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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26 04:53

我看本次极地事件,以及由此想到的AA、自助理念。。。

我看本次极地事件,其中几个比较重要的环节:

第一,700元组织费,究竟算不算商业行为?

我很认真的看了“有时间”的费用列举,首先说一下,他们的费用不贵。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的行为究竟是否属于商业行为。

什么叫商业行为?就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行为",到底最终赚到钱赚不到钱,那另说,很多公司还因为亏损倒闭呢,但是不能因为他们没赚到钱而否认他们是商业机构。同样,极地户外也如此,不能因为他们几乎不赚钱或者赚很少的一点钱,而否认他们是商业机构,他们的行为是商业行为。

并且商家看重的利益是长期的。退一步说,我们假设极地户外本次活动一分钱没赚(考虑到通信费,设备折旧费等,我也认同有时间对费用的计算是合理的)。。。但是,极地可以通过本次活动发展他的会员,可以扩大他的影响,客观上是有利于他的将来的盈利(比如,可以通过销售户外用品来盈利)

以上是我站在一个商家的角度来思考的,但这没有什么可耻的,商家不赚钱难道让他们喝西北风?说真的,如果我是一个商人,我敢我说我想法子赚钱的招一定更多,更有吸引力,并且也一定让我的用户满意。我对我的创造力有信心。。。跑题了:D

第二,极地组织对于愿意听从其活动食宿安排的人,收了250,这多出来的100元,显然是商业收费行为。当然,按照极地的计算,这100元钱,向参加者提供了满意的消费。但是再怎么样,客观上,“极地”和参加驴友构成了商家和消费者的关系了。

第三,磨坊的理念之一是自助,自助的其中一部分才是AA。AA什么意思?可以理解为“费用均摊”,换个角度理解,那就是任何人不以此盈利。AA是相对“盈利目的”而言的,所以极地的宣传不应该在磨坊这个平台。

第四,我很想由此谈开说说,什么是自助精神。大家还记得不记得地球的那篇文章?里头有句话,磨坊的自助理念仅存AA了。。。。。我对这句话记忆深刻。。。并常为此反思。大家还记得不记得小百合那篇文章,关于误区一二三――给新驴老驴提个醒?(这两篇文章也许也含有偏激之处,但有些道理,我很赞同)

地球那文章我一时没找到,希望老驴帮我提出来

误区一二三――给新驴老驴提个醒 by 小百合
http://forum.doyouhike.net/ut/topic_show.cgi?id=15146&pg=1&age=-1&bpg=1

我自己做过头驴,也参加过其他头驴组织的活动。我发现目前新驴普遍过于依赖头驴,路线如何设定,玩什么景点,食宿怎么安排,统统都依赖头驴的制定。可是一旦真的出现不尽如意的情况,又开始埋怨头驴。这些人已经在逐渐丧失自助精神:

看看shellbaby的贴子和她的无奈:
即使我已经声明本次活动无领队无头驴,但还是收到一些第一次去阳朔的朋友的咨询:去了怎么走?活动怎么安排?……或许有人又会说了咱们倡导DIY,我能就这么解释吗?

为什么不能这么解释?DIY有什么问题,假如把DIY理解为自助的话,有什么错?头驴没有义务替你安排计划,尽管很多头驴都会把自己的计划写出来,但那是他的计划,不是你的。很多人过于依赖于别人,忘记了自己也应查攻略作计划的责任,自己也应该对本次活动付出劳动。是的,越来越多的人忘记了自己的义务。忘记了自助精神。

最后,我想说,在加入磨房半年多来,我越来越能体会到磨坊的精神。比如自助旅行,这是我所热爱的,我喜欢去探索未知的环境,甚至是一个异国他乡,我喜欢把自己置身于陌生街头,喜欢靠自己的探索去了解那个未知的世界。当然,这一切都很麻烦,出门前就要查大量攻略,甚至还要去面对面咨询过来人的经验,打电话预定交通食宿,还要查目的地天气情况,如果是出境自助游,还要申请护照签证兑换货币,你还要面对陌生的语言。——我曾经自助去过北美,旅馆都是自己在网上订的,真的是麻烦的要死,但是我乐于为此疲惫,因为我喜欢靠自己的双手去探索。。。这才是自助精神。

就拿本次极地活动来说,如果是交了250元的人,那么食宿交通活动全部由别人安排,甚至极地还要带药品带通信工具,一切的一切极地全给你搞定了。这还是我们所倡导的自助旅行吗。

