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航电字[2007]217号

关于举办2007年莱芜雪野湖全国滑翔伞莱芜的比赛

各省、区、市航空运动协会、航空俱乐部、山东省航空运动协会、莱芜市体育局: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2007年莱芜雪野湖全国滑翔伞优秀选手赛定于9月12日-14日在山东省莱芜市举行,现将本次比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 比赛名称:2007年莱芜全国滑翔伞优秀选手赛
二. 比赛时间:2007年9月12日-14日
三. 比赛地点:山东省莱芜市
四. 报名、报到:
报名截止日期:9月1日
报名地址: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航空二部
电话:(010)67050832 传真:(010)67050839
网站报名:www.soaring.org.cn
  
联系人:王永利
报到日期:裁判员、运动员9月11日
报到地点:莱芜市体育局
交通接站:9月11日济南火车站、车站有接站。如需接站请提前电话通知。
电话:13356670040
联系人:孙秋涛
五. 参赛单位: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航空俱乐部滑翔伞飞行员50名(以网上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六. 参赛资格:
(一) 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并持有中国航协会员证书(2007年注册)
(二) 参加定点比赛要求具有B级以上运动证书;
(三) 所有参赛选手都需持有效人身保险证明。
七. 竞赛项目:
(一) 男、女个人定点;
(二) 男、女个人竞速;
(三) 团体总分
八. 录取名次:
(一) 定点比赛录取男子个人前6名、女个人前3名;
(二) 竞速比赛录取男子个人前6名、女子个人前3名(不足3人录取第1名);
(三) 团体总分前3名(录取每队三名选手);
(四) 本次比赛为获奖选手设立奖品、奖章和证书。
九. 竞赛器材:
(一) 参赛选手所使用的伞具必须是1998年以后生产的产品,并具有产品合格证;
(二) 参赛选手须使用滑翔比1:5以上的伞具;
(三) 组委会有权对不适合参赛的伞具(旧、破)给予禁止飞行;
(四) 参赛选手须配带保护性头盔、备份伞、GPS、对讲机(对讲机频率为145,000-146,000或高频之间)。
十. 竞赛办法:
竞赛执行本次比赛竞赛规则;
十一. 聘请裁判员:
韩兆方、冯如琳、刘晓迎、刘兆伟、叶桐、郑保健、王涛、宁波、元林朝、高鹰、时宇明、洪运刚。
十二. 经费:
(一)参赛选手交通费自理;
(二)食宿由组委会负责(50名以外报名选手食宿费自理);
(三)聘请裁判人员的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由组委会负责。
                               

                                      
二00七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航管中心 比赛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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