,附近没有大的河流水源,用水就成了制约洛杉矶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百多年前的洛杉矶市长依顿(Frederick Eaton)预见到了洛杉矶作为一个巨大都市的发展潜力和制约条件,并且敏锐地察觉出拥有大量内华达山脉雪山融水的欧文斯谷可以成为洛杉矶市的一个重要水源地。依顿通过他在美国垦荒局工作的熟人弄到了欧文斯谷一带的水权资料,然后以个人名义在欧文斯谷地购买了大量土地,准备有朝一日再卖给洛杉矶市政府以便从中大赚一笔。

依顿委任他的朋友马霍兰德(William Mulholland)为洛杉矶水电局主管,负责修建从欧文斯谷到洛杉矶的引水渠。但在修建这条引水渠之前还有三个问题必须解决;首先,当时的美国政府正准备为欧文斯谷的农民修筑一个灌溉系统,这样的工程势必与洛杉矶引水渠产生冲突,在与联邦政府的对立中,洛杉矶市未必能占便宜。依顿于是设法说服当时的美国总统西奥多[$#8226]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取消了整个欧文斯谷灌溉系统计划。

但此时还有另外两个难题需要解决;一个是如何说服欧文斯谷居民同意洛杉矶市政府获得欧文斯谷的用水权,另一个就是如何获得修建这项庞大工程必要的资金。

马霍兰德欺骗欧文斯谷的居民,引水渠只用来供应洛杉矶市的生活用水,不做它用,这样就无须担心引水渠会耗尽整个谷地的用水。但事实是,洛杉矶引水渠最早引自欧文斯谷的用水不是供给了洛杉矶市民,而是引给了洛杉矶北面的圣费南多谷(San Fernando Valley)用于谷地大片的农业灌溉。事前依顿的朋友奥蒂斯(Harrison Gray Otis)早已根据内幕消息在圣费南多谷购买了大量土地,从中大发横财。

依顿同时又大造舆论,鼓吹修建引水渠的重要性。洛杉矶时报也应声起舞,甚至用伪造的数据刊登危言耸听的夸大报道来渲染洛杉矶市的用水危机,使得发行修建引水渠公债的议案很快通过。而奥蒂斯正是洛杉矶时报的发行人。

依顿就这样终于巧妙地扫清了横在他宏大计划前的一切障碍。

1905年洛杉矶引水渠动工。洛杉矶引水渠全长357公里,它截断了本应从内华达山脉流入欧文斯湖的河流。

1913年洛杉矶引水渠完工,十年后,早在冰川纪就已存在,曾经碧波万顷,生机盎然,被称为加利福尼亚的瑞士的欧文斯谷地彻底干涸,成为一片荒原。

八十年后,洛杉矶成长为人口千万的世界级大都市,而寸草不生的欧文斯湖则成为美国最大的单个沙尘暴发源地。

沿着山脉而下的洛杉矶引水渠

金丘 · 2007-08-09 03:02

四月九日

昨晚宿营在内华达山脚,早上日出前就早早起来了。

清晨的气温还很低,一边收拾营帐一边看着太阳从东边的山脉上慢慢升起。心中也随之升起些许兴奋,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今天再走上半天左右就该抵达朗派了。

吃完早餐,迎着清澈冷冽的晨风,顺着荒野里的电线杆向北而去。

一路高高低低,坑坎沟渠,遍地是碎石岩块,当然还有不变的灌木丛和遍地野花。这些都是野地独行的乐趣,什么也不用想,只是向着前方的地平线不断前行,四野无人,听着脚下自己沙沙的脚步声,享受着这无尽坦然的从容和自在。

下午一点时,拐过一处山脚,回到395公路边,这时前方荒原里如片绿洲似的朗派镇已清晰可见。一辆银色的韩国现代小轿车在我身边停下,开车中年白人妇女问我去哪里。我告诉她就是朗派,那位中年妇女于是说:“还要走三英里(五公里),我可以顺便捎你过去。”我微笑着摇摇头道:“不用了,我已经在荒漠里走了七天,就让我再走完这最后三英里吧。”

下午两点多,走到了路边的一块大木牌旁,上面写着大大的字:“Welcome to Lone Pine”。

朗派镇不大,沿着395公路从头到尾十五分钟也就走完了,主街上分布着些汽车旅馆,餐馆酒吧和小商店等。朗派镇因镇西边的美国本土最高点惠特尼峰(海拔4,421米)闻名,凡要想攀登惠特尼峰的登山者都必须先到朗派。并且同时从朗派有190州道往东直入死谷-那里又是是美国最低点(海平面下44米)。所以朗派是美国本土最高点和美国最低点的共同门户。我的计划就是攀登完惠特尼峰后再从朗派搭车进死谷,徒步横穿死谷去内华达州。

我漫漫游荡在朗派不长的主街上。现在不是旅游季节,街上游客稀少,而在人人开车的西部农村,长着付东方面孔,背着个大包一人独行的我在整个镇子上就有些显眼,招来众人的眼光。不过在走完7天荒凉孤独旅程后,我也管不了那么多,只顾惬意地享受着这个不起眼的小镇给我带来的繁华感受和人间气息。

在小镇的麦当劳啃汉堡包时,透过窗户可以清楚地看到阴霾天空下尖耸的惠特尼峰和漫山积雪,不禁有些愣神,盘算起下面的计划来。

吃完饭,时间已是下午,我决定先找好宿营地再说,还得在朗派待上好几天,找一处隐蔽舒适的宿营地是当务之急。我顺着惠特尼入山路(Whitney Portal Road)往西出了朗派镇,向着惠特尼峰的方向没走多久,就来到了“阿拉巴马山(Alabama Hills)”入口。

“阿拉巴马山(Alabama Hills)”是进入惠特尼峰的必经之处,同时也是著名的电影外景取景地,典型的西部荒野风光和林立的奇特怪石使众多西部电影在此拍摄。

在阿拉巴马山指示牌的后面有一片茂密的野生树林,在只长低矮灌木丛的荒地里很是少见。我走到林子边上,看到一块硕大的布告牌立在一旁,原来这里属于内华达国家公园管地,告示牌上写着此处属于国有地,不准宿营。不过我才不管他呢,政府这种东西,它除了向你收税时会说“Yes”以外,在其它任何情况下只会向你说“No”。

一路上的经验告诉我,这种茂密的树林挡风隐秘,肯定是宿营的好地方。我绕过告示牌,踩着满地过膝荒草,拨开密密麻麻的枝叶钻了进去。

进去以后才发现,这条狭长的树林带,原来是围绕着条由山中留下来的小溪一直生长开来。繁茂的树木布满在小溪两旁,而这条小溪的流水就是在干旱的荒野地里会有这么条林子的原因。

我逆着溪流而上,走了会儿,最后居然在林子深处找到一块平整的空地。空地很小,但足以让我铺设帐篷了。空地四周被乱石和树丛严严实实围住,从外面无法看到,而且耳边虽然可以听到外面呼啸风声,但我在里面却感觉不到什么。空地边上是小溪,我设好帐篷,来到小溪边,头上被茂密树枝笼罩,几乎没有办法站直身子,坐在小溪旁的青草地上,脱去靴子袜子,把双足伸入清澈见底的湍急溪水中,四月的雪山融水冰凉刺骨,全身一阵激灵,但在长途跋涉之后,历经疲痛的双足在冰凉溪水中泡了会儿之后,先是刺痛,然后开始发热,最后彻底放松开来,舒服极了。

泡完脚,再拿出毛巾牙刷好好洗漱了一番。简单地吃了点东西,天色还早,给自己烧了杯热巧克力,拿本精简剩下的探险游记,坐到小溪边,背靠着棵小树,潺潺溪水在脚边流过,听着林中归巢鸟儿们的鸣叫声,边喝着热乎乎的巧克力,边慢慢翻着书页,直到天光暗去,回到温暖的帐篷里酣睡入梦。

在经过七天的跋涉,步行两百公里穿越荒野,经历各种艰辛之后,在高耸的惠特尼峰之脚,荒凉的美国西部深处,我发现了这个狭小但美妙无比的天堂,而我,此时此刻,正是这个天堂的主人。

欧文斯谷地的晨曦

沿着电线杆在荒野中行进

抵达朗派镇

从朗派镇遥望惠特尼峰--就是中间最里面的那个高峰

阿拉巴马山口,通往惠特尼峰的门户,我的营地就在有白色L.P.(朗派Lone Pine的简写)那座山脚的树林里

阿拉巴马山的典型风貌,如果看过西部电影的朋友应该对此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阿拉巴马山脚树林中的宿营地

林中小溪

金丘 · 2007-08-09 03:04

作者的路线示意图。

金丘 · 2007-08-09 03:08

      朗派镇阿拉巴马山口树林中的第一个早晨是在帐外林间不绝于耳的鸟鸣声中,还有朗派镇东边高耸的白山山脉顶端照射下来的第一缕阳光里开始的。

早早起来吃完饭,把东西都收拾好,塞进包里,然后就背着我的全部家当小心翼翼,尽量不被别人察觉地潜出树林来到大路上。

我先到位于朗派镇的美国森林管理局朗派管理站(Range Station)申请入山许可。惠特尼峰以及整个内华达山脉都由美国森林管理局负责管理。惠特尼峰是美国非常著名的一条登山路线,访客众多,为了保护这一带的自然环境,美国森林管理局特别制定法规限制人数。入山费虽然只有十五美元,但限制每天入山人数不能超过160人。从每年五月到十月底,气候和登山路径状况最适宜登顶的这一段时间里,申请人数如此之多,以致从二月初就需要提前申请,而且还不能保证申请得到。

但我现在来得时候正是淡季,很少有人来登山,所以也就不用提前预约。进了395公路旁朗派森林管理站的平房,发现里面居然没人值班,大概现在还是大雪封山,这里也就没什么事可做,不需要专人守候。无人的森林管理站柜台上放着一叠入山申请表,还有一张说明书,我按照说明书上的指示将入山日期,预定逗留天数,姓名住址电话,紧急联络人等一一填好,放入管理站门口的一个木盒子里就算手续完成了。

投申请表时,看到在木盒子上方的墙上贴着张告示;告示上印着一个身材魁梧,笑容灿烂,背着登山包正在攀岩的登山者的照片。这位叫史蒂文的登山者在一个多月前独自攀登惠特尼峰时在山里失踪,森林管理站组织的搜救活动一无所获,因为大雪,森林管理站的搜救活动无法继续,经推测史蒂文估计已经丧生,告示上特地要求任何发现史蒂文遗骸遗物的登山者立即向管理站报告。

这么看来我现在填的表格,与其说是为了让森林管理站便于管理入山人数的入山证,倒不如说更像是在出了意外时的身份表。

森林管理站关于在山里失踪登山者史蒂文的告示。

金丘 · 2007-08-09 03:11

      办理完入山证,我坐在森林管理站门口的长椅上开始等待。我是想看看能不能在这遇到别的登山者。从朗派到开始攀登惠特尼峰的山脚处大约还有二十多公里路程,步行的话够我走上大半天的,如果能遇到别的登山者,一路上可以结个伴不说,至少可以搭个顺风车,节省不少时间和体力。

等了大半天,中午已过依旧一无所获,看来今天是没什么希望了,于是我决定还是先走过去再说。

我又来到昨天去过的麦当劳吃中午饭。在麦当劳时,一个当地人看到我的装束就问:“你是来爬惠特尼峰的吗?”,我点点头说是,那个人看着我说:“你怎么选现在?现在是爬这座山最糟糕的时候。”

我透过麦当劳西面整面的落地窗,远远眺望着如参差犬牙刺向乌云低沉天空的惠特尼峰群,顶峰一带倒也看不到多少雪,不过这不说明什么,那一片坡度陡峭,狂风肆虐,根本就存不住什么积雪,在到达顶峰之前我先得在山坳斜坡上行进很长一段路程,那里现在的积雪状况我坐在这里是一无所知。

吃完饭再到朗派镇上的一家商店补充了些食品。本来还想看看能不能换双靴子,可是一条街问下来依旧是一无所获。唯一一家有靴子卖的地方架子上放着几双筒长过膝,表面皮革上雕满琳琅花纹的牛仔靴。这些花里胡梢的牛仔靴穿上拍电影是足够了,可要是用来登山却实在是差得太远。这家店的老板好不容易才在一处角落里找到两双还象会事的登山靴,不过都尺寸不对不说,还贵得离谱。在这种偏远小地方也是没办法的事,无奈中只好还是穿着我那双就快磨穿鞋底的靴子上路了。

四点钟左右,我离开朗派,顺着惠特尼入山路开始往山脚处走去。

出了镇子还没走多久,一辆老旧得车体油漆都已经快脱落光的面包车在我身边停下,驾驶座上一个褐色头发,声音低沉,面容和善的白人中年男子问我需不需要搭车。我喜出望外,连声道谢。那中年男子让我把背包放到车子后面,我打开面包车侧门,里面密密麻麻摆满了各种机械修理工具,我小心翼翼地把背包放在那些工具上面,尽量不要沾染到地板上四布的油污。

放好包,坐进驾驶室里。这位中年男子叫里奇(Rich),职业是机修工,家住阿拉巴马山后的一处小牧场里,现在就正是在回家的路上。里奇知道我是要去登惠特尼峰后就不假思索地再次对我说:“现在可不是爬惠特尼峰的好时候,你知道为什么吗?”

