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长假远行 2007-11-20 10:04

关于泸沽湖事情的一些看法

(匆匆写了一部分,有空的时候添补修改)

    最近看到论坛一些贴子说,泸沽湖的摩梭人如何如何,看着这些话题,我想了很久很久,发生这种事情,能够赖在摩梭人的头上吗?到底是什么人导致了这种现象的发生?若干年前,我由于从事和文化相关的工作,在滇西北住过一段相对长久的日子,在泸沽湖工作也有颇长的一段时间,和香港学者周华山的态度一样,“我们不是来猎奇的,也不是来观光旅游的匆匆过客,我们是抱着一种求知的渴望来搞研究的,我们时刻关注着我的研究内容,因此,我们必须得走进研究对象的心灵,与他们成为朋友,成为知已……”

    我们旅游的目的是为了什么?或许各有各的看法各有体会,我们不必考究谁的目的比谁的更为纯洁更为伟大,在某种程度来讲,你走过墨脱和我到从来没有去过的潮州的意义是一样的。同样都是玩而已。但是,很多地方,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玩着玩着就多出了很多新鲜花样,比如说去哪里都要泡酒吧比如说大麻比如说艳遇,天晓得还会出现什么新鲜玩意。丽江已经被誉为全中国艳遇率第一的地方了,所谓的游客们,在他们自己的城市玩腻了的游戏,或者抹不开面子在自己城市玩,于是纷纷来到这个地方,红男绿女歌舞升平,毫无估计的高举着艳遇的牌子放肆着自己的下体。

    离丽江只有如此之近距离的泸沽湖,能躲过色情男女的肆略吗?更何况摩梭人有比丽江更为合法化的牌子,走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走婚这个名词被彻底的误解了,包括杨二大妈身为摩梭人也没有搞明白这个名词是什么意思,于是就撩起的裙子高举着屁股走向了社会。当越来越多误解的摩梭文化的游客,纷纷蜂拥至泸沽湖猎奇的那个时候,注定了就会有这种的事情发生了。

    几个小片段
    很多的男性游客一下车,就迫不及待地东张西望,大大咧咧地向当地人询问怎么‘走婚’和怎么找‘阿夏’等问题。
    不少打着摩梭风情文化的营业场所,不知道从哪里地方招聘过来的性工作从事人员,穿上摩梭人的传统服饰,在做完一下文化小游戏以后,重点就会提供走婚服务 ,当然,这是必须付费的。只要你荷包足够的鼓,这里工作的每个“阿夏”都会向你扣手心的,一直搞到你下体不举都可以。
    前期开赴泸沽湖战场湖边开了一家很小牙医诊所的“牙医”,泸沽湖的扎西就非常向往他的生活,因为他总是能泡上来泸沽湖玩的女游客做女朋友,经常向牙医学习交女朋友的经验。是的,泸沽湖的牙医的水平并不是最好的,很多去泸沽湖开荒的酒吧从业人员,他们的技术比牙医更好。我这里提起牙医,无非是想起来,牙医最过瘾的事情是一天只给他的斑点狗5颗狗粮而已。这些从业人员由于工作需要,很多都是穿上了摩梭人的传统服饰。
    在丽江结伴过来的游客,或许在丽江并没有完成他们的艳遇,于是继续在泸沽湖继续由偶遇期待艳遇。

    部分年轻的摩梭人面对如此开放的事物冲击,你认为会人人恪守信念?连你自己都忘记了儒家传统文化是什么的同时,你有什么资格指责他们是未开化的野蛮之人。既然发生了事情,为何默默背着个包就走了?刑事案件,为何不报警? 面子问题?我是不是可以考虑为,晚上和你做爱的人,做得很爽或者做得不够爽?是不是这个人不够帅?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就是你们这些人不报警,纵容了所谓的罪犯?

    其实,这些问题都不是我们需要去考究的。我们只是想想,我们去一个地方旅游,我们带给了这个地方什么后果。这个后果,必须是我们自己承担的。

    我们不妨看看什么是走婚
    摩梭人以“走婚”为标志的婚姻习俗绝不能与西方的“性自由”甚至“性解放”同日而 语。摩梭人的两性关系只能使用“性开明”这个词语,而且还不能算是十分准确。因为在男 人和女人之间,摩梭人的“阿柱”(男)与“阿夏”(女)关系是十分平等的,不存在一点儿的 性 别歧视与性别差异。当建立“阿柱”、“阿夏”关系后正在“走婚”的摩梭男女有一方感到 缘分已尽的时候,他们会十分平静地分手,再去寻找自己的红尘真爱。而结束“走婚”的标志极 为简单,也极为明显:“阿柱”不再到“阿夏”家里约会,或者“阿夏”不再给前来走婚 的“阿柱”开门,均是走婚男女拒绝昔日情感的直率的表白,于是,曾经的温馨与浪漫便不 复存在 ,双方都会平静地接受现实。殉情的故事对于他们来说几乎如天方夜潭。从这一点上来说: 摩梭人在爱情以及社会中的男女地位是极为平等的,也是目前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的两性生 活中极为罕见的。在这里,既没有大男子主义、也没有女权主义。

