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山野 2008-10-31 02:40

登山者遇野猪——吃了它——吃不完带着走

最近看到报纸上有一篇这样的报道《南方都市报》中山读本+珠三角
说深圳的一群山友遇到一只受伤的野猪,(受伤是因为被猎人布下的夹子夹到。)
然后山几名登山者很激动,虽然觉得受伤的野猪很可怜,但队员实大想不出什么法子,最后领队用随身带的登山绳迅速的结束了它的生命。然后大家轮流的把这只重达50多公斤的野猪抬下了山下的餐馆厨师做了当天的中餐。吃不完的部分还被其它的队员打包带回家。“以前我只觉得狗肉好吃,现大才发现原来野猪肉比狗肉更好吃”--一名队员说

我只是想说你们大路上遇到的一只普通的野生动物,没有产生仁爱之心,还结束它的生命吃掉它……这种是什么样的心理。
登山本来是一种亲近大自然的一种形为,现在变成什么了?————“猎奇”“残暴”

我在这里把这个报纸的内容打出来,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认请自己的这种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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眺望远方 2008-10-31 03:45

我应该知道是哪个队的,嘿嘿.但是不说,他们说那个野猪腿部已经高度腐烂,还带着铁链子(兽夹上的),就是放生,应该也活不了多长时间,他们好象休闲游玩的那种山友,出去好象还带小孩子什么的,几个人能把野猪收拾了,估计野猪应该也是差不多不行了.]
这个事情我意见保留.不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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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发仔 2008-10-31 03:47

我能笑笑吗 也不知道怎么样评论了 就当我飘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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绮子 OP 2008-10-31 03:49

我晕,不是给小动物洗伤口,包扎。反而是用登山绳迅速结束了它的生命……
如果你快饿死了,为了生存而杀它,我们无话可说。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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绮子 OP 人生若只如初见 2008-11-01 04:49

这位同学,如果在路在我看到你家的小孩让其它小朋友欺侮,我只要对自己说:“这又不是我的小孩,关我P事”你认为这是正确的吗?

请不要忘记所有的动物都是生物縺的一环,我们的地球正在受到动物不平衡的灾难。比如前一两年的洞庭湖的鼠灾……就是因为当时鼠的天敌蛇少了、猫头鹰少了。
我们去登山的目地是什么?强身健体?还是破坏环境?一草一木我们都要爱惜更何况是一生命。

“一花一世界,一沙一乾坤,一句一智慧,一篇一人生”慢慢思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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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火山 绮子 2008-11-15 13:27

吃野猪正常,受伤的野猪脾气很暴躁的,还能给它洗伤口?就算以后好了也会报复人的,在我老家那边就经常有野猪咬死人的。
再说这几年封山育林,野猪也多了起来,很多地方都是野猪成灾。
不要把野猪跟自家的宠物之类的比,最好躲开这种凶猛的动物,不要妄想还去救它。
有句俗语请记住:一猪二熊三老虎~!

在泰国一只大象在一次出街表演时看到一个男人,它突然向他进攻,用大鼻子抽打他。用脚踏他,最后这个男子死去。后来调查才知道,这只大象在小时候,这个男人常常用石头打这只象。象的记忆力很好,所以才发生这样的事情。

说到猪,由其是野猪,它的智力是很高的!如果你给它包扎,我相信不会出现东郭先生的例子。

再者说,我在户外去很少主动的去折树枝。被动与主动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如果你主动伤人和你被动伤人在法律上所负的责任是不一样的。