“大概是因为太多积雪的缘故。”我回答到。

“不完全是,”里奇开始耐心向我解释到,“今年冬天下的雪要比往年多,最近天气也不稳定,时冷时热,山上整个冬天的积雪层很不稳定,雪崩很多。而且现在积雪开始融化,山上的岩石土层都很松软,落石也很多,非常危险。说起来,你就算十二月,一月天气最冷雪最大的时候来爬惠特尼峰也要比现在安全。”

“我知道,不过既然已经到了这里,我还是想试下再说。”

里奇见我并不为他的言语所动,显得有些失望地问我,“你带了无线电对讲机吗?”

我摇摇头,于是他很认真地说到:“那么如果你在上面遇到了意外怎么办?这可不是座好对付的山。我在这里住了将近二十年了,对这座山知道得一清二楚,你应该相信我的话。”

“里奇,谢谢你的关心,我知道你是对的,只是我走了很远到这里就是为了爬这座山,既然想了要去做,却连试都不试一下就放弃,这不是我的性格。不过你也不用为我担心,我并不是要来这里冒险,如果上面的情况确实是超越了我的能力的话,我知道如何去放弃的。”

里奇听了点点头。他把我送到离山脚还有一段距离的一处岔路口,告诉我右边是进山的道路,一直能到山腰处。但从左边的岔路走进去有一处公共宿营地,我晚上可以在那里宿营。里奇临分手时告诉我,晚上这里会很冷,如果实在是受不了尽管到他的住处去“来我家喝杯热咖啡暖和暖和也不错。”我笑着和他约定,不管成不成功,从山上下来都要去他家坐坐。

和里奇道完别,他开车转了个头回家去了。而正当我准备往里奇说的宿营地走时,一辆轻型越野车迎面驶来,我连忙拦住车,想打听一下宿营地的情况。

车里坐着两个从洛杉矶来的白人女孩-米歇尔和艾雯勒。她们告诉我那处宿营地还得走一段才能到,而且那里也没有什么设施,她们本来打算去那里宿营,可是刚去看了下觉得不满意,最后决定还是回朗派镇住旅馆。听她们这么一说,我想与其如此那不如直接往山里去,今晚就在入山道路边上找块地方宿营算了。

我背着包顺着公路往山脚走没多久,刚才遇到的那两个女孩又开车追了上来。她们说上山的公路已经封了,从这里到封山口还有一点距离,她们刚才商量了下愿意捎我到封山口。我连声道谢,上了她们的车,没多久就来到山脚处,通往惠特尼峰的入山口。入山口的公路正中立着块“道路封闭”的标识板,边上是处简易停车场,散停着几辆汽车,想必是其他登山者留在这里的。

下车挥别米歇尔和艾雯勒,我在路边坡下的一片松林中找到处还算隐秘的宿营地。

刚才离开朗派时还天空晴朗,可是在向着惠特尼峰进发的路上就看到道路前方的山中云雾密布,平日可以清晰见到的惠特尼峰踪迹全无,等到了山脚时天空已是乌云笼罩,寒风嗖嗖,在宿营地用汽油炉烧水下面条时,天空中竟然洋洋洒洒飘起雪花来。我在细雪中躲在一颗松树下赶快吃完热乎乎的面条,就早早钻进了帐篷里,躺在睡袋中考虑着下面的计划。

接近山脚时的情形,惠特尼峰就在图片正中的云雾中。

入山口,路面山放置着道路封闭的标识

金丘 · 2007-08-09 03:13

      其实我所谓的计划一路上早已在心里重复过无数遍。惠特尼入山公路(Whitney Portal Road)从山脚一直盘旋着深入到山腰处约海拔2,250米处,然后从公路尽头开始有一条17公里长的登山道指向海拔4,417米的惠特尼峰顶。有公路一段应该没什么大问题,顺着往上走就是了,现在的问题是从山腰开始的这段路程。

山上的积雪以及登山道的状况依目前得到的各种消息来看不容乐观。我的计划是先抵达公路尽头的登山道起点,在那宿营半宿,于凌晨出发,争取于中午前登顶,然后立即返回山腰宿营地。这样算来,单程17公里,也就是说往返全程需要走34公里。按照以前的经验,我在山地徒步行进的速度约为每小时三公里,甚至还能更快些。一天34公里的山路对我倒不是个问题,我以前最好的记录是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十点半,用14个小时走了五十公里山路。不过那是在毫无积雪困扰的夏季,我雪地徒步行进的经历虽然不是很多,但以前那些有限的经验已经足够让我明白雪地行进的艰难和缓慢。

不过此时此刻,我也不去想些无用的事情来自寻烦恼。反正在山脚什么也不知道,这些天气温都开始回升,或许山道上的积雪已经化了不少也说不定,明天先上去看看再说。

第二天是四月十一日农历二月十四,早上六点起来,七点半就已背着大包沿着入山公路开始进山。

入山公路紧紧贴着峭壁,路面上布满了山崖上滚落下来的大小石块。内华达山脉的地质构造非常脆弱,地震频发,二百五十万年前的第四纪冰川期更是将山体表面的岩石层耕梨得支离破碎。冬天山体表面的积雪到了气温转暖的春季,白天化成水渗入岩层的缝隙处,到晚上温度降低后又重新结冰,膨胀的体积一点点将岩石缝隙撑大。第二天被撑大的缝隙渗入更多的水,晚上再结冰将裂缝撑得更大,就这样周而复始最终竟能将巨大的岩层峭壁肢解成大小碎石,四处滚落。看着道路上的遍地碎石,还有一旁山崖石壁上纵横交错的裂缝,不得不感慨起老子所说的:“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先也”。

在上山途中

盘山公路上布满了落石

布满裂缝的山壁

被当中截断的石柱

金丘 · 2007-08-09 03:15

     走了一个多小时后,开始进入深山。本来从早上开始一路上山外还是蓝天白云,阳光明媚,可是走着走着,在近山腰处,公路一拐角,沿着一条深峡折进山中时,迎面立刻浓密云雾一片,头顶的天空整个一下子阴了下来,旁边近在咫尺,堆满积雪山峰的顶端都被遮掩着若隐若现。

继续前行,进入云雾中,四周又渐渐开始飘起鹅毛雪花,公路上也开始出现积冰,随着高度的增加,越来越多,越来越厚。最后路上的积冰变成厚厚的积雪,快走到公路尽头时,路上的积雪竟然厚约半人多高,埋掉路旁的道路指示牌的大部分杆子,只露出最上面的牌子在外面。

道路上的积雪中间有一条被前面的那些登山者踩出来的,布满各种脚印,在一片雪白中略现肮脏的狭窄路径。我小心翼翼地踩着别人的脚印往前走,有时一不小心踩到还没被踩实的积雪处,腿一下子就会陷下去大半截,连忙拔出来时,靴子里已经灌满了积雪。

积雪公路

公路尽头的山中景象

金丘 · 2007-08-09 03:17

      我花了约两个多小时终于在中午时冒雪抵达了惠特尼入山公路尽头,登顶山路的起点。

我到达后做的第一桩事就是赶快设营。明天拂晓前就预定出发,所以今天得早早睡觉,为明天的行动做好准备。

在洋洋大雪中,我在雪地中的一棵枝冠繁盛的松树下找到了小小一片没有积雪,倒是铺满了柔软松针的平地,紧靠着松树支好帐篷。帐篷旁边立着块注明附近有狗熊出没的警示牌,不过这样的大雪天想必狗熊们还在冬眠,反正它睡它的,我睡我的,大家互不干扰就是了。

帐篷设好,弄了点面条吃,时光尚早,决定先顺着登山道试着走一段,熟悉下环境,顺带侦察下雪情路况。

没想到走没多久就发现一切要远糟于我当初的预计。山道狭窄陡峭,没有什么明显标志,经过一冬雪雨破坏后,不少路段难以辨认,有的被不断飘下的积雪覆盖住,有的又被山上积雪融成的小溪冲成一截一截 。在可视度极差的夜晚很难看清。虽然我也曾经考虑到这点,特别把登山的日子挑到农历十五月圆之夜。可是现在看来这山里的云雾不像会很快散去的样子,而且有很长一段路途在山的背阴处,即使有月亮光也帮不上什么忙不说,不用多想也知道那些地方的积雪一定更加严重。

对于登山道简短的考察一下子让我真正开始踌躇起来,觉得看情况我大概得更改计划了。但前面的实际情况到底怎样也还不是很清楚 ,就这么放弃毕竟不甘心,心里寻思着管他的,明天先上去再说,实在不行再撤。

当我正蹲在营帐边的一条小溪旁,边洗着炊具边考虑着现在的状况时,前面的山道上突然传来人声,有人从山上下来!我心中一喜,这下可以搞清楚前面状况了。

我赶着跑到路边,看到前方的积雪山路上下来一男一女两个全副武装的登山者。他俩那套行头装备绝对专业;全套高级防寒登山服,雪地专业靴,比我的背包还要大的专用登山包外面挂满了登山绳,冰镐和其它装备,这架势就算去等比惠特尼峰还要高一倍的珠穆朗玛峰都绰绰有余了。

我大声地向他俩打了招呼,问他们:“你们上到山顶了吗!?”他俩都显得幸福而自豪的点头称是。

我祝贺完他俩后再问:“你们一共几个人结伴?”他俩告诉我他们一共六人,后面还有四个人马上下来。

我最后问到:“你们一共花了多长时间?”这次我得到的回答是:路况很糟,他们一共用了四天;三天上,一天下。

听到这里我就什么都不用再问了,唯一做的就是立刻收帐打包下山,登顶计划就此放弃。

原因很简单,我根本不可能在雪山上待上四天三夜。且不说我没有带那么多食物,我的帐篷睡袋也不能应付高寒强风的环境。要在雪深路陡的山路上走这么久,光我脚上那双眼看着就要磨穿的靴子就有可能随时要我的命。

背着包又重新走回到早上来得路上。遗憾,心中有一些,但却并不懊悔,因为我至少已经尽力而为了。

被积雪掩埋了大半截的登山道起点指示牌

雪雾迷山

营地

金丘 · 2007-08-09 03:19

      下了山,沿着公路快走到阿拉巴马山一带时,远远看到公路边上的荒地里零星分布着几处院落。这时已经过了下午五点,想着里奇大概已经下工在家了,就决定照约顺路去看看他。

里奇告诉过我他住的是一栋漆成绿色的小木屋,可是沿路找了几户住家都不得要领,正站在公路边疑惑着时,一辆敞蓬载货小卡车在我身边停下,开车的是位满头银发,气色健朗的白人老妇。她问我是不是要搭车,当我告诉她我是在找里奇的家时,她毫不犹豫地说到:“上车吧,里奇是我邻居,就住前面的院子里,我带你去。”

我翻身上了小卡车后面的车斗,顺着野地里的土路,没多久就来到一处离公路三百米左右的院子。院子里散落分布着几栋大小木屋,老妇人带我走到靠南的一栋低矮窄小如车库般的木屋前,拍打着木屋门嚷道:“里奇,你有客人。”

门开了,里奇出现在门口,他魁梧的身影将木屋的门衬托的更加矮小。里奇见到是我显得非常高兴,我们谢别老妇,里奇把我让进了屋。

这是一个只有一个房间的小木屋,一张床,一张桌子,还有一个书架就已经把屋子塞得严严实实,连找个回旋的空间都困难,无奈中我只好把背包留在了屋子外面。

木屋正对门的墙上挂着一个十字架,下面的小架子上还有一个耶稣的木像。靠里墙的床占了大半个屋子,钉在墙壁上的几个木架上放着几台旧无线电步谈机,一个便携式天文望远镜,还有几本关于星座识别,无线电通信,以及机械修理的书籍。屋子里连个衣柜也没有,几件衣服就直接挂在低矮天花板的钩子上。

