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有一张3月底收到的清远的罚单,显示为2008年2月4日11时18分在京珠高速清远段超速不足50%,处罚款200元;已被电子警察拍照。要求接到通知书15日内到清远交警接受处理。偶到现在5月份了还没有去交罚款。请教各位大虾,拖延不交有什么问题吗?产生滞纳金吗
没有问题!
不会产生滞纳金!
先到 深圳交警网查询是否有,有也不用着急,等到你要年审时再处理!
我曾经有一个韶关的罚单,不理它,大约半年后,在深圳交警网就查不到了,自然也就不用处理了。
呵呵,希望能有你好运气,半年后交警网上不见了。
2楼所述是否可广为采纳?or个案?
我的是06年拍,前几天车要年检才去处理的.
没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