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一些欧洲国家机场警方加强了对中国旅客护照上“签名”项的检查,若发现护照上无签名,将视为无效护照并对持证人罚款。

为避免入境受阻,外交部领事司再次提醒出国公民:出行前务必检查护照(包括因私、因公护照)上的“持照人签名”项目,如无签名,请及时补签。

来源中国外交部网站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cgtbtx/t4728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