我把在山上的经历大致说了下,里奇听了很欣慰地说:“你的决定是很聪明的。”

我们又聊了下我在路上的经历和接下来的计划。刚好这时电视里开始放映一部关于中国的电视新闻记录片,片名叫“The Tank Man”,内容主要是追踪报道近十多年来中国社会的各种现状和问题。里奇对这部记录片显出浓厚的兴趣。他一边津津有味地看着,一边不断问我些关于中国的问题。我感觉得出来里奇对于中国所知甚少,而电视里正播放的这部记录片当然也少不了对中国的各种负面报道,但当里奇向我询问时却总是尽量回避这些话题,似乎是为了避免我有任何不愉快的感觉。后来当电视里有一段是播放河北一带农民与官方因为土地纠纷而发生大规模冲突的镜头时,里奇连忙说:“这种事情没什么,美国以前也很多。”

他真是一个很善良体贴的人。

后来我和里奇聊起了他自己。里奇出生在遥远的南方,二十多年前他和妻子一起来到朗派。但他的妻子却无法忍受这里的荒凉和闭塞,和里奇离了婚又回南方去了。但里奇却独自留了下来,从未离开。里奇不曾再婚,这些年甚至来连女朋友也没有。“我觉得很好,这是个很美的地方,人也很好,我有很多朋友。我喜欢这种平静的生活。”

里奇以前在当地的一家汽车修理厂当修理工,后来那家修理厂的老板死了,修理厂关门,里奇失了业,一直就靠揽些零活,四处打工维生。

言谈中我无意中问到这间小木屋是他自己买的还是租的。里奇告诉我这间小木屋是这处院落主人的房子,“我平时替他们老两口照料一下他们的牛群,作为交换,我可以免费住在这里。”听到这里我才想起刚才来的路上确实有看到路旁的栅栏中散养着一些牛。

我随口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到:“里奇,你这里朋友多,认不认识哪家牧场需要帮手?这地方可是名副其实的荒野西部(The Wild West),能在这做个货真价实的牛仔那可就太酷了。”

里奇听我一说,马上一脸认真地答道:“哦,那当然。我刚好有个朋友叫黛安娜(Dianna),她有处牧场,主要是照料许多从附近死谷(Death Valley)里抢救出来的野驴。黛安娜那里很缺人手,如果你愿意去她一定会要。不过她可付不起你工资,在那个牧场工作的都是志愿人员。当然黛安娜会提供你免费吃住。”

我听到这里,眼睛一亮,马上说到:“好呀!就这么定了!里奇,我愿意,你一定要帮我这个忙!”

里奇于是翻出黛安娜的电话号码,打了好几回都没人接,里奇最后给她留了个言,说明了我的状况。放下电话,里奇显得很习以为常地对我说:“黛安娜一般都不接电话的,不过我留了言让她打回给我。”

惠特尼峰没有登成,但我无意中却得到了一个可以在西部荒野中当个牛仔的机会,心中本来的郁闷顿时一扫而光,只庆幸自己的运气实在不错。

天色已暗,里奇坚持留我吃饭,他煎了一些豆子火腿招待我。吃完饭,他问我晚上准备在哪过夜:“如果你不介意的话,院子里我还有辆箱型车,你可以睡到后面车台里,说不上舒服,但至少吹不到风。”

不过想了想我还是婉言谢绝了。连日奔波,今天又是上山下上折腾了一整天,感到有些劳累不说,我已经有好几天没洗澡了。我的一段行程终于告以结束,现在想好好放松修整一下,所以今晚只想到朗派镇上找家汽车旅馆洗个热水澡,在一张真正的床上舒舒服服睡上一个安稳觉。

里奇听我一说也觉得有道理,就出门开车,在夜幕中直接把我送到朗派镇上的一家印度人开的汽车旅馆。分手时我俩约定,我们尽量保持联系,一旦黛安娜那边有了消息,里奇就来通知我。

在汽车旅馆柜台签单领了钥匙,进房间一看,喜出望外,没想到浴室里竟然有浴缸!因为这一路上住的汽车旅馆,房间的浴室里都只不过是个淋浴头而已。我连忙踢去脚上已经走得歪塌塌的靴子,卸下背包,在浴缸里放满水,三下两下脱个精光躺进洁白的浴缸里,一边让雾腾腾的热水从脚到脖子泡个严严实实,一边喝着刚才从旅馆旁边的小商店里买的冰镇啤酒。在满室蒸腾水雾中回顾着到目前为止的各种遭遇的同时,又开始憧憬起下面将要开始的新鲜经历。这一刻,身心暇逸之极,真是从里到外都惬意得快酥透了。

从山上下来时拍摄的阿拉巴马山全景,就是照片里谷地中的那一快丘陵地带。

里奇

金丘 · 2007-08-09 03:20

      在旅馆舒适的席梦思上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上午日上三竿。出了旅馆给里奇打电话却一直找不到人,想来他大概 工作去了不在家。我闲着没事,小小的朗派镇也已让我逛的再也无处可逛,索性来到镇上那个只有一个小房间的图书馆,翻翻杂志,顺便用电脑查查信箱,给一些关心我的朋友写信报安。

下午时出了图书馆,屋外天青气朗,远处内华达山脉中寸云皆无,高耸刺天的惠特尼峰袒露在天界,在蓝天白云的映托下显得既傲然,又迷人。

看到这,不禁感慨:“看来也是无缘,我去登时整天都是云山雾海的。现在不登了倒立刻阳光灿烂了。。。”

找到公用电话打通里奇家的点话,原来黛安娜还没回音,里奇干脆给了我黛安娜的电话号码,让我自己也打去试试。挂了里奇的电话,用他给的号码给黛安娜打过去,果然只是录音留言,没有人接。反正我接下来还没什么安排,所以倒也并不着急。

快天黑时我又回到我在阿拉巴马山口树林的那个小小天堂。

第二天早上起来,还是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心情也格外的好。收拾营帐准备去镇上时,想到今天或许就要告别此地了,所以特意在周围检查了一下,把这两天的一些垃圾杂物收拾干净装入一个塑料袋里准备拿到镇子里去丢。

当我离去时,特意回头再次看了一眼这片乱石围绕的小平地。阿拉巴马山冈之下,茂密树丛之间,它祥和静谧如初,就象我第一眼看到它时一样。踏波将去,港湾依旧,那一刻的留念和感触或许也只有象我这样的过客才能感受得到吧。

到了朗派镇,当我正顺着主街闲逛时,突然听到有人在后面向我打招呼。我回头一看,是个长发青年。他穿着件黄色背心,肌肉结实,跨着辆加固自行车站在我身后的公路上,他自行车的前后架子上大包小包挂满了包裹,一看就猜得出来是个骑自行车的旅行者。这个长发青年显得有些腼腆,他问我:“你是在横断美国大陆吗?”

我一愣,问到:“是呀,你怎么会知道。”

“因为我看到你背那么大的一个包就猜到了。”

这个青年叫“雷依”,他从加州北边骑了两千公里到内华达去,现在是回去的路上。我俩聊了下彼此的经历,大有惺惺相惜之感。我们互留了地址,然后道别而去。在旅途中,很多时候的乐趣就象这样,来自于与这些陌生人们的邂逅和相识。

从我住的汽车旅馆外眺望惠特尼峰

惠特尼峰全景

骑自行车旅行的雷依

金丘 · 2007-08-09 03:22

       到了公共电话机前,正准备给里奇打电话时,却听到里奇就站在街对面叫我名字。里奇端着杯咖啡,走过街很高兴地对我说,黛安娜终于回他电话了,刚好有人从她的牧场收养了几头野驴,她今天要来朗派镇办移交手续,顺便来接我回牧场。

里奇和黛安娜约好让我下午时在镇子的图书馆门口等着,她办完事就去那里和我碰头。我开心地感谢完里奇,早早地就去了图书馆,坐在门口的长椅上无所事事地开始了等待。

一直等到下午四点,正当我等得有些百无聊赖时,一辆白色的道奇皮卡嘎然停在了前面。从助手席上下来一个高个子宽肩膀,带顶宽檐帽的中年男子,他走过来向我伸出手说:“你是在等我们吧。”,我笑着看着他说:“我希望如此。”

这个男子自我介绍说他叫“丹(Dan)”,在黛安娜的牧场工作。他让我把背包放到皮卡后面的车斗里,然后拉开车门让我坐在皮卡后排座上。

这俩车里不光满满赛满了各种杂物,而且还有两位女士另加两条大狗。我们大家简短地互做了自我介绍。坐在前排驾驶座上,戴着顶大号遮阳草帽,脸庞红润,面带和善微笑的中年妇女就是黛安娜。后排座位上的身材娇小,满头淡黄头发的年青女子也是黛安娜牧场的工作人员,叫“丽贝卡(Rebecca)”。两条大狗一头是神态威武,肌肉发达,褐色短毛的斗牛犬,名字叫蒙秋。另一条则是只黑白咖啡色混杂的长毛苏格兰牧羊犬,叫鲁宾。两头狗虽然快头不小,却很聪明,刚见我这个陌生人时还叫了两声,被黛安娜说了几句之后就乖乖地不再做声了。

后座的地板上塞满了各种包裹,我和丽贝卡就盘腿挤在上面,鲁宾和我们一起待在后排,它偎依在丽贝卡的怀里,时不时抬眼偷偷看我几下。黛安娜,丹,蒙秋则坐在前排。我问牧场在哪里,才知道原来就在朗派南边约四十公里,我曾路过的奥兰恰。

等我坐好,黛安娜发动了汽车,驶上395公路,载着我们一车六个离开了朗派,奔向位处内华达山脚的牧场,在那里,开始了我在美国西部荒野中的一段难忘的牛仔经历。

作者:riverfront 回复日期:2007-1-1 4:43:50 

谢谢大家关心,关于游记的更新暂且先上来说明一下。

我在牧场的这段经历将会在全部写完后再贴上来,因为那一段日子是我整个旅程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之一。在那里,我遇到了一些不一样的人,听闻了一些不一样的故事,有一些不一样的感受。前头那样的一段段散写总是很难保证写作激情和灵感的连续性,所以这次我决定还是一口气先写下来再说。

关于有网友抱怨更新慢的问题,不好意思,我现在的确说不上很专注在这篇游记上,有时候自己都觉得是被大家赶着往前跑。另一方面,总是觉得,若是要把心中的这些难忘经历和感受化为文字,那还是尽量严谨些比较好,所以其实我在单纯写作后面做的功课很多;查资料,联系当事人,尽量要做到文中出现的人物故事典故都能准确真实。

过完这个元旦我就又要上路了,开始另一段旅程。回望将逝一年,如果要简洁地评述它的话那就三个字:“在路上”。不过,我真是很喜欢这种感觉。

下面将会有一段时间上网不是很方便,但我保证尽可能找机会上来更新。

最后,在这个岁末年初的时候,感谢你一直以来不变的鼓励和关心,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平安,顺利。

riverfront

2006.12.31.于哈德逊河畔

金丘 · 2007-08-09 03:36

我们在车上聊了些关于我旅行的事情,顺便也向我介绍了些牧场的情况。丹尼尔是个爱说话的人,一路上滔滔不绝地告诉我各种各样和我将要去的牧场有关和无关的事情。黛安娜却话不多,更多时候是面带笑容地边开车边听着我们的交谈,偶尔才夹杂两句。坐在我旁边的丽贝卡则更是沉默,只是搂着鲁宾默默地听我们说话,她虽然年纪不大,但看得出来因为长年在自然环境苛刻的荒野中工作,日晒风吹,脸膛黑红黑红的显得有些粗糙。丽贝卡有一头亚麻色的头发和一双晶莹的绿色眼睛。

沿着395公路往南奔驰了三十多公里回到了房屋稀疏衰败的奥兰恰镇。白色道奇皮卡在镇上唯一的一家小加油站旁驶下了公路,斜斜地沿着一条布满石砾的狭窄土路向着荒野深处,远处的内华达山脚颠簸不已地开去。