    之所以说摩梭人的“性开明”与西方人的“性解放”、“性自由”有根本的区别,是因为西方人在两性关系中几乎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主义者,他们崇尚的“自由”、“解放 ”对女人的压力太大,而且在两性关系中男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和道德要求极不平等,处处 彰显着男人对女人的轻蔑、玩弄与歧视,而这些现象,在摩梭人的“走婚”习俗中,你绝对看不到,相反的是,摩梭人是一个保留了母亲社会形态的群落,母亲——女性在他们的社会 地位中是至高无尚的,他们在一首民歌中唱道:“我可以失去一切,但不能失去敬爱的母亲 。”由此你便可以看出他们对女性的尊崇与敬重。

    每一个摩梭人走出他们的生活,都能极快地融入现代社会,着便装、讲普通话;而一旦返回自己的家园,走进“祖母屋”那个永不熄灭的火塘边,他们又变成了一个真正的摩梭人,而且,在与外界人的交往中,他们能宽容外人对本 民族的一切误解与猜测,并且轻易不会与你推心置腹地袒露他们千百年来所固守的精神家园 ,而这一切的接纳与防范都较好地为他们的民族文化的延续提供了一个神秘的心灵空间,因此,摩梭人的生活习俗变得更为传奇,局外人的误解与猜测也就越来越多。

注:周华山博士是香港人,历任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教授,后到北京从事社会性别方面的研究。摩梭人相关专著《无夫无父的国度》、《家无社会》、《天堂家书》、《把屁股放在头上》、《子宫文化》等27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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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 年 2007-11-20 10:28

远方的游客请尊重当地传统民族文化 也尊重一下自己游客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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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水鸡 2007-11-20 13:23

艳遇不艳遇,那是人家自己的事情。
但无论什么样的言语,都不能为出手伤人的恶行和野蛮开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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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屎棍 OP 口水鸡 2007-11-20 14:01

很简单,谁知道哪个女人在外面做了什么事情?在争执的过程中,谁先动了手?
不要把这一切都赖在了走婚头上。在我来看,恶行野蛮大家都有。
被打成这样为何不报警处理?莫非另有隐情
在我看了放弃依照法律途径处理就是纵容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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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 口水鸡 2007-11-21 05:54

好坏对错如果跟种族、地域结合起来说,无异于种族歧视,就事论事好了,而且要搞清楚来龙去脉再说的好.......

LZ的文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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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11 2007-11-20 13:53

不错,LZ!

不同的人,不同的心态|)

因、果,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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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夜孤灯 2007-11-20 14:29

有些人不过是找个理由走私而已。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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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皮狗 2007-11-20 14:57

楼主很严谨啊,完全是治学的态度嘛:P

没搞懂楼主为啥叫“搅屎棍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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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hne82 2007-11-20 15:20

同意!有时觉得现在的人大多太浮躁,太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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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儿 2007-11-20 16:14

顶一把楼主:I
我觉得形成如今景区原住民和游客之间对立现象的绝大部分原因是由于游客不了解及不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承而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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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2007 2007-11-20 16:16

走婚風俗, 是吸引遊客的招數

其實,現在已很商業化

至於, 有人想在當地找些浪漫,

其他人如果不了解雙方的事情

就不應該輕易干涉當中, 畢竟說身強力壯, 可不一定拼得過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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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dywll 2007-11-20 16:36

阅过,留名: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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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色凤凰 2007-11-21 00:58

因果报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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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恋蔚蓝 2007-11-21 06:14

楼主对民族文化的理解有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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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563 2007-11-22 09:31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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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秋雨 2007-11-22 11:07

楼主的文字值得一读!赞同楼主的看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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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老虎 2007-11-22 13:38

不敢苟同~

不是每个游客都为了去猎艳,不是每个人对ZX/杨2感性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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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渭 2007-11-22 16:00