在说能不能吃之前先说个笑话,但是真事。朋友在加拿大一个小镇住,非常平静,几年都没有大的刑事案件。小镇环境很好,到处都有野生动物,鹿、兔子、松鼠和天鹅等。最近一次的刑事案件是一个流浪汉用刀劫持了一只天鹅去抢劫一个便利店,店主害怕天鹅因自己被杀死,非常配合劫匪,当然,最后的结果是警察制服了坏人,解救了天鹅。。。
遇到受伤的野猪能不能带回来吃?卫生健康是一个问题,比如寄生虫、疾病检疫;最关键还是它是否属于你的物权范围。在一个法制的社会,不是你捡到什么都是你的。在国外,如果你捡到东西必须归还,这叫物归原主;但法律规定,物主必须按价值的一定比例付给捡东西的人,有的国家这个比例是20%。也就是做好事有好报被法律化了,当然你也可以给更多,捡东西的人也可以不接受报酬。捡到的东西在一定时间内无人认领,政府就可以把东西归捡到的人所有。
回到这里,你有权打野猪么?野生动物的属权在谁?如果一个人无权打野猪,那他也无权捡人家打的野猪,否则可以认为是偷窃人家的财物(假定设夹子的具有打野猪的权力)。所以,在当今物欲横流、纸醉金迷的今天,还有谁不把捡到的东西当自己的真是主流文化精神的缺憾。。。

8D8D8D

1.应该多关注一下是谁下的夹子
2.野猪不是小动物、更不是宠物,而是保护动物
3.下夹子的人太没道德了,下了夹子也不过来收,野猪要是死了多浪费呀。。。@##¥@#@&&×(:D
4.另外,正如这位提醒的,受伤的动物不要随便吃,注意卫生和健康啊&×&¥&@×¥:D
5.绮子MM要注意,保护并不等于丝毫不伤害,爱护不等于溺爱,适当的锻炼才能使其健康发展。。。对人还有打是亲骂是爱一说不是?呵呵 玩户外当然也不是自虐。。。 8D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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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之游 2008-10-31 05:00

吃野猪正常,受伤的野猪脾气很暴躁的,还能给它洗伤口?就算以后好了也会报复人的,在我老家那边就经常有野猪咬死人的。
再说这几年封山育林,野猪也多了起来,很多地方都是野猪成灾。
不要把野猪跟自家的宠物之类的比,最好躲开这种凶猛的动物,不要妄想还去救它。
有句俗语请记住:一猪二熊三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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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社阿灿 2008-10-31 05:09

对于一只受伤较重已濒临死亡的野猪,这样的处理方法,偶认为好象没什么太大的原则问题!!不至于上纲上线到人性仁爱之说,一如对那些被某些病痛折磨生不如死的的患者和亲属申请要求实行安乐死,在一些国家已经立法同意了!!
整个事件首先有一个前提:
已经重伤且凭野猪自身恢复能力无存活机会,同时人工救治亦不能施行和有效(对于野猪尤其是受伤的野猪的攻击性,在没有有效的麻醉条件下,谁能去近身救治,就算在理想状态下,可以去救,一般登山者又怎么会有或带上麻醉及有关救治工具)。
如果按LZ的意见,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才是仁爱的,才是正确的呢!恭候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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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黑的石头 深社阿灿 2008-11-02 18:28

1、我同意登山者不具备专业的野生动物救助能力,不应该冒然采取救治行动而给自身带来危险。和上面的道理相同,接触并处死野猪也是危险的行为,显然几位登山者处死野猪是出于食用的目的,而不是为了帮助野猪摆脱痛苦。正真能帮助到野猪的做法,应该是通知野生动物救助站等专门机构。

2、如那几个登山者所为,把野猪打死带走吃掉,你“认为好象没什么太大的原则问题”,我以为是个大大的原则问题,这里面涉及到一个野生动物的处理权力的问题。抛开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不讲,你认为,对于野生动物,只要你有处置它的能力,你就有权处死或是捕捉吗?请问你的环保的含义是如何理解的?还是说你认为环保不是必要的,只是拿来说说的?