丹尼尔在前排回过头大声地说到:“欢迎来到奥兰恰!先让我们觐见一下我们的奥兰恰酋长吧!”我听了一愣,没明白他的意思。我迷惑的表情或许正是丹尼尔所盼望的效果,他颇为得意地指向车窗外的内华达山脉顶峰对我说:“那处最高的山峰就是奥兰恰峰(Olancha Peak),你看看这边的山脉象不象一个平躺着的印第安人?”我顺着丹尼尔所指的方向一看,果不其然,在丝云皆无的蔚蓝天空映衬下,被皑皑白雪覆盖着的内华达山脉群峰惟妙惟肖地在天际勾勒出一个面孔朝天平躺,长着一个典型印第安钩鼻的男人轮廓,奥兰恰峰正是这个印第安人的鼻尖。

当地人就都把他称做“奥兰恰酋长(Chief Olancha)”。我们的牧场;也就是“野驴拯救暨保护组织(Wild Burros Rescue and Preservation Project )”就正位于奥兰恰酋长的脚下。

道奇皮卡在土路上左右摇晃着开了大约8公里才终于来到了牧场。牧场远离公路和奥兰恰镇,位于紧靠内华达山脉大缓坡上的一处山坳中,南西北三面被一圈凸起的山冈紧紧环抱,只有东面毫无遮拦,整个欧文斯干湖和谷地还有谷地对面的柯索山脉(Coso Mountain)袒露在大斜坡上的牧场面前一览无遗。

布满石块和沙漠灌木丛的山坳静谧安详,山坳中央长着一小片稀疏的树林,在枯黄色的山谷荒漠中展现出一抹与众不同的亮丽青翠。树林间散布着一栋石屋平房和一栋木造两层楼,还有两座简陋狭小的库房,这就是整个牧场的中心了。围绕着树林和房屋,大小分布着二十多个用钢管隔开大小的围栏,远远地就可以里面喂养着的众多大大小小的毛驴,马,和骡子。

在牧场入口的栅栏上挂着个告示牌,上面写着“老狗们,小狗们,这里还有些笨狗,请你小心驾驶。”丹尼尔跳下车打开栅栏门,我们的车子缓缓驶入了牧场内,一直到石屋边的树荫下。

说是牧场却完全不是印象里以为的那种风吹草底见牛羊的风景,在这海拔四千英尺的高原谷地,荒凉干旱的莫哈维沙漠深处,除了遍地的无数大小岩石,四处散布的驴马粪球,就是无处不在的厚厚沙土了。当我跳下车子时,腾起的尘土一瞬间还真让我升起些许踌躇。

刚下车,院子里就立刻响起此起彼伏的狗吠声,看样子这里的狗可不少。

从院子里走来一个满脸落腮胡的瘦高白人男子迎接我们,他穿着件布满尘土草杆和陈旧污垢的黑白格子厚布衬衣和一条,和衬衣一样肮脏的深蓝牛仔裤,脚登一双布满灰土的旧皮靴。这个白人男子有着消瘦的脸庞,象刀锋一样尖挺的鼻子,还有一双令人印象深刻的深邃眼眸,虽是初次见面,但看过去总觉得有些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似的,想了半天才突然悟到,原来他的神貌和耶稣基督非常相似。黛安娜为我们做了介绍,这个白人男子叫克里斯(Chris),也是牧场的志愿工作人员,在牧场已经工作一年多了。克里斯很腼腆,又是个不太说话的人。

整个牧场现在包括黛安娜,丽贝卡,克里斯,丹尼尔,再加上我一共就只有五名工作人员了。

黛安娜先领我到石屋休息。刚打开石屋的门,几只块头都不小的狗争相吠叫着拼命摇着尾巴迎上来,黛安娜喝退了众狗,笑着对我说:“把这些家伙都放在外面的话,它们就会成群结队去野外追兔子,撵土狼,有时候还会惊吓到牧场里的驴子和马,所以我都是把它们关在屋子里按顺序逐个放到外面去。”

石屋挺大,里头有些阴暗,约三十平方米左右,一通到底。屋子北头有个煤气灶,一个旧电冰箱,靠墙的架子上放满了锅碗瓢盆和各种食物罐和调料。石屋中间横放着一条摆满书籍信笺以及三四个烛台的长桌和五把椅子。长条桌边是一张木床,靠南墙放着一圈的桌子柜子上摆着一台手机和许多书籍。地板上垒放着几付马鞍和大大小小几十盆长势不错的花卉植物满满地挤占了整个南边的角落。这间石屋既是牧场的厨房,餐厅,又是黛安娜的卧室和办公室。

我把背包从肩上卸下放在石屋的木头地板上,地板上顿时腾起一股尘土。黛安娜简短地和克里斯聊了下牧场的事情,然后就让他带我去宿舍,再到牧场里四处看看。

克里斯把我领到了木楼的二楼,说我们俩住一间屋。一开门,立刻迎上来一条个头健壮的德国黑背狼狗和一只非常小的小花猫。克里斯告诉我狼狗是他的,叫麦克斯(Max),克里斯干活时就让它在屋子里待着,免得四处乱跑惹麻烦。小花猫叫杜依是黛安娜刚收养的一只被人遗弃的小母猫,克里斯告诉我:“我们刚把杜依领回来没多久,要等过阵子给它做完节育手术后才能放到外面去。我们已经收养了太多猫,不想让它们再没完没了生个没完。”

“你把麦克斯和杜依关在一个屋子里,麦克斯不会欺负小猫吗?”我好奇地问到。

“哦,当然不会,在我们这,狗是不允许欺负猫的,它们都各干各的,互不打搅。”

看上去也正如克里斯说得,麦克斯除了摇着尾巴绕着我们转之外,对在它身边串来串去的小花猫杜依基本上采取的就是一副视若无物的态度。

二楼的房间大约有二十多平方米,屋子三面都有大窗户倒是明亮,不过整个屋子里却弥散着一股奇怪刺鼻的霉味。房间的地毯上布满了各种陈年污垢,这地毯的颜色隐约当年应该是白色,不过现在早已变成一种非常深的灰色-就是灰土的那种灰色。

这间大屋子看来很久没打扫过了。地毯上散乱着堆放着各色杂物。从几大堆乱糟糟的旧衣服,垒得高高的纸箱,遍地空啤酒罐香烟盒,几个落满灰尘的小型煤气罐和一个煤气取暖器,满满几大纸箱袖珍版的路易斯拉阿莫的廉价通俗小说(Louis L’Amour*注: 路易斯拉阿莫是美国著名的通俗小说作家,其作品主要都是关于美国西部早期的各种传奇故事。他的作品众多,在美国民间拥有大量读者,其作品的风格和影响如果和中国人比较的话,和金庸有很多相似处,将路易斯拉阿莫称为“美国的金庸”也不为过)。地上两个旧饭盆,一个装满了狗食,一个装着水。满地杂物堆间的空地中还有个方形的猫用便盆,里面的猫屎都早已干硬地失去了它们本应有的色泽,我心中深深地怀疑整个房间里的刺鼻怪味就是那一带散发出来的。

面对门的北墙放着一张双人席梦思床,不过那床垫既旧又脏布满黄斑一如既往地布满尘土不说,上面连个最基本的床单也没有。东西则对放着两张单人床,除了尺寸小一些以外其它状况和那张宁人叹为观止的双人床毫无区别。如果要在整个大屋子里乱七八糟地扔满了的各种无序杂物中要寻找它们唯一的共同点的话,那就是―它们都颜色可怖且布满了厚厚的尘土。苍天作证,我这一生还从来没有身处过如此脏乱之所在。

克里斯很真诚地指着这三张床对小心翼翼站在杂物堆中,正尽力洁身自好的我说:“翔,你可以挑任何一张你喜欢的床。”可那一刻我心中却充满的只有悲愤,恨不得立刻背起包走到外面睡野地里去。

不过最后想想也只能忍耐了。仔细掂量了一下,如果暂时没本事改变境域的话,那就只好改变自己了,我安慰自己道;虽然这里脏是脏了一点,也算是种新体验了,日后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跟人说:“好歹咱也算是体验过真正美国西部牛仔生活,原汁原味。”

我看到靠东墙的单人床显然是克里斯在睡,就随便挑了靠西的单人床,在上面铺好随身带的野营防水垫和睡袋,放好背包,克里斯然后就带着我到牧场里四处寻看。

整个牧场面积不小,全部有二百八十英亩-一百一十三公顷土地,大部分还都是荒地没有利用。现在牧场养殖着从附近的死谷国家公园以及一些私人手里保护下来的187头毛驴,另外还有十匹马,五头骡子。这些野驴大部分本来是要被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射杀掉的。黛安娜告诉我她前后从死谷国家公园营救出来五百多头野驴,它们大部分都被野驴营救与保护组织的成员和一些普通民众收养了,剩下在这里的则多是高龄体弱,需要特殊照顾,比较难被收养的驴子。“我们也无偿收养其他牧场和私人拥有的因为年纪大,有病而要被杀掉或者送到工厂做成猫狗食物的驴子和马。在这里我们照料这些动物一直到最后自然老死。”

牧场里没有自来水,用水完全靠从内华达山里引来的一处泉水,牧场里的所有用水都依赖这泓泉水。“一年里其它时候还好,一到冬天有时候全天气温都在冰点以下,泉水结冻,整个牧场就完全断水了。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用铁锹一个围栏一个围栏把驴圈里盛水的大塑料盆里的厚冰敲碎清理出来,这样驴子们才能喝到水”克里斯这么介绍到,“然后还得开车载着水罐到镇子上的朋友们家,从没结冰的井里抽满水回来洇驴。”

“那么生活用水怎么办?至少每天干完活不需要冲个澡吗?”

“我们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电。有个煤气热水器可以烧洗澡水,不过煤气用完了得扛煤气罐去镇上的加油站充气,很麻烦。冬天水管一冻就连洗手的水都没有,要洗澡得每个礼拜去一趟镇上的宿营车场(trailer park)交五快钱洗个澡。”

听到这里我顿时暗自生幸,“幸好我来得正是时候,现在春暖花开气温适合,不说奢侈到每天都洗能洗个热水澡,但至少还能有个冷水洗脸洗脚不成问题。”

日落前,也就是大约傍晚六点的时候是晚上喂食毛驴们的时间。这时每天惯例的大风又起,狂风卷起地上的飞砂走石草杆枝叶打在脸上生疼。我带好棒球帽,再用登山服的兜帽将整个脑袋连嘴巴严严实实地捂好,戴好克里斯递给我的一双厚厚的帆布手套,就跟着贝琪 (丽贝卡的昵称),克里斯,丹尼尔开始在围栏间忙碌起来。因为我是第一天,所以就跟着克里斯,由他带我。

我们先来到草料堆,这些从草料场买来的干草都是一捆捆约一米二长,四十分米宽,三十分米高的干草块,每一大块干草又可以分成约二十小捆,全部被机器压缩紧后用三根结实的细塑料绳紧紧地捆扎在一起,我抓住干草块中间的塑料绳提了下,沉甸甸的腰都直不起来,带了厚帆布劳动手套的双手勒得生疼。克里斯看着我说:“小心点,这样一块轻的有七十磅重(约三十公斤),重的超过一百磅(约五十公斤)不要把手扭了”。

分散在各个围栏周围的几处草料堆放处都堆放着十多捆这样的干草块。克里斯一步一步仔细向我示范工作过程。他先抽出插在腰间的一把小猎刀逐根割断紧扎住干草块的塑料绳,把三根塑料绳束在一起扎好,放在边上一处指定放塑料绳的地方,“要小心放好这些绳子,用完都要回收,我们可不希望让驴子们找到,要是不小心被驴子吃下去的话,这东西会弄死它们。”

割断绳子,克里斯再分开本来紧贴在一起小捆干草,根据每个围栏的驴马数量,气候,以及动物们的健康状况,投放的草料数量和种类都不相同。克里斯分出六小捆干草块让我投放到边上一个养着六头公驴的驴圈里。每个驴圈都按照领头驴的名字归类,这个驴圈的代表是一头叫“莫哈维”的公驴,所以这群毛驴被称做“莫哈维组(Mojave Group)”。我抱着沉沉一堆干草走到莫哈维组驴圈边,里面靠着钢管栅栏放着两个黑色硬塑料做的椭圆型草料盆,约半米深,一米长比一般的洗澡盆还要大。圈里头的驴子们看到在草料堆旁忙碌的我们早就自动围在栅栏边的草料盆旁冲着我们伸直脖子,张大鼻孔,大声的鸣叫不已。整个牧场的驴子们都仿佛一瞬间得到了号令似的同时鸣叫起来,此起彼伏的驴鸣声象汽笛一样在牧场的山坳里回旋飘荡。

