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自驾之路 2009-07-24 02:04

北京出新规【有偿拼车属黑车,处3W~10W罚款】,学习学习哦!

学习资料如下:请车友们认真学习、领会……
http://www.chinanews.com.cn/cj/cj-gncj/news/2009/07-24/1788739.shtml

“条例摘要: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或者货运经营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门回应 “收费拼车实质等同黑车”

交通部门人士称其扰乱运营秩序该严罚

北京市交通委法制处相关负责人解释,现行《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是1997年颁布的,当初的对违规运营的罚款额度,在12年后,已不适应现实发展。此次修订《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打算将最高罚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是与国家规定保持一致。

对于市民私下拼车是否按以上条例论处的问题,昨日,市交通部门有关人士解释,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市民私下拼车的行为,只要有收费,产生了“营业收入”,一直是按照“黑车”论处,在执法上,按照“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进行处罚。

至于为何要对拼车严格处罚,该人士解释,首先,收费的拼车行为,产生了营业收入,在交税上存在漏洞,也扰乱了正规的运营秩序。其次,也是最主要的,在人身安全上存在隐患。“出问题了怎么办?”虽然“上下班顺路拼车”的行为,和全天候趴活儿的黑车有明显差异,但在法律上,两种行为的实质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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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哥 OP 2009-07-24 02:36

就因为这个新规,说明我过去曾经违法乱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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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情歌 唐哥 2009-07-24 04:45

9494 !

: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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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盘手 2009-07-24 02:38

  虽然“上下班顺路拼车”的行为,和全天候趴活儿的黑车有明显差异,但在法律上,两种行为的实质是一样的。”

hehe,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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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兵 2009-07-24 03:29

有过案例的,出事情之后更惨,车主到大霉,赔了几十万,好像是广西的。
如果不收费,拼车的人主动出路桥费和油费不知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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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_驴 匪兵 2009-07-24 03:46

车主即使学雷锋,一分钱都不收,假如出了事故,车主一样要赔几十万的。看看宁波的类似判例就知道了。

一句话,出了问题,全部责任在车主。这就是中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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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哥 OP 匪兵 2009-07-24 05:14

如果车主不收费,搭乘的自愿帮车主付油路费,那是不是搭乘也算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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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鹭 2009-07-24 04:08

这个国家很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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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4 06:08

这是一个神奇的国度!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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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1 2009-07-24 13:14

神奇的国度,我们"七年之扬,又见罗浮山"自驾游如有搭乘,也涉嫌“黑车”违法,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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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大侠 2009-07-24 14:44

下次我搭乘唐哥的车,上车就给路政打举报电话:D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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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哥 OP 段大侠 2009-07-25 16:01

当心!拆了你丫LC100的毂辘!: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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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多拉** 段大侠 2009-07-27 15:31

我也是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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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老妖 2009-07-24 17:21

如果再加上一条举报有赏,热闹就大了: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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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开心 2009-07-25 04:13

搭LP上下班算不算黑车?不过,LP常拿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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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人 小李开心 2009-07-25 04:19

属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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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哥兔 小李开心 2009-07-30 12:57

你带她,她还拿你的钱,这何直是黑车,简直就是拐带人口,利诱加色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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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开心 2009-07-25 04:19

这样如果LP开车的话,岂不是要违法啦?: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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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 2009-07-25 04:28

个人理解:还在审议中,期待审议结果,因为也有不同意见,援引楼主给的链接内容摘录如下:

“拼车不应当做黑车处罚”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张引称,法规暂不会对此进行规定

条例草案中,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或者货运的,由道路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运营,并处以最高10万元罚款。但备受争议的拼车是否也应该受处罚并未在草案中给与界定。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张引表示,拼车不同于黑车,他不赞同把拼车当做黑车进行处罚,但该法规目前不会对拼车行为进行相关的规定。

张引解释说,之所以并没有将拼车内容写入法规,主要是拼车从环保、节能的角度来看,都有积极意义。从经营的角度来讲,拼车不好管理,情况比较复杂,但他认为拼车不应该算黑车,不要去罚。

同时,拼车如果涉及交通事故赔偿,具体认定标准也比较困难。张引表示,纳入法规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且很多情况不好操作,譬如拼车发生事故后,赔偿责任如何界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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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哥 OP 石林 2009-07-25 15:59

砖家!信息掌握全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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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2009-07-26 10:07

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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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哥兔 2009-07-30 12:54

从资源利用效率的角度看,这简直很可笑!如果涉及安全,完全可以与搭乘人书面协议好,例如自己买保险自己负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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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新觉罗 2009-07-31 02:28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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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冲 2009-07-31 02:52

那我们出去的搭乘费用以后不能收了, 各自驾车出去好了, 那队伍就庞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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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38894 2009-08-09 05:26

给车主朋友买瓶水算不算有偿拼车呀,从性质上说也是一样呀。有点怕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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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开心 2009-08-12 03:25

哈哈,法律就是让人害怕和困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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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角的泪花 2009-08-12 10:11

这样算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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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 2009-09-06 04:57

佩服唐哥真有先见之明啊!:D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2009年7月25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http://www.bjrd.gov.cn/zt/dsechy/hywj/200907/t20090731_53086.html

其中: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或者货运经营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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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连长 2009-09-06 08:12

:D:D法律就是法律,慢慢会习惯的!举报是不是有奖呢?: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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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哥 OP 老连长 2009-09-06 09:09

我,举报老连长!经常拼车……
:D: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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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_尼罗河 唐哥 2009-09-06 09:55

算我一个!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