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是菜驴,走得比较慢,15点30分左右,在快要下茶溪谷的坡上捡到绿色军胶鞋一双,请物主认领,可发悄悄给我。小物件,但还是希望能物归原主。一定时间内如无人认领,请允许俺处理此鞋,就定两个星期好了 处理不包括交送警察叔叔,我怕我把鞋交送警察叔叔,警察叔叔会把我送到精神病院估计是没人来认的,俺也穿不了,送人的份
半夜三更不睡觉
来疯:发财了?呵呵!应该没人认领了。
应该是人家不要的吧
我也有这种感觉
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