我把干草平均分开投到两个草料盆里,然后钻进驴圈,奋力挤进紧围在草料盆旁埋头苦吃的驴子们中间,试图把草料盆从栅栏边拖到驴圈中央的空地上,克里斯告诉我一定要这么做,好让驴子们能够有更多空间围在草料盆周围从容进食,防止它们因为抢食争斗受伤。

可问题是驴子们都紧紧地挤在一起,我根本就无法弄开一个哪怕极小的细缝让我挤到草料盆旁。克里斯看到了连忙大声对我说:“翔,说话,或者随便发出点什么声音,它们会让你的。”我听了就依计而行,嘴里发出一连串啧啧声,有意思地是,一头刚才还把头深埋入草料盆中对我的挤搡寸步不让的毛驴果然猛地抬起头来,含着满嘴的干草,倒退着出来留出一个空间足够让我走到草料盆前。

按照克里斯的指点喂完几处小群毛驴,最后丹尼尔,克里斯,还有我,牧场的全部三个男人集中在最大的一个驴圈前。这个驴圈密密麻麻挤着九十六头毛驴,因为它们都是母驴,所以被称为“女士组(Ladies Group)”。牧场里原则上把公驴和母驴分开饲养,黛安娜告诉我,这是因为整个牧场不靠出卖动物或者任何动物制品盈利,维持牧场运营的全部收入完全是依靠外界的募捐,到目前为止牧场一直为窘迫的财政状况所困惑,人手也不够,所以目前的状况让她不希望现有毛驴们无限制繁殖下去。

沿着女士组的围栏平均安放着六个高大的金属制草料喂食架。草料喂食架是由两大片钢管栅栏组成倒“A”字型焊接在一个长方形的金属托盘上,两头用铝片封死,喂料时将干草投入倒“A”字栅栏间,这样就即可以让驴群都公平地吃到草料,又可以避免散开的干草被大风吹走。

我们三个人在诸位“女士们”热烈的注视和喊声中将一大捆一大捆的干草拖到围栏四周,割断打包绳,做好准备。为了防止众多毛驴互相挤压争斗,向大群毛驴投放草料时必须隔开距离同时进行。我们三个人分三边站好好,同时举起双手示意,高呼一声“OK,!”就以尽快的速度在震耳的驴鸣声中将地上的干草平均投入栅栏边的各个草料架中。只见一块块草料在空中分解开来,四散着落入喂料架中,腾起一股股尘土,狂风卷带起草料中落下来的无数碎草杆和砂土粒将我们从头到尾笼罩住。草料投完,再钻入驴圈,踩着满地石砾和驴粪,吃力地将沉重的草料架脱离栅栏到驴圈中央的空地上。

喂完女士组,牧场一天的工作也就基本结束,狠狠地向地面猛啐了几口唾沫也没把口中的沙土弄干净。虽然从莫哈维开始的一路上几乎每天都经历大风,但在牧场的情况却是最糟的。荒野里虽然风大,毕竟还有遍地灌木丛和野花野草护住地表,多少让狂风中的沙土少一些。但是在这个牧场,众多野驴们早就坚忍不拔,勤勤恳恳地将整个牧场地面上凡是它们能够找到的一切含纤维质的东西都啃得个精光,所以凡是狂风过处,漫天沙石只能让人叹为观止。干完活低头从上往下再看看自己,从登山服,到裤子,再到靴子,都已经被厚厚的尘土覆盖。虽然出门前将全身包裹得严严实实,但依然无法防止众多短小坚硬的细草杆透过一层层外衣坚忍不拔地钻进内衣里,刺得身上即痛又痒。

这是我在牧场的第一天,耳闻目睹的都是些前所未闻的全新体验。各种感受交织想错,心情复杂。当然这么一天这么下来收获也不能说不小,别的不说,至少终于搞清楚了一点;以前看过的所有那些描写动人的田园生活的小说或者电影里,每一对浪漫的帅哥美女们都不能避免的,在金色的干草堆里嬉戏打滚的场景显然是在扯淡,除非他们的皮肤都如毛驴一般坚韧厚实,并且对干草中夹满的尘土沙石都甘之如饴。

晚上七点多种,夜幕降临,气温转寒,黛安娜在壁炉中升起炉火,所有人都聚集到石屋里。牧场没有电,虽然有一台柴油发电机,可是已经坏了有阵子了,况且牧场财政紧张,现在油价这么高,尽量能省一点是一点。不过我看大家都很习以为常的样子。桌上点着四五根蜡烛,

黛安娜戴着头套式照明灯在灶旁忙碌着给大家做晚饭,其他人则散坐在石屋的沙发和椅子上,喝着啤酒,聊着闲天。

在牧场大家都吃素,没有一点肉腥,原因很简单,牧场的两位女士,也是整个“野驴拯救暨保护组织”最主要的两名成员黛安娜和贝琪都是素食者,因此在牧场大家就都跟着吃素。黛安娜和贝琪吃素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她们俩爱动物,所以不吃它们。贝琪更是连牛奶都不喝,她拒绝食用一切用动物制品制成的食品,贝琪从一开始就力图说服我也做个和她一样的素食者:“你不知道那些被关在农场里的动物有多悲惨,你要是看到了也应该会和我一样。”

晚饭是一大锅用豆子,胡萝卜,土豆等熬成的象咖哩似的浓汤配米饭。黛安娜略带抱歉地对我说:“我太穷了,没法子给大家提供更好的东西。” 不过这对我倒不是什么大问题。我对吃不甚执着,古龙在他的武打小说中在写到楚留香时称他是个:“你就算弄根木头煮一煮给他,他也能眉头不皱地把它吃下去。”我基本上也是这样一个人,你做什么,我就吃什么,而且还能一点不剩。并且我得承认,黛安娜是个烹调高手,她能想办法把最简单的豆子蔬菜做得花样百出,美味可口,并且在牧场经常可以吃到米饭,这对于我这个身处异乡的中国人来说就更是喜出望外,复又何求?

吃完晚饭已是晚上八点左右,大家围着桌子在烛火下接着聊着天,一直等到九点。这时驴子们都吃完了草料,我们又走到屋外,钻进驴圈里将金属喂食架拖回栅栏边用捆草的塑料绳固定好,防止被驴子们拱翻伤到驴子。

狂风早已经不知在何时停息,除了偶尔传来毛驴的响鼻声,山坳中万籁俱寂。远离一切城市繁华,深处四千英尺高原荒野,四下漆黑如墨,仰头望去,满天星斗灿烂,夜空中的繁星如此密集以至很难在漫天繁密星宿中找到些许间隙。这样迷人壮观的星空不是身处都市中的人们可以想象到的。

在面对整个牧场的远方,欧文斯谷的另一面,蜿蜒的柯索山脉在东方的夜空中勾勒出一道绵延不绝的银边。黛安娜低声说到:“月亮就要出来了。”

柯索山脉顶端的银边越来越明亮夺目,终于,在整座山脉靠东南边的顶峰,一道炫目银光之后,一轮洁白无暇的满月已经静静地升起在山脉之上。皎洁的月光掩去半天繁星,整个欧文斯谷地和牧场的山坳,还有站在院子里的我们每个人身上都被洒上一片如霜的银色,明亮的月光,将四下的树木草丛,石砾道路照得清晰可见。

天地寂静,站在院子里注视着初升圆月的我们每个人都屏住气息,默默地站在那里着,注视着那轮美丽安详的月亮,看着它越升越高,直到最后各自悄然散去。

奥兰恰酋长(不敢确定这张图片是否正确,因为天涯的已经无法显示)

从395公路一侧眺望山坳中的牧场

我们的宿舍

关在我们屋里的小猫杜依

克里斯

烛光下的晚餐

贝琪和她的山羊,这两只山羊在被送到屠宰场前被贝琪救了下来

金丘 · 2007-08-09 03:46

      我很快适应了牧场的生活。这里基本上每天都保持着相同的程序和节奏。早上七点多起来,大家先聚到石屋喝一杯早晨咖啡,算是一天的开始。八点左右开始早上的喂食,约到九点多结束。然后开始做各种杂事,清理驴圈,给各个驴圈加水,隔天还得到镇上的一处牧场去运草料。运草料可是一项重活,喂养将近两百头毛驴,骡子和马每天都要消耗大约十五大捆草料,牧场的草料都是从各处草料场购买,每次买进的草料都是由草料场的超大型卡车送来。但到牧场有很长一段都是狭窄土路,且路面状况非常糟糕,大卡车无法开进来,所以这些草料都是先卸载到奥兰恰镇上一处黛安娜认识的牧场主的草料场,再由我们隔天开牧场的皮卡去运回来。牧场一共有四辆汽车,三辆皮卡,一辆运水车,但只有黛安娜的道奇有在车管处注册可以合法上路,其它三辆只能在公路以外的乡间土路上运行不说,车况也非常糟糕,比如克里斯用的最多的一辆老雪佛兰皮卡,车窗玻璃基本上碎光光,驾驶室的仪表板全都没有了,发动机排热扇严重损坏,汽车开起来不能停,否则水箱马上开锅。另一辆福特皮卡坏在院子里几乎很少用,黛安娜连给它们注册的钱都没有就更别说花钱修理了。另一辆福特卡车改装的水罐车更是别人很早前淘汰下来不要了的破车。

从早上干活到中午,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就可以休息做自己的事情了,一直到下午喂食时间。

在牧场里大家干完活也没什么事可做。没有电,当然电视什么的就想都不用想。奥兰恰镇上也是除了间邮局,连个图书馆都没有,想买个东西,借本书,或者查一下电子邮箱得开车去三十多公里外的朗派镇。但我们只有一辆车可以合法上路不说,油价这么高,除了偶尔黛安娜开车去朗派办事顺便捎我过去以外基本上成天就都只能呆在牧场里了。

每天下午,我要么独自坐在石屋外面门廊的长椅上眺望着远处谷地和山脉的风景,要么搬把躺椅到院子里和克里斯一起边晒太阳边聊天。

我们大家休息时,贝琪却依然自己一个人穿行在各个栅栏间干活。贝琪是一个非常勤劳的姑娘,一刻都停不下来,而且凡是她觉得自己能做的事情都不要别人的帮助。贝琪对于各种动物的习性了如指掌。喂干草,铲驴粪,干起各种脏活累活来也是毫不含糊,不输于任何男人。所以我本以为贝琪大概来自于农家,我所知道的美国女孩都是城市长大的,个个爱漂亮,有洁癖,见到只蜘蛛都会吓得大呼小叫,但一问之下才知道贝琪出生于堪萨斯,父亲是律师,母亲是家庭主妇,有两个姐妹,她是个城市里生城市里长的标准城市女孩。从十三岁开始,因为喜欢动物,贝琪自动成为一个素食者,并且从阿拉斯加的动物收留所到中美洲的海龟保护地,她开始在各处的动物保护组织当志愿工作者。其间贝琪也曾进过大学,但没有毕业,她把她的时间和精力-或许也可以说她把她的一切-都花在照料动物身上了。

二十岁时,贝琪在一份动物保护杂志上看到黛安娜的“野驴拯救与保护组织”需要志愿者,就主动和黛安娜联系,其后一直为黛安娜工作,跟了她十二年直到现在。

贝琪养了一只四爪黄色的长毛大黑狗叫“耐克斯(Rex)”,是牧场里块头最大的一只狗了。耐克斯从来不和牧场里的其它狗搭伙结伴,成天只跟在贝琪后面。耐克斯的脚受过伤走不快,行动缓慢。当别人抚摸它时,耐克斯只站在那里温顺地让你摸它而没有任何反应,不像其它的狗,要么兴奋地大摇尾巴,要么不耐烦地掉头跑开。贝琪告诉我她是在阿拉斯加动物收留所工作时收养的耐克斯。耐克斯是被以前主人遗弃的,正要被动物收留所人道毁灭,理由是他攻击性太强。贝琪当时刚好在动物收留所当义工,就把他要了下来,一直带在身边。听了贝琪的介绍我简直无法相信,因为它现在是如此温顺,牧场里的小猫们经常放心地在它身边蹭来蹭去,我甚至从来没有听到耐克斯吠叫过。

从平时的交往中我能感到贝琪虽然对关于动物的事情了如指掌但却不是很善于和人打交道。经常可以看到她英姿飒爽地骑在高高的马背上从容自信在野地里行进的风姿,但她却从来不敢开车上路。在牧场,戴着顶大草帽正在干活的贝琪和慢腾腾跟在她后面形影不离的耐克斯是一道随时可见的风景。