我们永远不能忘记,磨坊不是一个商业平台,而是爱好自助旅行或者自助户外活动的平台。

PS:写到最后,个人认为,极地的组织形式无可非议。并且价格也很公道,并且大部分参加者也满意(我看很多人也回复表示满意),也许以后我有朋友,他们想去阳朔但他们不需要自助形式,我都有可能推荐“极地”。可是,无论如何,极地的活动组织,都算不上一个AA的,自助的活动。这是和磨坊最大违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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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葱 OP 2003-02-26 04:59

对了,“有时间”给我发悄悄话,公布了他的密码。允许我查看。我想说,我是个普通网友,不代表磨坊管理者,所以我觉得我无权查看。其次,我也相信“有时间”的费用计算,这不是主要矛盾,那也更用不着看。

在此感谢“有时间”的信任,希望那些“让JD滚出去”以及“查什么税”的话就不要说了,没意思的话,对不对。大家坐下来心平气和的交流才有利于磨坊的成长。

而且,过激的话语反而容易造成误会,我曾经就被人误会过,风波只怕还甚于这一次极地事件,所以我更体会得到消除误会的必然性。

btw,我是在英文操作系统下用南极星最破烂的输入法输入的,这输入法烂的程度简直无法想象,甚至影响我下笔的思路。烤,希望一番苦心打得文字,有人认真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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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心 于小葱 2003-02-26 09:13

小葱,你丫还没有向我道歉呢,就又在这里批评起我来了。:!(:!(不请我FB咱们没完!8D8D

查税之事我还是要附和的,JD既然这么大声在这里说他们收费是天经地义的、是如此有理的,那么交税也应该是天经地义的吧。
我反对到磨房这里来破坏磨房理念还说话很大声的人,目的是让他们低调一点。

补充几句,对事不对人:
我相信旅行社应该有实力提供比他们更优惠的价格,且旅行社已经在许多线路提供了优惠价格,比如去泰国旅游的价格。那我们能欢迎旅行社到域外版活动吗?
而旅行社的公司成本费用以及利润从哪里来呢?尽管我相信JD的价格是优惠的,但我更愿意相信他们还是赚钱的,就象是旅行社很便宜但还是赚钱一样,相信JD的人们也明白批发和零售的价格有多少差异的,别在这里玩数字游戏了,赚就是赚了,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
有道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奉劝JD把自己的商业行为远离磨房。

注:我和小葱较熟悉,才用此语气,大家别因此而拍转啊: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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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剑 2003-02-26 05:20

小葱说的极是!
这是磨房的立足之本,户外运动的网站多啦,如果没有环保’安全’自助‘AA的人文精神,那磨房和他们又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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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之石 2003-02-26 05:25


支持一下,把在“谁出卖了磨房“、“谁能理解AA制的真实含义”两帖中的回复转抄于此,大家共勉。
严重支持小葱!:P

本来只是看看大家的发言,觉得很热闹,也让人对磨房的理念有了更深的理解。没想发言,最后还是忍不住出来说几句。其实跟现在讨论的主题有些偏离,但都是因为这次讨论联想到的,也就一起说出来。

1、磨房精神首先是自助。既然是自助,首先自己应该对自己的旅程负责,你想去哪里,你想用什么方式,你想怎么完成,都应该有自己的想法。即使是新驴,对路线、费用、出游方式没有概念,通过磨房中相关帖子的浏览,甚至别的网站中搜寻,一定可以找到自己想要的信息。那种把自己交给头驴,头驴怎么带,我就怎么走,不参与意见的人根本算不上自助,只是跟了一个有免费导游的旅行团罢了。
2、其次互助。既然一起出游,大家就是必须相互信任相互帮助的朋友。在自助的基础上完成互助,共同前进。
3、团队精神。大家是一个临时团队,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出行。行程的制定本是相互协商和相互妥协的结果,也许头驴的安排你不满意,但是如果多数人同意,就应该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接受。实在不满意,你也可以自己走自己的,本来就是相约同行,不能“相约”就不要同行!
4、最后是费用AA制的问题,AA就意味着分摊费用,不管你作为头驴或组织者为这次活动遭受了多少辛苦,付出了多少努力,都是在你认可了磨房精神的基础上去做的。既然如此,大呼你的辛苦,大喊你的付出,有什么意义?我承认你的辛苦,我也感谢你的付出,但这决不是收取费用的理由!(即使头驴的通讯费补贴我也不是很赞同,保留意见)你如果觉得做头驴划不来,又累又辛苦还落埋怨,你大可不做,没人强迫你去做!也不要以需要有人带新驴为借口,很多新驴正是被那些热情、友好、善意的帮助惯坏了,以为头驴本来就是这样的,造成真正按照磨房精神办事的头驴反而被批评误解。收起不必要的好心,新驴们才能更快成长!