个人意见,非饥饿原因而食用野生动物是低素质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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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ma 2008-10-31 06:17

一点看法:对于未经过检验检疫的野生动物,尽量不要食用,否则可能对人体产生致命的危害。其它无特别意见(野猪并非保护动物)

建议做法:迅速绕道离开(防止遭到意外伤害)

结论:如果都想LZ那么悲天悯人,估计下野猪夹的村民要喝西北风了。LZ大概把对温情的宠物情结错放到了血淋淋的自然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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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en2006 2008-10-31 06:41

山友抬百斤野猪下山

无独有偶,一些到盐田骆马岭游玩的市民也称近日在山上看到了野猪,而且还生擒了一只。10月26日,小张和某户外网站上的一群山友溯溪盐田骆马岭水库。上午9点,他们从水库底部出发,一路攀爬,中午12点,到了骆马岭山的半山腰,大家泡在天然形成的水潭子里享受大自然,突然,几声猪叫声打破了深山的宁静。

胆大的小张和另外几个山友手拿登山棒,循着猪叫四处寻找。在一片空地上,他们看到一只肥大的野猪被夹子逮住了。“那头猪很大很壮实,而且很凶,我们都不敢轻易靠近,而是在远处用绳子慢慢地把它的腿绑住。”半个多小时后,他们将山猪绑在一条木棒上,三四个山友竟合力将山猪抬上山顶,再装上车送到山下的饭店。

http://jb.sznews.com/html/2008-10/30/content_3921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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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员 2008-10-31 07:35

猪肉且先不论好吃与否,也先不争论是否该实施安乐死或者鉴定是否到该实施安乐死的阶段.
还是先看看政府相关规定
=============================
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2000年8月1日以国家林业局令第7号发布实施)

偶蹄目 Artiodactyla

猪科 Suidae
33 野猪 Sus scrofa
==========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局网站http://www.forestry.gov.cn/distribution/2000/08/01/zcfg-2000-08-01-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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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ma 护林员 2008-10-31 07:53

论据充分。仁爱之心虽然不必,但从野生动物保护的角度来看,吃掉确实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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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rtykelly 2008-10-31 07:58

那只能通过报警让警方进行处理放生吧。呵呵,估计那一队的山友是广东人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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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情莫莫 sportykelly 2008-10-31 15:55

我们是驴子,当然应该跟猪和谐相处啦。

太有主见了,不要有不和谐的声音,不要有地域歧视,那跟吃猪的人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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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古力:) 2008-10-31 08:07

登山 狭路相逢野猪 吃掉
有关方面表示,野猪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提倡市民随意宰吃

日期:[2008年10月30日] 版次:[SA46] 版名:[深圳读本 八新闻]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登山友们将野猪抬下山准备下锅。报料人供图

在登山途中发现一只已经奄奄一息的受伤野猪,你会怎么办?深圳一支登山队的队员们选择了迅速结束野猪的生命,然后抬下山做成午餐。

“虽然我们经常登山,但在山上发现野猪还是第一次,现在回想起来还很兴奋。”福田区某公司白领小赵是一个登山迷,几乎每个周末他都会和一帮登山爱好者们聚在一起活动。上周六中午12时许,他们一行8人结伴登至盐田骆马岭的半山腰时,突然发现地面上蜷缩着一只灰色的野猪,“当时它的左腿被山中猎人布下的野猪夹子夹断了,已经奄奄一息。”小赵说。

虽然觉得受伤的野猪很可怜,但队员们实在想不出好法子救它,最后干脆用领队随身携带的登山绳迅速结束了野猪的生命,然后大家轮流将这只重达50多公斤的野猪抬到山下的餐馆,让厨师帮忙加工做成了当天午餐,吃不完的部分还被其中几名登山友打包带回家了。“以前我只觉得狗肉好吃,现在才发现原来野猪肉比狗肉更好吃。”小赵笑称。

市野生动物园的工作人员表示,野猪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提倡市民随意宰杀或食用,以后若碰到类似情况,可以致电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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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rtykelly 2008-10-31 11:50

哦,那我们还不清楚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的电话呢?谁知道呢?我经常登山呀,万一遇到类似的情况就可以直接打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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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rtykelly 2008-10-31 11:51

这些山友为什么都只是穿着游泳裤还赤脚走路,不痛吗?实在不像我们这些业余玩户外的风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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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 2008-10-31 12:09