因为和克里斯是室友,黛安娜又安排他带我一起工作,自然而然我们俩就比较亲近。克里斯来自犹他州的圣乔治市(St. George)。他话不多,不过干起活来却是把好手,象运草装卸等,他独自承担了牧场里大部分重活,而且牧场里从汽车到水泵,什么东西坏了都是他来修,克里斯在这方面可以说是很有天赋。

克里斯不尚言谈,说话用词都很简洁,但他一旦开口说话就必然在他所说的每一个名词,动词,还有形容词前加上“ *** ”一词,从无例外。

克里斯是一年多前由他的朋友布赖恩介绍到黛安娜的牧场来的,这之前在犹他作建筑工人。克里斯一共有三大爱好,听重摇滚乐,抽烟,喝啤酒。我们去运草时总爱把汽车里收音机开到最大音量,然后叼着根自己卷的劣质烟,在音乐声中猛烈地摇晃着脑袋,仿佛是觉得土路还不够颠簸似的。至于喝啤酒,世界上一般有两种人;一种人是把啤酒当成酒来喝,一种人则把啤酒当成水来喝。而克里斯则是第三种;他把啤酒当成空气,是用来呼吸的,一刻不可以缺少。在牧场大家都是志愿义工,没有任何工资福利,又基本上没有其它什么娱乐,所以在喝酒一事上黛安娜尽量满足大家,但黛安娜一般只买啤酒,很少买烈酒,而且啤酒也只买最便宜的那种。除了每天早上的一杯咖啡,克里斯永远都是手里一罐啤酒,开车时在喝,干活时在喝,不开车干活时依然在喝,从早上一直喝到晚上上床。我有时候真怀疑他长得那么瘦,怎么会装得下这么多源源不断灌下去的啤酒。如果哪天黛安娜一时手头紧张拿不出钱给大家买啤酒了,克里斯就会一副坐立不安,神魂不定的样子,直到黛安娜买啤酒回来救阵。

在干活上我远远比不上克里斯,但我总是全力以赴,虚心请教,而克里斯做事时总是主动将大头揽下,把容易做的部分留给我。所以我们俩都互相信任,彼此很合得来。

在牧场我最早干得脏活就是打扫驴圈里的驴粪。牧场人手紧张,驴圈里的每天积累起来的驴粪和大风刮来的灰土参合在一起,再被众毛驴们反复踏踩,最后整个驴圈里就垒起厚厚一层干硬结实的粪层。牧场没有专用清除机械,完全都是靠人用铁锹一铲一铲挖。我第一次和克里斯钻进驴圈挖驴粪时,一铁锹下去,抬起来正准备往雪佛兰的后车斗里倒时,一阵大风兜头而来,扬起的干驴粪塞了一嘴,我连吐几口唾沫,随口骂道:“Shit!”,旁边的克里斯听到了顿时大笑:“确实没错。”

牧场里最吃力的活就是开车去镇上运草料。我在牧场的时候,运草料基本都是克里斯和我去。我们有时开道奇-它块头大一些一次可以运二十四捆干草,不过因为黛安娜经常要开道奇去办事,所以我们用的最多的还是那辆香槟色的破雪佛兰,用它我们一次可以运十八捆回来。

每次我们都先开到镇上一家牧场堆放草料的草料场。牧场一般一个月买一次草料,每次买约五百捆,堆在草料场上高高的跟座山似的。我们把皮卡开到干草堆边,跳到干草堆上,一手操一个象胡克船长那样的大铁钩,从两边紧紧把铁钩插入每块约三四十公斤的干草捆,握紧铁钩把,连提带拖的把一捆捆干草垒到皮卡的后车斗里。回到我们牧场,把一捆捆干草卸到驴圈旁的各个草料堆放处。这活不仅累,而且脏,每次干下来我们全身上下都象刚从灰土堆里钻出来似的。

每次到镇上装完草料回牧场的路上,终于把最累的一部分活干完,心情轻松,坐在驾驶室里,打开一罐啤酒,边享受着啤酒的沁凉,边在收音机里传来的震耳欲聋的重摇滚乐声中和克里斯一到随着汽车的颠簸拼命地摇晃着脑袋。我们听的当地小电台没什么预算,永远就那么几张CD翻来覆去地放,电台DJ每次把CD插进播放机就不知道一个人跑哪鬼混去了,有张经常播放的CD音轨完全坏掉,音乐放一半收音机里就传来一片尖锐刺耳的噪声,持续老半天也没人管。这个时候克里斯和我就会一起猛烈地向着汽车收音机大叫:“ *** !赶快换CD!!!”

四月中的高原,野花更加繁盛,开在通向牧场的土路上,四周花野金黄,透过没有玻璃的车窗,清凉的高原空气中,弥漫着阵阵浓郁香甜的花香。在这里我无意中发现,荒野中最多的嫩黄色沙漠蒲公英花的香味居然和巧克力非常相似。

每次快到牧场时,我会大叫一声:“克里斯,停车!等我一分钟!”然后就跳下车,冲入花野,抽出随身刀子,寻一束最漂亮的嫩黄色沙漠蒲公英,或者大红印第安画笔,或者紫色的山艾齐根割下,带回去交给黛安娜插在玻璃瓶里,放在我们吃饭的长桌上。每次当我正在花丛间忙碌时,克里斯必定坐在方向盘后面向我大喊:“翔!快点!水箱他妈的又要开锅了!”

我和克里斯干完活坐在石屋门廊下的长椅上乘凉时,或者吃完晚饭坐在院子的折椅上看星星的间隙,还有晚上回到漆黑的宿舍,躺在床上入睡前,我们总会东一搭西一搭地聊会儿天,说些彼此的经历。

他知道我靠搭便车旅行,就很高兴告诉我他以前也搭便车旅行过。

“好些年前我和我一个朋友搭便车从犹他去爱荷华看我们另一个伙计。路上搭车真他妈的不容易,不过好歹我们最后总算到他那了。我们那伙计在一家赌场当发牌员,自己租了间公寓,他和他女朋友住一间屋子,我们俩住另一间。我们本来只是去看看那伙计,准备待两天就走,可是他妈妈却认为我们是去占我们那伙计便宜的。结果头天刚到,第二天早上五点钟,天还没亮,外面下着大雨,我们正在睡觉,他妈妈遛进我们朋友的公寓,悄悄跑到房间里把我们弄醒,让我们收拾东西马上离开,并警告我们不许惊动在隔壁房间睡觉的我那伙计,否则她就叫警察来。

你知道我们他妈的跑老远才到那里,睡得懵懵懂懂被弄醒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好乖乖的拿了包跟着那婊子上了她的车。她开半天车到了郊外,一人给我们十块钱就把我们扔了下去,还警告我们不许再到我们伙计那去,否则就让警察把我们弄进监狱。他妈的你能相信吗!早上五点,那么大的雨,我俩浑身淋得透湿的跟个傻蛋一样呆呆地站在屁也没有的高速公路旁。

没法子我们只好又想法子搭车回到犹他。到了犹他我们打电话给那伙计想弄明白个究竟,我们那伙计也是在电话里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当时睡死了,你们他妈的干吗要走!干吗不他妈的来告诉我!’我告诉他:‘你妈那婊子他妈的不准我们弄醒你,还威胁我们要告警察!’我那伙计听了在电话里暴跳如雷‘你们干吗要听我妈那婊子的!他妈的那是我付的房租,是我的房子,我妈那婊子凭什么他妈的说三道四!’”

克里斯很高兴有人可以和他作伴,倾听他讲话。牧场里工作繁重,生活枯燥,克里斯自从到牧场的那一天起,一年多的时间里没有休息过一天。大小两百多头动物们每天都需要照料,而人手总是不够。因为牧场的工作是没有工资的,所以夏天的时候贝琪一般会离开两三个月,到附近旅游点的观光驿站打一段零工,赚一点儿零花钱。克里斯告诉我,去年夏天牧场里只有他和黛安娜两个人。黛安娜要处理与牧场营运有关的大量各种行政事务,并且黛安娜的皮肤很弱不能经受阳光暴晒,她曾经因为在户外工作时间过长而造成皮肤病发作不得不入院治疗,所以照料喂养近两百头驴马的工作就全由克里斯一人承担了。听到这,再想到那些堆积如山的干草捆,这一带夏天最高气温要到四十多度,牧场唯一的山泉也常干涸,得三天两头开着牧场唯一的那辆最高时速六公里的破福特水车去镇上拉水。每匹驴马,每天都必须喂草加水。没有收入,没有娱乐,工作繁重,条件恶劣,我实在无法想象是什么东西支撑鼓励克里斯一人在此如此勤奋无怨的工作。

克里斯知道我刚从大学里出来,显得对大学生活充满兴趣,他高中毕业后就当了建筑工人,从来没有机会进过大学。

“翔,你们在大学里都做些什么?”克里斯很认真的问我到,“我没进过大学,看样子总觉得大学是个很有意思的地方。”

我犹豫了一下说到:“我上大学的时候整天也就是和朋友瞎混,或者逃学打工,其实大学也没什么意思,纯粹是浪费时间,你没去也好。”

丹尼尔告诉过我克里斯以前是摩门教徒。摩门教在美国是个异数,不管是在美国历史上还是现代都有过独特的经历和重要的影响。我对此一直很有兴趣,克里斯算是我真正接触的第一个摩门教徒,所以我很想知道克里斯为什么放弃了他曾经的信仰,以及他的身世,和为什么愿意留在这里当义工。克里斯对我并不忌讳,在我们众多的闲聊中告诉了我他的故事:

“我出生在犹他南边和内华达交界的圣乔治市的一个摩门教家庭,你知道在犹他他妈的都是摩门教,我们整个社区都是摩门教,这些摩门教都他妈有病,你都不知道,到了星期天除了上教堂,他妈的什么事都不能干,连去商店买个东西都不行,我真搞不清楚去商店买他妈的一瓶牛奶又碍什么事了。而且规矩还真他妈的多,不能喝酒,不能抽烟,不能喝咖啡,甚至只要是热的饮料都不能喝,真他妈的邪门了。”

“我父母是虔诚的摩门教徒,他们现在很高兴我能在黛安娜这里做事。我从小也是受摩门教教育长大的,说话做事规规矩矩,星期天乖乖地跟父母上教堂。可是等我到了读高中时,有一个星期天我们全家照旧去教堂做礼拜,有一个衣着邋遢的流浪汉也跑到教堂里要参加礼拜。这个流浪汉坐到教堂的长椅上,周围的那些摩门们都躲得离他远远的,教堂的主教走上去要这个流浪汉出去,理由是他的衣着不合规定。那个流浪汉不肯,说:‘我是来这里礼拜上帝,你不能要我出去。’主教听了二话不说,走回他的办公室打电话给警察,让警察把流浪汉赶出了教堂。我看到了所有这一切,觉得这里面肯定有什么不对!那天我走出了那个教堂就再也没有回去。”

“当我不再去教堂后,整个社区对我冷眼相待,横竖看我不顺眼,到处找我茬;说我穿奇装怪服,说我留长胡子不合教规,说我背弃了上帝和耶稣,所有人都把我当成魔鬼似的。我根本懒得理他们,我告诉他们:圣经上并没有规定穿什么衣服才是合适的,也没有说不准留胡子。我爱上帝和耶稣,我如此爱耶稣基督以至决定要让自己的外貌也尽量和他想象,你们看耶稣本人难道不也留着胡子吗!”

“后来我就离开了家,到各处的建筑工地打零工。和朋友们鬼混,天天喝得醉醺醺的。靠打零工挣不了什么钱,我都住在汽车旅馆,打工挣的钱一半给了汽车旅馆老板,另一半都拿去喝了酒。”

我听到这不禁问到:“克里斯,美国挺缺建筑工人的,干这行收入应该不错,你为什么不去找个正式工作?”