现在的人出来旅游的目的不单纯.
没有信仰无所畏惧,不尊重民族文化.破坏的不是环境还有自然人文.
旅游不仅仅是满足我们的某些好奇和欲望,还应该有对自己和他人的尊重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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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拜天地 2007-11-23 01:53

LZ的观点我很赞同,一些表述如能再斟酌一下可能更有说服力.
在旅游和相关帖中,我们时时看见一些"驴"表现出来太多的盲目自大、矫揉造作、傲气、娇气、稚气甚至戾气(不是指泸沽湖受害那个帖的LZ)。在指责少数民族“野蛮、落后、愚蠢、无知”的同时,以一些极端词语表现出自己更大的无知。
走得地方多了,我们应该更深地体会到56个民族是兄弟的内涵;
稍微了解一点民族史,我们就应该知道,面对少数民族,与面对大自然一样,我们需要的是多一些忏悔,少一些挑战、征服和影响。
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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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uuck 2007-11-23 03:16

就算简单的说,当地人是被外来游客带坏的,但现在一些当地人明目张胆的主动实施性侵害而不顾对方的意愿如何,楼主这又如何解释?难道就如楼主所说:我是不是可以考虑为,晚上和你做爱的人,做得很爽或者做得不够爽?是不是这个人不够帅?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就是你们这些人不报警,纵容了所谓的罪犯? 楼主你就是用爽与不爽帅与不帅来认定那些女性对是否受到性侵害的界定标准的吗?你在这说几句漂亮话的时候,有没有考虑到受害的女性在那种法制并不健全的地方无助和屈辱的心情吗?
虽然楼主你说的堂堂正正,大义凛然的样子,但当地人业已存在的恶习,是我们再也无法回避的事实。有人把这些说出来,不是要给那里摸黑,而是出于他们善良的人性,就算有一个女性看到这样的贴子而避免了被性侵害,那就是一件善事。但我却不太明白你的动机,为什么会这样声嘶力竭的为那些恶行粉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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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屎棍 OP fuuuck 2007-11-23 03:58

这话比我的话说的还轻巧

但凡有一个能够走进公安局报警的,这些人少说就能判个几年了。

我就想不通,为啥个个都很无助个个都很屈辱,然后回来就在能产生“蝴蝶效应”的网络里面,声泪俱下的痛诉自己的血泪史。早干吗去了?

早干吗去了?

早干吗去了?

早干吗去了?

早干吗去了?

早干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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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屎棍 OP fuuuck 2007-11-24 10:28

所以一个被迷奸了,结果是走人,第二个被迷奸了,结果还是走人。

难怪犯人会说,汉族的女人思想不开放,身体却是很开放的。

我曾经是刑警,对于发生案件不报案的事情我一直都觉得很好笑。你列举的贴子,按我法律观点来讲,属于商业纠纷。而对于刑事案件,只要你报案,没有一个派出所敢不立案的。你所说的强奸的报案率不超过两成,不知道这个数据你是从哪里统计得出的结论,也不知道什么机构的统计。

现在,活生生的罪犯放在那里,等着受害者去举报,受害者去哪里了?请问,罪犯不抓了,再提醒有个鸟用,必然还是继续有受害者。

你的说法完全是本末倒置的

对于你讲的故事,我想知道结果是什么?未婚妻被扎西强奸了,然后呢?第二天两个人都走了?哈哈哈哈哈...想知道我笑什么?请你好好猜吧。

fuuuck wrote:
我听到过在丽江开客栈的朋友给我们讲的扎实更恶劣的事情,就是如楼主的贴子所说的,一对准备旅游结婚的年轻人,男的被灌醉了,女的被扎实背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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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love13 2007-11-23 05:27

恩。。。我也应该反省下,不要没有经验就轻易依据别人的过去而武断的下决定。

不过下次去泸沽湖也会小心点,做好自己的本分。

人家都说丽江是艳遇的圣地,不过我来了2年多,倒也不见哪来的艳遇。
哈哈。。可能都老呆在学校吧。。也很少去那些声色场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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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peter 2007-11-24 09:02

不做评论,只做自我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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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野飞侠 2007-11-25 04:34

也可能是这样的情况:
某女士跟摩梭人“一见钟情”后,发现该人跟别的女哟游客也是这样的,气愤得很,为了泄愤,于是在网上发帖子,什么“迷奸”之类的,就出笼了。

网上流传的这些可信度不高。

如果是正规报刊刊登的可信度就高了(记者采访到当事人,才敢发文章的)。不过正规媒体我没有看到有相关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