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去交警队办事时,不想看到这样一份东西,偷拍了下来,希望能提高部份车友的法律意识,而且没必要、没理由去恐惧各位的宝马不敢上路的情绪。
在什么文件上看到的啊?
为什么还要偷拍?
不经别人允许。。。。本人也是个业余摄影爱好者
本人这几天因修路原因被逼走布吉关,我在机动车道边上而且在什么协管和交警面前骑过都没人管我。
我天天早晚上下班骑广深高速,从同乐关到南头北出口的3KM都没人管我 哈哈
兄弟注意安全啊
只是一张纸,写着处罚非机动车的注意事项,这是人家的内部规范文件,其实大家给点时间看看交通安全法,就知道这是法律已有的规定。
莫非以后骑在路上要随身带一本交通安全法? 必要时给交警上课?
保存到手机里面。 随时准备给交警上上课。 你应该把公章的部分拍出来才对
嗯 嗯 ~有了公章估计作用大些,唉~这世道也难说~~
LZ提供的这份资料不完整 我们仅仅知道处罚非机动车的操作程序 有如下问题 1,这件文件的文件头? 2,发文单位? 3,发文单位的公章? 4,发文时间? 5,操作程序的开始实施时间? 6,该操作程序的实施范围? 7,对于以前处理过的非机动车,有没有法律追溯力? 没有以上几点,从我的角度理解 这份资料只是让我看到了一个规范化的操作程序 本人是个粗人, 并不是有意给LZ出难题 还请LZ原谅我的直言直语 亦欢迎各位拍砖!!
我说兄弟,网上大把有关交通法规的知識,你或者進入交警局的网站看看就知道了,这些所谓的操作程序在交通法里是明文规定的,交法在2004年開始實施就是这样的,我想这个你不用我端到你面前吧,我想你们知道自由是相对的吧,你要骑自行车竟然連交法中有关自行车的几点法条也赖得去看?这样我感覺遇到从大山里出来的人。有关这样的法规知識我在几个討論帖都说过,大家都是有文化、能上网的人,但我为大家这样的战战驚驚感到可笑或者说悲哀。 我想这偸拍的东西,你要我把你所说的東西都亮出来你敢吗,我是不敢的,因爲这涉及到会不会触犯法律的關係,如果別人同意我发表那我就敢了,就想玩攝影一样 我所以敢把这样的東西放上来,是因爲这本身交法里就有的规定,我这样提出来是想告訴大家,交警也要依法辦事。我幵车也将近十年,我知道在什麽情況下可以走可以停,我想自行车也一样,这都要我去熟悉法律,起码与自已行事有关的法律要了解。 话语有冒犯大家之处请凉解。还有交法大到廣東省的規定好象共有四部左右,你们看看非機動车的有关規定就行了,不用看整篇,还看一下处罚規定就知道了。
其实很赞成这样的文件规定,说明很多车友所谓的恐惧只不过是违章之后害怕被处罚。交警的处罚大多是有道理的。所以在市区骑车遵章守则是很必要的,是给自己安全也给别人安全。
我都是晚上出发
交警都下班了.......
我晚上有时在交警下班后幵车。。
接上,意思是交警下班后,骑自行车或幵车也不仅是个人的事(你幵车就要面对骑非机动车及行人),就像幵车难免会遇到什麽事情一样,那就需要自己依法处理,如果你不懂法,遇到幵车撞到人或撞死人,事发后如果你不懂得交通法的規定,做出一些行爲(如未保护好現場或幵肇事车送傷者去醫院等),造成本来是不用判刑的結果却给判刑了。
估计是交警内部简编的执法要点、注意事项之类。 如果是真的话,就是说如果自行车确有违法行为,交警应该采取罚款的办法,而非直接扣留自行车。 车友的运用:如果在合规骑行的情况下,遇到以无牌为理由要扣留自行车的,要据理力争;如果在确有违规情节而被拦下,如交警要扣留自行车,应提出接受罚款,反对扣留自行车。 不知当否
又看到车友发贴的疑问,自顶一下。
我看到一条:
自行车超宽、超长、超高!!!!!!!!!
那航海的双人车就不能跑了。
人在车在.罚款可以,拖车没门.实在不行,就把车当场拆成零件值钱的自己带走......
自古:民不与官斗,贫不与富斗,切记切记
目前看来: 我们已经遵守所有的规定,只是他们可以毫无理由的扣车。
在什么文件上看到的啊?
为什么还要偷拍?
不经别人允许。。。。本人也是个业余摄影爱好者
本人这几天因修路原因被逼走布吉关,我在机动车道边上而且在什么协管和交警面前骑过都没人管我。
我天天早晚上下班骑广深高速,从同乐关到南头北出口的3KM都没人管我 哈哈