克里斯听我这么一问,声音有些抑郁地说到:“我以前用过毒品,没法通过血液测试,他们不要我。”

在美国,绝大多数正式公司在招收员工时都必须要求员工进行血液测试,目的是检查应征者是否有吸毒前科,凡是不能通过血液测试的应征者将自动丧失应征资格。黛安娜告诉过我,来牧场前克里斯和一些坏朋友混在一起,喝酒吸毒,要不是来了牧场,现在大概是在监狱里了。

在石屋的门廊下,我们坐在屋檐下的长椅上,克里斯一边用一张纸和一撮烟丝卷着香烟,一边告诉了我他是怎么来到牧场的。

“我以前不认识黛安娜,也不知道这里,是我以前一起做建筑活的伙计布赖恩介绍我来这的。布赖恩是个酒鬼,一天大部分时候都是醉得不省人事。这样当然不行,他最后把自己弄得比要饭的还惨。好几年前,黛安娜的男友汤姆在奥兰恰北边的毕晓铺(Bishop)镇上遇到流浪到那里的布赖恩,汤姆把布赖恩带到牧场,让他住在这里,帮助他。汤姆是个很好的人,有一颗伟大的灵魂,每个知道汤姆的人都很敬佩他,我希望自己也能认识他,可惜他已经死了,胰腺癌,去年春天刚去世。”

“可是布赖恩这家伙仍然是酒性不改,喝了酒到处惹祸,给牧场带来了很多麻烦,最后黛安娜没办法只好让他离开。”

“前年秋天汤姆得了癌症,熬到第二年年初就不行了。在他最后的时刻,汤姆在病床上告诉黛安娜,牧场只靠她和贝琪两个女人不行,他实在放不下。汤姆要黛安娜打电话给布赖恩,让他回来。”

“汤姆去世后,黛安娜打电话给布赖恩。布赖恩当时正好有事脱不开身,就打电话给我,电话里他告诉了我大概情况,希望我来帮助这两个女人。我听了说:‘好,我去。’我就这样从犹他来到了加利福尼亚,来到这个牧场。”

在牧场的工作属于完全没有工资的志愿义工性质,所以克里斯可以领取一些政府给低收入者的食物补贴卷和健康保险,但没有任何现金收入。作为室友我知道克里斯身无分文,克里斯有时要到镇上洗衣房去洗衣服还得临时问黛安娜要几个硬币。克里斯烟瘾大,黛安娜都是给他买烟丝回来自己卷烟抽,这样要比买盒装香烟便宜不少。

我问克里斯:“那你总要些零花钱用吧。”

“不,黛安娜管吃管住,我在这里什么都不缺。”

“衣服鞋子怎么办?”

“我穿汤姆的,黛安娜把汤姆留下的衣服给了我不少。我在这里什么也不缺,一切都很满足,而且打算这么一直待下去。”

石屋门廊下挂着八个金属和竹筒做的风铃和十二个大小不一的铜铃。一条长长的红绿黄蓝白五色藏文经幡悬在门廊的屋檐底下-黛安娜是个藏传佛教的信仰者。

仲春午后清凉的微风吹过,摇弋着大小风铃和铜铃高高低低发出清脆悠扬的声音,屋檐下,五彩经幡在湛蓝的天空下轻缓地随风飘摆着。从门廊眺望而去,山坳中大小栅栏中的毛驴们正一圈圈围在草料盆前埋头安静地吃着草料。偶尔会有一只狗摇着尾巴,吐着舌头从门廊前的小道上匆匆跑过。黑白杂色的小猫“裴舍波儿”躺在我们脚下的一个棉垫上,侧着身子,专心致志地正用舌头细细梳理着自己的毛发。

我们俩坐在门廊的长椅上,沉默地注视着这一切。

在很长一阵静默之后,克里斯卷好一根烟点着,慢慢地吸一口,然后望着门廊外,远处的空谷山脉接着说:

“我从来没有这么满足过。每天和动物们在一起,在这里我是我自己的老板,用不着看别人的脸色。我愿意待在这里,不再回到以前的那种生活,哪里也不去。”

“每天看着这些动物自由快活地在野地里跑来跑去象到了天堂一样,我也觉得象到了天堂一样。

这里就是我的天堂。”

我在牧场的日子也并非都一成不变,黛安娜有时会开车带我到牧场附近的一些地方去看看。其中印象最深的两次一次是到朗派附近的门扎拿(Manzarnar)二战日裔集中营,另一次则是去死谷的野玫瑰峰。

朗派北郊的门扎拿有很广阔一片被铁丝网围起来的荒地,入口处有两座碉堡状石头垒的检查站。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美国政府将在美的所有约十一万日裔移民全部强制投入设在美国各地的十个集中营,门扎拿集中营是其中最著名的一个,关押了其中的一万多名日本移民。

每年四月最后一个礼拜六,前集中营的囚犯及其后代,一些人权组织,还有不少当地人聚集在门扎拿集中营的遗址上举行纪念仪式。今年是四月二十九号,一大早黛安娜就带上我开车前往门扎拿日裔集中营遗址。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政府以日本为交战敌国,为了防止间谍以及其它各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名义关押了当时所有在美的日本移民,上至古稀老人,下至还在襁褓中的婴儿,无一例外,其中不少家庭已经在美多年,甚至是二代,三代。可是与此同时,同样是敌国正与美国在世界各地战场上激战的德国和意大利的在美移民却安然无事。

战后美国官方的调查最后承认,当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些日裔移民参加了任何有害美国的行为,唯一决定把所有日裔投入集中营的因素就是他们的种族。

开车往北出了朗派镇,很快就到了门扎拿集中营旧址。集中营以前的建筑早就在战后被移为平地,除了门口的检查站和被当地政府留作仓库用的礼堂,集中营当年的所有设施都几乎荡然无存,只是荒原一片。现在那个被当成仓库才得以保存下来的礼堂刚被改建成门扎拿集中营纪念博物馆。我们到的时间尚早,就到博物馆里详细看了里面的各种陈列和介绍。

门扎拿是散布美国各处日本人集中营中最著名的一个,之所以把地点选在这里是因为这里远离人烟,条件恶劣,不怕关在里面的这些日本人逃跑。日裔隔离法令通过后,美国政府立即从洛杉矶水电局借来这一大片荒漠深处的空地,赶建了门扎拿集中营。从美国各地押送来的日裔移民家庭被关在被铁丝网中的一栋栋木质大平房里,被了望塔上的宪兵严密监视。

被关入集中营的日裔移民对于遭受的不公待遇绝大多数都是采取逆来顺受的态度,不少年轻日裔男子更为了洗明自己的清白,证明对美国的忠诚,志愿加入美国陆军被送到欧洲战场作战。美国陆军专门组建了一个由这些日裔组成的442步兵团,这个被美国总统杜鲁门战后称为“同时与敌人和自己人的偏见两面作战的”美国陆军442步兵团在战场上的表现可谓英勇惨烈,是美国陆军中伤亡率最高的单位。

战后,前日裔集中营的受害者一直在抗争要求美国政府为他们在二战中受到的不公待遇赔偿和道歉,但直到四十年后-到了1988年,当时的美国总统里根才正式签署法令,代表美国政府向所有被关入集中营的日裔美国人道歉并向依然健在的幸存者每人赔偿两万美元。

我在博物馆里观看里根总统签署赔偿法令的录像时注意到他当时发表的演说里,在有关当时决定关押所有在美日裔的决策以及对整个事件的定论时说了这么一段话,大意是“…我们没有权力去评判作出这项决定的决策者们,当时国家正处生死存亡之际,人们正在为了国家的幸存苦斗,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这是一个错误。”我很欣赏这段看似前后矛盾的措辞,不认为这句话体现的只不过是政客们惯有的圆滑。作为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在其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必然发生经历过各种各样不幸甚至惨痛的经历。对于这些不幸和惨痛,作为后世所应采取的正确态度就应该如里根这段话所体现的-正视,但又不纠缠。一个国家和民族,只有敢于正视过去所发生的一切错误,才能够成长。但同时又只有做到不纠缠,这个国家和民族才会不局限拘泥于过去而不断前进。里根这段话应该说是充满了高度的政治智慧。

我在设施先进完备的博物馆里转了半天,除了许多当事人的回忆,遗址遗物展示以外,还有许多关于后人反思追念的介绍。里面当然也少不了政客们信誓旦旦,诸如要吸取教训,不蹈旧辙,誓死捍卫美国宪法,不让门扎拿的悲剧重新在美国重演的誓言。必须得承认,他们确实是说到做到了。当美国政府再次决定建立下一个集中营时,他们把它修在了关塔那摩,那属于古巴领土。

奥兰恰距离举世闻名的死谷不远,黛安娜牧场的绝大多数野驴都是黛安娜一头一头从死谷国家公园中营救出来的,所以她对死谷一带很熟悉。一次黛安娜带我去属于死谷中最荒凉偏僻的地域之一-野玫瑰峰(WildRose Peak)一带去看她以前展开野驴拯救行动的旧地。

我们的道奇皮卡在荒无人烟的死谷深处的土路上行驶了大半天,越过空旷的帕拉明特谷地,顺着蜿蜒颠簸的土路爬上位于死谷中央的“帕拉明特山脉(Panamint Range)”。在空无人迹的顶峰处,一处荒凉之极的高山平谷旁我们下了车,黛安娜指着近处的荒原和远方的山峰,回忆起十年前她在这里展开野驴救援行动的场景。

黛安娜告诉过我,从约二十年前开始,死谷国家公园管理处开始实行一项政策,要把所有公园范围内的非原生动植物彻底消灭掉。作为美国最大的国家公园,面积约一万三千五百平方公里的死谷国家公园中原来生息有六千头野驴,数百年来一直是死谷代表性的动物之一。但因为这些野驴是约四百年前开始由欧洲移民引入的,不属于所谓的原生动物,所以国家公园管理处命令其职员移除―其实就是射杀-境内所有野驴。管理整个死谷的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在其印发的公园介绍中甚至只字不提野驴的存在,避免公众了解,以利于他们的野驴剿灭计划。

后来黛安娜得知这个消息,于是她站出来,倾尽全力独自与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斗争,最终

迫使国家公园管理局暂时停止了在死谷进行野驴剿杀行动,但作为停止剿杀行动的条件,黛安娜本人必须持续在死谷国家公园内开展救援活动,收养这些本应被射杀的野驴。

在没有任何官方支援的情况下,黛安娜一个人筹集资金,招募志愿者,雇佣专业人士,在整个死谷展开了大规模的野驴救援行动,这也就是我现在工作的“野驴拯救暨保护组织”的缘起。

听着黛安娜的介绍,我实在是难以相信在这个海拔两,三千米,严重缺水的高山之上,最高温度轻易超过四十度,最冷可以到零下十度,自然条件及其恶劣的广漠荒野间,作为一个女人,黛安娜是怎样匹马单枪完成这样一项的大规模动物拯救行动的。

在接近帕拉明特山脉顶峰附近,我们的车子绕过一片低矮的树林后面,路旁突然出现一排高大整齐的圆锥型石造建筑。这群象中世纪骑士头盔的圆锥型建筑一共九个,形状尺寸完全一致,间然有序,整齐划一地排列在狭窄土路旁的一片空地上。这里不属于普通的游览观光区域,我们一路上来,都是人迹皆无,越走越荒凉,猛然看到这九个在下午阳光中默然排列在荒野之中的巨大人造建筑物时,着实觉得有些冲击。

我们下了车走近仔细观看,这些约两三层楼高的圆锥型建筑都是中空,显然就是用附近山坡上的不规则石块,就近取材,巧妙的垒建起来的。黛安娜也一时拿不准这些奇妙的建筑是何人所建,为什么会存在于这荒凉的高山之上。

最后是我在这九座圆锥建筑对面的路旁的一块简单的介绍牌上找到了答案;原来这些建筑是烧炭窑,竟然修建于1879年,已经在这个荒凉的高山之巅矗立了一百二十六年。之所以修建在此是因为当年离此处西边约五十公里处有一个冶炼场,烧炭工人们在此附近的松树林中砍伐树木,就地烧成木炭,再运到五十公里外的冶炼场用于炼制银和铅。

在仔细阅读这块介绍牌上的文字时,并不太让我意外的是;这些炭窑果然又是当年的中国劳工修建的。

当我在西部旷野中旅行时,不管是多偏僻荒芜的地方,到处都可以见到一百多年前的华人劳工们留下的痕迹。当年那些寻找转说中金山的华人劳工们远涉重洋来到这块荒凉大陆时,他们很快就赢得了最优秀劳工的称誉。比如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爱尔兰劳工向来以吃苦耐劳著称。曾经有两个铁路公司老板聊天,其中一个老板宣称他的劳工一天可以铺设十英里(十六公里)铁路,而另一个雇佣爱尔兰劳工的老板死活不信,掏出一万美元要打赌,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这算是笔巨资了。最后结果是那个铁路公司老板轻而易举地赢到了那一万美元;他的那些看上去瘦弱矮小的中国劳工只用十二个小时就把十英里铁路给铺设完毕。

