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正在协助一个著名环保组织从事与环保有关的项目(中国水污染地图),需要很多人手和GPS来定位深圳范围内的
违法排污企业。因这些企业数量很多,且大多分散在龙岗、宝安的偏远
地段,故人员得分散行动,每个小组需要至少一个GPS,我们需要征集十几台GPS。
有否自愿参加本项目的TZ?欢迎报名,尤其欢迎龙岗、宝安的TZ。
如无法参加活动而愿意出借GPS同样欢迎
请在悄悄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会及时与您联系。我们可与您约定借用方式和期限。
谢谢!
环保是一个永恒的课题,深圳的水污染治理花费巨大,虽已有效果,但不从源头上制止水的问题就不可能真正解决,希望生活在深圳的人们,有力出力,有GPS出GPS
没有GPS,严重精神支持,帮顶
蓝牙gps,(需配合PPC)估计没时间出行。
gps可以借,ppc不行(我的手机是也)
你们啥时间要用?
你说的不是很清楚哦
不过建议你执行前将目的、定点地区和数据处理方式通报有关方面,环保很重要,国防意识也不可少,而且是如此大规模的测量定点,切不可犯江西和新疆两个NGO项目的愚蠢错误。
另外即使要人出借,你得先说明怎么个借法,有无手续凭证等等,如何归还等等
首先声明本人是一个环保拥护者。但觉得这个帖子不妥。
1、活动发起的主体不明。“我们”是指的哪些人?“某著名环保组织”又是哪个?
2、如果是协助“某著名环保组织”似乎应该申请该环保组织来协调人员和设备的问题更合适。
3、活动中针对的对象为“违法排污企业”,那么这个违法是由谁来界定的呢?似乎应该不是某个民间组织能界定的。
4、这类的测绘是否是合法的行为?
5、这类活动将牵涉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由此很有可能产生矛盾甚至是冲突。您有何后备措施?如果活动本身又不是合法的行为,后果谁来承担?
由此种种,个人认为这个帖子有不妥。也提醒各位驴友谨慎参与和对待。
PS:磨房是个户外论坛,大家还是尽量让它纯粹点吧。
读了回贴,发现TZ们法律意识挺强的,这点值得我学习。
先就前贴作些补充说明:
1、前贴中“某著名环保组织”是指“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页http://www.ipe.org.cn/index.jsp
他的合法性与否浏览其网页就可知,或者像“红树林边一只鸟”同学这样法律意识超强的可以向中国民政部查询。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之所以成为我笔下的“著名环保组织”,在于它为中国解决水污染问题作的努力(GOOGLE可以搜到相关报道)和其主任马军先生的贡献,马军先生2006年5月入选美国《时代周刊》“2006年全球最具影响的100人”。 2006年6月,他出任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致力于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和污染防治。先期领导开发了一个水污染公益数据库,汇集和整理全国各省、市水质信息、排放信息和污染源信息,通过“中国水污染地图”网站(www.ipe.org.cn), 提供给公众使用。
上述都是公开的信息,从没有人哪怕是被列上“中国水污染地图”网站(www.ipe.org.cn)的企业质疑“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是否合法,这一点请看贴和回贴的同学放心!
上述同学还可继续通过各种渠道查询该组织的合法性。
我是在马军先生今年8月来深圳参加深圳电视台的一个“与龙永图对话环保”(大致意思)节目上认识马军先生的,当时他提到经“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
和全国各地政府环保局(官方提供数据)共同认定,拟了一个各地非法排污名单,“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希望以民间环保组织的身份对这些企业进行监督(这份名单在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网站上也可查到)。但因该中心人手少,而这些企业的资料不全,有的环保局只提供了企业名称,因此很难把这些企业列入“水污染地图”,需要有人协助把列入名单的企业所在的经纬度定位一下,然后把数据传给该中心以绘制“水污染地图”。我当时就表示,我愿意邀请深圳的环保志愿者来协助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做这件事。
