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自行车 2009-05-20 04:32

2009全国自行车公路和场地冠军赛摄影比赛征稿

原贴:http://www.lgca.org.cn/bbs/dispbbs.asp?boardid=1&ID=2815&replyID=2815

2009全国自行车公路和场地冠军赛摄影比赛

征稿启事

一、活动主办

2009全国自行车公路和场地冠军赛组委会

深圳市龙岗区体育中心管理处

深圳市龙岗区自行车运动协会

二、活动背景

希望通过世界通用的一种语言—摄影,藉由摄影人士不同的摄影眼、取景角度…,为2009全国自行车公路和场地冠军赛的精彩瞬间留下最真实的纪录,发掘透过镜头的诠释,展示自行车运动的独特魅力、参赛运动员的风采及龙岗区体育中心人文与自然的和谐美景。

三、大赛主题及参赛说明:

1、本次摄影大赛征集以2009全国自行车公路和场地冠军赛赛场内外精彩片段、龙岗区体育中心美丽风光为主题的彩色、黑白摄影作品。

2、本次大赛接受数码、胶卷摄影作品参赛;

3、参赛者提交作品数量不超过10幅、围绕2009全国自行车公路冠军赛(一站)和场地冠军赛(一、二站)题材,作品尺寸:8X12寸;

4、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联系电话、通信地
址及邮政编码、照片简要说明等。以上数据填写不全者将取消获奖资格;

5、作品要求: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彩色,黑白不限。作品可以是数码摄影作品或经扫描的摄影作品,除裁剪及亮度调整外不能进行其它电脑处理;

四、比赛、评选及奖励

1、本次自行车比赛日期为2009年4月25日开始--5月16日;摄影比赛征稿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30日(以邮戳为准);

2、大赛组委会邀请摄影专家担任评委,由专家评定最终获奖作品,于2009年6月中旬公布比赛结果;组委会将在深圳商报上设专版刊登获奖作品,并在龙岗区体育中心进行展览;

3、从入选作品中评出一等奖1幅、二等奖2幅、三等奖3幅、优胜奖10幅,奖金分别为: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优胜奖200元。

五、 其它事项

1、参赛者必须保留作品的拍摄原图;

2、参赛者所提交的作品将被视为一种公开发表,所有参赛作者均同意其参赛作品公开发表、展出、印刷;主办单位有权在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参赛作品进行出版和展览的权力,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

3、参赛者必须以个人名义参加比赛

4、作者对其参赛作品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如参赛者剽窃他人作品而产生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法律责任,与主办单位无关;

5、本次比赛不收费,不退稿;

6、所有参赛作者,均被视为对以上内容,规定和要求的认可;

7、大赛主办方保留对该比赛进行解释的权利;评委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不接受申诉。

六、报名

1、报名方式:电话报名或网络报名

2、报名地点: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深圳市龙岗区体育中心管理处办公室;

电话及联系人:28937288,向小姐 28937009,李先生

邮箱:lgqtyzx@163.com

六、投稿办法

邮寄(或送稿):深圳市龙岗区体育中心管理处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向小姐、李先生);

电话:28937988/28937009 邮政编码:518115

备注:请在信封上注明:参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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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不禁弄 2009-05-20 13:02

参赛者所提交的作品将被视为一种公开发表,所有参赛作者均同意其参赛作品公开发表、展出、印刷;主办单位有权在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这个观点,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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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不禁弄 2009-05-20 13:03

干脆直接征集,无偿使用还直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