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梧桐山的朋友小心了,望桐路上有骑车的碰瓷党
星期天,2009年8月2日,感觉是今年深圳最热的一天,早起走出空调房间热气扑面而来,还没出门就浑身冒汗了。
炎热的天气里,念及那美丽风景和冰凉的泉水,周六就与朋友约好今天一同去爬梧桐山。我们早早地驱车抵达了北大门,梧桐山也没有辜负我们的期望,带着草木芳香的微风、清澈冰凉的泉水、挂练瀑布、斑斓蝴蝶、不知名的漂亮花朵、路边的小青蛇、怪异的蜘蛛,当然也少不了鸟鸣和昆虫的叫热声。
下午1点50分,我们下山重抵梧桐山北大门,带着欢畅的心情驾车准备返回市区。不过,这份好心情没能维持多久,当驶经望桐路的望桐亭附近,刚以大约40公里的速度超车,正待返回原车道时,左前方马路边两个年轻男子也正同骑一辆自行车相向行来,我的车前半身经过时左侧与之相距至少一尺有余,突然只听重重的砰的一声,感觉车被撞上,从后视镜里看去,自行车及两人倒在地上,我立即停车,打起双闪,然后快步下车走向他们。
骑车的那个男子爬起来就跑向我的车,坐车的那人弯腰坐在地上,面带痛苦地扶着他的左胳膊。他们个子都不高,骑车的大约160,胳膊上有刺青,受伤的大约165,晒的很黑。骑车的用普通话对我喊:“你看我的朋友受伤了,赶快送他上医院给他检查,给他钱买药吃。”我走向那个“受伤”的,他脸色苍白,目光呆滞,没有说话,挽起衣袖给我看他“受伤”的左胳膊,很粗很肥,同他黑瘦的身材不相配。我要求看看他的右臂,在他拉开长袖黑衬衣的袖子,露出黑瘦得如棒子一样右胳膊后,我心里有底了。答复他们没有问题,马上叫救护车、警察和保险公司,送他们去医院。
一听说我要报警,骑车人马上说,不用报警了,给点钱给他朋友买药吃就好了。我返回车旁悄悄对等在车里的朋友说,遇到敲诈的了,帮我报警,一定要警察过来看现场。骑车的两人看我没有自己送他们上医院的意思,只是在这里打着双闪等,马上推起自行车要走,我立即阻止了。这时本人的高度和酷酷的太阳镜起作用了,他们两个在我面前就如老鹰面前的小鸡,不敢造次,把破旧自行车丢在马路边就去了路对面的草地,趁我打电话就往大望村方向溜走。本想拦住他们,但考虑如果强行阻拦,难免引发暴力,容易演变为治安事件,只好作罢。事后才想起,当时应该用相机把他们拍下来。
查看了我的车,车自左前门到后部都刮花了,还有轻微的变形。这时,我们能做的就是等警察和保险勘察了。考虑保险赔付问题,我赶紧找4S店咨询,4S店回答说对方已经走了比较麻烦,按照条款只能赔70%,唯一的办法就是同警察沟通,找第三方作证,由我负全责,这样才能全赔。
报警后大约20来分钟,交警和保险勘测的都来了,我把事情经过毫无隐瞒地做了叙述。保险公司的两个小伙子勘察的非常仔细,对有些刮花点提出了疑问,我只能根据当时的情况解答,确实所有的损坏都是这次事故发生的。
根据勘察的情况推测,在我的车经过他们的时候,他们把车把对我的车前门倾斜大约45度,接触后一直擦划到后车门,擦的过程中,他们把车扶正,以致擦划的位置越来越高,到自行车完全直立擦过汽车后摔倒,没有任何伤害。
交警再次确认经过时,我特别表示,作为没有违反交通法规的受害者,希望保险公司给予全保,此外,希望警察能把这两个男孩找到,防止今后演变为更大的事故。
在交警同110报警中心通话时说到,这条路上已经多次发生类似制造事故敲诈的案子了,希望派出所派人加强巡逻。交警提及对这种青少年作案很难处置,我告诉交警直觉这两人已超过16岁,是可以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了。
完成了所有手续,交警和保险勘查离开了现场,天气炎热,真辛苦他们了,尤其是两位保险勘测人都穿着职业装还打着领带。
临走的时候,正考虑怎么处理那两人扔在路边的作案道具,想着用棒球锁砸吧棒球锁也就费了,这时碰巧过来一骑三轮的,车上堆满了破家具等,马上叫停了他,并说把自行车送给他,还特别叮嘱,如果有人要这个车说是自己的,打110让警察来抓。
回想今天遇到的这个事情,运气真不好,另一面说,没有把他们撞死,运气真好。我离他们的车把一尺,他们旁边就是50公分高的水泥隔离墩,如果我的车速再快点,相碰之下他们的头摔倒到隔离墩上,估计也得重伤到下地狱。
总结这个事故,有几点需要总结:
1、 遇到这种事情千万不要慌,即使有人围观胁迫,一定要报警,不要自己送他们去医院,如果那样,可能很多他们的“老乡”等在医院,即使警察过来处理起来也困难了。
2、 咨询4S店,他们对保险条款理解得好,可以帮助你处理得到对自己有利的保险赔付。
3、 骑自行车的车友也要注意,他们有可能碰高速骑行的自行车来敲诈,对车友非常危险。
4、 要不惮以最阴暗的心理来揣度某些国人的人性。这事印证了在下山时候我同朋友讨论的问题,当时朋友看到树枝上掉下的小青蛇害怕,说蛇是真的冷血动物,没有人性,别靠近看,说不定咬我一口,我反驳说,这地球上人性最恶。一语成畿,撞车党把人性的恶发挥到极致,自己的健康不要了,命也可以不要,就要敲诈点钱。
5、 分析下他们的运气,他们这样在那里碰一天,制造出类似的事故,有多少比例的车主会按他们的要求,不送医院不报警察不报保险而给钱私了的?他们能有多少收益?还是掐着一个是死宰?
6、 这地球上除了听说过某些国人为钱干这种事情,好像没听说别国有人这么挣钱,说明什么?
2009年8月2日,美、恶集于一天,一个特别的日子,让我一生记得的日子。
没事就好。现在骗子多得去了,这里还好,开车去梧桐山的都是在深圳混了很久的,他们只能小打小闹。像南头关外107国道那专撞外地车,那才叫狠。
很明显是撞车党,几年前在新洲路,跟你的情景一样,我坚持报警处理,撞车党在医院中途逃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