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汽车时开车门撞倒自行车 被判刑1年半还要赔钱40多万

来源: 深圳晚报(深圳) 

看似不起眼的开车门小细节,一不小心就容易造成交通事故。12月13日,深圳市交警局通报了一起因开车门时疏于观察造成一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目前开车门市民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近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购物公园路段,发生一起开车门撞伤骑车人的交通事故,一辆小型轿车停在路边,车门打开时,开门的市民因为疏于观察,将一辆路过的自行车撞倒,导致骑车人脸颊骨折.

经现场勘察,交警部门依法认定张某、谭某共同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谭某和张某共同承担401135.18元的赔偿责任,开车门的张某因构成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深圳市交警局交警张艺表示,以上的事故原因,都是由于车里的人突然开车门,造成后方行驶的电动车、自行车避让不及,摔倒在地。有的甚至造成了二次事故,被机动车道行驶的汽车辗轧。

那么如何开车门才正确呢?深晚记者了解到,最安全开门方式就是“荷式开门法”:即用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门,这样上半身会自然而然地转动,头部和肩膀自然向后瞭望,确定后方没车之后,再打开车门。

“开关车门不止是一拉一推那么简单,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司机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愿马路上都能少点危险。“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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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au@126.com 2017-12-14 03:19

应该赔100W,有些司机就是变态;我上个月骑行就遇到了,非要超过我在我前面停车,司机在我后面跟着等我几秒骑过路口之后再停应该不会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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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zhen telau@126.com 2017-12-16 15:21

大把司机是这样的,好像天底下就他们赶时间一样,明明已经快要过路口了还非得加速从前面抢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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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狂人2 2017-12-26 01:13

比起乱窜的电动车或非电动车,小车开门都不及得一提

按法说电动车或人力车在机动车上行驶就是违法的,相信很快就会有新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