绮丽的山脉,美丽的海岸线,丰富的物产,繁华的都市,加里福尼亚州早已是被众人青睐向往的“黄金之州”。但在一百多年前却远非如此,作为尚未开发的新边疆,对于远在美国东部的人们来说,加里福尼亚完全是个远离文明,生活不易,充斥着暴徒和逃犯的荒蛮之地。加州大部分地方都缺水,象洛杉矶当年完全就是一片只长些枯黄灌木丛的荒漠,远不是现在这付遍地繁花绿茵的国际大都市景象。一般说法认为包括加州在内的整个西部能够得以大发展是因为加州发现黄金所掀起的淘金潮,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完全如此。

当时困扰美国西部开发的最大问题就是交通不便。从美国东部到西部的人员货物运输手段主要靠两种;一是经由南美洲的海上船运,再就是传统的畜力大篷车。而这两种运输途径都耗时耗力。交通不便使得美国西部远离了东部文明,成为西部发展的最大障碍。在当时的西部完全没有工业可言,绝大多数物资必须从东部运去,因为成本不菲,造成整个西部物价高昂,所以当年在西部通用的最低货币单位是二十五美分。虽然后来加州发现了金矿,引来了大批淘金客,但加州的黄金并不能留住这些淘金客们,因为他们的最大梦想就是尽快在加州的崇山峻岭间挖到他们梦寐以求的财富,然后就能早日逃出这块鸟不生蛋,兔子不拉屎的鬼地方,回到东部去享受舒适美满的人间生活。

真正改变加州的是1869年建成的横跨北美的大陆铁路,大陆铁路的建成使得加州的开发才得以成为现实。从美国东岸到西岸,本来需要花费长达数月的低效率长途大篷车或者船运旅行现在仅需要八天,大量人员和物资向洪水一般涌入加州。而华人劳工在横跨大陆的这条铁路修建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在大陆铁路最艰险的西半段,华人劳工约占筑路劳工总数的80%到90%,被称为整条铁路线最困难部分的跨越内华达山脉一段就完全是由华人劳工完成的。在美国人描述和评论当时在内华达山脉中筑路的华人劳工的记述中我找了到这样的记述:“…他们被强迫从日出干到日落,在非常危险的条件下工作,寒冬腊月睡在帐篷里,没有任何东西用来抵御寒冷,以及会将他们的整个营地全部扫入山底的雪崩。”

“…这些中国劳工被从山顶上用绳子掉下去,在悬崖上打炮眼,点炸药,当他们在爆破前没有来得及被拉回去时,往往非死即伤…”

在美国历史上,关于横贯大陆铁路最著名的照片当属那张‘黄金道钉(Golden Spike)’,照片记录的是从东西同时开工的铁路线在犹他接轨贯通仪式的照片。约三千名政府官员,铁路公司职员和筑路工人参加了这个盛大的庆祝仪式,但所有华人劳工都被事先赶出了仪式现场之外。中国人修建了这条铁路但照片上却没有他们。”

十九世纪那些登陆美国的中国人本来是怀着发掘金矿的梦想来到美国的,但当他们登陆加里福尼亚后却发现一切并非如此。中国人并没有权力占有开发富矿,即使可以挖掘一些被白人遗弃的贫矿和费矿也必须向政府缴纳许可费和外国人税-通常这所谓的外国人税只向中国人征集。这些中国劳工还必须同时缴纳人头税,医院税,财产税,虽然在教育上受到排除和歧视却照样得缴付教育基金。中国人最早在北加州的首府沙加缅都附近的沼泽地里开渠围堰,种植水稻蔬菜,中国人开垦出了这片荒地成为良田,但却无权拥有它们,中国人必须将自己开垦出来的土地转给白人后,再向他们租用。中国人为这个国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却无法取得公民权,甚至无权在法庭上作证。

许多华人劳工是来自广东的渔民,当年由于歧视和限制,迫于生计许多人重操旧业在加州海边捕鱼为生。因为当时占加州绝大多数人口的白人的饮食主要以牛羊肉为主,靠小帆船和家族式运营的华人渔民对白人的生活和就业并没有多大影响,且当时那些华人渔民基本上把捕获的鱼在沙滩上晒成鱼干再返销回中国。但加州议会后来却通过法案,以保护海洋生物资源为名禁止出海捕鱼。但事实是这个法案只是为了针对那些华人渔民而已,比如在北加州的蒙特利(Monterey),在这个法案将当地的华人渔民赶走之后,却在同一个地方修建了大规模的现代化沙丁鱼罐头工厂和捕鱼船队,到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就将加州沿岸的沙丁鱼捕获殆尽,以至于罐头工厂不得不关张大吉。

当矿山建毕,铁路修完,良田尽现,美国西部终于能够向整个东部和现代文明敞开大门时,那个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就紧接着出炉了。

美语里有一句著名的歇后语“Chinaman’s chance-中国佬的机会”就正出于那个年代,这句歇后语的意思就是机会渺茫,也确实如此,在这片被称为充满机会的梦想新大陆上,作为一个中国人,当年的那些华人劳工们从来没有被赋予过太多的机会。

美国最伟大的作家马克吐温应该算不上是个博爱主义者。如果你稍加注意他书中关于印第安人或者墨西哥人的描述和评价的话,你大概会认定他是个及其歹毒刻薄的种族主义者。但曾在淘金狂潮期间在西部有过广泛游历的马克吐温却对华人怀着出奇的好感和绝大的同情。他的书中对一切中国人的褒美之词都溢于纸面,而与此同时必定也伴随着对他那些歧视迫害中国人的白人同胞们毫不留情的尖酸挖苦。马克吐温这样地评价到:“…一个中国人对任何白人都是有利的-就算那些最劣等的白人,因为他得为他们的罪恶而受难,为他们的卑劣的偷盗而受罚,为他们的抢劫而入狱,为他们的谋杀而丧命。任何白人都可以在法庭上作证剥夺中国人的生命,可是中国人却不被允许作证控诉白人。我们是一个‘自由的国度’-没有人对此异议-没有人对此不服。(大概是因为我们从来就没有允许别人对此可以表示异议)”

在荒凉的高山之巅,在我眼前,这些一百二十年前的华人劳工们在酷暑严寒中,在没有任何机械帮助下,仅凭双手一块一块垒起来的高高石窑,它们远离人境,寂寞无语地沐浴在余晖将尽的夕阳之中,等待着黑夜降临。

在西部荒野中的这些游历中我不得不产生一些感受;从门扎拿到关塔那摩,从一百年前的那些机会渺茫的华人劳工,再到一百年后的李文和。也许这个国家确实善于在历史中改正错误,但这个国家似乎并不是很善于谦虚地从历史中学习。

从到牧场的第一天我就向黛安娜提及我需要找个地方买双新靴子。但离奥兰恰最近的一个有比较大商店的城镇是北边一百公里的毕晓铺,刚好过了一个礼拜牧场要开车去毕晓铺接丹尼尔的一个也要来牧场作一段志愿义工的英国朋友,我就顺便搭车去买了靴子。

丹尼尔的那个英国朋友从伦敦来,居然也叫克里斯,而且年龄也一摸一样,都是三十三岁。在牧场大家为了把他俩分开就管丹尼尔的朋友称为“伦敦克里斯”。

新来的伦敦克里斯留着短发,胡子刮得溜光,总是一副充满阳光的笑脸。虽然他和我的室友-犹他克里斯一个年纪,但伦敦克里斯看起来象二十三岁,而犹他克里斯则显得要比实际岁数大不少。

伦敦克里斯性格开朗,很快就和我们打成一片。他告诉我们他是以前在非洲旅行时和丹尼尔认识得。丹尼尔去年来的牧场,来了后写信告诉他这里的情况,克里斯觉得很有兴趣就决定来帮两个月的忙,到六月初再走。他是个建筑师,在伦敦与人合伙开了家建筑事务所,所以比较自由。不过克里斯一口浓重的伦敦腔,听他说话比较吃力,就连黛安娜有次都当着我们大家开玩笑说,听我的英语要比听伦敦克里斯的容易懂多了。

两个克里斯和我因为年纪都差不多,脾性也颇相投,所以在牧场里我们三个人一起扎堆的时候比较多,除了一起干活,就是一起聊天,还有就是一起喝啤酒。

我因为胃不太好,所以一直是个“一罐啤酒主义者”,也就是说一天只喝一次,一次只喝一罐啤酒。但在牧场我每天喝的啤酒远远不止一罐,原因有二;一是工作劳累,气候干燥,牧场繁重劳动结束后,啤酒确实是最佳的解乏祛渴的饮料。第二就是,我一直怀疑牧场的水有问题。我们用的水大多是山泉和地下水。到牧场没多久我就发现自己的毛巾虽然每次用完后都洗得很干净,但没多久就开始泛黄,而且牧场用来烧开水的铁壶内侧附了厚厚的一层黄垢,怎么看都象是因为水质有问题。牧场里大家要么喝水,要么喝啤酒,我不太放心那水,想说牧场可不可以买些别的饮料,但又觉得初来乍到就提太多特殊要求不太妥当,就决定入乡随俗,也把啤酒当水喝了。最后也是白天喝,晚上喝,干活喝,休息喝,一直喝到胃开始出问题,嚼两片钙片接着喝。

不过还别说,喝得半醉半醒时干活的感觉还真不错。晕了乎的搬起干草捆干起重活来不再觉得那么吃力难耐了,和牧场里的大小动物们打起交道来也拍肩摸背,称兄道弟,游刃有余得多。

我在牧场的日子里喝了如此之多的啤酒,让我不禁醉醺醺地和大家说:“伙计们,我把我这辈子该喝的他妈的啤酒都在这里给喝完了。”

两个克里斯牧场的树林

克里斯和他的狗麦克斯

一个普通的午后,干完活在院子里晒太阳

伦敦克里斯和牧场的雪佛龙皮卡

贝琪的生日聚会,周围的一些朋友都来参加,又是喝很多啤酒

伦敦克里斯在亲“维伦婷娜”我最喜欢的一头毛驴,牧场用我拍的这张照片作了去年的圣诞卡封面

围在草料架旁吃早餐的毛驴们。

爬上边上的山岗俯看我们的牧场

门扎拿纪念仪式

会场夕阳下的野玫瑰峰烧炭窑(暂时无法找到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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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hadow 2007-08-07 03:03

天涯的帖,一上来还以为是作者,但一楼又看到转贴两字,所以搞不明白。
晕,把照片都转,请问楼主是作者吗?如果是的,当我没说过话,但如果不是,请在题目上加转贴好吗?就当作尊重一下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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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丘 OP ttshadow 2007-08-07 04:48

谢谢你的回复,我已在标题注明:转载二字。
并且在转之前我也看了异域之行的的宗旨、原则和主题
其中一条:
四、本版的几项原则:
2,鼓励原创,也欢迎高质量文章的转载。同时恳请所有人注意,转载文章一定要在标题上标明“转载”字样,并在正文里注明原作者。
:O)没有看到是在标题注明,抱歉。B)我已改正。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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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香如故 2007-08-07 15:45

一口气看完,太精彩了,等待!也谢谢你有心让大家分享这么棒的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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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丘 OP 依然香如故 2007-08-08 02:37

谢谢你的支持..:)有勇气继续转了..;)想看得快些可以看作者的原贴,一楼有链接...:P
你<不同视角看英伦——英国游记>还继续更新吗?也是很精彩很棒的游记呢..在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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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香如故 金丘 2007-08-10 10:09

谢谢夸奖,等心静下来的时候会继续写的.
你转载的这篇游记真的非常独特,我想一个勇敢刚强的男子汉就是这样打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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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2 2007-08-08 07:32

谢谢楼主的热心推荐.中国版的"在路上".
也在天涯上追贴看,跟着他的文字和镜头去旅行.作者的确是个不普通的传奇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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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丘 OP u2 2007-08-08 08:18

握手,我也在天涯追;)
可惜他最近又要出游无法更新了..想来有一阵子等待:(
真的是好棒的游记..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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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2 2007-09-20 21:33

作者要出书了,前几天在天涯作了最近也可能是最后的更新,他在suho建博客了,美文共赏:
http://riverfront.blog.sohu.com/64284889.html

这也是我这几年最用心看的游记了,也来强力推荐给驴友们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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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vshen 2009-09-05 14:09

写的太好了,我就这么一直读,什么都不想做,我想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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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time 2009-09-05 17:41

谢谢分享,难得的好贴,一口气看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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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ole.fbcn 2009-09-06 20:02

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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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小笨驴 2009-09-06 22:59

我可以说这是我在磨房潜水这么长时间来,花的最长的时间看的一个游记。写的真的很好,我一边看一边想像。真的太精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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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房的小艾 2009-09-08 04:58

嗯,有意思,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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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msi808 2009-09-08 17:24

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