补一句:我也只能算新驴,只参加过磨房的一次相约同行,两次长假远行(一次还是作为召集者),但我每次自认还是符合磨房精神的。

至于那些不符合磨房精神的召集活动,盈利的商业自助活动,出于好心为驴友提供方便的基本没有盈利的活动(如此次JD的活动),甚至旅行团的活动,都是大家自由选择的,也无可厚非。天下什么样的人都有,喜好当然各不一样。但这不是磨房的精神和理念,既然如此,就请这些活动远离磨房,即使要在磨房召集,也请在召集帖中明确注明,放在[青石老街]这样合适的地方!

我对AA制的理解: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大家平均分摊费用,每个人出自己花费了的那部分费用。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如果一个活动时间很长,包含了若干小活动,肯定有些人没有参加所有全部的活动,他应该仅支付自己参加了的活动费用。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有些为了保证活动组织顺利及安全租用公共器材的行为,如对讲机租用,可以召集的时候就申明强制分摊。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至于一些关于导游费用、公用药品、服务小费、集体照相胶卷及冲洗等等费用,属于选择性的消费,不能强制认定属于公共消费而进行分摊(因为导游可以不请;药品可以自备;照相胶卷和相机可以自备,冲洗可以自己进行,甚至可以一张相也不照!),应该在活动之前就加以申明,采取自愿原则,最好通过前期集体讨论达成一致意见!认可你的做法就加入你的队伍,不认可的可以不参加,由他自己选择(哪怕他虽然不愿意这么做,但是因为太想参加活动而勉强接受,甚至回去了还耿耿于怀自己难受,但毕竟是他自己的选择,没什么可抱怨的。)(哪怕因为意见不统一,最后四分五裂,只落得你自己孤家寡人独自踏上行程,甚至计划夭折,最后不能成行,但你毕竟给了大家讨论和选择的机会。)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至于再来的一些费用,什么组织费、通讯联络费、拉关系时请客吃饭的费、因为冲洗照片而花费的公共汽车费、因为劳心劳力导致的精神损失甚至生病导致的治病费用,如果有人愿意承担这些费用就让他承担好了,我坚决抵制交费,我拒绝为此付费。我会感激、尊敬你的辛苦努力和付出,但我不会用物质来败坏你的良好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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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天 2003-02-26 06:02

我喜欢磨房,就是喜欢磨房的自助、自由自在的自助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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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2003-02-26 06:06

我觉得这跟AA一点关系都没有,磨房在去年5.1之后就已经禁止商业召集了,变相的也不行。说到这里心里很不舒服,什么时候磨房才能恢复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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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小遇 2003-02-26 07:22

AA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理解:
1.朋友之间,无论是吃饭玩乐,各自买单,此AA的原本。
2.磨房AA定义:为了均摊活动费用(如车费等)或者是为了旅行方便(有效利用资源)而组合的集体成员共同承担旅行发生的费用。

DIY:
DIY,do it yourself,这个和AA的关系有点牵强。AA和DIY本来没有直接联系,但是他们又是相伴相存的,既然是AA,就应该DIY,当然不要和在必要时的援助相混淆。还记得一年前和麦田守望者有过的争执,那就是“是否应该在旅途中发扬帮助他人的精神”。我觉得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的事情,我坚持谢绝帮助,而我也不会轻言“我来帮你吧”,因为每个人都有一种力量,它叫“潜能”。我相信我们都有一种直觉,可以感受到什么时候说“would you give me a hand”,什么时候又说“can i help you”.反过来说,既然是DIY,那当然AA。

把这个移植到磨房,那就是一种基本的理念,所以我们AA、DIY,反对商业召集。所以我们热爱这片净土,热爱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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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飞熊 红尘小遇 2003-02-26 10:59

非常认同.:)
我的理解,"AA+DIY"体现的正是磨房提倡的"自助"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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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子 2003-02-26 07:26

GP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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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joy 黑子 2003-02-26 08:16