一头活野猪可以卖几万块钱啊,那些搞特种野猪养殖的收购,死猪就不值钱了。
不管猪是死是活这帮人要被警察抓住,除非有林业部特批的执照,恐怕得进去住一阵免费旅馆吃免费大锅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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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rtykelly 黑心 2008-10-31 13:01

哇这么值钱呀?我现在不要什么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电话啦,我要你说的搞特种野猪养殖的收购电话啦。好几万呀,:O):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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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海棠 2008-10-31 13:25

飞过,都不知道怎么说。

在我们老家呢?遇上了的话,是一定想办法把它杀了,吃了它----改善生活。

来了深圳,在这座文明的城市,这样做是不对的。

给我遇上这样的事,还是放了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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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天剑客 2008-10-31 14:29

我所想表达的和楼上的意思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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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水三千 2008-10-31 14:34

当初某些人的脑袋被门夹了于是乎弄出来个什么野猪保护条例/现在很多地方的乡下野猪为患是何等的严重而这些脑袋被门夹了的家伙确拿不出什么办法来治理猪患。

保护生态平衡不是简单的保护某一物种而导致其泛滥成灾。

吃了也就吃了呗,只有那些一天到晚吃饱了没事情做的妓者出于填充报纸版面的需要才会那么煞有其事地把这种事情当着一回事来报道宣传,然后引出来一帮野猪卫道士出来指指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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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黑的石头 若水三千 2008-11-02 19:09

如你所言,“保护生态平衡不是简单的保护某一物种而导致其泛滥成灾”。但现在部分农村野猪成灾的局面,显然不是因为政府制订了什么针对野猪保护条例,而是由于之前的生态环境破坏太厉害,导致狼,虎等天敌绝种造成的。追根溯源,并不是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造成了“很多地方的乡下野猪为患”的局面,恰恰是前些年对野生动物自然环境的破坏造成了现在后果。说事也不说清楚先后关系,也不知道谁脑袋被门夹了。

对于受灾农村应该采取何种措施对付猪患,应该由当地因地制宜的采取措施。在深圳这个没有农业的地区,野猪还没有到成灾的地步吧?即便数量过多,就要采取见到就吃的措施来平衡吗?

这些野猪卫道士的指指点点对你有何伤害呢?为野猪卫道有何不可?

其二:动物都是生物链的一环,说开了去,生物(包括微生物)都是的。回过头想想,你我每次户外,都要弄折多少花花草草,都要踩死多少蚂蚁昆虫啊。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怎么办呢?赶紧去面壁思过并给这些生命超度吧,而且以后也不要出门了……

很明显,你意识到了户外运动会给自然带来冲击。但不能因为这种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就逃避我们负有降低这种影响的责任。如果你真的不明白这个道理,作为磨房驴友,认为你有必要你到这里学习。低冲击性登山http://www.doyouhike.net/forum/21690,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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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流浪 2008-10-31 16:14

现在怎么哪么多山都有野猪了。楼上的这则报道内容,昨天晚上深圳新闻也看到了。
在惠州象头山也不少野猪出没。
国庆节期间,登山象头山的几位驴友,见三头落入水渠的小山猪爬不上水渠,将他们捞起,放回山中,值得学习。一时成为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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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的笑 2008-10-31 23:56

不发表观点,都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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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乐2008 2008-11-01 01:08

山上存在这么多兽夹,不只有没有发生山友被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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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y511 2008-11-01 01:09

我小时候吃过野猪,
我们那里的是大山,野猪多得很,经常让一大片农作物颗粒无收……
所以在大山里,农村人遇到这样的野猪,吃了是合乎情理的
因为破坏的农作物没有任何赔偿

但在深圳,文明城市,应该不同了
野猪并没有伤害人们,只要人们不主动去接近它们
吃掉它似乎就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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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野飞侠 lly511 2008-11-17 14:02

此言差矣,是人类侵占了野猪的领地,才导致野猪毁田.
野猪本来就不是给人吃的,而是给华南虎吃的,
都是因为人类贪吃,贪婪,自己养猪吃还不够,还要嘴馋抢了华南虎的口粮,才导致华南虎饿死灭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