只是一张纸,写着处罚非机动车的注意事项,这是人家的内部规范文件,其实大家给点时间看看交通安全法,就知道这是法律已有的规定。
莫非以后骑在路上要随身带一本交通安全法?
必要时给交警上课?
保存到手机里面。
随时准备给交警上上课。
你应该把公章的部分拍出来才对
嗯 嗯 ~有了公章估计作用大些,唉~这世道也难说~~
LZ提供的这份资料不完整
我们仅仅知道处罚非机动车的操作程序
有如下问题
1,这件文件的文件头?
2,发文单位?
3,发文单位的公章?
4,发文时间?
5,操作程序的开始实施时间?
6,该操作程序的实施范围?
7,对于以前处理过的非机动车,有没有法律追溯力?
没有以上几点,从我的角度理解
这份资料只是让我看到了一个规范化的操作程序
本人是个粗人,
并不是有意给LZ出难题
还请LZ原谅我的直言直语
亦欢迎各位拍砖!!
我说兄弟,网上大把有关交通法规的知識,你或者進入交警局的网站看看就知道了,这些所谓的操作程序在交通法里是明文规定的,交法在2004年開始實施就是这样的,我想这个你不用我端到你面前吧,我想你们知道自由是相对的吧,你要骑自行车竟然連交法中有关自行车的几点法条也赖得去看?这样我感覺遇到从大山里出来的人。有关这样的法规知識我在几个討論帖都说过,大家都是有文化、能上网的人,但我为大家这样的战战驚驚感到可笑或者说悲哀。
我想这偸拍的东西,你要我把你所说的東西都亮出来你敢吗,我是不敢的,因爲这涉及到会不会触犯法律的關係,如果別人同意我发表那我就敢了,就想玩攝影一样
我所以敢把这样的東西放上来,是因爲这本身交法里就有的规定,我这样提出来是想告訴大家,交警也要依法辦事。我幵车也将近十年,我知道在什麽情況下可以走可以停,我想自行车也一样,这都要我去熟悉法律,起码与自已行事有关的法律要了解。
话语有冒犯大家之处请凉解。还有交法大到廣東省的規定好象共有四部左右,你们看看非機動车的有关規定就行了,不用看整篇,还看一下处罚規定就知道了。
其实很赞成这样的文件规定,说明很多车友所谓的恐惧只不过是违章之后害怕被处罚。交警的处罚大多是有道理的。所以在市区骑车遵章守则是很必要的,是给自己安全也给别人安全。
我都是晚上出发
交警都下班了.......
我晚上有时在交警下班后幵车。。





接上,意思是交警下班后,骑自行车或幵车也不仅是个人的事(你幵车就要面对骑非机动车及行人),就像幵车难免会遇到什麽事情一样,那就需要自己依法处理,如果你不懂法,遇到幵车撞到人或撞死人,事发后如果你不懂得交通法的規定,做出一些行爲(如未保护好現場或幵肇事车送傷者去醫院等),造成本来是不用判刑的結果却给判刑了。
估计是交警内部简编的执法要点、注意事项之类。

如果是真的话,就是说如果自行车确有违法行为,交警应该采取罚款的办法,而非直接扣留自行车。
车友的运用:如果在合规骑行的情况下,遇到以无牌为理由要扣留自行车的,要据理力争;如果在确有违规情节而被拦下,如交警要扣留自行车,应提出接受罚款,反对扣留自行车。
不知当否
又看到车友发贴的疑问,自顶一下。
我看到一条:
自行车超宽、超长、超高!!!!!!!!!
那航海的双人车就不能跑了。
人在车在.罚款可以,拖车没门.实在不行,就把车当场拆成零件值钱的自己带走......
自古:民不与官斗,贫不与富斗,切记切记
目前看来:
我们已经遵守所有的规定,只是他们可以毫无理由的扣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