这位黑子兄弟,你不认同磨坊的理念,就别来此转悠,眼不见为净嘛,但请不要在此喷粪。
磨坊与商业户外店,有各自的生存空间和游戏规则,说不上谁对谁错,只是它们满足了不同群体的需求。磨坊不欢迎商业行为,就还它以清净,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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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 2003-02-26 08:42

:)每每参加磨房的活动,看着头驴不辞辛苦的张罗,感激之情油然而生,心想只要不过份,他们可以收取适当的织织费作为补贴或作为一种报酬,我想那样我的心情会平衡一些,,,虽然这违背了磨房的原则(AA),但是按劳取酬这更近人性!
其实在你付出一些金钱的同时你也在受益啊,所以勿须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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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葱 OP 精彩 2003-02-26 08:54

朋友,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劳动都是要求回报的。
如果按你的道理,我第一个建议给我们磨房的每个斑竹,每月发工资三千,他们花在论坛上的时间只怕每天也有几小时呢。多辛苦啊。星期六日还不能休息。
:D:D:D:}):}):}):}):})

给你个务实的建议,如果你觉得头驴不辞辛苦的张罗,你于心不忍。那么你唯一可以做的贡献就是,加入到他们的行列中,至少参与付出。

比如自助旅行可以申请做财务;比如爬山做收尾做开路做接应;比如类似“百公里”这种大规模活动可以申请做义工;什么职务都不做,你也可以帮助打印攻略参与制定行程计划等等等。总之你可以做出很多,来用实际行动支持头驴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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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虫飞 2003-02-26 09:03

让商业行为远离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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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 2003-02-26 09:15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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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皮 2003-02-26 09:20

:^):I让商业行为从为数不多的纯净地点滚蛋!!!!!

在磨房想赚钱,那还不如自己开旅行社,光明正大的赚钱!!!

不想开旅行社就去找个工作吧!!!

打着磨房的旗帜:~)来赚钱,居心叵测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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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 2003-02-26 09:32

:)"按劳取酬"给头驴或给斑竹只要他们提出了要求,我欣然接受,未尝不可,因为这本来就是我的想法!
至于他们接不接受这份报酬,或者象你所说的不图回报的话,那是他们的事,你以乎也代表不了全部!再说我在此也只是发表一下自己的感触和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而己!
至于你所说的活动中我可当当财务,或写写计划之类的,我想只要是力所能及的事,我会很愉快的接受!

最后表达一下我对你的不满:你的理解能力似乎很有限,而且习惯爆粗。。。所以不敢再去怪你了,怕你的粗话或脏话成篇的来,我毕竟俗人一个,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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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葱 OP 精彩 2003-02-26 09:41

你错过理解我了。

我只是不同意你的观点,绝无半点讽刺的意思,我那些笑脸可不是讽刺你哦,因为我也是磨房的一个小小的副版斑竹,我那些笑脸意思是——如果有捞三千元这种好事,哈哈,太好了,太好了。。。。是我的奸笑。你不要误解。

当然,这种笑,归纳一下,是开玩笑!

精彩派对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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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 2003-02-26 09:40

:)哦,你把贴子改了,那句脏话不见了,太好了!不过我的贴子己经发出去了,这样吧,你就当我没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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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葱 OP 精彩 2003-02-26 09:43

‘靠’是我的口头禅之一,不是脏话的意思。一个语气助词,多流行于北京人或者其他北方人中。
不过最后我还是怕你误解,也删除了。
希望不要增加节外生枝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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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间 2003-02-26 09:41

发完“谁出卖了我们的磨房”部分澄清帖,我就不愿再说任何多余的话。
我的第一个帖子就指出了“接受于小葱等对事情的态度”,即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能实事求是地说话!所以我信任你能客观地看问题,把密码提供给你。
我把密码给你,是我对你的邀请,希望你能通看我的悄悄话记录。这样可以更客观地认识此事。

回答局外人的质疑无助于解决问题,我在这把事情的始末说明一遍。
1.事实真相:
2月18日周二,接到安妮宝贝电话,说可不可以帮带磨房的活动给我们领队费,我拒绝了,但同意共车仅平摊车费(事后结算是147.5元),并多次提醒她要跟大家讲清楚是共车而已。极地网站在周三截止了报名,磨房和极地报名比例大致1:1,我的几个朋友还被推到了下周,最终成行。

