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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7 13:04

致沫鱼及同行

在你“愿悲剧不再发生,愿一切重来”一文中。

其一:你强调这次活动是关于主动要求参加的(临行当天(1日)上午,我因工作缘故临时取消活动。但关于说很想去陶坑,问我什么时候组织再去?我说:“也许下周,也许明年,放心,到时候一定叫你),就如你在电视是说的那样“不是你们引诱她到了一个危险的地方,没有欺骗她,没有暴力胁迫她。”

其二:你就是想去体验山洪的。应该是这么一种现实情况:我们可以在吹不大的风、淋不大的雨的情况下,体验到类似于20071008那次规模的山洪。这是你的原话。我个人感觉在台风天去体验山洪你脑子让驴踢了。并且在8月5日那边真好遇到50年一遇的洪水,山体已经泡和了,你不会不知道吧!

其三:就如你文中所说行程中任何风险你都想到了。但你没有避险行动啊!8日晚上在外陶坑集体泡水时,疯子说道,发现人趴在水里时不容易稳住,很容易被冲走,感觉水的流速不寻常。我也听到了,当时大家也都没表示什么,我当时心里的想法是看看明天水情有什么变化再说。何况我的避险决定是在风险到达预警临界点之前做出的。

其四:蛮子的事故还没让你们清醒。可惜了,你们失去了一个最好的机会。

其五:所有人的体力不支都是你个人的想法。你的队友没有一个人说过体力不行了。

其六:那溪是要跨过去的,并且坡很陡为什么前面没有人拉一下呢?支流不宽,整个跨度不会超过1M,最深处水深大概也就60-70公分这样,只是支流对面的坡有些陡,70度这样,而且靠近主流,不过,水流还是很急的

其七:在这样流速的溪里你们没做任何保护就敢过我只能说I服了you!(我是在图片里没有看到绳子保护)http://static.doyouhike.net/files/2009/08/11/5/5ac06ecd67db34eadc2dd1cc9ad374f8.jpg

其八:看了你在磨房的言语及记者采访。你说了那么多其实就是一句话:关于出事你沫鱼是没有责任的。
最后想说一句:沫鱼当你说那么多话时,所有人都会说:你不是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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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草拿铁 2009-08-17 13:28

lz大胆,也不怕被人用唾沫淹死。
老实交代,你是穿了谁的黄金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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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行者 OP 2009-08-17 13:37

那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楼上的可能有和我一样的变态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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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树 2009-08-17 13:55

一针见血!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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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明月行 2009-08-17 15:05

但你没有避险行动啊!

太对了 ,明明知道有危险了,就是不避,可能是他 一直认为 他是“不是一般的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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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 2009-08-18 02:10

由衷的慰问你们~这些一直在孜孜不倦挑起话题,为彻底妖魔化沫鱼而作坚持不泄努力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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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姚爱姚姚 2009-08-18 02:15

想起柯南的一句话,事实的真相只有一个!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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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儿 2009-08-18 03:43

顶楼的这位是人吗

起码不是男人,看你也够累的,挺会找茬滴说:^)
嘴皮功夫上乘、腿脚功夫下流
怎么看你都像人妖B)

有这耍嘴皮子的功夫还不如来点儿真料,出去溜溜,也让人服一服:~)
把别人数落了半天,你倒组织个活动哦,咋没见你的活动有人参加呢:I
不是有人挤兑你吧8D8D心里不平衡报复一下,呵呵:(

还没地震呢,怎么跳蚤虱子都给抖出来啦:8)

我顶、顶、顶你个肺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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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ro 一对儿 2009-08-20 05:47

没素质!说了一大通,除了人身攻击还是人身攻击,不知道你出于什么立场和目的这样气势汹汹的嚷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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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友仔 2009-08-18 04:13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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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平OutMan 2009-08-18 05:04

能否获赔偿要看情况

"其实,''生死状''能起到的作用有时是非常有限的。"上海原本律师事务所贾草律师认为,签订"生死状"并不能保证事故发生后不会产生法律纠纷。

贾律师说,分析类似案例,存在三种可能

第一,如果参游"驴友"是自发组织的,并没有谁牵头,若有人发生意外,"驴友"们相互间签订的这份"生死状"则可以成为免责依据,其他人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第二,如果有"驴头"组织,大家为AA制。比如这次丽水事件,主要原因是起自然灾害,具有不可抗力,组织者可以不用承担责任。除非是悲剧发生的原因是组织者存在诸如野外生存技巧不熟、装备不到位、对危险性估计不足等明显过错;

第三,如果是俱乐部带有盈利目的组织的,即使有所谓的"免责条款",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俱乐部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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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儿 2009-08-18 06:36

to:一对儿
我顶的是 鱼 为什么没有避险行动。
我没组织活动是我不在那 16个城市。
而不是你个猪头满嘴喷粪。也难怪你和猪是一对儿,也长着个猪头,吃着猪屎,是像猪啊。
再回敬一句 那天别让人宰了 猪儿----人怕出名猪怕壮
我们来这是就事论事的, 你个猪头也不想想! 难道你是人家养的猪儿。。。 也许是啊。。。
狗不咬人 人不打狗 狗若咬人 痛击狗头 [/quote]
嗨,这又是从哪里滚出一个没有头的大粪勺子
我说顶楼的,关你P事
你又是什么DX
俺不认识你,不和你说话,哦:O)你听不懂人话:^)
哦,赶明儿找头猪跟你对对,没准儿能把你的肚子干大一点儿B)

到那时你就明白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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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雄 2009-08-18 07:02

沐鱼有沐鱼的责任,但是在这个事件中,其他7个年人,从某一角度,他们不是受害人吗,在这是事件中,对这个年轻人的影响估计是一辈子的,而且阴影不小,所以我们现在关注的不是去指责这些人,而是如何有好的建议如何去让“关于”的父母有安慰,本次事件妥善解决,重要的是其他驴友接受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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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如人生 2009-08-19 06:19

同意楼上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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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 2009-08-20 06:22

事情都发生了,还在这挑来挑去的,于事何益,于益何在?对沫鱼有意见,直接打他电话或约他见面谈,唇枪舌剑的杀不死别人!会淹死自己!8D