-------不知道“红树林边一只鸟”同学看清楚没有,这里没有非法组织,也没有地下接头,每一个步骤都没有人想做非法的事,我们只想为深圳的环保做点事而已。
2、“我们”是指我的同道者。具体人员还未定,大多数可能会是深圳大专院校的老师学生。
3、借用GPS的方式我们会与自愿出借者商量,最好是使用者与出借者相距不太远。
补充说明几句:之所以前贴没有将上述信息写出来,一是工作忙;二我以为“环保”的意义大家都明白,特别是我总爱以己度人,以为既然是驴子,当然会对环保事业一腔热血,毫不犹豫就参加进去。至于像个商人似的,做任何事情都先考虑个人利益回报或是签个事无巨细的合同之类,这个是我欠缺的,一向没有这么做,也没打算这么做。我相信那些上山拾垃圾,那些到贫困地区支教,去内蒙种树......等等等等从事公益活动的人也没有人会这样做。
所以,即使遭致这样的怀疑心里不舒服,我也还是相信深圳会有我的同道,相信上磨房网的会有我的同道。
不大理解你的反应竟然如此激烈,我也是Greenpeace成员,也是军工系统出身,和红鸟提醒你一些必须注意的问题,出发点在于如何把这事情办的更好,而不是着重在你特别在意的“商人”上面。如果你连这点都没考虑,我怀疑你这个计划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相当多的人认为在当今卫星条件下,地理环境空间的GPS数据信息早已公开化,无须保密。这种看法实际是非常错误的,仅仅在今年,打着环保、考察、考古等旗号非法勘测国内军事、交通、能源、水利、矿产资源等领域的GPS数据的案件不在少数,所以GPS数据采集必须经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实施测绘活动,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如果设计邻近地区有军事目标或军事用地的,也必须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一同进行。这是法律常识。
再谈第二点,我相信你把上述问题解决好,很多MF的人都愿意将GPS出借,但你如何保障出借人的利益,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器材器械损坏或遗失怎么办?这个责任谁来承担?如何承担?否则我怀疑你这个项目的可控制性。
至于你下面所说的考虑回报的问题,说句不客气的话,你是在故意扭曲我们的疑问,我自己捐钱给WWF,WWF还会跟我说清楚捐献款项的用途,这是各个环保NGO组织不成文的义务,如果你还不清楚的话,可以参阅各个环保NGO组织网站或直接与他们联系咨询。
尤其是最后你那段话,直接违背环保普及最基本的原则,如果要让每个人都接受自己传导的环保理念,首先要把自己做好,把计划做好,不说完美吧,至少要接近。一个完善的环保计划是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并重的。
第一次发此类贴子,有很多问题是没遇到过的.
发首贴时,我只想低调去做这件事,详细信息通过悄悄与愿意出借GPS的TX沟通就行了,原本就打算这项工作主要由我认识的人来一起完成的,没有考虑公信力的问题;
发第二贴时是考虑到有TX愿意出借GPS了,但被“红树林边一只鸟”和其他几人这么一质疑,无论如何也要澄清和说明一下有关问题,以对得起那些愿意出借GPS的TX的善意;
第三贴是为什么发呢?中国环保NGO直到现在在国内还是较前卫,且不说我们的法律并不完善,就算“法律文本”完善了,相比较环保NGO的先锋做法,法律仍然有很多滞后之处。环保法律都不完善,更不用说公众环境了。在这样一种条件下,从事环保要等所有条件都完善都具备的话,现在中国的环保NGO可能一家都不会生存下来,事实上很多环保NGO都是由从事环保的热心人士“没有条件创造条件”这么做起来的,中国民间环保一直在争议中前行才能走到今天。就本案来说,如果照红鸟们的想法,我就应该先成立一个在民政局注册的NGO,然后给每一个参加者买保险,也许还得要求他们签一份由至亲签名的生死状,才能继续往下做。谁有经验的请帮忙算算这得多少时间得调动多少资源?但说实在话,我除了自己的热心没有这些资源,我也没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到了关外经常找不着方向,我到关外去找一个较偏地址一定会比本地人花上不知多少倍时间精力。这项计划年底前要完成的工作之所以落在我这样一个一无所有的书生头上是因为没有其他人去做,如果红鸟TX或微沉默笑TX自认比我更有能力,能调动更多资源去做这项事情我当然是让贤啦,可是你们会去做吗?