说明:不是极地到磨房去召集,而是极地善意地接纳了磨房的朋友;由此所有说极地到磨房着商业的说法是错误的。
在这有个疑点,安妮宝贝、shellbaby是不是马甲?所以我把我的悄悄话向能理性看待本次事件的我能信任的朋友(斑竹,在磨房受尊重的头驴)公开,因为悄悄话记录可以反映“安妮宝贝、shellbaby是不是马甲”!但我不可能向每人立即公开这些,因为记录可能被破坏,就怎么也讲不清了。他们看了,我现在可以向大家公开悄悄话记录,密码是444400,希望大家不要删改其中任何内容(发件箱是48条,收件箱是46条)。
安妮宝贝、shellbaby不是马甲证实了,我极地户外帮磨房带一群没有头驴的新人去阳朔,怎么说都是在帮忙吧,我无话可说!磨房的驴子们都有自己的工作,没有时间能把事情始末搞清楚可以也没办法搞清楚,但一窝而上群殴之就幼稚了,使我想到了农夫与蛇的故事!

2.事实真相:
上车后我们分发了我们准备的资料,并介绍了阳朔线路天气、集体装备的使用、领队的作用、住房情况、户外注意事项以及预收费用,当然也附带介绍了极地的产品(大约一分半钟,这也是我们组织活动的目的);特别用了很多口水为单独行动的驴子介绍当地资料。
说明:既然车上有一半极地的人,而且我们是主人,磨房是共车;主人说点话介绍一下自己反而违反客人的规矩,未免强盗逻辑了吧!

3.事实真相:
关于预收费用是这样介绍的:大家预收250元,到阳朔独自行动的预收150元,多退少补!单独行动的活动结束后退回了2.5元!
说明:
至于财务,是由磨房的油条担任的,我把极地的会员预收费用也交给磨房的驴子来管理的……如果有人又以为我是在耍小技巧,我又要无话可说!

至于批判的核心问题 组织费用
安妮宝贝的帖子跟帖的特别说明是我发的,就是关于组织费。前面的报名者她能告之,而后面的几个驴子可能不知道。但我履行对安妮宝贝的承诺,就是同意模磨房朋友共车到阳朔。在磨房上召集的是安妮宝贝,她借用了我们的召集帖子,她有些东西没处理好,是磨房的事,责任应该由我们承担吗?无稽之谈!

4.事实真相
阳朔下车后,参加集体活动的我们安排的住宿,前往杨堤,徒步、过渡、吃饭,接回阳朔;第二天租自行车、风车山庄、遇龙河、农家饭……每笔费用清清楚楚。没有参加集体活动的有7人,整个过程仅承担车费147.5元。
说明:的确有人在到达阳朔后参加了我们的集体线路,交了20元(装备折旧、通讯费用、意外费用、领队费用)。报名参加磨房活动是否就一定不能借用装备、不能请领队……那不是没有人身自由了?通看
“谁出卖了我们的磨房”所有跟帖,只有老妖怪是交了20元(装备折旧、通讯费用、意外费用、领队费用)的,另外还有土豆和TINA 是没有集体活动的。看看他们是怎么说的,他们是当事人!

在马路上看到有人倒在地上被几个人踢打,就以为一定是打小偷,上去就是两脚;如果是几个流氓打一好人呢?什么是丑陋的中国人,“上去就是两脚”的就是,进了磨房就纯洁了?

5.声明
另外我要声明,我们是注册极地体育用品公司,我丁丁就是企业法人,合法经营,欢迎来查,我们的网站上有营业执照的影印资料。极地户外运动俱乐部是极地网站用于推广户外运动、致力环保的一个平台,是非盈利性的。极地俱乐部每次的活动组织是对本身顾客以及潜在顾客群的回报和培养,就算是带了商业目的,将来你购不购买还是顾客自己的事,对吧?而活动本身是绝对非盈利的。
我们不同于磨房的召集:(【特别注意事项】 此次活动,没有领队没有召集人没有固定线路没有...只是为了分摊车费 ,不能负责各位的安全问题, 最终形成本次自由活动召集。紧急电话:1390000000,拜托大家长话短说.),
极地的召集:(我们的活动有领队,有固定的线路,有固定的装备药物……我们专职的领队负责各位的安全,我们有专门的联系电话用于活动过程……) 导致我们的活动必然发生(装备折旧、通讯费用、意外费用、领队费用等)费用, 我们总不能白贴钱请大家玩吧!北京三夫就是如此, 你认同,你参加就是了。比如这次,我们可能会倒赔一点点,但没关系,这次活动的参加者肯定会到网上买我们的东西。极地公司是商业机构,极地俱乐部不是!

