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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无线电对讲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无线电对讲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2009年06月19日 07:20深圳商报【大 中 小】 【打印】 0位网友发表评论

各对讲机使用单位: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通知》和《广东省清理违法使用无线电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拟于2009年6月至12月对全市无线电对讲机(含手持机、车载台、基地台)进行清理整顿,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范围

凡在深圳范围内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功率在0.5瓦以下的公众对讲机除外),包括工厂保安、物业管理、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餐饮娱乐、商场宾馆和行政事业单位等公务执勤使用的手持对讲机、车载台和基地台均属清理整顿范围。

二、清理整顿内容

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是否全部申请了无线电频率,办理了电台执照;是否按照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定的工作项目和技术参数工作;无线电执照是否有效。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6月15日至7月31日)

凡使用对讲机而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电台执照或多用少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行到市民中心政务大厅34、35号窗口(市无线电管理局办事窗口)按实际使用数量申请频率,补办执照,使之使用合法化、规范化。

(二)监督检查阶段(2009年8月1日至12月30日)

8月起,我局将分区域、分行业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检查。对逾期隐瞒不报、未补办设台手续或少报多用的,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给予没收设备和1-5万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10万元罚款。对拒不配合检查的单位将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四、有关要求

1. 凡需使用无线电对讲机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市无线电管理局申请无线电频率,办理电台执照后方可合法使用。

2. 凡销售、使用无线电对讲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销售、使用经无线电管理机构型号核准,并标有核准代码的无线电对讲机;销售者应告知购买者使用对讲机需到市无管办办理相关使用手续。

3. 设置、使用无线电对讲机必须按年度缴纳无线电管理费用,并按核定的频率、功率、区域等进行工作,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办理变更手续。

咨询电话:0755-82001177

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政务大厅34、35号窗口

福田区滨河大道3002号无线电管理大厦16楼

网站:www.szradio.gov.cn/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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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椒炒肉 2009-06-29 01:15

了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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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烦xfspace 2009-06-29 10:17

欢迎清理整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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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xis 2009-07-01 09:51

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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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垃 2009-07-02 14:10

和HAM 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