这项工作的来龙去脉、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标的我前贴已经很清楚了,请你不要一个劲儿地往“测绘军事设施”上误导其他人,是什么企业在什么地方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的网页上都有标明,也经过当地环保局认定,环保局会无端把一个“军事设施”公布到污染名单里吗?我这么解释了如果你仍然要怀疑我们会拿着这些GPS去“测绘军事设施”(谁都知道在国内这个话题是很敏感的),按你的逻辑,那些拥有GPS的人不是个个都可能是间谍?大家在户外使用GPS时不是都在从事“非法测绘”?你自己有没有GPS?你要是有,或者曾经使用过GPS,我也可以怀疑你“非法测绘”的,按照你的逻辑,恶意揣测一个人的动机不需要证据,成本又低,还显得你特大义凛然,你要显你爱国也不能就这样踩别人。
话说回来,我这第三贴不是为我个人叫什么屈。这里先说一个故事,有一个我和我的同道都非常尊敬的著名环保人最近在接受某中央媒体的记者提问“如果有下一辈子,你还会从事环保吗?”他的回答是“不会了”,当时听到转述我们在场的人全都楞住了,我们以为他会说“会,我还会。”但我们也理解他为什么这样说,因为他在这个职业上已经九死一生,九生一死,脱了不知几层皮,典型的“献了青春献家庭,献了家庭献子孙”,他说过很多次感到很累。二十年来他多次出入环境险恶的地区从事心爱的事业付出极大努力从不言累,累的是心,即使他已经做到这程度,仍然有那些没有任何根据就向他和他的组织泼冷水泼粪的人,这些人就是爱吃“人血馒头”,他能不累吗?鲁迅先生都无话可说,还有谁更能替那些为了大众的利益默默努力的人说话?我的所谓“委屈”跟这位老大比起来连九牛一毛都比不上。所以你们“恶意揣测”得再险恶,只要“有关部门”并没有根据你们的“报料”就来找我麻烦,对我是不构成打击的,即使因为你们恶意搅局破坏了从磨房上借到GPS的可能,我和我的同道还是会尝试通过其他渠道去借GPS,我们还是会尽自己的能力把这项工作做下去。
对于要把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拿到这里来说,我还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不妥,我并不是他们的成员,只是一个志愿帮他们做事的人(他们可没有给我提供什么条件没有给我买保险),事实上他们把对中国水污染问题的研究做到这个程度,靠他们仅有五、六个人的专职机构成员肯定是做不到的,他们也接受了分布于全国各地的众多像我一样的志愿者的帮助。
“恶意揣测”只要轻轻说几句话,我就得说上这么多来解释,看,想去做好事的人和不去做却即即歪歪的人在一点上就无法对等。
到底是我反应过激还是“恶意揣测”太恶毒,请看贴的TX自我判断吧。
还要说一下风险,如果只是一般的风险,那做任何事都有风险不多说了。如果是担心与被测企业有冲突,我认为如果你大张旗鼓地上门去告诉他:“我来测你这个非法排污企业的经纬度”,该企业保安当然会用狼牙棒侍候你。但你不告诉他,就不用与他打交道,又不是说非得到他们大门口,在保安的眼皮底下去测。
还有一个GOOGLE地图的问题,诚然,坐在办公室里GOOGLE一下就得出数据当然舒服多了,我相信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的人员也都会用GOOGLE这项功能,但这正是他们严谨之处:GOOGLE数据、官方数据与志愿者数据相结合,这才是一个科学的态度,也是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具有较高公信力的地方。
愿意相信我们的同学,到时借用者会与你商议借用的方式和损害赔偿之类的具体内容(本来这些内容都只想在悄悄里说的)
说了那么多,我像那位老大一样感到累了,你们爱泼冷水就泼吧,爱“恶意揣测”就去揣吧,我可不想把时间都花在与你们打口水仗上。
同意红鸟的意见,整篇文字除了偏激和偏执,无法再看出其他的东西,你需要的是冷静的头脑和条理思维。
(本来写了很多,想了下,算了,删之)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你去咯~
谢谢ZHARP同学,今天有点忙,我稍候与您联系
环保大家都会支持的。
红鸟只是提醒了一些问题,楼主不必要因此而觉得委屈
好心不一定都能办好事。如果所有的活动都更严谨,不是可以减少出问题的几率吗?
看了你的回帖,除了过激的言词和情绪化的暴跳如雷,俺没有看到什么其它的正面回应。
倒是明白了,确实是没有人赋予您“执法”的任何权力。正如您所承认的,您的活动可能会受到如保安的制止等等,但您只是避重就轻的回避说不要保安看到云云。如果事情都象您所想当然的这样简单吗?如果身为高级知识分子的您就是这么轻率的行事,那么出事就是非常有可能的。并且这类事情仅仅是不让保安看到这么简单吗?还有更多问题您想到了没有呢?从您的寥寥几语的随意召集和忿忿不平回复的牢骚中,俺没有看到您考虑过,更没看到您有何现实有效的手段解决。您想过没有?您是要召集大家去投身到一个很有可能引发冲突的事件中去。
另外,就算不是军事设施按照测绘法,你这个仍然是非法的。如果别人或者您所说的“违法企业”拿这个理由去阻止你,出了冲突事件恐怕您要担当的责任是首当其冲的!环保不是凭着意气用事去做的,有时间多读点法,亏您还是大学教师!
如果你把这类质疑当成“恶意揣测”,俺只能说明小人之心来看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