结束语
认真看完本帖,相信你会了解事件的真相。我们依旧欢迎来自任何地方的朋友参加我们的活动。由于磨房上“上去就是两脚”的过激言论已经损害了极地的商誉,我们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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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浩 有时间 2003-02-26 10:16

谈到法律!很好。知道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灯泡是最好的警察。那就好好公开的接受法律的评判吧。

如果事实如你所说心怀坦荡,没存任何的JS心理。那我敬服你,如果说一套做一套,那就是一种欺骗。:!(

To于小葱:
查税是国家赋予税务稽查机构的权利。既然丁丁已经在其帖子里承认了他的经营行为,当然按照税法是要纳税的。而且工商局还有检查其经营合法性的权力。
还有你,没有剥夺我说话的权力吧!你可以有不同观点,但是说不说,说什么是我的事阿?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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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心 元浩 2003-02-26 10:29

谈到法律!很好。知道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灯泡是最好的警察。那就好好公开的接受法律的评判吧。
[/quote]

是啊,还用法律来吓我们?!
我觉得应该是我们拿法律来吓JD才是。

to有时间:兄弟,你如果还不低调点,真的要打电话给税务局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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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飞熊 2003-02-26 10:05

呵呵...小葱的中肯,豁达和真性情(刚刚也看了他在<阳朔 我的孤独之旅>的回帖)...:)
不多说了,怕有互相吹捧的嫌疑...: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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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边雨 2003-02-26 10:26

此文既能客观,中立地分析问题.态度又诚恳,说的好.支持小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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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边雨 2003-02-26 10:32

说句题外话,自助精神是磨房宗旨,我们是因为认同,并愿意身体力行去实践这个理念才走进磨房..不认同这个理念的人,干脆就别来了吧.省点力气,注册个ID也是要花精神花时间的,我的ID可是用了几乎一个星期才注册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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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带 2003-02-26 10:49

非常认同小葱和红尘小遇的话.其实出现这样的问题或争执并非一件坏事,磨房现在有了较大的名气,也吸引了一些盲目跟风的人,让大家在思考这些争论的时候,能了解磨房真正所坚持和倡导的理念是什么,并进而反思自己的行为.褪去从众心理,相信大家都是有思想\有责任感的人.
我们都很珍惜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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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主 2003-02-26 11:02

建议XX商业组织把磨房驴友多余的钱先退还吧,这样才体现组织的实力。或捐给冰点太阳的慈善机构吧!
不要在吵了。尤其是XX商业组织,本来都没人关注,再吵下去就真的影响声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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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剑 顽主 2003-02-26 12:23

呵,你可太厉害了,吵了半天,先就想到要钱了:):):)。磨房的力量不会只体现在这上面吧?:P:P
大家先把道理吵明白了,什么事情只会越辩越明,我觉得这是首先;其次,是要考虑以后怎么去解决这个问题,我相信这种事情不会是第一次,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次,这次既然把它拿了出来,我们何不一次性的把他解决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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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间 顽主 2003-02-26 13:48

又一个不调查就打人的!整个事情没有涉及“多余的钱”,只有有人要求赔JD落水对讲机的钱,我没有要!

现公布全部磨房涉及20元/人(装备折旧、通讯费用、意外费用如对讲机落水、领队费用)的名单:油条、油条+1、情仞、晴天娃娃、潇洒、亚丁、亚丁+1、亚丁+1、brenda、娃娃菜、娃娃菜+1、老妖怪;共12人。
这些人的话是最可信的,最知情的!
问问他们极地有否“抢”了钱?问问他们报名前是否知道要与极地合车?

是否磨房所到之处,当地就应该马上臣服于磨房规矩,即使磨房借用了人家的车?是否在磨房注册之后就签了卖身契,不能有选择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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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ver 2003-02-26 13:46

于小葱 wrote:
我看本次极地事件,其中几个比较重要的环节:

我们永远不能忘记,磨坊不是一个商业平台,而是爱好自助旅行或者自助户外活动的平台。

本人认为如果磨坊不是一个商业平台,那就不会出现一个个广告。
如果这次事件发生在在这里做广告的商家,可能又会有另一番景象。
商业归商业,精神还精神。没必要买两根葱,还大谈什么理论吧。
头驴放了鸽子,总不能要一帮新驴没了着落。
广东有句俗语:“食碗面反碗底” 我想这样的人还存在着。
有精力的人不如现实点,想想怎么好好地赚自己的票子。
生活好起来了,谁会管你如何去“小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